如果說有人寫了一本書,裡面寫滿給每個人的好消息,那麼這個人就是路加醫生。路加的核心信息是:“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他所展現的耶穌是充滿憐憫的人子,耶穌來住在罪人中間,愛他們、幫助他們,並且為他們死。
在這卷福音書裡,你會遇到一群群人,也會遇到一個個鮮活的個人;有成年男子,也有婦女兒童;有富人,也有窮人;有罪人,也有聖徒。這卷書寫有給每個人的信息,因為路加強調的是耶穌及其救恩的普世性:“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路二10)。
新約只有三處提到路加醫生:歌羅西書四章14節、提摩太后書四章11節,以及腓利門書24節。路加寫了使徒行傳(比較路一1–4與徒一1),他與保羅同行(注意徒十六10–17,二十4–15,二十一1–18及二十七1–二十八16中提到“我們”的部分)。路加很可能是個外邦人(比較西四11、14),作為醫生訓練有素。難怪在這卷書開頭,他就詳細描寫了兩個重要嬰孩的降生!難怪他側重基督對傷者的同情!他是以歷史學家的縝密頭腦和醫生的濟世柔腸來寫作的。
路加福音是為提阿非羅(意為“神的愛人”)而寫,後者很可能是一個已經歸信基督、但信仰還需要被建立的羅馬官員。也可能提阿非羅是一個尋求真理的人,有人已教導過他基督的信息,因為路加福音一章4節的instructed(和合本譯作“學”)帶給我們英文單詞catechumen,意思是“某個正被教導基督信仰基本要義的人”。
基督的生平和他傳講的信息如此重要,人們寫了很多相關的書,但書中的信息不是一概可信。因此,路加寫了這卷福音書,好使讀者獲得對耶穌基督生平、服侍及其所傳信息準確、有序的描述。路加仔細研究過他的材料,訪談了目擊證人,也傾聽了那些傳道的人。最重要的是,他有聖靈的引導。短語“從起初”(原文是anothen)可以翻成“從天上來的”,如同約翰福音三章31節和十九章11節所提到的。這裡是講神的靈給了路加寫作靈感。
在第一章裡,路加告訴我們,神那非同尋常的消息怎樣臨到不同的人,他們又是如何回應的。你會發現四種不同的反應。
1不信(路一5–25)
對以色列而言,那著實是黑暗的日子。自從瑪拉基預言過以利亞再來以後,猶太人已經有四百年之久沒有聽到從神那裡來的信息(瑪四5–6)。屬靈領袖被傳統所羈絆,有些則沾染腐敗;國王大希律是個暴君。他有九個(有些人說十個)妻子,其中一個沒有任何明顯罪名就被他處決。但是不管時代多麼黑暗,神總有他虔誠順服的子民。
有信心的祭司(路一5–7)。撒迦利亞(“耶和華已紀念”,新國際版聖經為Zechariah)和伊利莎白(“神是我的誓言”)是一對虔誠的夫妻,他倆都隸屬于祭司譜系。祭司們被分成24個班次(代上二十四),每位祭司每年在神的殿中侍奉兩周。儘管周遭都是些不敬虔的人和事,撒迦利亞和伊利莎白仍然忠心順服神的話語,過著無可指摘的生活。
他們唯一的遺憾是膝下無兒無女,他們也常常為此禱告。而做夢也沒有想到的是,神竟然垂聽他們的禱告,賜給他們一位先知,而非祭司!並且,他們的兒子不是普通先知,他將要成為即將降臨的王的先行官!
敬畏神的祭司(路一8–17)。值班的祭司抽籤決定進行哪樣具體的侍奉,撒迦利亞被選中在神殿中燒香。這是一項殊榮,祭司一生只有一次這樣的機會。香每天在早祭前和晚祭後各燒一次,晚祭大約在下午三點。撒迦利亞分配到的很可能是晚祭。
可能你已經注意到,神常常在他的子民忙於日常事務的時候,向他們說話或呼召他們。摩西和大衛那時在照看羊群,基甸在打穀。耶穌呼召彼得和他的同伴時,他們正在補網。發動機沒有啟動時,你很難駕駛車子。當我們忙碌時,神就開始指引我們。
路加在這卷書裡23次提到天使。天使的數目有千千萬萬(啟五11),但聖經只提到了兩個天使的名字:米迦勒(但十13、21,十二1;猶9;啟十二7)和加百列(但八16,九21;路一19、26)。當加百列出現在祭壇旁,撒迦利亞嚇壞了,因為它的出現可能意味著神的審判。
“不要怕”這一宣告在路加福音裡反復出現(路一13、30,二10,五10,八50,十二7、32)。想像一下,當撒迦利亞聽到他和伊利莎白會有一個兒子時,他該有多興奮!“喜樂”是路加福音的另一個主題,至少提到了19次。好消息帶來喜樂!
加百列指示撒迦利亞,要給兒子起名為約翰(意思是“耶和華是有恩惠的”),並把他獻給神,終身做拿細耳人(民六1–21)。這孩子從母腹裡就被聖靈充滿(路一41),他要做神的先知,把神的兒子介紹給以色列民(見約一15–34)。正如以賽亞曾應許的,神要借著約翰的服侍令多人回轉(賽四十1–5)。
沒信心的祭司(路一18–22)。你也許會以為,天使現身和神話語的宣告會加增撒迦利亞的信心,其實沒有。他非但沒有憑信心仰望神,反而只盯著自己和妻子,認定他們不可能生個兒子。除了神的使者加百列清楚的話語之外,他還想要別的確據,也許是顯個神跡什麼的。
當然,這就是不信,是神所不喜悅的。撒迦利亞實際上是在懷疑神成就自己話語的能力!他忘了神為亞伯拉罕和撒拉所行的事嗎(創十八9–15;羅四18–25)?難道他認為自己身體的局限,能阻礙大有能力的神嗎?但我們在責備撒迦利亞之前,應當反省一下自己,看看自己的信心有多堅強。
信心會蒙福,而不信則要受審判。撒迦利亞被神擊打,成了啞巴(也可能聾了,路一62),直到神的話成就。“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林後四13)撒迦利亞不信,所以不能說話。他從聖殿出來後,不能給予百姓祭司的祝福(民六22–27),甚至不能把自己所見到的告訴他們。確實,神給了他一個非常個人化的“神跡”:在接下來的九個月裡,他必須忍受不能說話之苦。
蒙恩的祭司(路一23–25)。在完成侍奉那一周裡,撒迦利亞的日子肯定不好過,不僅因為他的殘疾,也因為激動。他迫不及待要回到他住的“山地裡”(路一39),告訴妻子這個好消息。
神信守承諾,伊利莎白在年老的時候懷上了一個兒子。在神沒有難成的事(耶三十二17)。很明顯,人們的驚訝和好奇迫使伊利莎白隱藏自己,儘管她為神的憐憫讚美神。她不僅要生一個兒子,而且這孩子的降生是彌賽亞即將降臨的證據!這段時光真是讓她激動不已!
2信心(路一26–38)
在伊利莎白懷孕六個月時,加百列帶來了第二個降生宣告,這次是給住在拿撒勒的一個名叫馬利亞的處女。加百列這兩次的任務,至少有幾點不同:一個是老年男子,一個是年輕女子;一個是祭司,一個是大衛王的後裔;上次是神的殿,這次是普通人的家;上次在耶路撒冷,這次在拿撒勒;一個不信,一個有信心。
猶大地的人輕看加利利的猶太人,稱他們是不“潔淨的”,因為後者與當地的外邦人接觸(太四15)。他們特別瞧不起拿撒勒人(約一45–46)。然而神因著他的恩典,竟揀選加利利地拿撒勒的一個女子,來做神所應許的彌賽亞的母親!
人們對馬利亞常常會走兩個極端:要麼將她極度誇大,以致耶穌都得排第二(路一32);要麼忽視她,不給予她應有的尊重。伊利莎白被聖靈充滿,稱她為“我主的母“(路一43),這個理由就足以使我們尊榮她了。
關於馬利亞,我們知道些什麼?她是猶大支派的一名猶太女子,大衛的後裔,童貞女(賽七14)。她被許配給拿撒勒一個名叫約瑟的木匠(太十三55),顯然兩人都很窮(利十二8;路二24)。在那時的猶太人中間,婚約與婚姻一樣有約束力,只能通過離婚解除。事實上,在婚禮舉行之前,訂婚的雙方就被稱為“丈夫”和“妻子”(比較太一19和路二5)。猶太女子結婚很早,有可能天使向馬利亞顯現時,她還只是個少女。
馬利亞的驚訝(路一26–33)。你若思想加百列的問候,就能理解為什麼馬利亞又困惑又害怕:“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路加福音一章42節的短語“你在婦女中是有福的”,很多希臘文手抄本都沒有。)天使為什麼來問候她?為什麼說她是“蒙大恩的”(“大大被神恩待的”)?神怎樣與她同在?
馬利亞的反應顯露了她在神面前的謙卑和誠實。她從未指望過看到天使,並領受從天而來的特殊恩惠。她也沒有任何奇資異秉,使這些事可以發生。如果她確實不同於其他猶太女子,如某些神學家所說,那她可能會說,“哦,時候差不多到了,我一直在等你!”不,所有這一切對她來說都是意外。
接著,加百列就傳給她好消息:她將成為神所應許的彌賽亞的母親,要給他取名叫耶穌(意為“耶和華是拯救”,見太一22)。注意加百列同時肯定了耶穌的神性和人性。作為馬利亞的兒子,他是人;作為至高者的兒子(路一32),他是神的兒子(路一35)。“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他的人性],有一子賜給我們[他的神性]”(賽九6)。重點是子的偉大(比較路一15),而不是母親的偉大。
耶穌也要作王,繼承大衛的寶座,永遠統治以色列!如果我們從字面理解加百列在路加福音一章30至31節所說的話,那我們也應當從字面理解它在32至33節所說的。加百列提到神與大衛所立的約(撒下七),還有神對以色列人的應許(賽九1–7,十一–十二,六十一,六十六;耶三十三)。
耶穌來到地上,成為世人的救主,他來也是要應驗神對以色列先祖的應許。今天,耶穌已在天上高居王座(徒二29–36),但不是在大衛的寶座上。有一天耶穌會再來,在地上建立他公義的國度,到時這些應許就會實現了。
馬利亞的順服(路一34–48)。馬利亞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但她不知道這些事怎麼發生。她在路加福音一章34節所提的問題並不表明她不信(參路一18);相反,那是信心的表示。她相信這個應許,只是不明白這應許如何實現。一個童貞女怎能生孩子呢?
首先,加百列解釋這將是一個神跡,是神聖靈的工作。她的未婚夫約瑟不是這孩子的父親(太一18–25),儘管耶穌被收養為約瑟的兒子(路三23,四22;約一45,六42)。可能有人認為馬利亞對約瑟不忠,耶穌是“從淫亂生的”(約八41)。這是馬利亞畢生都要承受的痛苦(路二35)。
加百列很小心地指出,這個嬰孩是“聖者”,不會沾染人的罪性。耶穌不知罪(林後五21),他沒有犯罪(彼前二22),在他並沒有罪(約壹三5)。他的身體是神的靈為他預備的(來十5),這靈也“蔭庇”了馬利亞。“蔭庇”這個詞用來指神臨到猶太人的會幕和聖殿的至聖所(出四十35)。馬利亞的子宮成了神兒子的至聖所!
天使最後給了馬利亞一句鼓勵的話:她年老的親戚伊利莎白懷了孕,這證明“在神沒有難成的事”。當神宣佈以撒的降生時,他給了亞伯拉罕類似的話(創十八14)。我們的神是凡事都能的神,很多人都可以見證這點,包括約伯(伯四十二2)、耶利米(耶三十二17),甚至我們的主耶穌(太十九26)。我個人很喜歡美國標準版聖經1901年版這一節的翻譯:“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是帶著能力的。”(For no word of God shall be void of power.)神通過他話語的能力成就他的旨意(詩三十三9)。
馬利亞信心的回應,就是作神的使女,甘心樂願地降服神。她經歷了神的恩典(路一30),也相信神的話,因此得以被聖靈使用來完成神的旨意。“使女”是女僕裡地位最低的一等,這表明馬利亞是多麼信靠神。她完全屬主:靈(路一47)、魂(路一46)、體(路一38)。真是我們效法的榜樣(羅十二1–2)!
3喜樂(路一39–56)
馬利亞知道自己即將做母親,而她的親戚伊利莎白三個月後也要生產,所以很想去看望伊利莎白,同她一起歡喜快樂。“喜樂”是這一部分的主題,你會看到三個在主裡喜樂的人。
(1)伊利莎白的喜樂(路一39–45)。當馬利亞進到屋裡,伊利莎白聽到她的問候,就被聖靈充滿,神也告訴她馬利亞來的原因。她不斷提到“有福的”這個詞。請注意,她沒有說馬利亞在婦女之上是有福的,而是說她在婦女中是有福的。情況確實如此。雖然我們不願把單屬神的榮耀歸屬于馬利亞,但也不想貶低她在神計劃中的位置。
伊利莎白強調的是馬利亞的信心:“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路一45)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9)。馬利亞因著相信神的話,就經歷到神的能力。
(2)未出世的兒子約翰的喜樂(路一41、44)。這可能就是天使所應許的、約翰“從母腹裡就被聖靈充滿”的時候(路一15)。約翰還未出生,就在耶穌基督裡喜樂了,正如他後來在地上服侍期間在主裡喜樂一樣(約三29–30)。這位施洗約翰有極大的特權,就是將彌賽亞介紹給猶太民族。
(3)馬利亞的喜樂(路一46–56)。她的喜樂如此巨大,迫使她揚聲歌唱讚美神。聖靈充滿應當使我們在生活中喜樂讚美神(弗五18–20),被神的道充滿也是如此(西三16–17)。馬利亞的頌歌引用、參考了很多舊約經文,特別是詩篇和撒母耳記上二章1至10節哈拿的歌。馬利亞把神的話藏在心裡,將它化為一首歌。
這首歌被稱為“尊主頌”,因為路加福音一章46節的拉丁文版本是Magnificat anima mea Dominum。馬利亞最大的願望是尊崇主,而不是高抬自己。在講述神為接受他祝福的三類人所行的事時,馬利亞八次用到短語“He hath”(譯者注:中文意為“他曾”)。
神為馬利亞所做的(路一46–49)。首先,神救了她(路一47),這表明馬利亞也是像我們一樣的罪人,要信靠神才能得著永遠的救恩。神不僅救了她,還早已揀選她成為彌賽亞的母親(路一48)。神已經“顧念”她,這意味著神在意她、恩待她。毫無疑問,其他人也可以被選上,但神選擇了她!神確實向馬利亞顯明了他的恩典(見林前一26–28)。
神不僅顧念她,也是大有能力、為她行奇事的神(路一49)。馬利亞當然能歌唱“神作了何等大的事”(見路八39;撒上十二24;撒下七21–23;以及詩一二六2–3)。馬利亞相信神、順服神的旨意,神就在她生命中行了一個大神跡,使用她將救主帶到世上。
神為我們所做的(路一50–53)。在頌歌的第二段,馬利亞涵括了世世代代所有敬畏神的神子民。我們都曾領受神的恩惠,經歷過神的幫助。馬利亞提到三類特殊的人群,神向他們施行憐憫:無助的人(路一51)、卑賤的人(路一52)、饑餓的人(路一53)。
在那個時代,普通人遇上涉及公正和民權的事通常都很無助。他們常常食不果腹、飽受欺淩、垂頭喪氣(路四16–19),要“反抗體制”希望渺茫。一些猶太極端愛國分子組成名為“奮銳黨”的秘密組織,用暴力手段反抗羅馬,但他們的活動使局面變得更糟。
馬利亞看到神在翻轉一切:弱者趕強者下臺,卑賤者趕散驕傲者,無名之輩被高升,饑餓之人得飽足,富人變為貧窮!神恩典的工作與這個世界體系的想法和方式剛好相反(林前一26–28)。教會有點像跟隨大衛的那幫人,是“受窘迫的、欠債的、心裡苦惱的”(撒上二十二2)。
神為以色列所做的(路一54–55)。“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儘管以色列處境淒慘,但她仍是神的僕人,神會幫助他的子民完成他的旨意。神是站在以色列這邊的!他會記念他的慈愛,信守他的應許(詩九十八1–3;也見創十二1–3,十七19,二十二18,二十六4,二十八14)。若不是為以色列的緣故,耶穌基督也許不會降生在世。
馬利亞在伊利莎白家裡呆到約翰出生,然後回到拿撒勒。毫無疑問,馬利亞的身孕那時已經明顯,周圍的人開始嘀嘀咕咕。想想吧,她離開家有三個月之久,人們可能會問,她離開時為何走得這麼匆忙呢?就在那時,神將好消息告訴約瑟,指示他該怎麼做(太一18–25)。
4讚美(路一57–80)
神的祝福豐豐富富地與撒迦利亞和伊利莎白同在。正如神應許的,神賜給他們一個男嬰;他們也按神指示的,給這個男孩取名為“約翰”。猶太人認為孩子是神賜的禮物,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一二七3–5,一二八1–3)。確實如此。以色列人不會隨從異教鄰邦的做法,墮胎或遺棄他們的孩子。你只要想想每年光美國就有150萬例墮胎,就知道我們偏離神的律法有多遠了。
“世上最偉大的力量既不是地震,也不是雷電,”沙利文博士(Dr. E. T. Sullivan)說,“乃是一個個嬰孩。”
按照傳統,男嬰要取父親或家中其他人的名字,所以當伊利莎白堅持使用約翰這個名字時,親戚和鄰居都很震驚。撒迦利亞在板上寫到“他的名字是約翰”,才解決了這個問題!神立刻開了老祭司的嘴巴,撒迦利亞唱了一首讚美詩,詩中呈現了四幅美麗的圖畫,幫助我們明白耶穌基督來到地上到底意味著什麼。
打開監牢的門(路一68)。Redeem這個詞意思是“付錢使某人得自由”。它也指釋放囚犯或解放奴隸。耶穌基督來到地上,“使被囚的得釋放”(路四18),被罪與死亡捆綁的人得著救恩。我們當然不能拯救自己,只有基督可以償付拯救我們所需的代價(弗一7;彼前一18–21)。
戰爭的勝利(路一69–75)。角在聖經中象徵著能力和勝利(王上二十二11;詩八十九17、24)。這裡刻畫的是一支將要被俘虜的軍隊,但是援軍隨後到達,將敵軍擊潰。在前一幅圖畫裡,俘虜被釋放;在這幅圖畫裡,仇敵被打敗,因此他不能再擄走更多俘虜。這意味著神的子民大獲全勝。
拯救這個詞(路一69、71)有“健康無恙”的含義。不管俘虜處於何種情況,他們的救贖主都能給他們帶來屬靈的健全。當你信靠耶穌為救主,你就從撒但的權下被拯救出來,遷到神的國度裡,得救贖、被赦免(西一12–14)。
救贖主來自哪裡?他是從大衛家而出(路一69),大衛本身就是一位偉大的征服者。神已應許救主是猶太人(創十二1–3),屬猶大支派(創四十九10),出自大衛家(撒下七12–16),生於大衛之城伯利恒(彌五2)。馬利亞(路一27)和約瑟(太一20)兩人都屬大衛譜系。神曾與他的子民立約,救贖主必會降臨(路一72),先知也都應許過(路一70)。
請注意,勝利的結果乃是成聖與服侍(路一74–75)。他釋放了我們,不是要實現我們的意願,因為那仍是捆綁,而是要遵行神的旨意,享受神所賜的自由。
債務的撤銷(路一76–77)。豁免(remission)意思是“免除、解除債務”。我們所有人都欠了神的債,因為我們違背了神的律法,沒有活出他的標準(路七40–50)。不僅如此,我們所有人在屬靈上都是破產的,無法償還我們的債務。然而耶穌來,為我們付清了債務(詩一〇三12;約一29)。
新一天的開始(路一78–79)。拂曉(dayspring)意思是“日出”。人們坐在黑暗和死蔭裡,耶穌來的時候他們正被悲痛攫住,但耶穌帶來了光明、生命和平安。蒙神溫柔的慈愛所賜,新一天的黎明來到了(見太四16)。
老祭司九個月都沒有說什麼,但是當他唱詩讚美神時,他的沉默得到了補償!試想撒迦利亞該有多喜樂:他的兒子被神揀選,來為彌賽亞預備道路(賽四十1–3;瑪三1)!約翰是“至高者的先知”(路一76),向以色列介紹“至高者的兒子”(路一32),後者借“至高者的能力”(路一35)被懷在馬利亞的子宮裡。
約翰並沒有安享舒適的祭司生活,他住在曠野,從身體和靈性兩方面自律,等待那一天的來臨,屆時神會差遣他預備以色列迎接彌賽亞的到來。許多年來,人們跟西面和亞拿(路二25–38)一樣,一直在等候這一天的到來。而這一天馬上就要來到!
今天,神呼召我們相信他的好消息。那些相信的人就能經歷到神所賜的喜樂,並要讚美神。我們說耶穌是一位救主或那唯一的一位救主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和馬利亞一同說,“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路一47)”。
研習題第1章 聽啊,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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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算得上是路加福音最為人所熟悉和喜愛的部分。我和妻子每年聖誕節前夜還會一起讀這章的前二十節,就像我們在孩子們不斷成長的那些年裡所做的一樣。這些故事亦舊亦新,而神的子民從不對它感到厭倦。
路加醫生截取了三個片斷,向我們展示了耶穌基督早年的生活。
1新生嬰孩(路二1–20)
“如嬰兒一樣軟弱!”是個常見說法,但它不適用於馬槽裡的耶穌。儘管從人的角度講,耶穌和其他嬰兒一樣軟弱,但就天國而論,耶穌是權力的中心。
耶穌的出生吸引馬利亞和約瑟去伯利恒(路二1–7)。奧古斯都·凱撒是當時的統治者,但神掌控著全域。為使自己的話成就,神使凱撒頒佈法令,把馬利亞和約瑟從80公里以外的拿撒勒遷到伯利恒來。為了軍事和稅收目的,羅馬每14年就要進行一次人口普查,每個成年猶太男子必須回到他父家所在的城市,登記他的姓名、職業、財產和家庭狀況。
當馬利亞說“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一38),這意味著從那時起,她的生活成了神預言應驗的一部分。神已經應許救主是一個人,而非天使(創三15;來二16);是猶太人,而非外邦人(創十二1–3;民二十四17)。他生於猶大支派(創四十九10)、大衛家(撒下七1–17),由童貞女(賽七14)生於大衛之城伯利恒(彌五2)。
所有這一切都照聖經所說的那樣應驗了,而凱撒在無意識中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皮爾森(A. T. Pierson)常說,“歷史是神的故事。”總統雅各·加菲爾德(James A. Garfield)把歷史稱為“未展開的預言的卷軸”。倘若神的話語掌管我們的生活,那歷史事件只會幫助我們成就神的旨意。神應許說,“我留意保守我的話,使得成就”(耶一12)。
馬利亞和約瑟已經是夫妻,但在耶穌出生之前,他們沒有同房,她還被稱為他的“未婚妻”(太一18–25)。這趟旅行肯定使馬利亞疲憊不堪,但她以遵行神的旨意為樂,何況她也樂意遠離拿撒勒的那些風言風語。
在當時,媽媽們會用長長的布把初生嬰兒包起來,好給嬰兒四肢支撐力量和保護。翻成“馬槽”(manger)(路二7、12、16,十三15)的那個詞,可以指餵料喂水的槽,也可以指牲畜棚。如果今天你去聖地旅行,還能看到一些古老的石槽,很可能就是這樣的石槽做了耶穌的搖籃。很多學者相信,主是出生在動物躲避風雨的山洞裡,而不是能找到馬槽的現代木制牲口棚裡。
伯利恒意為“糧食之家”,它真是生命之糧最理想的誕生地(約六35)。伯利恒有豐富的歷史遺跡,包括拉結去世之地和便雅憫出生地(創三十五16–20;也見太二16–18)、路得再婚之地,以及大衛立功之地。值得注意的是,便雅憫這個名字意思是“我右手之子”,大衛的意思是“蒙愛的”。兩個名字都適用於主耶穌,因為他是坐在神右手邊(詩一一〇1)的神的愛子(路三22)。
耶穌的降生吸引眾天使從天而降(路二8–14)。當天使看到造物主被生為受造物,到來到世間成為不會講話的嬰孩,他們該有多驚奇。這裡最好的注解是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而我們心裡最好的回應就是驚歎、敬拜。“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
彌賽亞降生的第一個宣告,是由天使報給一些不知名的牧羊人。為什麼選擇牧羊人,而不是祭司或文士呢?借著拜訪牧羊人,天使向人類啟示了神的恩典。牧羊人實在是以色列中的流浪者。牧羊的工作不僅使他們在禮儀上不潔,也使他們外出一次就遠離神殿數周,以至於不可能得潔淨。神沒有呼召富人和大有能力的人;神呼召的是窮人和卑賤的人(路一51–53;林前一26–29)。
彌賽亞來不僅成為好牧人(約十),也成為神的羔羊,為世人的罪犧牲(約一29)。也許這些牧羊人牧放的,是預備給神殿中獻祭的羊。講神的牧人和羔羊的福音首先傳給謙卑的牧羊人,這很合適。
牧羊人不易被愚弄。他們非常務實,極少空想。如果他們說看到了天使,並且前去找到了彌賽亞,你大可以相信他們。神揀選辛苦工作的人,成為神兒子降世為人的第一批見證人。
首先,一位天使(加百列?)現身,宣告了大喜的消息,然後天使合唱團加入,齊唱讚美聖歌。經過許多個世紀,神的榮耀頭一次重回大地。如果連勇敢的牧羊人對他們的所見所聞都感到害怕,你就可以確信這是真的!
“不要怕!”是聖誕故事的關鍵主題之一(路一13、30、74;也見太一20)。天使說,“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它用了意為“傳福音”的那個詞,這個詞路加在他的書卷中(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也經常使用。這裡我們看到路加對普世福音的強調:好消息是給每個人的,不僅僅給猶太人。
這個好消息是什麼?不是神派來一位戰士、法官或改革家,而是神派來一位救主,來滿足人的最大需要。對戰亂頻仍的世界來說,這是和平的信息。著名的“羅馬和平時期”從主前27年就開始了,但沒有戰爭並不能確保和平降臨。
斯多葛派哲學家愛比克泰德(Epictetus)說:“帝王縱然可以實現沒有硝煙的和平,卻不能賜予和睦,使人免受愛恨情仇、傷痛嫉妒的折磨。人們對心靈平安夢寐以求,遠勝於對外在平安的渴求,他也無力賜下。”
希伯來詞語沙龍(shalom,平安)不僅是指平息生活的爭戰,它還意味著幸福、健康、繁榮、安全、健全和完整。它更多與品格有關,而不僅僅關乎環境。那時的生活跟今天一樣艱難,稅率高、失業率高、道德滑坡、軍事嚴管。羅馬法律、希臘哲學、甚至猶太宗教,都不能滿足人心的需要。因此,神差來神子!
天使在神創造萬物時讚美他(伯三十八7),現在,他們在神新創造的開始讚美他。救恩計劃的整個目的是“神的榮耀”(見弗一6、12、14)。神的榮耀曾停留在會幕(出四十34)和神殿中(代下七1–3),然而以色列犯了罪,神的榮耀就離開他們(撒上四21;結八4,九3,十4、18,十一22–23)。現在神的榮耀複臨世上,顯現在神的兒子身上(約一14)。那卑微的馬槽因著耶穌的躺臥成了至聖所!
耶穌的降生吸引牧羊人離開曠野(路二15–20)。短語“往伯利恒去”(even unto Bethlehem)暗示這些人離得較遠,但牧羊人為了能看到新生的彌賽亞,很願意走這一趟。當然,他們匆匆趕往伯利恒之前,肯定安排了別人照顧羊群。哈爾福德·魯考克(Halford Luccock)稱這是“首次聖誕熱潮”(the first Christmas rush),但它顯然與我們今天看到的搶購熱潮完全不同!
路加福音二章16節的動詞“找到”意思是“搜尋之後找到”。牧羊人知道他們要找什麼:一個新生嬰孩,包著布,臥在馬槽裡。他們找到了他!他們敬拜耶穌,為著神的恩典、良善,也為著神為他們精心設計的奇跡驚歎不已。
這些牧羊人是我們今天效法的好榜樣。他們憑信心領受神給的信息,並且立刻順服。找到這個嬰孩後,他們向其他人報告這個好消息,“榮耀讚美神”。他們代替了天使的位置(路二13–14)!之後他們謙卑地回去履行職責,新人回去做原先的工作。
出於某種原因,牧羊人不允許在法庭上作證,但神使用一些謙卑的牧羊人成為人間第一批見證人,見證預言應驗、彌賽亞降生。天使從未經歷過神的恩典,他們不能像我們一樣作見證。向他人傳講救主是莊嚴的義務,也是偉大的特權,我們這些信徒應當忠心去行。
2孩童耶穌(路二21–38)
現在,路加醫生要講述耶路撒冷聖殿中三次重要的會面:孩童耶穌遇見摩西(路二20–24)、西面(路二25–35)以及亞拿(路二36–38)。
摩西(路二21–24)。注意律法這個詞在路加福音二章21至40節用了五次。儘管耶穌是來拯救他的子民脫離律法的捆綁,他仍被“生於律法之下”,服從律法的命令(加四1–7)。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太五17–18)。
耶穌八天大的時候,他父母首先遵守律法,給他行了割禮。這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和印記(創十七),每個猶太男子若想實踐信仰都有必要這麼做。猶太人為他們是神立約的子民而驕傲,他們輕蔑地稱外邦人是“沒受割禮的”(弗二11–12)。不幸的是,割禮原本表明了一個重要的屬靈真理,但對許多猶太人而言,卻變成了空洞的禮儀(申十15–20;羅二28–29)。
“主受割禮是主第一次為我們受苦。”一位費城的牧師與作家,已故的唐納德·伯恩豪斯(Donald Grey Barnhouse)說。割禮象徵救主在十字架上為對付我們的罪性所做的工作(加六15;腓三1–3;西二10–11)。因著對神的順服,馬利亞和約瑟給他起名叫耶穌,意思是“耶和華是拯救”(太一21)。
但割禮只是個開始。這個孩子四十天大時,馬利亞和約瑟還得去聖殿,完成利未記十二章規定的潔淨禮儀。他們也必須“贖回”這個男孩,因為耶穌是馬利亞的頭生兒子(出十三1–12)。他們要付五舍客勒銀子贖回救主,而後者有朝一日要用自己的寶血來救贖我們(彼前一18–19)。他們所獻的禮物暗示他們很窮,因而無法獻上羔羊(林後八9)。但耶穌就是神的羔羊!
主與律法的關係是他拯救事工的一個重要部分。主耶穌生在律法以下(加四4);儘管他拋棄了人的宗教傳統,卻完美地遵守了神的律法(約八46)。主為我們承受了律法的咒詛(加三13),釋放我們脫離捆綁(加五1)。
西面(路二25–35)。西面和亞拿,像撒迦利亞和伊利莎白一樣,屬懇切盼望彌賽亞的忠心的猶太餘民(瑪三16)。由於西面已準備好,也渴望離世(路二29),他通常被看成一位垂暮之年的老者,但沒有任何經文支持這一說法。傳統說他有113歲,但只是傳統而已。
“以色列的安慰”指的就是對彌賽亞的盼望。猶太人有一則傳統的禱告:“但願我能看到以色列的安慰!”當西面在聖殿看到耶穌基督,他這個禱告就蒙垂聽了。西面是個被神的靈引導、受教於神的話語並順服神旨意的人,因此他有這樣的榮幸,得以看到神的拯救。對以色列民而言,在嘗到死味之前能看到神的拯救——耶穌基督,是多麼重要啊!
在路加福音二章29至32節,我們可以找到西面見到耶穌時的反應。這是路加福音裡第五首,也是最後一首“聖誕歌曲”。(伊利莎白,路一42–45;馬利亞,路一46–55;撒迦利亞,路一68–79;天使,路二13–14)。它首先是一首敬拜讚美詩,頌揚神信守應許,差來彌賽亞。西面喜樂地讚美神,因為他很榮幸,能親眼見到基督。
西面的歌也是一首救恩歌曲:“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路二30)。現在西面已經準備好去世!去世(depart)這個詞在希臘文中有好幾個意思,每個意思都告訴我們有關基督徒死亡的某些含義。它意味著釋放囚犯,解開纜索起航,拆除帳篷(見林後五1–8),也意味著從負重的牲畜身上卸下軛(見太十一28–30)。神的子民不怕死,因為死亡釋放我們脫離今生的重擔,引我們進入永生的祝福。
西面的歌還是首宣教讚美詩,這對站在神殿中的一位虔誠的猶太人來說,有點非同尋常。他看到偉大的救恩向外擴散,臨到外邦人!耶穌恢復了以色列的榮耀,帶給外邦人光,以至萬民都能得救(見路二10)。請記住,基督對全世界的憐憫是路加的主題之一。
然後西面停下讚美,開始預言(路二34–35),他的信息用到了三個重要的意象:石頭、神跡和刀。
在舊約裡,石頭是神的一個重要象徵(創四十九24;詩十八2;申三十二31)。彌賽亞是“廢棄的房角石”(詩一一八22;路二十17–18;徒四11),以色列民將絆倒在這石頭上(賽八14;羅九32)。因著耶穌基督的緣故,以色列中許多人會因定罪而跌倒,然後在救恩中興起。(西面說的似乎是一群人,而不是兩群。)時至今日,神的子民以色列人仍被十字架絆倒(林前一23),不明白耶穌是他們的磐石(彼前二1–6)。
神跡指的是“奇跡”,與其說是能力的展示,不如說是神真理的啟示。主的奇跡在約翰福音中被稱為“神跡”,因為這些神跡啟示了有關他的特殊真理(約二十30–31)。耶穌基督是神的奇跡,然而人們非但沒有尊敬耶穌,反而攻擊他,出言反對他。耶穌的降生是個奇跡,可他們卻譭謗這事(約八41)。他們說耶穌是靠撒但的力量行神跡(太十二22–24),他的品格也有問題(約八48、52,九16、24)。他們譭謗耶穌的死(詩二十二6–8;太二十七39–44),並且散佈否認耶穌復活的謠言(太二十七62–66)。今天,有人甚至譏諷耶穌的再來(彼後三)。
然而,人們如何談論耶穌,正好顯露了他們心中所想的。耶穌不僅是“救恩石”、“審判石”(但二34、35),他也是“試金石”,顯露人們的真實面目。“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太二十二42)對今天任何一個人而言,這仍是最重要的問題(約壹四1–3)。
刀的意象是單獨給馬利亞的,是指她作為彌賽亞的母親,將要承受的苦難和悲痛。(這暗示我們,三十年後,當耶穌開始他的侍奉時,約瑟已經不在人世)。這個詞的希臘原文是指歌利亞用的那種大刀(撒上十七51),它的動詞形式是指“連續不斷地刺、戳”。
在主生活和服侍期間,馬利亞確實經歷到越來越多的傷痛,直到有一天她站在十字架旁,親眼看到主受苦並死去(約十九25–27)。不過,並不是抹煞她的貢獻,馬利亞個人的痛苦絕不能成為基督救贖工作的一部分。只有耶穌才能為世人的罪而死(提前二5–6)。
對於神為這個神奇孩童安排的計劃,馬利亞和約瑟到底知道多少?我們不清楚,但我們確實知道,馬利亞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裡,反復思想(路二19、51)。這個詞的意思是“把所有事連到一起”;馬利亞尋求某種模式,那能幫她理解神的旨意。馬利亞有時也會誤解耶穌(可三31–35),這加增了她的痛苦。聖經最後一次出現馬利亞的名字時,她在馬可樓上,和其他信徒一起禱告(徒一14)。
亞拿(路二36–38)。亞拿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恩典”,她是個年紀老邁的虔誠寡婦。路加福音43次提到婦女;在聖經提到的12個寡婦中,路加提到了三個(路二36–40,七11–15,二十一1–4;注意路十八1–8)。從路加的表述中,不難看出他醫者的心腸。
那時寡婦的生活並不容易;儘管有神律法的命令,她們還是常常被忽視、受剝削(出二十二21–22;申十17–18,十四29;賽一17;也見提前五3–16)。亞拿借禁食、禱告“侍奉神”。她從亞設支派搬出來,住在殿裡,等候神所應許的彌賽亞出現。
神的時機總是完美的。正當西面為嬰孩耶穌讚美神時,亞拿走上前來,她也加入一起歌唱!我真想聽聽這兩位老人在神殿中的歌唱!他們的讚美是受聖靈感動而發的,神也悅納。但亞拿不只是歌唱,她也在忠心的猶太“餘民”中傳揚這個好消息,這些人都在盼望以色列得救贖。當越來越多的人聽到這個消息時,這種興奮開始擴散。
亞拿是個女先知,這意味著她有宣佈和解釋神信息的特殊恩賜。聖經記載的女先知還有:米利暗(出十五20)、底波拉(士四4)、戶勒大(王下二十二14)、挪亞底(尼六14),以及以賽亞的妻子(賽八3)。傳福音的腓力有四個女兒,都是女先知(徒二十一8–9)。
3青少年時期的耶穌(路二39–52)
遵守了律法上的一切規定後,馬利亞和約瑟回到拿撒勒,在耶穌正式服侍之前,那裡將是他的家。叫耶穌(約書亞)的猶太人有很多,所以主被稱作“拿撒勒的耶穌”(徒二22),他的跟隨者則被稱作“拿撒勒教黨”(徒二十四5;見太二23)。仇敵輕蔑地使用這個名字,彼拉多甚至將它掛在十字架上(太二十一11),但耶穌從天上說話時,卻不以之為恥(徒二十二8)。人所輕看的(約一46),耶穌基督卻帶到天上,使其成為榮耀!
耶穌在拿撒勒“隱藏的那些年間”做了什麼?路加醫生彙報說,這個小夥子身體、心理、社交和靈性都發展良好(路二40、52)。在耶穌的道成肉身中,神的兒子放下獨立使用自己神聖屬性的權利,將自己全然降服在父的旨意之下(腓二1–11)。這裡有很深的奧秘,沒有人可以完全理解或解釋,但我們不難憑信心接受。
雖然傳統有各種說法,但耶穌在孩童時期沒有行過任何神跡,因為水變酒是他神跡的開始(約二1–11)。耶穌和約瑟一起在木匠店裡幹活(太十三55;可六3),而且很明顯在約瑟死後負責經營生意。約瑟和馬利亞在那些年裡生了其他孩子(太十三55–56;約七1–10),馬太福音一章25節的“直到”表明這對夫妻最終有了正常的婚姻關係。
關於耶穌的青少年時期,路加只給我們講了一個故事。約瑟和馬利亞是虔誠的猶太人,他們每年都守耶路撒冷的逾越節。猶太男子每年要三次上耶路撒冷去敬拜(申十六16),但不是所有人都負擔得起這一大筆花費。如果要他們三選一的話,通常他們會選擇逾越節,並且帶著家人一同前往,因為這是猶太年曆上最重要的逾越節筵席。
人們坐著馬拉篷車去參加筵席,婦女兒童在前面帶路,確定步調,成年男子和青年人則跟在後面。親戚和全村的人往往一起旅行,互相盯著彼此的孩子。耶穌已經12歲,他可以很容易地從這群跑到那群,而不致走失。約瑟以為耶穌和其他孩子跟馬利亞在一起,馬利亞則以為耶穌跟約瑟和其他男人一起,或是與某個親戚呆在一起。
他們已經離開耶路撒冷走了一天的路程,卻突然發現耶穌失蹤了。他們花了一天時間回到城裡,又花了一天來找他。在這三天裡,約瑟和馬利亞“極其憂傷”(路二48,“傷心”)。這個詞被用來描述保羅對失喪的以色列人的擔憂(羅九2),以及陰間失喪靈魂的痛苦(路十六24–25)。
值得注意的是,路加所用的短語“約瑟和他的母親”(路二43,直譯,和合本譯作“他的父母”)暗示耶穌是由童貞女所生,而短語“你父親和我”(路二48)表明約瑟已經成為耶穌法律上的父親(見路三23)。想用路加福音二章48節來證明童貞女生子是假的,非常勉強。
耶穌是否一直呆在聖殿裡,我們不得而知。呆在那裡肯定很安全,天父也看顧著他。我們確實知道的是,約瑟和馬利亞找到耶穌時,他正在一群教師中間,向他們提問並聆聽他們的回答。教師們對耶穌所提的問題和他的應對都感到驚奇。
對於馬利亞滿懷愛意的責備,耶穌只有一個恭敬卻令人詫異的回答,“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二49)這句話也可以翻譯成“在我父的事情上”(新美國標準版聖經頁邊注解),但意思是一樣的。耶穌是在確認他聖子的身份以及他的使命,就是遵行父的旨意。
“必須”這個詞常被耶穌說起:“我必須傳⋯⋯福音”(路四43);“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路九22);“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約三14)。甚至在12歲時,耶穌就有神聖的衝動,要遵行父的旨意。
耶穌的“智慧⋯⋯增長”(路二52),但我們不知道那時他對父的神聖計劃懂得多少。我們不能假定耶穌在12歲時就是全知的。他肯定是在與父相交和被聖靈教導的過程中,逐漸加深對那些奧秘的理解的。
有一件事是確定的:約瑟和馬利亞不理解!這就是西面所說的“刀”的痛苦的一部分(路二35)。毫無疑問,隨著這個男孩不斷長大,這種痛苦反復發生在馬利亞身上。多年後,在主服侍期間,主的家人也不理解他(路八19–21;約七1–5)。
耶穌是所有年輕人效法的好榜樣。他的成長很平衡(路二52),沒有忽略生活中任何一方面。他把遵行神的旨意放在首位(見太六33)。他知道如何傾聽(路二46),如何提出正確的問題。他也知道如何工作,對父母非常順服。
男孩耶穌是在一個大家庭裡成長起來的,在一個被輕看的城市,被可能很窮的父母撫養長大。猶太教處於有史以來的最低潮,羅馬政府掌握國家大權,社會處於恐懼不安和動盪變革中。然而18年後,當耶穌從拿撒勒出來服侍時,天父這樣論到他,“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路三22)
但願天父也能這樣說到我們!
研習題第2章 救主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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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神子!
“如果蘇格拉底走進房間,我們會起立向他致敬,”拿破崙·波拿巴說,“但如果耶穌進入房間,我們應當下跪敬拜他。”
路加醫生或許會與這位著名的法國將軍持同一意見,因為在這兩章裡,他清楚表明拿撒勒的耶穌基督確實是神的兒子。注意路加所提供的證人,他們全都宣稱耶穌是神的兒子。
1施洗約翰(路三1–20)
他何時來(路三1–2)。當施洗約翰出現在舞臺上時,以色列已經有四百年沒有聽到先知的聲音。約翰的到來也是神完美的安排,因為與神兒子有關的一切總是按照預定的時間表在進行(加四4;約二4,十三1)。凱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是主後28至29年。
路加在三章1至2節提到七個人,包括一位羅馬皇帝、一位總督、三個分封王(統治一個地區的四分之一),以及兩名猶太大祭司。然而,神的話沒有臨到他們當中任何一位!相反,神的信息臨到施洗約翰,一位謙卑的猶太先知。
他如何來(路三3)。與先知以利亞在行為方式和穿著上類似(路一17;太三4;王下一8),施洗約翰來到約旦河邊的地方,傳道並施洗。他宣佈天國的降臨(太三3),催促人們悔改。數世紀前,以色列人曾穿過約旦河(一次全國性的受洗),去得著他們的應許之地。現在,神呼召他們從罪中回轉,進入神的屬靈國度。
請記住,施洗約翰所做的遠不止於傳悔罪的道,他也宣講福音。路加福音三章18節的preached(傳道)給了我們英文單詞evangelize(傳福音)。約翰介紹耶穌是神的羔羊(約一29),告訴人們要信靠他。約翰只是婚禮中的伴郎,耶穌才是新郎(約三25–30)。約翰歡喜快樂,因為他有機會向人們介紹救主,然後就退出舞臺了。
約翰侍奉的獨特之處是施洗(路二十1–8;約一25–28)。洗禮對猶太人來說並不新鮮,因為他們為加入猶太教的外邦人施洗。然而約翰為猶太人施洗,這事非同尋常。使徒行傳十九章1至5節解釋說,約翰的洗禮是期盼彌賽亞的來臨,而基督徒的洗禮是回顧耶穌已經做成的工作。
然而,還有比約翰的洗禮更大的,就是彌賽亞施與的洗禮(路三16)。他將用聖靈給那些相信的人施洗,這事始於五旬節(徒一5,二1以下)。今天,從罪人信主的那一刻起,他就被聖靈施洗,歸入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13)。
什麼是“用火施洗”呢?這不是指五旬節的“舌頭如火焰”,因為落在人頭上的舌頭不能稱為“洗禮”。在路加福音三章9節和17節,約翰用了“火”的象徵,表明他是在談審判而非祝福。主後70年,當提多和羅馬軍隊毀滅耶路撒冷、驅散猶太人時,以色列民族經歷了火的洗禮。所有的不信者也會在火湖中經歷到審判的洗禮(啟二十11–15)。
他為何來(路三4–20)。這一章運用的類比,有助於我們理解神給約翰的託付。
首先,施洗約翰是一個“在曠野”呼喊的聲音(路三4;也見賽四十1–5,約一23)。他像是走在皇家儀仗隊前面的傳令官,保證王要走的道路安全通暢。從屬靈上講,以色列人正活在不信的“曠野”,通向屬靈現實的道路曲曲折折、年久失修。祭司職任的腐敗(不是只有一位大祭司,而是兩位!),以及文士和法利賽人律法主義的偽善,已經從屬靈上削弱了這個民族。人民迫切需要聽到神的聲音,而約翰就是那個忠實的聲音。
約翰的任務是預備以色列人迎接彌賽亞,並將他呈現在以色列人面前(路一16–17、76–77;約一6–8、15–34)。約翰責備他們的罪,宣告了神的救恩,因為沒有定罪就沒有歸信。
約翰也被比作一個農夫,他砍伐無用的樹木(路三9),也簸揚穀物,將麥子和糠秕分開(路三17)。就如今天的某些“宗教罪人”,很多猶太人認為自己命定要上天堂,僅僅因為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見約八31–34;羅四12–17;加三26–29)。約翰提醒猶太人,神會直達事物的本質,宗教職業外表輝煌、枝繁葉茂卻不結果實,神不會受其迷惑。在最後的審判中,真信徒(麥子)會被神收取,而失喪的罪人(糠秕)將被火焚燒。
在路加福音三章7節,約翰把自義的罪人比喻成因大火來臨,從草中蜿蜒遊出的蛇!耶穌用毒蛇來比喻法利賽人(太二十三33),因為自義和不信使他們成為魔鬼之子(約八44–45;啟二十2)。宗教領袖們多麼可悲呀!他們拒絕聽從約翰的信息,也不順從他的洗禮(路二十1–8)。他們不僅自己不能進入神的國,他們的壞榜樣和錯謬教導也使得別人無法進去。
施洗約翰也是一位教師(路三12)。他不僅公開傳道,也服侍個人,告訴他們如何實踐新信仰(路三10–14)。約翰教導他們不要自私,卻要與人分享他們得到的祝福(見徒二44–45,四32–37)。
甚至稅吏也來尋求約翰的意見。這些人被他們的同胞所蔑視,因為他們為羅馬人工作,平日裡對猶太人橫徵暴斂。路加強調這一事實:耶穌是稅吏的朋友(路五27以下,十五1–2,十九1–10)。約翰沒有讓稅吏放棄工作,而是讓他們誠實工作。
與此類似,士兵也不會因他們的職業而被定罪。相反,約翰告訴他們,要避免使用手中的權柄來獲得個人利益。這些士兵很可能是附屬於神殿,或某位猶太首領的法庭裡的猶太士兵。羅馬士兵是不可能會向一位猶太先知尋求意見的。
約翰的事工是預備人心,將彌賽亞介紹給猶太人,他在這項事工中非常忠心。約翰清楚宣稱,耶穌是“主”(路三4),是“神的兒子”(約一34)。因為責備希律安提帕不應與希羅底亂倫通姦,約翰被希律王監禁,後來被斬首。不過,他已經忠實履行了神給他的使命:預備人們迎接彌賽亞——神的兒子。
2父與聖靈(路三21–38)
一天,在其他人受洗後,耶穌出現在約旦河邊,也要受洗。一開始,約翰拒絕依從他的話(太三13–15)。約翰知道,拿撒勒的耶穌是完全的神子,根本不需要悔改認罪。那無罪的神子為什麼受洗呢?
首先,在耶穌的洗禮中,他與自己來拯救的罪人認同。其次,耶穌的洗禮是他服侍正式開始的標誌(徒一21–22,十37–38)。那時主“約有三十歲”(路三23),猶太人中的利未人也是三十歲時開始侍奉(見民四3、35)。但主的話使我們得知他受洗的主要原因:“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三15)。以怎樣的方式?就是他在約旦河裡受洗所展示的方式。很多聖經學者同意,新約的洗禮是浸禮的方式,它象徵著死亡、埋葬和復活。主在水中的洗禮預表他救贖的工作(太二十22;路十二50)。正是通過耶穌在十字架上受苦的洗禮,神“盡了諸般的義”。(馬太福音三章15節的“我們”不是指約翰和耶穌,它指的是聖父、聖子和聖靈。)
當主從水裡上來時,父從天上說話,承認耶穌是神的愛子,聖靈也以肉眼可見的方式降臨在耶穌身上,形狀好像鴿子。那些否認三位一體的人很難解釋這件事。
這是聖經記載父從天上說話的第一個場景。類似的場景還有兩個:一個是在耶穌變像時(路九28–36),另一個是在耶穌上十字架前的最後一周(約十二28)。
只有路加提到耶穌在禱告,而這只是許多場景中的一個(路五16,六12,九18、28–29,十一1,二十三34、46)。作為完全的人子,耶穌倚靠父來滿足他的需要,這是耶穌禱告的原因。
路加在這裡中斷敘述,插入了耶穌的家譜。馬太的家譜(太一1–17)以亞伯拉罕開始,下行到耶穌;而路加則以耶穌開始,回溯到亞當。馬太給了我們耶穌的合法養父約瑟的家譜,而路加給了我們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的家譜。路加福音三章23節可以翻譯成:“耶穌開頭傳道,年紀約有三十歲。依人看來,他是約瑟的兒子,約瑟是希裡[馬利亞的祖輩]的兒子”。在路加福音中,馬利亞自己的名字沒被提到,因為正式的家譜通常不提婦女的名字。儘管如此,馬太還是提到了四位女性祖先(太一3、5、16)。
路加把家譜放在這裡,提醒讀者神子也是人子,降生在世上,認同人的需要和問題。而且,約瑟和馬利亞都在大衛的譜系中,這證明拿撒勒的耶穌有繼承大衛寶座的合法權利(路一32–33)。
3撒但(路四1–13)
即使敵人也必須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如果你是神的兒子”(路四3、9)不是一個假設,而是一個確認。它的意思是:“有鑒於你是神的兒子這一事實”(韋斯特版聖經)。確實,耶穌的神性這一事實是三個試探中第一個試探的基礎。“既然你是神的兒子,”撒但辯稱道,“為什麼會餓?你可以把石頭變成麵包!”撒但想讓耶穌違反天父的旨意,將神性力量用來滿足自我的目的。
耶穌為何被試探?第一,這證明他配得天父的稱許(路三22)。耶穌確實是父神的“愛子”,常做父所喜悅的事(約八29)。第二,在試探中,耶穌揭露了仇敵的伎倆,啟示我們如何在受試探時得勝。這次經歷有助於預備主履行他目前的服侍——作為我們慈悲的大祭司,我們可以來到他面前,尋求勝過試探所需要的幫助(來二16–18,四14–16)。首先的亞當在美麗的花園中被試探,失敗了;末後的亞當在危險的曠野中被試探(可一13),得勝了。
耶穌面對並擊敗撒但所用的屬靈資源:禱告(路三21–22)、父的愛(路三22)、聖靈的能力(路四1),以及神的話語(“經上記著說”),這些我們同樣可以使用。此外,救主還在天上為我們代求,他已經徹底打敗仇敵。撒但引誘我們,要顯露出我們裡面最壞的東西,但神能使用這些艱難的經歷,將最好的放在我們裡面。試探是撒但攻擊我們的武器,但也可以成為神建立我們的工具(見雅一1–8、13–17)。
在第一次試探中,撒但暗示若神的“愛子”餓了,那父的愛肯定有問題。過去,以色列人在曠野中挨餓時,神降下天上的糧,所以耶穌當然可以用自己的神聖能力填飽肚子,救自己一命。撒但巧妙地使用在夏娃身上用過的手段:“神對你們留了一手!你們為什麼不能吃園中每棵樹上的果子呢?神若真愛你們的話,就該與你們分享一切!”
然而,那試探更微妙的地方在於,撒但要求耶穌將身體的與屬靈的分開。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吃也是屬靈的活動,我們甚至可以用日常的食物來榮耀神(羅十四20–21;林前十31)。每當我們將生活的各個領域貼上不同的標簽:“身體的”、“物質的”、“財務的”或“屬靈的”,我們就註定將神排除在他合法掌管的領域之外。基督必須在凡事上居首位,不然他根本沒有居首位(太六33)。遵行神的旨意而挨餓,勝似飽足而違背神的旨意。
當主引用申命記八章3節時,他把重點放在人這個字上。作為神永生的兒子,耶穌有能力做任何事;但作為謙卑的人子,耶穌的權柄只限于做父希望他做的事。(仔細留意約五17、30,八28,十17–18,十五10、15)。作為僕人,耶穌沒有為一己私欲而運用他的神性(腓二5–8)。耶穌是人,他會餓,但他信靠父會按自己的時間和方式來滿足他的需要。
你我的身體需要糧食(太六11),但我們絕不能單單依靠糧食。我們也需要吃靈糧,以滿足靈裡的需要。這靈糧就是神的話(詩一一九103;耶十五16;彼前二2)。消化之於身體有多重要,默想之於靈魂也是一樣。當我們讀神的話、默想神的話,就會得到屬靈的健康和力量,它使我們能以遵行神的旨意。
我們不知道路加為何調換第二次和第三次試探的順序,但既然作者沒有說他是按順序來記錄這些事,他與馬太福音四章1至11節的記述就沒有衝突。馬太福音四章5節的就(then)表明,馬太的順序是正確的。路加的順序似乎與約翰一書二章16節相對應:肉體的情欲(石頭變成麵包)、眼目的情欲(世界的萬國與榮華),以及今生的驕傲(從殿頂上跳下),不過很難確定路加寫作時是這麼想的。
天父早已應許將世上的列國賜給聖子(詩二7–8),但聖子先要受苦、受死(約十二23–33;啟五8–10)。受苦在先,榮耀在後(路二十四25–27)。仇敵向耶穌提供同樣的列國,條件是耶穌願意拜他,一次就好,這樣一來,也就消弭了耶穌上十字架的必要性(注意太十六21–23)。撒但總想取代神的位置,接受敬拜(賽十四13–14)。
作為這世界的王,撒但有神授予的一定權柄(約十二31,十四30)。有一天,撒但會與敵基督分享這權柄,而敵基督這大罪人將暫時統治世界(啟十三)。撒但給耶穌的提議是有效的,但它的條件是無法接受的,因此,救主拒絕了。
耶穌再次引用神的話,這次是申命記六章13節。撒但沒有談到任何有關侍奉的事,但耶穌知道我們敬拜什麼,就侍奉什麼。侍奉主是真自由,而侍奉撒但則是可怕的捆綁。神的模式是以受苦開始,以榮耀結束(彼前五10);撒但的模式卻正好相反。撒但想讓我們以暫時的取代永恆的,走那“舒坦的路”。
基督徒生活中沒有“捷徑”,通向屬靈的勝利和成熟也沒有易途。如果連完美的神子坐上寶座之前,也不得不被掛在木頭上,那麼耶穌的門徒也不應當期盼更舒坦的路(見路九22–26;徒二十四22)。
當撒但引誘耶穌將石頭變成麵包時,他是在質疑父的愛。當他向耶穌提供這世界的國(見來十二1–3),他是在質疑神賜的盼望。當他要求耶穌從殿頂上跳下去,以證明天父會信守應許(詩九十一11–12)時,他是在質疑天父的信實。這樣,敵人攻擊了基督徒生活中的三個基本美德——信、望、愛。
殿頂很可能是聖殿西南角的最高點,遠高於汲淪穀。撒但甚至會在聖城中,在聖殿的最高位置引誘我們!學效耶穌的樣子,撒但決定引用經文,他選擇了詩篇九十一篇11至12節。當然,撒但錯誤地引用了應許,此外,他還省略了“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
當神的兒女活在神的旨意中,他可以要求天父的保護和看顧。但如果他刻意惹麻煩,卻指望神來救他,那他就是在試探神。(聖經中試探神的一個例子,見出十七1–7)。當我們“強迫”神(或挑戰神)按與他話語相悖的方式行事時,我們就是在試探神。儘管神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的,但考驗神的耐心可是件危險的事。
主的回答是,“經上又記著說”(太四7),他引用了申命記六章16節。耶穌“以經解經”,以獲得對神旨意的完整表述。如果你將經句從上下文中割裂開來,或將一段經文從整本聖經的完整啟示中孤立出來,你幾乎可以用聖經證明一切事情。幾乎所有的邪教都聲稱,他們是基於聖經的教導。當我們從聖經各處挑選經句來獲得神給我們的命令,我們就不是憑信心生活,而是靠運氣生活,並且在試探神。“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十四23);“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
耶穌從曠野得勝而歸,但撒但沒有放棄。他密切關注,等待別的機會來試探救主,使主偏離父的旨意。“讓我們得勝後仍如戰前一樣警惕。”博納(Andrew Bonar)說,他是對的。
4經文(路四14–30)
約翰福音一章19節至四章45節記載的事,就發生於主在曠野受試探之後,但馬太、馬可和路加並沒有記錄。他們直接切入到主在加利利的服侍,只有路加記載了主回到家鄉拿撒勒。那時,關於行神跡的拿撒勒人的消息已經廣傳,因此,耶穌的家人、朋友和鄰居急切地想見到他,聽他講論。
主習慣參加公共敬拜,今天主的跟隨者也應當效法(來十24–25)。耶穌完全可以批評“宗教體系”的腐敗,或者主張他自己不需要教導,但是相反,耶穌在安息日趕到禱告的地方。
典型的會堂崇拜儀式以向神祈福開始,接著背誦傳統的希伯來文認信宣言(申六4–9,十一13–21)。然後是禱告,宣讀律法和先知書中指定的部分,宣讀者也會用亞蘭語對希伯來經文加以解釋。
之後,會堂裡某人或某位訪問拉比會做簡短佈道(見徒十三14–16)。若有祭司在場,崇拜儀式會以祭司的祝福結束。如若沒有,則由非神職人員禱告,然後散會。
耶穌按請求誦讀經文,然後佈道。他讀的部分包括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至2節,他選擇這段聖經作為他的“經文”。猶太拉比解釋這段經文是指著彌賽亞說的,會堂裡的人都知道這一點。當耶穌大膽宣稱經文是指著自己說的,而他的來臨就是要引進“神悅納人的禧年”時,你能想像人們有多麼震撼。
這裡提到的“禧年”,指的是利未記二十五章描述的“禧年”。每個第七年是以色列人的“安息年”,那一年土地得以休耕,而每個第五十年(在七個安息年之後)被分別出來作為“禧年”。設立這一特殊年份的目的,是為了平衡經濟系統:奴隸被釋放,返回家園;被出售的產業歸回原主;所有債務被撤銷。人畜都得以休息、以耶和華為樂,土地休耕。
耶穌將這一切應用於他的服侍,不是在政治和經濟意義上,而是在身體和靈性意義上。毋庸置疑,耶穌為靈裡破產的罪人帶來救恩的好消息,為傷心和被拒絕的人帶來醫治。耶穌將許多人從瞎眼中拯救出來,釋放他們脫離鬼魔和疾病的捆綁。確實,對以色列而言,這就是屬靈的“禧年”!
問題是耶穌的聽眾不肯相信他。在他們眼裡,耶穌不過是馬利亞和約瑟的兒子,是那個他們看著長大的男孩。還有,他們想讓耶穌在拿撒勒行他在迦百農行過的神跡,卻遭到了耶穌的拒絕。這就是“醫生,醫治你自己吧!”那句話的意思。行個神跡給我們看看!
一開始,他們欽佩耶穌的教導方式,可沒過多久,欽佩就轉為敵對。為什麼?因為耶穌開始提醒他們神對外邦人的恩惠!先知以利亞繞開所有猶太寡婦,幫助了一個西頓的寡婦(王上十七8–16);以利亞的繼任者以利沙,治好了亞蘭國的一個外邦麻風病人(王下五1–15)。主的救恩信息對會堂中囂張的猶太排外主義是個沉重的打擊,但他們卻不願悔改。想像一下,這個同鄉的男孩竟說猶太人就像不信神的外邦人一樣,要靠神的恩典才能得救!
會堂的成員憤怒至極,他們採取行動要殺害耶穌!聖奧古斯丁說,“當他們被真理光照時,他們愛真理;但當真理指控他們時,他們就恨真理。”這話同樣適用於今天的許多會眾,人們想要“恩言”(路四22),卻不想面對真理(見約一17)。
拿撒勒人不信又能怎樣?聖經明明白白地宣告,拿撒勒的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神差來成就他應許的彌賽亞。不想接納耶穌的人和拒絕“耶和華的恩年”的人,有朝一日將面對“我們神報仇的日子”(賽六十一2)。耶穌就在那個地方停住,沒有繼續念下去,這點真是發人深省!
5眾汙鬼(路四31–44)
耶穌離開拿撒勒,在迦百農建立他的總部(太四13–16),那裡是彼得、安德烈、雅各和約翰的家鄉。耶穌定期在會堂裡教導,他信息帶有的權柄使人們稀奇(見太七28–29)。而他對汙鬼擁有的權柄更使他們震驚。
一個被鬼附的人為何到會堂來呢?難道他知道耶穌會去那裡?主不想讓汙鬼為他作見證,所以吩咐他們不要做聲,然後把汙鬼從那人身上趕出去。當然,汙鬼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路四34、41),他們因此而戰兢(雅二19)。
崇拜結束後,耶穌去到彼得家裡,治好了彼得的岳母。(路加醫生注意到她患的是“熱病”。)日落時分,當安息日結束、允許醫治時,一大群人把自己家中生病的人和為疾患所苦的人帶到彼得家門前,請耶穌醫治他們。再一次,耶穌叫那些承認他是神兒子的汙鬼住口。
經過任務繁重的一天后,主耶穌肯定非常疲憊,然而第二天早上,他還是很早起床禱告(可一35)。正是在禱告中,他得到了服侍人群的力量和能力,我們也應當像他那樣。
研習題第3章 這就是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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煥然一新
耶穌關注的是一個個人。他雖然向一群群大眾傳道,但他的信息總是針對個人,他也親自花時間幫助他們。耶穌的目的是轉變他們,再讓他們出去傳揚他赦罪的信息。在這一章裡,路加描寫了主與四個人的會面,他們因相信耶穌而經歷到了改變。
1從失敗到成功(路五1–11)
這件事與馬太福音四章18至22節和馬可福音一章16至20節的描述,並不是平行敘述。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的敘述中,彼得和安德烈正忙著打魚。但是在這裡,他們捕了一整夜魚也沒有捕到什麼,正在洗網。(網如果不洗乾淨並鋪開晾乾的話,就會破損爛掉。)耶穌早些時候已招收了彼得、安德烈、雅各和約翰,他們也與耶穌一起,在迦百農和加利利奔波往來(可一21–39),可隨後又回去幹他們的老本行。現在,耶穌呼召他們過全時間門徒的生活。
可能至少有七個門徒是漁夫(約二十一1–3)。請思考一下這個事實:漁夫通常具備很多有助於成功服侍主的品質。在海上工作需要勇氣、膽量、耐心和決心,同時還需要很大的信心。漁夫們必須通力合作(他們用的是漁網,而不是魚鉤)、互相幫助。他們也要培養必要的技能,好迅速有效地完成工作。
如果我整夜捕魚卻沒有捕到什麼,我很可能會把網賣掉,而不是把網洗了,又去出海!然而,真正的漁夫不會放棄。當耶穌用彼得的船作平臺,對岸上的一大群人講話時,彼得仍在繼續工作。“每個講臺都是一艘捕魚的船,”威爾農·麥克吉博士(Dr. J. Vernon McGee)說,“是一個傳講神的道、得人如得魚的地方。”
但耶穌這個請求還有另外一面:當彼得坐在船裡聽神的道時,他是個“逃不掉的聽眾”。“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很快,彼得就要運用他的信心,而耶穌正在預備他。剛開始,耶穌說,“把船撐開,稍微離岸”;當彼得準備好以後,耶穌命令他“把船開到水深之處”。如果彼得沒有遵行一開始那個看似不怎麼重要的命令,他也許絕不會參與到這個神跡中。
當耶穌掌管了這艘船及船上的船員時,彼得一定很驚奇。別忘了,耶穌的職業是木匠(可六3),木匠對捕魚知道些什麼呀?眾所周知,在加利利海中,晚上在淺水中才能捕到魚,白天在深水中是捕不到的。耶穌讓彼得所做的,與彼得所受的所有訓練和經歷背道而馳,但彼得還是順服了。關鍵是彼得對神的話有信心,“但依從你的話”(路五5)。
翻譯為“夫子”(路五5)的這個詞只有路加用過,它有許多不同的意思,全都與權柄有關:總指揮官、地方法官、市長和大學校長。儘管彼得並不明白主所做的一切,但他願意順服耶穌的權柄。要記得,一大群人正在岸上注視著呢。
人對成功如何反應,表明他們真實的品格。彼得和安德烈並沒有將捕獲的魚據為己有,而是招呼同伴來分享。我們不要做蓄水池,卻要做祝福的管道,與人分享神施恩賜與我們的一切。
2從疾病到健康(路五12–16)
這是一個需要被改變的人,他是個麻風病人。猶太人將嚴重的皮膚疾病歸入麻風病,其中包括我們現代的漢森氏病。儘管現代醫療有了很大進步,但全世界估計還有一千萬麻風病人。有一種麻風病會襲擊人的神經系統,讓患者無法感知疼痛;傷口容易感染惡化,導致器官組織退化,肢體變形,最後脫落。
檢查人是否患有麻風病,是猶太祭司的任務(利十三)。感染麻風病的人將被隔離,直到宣佈成為“潔淨”,否則再也不能回到正常社會。以賽亞用麻風病來象徵罪(賽一4–6),利未記十三章至十四章的詳細教導,更多涉及的是麻風病的潔淨程序,而非保持公眾健康。
如同罪一樣,麻風病深入皮膚(利十三3),不能僅借“表面”措施清除(見耶六14)。像罪一樣,它也會發散,而它發散時會造成污穢(利十三44–45)。因為污穢,麻風病人得被隔離在營外(利十三46),而失喪的罪人有一天也會被隔絕在地獄裡。患麻風病的人被看作“死”了一樣(民十二12),染了麻風病的衣服只能被火燒掉(利十三52)。失喪的罪人多麼需要信靠耶穌,除去他們的“麻風病”啊!
這個人不僅需要被改變,他也希望被改變。麻風病人要同別人保持距離,但這個人下定決心要得醫治,以至於他違反律法,親自接近耶穌。路加在福音書裡講得很清楚,耶穌是被遺棄者的朋友,他們可以就近主尋求幫助。這個人在耶穌面前謙卑自己,請求主的憐憫。
借著神的恩典和能力,這個人真的被改變了!事實上,耶穌甚至碰觸了這個人,這意味著他自己成為不潔。這是一幅美麗的圖畫,刻畫了耶穌為失喪的罪人所做的:他為我們成為罪,使我們能以潔淨(林後五21;彼前二24)。耶穌不僅願意拯救(提前二4;彼後三9),也有能力拯救(來七25),現在他正在施行拯救(林後六2)。
耶穌鼓勵這個人去見祭司,遵守利未記十四章給出的恢復潔淨的規定。這禮儀是預表耶穌基督的工作,就是在他的道成肉身、他的死和復活中所做成的。所有這些禮儀程序都是在流動的活水之上進行,活水是神聖靈的象徵。這獻祭提醒我們,耶穌必須為我們死,才能將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
耶穌指示那人,不要透露是誰治好了他,但那個被潔淨的麻風病人成了神熱心的見證人。(耶穌命令我們告訴每個人,而我們卻保持沉默!)因著這個見證,大批人群湧向耶穌尋求幫助,耶穌滿有恩慈地服侍他們。但耶穌對這一大批群眾不以為意,因為他知道大多數人想要的只是他醫治的能力,不是他的救恩。耶穌經常離開人群,退到僻靜之地禱告,尋求天父的幫助。這是所有神的僕人效法的好榜樣。
3從有罪到饒恕(路五17–26)
耶穌回到迦百農,可能住在彼得家裡,人們又聚集起來看他治病、聽他講論。但也有一些新的成員加入其中:一些從耶路撒冷來的官方宗教領袖露面,調查耶穌在幹什麼。他們完全有權這麼做,因為那是長老的職責,他們要防止假先知帶以色列民走偏(申十三,十八15–22)。他們質詢過施洗約翰(約一19–34),現在要查問拿撒勒的耶穌。
這是路加福音第一次提到文士和法利賽人,所以讓我們稍微熟悉一下他們。法利賽人來自一個希伯來詞,意思是“分開、隔開”。文士和法利賽人很可能源于祭司以斯拉的服侍,以斯拉教導猶太人遵守摩西律法,與周圍的異教國家分別開來(拉九–十;尼八–九)。文士和法利賽人最大的願望,就是理解並彰顯神的律法,將律法運用到他們的日常生活中。
不過,這個運動很快就變得十分律法主義,運動領袖在人們身上施加很多重擔,使人不可能“樂意侍奉耶和華”(詩一〇〇2)。更有甚者,很多法利賽人假冒為善,根本不實踐他們所傳講的道理(見太十五1–20,二十三1–36)。在登山寶訓中(太五–七),耶穌揭露了偽善宗教的膚淺。他解釋說,真正的義是心裡的事情,而不僅僅是外在的宗教行為。
文士和法利賽人挑選了一個好時機,來參加主在場的這次聚會,因為神的能力將以特殊的方式臨在,耶穌要醫治一個癱瘓的人。如果麻風病反映罪的腐敗和污穢,那麼癱瘓就象徵著罪在生命中造成的麻痹無力。但耶穌要做的遠不只是醫好這個人;耶穌還要赦免他的罪,給群眾上一堂有關饒恕的課。
癱瘓病人自己不能來找耶穌,但他很幸運,他的四個朋友把他送到耶穌面前。這四個朋友立下了好榜樣:朋友應當互相服侍,幫助有需要的罪人來到救主面前。
首先,這四個朋友相信耶穌可以醫治癱子(路五20),而信心是神所嘉許的。他們對這個癱子的愛使他們同心協力,沒有任何事物可以攔阻他們,即使門口擠滿了人也不能。(看熱鬧的人擋住了真正想見耶穌的人。撒該也碰到過這種麻煩,見路加福音十九章3節。)當門口無法接近時,朋友們就攀上房頂,拆除瓦片,用繩子將這個人縋下去,放在耶穌面前!
耶穌本可以只醫治這個人,然後讓他回家,但主卻利用這個機會教導罪和赦免的道理。對這個人說“你的罪赦了”比說“你起來行走”當然更容易。為什麼?因為沒人可以證明他的罪是否被赦免!耶穌用了更難的方式,治好了這人的身體,這是屋子裡每個人都可以見證的。
這個人所受的折磨是他犯罪的結果嗎?我們不知道,但很有可能(見約五1–14)。他身體的醫治是靈裡被醫治的外在證據。耶穌使那些宗教領袖目瞪口呆,因為他聲稱有治病和赦罪的雙重權柄。人們已經承認耶穌有教導和趕鬼的權柄(路四32、36),但現在耶穌聲稱自己也有赦罪的權柄。文士和法利賽人不能否認耶穌醫治的神跡,但他們認為,耶穌聲稱他可以赦罪,這無異於褻瀆,因為唯有神可以赦罪。耶穌這樣宣告,會被人用石頭打死,因為他自稱為神。
在路加福音五章24節,我們有了耶穌使用“人子”頭銜的第一次記錄,這樣的記錄路加福音中共有23次。主的聽眾對這個頭銜很熟悉。“人子”用於先知以西結有八十次以上,但以理用“人子”來描述彌賽亞(但七13)。“人子”是主最喜愛的名字,在福音書裡至少出現了82次。耶穌偶爾用“神子”(太二十七43;路二十二70;約五25,九35,十36,十一4),但“人子”用得更多。猶太人當然不會搞錯這個頭銜的彌賽亞特徵,但這個頭銜也使耶穌與他來拯救的人認同(路十九10)。像舊約的“人子”以西結一樣,耶穌“在他們中間⋯⋯坐了”(結三15)。
醫治是即時而迅速的,人們將榮耀歸給神。比接受醫治更重要的是,這個人經歷了饒恕,開始了全新的生活。主這些神跡不僅證明了他的神性,以及他救死扶傷、扶危濟困的憐憫心腸,也啟示了關於救恩的重要屬靈教訓。它們是教導靈性盲目之人的“實物教學”的道具,這使他們看到:只要他們願意信靠神的兒子,神能為他們行何等大的事。
4從舊的到新的(路五27–39)
耶穌呼召利未時完成了三件事:他拯救了一個失喪的靈魂;他的陣營又多了一個新門徒;他也創造了一個機會,向利未的朋友以及文士和法利賽人解釋他的服侍。這件事很可能就發生在耶穌醫治癱瘓病人後不久,因為“官方委員會”還在那裡(路五17)。或許就在那時,耶穌給利未起了一個新的名字——“馬太(神的恩賜)”(路六15;也見太九9)。
馬太坐在稅關上,向通關的貨物徵稅。因為稅率不總是明朗的,所以任意妄為之人可以為自己額外詐取錢財。但即使稅吏們誠實供職,猶太人仍會鄙視他們,因為稅吏為外邦人工作,這就污穢了自己。施洗約翰說得很清楚,徵稅本身沒有任何內在的罪(路三12–13),我們也沒有證據說馬太是個賊。但對猶太人來說,利未是個罪人,而耶穌被懷疑跟利未和他的罪人朋友有關係。
我們不知道馬太對耶穌瞭解多少。主與彼得及其同伴的友誼,使主與迦百農的商人有接觸。當然了,馬太聽過耶穌在海邊的佈道。不管怎樣,馬太立刻順服了主的呼召,拋下一切,跟從了耶穌。他對自己的得救經歷欣喜欲狂,以至於邀請了很多朋友,與他一同歡喜快樂(見路十五6、9、23)。
文士和法利賽人批評耶穌,因為他們既不理解他的信息,也不瞭解他的服侍。耶穌就是跟他們傳統的宗教生活不合拍。很不幸,領袖們抗拒改變,拒絕理解神正在行的新事。為了幫助他們明白,耶穌用四個比喻來說明他正在做的事。
(1)醫生(路五31–32)。文士和法利賽人把馬太和他的朋友看作被定罪的罪人,但耶穌卻視他們為靈裡生病的“病人”,需要醫生的幫助。事實上,他在潔淨麻風病人和治好癱瘓病人時,已經表明了這點。罪就像疾病:它發於隱微,暗中發展,耗幹我們的精力;若不治療,就會致人於死地。疾病導致人身體死亡,這很可悲,但更可悲的是,罪會定靈魂的罪,使之下地獄。
文士和法利賽人可以很快診斷出人的需要,但對自己的需要卻很盲目,因為他們跟其他人一樣,也是罪人。他們表面公義,裡面卻腐爛敗壞(太二十三25–28)。或許他們不是肉體犯罪的“浪子”,但肯定是靈裡犯罪的“大兒子”(路十五11–32;林後七1)。
正寫這一章時,我接到一通電話,是一位婦女從加拿大打來的,她不同意我在電臺佈道中所講的,且不斷地定那些“論斷人的基要主義者”的罪。我試著用神的道同她講理,但她不肯接受。她認為世上沒有地獄,我也無權這樣傳講。當我向她引用聖經時,她就掛斷了;我只能停在那裡,帶著一顆沉重的心為她祈禱。
醫治罪的疾病,第一步是承認我們有這個需要,我們必須做點什麼。假先知給出的錯誤診斷引向虛假的盼望(耶六14),但神的僕人傳講關於罪、死亡和地獄的真理,並且提供唯一的療法,就是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宗教不能向馬太的朋友提供盼望,但耶穌能。
耶穌是多麼棒的一位醫生!他因著愛來到我們身邊;他呼召我們;當我們相信他時,他拯救我們;並且,他還“償還了罪債”。耶穌的診斷總是精確到位,他的醫治完美徹底。難怪馬太如此高興,想與朋友們分享這個好消息!
(2)新郎(路五33–35)。文士和法利賽人不僅對門徒的朋友感到不安,對他們與耶穌和客人聯誼時的喜形於色,也感到煩惱。我們得到的印象是:法利賽人在實踐他們的宗教時很少經歷到喜樂(見太六16;路十五25–32)。耶穌雖是“常經憂患”的人(賽五十三3),但他也常常滿有喜樂(路十21;約十五11,十七13)。
猶太人的婚禮持續一個禮拜,是喜樂和慶祝的時刻。透過這個意象,耶穌對他的批評者說,“我來是使生命成為盛宴,而不是葬禮。如果你們認識新郎,就能分享他的喜樂。”他說有一天自己要“離開”,這暗示著他要被棄絕並死去;但同時,我們也有充分的理由喜樂,因為不斷有罪人悔改。
在舊約中,禁食隨處可見,但新約沒有這個命令。不過,先知和早期教會的榜樣對今天的信徒也很重要。主在馬太福音六章16至18節的話假定我們會禁食(“當”而不是“如果”),而使徒行傳十三章1至3節和十四章23節這兩段經文表明,禁食是早期教會的做法(也見林前七5;林後六5,十一27)。
(3)衣服(路五36)。耶穌不是來縫補舊衣服,他來是給一件新的。法利賽人承認猶太教已今非昔比,或許他們希望耶穌跟他們一起振興舊宗教。但耶穌通過對比兩件衣服——一新一舊,向他們表明這種想法的愚蠢。如果你從一件新衣服上扯下一塊補在舊衣服上,你會把兩件都毀掉。新衣服上有個洞,舊衣服有塊不相稱的補丁,洗衣服時也會扯破舊衣服。
在聖經中,衣服有時被用來刻畫品格和行為(西三8–17)。以賽亞寫過“以公義為袍”(賽六十一10;也見林後五21),他警告我們,不要靠自己的善功來換取救恩(賽六十四6)。很多人信奉的是自己“東拼西湊”弄出來的宗教,他們不肯信靠耶穌,得著他本著恩典所賜的救恩之袍。
(4)裝酒的皮袋(路五37–39)。如果未發酵的酒裝在薄而易碎的舊皮袋裡,氣體會撐破皮袋,皮袋壞掉,酒也會流光。有聖靈的新生命不能裝在猶太教的舊皮袋裡。耶穌是在透露,古老的猶太宗教逐漸衰退,很快就會被取而代之(見來八13)。但大多數猶太人仍寧願要舊的,不要新的。直到主後70年,羅馬人摧毀耶路撒冷和聖殿,驅散猶太人,猶太教才如律法書裡所描寫的那樣走向終結。如今,猶太人沒有祭司制度,沒有聖殿和祭壇,他們再也不能像祖先一樣實踐他們的宗教。
耶穌基督已經成全了律法裡的禮儀規條,所以如今再也不需要祭牲、祭司、聖殿和禮儀。所有神的子民都是祭司,他們要將靈祭獻給神(彼前二5、9)。律法之桌被人心之桌替代,神的靈在其上書寫神的話,使我們與耶穌基督相像(林後三1–3、18)。
耶穌基督仍在將“一切⋯⋯更新”(啟二十一5)。他是那位醫生,向罪人提供新的生命和靈裡的健康;他是教會的新郎,帶來新的愛和喜樂。耶穌給我們的是公義之袍和聖靈之酒(弗五18;也見徒二13)。生命是一場盛宴,不是饑荒,也不是葬禮,耶穌基督是唯一能使我們生命煥然一新的那一位。
研習題第4章 煥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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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多的時間裡,耶穌作為一位受歡迎的巡迴教師和醫治者,服侍了很多人,有大批群眾跟隨他。但現在時候到了,耶穌要“組織”他的跟隨者,宣告他的國到底是什麼。
在這一章裡,我們看到主耶穌建立了三個嶄新的屬靈實體:新的安息日、新的國度,以及新屬靈國度裡的新祝福,來替代猶太教裡“破舊”的屬靈實體。
1新的安息日(路六6–11)
將第七天分別為聖,是猶太信仰與其他宗教的迥異之處。神在西奈山賜給以色列人安息日的律法(尼九13–14),使其成為他與這個民族之間的記號(出二十8–11,三十一12–17)。安息日這個詞意思是“休息”,與神六天創造之後歇下工作有關(創二2–3)。有些拉比教導說,除非以色列人完美地遵守了安息日,否則彌賽亞就不會來臨,所以遵守安息日律法無論對個人還是國家都非常重要。
把星期日叫作“安息日”,會混淆第一天和第七天及其所代表的含義。安息日提醒我們,神已經完成了“舊的創造”;主日則提醒我們,主已經完成了在“新的創造”裡的工作(林後五21;弗二10,四24)。安息日講的是工作之後的休息,與律法有關;而主日講的是工作之前的休息,與恩典有關。主日紀念的是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聖靈的降臨,以及教會的“誕生”(徒二)。
早期教會在一周的頭一日聚集(徒二十7;林前十六1–2)。不過,有些猶太信徒仍堅持守安息日,有時就會導致分歧。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1節至十五章13節就是針對這個問題,他給出了一些原則,來促進教會的自由與合一。但保羅一向說得很清楚:守節期與救恩無關(加四1–11;西二8–17)。我們從罪中得救,不是因為在基督裡的信心,再加上守安息日;我們得救,是單單靠著在基督裡的信心。
由於法利賽人和文士嚴苛的、壓迫人的規條,他們將神本來設下為祝福人的安息日變成沉重的負擔,而耶穌挑戰了他們的教條,也挑戰了他們的權威。耶穌宣告了一個新的“禧年”(路四19),現在他要宣告一個新的安息日。他在安息日治好了一個瘸腿的人,因此宗教領袖想要殺他(約五18;也請注意約五16)。現在,耶穌又要在另外兩個場合違反他們所立安息日的規條。
(1)在麥田裡(路六1–5)。猶太人可以從鄰居的葡萄園、果園或田地裡摘東西吃,只要不往容器裡裝,或使用收割的器具(申二十三24–25)。門徒們餓了,因此他們摘了麥穗,在手裡搓搓,吃了。然而,根據拉比的說法,這樣做就違反了安息日律法,因為他們是在收割、揚糠並預備食物!
有些法利賽人總是時刻睜大眼睛挑別人的刺兒,他們問耶穌,為什麼允許門徒違反安息日律法。這是耶穌第二次違規,他們肯定可以控告耶穌。對宗教規條奴隸似的效忠使他們完全盲目,看不到律法的真正作用所在,也看不到賜律法的主與他們同在,這是多麼可悲。
耶穌沒有與他們爭辯,而是直接讓他們面對神的話(撒上二十一1–6)。“陳設餅”有十二塊,每塊代表以色列的一個支派,放在會幕(後來是聖殿)裡聖所的桌子上(出二十五23–30;利二十四5–9)。每個安息日,新餅放在桌上,撤下來的舊餅只有祭司才能吃。
大衛和跟隨他的人吃了舊的陳設餅,猶太人可以定以色列的大君王什麼罪呢?他們可能會辯駁說,“他是神所膏立的!”但那正是耶穌對自己的宣稱(路四18)!耶穌不僅是神的受膏者,他還是安息日的主!耶穌這樣說,其實在聲稱自己就是耶和華神,因為是耶和華神設立了安息日。如果耶穌基督真是安息日的主,那他在安息日就是自由的,可以隨意而行。可以肯定的是,法利賽人沒有誤會耶穌的意思。
比起維護宗教規條,神更在意滿足人的需要。大衛和他的跟從者恢復體力侍奉神,比他們純粹因守一條暫時的律法而死要好得多。神要的是憐憫,不是獻祭(太十二7,引用的是何六6)。當然,法利賽人對這條律法的看法與主背道而馳(太二十三23)。
(2)在會堂裡(路六6–11)。法利賽人知道主每逢安息日會在會堂裡,所以他們在那裡窺探主,要得到控告他的證據。他們知道那個手枯乾了的人也會去那裡嗎?是法利賽人把他“安插”在那裡的嗎?我們不知道,耶穌可能並不介意。主對那人動了慈心,治好了他。耶穌本可以再等幾個小時到安息日結束,或者私下裡醫治他,但耶穌卻公開、立即地醫治了他。耶穌故意違反安息日的傳統。
主在麥地裡的辯護是基於舊約聖經,而他在會堂裡的辯護,是基於神設立安息日律法的本質。神給人這條律法是為了幫助人,不是傷害人。“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二27)在會堂的每個人都願意在安息日搭救一隻羊,所以,為什麼不能救那按著神的形象所造的人呢(太十二11–12)?文士和法利賽人將神的恩賜變為沉重的軛,沒人擔負得起(徒十五10;加五1)。
這個神跡說明人相信神的話語而帶出的能力。耶穌命令這人做他恰恰不能做的事,然而他做了!“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神的命令總是“神能使(enablements)”。
文士和法利賽人怒氣填胸。那天早上去會堂敬拜神,顯然沒有帶給他們任何益處。他們憤怒到一個地步,甚至與希律黨人(支持希律的猶太人)聯手陰謀殺害耶穌(可三6)。耶穌知道他們的想法(太十二15;路六8),所以退回加利利海邊,服侍眾人,然後獨自上山禱告。
耶穌給我們的是屬靈的“安息日的安息”,它隨時在我們心裡(太十一28–30)。不同於律法那可怕的重軛,耶穌給的軛是“合適的”,他的“擔子是輕省的”。當罪人相信救主,他的罪就得到赦免,他不再與神為敵,而是與神和好(羅五1–11)。信徒在每天的經歷中順服基督,就會享受到心靈和心思意念中“神所賜的平安”(腓四6–7)。
2新的國度(路六12–19)
耶穌整夜禱告,因為他要從跟隨他的眾多門徒中呼召十二個使徒。門徒是學生、學徒;而使徒則是被揀選的信使,被差派完成特殊任務。耶穌有很多門徒(見路十1),但只有十二個親手揀選的使徒。
為什麼耶穌要整夜禱告?原因之一是,耶穌知道敵對他的勢力正在增長,最終會將他釘上十字架,所以祈求神加添他力量,好面對前面的道路。第二,耶穌要父神引導他挑選十二使徒,因為教會的將來有賴於這些人。要記得,十二使徒中有一個會出賣他,而耶穌從一開始就知道他是誰(約六64)。主有真實的人的情感(路二十二42–44;來五7–8),也正是通過禱告,他才做出了這個艱難的決定。
使徒的名字也記錄在馬太福音十章1至4節、馬可福音三章16至19節和使徒行傳一章13節(除去猶大)。在所有名單中,除了使徒行傳一章13節,第一個提名的都是彼得,最後一個提名的都是猶大。使徒行傳一章13節裡的猶大是雅各的兄弟(更可能是“兒子”)猶大,在馬可福音三章18節裡也被稱為達太。一個人有兩個名字並不稀奇。
當安得烈帶西門來見耶穌時,西門得到彼得(石頭)這個名字(約一40–42)。巴多羅買與拿但業是同一個人(約一45–49)。在這群人中,另一個西門的綽號是“奮銳黨人”,它的含義可能是以下兩種之一。它可能指西門屬一個由狂熱的猶太愛國主義者組成的、名為“奮銳黨”的組織,他們的目的是將以色列從羅馬的暴政下拯救出來。奮銳黨人不擇手段,採用恐嚇、暗殺等方法來達到目的。或者,Zelotes這個詞是從希伯來詞qanna翻譯過來的,指的是“為神忌邪,為神的尊榮發熱心”。(在馬太福音十章4節,它被譯成“奮銳黨的西門”[qanna])。到底西門是因熱心尊榮神而聞名,還是屬一個顛覆性的組織,我們不能確定,也許兩者都有。
我們也不確定Iscariot這個詞的由來。它很可能指“加略(Kerioth)地方的人([希伯來語中人是ish])”,加略是猶大南部的一個小鎮(書十五25)。有人將Iscariot與亞蘭詞seqar聯繫,意思是“虛假”。這樣就得到“虛假者猶大”。但地理意義上的解釋可能更正確。
多麼有趣的一群人!他們詮釋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一章26至29節所寫的內容,也使今天的我們得著鼓勵。畢竟,神若可以使用他們,難道不能使用我們嗎?他們中可能有七個是漁夫(見約二十一1–3),一個是稅吏,其他四個的職業沒有提及。他們是普通人,性格迥異,然而耶穌呼召他們與他一起,向他學習,並且代表耶穌出去(可三14)。
為什麼要選十二個使徒呢?因為以色列有十二個支派,而耶穌構造的是新國度的核心(見太二十一43;彼前二9)。第一批基督徒是猶太人,因為福音臨到的“先是猶太人”(徒十三46;羅一16)。後來,透過分散到各地的猶太信徒的見證(徒十一19以下),以及保羅這位外邦人的使徒的服侍,外邦人加入到教會中。在教會中,猶太人與外邦人沒有分別;我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三28)。
很重要的一點是,在耶穌呼召十二使徒後、宣講登山寶訓之前,他花時間治好了很多有需要的人。這證明了耶穌的能力,也顯明了他的憐憫。它也提醒耶穌新指定的助手,他們的工作是與有需要的世人分享耶穌的愛和能力。據估計,在耶穌的時代,世界上有三億人口,而今天則超過五十億,其中五分之四是在欠發達國家。這對教會是多大的挑戰!
3新的祝福(路六20–49)
這篇講道很可能是我們所說的“登山寶訓”的濃縮版(太五–七),儘管有些不錯的聖經學者相信,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事件。如果是同一件事,馬太講它發生在山上(太五1),而路加說它發生在“平地上”(路六17),這也不會造成任何問題。卡森博士(D. A. Carson)指出,“平地”的希臘原文也可以指“多山地區的高原”(《聖經注釋的謬誤》[Exegetical Fallacies],Baker出版社,43頁)。
耶穌與門徒“進入山區”。經過一夜的禱告,耶穌下到一塊平坦的地方,任命了十二使徒,服侍病人,然後講了這篇道。在這篇講道中,耶穌描述了何謂“有福的”人生。
對大多數猶太人來說,祝福這個詞喚起的意象包括:長壽、財富、家人健康、人丁興旺、穀倉滿滿、擊敗仇敵。神與以色列所立的約確實包括這些物質和身體上的祝福(申二十八;伯一1–12;箴三1–10),這是神教導和訓練以色列人的方式。畢竟,他們在信仰上還是“小孩子”,而我們也是通過獎懲的方式教導孩子的。隨著耶穌的到來,以色列的童年期結束了,以色列人必須成熟起來,好理解神所用的方式(加四1–6)。
耶穌對大眾講道,也是在對門徒傳講(路六27、47),因為即使是十二使徒,也要清除他們以前所學的東西,才能有果效地侍奉耶穌。不僅如此,他們還要撇下所有跟隨耶穌(路五11、28)。無疑,他們在心中嘀咕,“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見太十九27)主在這篇講道裡解釋說,真正有福的人生不是來自得到什麼,或者做什麼,而是成為什麼。重點是塑造像神那樣的品格。
這篇講道不是“福音”,沒人可以通過“遵守登山寶訓”進入天堂。靈裡死亡的罪人也不可能順服永活的神;他們必須先重生,領受神的生命(約三1–7、36)。
這篇講道也不是“憲法”,為神有一天要在地上建立的國而制定(太二十21;路二十二30)。登山寶訓適用于現今的生活,也描述了我們信徒活在這個世界應有的那種屬神的品格。主描述的這種生活當然不同于榮耀國度裡的情形,它包括了饑餓、眼淚、逼迫和假教師。
耶穌強調的是態度:我們對環境的態度(路六20–26)、對人的態度(路六27–38)、對自己的態度(路六39–45),以及對神的態度(路六46–49)。他強調真幸福的四個基本要素:對神的信心、彼此相愛、以誠相待和順服神。
(1)環境(路六20–26)。那時的人生活非常艱難,他們沒有什麼希望改變環境。像今天的人一樣,他們中許多人以為幸福就是坐擁巨富、搶佔高位、聲色犬馬、享譽天下。想像一下,當耶穌對幸福的說法與他們期待的正相反時,他們該有多驚訝!他們發現自己最需要的不是改變環境,而是改變與神的關係和對生活的態度。
耶穌沒有教導說貧窮、饑餓、逼迫和眼淚本身是祝福。若果如此,耶穌絕不會像之前那樣去減輕人的痛苦。相反,耶穌描述的是要想經歷基督徒生命的“福氣”,我們必須擁有的內在態度。我們應當盡所能地在物質上幫助他人(雅二15–17;約壹三16–18),但要記住,任何“東西”都不能取代我們與神的關係。
馬太的敘述使這一點更加清楚:“靈裡貧窮的有福了⋯⋯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太五3、6)。耶穌不是贊許物質上的貧窮;相反,他呼召那些承認自己靈裡貧窮、心靈破碎的人(路十八9–14;腓三4–14)。謙卑的人是神唯一可以拯救的那種人(賽五十七15,六十六2;彼前五6)。如果你將“八福”與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至3節和路加福音四章18節比較,就會看到主強調的是心靈的光景,而不是外在環境。馬利亞在她的讚美詩中表達了同樣的洞見(路一46–55)。
耶穌將親身經歷路加福音六章22節所描述的逼迫,他的門徒也會經歷。當別人攻擊我們的時候,我們怎麼還能喜樂呢?答案是,記得為耶穌的緣故受苦是我們的榮幸(腓三10)。當他們用對待耶穌的方式對待我們,這就證明我們開始像耶穌那樣生活,而那是一種讚揚。曆世歷代的聖徒都受到這樣的待遇,所以我們並不是孤軍奮戰!再者,神應許給那些忠於他的人特殊的獎賞,所以最好的還在後頭!
四個“有禍”表明一個道理:你向生活索取什麼,你就得付上什麼代價。如果你想要快速發財、一無所缺、整日嬉笑並且招人喜歡,你會如願以償,但代價是:你能得到的僅此而已。耶穌沒有說這些東西本身有錯。他說的是以這些東西為滿足,就是它自身的審判。
法默(H. H. Farmer)寫道:“對耶穌來說,擁有錯誤的生活觀和追求錯誤之事的可怕之處在於,你並不會註定大失所望,而是不會大失所望;不是你不能如願以償,而是確實如你所願。”(《看不到的事情》,倫敦Nishbet出版社,96頁)當人滿足於生活中次要的事物,滿足於好的而不是最好的,那麼他們的成功累加起來不過是失敗而已。這些人在屬靈上已經破產,卻沒有意識到這點。
生命建立在品格上,而品格建立在決定上。決定是依據價值觀,而價值觀必須憑信心接受。摩西做出改變自己生命的決定,是基於旁人看來愚蠢的價值觀(來十一24–29),但神嘉許他的信心。基督徒以神所賜的一切為樂(提前六17),因為他“心系永恆的價值”而活。
(2)人(路六27–38)。耶穌認為,任何為永恆價值而活的人都會與世上的人起衝突。基督徒是“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太五13–16),鹽有時會刺痛人,光則會暴露罪。罪人躲避或拒絕我們(路六22)、侮辱我們(路六28)、虐待我們的身體(路六29),控告我們(路六30),藉以發洩他們的仇恨。我們必須做好準備(腓一29;提後三12)。
我們應當怎樣對待仇敵?我們必須愛他們,做對他們有益的事,為他們禱告。仇恨只會滋生更多仇恨,“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一20)。我們無法靠自己的力量愛仇敵,但借著聖靈的大能,我們可以做到(羅五5;加五22–23)。
不要把這些勸勉當作一系列要遵守的規條。它描繪的是一種心態:別人惡待我們,我們要正面地回應;別人自私,我們要慷慨;這一切都是為了神的榮耀。這是內在品質,而非法律義務。我們必須有智慧,知道何時把另一邊臉轉過去,何時要求合法權利(約十八22–23;徒十六35–40)。基督徒的愛也要運用分辨力(腓一9–11)。
這裡凸顯出兩個原則:我們願意人怎樣待我們,我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六31),這假定我們想得到靈性上最好的福氣;我們也要效法天父,滿有憐憫(路六36)。重要的不是我們在敵人面前被澄清無過,而是我們在品格上更像神(路六35)。這是一個人所能得到的最大獎賞,遠超過財寶、食物、歡笑或聲望(路六24–26)。那些東西有一天終會消失,而品格則會存到永遠。我們必須相信馬太福音六章33節,靠著聖靈的能力來實踐這句經文。
路加福音六章37至38節提醒我們:種的是什麼,收的就是什麼;我們種多少,就收多少。如果我們論斷人,自己也會被論斷;如果我們饒恕人,我們也會被饒恕;如果我們定別人的罪,我們也一定會被定罪(見太十八21–35)。耶穌講的不是永恆的審判,而是在今生神怎樣對待我們。如果我們活著是為了給予,神一定會確保我們得到;但如果我們活著僅是為了得到,神一定會讓我們失去。這一原則不僅適用於奉獻金錢,也適用於舍己服侍他人。
(3)自我(路六39–45)。在這一部分中,耶穌用四個引人入勝的比喻,教導我們一些關於服侍的重要功課。首先,作為耶穌的門徒,我們必須確保自己看得足夠清楚,能在屬靈的道路上引領他人。儘管某些盲人有敏銳的方向感,但無論哪個盲人,都不可能被委以飛機領航員或野外嚮導的重任。耶穌指的主要是法利賽人,他們把人帶偏(太十五14,二十三16)。如果我們自認為是出色的嚮導,卻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盲目,那只會把人引到坑裡(見羅二17–22)。
路加福音六章40節提醒我們,我們不能領別人到自己不能達到的地方,也不可能像主那樣完全。事實上,我們越努力學像耶穌,越意識到自己遠不如他。這是在警告我們不要驕傲,因為沒什麼比驕傲更能蒙蔽人。
繼續來看“眼睛”的意象,耶穌教導我們必須自己看得足夠清楚,才能幫助弟兄看得更清楚。只要我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幫助弟兄去掉眼中的刺當然沒問題。耶穌描述一個“眼科醫生”自己眼中有梁木,卻想給眼中有刺的病人動手術,肯定引起了哄堂大笑。
這裡強調的是對自己誠實,不要成為偽善者。我們很容易試圖幫助弟兄處理他的問題,借此掩蓋自己的罪!總是批評人的人通常是受負罪感驅使,他們自己生命中還有更糟糕的問題沒有對付。
樹的例子提示我們,果子總是忠實反映樹的品格。蘋果樹結蘋果,不結橘子;好人結好果子,不結壞果子。信徒確實免不了犯罪,但他們言語和工作的見證卻始終有益於神的榮耀。至於服侍,忠心的神僕將在他人身上再現自己,這些人將同樣忠實於神(提後二2)。
最後一個意象——寶庫教導我們,嘴裡所出的取決於我們心裡所存的。人心就像一個寶庫,我們說什麼就顯露我們心裡有什麼。一個人罵人後,道歉說:“我心裡真不是這麼想的!”卻聽到朋友說:“你心裡肯定有,不然你怎麼會說出來!”
我們必須誠實面對自己,承認我們生命中的盲點、阻礙我們視野的障礙,以及我們裡面要被糾正的地方。然後,我們才能為主所用,來服侍他人,而不是使他們走偏。
(4)神(路六46–49)。這裡主強調的是順服。僅僅聽耶穌的話,稱呼他“主”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遵行他的吩咐。我們都是建造者,必須小心謹慎地建造。“把根基安在磐石上”即遵從神在聖經中的命令。“在土地上蓋房子”指在口頭上應承基督,卻不服從他的旨意。我們看似在建造堅固的房子,但若沒有地基,房子就不能持久。這裡提到的“大水”不是指最後的審判,而是指生活的試煉,它會臨到每個認信的基督徒。不是每個宣稱認識主的人都有真實的得救經歷。他們開始可能在教會和其他宗教機構中很活躍,但若沒有靠信心得救,他們的生命就沒有根基。當困難來臨的時候,別說榮耀主了,他們甚至會丟棄主,而他們見證的房子也轟然倒塌了。
若不是聖靈感動,沒有人能真正稱呼耶穌基督為“主”(羅八16;林前十二3)。基督若在我們心裡,我們的口一定會向人承認他(羅十9–10)。我們若“在他裡面生根建造”(西二7),就會結出好果子,我們建造的房子就能抵擋河水的衝擊。或許我們也有錯誤和失敗,但我們生命持續的見證將指向基督,並榮耀他。
這是耶穌給他國民的“新的祝福”,今天的我們也不例外。我們能經歷到只有耶穌才能給予的“屬天喜樂”和真正的有福。所有這些都基於在主耶穌基督裡、使我們得救的個人信心,如艾恩賽德博士(Dr. H. A. Ironside)所說,“如果未能先擁有生命,我們就不能活出生命”。
研習題第5章 什麼是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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憐憫付諸行動
憐憫被定義為:“你的痛痛在我心”。當主耶穌輾轉各地服侍時,他肯定感受到何等的痛苦!僅在這一章裡,耶穌就遇到這些痛苦的人:垂死的僕人、悲苦的寡婦、困惑的先知和悔改的罪人,耶穌對他們都施以援手。如果要“困難審查委員會”來決定這些人中哪些人“配得”,我們不知道誰會被選中。
耶穌卻幫助了他們所有人,因為憐憫不權衡利弊,它只服侍。聖伯爾納(Bernard of Clairvaux)說:“公義僅僅探尋可取之處,但憐憫卻惟依需要而動。”是憐憫而非公義,觸動了那位偉大的醫生,他來“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2)。讓我們來會會這四個人,看主如何回應他們的需要。
1僕人:耶穌對信心的回應(路七1–10)
在四福音和使徒行傳中,羅馬百夫長形象頗佳,都是品格高尚的優秀人士,而這位百夫長更是讓人欽佩的榜樣。猶太長老通常都不喜歡羅馬人,特別是羅馬士兵,然而幾位長老卻向耶穌推薦這位軍官。他愛迦百農的猶太人,甚至為他們修建會堂;他愛他的僕人,不想讓僕人死去。這個百夫長不是與他人痛苦絕緣的苦修士。他有顆憂民的心,甚至對這個害癱瘓病要死的卑賤僕人(太八6)也關懷備至。
有關這個故事,馬太的壓縮版(太八5–13)與路加較為完整的版本並不矛盾。百夫長的朋友引薦他來見耶穌,然後向耶穌保舉他。當新聞人員報告總統或總理對國會或議會所說的話時,不一定意味著這條信息是總統或總理親自發佈的。信息很可能是官方的一位代表發佈的,但它還是被當成總統或總理親自發佈的。
我們不僅對這個人偉大的愛印象深刻,也被他的謙卑深深打動。想像一下,一位羅馬軍官對貧窮的猶太拉比說,自己不配請他到家裡去!眾所周知,羅馬人並不以謙卑見長,特別是在猶太臣民面前。
但最打動耶穌的,是這人的信心。福音書記載耶穌有兩次感到詫異。在迦百農這裡,他為一個外邦人的信心而驚奇;在拿撒勒,他詫異於猶太人的不信(可六6)。另一個被耶穌稱讚“信心大”的是一個外邦婦人,耶穌救她的女兒脫離汙鬼的轄制(太十五28)。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兩個例子中,耶穌都是“遠距離”醫治(見詩一〇七20;弗二11–13)。
百夫長的信心當然相當出眾。畢竟,他是個有異教背景的外邦人。像他一樣的羅馬士兵都受過訓練,能自力更生,萬事不求人。我們也沒有證據表明,他聽過耶穌講道。或許他從那個兒子被耶穌治好的官那裡,聽說過耶穌的醫治,那次同樣是遠距離醫治(約四46–54)。他的士兵或許曾將耶穌所行的神跡報告給他,因為羅馬人對猶太人生活中發生的事都抱以密切關注。
路加福音七章8節的重要詞匯是“也”。(這個詞也出現在馬太福音八章9節,欽定本聖經不知何故將其省略。新美國標準版聖經兩處都有“也”。)這個軍官看出自己對士兵下命令,和耶穌對疾病下命令這兩者之間有相似性。百夫長和耶穌都在權下,正因如此,他們有權運用權柄。他們只需說出那個詞,然後事情就發生了。這人表現出何等大的信心啊!無怪乎耶穌感到驚奇!
如果連這個羅馬人,只受過很少的屬靈教導,對神的話就有如此的信心,我們的信心該比他大多少呢!我們有整本聖經可以閱讀查考,還有將近兩千年教會歷史的激勵,但我們還是常犯“沒有信心”(可四40)或“小信”(太十四31)的罪。我們應該禱告,“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路十七5)
2寡婦:耶穌對絕望的回應(路七11–17)
拿因與迦百農相距約25英里,要走上一整天,儘管沒被邀請前往,耶穌還是去了。猶太人埋葬死人是在人死的當天(申二十一23;徒五5–10),耶穌和門徒到達城門口可能是在男孩死去的那天下午。那天,在城門口發生了四場特別的相遇。
- 兩組人群相遇。就在送葬隊伍走向墳地時,耶穌和他們相遇了,看到這裡,我們只能驚歎神的護理。耶穌順服天父的旨意,他是按著神的時間表生活的(約十一9,十三1)。憐憫人的救主總是在我們最需要的時候幫助我們(來四16)。
跟隨耶穌的人群與跟隨寡婦和她死去兒子的人群之間,有著多麼大的反差啊!耶穌和門徒為神的祝福而歡喜,但寡婦和朋友卻在為她兒子的死悲痛。耶穌正朝城裡去,哀悼的人正朝墓地走。
從屬靈上講,我們每個人都屬這兩群中的一群。你若信靠基督,就在進城途中(來十一10、13–16,十二22)。你若“死在罪中”,就是在墓地裡,在神的定罪之下(約三36;弗二1–3)。你需要信靠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約五24;弗二4–10)。
- 兩個獨生子相遇。一個活著,卻命定要死;另一個死了,卻註定會活。獨生這個詞用於耶穌,指“獨一無二”、“別無他例”。耶穌之為兒子與我們不同,我們是借著懷孕生產而被帶到人世的。但耶穌是永生神,他早就存在,且一直存在。神子這個頭銜表明基督的神性和他與父的關係,從亙古以來,子就甘願降服于父。神的三個位格都是平等的,但在三位一體的“管治”中,每個位格都有特定的地位和角色。
- 兩個受苦者相遇。耶穌“常經憂患”,很能體會寡婦的心痛。她不僅沉浸在喪子之痛中,她也被撇下,在一個寡婦生活沒有保障的社會裡舉目無親。她會遭遇什麼呢?耶穌深切感受到罪與死帶給這世界的痛苦,他沒有袖手旁觀。
- 兩個敵人相遇。耶穌面對死亡,這“最後的仇敵”(林前十五26)。想想死亡所帶來的痛苦悲傷,它的確是我們的仇敵,而只有耶穌才能使我們勝過死亡(見林前十五51–58;來二14–15)。耶穌只說出了那個詞,那男孩就起死回生,恢復了健康。
男孩顯出了兩個生命跡象:他坐起來,並且說話。他本來躺在敞開的擔架上,而不是蓋緊的棺材裡,所以坐起來很容易。我們無法得知他說了什麼,但肯定很有趣!當耶穌拉著男孩的手,把他交給欣喜若狂的母親時,耶穌的舉動多麼溫柔啊!整個場景使我們想起主再來將要發生的事,我們將會與那些我們所愛的、已經進入榮耀的人團聚(帖前四13–18)。
周圍人的反應是將榮耀歸給神,他們認為耶穌就是猶太人一直盼望等候的先知(申十八15;約一21;徒三22–23)。這件神跡很快就被傳開來。人們更加急切地想見耶穌,跟從他的人甚多(路八4、19、42)。
3施洗約翰:耶穌對懷疑的回應(路七18–35)
困惑(路七18–20)。施洗約翰被關押在監獄裡已經好幾個月,但他知道耶穌所做的事,因為約翰的門徒會給他通風報信。對一個在曠野裡呆慣了的人來說,被關在監獄肯定非常難受。身體和情緒的壓力無疑是巨大的,漫長的等待也是一種折磨。猶太的領袖沒有為約翰求情,看來耶穌那邊也毫無動靜。如果他來是要使被囚的人得自由(路四18),那施洗約翰就是其中的人選哪!
偉大的屬靈領袖也有疑惑和彷徨的時期,這點並不罕見。摩西就有一次想要放棄(民十一10–15),以利亞(王上十九)和耶利米(耶二十7–9、14–18)也有這樣的經歷,保羅也深知絕望的滋味(林後一8–9)。
懷疑與不信不一樣。懷疑是心靈的問題:我們不理解神正在做的事,不明白他為何這麼做。不信卻是意志的問題:我們拒絕相信神的話,拒絕遵行他的吩咐。“懷疑並非總是一個人犯錯的標記,”章伯斯說,“它可能表明他在思考。”在約翰的處境中,他的疑問不是生髮於故意不信,而是源於身體和情緒壓力滋生的懷疑。
你我可以回顧基督的服侍,從而理解耶穌所做的事,但約翰沒有那樣的優勢。施洗約翰宣告了神的審判,但耶穌卻在行愛與憐憫的事。約翰承諾說天國已近在咫尺,但到那時為止還沒有任何跡象。約翰介紹耶穌就是“神的羔羊”(約一29),所以他一定明白主會犧牲,但主的犧牲與神向以色列應許的國有什麼關係?施洗約翰對神的計劃和自己在其中的位置困惑不解。然而我們不必苛責他,因為即使是先知,對這些事也有困惑的地方(彼前一10–12)。
確認(路七21–23)。耶穌沒有給這兩個人(譯者注:約翰的門徒)長篇大論地講解神學和先知預言。相反,耶穌請他們注意:他醫治了患各樣疾病的人。這些當然就是他的憑證,證明他就是神所應許的彌賽亞(賽二十九18–19,三十五4–6,四十二1–7)。耶穌建立的不是一個政治王國,而是由神掌權的國度。
翻譯成“冒犯”的希臘詞衍生出英文單詞scandalize(使人憤慨或震驚),它的原義是指陷阱中的“餌杆”。約翰有掉入陷阱的危險,因為他擔憂有些事耶穌沒有做。他在主和主的服侍上絆倒了。耶穌溫柔地告訴他要有信心,因為他的主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今天很多人批評教會不去“改變世界”,解決其中的經濟、政治和社會問題。他們忘了,神是通過改變個人來改變世界的。歷史表明,教會常常在人道主義的服務和變革中領路,但她的首要任務仍是將失喪的靈魂帶到救主面前,其他一切都只是副產品。傳福音必須永遠作為教會的第一優先。
稱讚(路七24–30)。我們怎麼看自己,別人怎麼看我們,這些遠不如神怎麼看我們重要。直等到傳信的人離開,耶穌才公開稱讚約翰的服侍。同時,耶穌也揭露了拒絕約翰事工的那些人罪惡的內心。
施洗約翰不是妥協者,如同風中飄搖的蘆葦(注意弗四14);他也不是一個受吹捧的名人,喜歡結交大人物,以積攢財富為樂。不論人怎麼對他,約翰不搖擺也不軟弱。約翰不僅是先知,而且他的服侍早就被先知預言過(見賽四十3和瑪三1)!作為舊約時代最後一位先知,約翰有特權成為神的使者,將彌賽亞介紹給以色列人。
神國裡最小的人怎麼會比約翰大呢?那是在地位上,而不是在品格或服侍上。約翰是王的先行官,宣告神國的來臨;今天的信徒是神國的兒女、王的朋友(約十五15)。無論在以色列歷史上,還是在神的救贖計劃中,約翰的事工都是個轉折點(路十六16)。
路加福音七章29至30節是耶穌的話,不是路加的解釋(見太二十一32)。這兩節經文回答了很多人在問的問題:“如果約翰是這麼偉大的先知,他怎會入獄呢?”答案是:因為宗教領袖故意不信。普通人接受約翰的信息,受了他的洗,這就是悔改的證據。他們“以神為義”,意思是認同神對他們的判斷(詩五十一4)。但宗教領袖卻自以為義(路十六15),不以神為義,拒絕約翰和他的信息。
定罪(路七31–35)。耶穌將那個世代比作孩子氣的(而非孩子似的)人,任何事都不能取悅他們。耶穌很可能是專指文士和法利賽人。約翰宣告審判的嚴厲信息,他們說“他是被鬼附的!”耶穌與人打成一片,傳講救恩的恩慈信息,他們卻說,“他是個貪食好酒之人,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他們既不要葬禮,也不要婚禮,因為什麼都不能令他們滿意。
想回避自身真相的人,總能在傳道人身上找到一些事來加以批駁,這是他們“自以為義”的一種方式。但神的智慧絲毫不受那些“自以為有智慧和通達”的人影響。那些相信的人生命被改變,這就顯明了神的智慧。真智慧以此來“顯為義”。
4有罪的婦人:耶穌對愛的回應(路七36–50)
耶穌不僅接受稅吏和罪人的盛情邀請,也不拒絕法利賽人的好客之舉。法利賽人也需要神的話語,不管他們意識到與否。我們相信西門的邀請是誠懇的,他將耶穌請到家裡並非別有用心。如果他有,那結果也事與願違,因為西門最後更清楚地認識了自己,其實他本來無此打算!
悔改的婦人(路七36–38)。那時候的猶太人請客,通常會允許外人在宴會期間在旁停留,這樣他們就能看到“重要人物”,聽到他們談話。一切都是敞開的,他們甚至可以進入宴會廳,對客人講話。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這個女人有機會接近耶穌。耶穌沒有在鎖著的房間裡面。而在當時,婦女是不會被邀請赴宴的。
猶太拉比不會當眾同婦女說話,也不會與她們一起吃飯。像她這種婦女,在西門和法利賽人的家中是不受歡迎的。儘管聖經沒有提到她的罪,但我們得到的印象是,她是個聲名狼藉的妓女。
不要把這件事與涉及伯大尼的馬利亞那件類似的事混淆(約十二1–8),也不要將這個婦女與抹大拉的馬利亞混為一談(可十六9;路八2),但可惜很多人還在繼續這樣做。
這婦人承認她是罪人,也有悔改的表現。如果查考四福音的一致性,你會發現就在這件事之前,耶穌曾發出恩慈的邀請,“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30)。也許這個婦人就在那時轉離她的罪,信靠了耶穌。她的眼淚、謙卑的態度和昂貴的禮物,都表明她內心的改變。
批評人的主人(路七39–43)。西門很尷尬,既為他自己,也為他的客人。人們都說耶穌是個偉大的先知(路七16),但如果耶穌允許一個有罪的女人膏他的腳,那他可沒表現出多少先知的分辨力!這個耶穌肯定是冒牌貨。
西門的真正問題是瞎眼:他看不清自己,看不清這個女人,也看不清主耶穌。對他而言,說“她是個罪人”很容易,但說“我也是個罪人”卻不可能(見路十八9–14)。耶穌不僅讀懂了西門的心思,也顯明了他靈裡的需要,從而證明自己確實是先知。
這則寓言針對的不是一個人生命中犯了多少罪,而是他是否意識到自己內心的罪。一個人要犯多少罪,才算是罪人?西門和那個婦人都是罪人。西門犯的是靈裡的罪,尤其是驕傲,而那個婦人犯的是肉體上的罪(見林後七1)。女人的罪別人清楚,但西門的罪,除了神別人都不知道。他們兩人都是破產的,不能償還欠神的債。西門和那個婦人一樣,都是靈裡破產的,只是他沒有意識到。
饒恕是神恩典的禮物,耶穌基督為我們還清了罪債(弗一7;彼前一18–19)。“開恩”意思是“滿有恩典地、白白地”。婦人接受了神白白提供的救恩,她也公開表達她的愛。西門拒絕了這份邀請,所以仍未得赦免。他不僅看不清自己,也認不清那個婦人,認不清他尊貴的客人!
饒恕人的救主(路七44–50)。這個婦人是因犯下的錯而有罪,但西門是因疏忽而有罪。他招待耶穌時,不是彬彬有禮的主人(見創世記十八章1至8節的亞伯拉罕,與他截然相反)。西門忽略的每件事,那個婦人都做了——而且做得好得多!
我們在解讀主的話時要避免兩個錯誤。首先,我們不能下結論說,這個女人是被她的眼淚和禮物拯救的。耶穌說得很清楚,單單是她的信救了她(路七50),因為無論做多少善事都買不來救恩(多三4–7)。
我們也不應當認為,失喪的罪人是被愛拯救的,不論是神對罪人的愛,還是罪人對神的愛。神愛世人(約三16),但世界並沒有因此得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恩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恩典是付代價的愛,這代價就是神的兒子死在十字架上。
耶穌沒有拒絕那女人的眼淚,也沒有拒絕她膏油的禮物,因為她的行為表明了她的信心。“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見雅二14–26)。我們不是因信心和行為得救,乃是因能生髮行為的信心而得救。這個無名婦人闡明了加拉太書五章6節的真理:“惟獨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這個女人怎麼知道她的罪已經得了赦免?耶穌告訴了她。今天我們怎麼知道我們的罪被赦免了?神在他的話語中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下面的經文我們可以好好思想:以賽亞書一章18節、四十三章25至26節、五十五章6至7節,使徒行傳十三章38至39節,羅馬書四章7至8節,以弗所書四章32節,希伯來書八章12節。一旦你明白了神恩典的含義,你接受神白白的、完全的饒恕並在其中歡喜快樂就不成問題。
當然,在飯桌前聽到耶穌說“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那些律法主義的批評者驚詫莫名。耶穌這麼說,等於是自稱為神(見路五21)!然而,耶穌就是神,他為這女人所犯的罪而死。他饒恕的話不是廉價的;為這些話,他在十字架上付上了昂貴的代價。
這個女人是怎樣得救的呢?她為自己的罪悔改,將信心放在耶穌基督身上。她如何知道自己真的被赦免了?有耶穌的話作為確據。她得救的證據是什麼?是她對耶穌的愛,這表現在她對耶穌舍己的奉獻。生平第一次,她與神和好(路七50)。這話從字面上是說:“去吧,進入平安”,因為她已經遷出與神敵對的陣營,享受與神和好的平安(羅五1,八7–8)。
耶穌治了百夫長的僕人,這是一個大神跡。更大的一個神跡是,耶穌使寡婦的兒子死裡復活。但這一章裡最大的神跡,是耶穌救這個婦人脫離罪,使她成為一個新造的人。救恩的奇跡一定是所有奇跡之最,因為它滿足了最大的需要,帶來最大的果效(且存到永遠),所需的代價也最高。
西門既認不清這個女人,也認不清自己。他看到的是過去,但耶穌看到的是未來。我不知道有多少被棄絕的罪人,透過路加福音裡這個女人的見證找到了救恩。她的故事鼓勵我們相信,耶穌能使任何罪人成為神的兒女。
然而,神的赦免不是自動的;我們若願意,也可以棄絕神的恩典。1830年,一個叫喬治·威爾森(George Wilson)的人因盜竊郵件被捕,被處以絞刑。一段時間後,安德魯·傑克遜總統(President Andrew Jackson)給威爾森下了一道赦免令,但威爾森拒絕接受!執行方很頭疼:威爾森到底是該被釋放,還是被絞死?
他們諮詢大法官約翰·馬歇爾,馬歇爾宣佈了以下決定:“一道赦免令只是一張紙,其價值取決於要被赦免的那個人接受與否。如果他拒絕接受,赦免令就不再是赦免令。所以,喬治·威爾森必須被絞死。”
如果你從未接受過神的赦免,那麼現在就是你相信並得救的時候。
研習題第6章 憐憫付諸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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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的主題之一是如何獲得信心,並在日常生活經歷中運用它。第一部分是基礎,耶穌教導門徒,信心源於將神的道接到有悟性的心裡。在第二部分,耶穌安排門徒經過一系列“考試”,檢查他們到底學到了多少。我們大多數人喜歡研經,但我們都希望躲過課後的考試!然而,正是在生活的各種考驗中,信心才能真正成長,我們與基督的關係也更加緊密。
憤世嫉俗的美國社論撰稿人門肯(H. L. Menken)這樣定義信心:“一種不合邏輯的信念,相信不可能的事情會發生。”馬克·吐溫(透過他筆下的人物)說,信心是“相信你知道並非如此的事情”。當然,這些人描述的是迷信,而不是信心,因為基督徒的信心有堅實的基礎。
每個人活著都是靠相信某人或某事。基督徒和未得救之人的區別,並不在於前者有信心,後者沒有;他們都有信心。區別在於他們所信的對象,因為信心取決於它的對象。基督徒將信心放在耶穌基督身上,把信仰建立在神話語的基礎上。
1教導:聽神的道(路八1–21)
主繼續在加利利巡迴服侍,門徒協助他,一些虔誠的婦女也資助他財物。猶太拉比接受感恩之人贈送的禮物並不稀奇,這些婦女肯定曾經從耶穌的服侍中受益。新約教會的領袖也接受朋友(提後一16–18)和教會的禮物(腓四15–17),保羅則是自食其力(帖後三6–10)。
在這段經文中,聽這個詞用了九次。它的含義不僅僅是聆聽話語。“聽道”意味著具備屬靈悟性,以領受的心來聽。“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記住這一點,我們就能理解耶穌給跟從者的三點勸誡。
(1)聽道並領受神的道(路八4–5)。最開始的撒種者是耶穌基督,但撒種者其實代表每個分享神話語的神的子民(約四35–38)。撒播的種子是神的道,因為道就如種子一樣,有生命和力量(來四12),可以結出屬靈的果子(加五22–23)。種子若不種下去,就不能做什麼(約十二24)。當一個人聽道並領會了道,種子就被種在他心裡。之後的事取決於土壤的性質。
耶穌管這個比喻叫“撒種的比喻”(太十三18),我們也可以叫它“土壤的比喻”。種子沒有土結不出果實,同樣,土壤沒有種子也是無用的。人心就像土壤:如果好好預備,就能領受神的道,大有收成。
耶穌描述了四種不同的心,其中三種不能結出任何果實。得救的證據是果子,而不僅僅是聽道或決志信主。這一點,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講得很清楚(路六43–49;也請注意太七20)。
1.堅硬的土(路八5、12)。這種土壤代表這類人:他聽了神的道,卻立刻容讓魔鬼把種子奪走。人心是怎麼變硬的呢?“路旁”是橫穿麥田、用來分隔地塊的小路,腳踩得多了就會使它變硬。凡進入耳朵或眼裡的東西,最終會進入心裡,所以要當心你任由誰“走在你的心田上”。
2.淺土(路八6、13)。這種土壤刻畫的是情緒化的聽道者,他會很快回應信息,也會很快失去興趣,不再繼續尋求(見約八31–32)。在聖地的很多地方,你會發現地只覆蓋著薄薄一層土,下面就是石灰岩。種子在那種地裡會發芽,但根不能深入,隨後太陽就會把那無根的植物曬乾。太陽代表試煉,它會臨到所有認信的信徒,藉以檢驗他們的信仰。太陽對植物有益,只要它們有根。逼迫可以讓真基督徒向下深深紮根,卻只會暴露那些假信徒的淺薄。
3.擁擠的土(路八7、14)。這種土壤刻畫了不肯悔改、“除掉”阻礙收成的“雜草”之類的人。這種土質土壤倒是夠多,可以讓根向下生長,但沒有足夠的空間讓植物向上生長,結出果實。植物被擠住,果實也乾癟。“今生的思慮、錢財、宴樂”就像花園裡的雜草,不讓土壤多產果實。有“擁擠的心”的人離救恩最近,但還是沒有結出“完備的果子”。
4.好土(路八8、15)。只有這種土是肥沃高產的好土。它刻畫的是這種人:他聽了神的道,明白了,把它藏在心裡。他是真正得救的,並且借著忍耐結實證明了這點(見帖前二13;彼前一22–25)。不是每個人結的果實都一樣多(太十三8),但所有真信徒都會結出某種果子,這是他們屬靈生命的明證。那些果子包括贏得他人歸屬基督(羅一13)、為神的事工奉獻金錢(羅十五25–28)、好行為(西一10)、基督徒的品格(加五22–23),以及向神獻上的讚美(來十三15)。
這個比喻表明,耶穌對他的跟隨者為數眾多不以為意。他知道大多數人並沒有真正“聽”道,將它接進心裡。耶穌講這個故事,是為了激勵門徒在將來的服侍中不要洩氣,也是為了激勵現今的我們。當你想到一個月或一年裡我們進行了多少教導、講道和見證,你會驚訝為什麼收成這麼少。問題不在於撒種者或種子,而在於土壤。人心不肯降服神,悔改、領受神的道,以至得救。
“信心首先臨到豎起來的耳朵,而不是深思熟慮的頭腦。”常被人們引用的牧師和作家陶恕說。信心不是智商或教育的問題,而是謙卑地預備自己的心領受神真理的問題(雅一19–21)。智者和審慎者常常對真理視若無睹,而真理對嬰孩卻顯而易見(太十一20–26)。
(2)聽道並分享神的道(路八16–18)。門徒因為耶穌基督用比喻教導而迷惑不解,他們向耶穌詢問這些比喻的解釋(路八9–10;也見太十三10–17)。主的回答似乎暗示,他之所以用比喻是為了向群眾隱藏真相,但事實正相反,對此路加福音八章16至18節解釋得很清楚。主教導的光必須照射出來,罪人才能因此得救。
比喻這個詞意思是“往旁邊扔”。比喻是一個故事,它把真理與熟悉的事物放在一起,從而教導人新的東西。人們熟悉種子和土壤,所以撒種的比喻引起了他們的興趣。那些麻木不仁或眼高於頂的人,對此卻不屑一顧。主的比喻只會使那些關注的人感興趣。
比喻從聽眾熟悉的一幅圖畫開始。但當你仔細端詳這幅畫時,它又變成一面鏡子,從中你可以看到自己。很多人並不願意看到自己,這就是為什麼有人聽到主的比喻很生氣,甚至想要殺他的原因。但如果我們認為自己是需要救恩的罪人,並且尋求幫助,鏡子就會變成一扇窗戶,透過它我們可以看到神和他的恩典。為了理解比喻並從中受益,我們必須誠實謙卑,但主的許多聽眾這兩樣都很缺乏。
聽道並理解神的道是件嚴肅的事,因為這使我們有責任向別人傳講神的道。每個領受道的人都變成播種者、光的承載者,以及神真理的傳播者(見帖前一5–8)。我們若把真理埋在心裡,就會失去它;若與他人分享真理,就會得到更多。
(3)聽道並遵行神的道(路八19–21)。主的母親馬利亞和他同母異父的兄弟(太十三55–56;徒一14)為耶穌焦急,想跟他談談。耶穌有些朋友說他瘋了(可三21),或許耶穌的家人也同意這種說法。耶穌抓住這次機會,教導了另一個屬靈功課:成為屬靈家庭的一員比任何人際關係都重要,而那乃是基於順服神的道。僅僅“聽”道是不夠的;我們還要“持守”(路八15)。
在一次電臺系列佈道中,我強調實行神的話語非常重要,必須將它付諸每日實踐(雅一22–25)。我警告聽眾:我們很容易因為聽過一個又一個傳道人佈道,又記筆記、又標聖經,就以為自己很“屬靈”,但其實從未真正實踐我們所學的。我們只是在欺哄自己。
一位聽眾寫信來說,我的話本來讓她很生氣,但隨後她看到自己的確是有罪的:只是神話語的“聽眾”,沒有遵行神的話語。於是,她開始減少聽電臺佈道的次數,可聽得更仔細,並將聽到的內容實踐出來。“這種學習聖經的新方法使我全然更新!”她寫道,“聖經對我來說成了一本全新的書,我的生命改變了!”
作為耶穌的門徒,我們必須留心所聽到的(可四24),以及怎樣聽(路八18),因為神會讓我們交帳。聽錯誤的事情,或以錯誤的態度聽正確的事情,將使我們失掉真理和祝福。我們若忠心領受神的道並把它分享出去,神會給我們更多,但如果不能讓自己的光照在人前,我們就會失去原先所擁有的。聽神的道是件鄭重無比的事。
2試煉:留心神的道(路八22–56)
到主講完“天國的比喻”時(太十三1–52),門徒一定覺得自己就像信心學校裡的研究生!現在,他們理解曾對文士和拉比、甚至對舊約先知隱藏的奧秘了。但他們沒有意識到的是(我們與他們何其相似!),信心要先經過試煉才可靠。學習新的屬靈真理是一回事,可將它應用在日常生活中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只要我們不把聖經真理活出來,撒但才不在乎我們學到多少。只停留在頭腦中的真理純粹是學術性的,若不靠意志實踐,永遠不會進到心裡。“從心裡遵行神的道”是神對他兒女的要求(弗六6)。撒但知道學術真理沒有威脅,活潑的真理才有。
仔細看主耶穌如何迎接四個信心的挑戰,並得勝凱旋。今天,神的子民面臨著同樣的挑戰,也能靠信心得勝。
(1)險境(路八22–25)。在長長的一天講道後,耶穌困乏了,因此當船離開迦百農駛向對岸時,他在船上睡著了。在睡之前,耶穌給門徒下了一道命令,同時也是一個應許:他們要渡到湖對岸去。這句話本該在風暴中鼓勵並堅固門徒,但他們信心仍是很小(太八26)。
當遊覽觀光團從提比哩亞駛向迦百農時,我問嚮導是否經歷過加利利海上的風暴。他雙目圓睜,說,“是的,我希望這輩子再也不要遇上!”情形是這樣的:當周圍的山風像灌進漏斗一樣,刮向低於海平面六百英尺的加利利湖時,狂風瞬間大作。冷暖空氣在這個天然盆地相遇,勢必帶來暴風雨。
門徒很害怕,耶穌卻不然!他繼續睡著,自信天父全然掌管(詩八十九8–9)。門徒是如此驚懼,他們喚醒耶穌,求他救命。夫子這個稱呼,彼得在路加福音五章5節也用過。當然,問題不是周遭的大風暴,而是他們內心深處的不信。事實上,他們的不信遠比風暴更危險!
斥責這個詞是耶穌趕鬼時用的(路四35、41,九42)。這次嚴重的風暴可能有撒但在背後操縱,撒但試圖毀滅耶穌,至少攔阻他去救加大拉那個被鬼附的人。但耶穌只靠一句話就平靜了風和海。通常,風漸漸平息後,浪還要洶湧澎湃幾個小時,但這一次,風浪立刻止住,平靜了(詩一四八8)。
門徒在這次信心考試中考砸了,因為他們沒有抓住耶穌的話,耶穌說過他們要渡到海那邊去。人們常說信心是不看環境,仍然相信;不論感覺和結果如何,仍然順服。門徒們環顧四周,看到了危險;反觀內心,看到了恐懼;然而他們沒憑信心仰望,看見神。信心和恐懼不能在同一顆心中並存。
有個女人對慕迪說,“我找到了一個很棒的應許!”她引用詩篇五十六篇3節,“我懼怕的時候要倚靠你。”
“讓我給你一節更好的,”慕迪說,接著他引用以賽亞書十二章2節,“看哪!神是我的拯救,我要倚靠他,並不懼怕。”
(2)撒但(路八26–39)。當耶穌抵達加大拉岸邊時,有兩個被鬼附的人迎面而來(太八28),其中一個更加急切,他沖在前面,話都是他說的。兩個人都很可憐:赤身、住在墳塋裡、兇狠、危險,是當地一害,被一個軍團的魔鬼控制。(一個羅馬軍團有六千人之多!)撒但是那賊(約十10),他奪去神子民一切的良善珍貴之物,然後又試圖毀掉他們。人為的權柄或約束無論有多少,都不能控制或改變魔鬼的僕人。他們唯一的希望是救主。
鬼魔也有信心(雅二19),卻不是得救的信心。他們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有權柄命令他們。他們相信將來的審判(太八29),耶穌會把他們趕到一個充滿折磨和痛苦的所在(“無底坑”,路八31)。他們也相信禱告,因為他們求耶穌,不要趕他們到無底坑裡去;他們請求被趕到豬群裡去,耶穌准了他們所求的。
耶穌有權准許一群鬼毀掉兩千頭豬,讓豬的主人因此破產嗎?要知道,神擁有一切(見詩五十10–11),可以憑己意處置。況且,兩個人比許多豬要貴重得多(見太十二12)。那地方的人本應該感謝耶穌,因為耶穌為他們的街坊除去了這兩害,但相反,他們哀求耶穌離開那裡!
這兩個人轉變前後有天壤之別!你也許以為,看到這個神跡的人會請求耶穌留下,醫治其餘的病人和困苦之人。但是很明顯,錢對他們更重要,所以他們求耶穌離開。
前一個被鬼附的人不斷請求與耶穌同往,做耶穌的助手。這個剛剛歸信的人有多麼高尚的願望啊!他比所有其他市民加在一起,更有屬靈分辨力。這個人還沒有準備好做門徒,但他可以為耶穌作見證,從家中不信的親戚朋友開始。耶穌不想讓得醫治的猶太人過多傳揚他,但外邦人互相轉告耶穌為他們所行的神跡,那樣是安全的,那人就是這麼做的。
(3)疾病(路八40–48)。耶穌回到迦百農,那裡的人歡迎他,特別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他們都有各自的重擔要求耶穌。這裡的對比很有趣,它顯示了形形色色的人都來向耶穌尋求幫助。男人有名字(睚魯),但女人無名。睚魯是城裡有頭有臉的富人,可女人是個卑賤的人,為治好病花光了手裡所有的。一個是為孩子代求的男人,一個是為自己尋求幫助的女人,兩人都來到耶穌腳前。睚魯享受了12年與女兒一起的歡樂時光,現在有可能失去她;而女人經歷了12年疾病的痛苦,現在她希望好起來。
這個女人有個隱秘的需要,她患這種病已長達12年。這病影響了她的身體,使她生活艱難;也影響了她的靈性,因為血漏使她在禮儀上不潔,不能參加本民族的宗教生活(利十五19–22)。她污穢、悲慘、沮喪、絕望,然而她來到耶穌面前,她的需要就得到了滿足。
她的信心近乎迷信,但主贊許她的信心。她知道主曾醫治別人,她也想要得醫治。她本可以找到許多藉口——人群在擁擠耶穌;12年裡沒有什麼能讓她的病有起色;孤注一擲來找耶穌不對;她不是什麼重要人物;主正在去救睚魯女兒的路上——但她不允許任何事情阻擋她得醫治。
猶太男人外袍的擺上綴著用藍色繩子擰成的繸子,這是提醒他們遵守神的誡命(民十五37–40;申二十二12)。法利賽人在遵守這條規定時走極端,想以他們的聖潔引人注目(太二十三5)。為什麼女人要摸主外袍的這一部分,我們不得而知,但耶穌知道某個有信心的人摸了他,並且因他的能力得了醫治。醫治瞬時發生,並且徹底。
為什麼主要她公開作見證呢?這不是很尷尬嗎?一點也不。首先,公開承認是為了她的緣故。這是認信基督並榮耀神的好機會。如果她偷偷溜走,就不會親自面對耶穌,聽到耶穌肯定、安慰她的話了(路八48)。
其次,她的承認對睚魯也是個鼓勵,睚魯很快就會聽到他女兒已經死了。(也許他想怪這個女人耽誤了他女兒的醫治!)女人12年的試煉結束了,幫助她的這位基督也將幫助睚魯。她見證了信心的力量。說真的,她的信心不算大,沒有運用“大的信心”,但耶穌嘉獎她的信心,治好了她的身體。
最後,她的見證是對大眾的譴責。你可以擠在人群中,卻從未靠近耶穌而得到任何祝福!“擁擠他”是一回事,憑信心去“摸他”又是另一回事。我們也許信心不堅固,但我們的救主大有能力,甚至對在他衣裳繸子上的一摸都有回應。
氯仿的發明者辛普森爵士(Sir James Simpson)垂死之際,一位朋友對他說,“你很快就能安息主懷了。”辛普森謙卑地回答,“我不敢想我能做到這點,但我想我已經抓住了主的衣裳繸子。”
(4)死亡(路八49–56)。管會堂的人是負責公共敬拜和設施維護的長老。他負責指定祈禱、讀經、講道的人。他管理會堂裡其他長老,通常是個有名望、富足的人。睚魯要具備相當大的謙卑和勇氣才能來找耶穌,尋求他的幫助,因為那時猶太的宗教領袖正密謀殺害耶穌。
睚魯離開家時,他女兒病得很重,快要死了。等到耶穌從人群中脫身,跟他一起回家時,這個女孩已經死了。睚魯的朋友以為耶穌只能幫助活著的人,所以建議睚魯放棄對耶穌的懇求,回家去。但耶穌用一句盼望的話,鼓勵了這個垂頭喪氣的父親。
睚魯家中的場景會讓任何一個人失望!職業哭喪者已經在場哭泣哀號,朋友和鄰居也聚在他家。那時的猶太人流露並分享他們的憂傷,不失時機也不遺餘力。死者的屍體會在清洗膏抹後,於當天埋葬。
耶穌掌控了局面,告訴眾人別再哭泣,因為女孩不是死了,只是睡了。女孩當然死了,因為靈魂已經離開她的身體(對比路加福音八章55節與雅各書二章26節),但對耶穌而言,死亡只是睡了。這個意象在新約裡常用來描述信徒的死(約十一11–14;徒七59–60;林前十五51;帖前四13–18)。睡眠是日常體驗,我們都不害怕,因此我們也不應害怕死亡。死亡只是身體睡了,信徒的靈離開身體與耶穌同在(腓一20–24;林後五6–8)。復活時,身體會被“喚醒”並得榮耀,神的子民將與基督相似(約壹三1–2)。
哀悼者嘲笑耶穌,他們知道女孩死了,死了就什麼都來不及了。但他們沒能意識到,主是“復活和生命”(約十一25–26)。耶穌不是曾讓寡婦的兒子死裡復活嗎?他不是告訴施洗約翰死人復活嗎(路七22)?很顯然,哀悼者不相信這些,他們認為耶穌是個傻瓜。
所以,耶穌把他們全趕出去了!這個場景太微妙、太特別,他不允許幾十個不信的人在旁觀看。耶穌帶著女孩的父母,還有三個門徒彼得、雅各、約翰,與他們一起進入停放那女孩的房間。
耶穌拉著她的手,用亞蘭語說,“大利大古米!(女兒,起來吧!)”(彼得以後有一天也會說,“大利大,古米!”——徒九40)。這不是什麼有魔力的咒語,而是掌管生命和死亡的主發出的命令(啟一17–18)。女孩的靈回到身體,她站起來,開始在屋子裡四處走動!耶穌讓他們給她點東西吃,很可能她生病期間吃得很少或根本沒吃。耶穌也指示他們不要走漏消息,但還是風聲四散(太九26)。
復活象徵耶穌基督怎樣拯救失喪的罪人,使他們從屬靈的死亡裡復活(約五24;弗二1–10)。這樣的復活福音書記錄了三次,儘管耶穌所行的可能更多。在這些情況中,復活的那個人都表現出生命跡象。寡婦的兒子開始說話(路七15),睚魯的女兒走路並吃東西,拉撒路解開了裹屍布(約十一14)。當失喪的人從死裡復活時,你可以從他講話、走路、胃口和“衣著的改變”(從西三1開始)分辨出來。生命不能隱藏!
彼得、雅各和約翰在三個特殊場合都陪著耶穌,這裡是第一個場合。第二個是在變像山上(路九28以下),第三個是在客西馬尼園(可十四33以下)。坎貝爾·摩根(Campbell Morgan)說這三件事每件都與死亡有關,三個門徒從這些經歷中學到了關於耶穌和死亡的寶貴功課。
在睚魯家裡,他們學到耶穌勝過死亡;在變像山上,他們發現主將在他的死裡得榮耀;在客西馬尼園中,他們看到主被交付於死地。十二使徒中,雅各第一個殉道(徒十二1–2),約翰最後一個離世,彼得的死耶穌曾預言過(約二十一18–19;彼後一13–21)。三個門徒都需要這些功課,今天的你我也需要。
研習題第7章 信心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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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個讓人鬱悶的夜晚。我正在研究和寫作,可電話每半小時就響一次。若是朋友們的電話,我倒很樂意趁機稍事休息,閒聊一番,但那些電話全是推銷從舞蹈門票到投資之類的東西。到上床時,我差不多已打定主意,要註冊一個未登記的新號碼來保護我的隱私。
11點鐘,有個人打電話來,他正考慮自殺。靠著主的幫助,我最終幫助他重新燃起對生命的熱愛。掛斷電話後,我為我的電話不是個未登記的號碼而感恩。當我躺下要重新入睡時,我想起了主耶穌,他肯定也有過類似的日程安排。耶穌的所有時間都向各樣的人開放,不拒絕任何人。他很可能沒有一個未登記的號碼。
在本章裡,路加醫生描述了滿懷憐憫的人子,在展開四種事工時的忙碌生活。
1差派(路九1–11)
委任(路九1–6)。十二使徒幾個月前被耶穌任命(路六13–16),作為助手與耶穌同行。現在,耶穌要差遣他們兩個一組地出去(可六7),開始他們自己的服侍,將所學的東西付諸實踐。這是他們的“單飛”。
但耶穌派他們出去之前,除了給他們要遵循的指示,還給了他們完成工作所需的裝備。馬太福音十章的平行敘述表明,十二使徒只被派往猶太人那裡去(太十5–6)。路加沒有提及這一點,因為他主要是寫給外邦人的,強調福音要傳遍全世界。
權能是完成任務的能力,權柄則是完成任務的權利,耶穌把這兩者都給了使徒。他們有能力趕鬼、醫病,而耶穌給他們最重要的工作是傳福音。路加福音九章6節的宣傳描述的是為王傳遞信息的傳令官,這裡它指的是“傳揚好消息”。他們是好消息的傳令官!
使徒的醫治能力是證實其職分的特殊恩賜(見羅十五18–19;林後十二12;來二1–4)。神跡是主派他們出去,並透過他們工作的一個證據(可十六20)。今天,我們用神話語的真理來檢驗一個人的侍奉(約壹二18–29,四1–6)。神跡本身不能證明一個人真是神所派來的,因為撒但也能使他的假僕人行奇事(太二十四24;林後十一13–15;帖後二9–10)。
耶穌告訴使徒路上要帶什麼,強調任務緊急,行李要簡單。他們不用帶“口袋”,只要相信神會預備好客的家庭接待他們。馬太福音十章11至15節講他們應該如何選擇接待家庭。若被拒絕,就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正統猶太人離開外邦人領地時常常這樣做(見路十10–11;徒十三51)。
困惑(路九7–9)。使徒離開後,耶穌也離開那裡,去到加利利服侍(太十一1)。與此同時,他們也引起了廣泛關注。事實上,他們的工作甚至在政府的最高層被談論!希律安提帕(路三1)是大希律的兒子,也是將施洗約翰斬首的人(太十四1–12;路三19–20)。
這個行神跡的人是誰呢?施洗約翰沒有行神跡(約十41),但如果他從死裡復活,那就另當別論了。猶太人盼望以利亞來臨,或許這預言應驗了(見瑪四5;太十一10–14,十七11–13;路一17)。希律的良心無疑在控告他,他猜想也許神派施洗約翰回來審判他。
希律一直設法要見耶穌,然而,與某些現代的“宗教名人”不同,耶穌毫不注重結交高官和有權勢的人。耶穌管這個惡王叫“狐狸”,並不害怕他的威脅(路十三31–32)。當希律和耶穌最終會見時,希律王想看神跡,可神子卻一無所為、一言不發。邪惡的希律王已經令神對他緘默無語(路二十三6–12)。
結果(路九10–11)。使徒們回來了,報告他們的服侍碩果累累,耶穌卻建議他們都跟他去歇一歇(可六30–32)。像廣受歡迎的演講家凡斯·海夫納(Vance Havner)過去常說的,“如果我們不抽出時間休息,遲早會散架或崩潰。”傳道和醫治事工很累人,他們需要獨處的時間,來使身體和靈性得到更新。這是忙碌的(有時是過度勞累的)基督徒工人效法的好榜樣。
被耶穌的神跡所吸引,群眾不讓主閑著,他們從各城裡出來跟隨他。當耶穌和十二使徒上岸時,一群人早在那裡等候,耶穌便憐憫他們,服侍他們(太十四13–14)。人子甚至得不到一天休息!
2餵養(路九12–17)
主不是那種講完道,就對饑餓的人群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雅二16)的人。門徒卻巴不得這群人離開(路十八15;見太十五23)。他們還沒有領會基督的憐憫和他對眾人的負擔,但有一天他們終會明白。
把這個神跡的四段描述合起來看,你會發現耶穌先是問腓力,他們到哪裡可以買餅給這麼多人吃。(那裡可能有一萬人。)耶穌只是在試驗腓力,“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約六6)。在生活的危急時刻,當你肩負重任卻又缺少資源時,最好記得,主已經解決了難題。
耶穌從他們拿得出來的東西開始,就是安得烈找到的一個孩童,他慷慨奉獻的幾個餅、幾條魚(約六8–9)。安得烈認識那個男孩嗎?沒有人要求,那個男孩就主動貢獻出他的午飯?在讓神做不可能的事之前,讓我們先從可能的事開始,將我們所有的獻給他。而當我們享受時,我們要感謝母親們,是她們給了兒子獻給耶穌的東西。
主舉目望天,那是我們每日糧食的源頭(太六11),祝謝了,然後使那點餅和魚倍增。耶穌是“生產者”,門徒是“分配者”。驚人的是,每個人都有份,並且都吃飽了,還有十二籃子的剩餘,每個門徒一籃。耶穌很看顧他的僕人。
這個神跡不僅僅是對饑餓之人施憐憫的舉動,儘管那很重要。它也是主彌賽亞身份的標誌,表明神仁慈地為人預備了救恩。第二天,耶穌講了“生命之糧”的道,他勸人像領受糧食一樣接受他(約六22–59)。可是,那些人更在意他們的肚腹,而不關心靈魂,這個神跡對他們的靈性毫無影響。他們想要耶穌作王,這樣一輩子都不愁飯吃了(約六14–15)!
耶穌回到天上後,門徒一定常常回憶這個神跡,因而備受鼓舞。它也教導我們要好憐憫,把困難視作神動工的機會,將我們所有的一切獻上,信靠神必滿足我們的需要。我們若竭盡全力,神會介入並成就其餘的事。“讓神的應許光照你的困難。”彭柯麗(Corrie ten Boom)說,這真是可取的忠言。
3教導(路九18–36)
在路加福音裡,喂飽五千人標誌著“偉大的加利利服侍期”的結束(路四14–九17)。現在,耶穌開始前往耶路撒冷的行程(見路九51,十三22,十七11,十八31,十九11、28)。對耶穌和門徒而言,這是一段退修時間,因為耶穌要預備門徒面對將要發生的事。這段敘述與使徒行傳裡保羅最後上耶路撒冷去的敘述有相似之處。兩卷書裡都有“雙城記”:在路加福音中,是從拿撒勒到耶路撒冷;在使徒行傳中,是從耶路撒冷到羅馬。
在這一部分,你會看到耶穌教導門徒三個重要的功課:耶穌的位格、耶穌的犧牲和耶穌的國度。
(1)耶穌的位格(路九18–21)。如果我們中間有誰問他的朋友,人怎麼談論自己,那表明他很驕傲,但於耶穌則不然。人們最好弄清楚他是誰,因為我們怎麼看耶穌,事關我們永恆的命運(約八24,十四1–3)。若不認識耶穌,就不可能與神有正確的關係。
耶穌整夜禱告才選出十二使徒(路六12–13),現在,他又在禱告之後才詢問門徒個人的信仰告白。群眾可以意見紛紜(見路九7–8),但門徒必須深信不疑。彼得是門徒的代言人,他清楚見證了耶穌基督的神性。這是彼得第二次公開承認基督(約六68–69)。除了猶大(約六70–71),十二使徒中其他人都對耶穌基督有信心。
耶穌命令他們(“命令”是指“軍官下達的指示”),不要公開宣傳這個真理。首先,耶穌是彌賽亞,這個信息不能與他死而復活的事實分開,而他將要教導使徒這一點。他們學這個新功課有點費勁,直到耶穌從死裡復活後,他們才真正明白(路二十四44–48)。猶太人主要把耶穌看成醫治者和潛在的解救者。如果使徒傳揚耶穌確實是彌賽亞,可能會導致猶太人對羅馬統治的普遍反抗。
(2)耶穌的犧牲(路九22–26)。耶穌已經無數次“暗示”他捨命的死,但現在他開始明明白白地教導門徒這個真理。施洗約翰介紹耶穌是“神的羔羊”(約一29),耶穌預言他身體這座殿要被“拆毀”(約二19)。他將自己比作曠野中的牧羊人(約三14),又比作約拿(太十二38–40),那是指著他的受苦與死亡說的。
這是路加福音裡耶穌第一次談論自己將要在耶路撒冷受難,同樣的談論還有兩處(路九43–45,十八31–34)。顯然,十二使徒並不明白,因為他們不信、不成熟,也因為神向他們“隱藏”了這個真理。當他們有能力接受時,耶穌才教導他們這個真理(約十六12)。這些人聽說自己的宗教領袖將要殺害他們的主,肯定大吃了一驚。
耶穌私下宣佈了自己的死亡,不過他並沒有停留在此,耶穌也公開宣告每個門徒都要背負十字架。在馬太福音裡,作者說因為彼得想要保護耶穌免於受苦,主才說每個跟從他的人都要背十字架(太十六22以下)。記住,耶穌談的是做門徒,而不是成為神的兒女。我們不是因背起十字架跟從主才從罪中被拯救,乃是因信靠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的救主而得救。我們成為神的兒女,之後才成為門徒。
與“門徒”最接近的現代詞匯是“學徒”。門徒可不僅僅是靠講座和書本學習功課的學生。他們與老師朝夕相處、耳濡目染、“親身實踐”,從而學習功課。許多基督徒滿足於做個聽道者,他們學了一大堆知識,卻從不將那些知識付諸實踐。
在羅馬世界中,十字架是羞辱、犯罪、受苦和被拒的象徵;沒有比十字架更屈辱的死亡方式了。禮貌的交談中絕不會提到釘十字架。人們絕不會想到佩戴十字架,就如同我們現在絕不會想到佩戴電椅形狀的首飾一樣。耶穌對門徒身份制定了嚴格的要求。我們必須先對自己說“不”——不僅對享樂和財產說“不”,也要對自我說“不”——然後才能每天背起十字架跟隨主。這意味著與耶穌在順服、受苦及犧牲上認同。你不能將自己釘死在十字架上;你只能將身體獻上(羅十二1–2),讓神做餘下的事。
當然,這種生活在世人看來是愚拙的;但對基督徒而言,卻是智慧的。要救生命就得失去生命,你又怎能把它拿回來呢?但是,將生命獻給基督,就是在救自己的生命,並且活出豐盛。即使一個人擁有全世界,他仍然很窮,買不回他失喪的生命。
做門徒是每日的操練:我們是一步一步、一天一天地跟隨耶穌。一位疲憊的保潔女工告訴我的一位朋友,“麻煩的是這事每天都得幹!”但她錯了。生命最美妙之處就是我們可以一天一天地過日子(申三十三25)。
我們活著,是要榮耀基督。凡以基督為恥的人,絕不會背起十字架跟隨他。但我們若現在以耶穌為恥,當耶穌再來時,他也會以我們為恥(可八38;提後二11–13),我們將在耶穌面前慚愧(約壹二28)。
(3)耶穌的國度(路九27–36)。按照福音書的有關記載,變像是基督在地上服侍期間,唯一一次顯露自己位格榮耀的場合。路加沒有用變像這個詞,但他描述了同樣的場景(太十七2;可九2)。這個詞意指“從內而外的改變”,它給我們帶來metamorphosis(變形)這個英文單詞。
這件事為什麼會發生?首先,這是神對彼得信仰宣言的正式認可,因為他承認耶穌是神子(約一14)。其次,這也是天父鼓勵耶穌的方式,因為神子即將踏上去耶路撒冷的路程。父曾在主受洗時從天上說話(路三22);主在地上服侍的最後一周,父還會再說話(約十二23–28)。十字架的受苦之後是寶座的榮耀,這是彼得在他第一封信中強調的功課(彼前四12–五4)。
主在路加福音九章27節中的話,表明登山變像這件事證明了神國的應許。這似乎是符合邏輯的,因為門徒因著耶穌談論十字架的話,而對神的國困惑不解。(我們不應苛責他們,因為眾先知也對此感到困惑,彼前一10–12。)耶穌再次向門徒保證,舊約先知的預言都會應驗,但是進入榮耀之前,他先要受苦(特別注意彼後一12–21)。
這裡有個實用的功課:我們每天與神同行,就可以經歷靈裡的“改變”。羅馬書十二章1至2節和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告訴我們如何改變。當我們的身體、心靈和意志降服神,神就從裡面改變我們,使我們不再效法這個世界。當我們在道(鏡子)中注視他,我們就被聖靈“改變”而“榮上加榮”。描述這種經歷的神學名詞叫成聖,通過這個過程,我們變得越來越像主耶穌基督,這是父為每個兒女設定的目標(羅八19;約十三2)。請注意,主又一次在祈禱,這暗示我們,禱告是生命改變的關鍵之一。
當耶穌使睚魯的女兒死裡復活時,彼得、雅各和約翰陪著耶穌(路八51以下);主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他們也陪在主身邊(太二十六36–46)。這三個場合使我想起腓立比書三章10節,“使我認識基督[變像],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使女孩復活],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在客西馬尼園中]”。
這也許是地上舉行過的最偉大的“聖經會議”!除了它所顯現的極大榮耀,這裡還有三位最偉大的發言人:摩西,代表律法;以利亞,代表眾先知;耶穌,他來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他們在談論最偉大的主題:耶穌的“死”(希臘文是exodus[出埃及]),他要在耶路撒冷成就這事。摩西帶領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奴役;以利亞將他們從假神的束縛中解救出來;但主耶穌要受死,把罪惡的世界從罪與死的捆綁當中釋放出來,得以自由(加一1;西一13;來二14–15)。
而當所有這一切進行時,三位有特權的門徒卻在睡覺!(他們在客西馬尼園中會重蹈覆轍。)彼得的建議使我們想起猶太人的“住棚節筵席”,它在聖經中與將來的國有關(利二十三33–44;亞十四16–21)。彼得想讓耶穌抓住榮耀卻不受苦,但這不是神的計劃。
天父用榮耀的雲彩籠罩住他們(出十三21–22,四十35、38),他從雲彩中說話,打斷了彼得。(彼得有一天也會被子[太十七24–27]和聖靈[徒十44]打斷)。這些從天而來、引人注意的話,使我們想起申命記十八章15節、詩篇二篇7節以及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節。雲彩散去時,以利亞和摩西也消失了。
這些經歷儘管激動人心,卻不是穩定的基督徒生命的基礎;後者只能來自於神的道。經歷來而複去,但神的道永存。對過往經歷的回憶會褪色,但神的道永不改變。離這些事越遠,它對我們的生活影響越小。這就是為什麼天父說“你們要聽他”,也是為什麼彼得在信中同樣強調神的道(彼後一12–21)。我們個人的“改變”來自于裡面的更新(羅十二1–2),而裡面的更新是來自於神的道(林後三18)。
4忍耐(路九37–62)
“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路九41)你可能以為這樣的悲歎出自一位過度勞累的幼兒園老師,或一位缺乏耐心的軍訓指揮官,但這卻是無罪的神子發出的!我們很容易忘記主在地上服侍時要有多忍耐,特別是對門徒!
分析路加福音這一部分,你就能更好地理解耶穌為什麼說這些話:他對跟隨者的失敗甚感憂傷。耶穌已經將勝過撒但的權柄賜給門徒,但他們太軟弱,不能趕出汙鬼(路九37–45)。喂飽五千人的時候,耶穌給他們樹立了憐憫的榜樣,但他們頑梗不化,仍表現得自私自利、缺乏愛心(路九46–56)。主曾清楚教導跟隨他意味著什麼,但那些自願跟隨者卻是“自我第一”的門徒(路九57–62)。無怪乎耶穌感到憂傷!
缺乏能力(路九37–45)。當山谷中戰鬥正酣時,我們不敢在榮耀輝煌的山頂久留。這裡又有一個“獨生子”需要主的幫助(路七12,八42),因為耶穌的門徒沒能將鬼趕出,所以需要主親自幫助。門徒擁有能力和權柄(路九1),卻沒能成功。為什麼?
當你研讀這故事的三個版本時(太十七;可九),你會發現他們生命中缺少什麼。排名第一的是信心(太十七19–20);他們屬一個不信的世代,已經喪失了運用能力所需的信心。他們也缺少禱告和禁食(可九29),這表明在主短暫缺席期間,另外九個門徒任憑他們的靈性訓練被腐蝕。無論我們擁有何種屬靈恩賜,這些恩賜絕不是自然而然就能加以運用的。
魔鬼使出了最後一招(希臘文中的一個摔跤術語),但耶穌斥責那汙鬼,將它趕了出去。主愛憐地將小男孩交給他父親(見路七15),然後把十二使徒帶到一旁,又給他們上了一堂關於十字架的課。畢竟,耶穌就是在十字架上給予撒但致命一擊的(約十二31–32;西二15)。
缺乏愛心(路九46–56)。門徒之間並沒有多少愛,不然他們就不會爭論誰最大(路九46–48)。這種爭論也許源於嫉妒(三個門徒同耶穌去到變像山上),也許是因為驕傲(另外九個門徒趕不出汙鬼。)還有,就在這之前,耶穌為彼得交了殿稅(太十七24–27),這也會引起某些嫉妒。
在主的國裡,小孩子才是偉大的榜樣,他們無助、有依賴性、沒有地位、靠信心生活。比小孩冒充大人更糟的是,大人的舉止如同孩子一般!孩子似的和孩子氣的之間有極大區別(見林前十三4–5,十四20)!
門徒對自己群體以外的信徒也缺乏愛心(路九49–50)。“雷子”約翰有這樣的表現(可三17),並不值得驚奇!或許約翰想讓耶穌對他刮目相看,誇獎他保護主名的熱心,但主沒有為之所動。如果信徒中有人認為,他們的群體是神所認識並祝福的唯一群體,那他們到達天堂時肯定會大吃一驚。
使徒也不愛仇敵(路九51–56)。雅各和約翰在山上見過先知以利亞,所以他們以為可以學他的樣子,從天上喚下火來(王下一)!撒瑪利亞人和猶太人彼此為敵已經長達數個世紀(王下十七24–41),所以不難理解當耶穌前往耶路撒冷、路過這座村莊時,他會被村民拒絕(約四9、20)。耶穌斥責門徒復仇的靈,然後趕往另一個村莊(太五37–48)。後來,福音也傳到撒瑪利亞(徒八)。
缺乏紀律(路九57–62)。有三個人可能成為門徒,但他們達不到耶穌所定的要求。第一個是文士(太八19),他本來自告奮勇要跟耶穌走,但聽到必須舍己的代價就猶豫了。顯然,他習慣呆在舒適的家裡。
第二個人被耶穌呼召(多大的尊榮啊!),但他不願意背十字架,向自己死,所以也被拒絕了。他本該籌劃自己的葬禮,卻在擔心別人的葬禮!耶穌沒有暗示我們不應該孝敬父母,只是我們對家人的愛不應削弱我們對主的愛。我們應當愛主到一個地步,以至相比之下,我們對家人的愛看起來像是恨(路十四26)。
第三個人也是自願的,但他無法跟隨耶穌,因為他向後看,而不是向前看。辭別親人並沒有問題(王上十九19–21),但若攔阻我們順服主,就是罪了。耶穌看出這個人沒有完全與主同心,而是手扶著犁向後看(見創十九17、26;腓三13–14)。
難怪做工的人那麼少(路十2)!
看來耶穌對門徒和大眾的教導,並沒有給他們帶來什麼益處。他們缺乏能力、愛心、紀律,也讓耶穌傷心。今天我們如果缺少這些屬靈素質,就不能真正成為他的門徒,然而,我們可以從主那裡支取。“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後一7)
我們是帶給耶穌基督喜樂呢,還是使他傷心呢?
研習題第8章 多方面的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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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十章的三個場景表明了基督徒的三重服侍,它回答了這個問題:“基督徒在世上做什麼?”
首先,我們是主的大使,被派遣在世上代表他(路十1–24)。我們也是鄰舍,奉基督的名,尋找各種機會表達憐憫(路十25–37)。然而,我們所有服侍的核心是委身基督,所以我們必須做主的敬拜者,花時間聆聽主的話語,與主相交(路十38–42)。
無論我們是在收割的禾場,在高速公路,還是在家裡,我們最大的特權和喜樂就是遵行神的旨意。
1大使:代表主(路十1–24)
這件事不應與主差遣十二使徒混淆(太十;路九1–11)。耶穌這兩次給出的任務有相似之處:兩組人都被同一位主差遣去做同樣的工作。十二使徒在加利利全地服侍,而這些人被派往猶大地。在本章裡,這些人沒有被稱為使徒,他們只是無名的門徒。
為什麼這件事只有路加記載呢?為什麼耶穌選擇了七十個人,而不是其他別的數目?(有些文本說是72個,而且文本的證據大致相當。)就像十二使徒與雅各的十二個兒子和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在數目上有關,七十門徒也與創世記十章列出的七十個國家有關。路加的重點是福音信息的普世性,這樣看來,他被聖靈引導記下這件事是合理的。這好像是用象徵的方式說,“耶穌想讓這一信息傳遍列國。”
解釋(路十1–11)。這些人不被稱為“使徒”,但他們仍是“帶著使命被派遣[aposello]出去”代表主。因此,他們實實在在是那位大君王的使節。他們不僅受主委派,也被派遣在主前面為他的來到預備道路。他們所受的呼召當然是一份極尊貴的呼召。
這份呼召也是一份任務艱巨的呼召(路十2)。即使有多人幫助,收割莊稼也是艱辛的勞動,何況這批人是被派到一片廣大的禾場,只有零星的幾個人幫他們收割大批莊稼。可他們非但沒有祈求換一份更容易的工作,反而祈求更多工人加入他們的行列,今天我們也應當這樣祈求。(請注意,不是旁觀者,而是工人,他們祈求派來更多工人!許多基督徒在祈求有人代替自己做他不願意做的工作。)
他們所受的呼召也是一份危險的呼召。他們侵入敵人的領土(路十17),就如“羊入了狼群”(路十3)。但只要他們倚靠主,就會打勝仗。“每個認真對待耶穌基督的人,都會成為魔鬼的目標。”凡斯·海夫納(Vance Havner)常常告訴聽眾,“大多數教會成員都沒有給撒但足夠的麻煩,從而引起他的敵對。”
要收割莊稼,他們也需要紀律和信心(路十4–8)。這份工作非常緊迫,主不想讓他們被額外供應所拖累,或在路上被繁瑣的東方式問候禮儀耽擱。他們得信靠主會為他們提供接待家庭和食物,而他們也不必羞於接受別人的接待。畢竟,他們是在為主作工,且將祝福帶進這家,而“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路十7;也見林前九14;提前五18)。
他們是平安的使者,給病人帶去醫治,給被壓迫的人帶來解放,給失喪的罪人帶去救恩的好消息。就像古時約書亞的軍隊,他們先向各城宣告平安。如果那座城拒絕,它就必須接受審判(申二十10–18)。棄絕神派來的大使,這可是件嚴肅的事情。
要注意的是,耶穌給他的使徒(路九1)和七十人的特殊能力,我們今天不能向神索要。這兩次宣教任務是非常特殊的服侍,神沒有應許會在我們的時代複製這些事。主給我們的使命,強調的是宣告救恩信息,而不是行神跡(太二十八19–20;路二十四46–49)。
譴責(路十12–16)。這似乎是神子口中說出的嚴厲話語,我們不敢輕描淡寫、一筆帶過,或試圖搪塞推脫。耶穌提到被神審判的三個古代城市——所多瑪(創十九)、推羅和西頓(結二十六–二十八;賽二十三)——用它們來警告他那個時代的三個城市:哥拉汛、伯賽大和迦百農。這三個城市比那三個古代城市從神那裡得到更多特權,因此也有更大的責任。如果連所多瑪、推羅和西頓都毀滅了,哥拉汛、伯賽大和迦百農又怎能逃脫?
聽基督使節的話就是聽基督的話,藐視基督的代表就是藐視基督。“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二十21;也見林後五18–21)一個國家對待大使的方式,就是它對待這位大使所代表的政府的方式。關於這一真理有趣的例子,請讀撒母耳記下十章。
喜樂(路十17–24)。這裡有三重喜樂:服侍的喜樂(路十17–19)、救恩的喜樂(路十20)和神主權的喜樂(路十21–24)。
當七十人回來向主報告他們的勝利時,我們能體會他們的喜樂。耶穌賜給他們醫病、趕鬼、傳道的能力和權柄,而他們成功了!在歡呼雀躍的時候,他們仍謹記歸榮耀與神(“因你的名”)。
他們看到主一次次地贏得一座又一座城的勝利,但主只把這些勝利看作戰爭的一部分,就是趕撒但下臺並擊敗他的戰爭(注意賽十四4–23;約十二31–32;啟十二8–9)。作為信徒,我們自身是軟弱的,但我們可以“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弗六10以下)。每個勝利對主來說都很重要,不管它在我們眼裡多麼微不足道。直到撒但被耶穌扔進火湖,它才會最終被審判(啟二十10),但神的子民今天就可以憑信心,宣告基督在髑髏地的得勝(西二15)。
然而,仇敵不會放棄!撒但會攻擊基督的僕人,伺機摧毀他們。這就是為什麼主在路加福音十章19節加入這些鼓勵的話。耶穌讓門徒放心,雖然他們的使命結束了,但他們的權柄沒有失去,他們可以放膽踩在“古蛇”頭上,不必害怕(創三15;啟十二9)。
主警告他們不要為得勝“歡喜”,卻要為自己的名被記錄在天上而歡喜(這個動詞的意思是“已經被寫上,且要一直寫著。”這句話是主的保證。見腓四3;啟二十12–15)。他們所行的神跡儘管非常了不起,但在這一切之中最大的神跡,還是失喪靈魂的得救。翻譯為“記錄”的希臘原文意思是“正式、莊重地書寫”。這個詞用於簽署遺囑、婚姻文件或和平條約,也用於接納一位公民加入某國國籍。希臘文的完成時意味著“它一直那樣寫著”。
然而,我們至高的喜樂不是在服侍中,甚至不是在救恩中,而是在委身天父至高無上的旨意中,因為那才是服侍和救恩的基礎。這裡我們看到,神子因著父神的旨意靠聖靈喜樂!“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詩四十8)。
耶穌沒有因罪人被蒙蔽、看不到神的真理而喜樂,因為神“不願一人沉淪”(彼後三9)。主之所以歡喜,是因為理解真理不是靠人自身的能力或教育程度。若是那樣,世上大多數人都要被關在天國的門外了。當十二使徒和七十人傳道時,他們沒有看到“有智慧的和有學問的”人謙卑自己,接受神的真理和恩典,卻看到“普通人”相信這道(路七29–30;林前一26–29)。在神至高無上的旨意中,神命定罪人必須謙卑自己,之後才能被高升(雅四6;彼前五6)。
基督的大使是真正有特權的人。他們能看見並聽到的事情,舊約時代那些最偉大的聖徒切慕要看到、要聽到卻不能。彌賽亞在作工,而他們就是他工作的一部分!
2鄰舍:效法主(路十25–37)
拉比們在大庭廣眾下討論神學問題,這是司空見慣的,而這個文士(律法師)所問的問題,也是猶太人常常爭論的問題。這是個好問題,但問的動機不對,因為律法師企圖讓主落入陷阱。然而,耶穌卻使律法師陷入困境!
主讓這個人回到律法當中,不是因為律法拯救我們(加二16、21,三21),而是因為律法能顯明我們需要被拯救。沒有定罪就沒有真正的歸信,神用律法是叫人知罪的(羅三20)。
文士給出了正確答案,但他不願意將答案應用到自己身上,承認自己對神對鄰舍都缺乏愛。所以,他非但沒有投靠神的憐憫而“算為義”(路十八9–14),反而文過飾非,試圖自以為義、脫離困境。文士用的是老一套的辯論策略:“給你所用的術語下定義!你說的‘鄰舍’是什麼意思?誰是我的鄰舍?”
耶穌沒有說這個故事是比喻,所以它可以算得上是實況報告。耶穌若是講故事,只會顯出猶太人不仁而撒瑪利亞人有義,要麼惹火上身,要麼弄巧成拙。“你純粹是瞎編!”他們可以說,“我們都知道那樣的事絕不會發生!”所以可能耶穌的某些聽眾,包括那個律法師,知道這樣的事真的發生過。不管怎麼說,耶穌的敘述是現實主義的。
我們對一則比喻所能做的最糟糕的事,尤其是這個故事,就是把它變成寓言並對號入座。受害者變成失喪的罪人,奄奄一息(身體是活的,靈性是死的),在生命之路上被無助地丟下。祭司和利未人代表律法和獻祭,無論哪一個都救不了這個罪人。
撒瑪利亞人是耶穌基督,他救了這人,付了賬,並且保證會再來。小旅店代表看顧當地信徒的地方教會,“兩個錢”代表兩項聖禮——洗禮和聖餐。如果你用這種方式解讀聖經,你幾乎可以隨心所欲地亂解聖經,卻必定錯失神想讓你得著的信息。
耶路撒冷到耶利哥的路途實在是危機四伏。在神殿侍奉的人常走這條路,所以你可能認為猶太人或羅馬人會採取措施,確保路上的安全。但是維持一個宗教體系,比改善鄰里關係要容易得多。
我們大多數人會想到一些藉口,來為祭司和利未人忽視那名受害者開脫罪責。(也許我們自己也常常使用這些藉口!)祭司在殿中侍奉神已整整一周,現在他歸心似箭。也許土匪就埋伏在附近,用這個受害者做“誘餌”。為什麼要冒險呢?無論如何,這個人受到攻擊不是他的錯。這條路很繁忙,所以肯定有別人會過來幫助這個人的。祭司把這個使命留給了利未人,但利未人所做的跟祭司一樣——袖手旁觀!這就是宗教人士壞榜樣的力量。
耶穌用撒瑪利亞人作英雄,藉以消除猶太人對撒瑪利亞人的疑慮和仇恨,因為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是仇敵(約四9,八48)。不是猶太人幫助撒瑪利亞人,而是撒瑪利亞人幫助一個被猶太同胞忽視的猶太人!這個撒瑪利亞人愛那些恨他的人,甘冒生命危險,花費財物(一個勞動者兩天的工資),而且據我們所知,從未公開得到報答或尊敬。
撒瑪利亞人所做的,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理解“憐憫”的含義(路十37),它也闡明了耶穌基督的服侍。撒瑪利亞人對陌生人的需要予以認同,對他施以憐憫。沒有任何說得通的理由表明他應重新調整計劃、自掏腰包,僅僅為了幫助一個危難中的“敵人”,但憐憫不需要理由。作為律法專家,文士當然知道神要求他的子民施憐憫,甚至對陌生人和仇敵也是如此(出二十三4–5;利十九33–34;彌六8)。
看耶穌是多麼有智慧地“反敗為勝”。律法師想逃避責任,他問耶穌,“誰是我的鄰舍?”主卻反問他,“這三個人中,哪個人是那個受害者的鄰舍?”最主要的問題是:“我能成為誰的鄰舍?”這與地理、國籍、種族沒有絲毫的關係。無論何地有人需要我們,我們都可以在那裡做他的鄰舍、施慈愛,像耶穌一樣。
律法師想對“鄰舍”泛泛而論,但耶穌迫使他考慮需要幫助的特定個體。我們多麼容易空談抽象的理想,卻從不幫忙解決具體問題。我們討論“貧困”和“就業機會”之類的事,卻從未親自給一個饑餓的家庭送去食物,或幫某人找一份工作。
當然,律法師想讓這個問題變得複雜,使其成為哲學問題,但主卻使它變得簡單而實際。主把話題從責任轉到愛,從辯論轉到行動。可以確定的是,耶穌沒有定討論和辯論的罪;他只是警告我們,不要用這些事作藉口,什麼也不做。委員會並不總是委身的!
慕迪有個故事我特別喜歡,說的就是這一點。慕迪有次參加在印第安納波利斯舉辦的大會,邀請歌唱家桑基(Ira Sankey)晚上六點與他在某個街角會面。桑基到達以後,慕迪讓他站在一個箱子上開始唱歌,沒過多久,一群人聚集起來。慕迪發表簡短講話,邀請群眾跟他到附近的歌劇院去。很快,禮堂裡就擠滿了人,這位福音佈道家便對靈性饑渴的人群宣講了福音。
當大會代表們陸續來到時,慕迪停下講道,說:“現在,我們不得不停下了,因為參加會議的弟兄們要來討論‘如何接觸大眾’的問題”。真是一針見血!
我們讀這段聖經,或許只想著“關懷所要付出的昂貴代價”,但如果不去關懷,我們會付出更昂貴的代價。祭司和利未人因忽視而失去的,比撒瑪利亞人因關注而損失的要多得多。他們失去的是成為更好的人和作神好管家的機會。他們本可以對這個敗壞的世界有好的影響,但他們卻選擇負面的影響。撒瑪利亞人一個憐憫的舉動激勵了全世界舍己的服侍。絕不要說這樣的服侍是浪費!神會負責,每個奉基督的名所做的愛的服侍都不落空。
你怎麼做,取決於你的世界觀。對強盜來說,這個行路的猶太人是劫掠的對象,所以他們攻擊他。對祭司和利未人來說,他是個避之唯恐不及的討厭傢伙,所以他們忽視他。但對撒瑪利亞人來說,這人是他要去愛和幫助的鄰舍,所以他照料他。耶穌對律法師說的話,也是對我們說的,“你去照樣行吧。”(字面翻譯為“去,照樣不斷行吧”)。
3敬拜者:聆聽主的話(路十38–42)
在基督徒生活中,敬拜是我們為人、做事的核心。做忙碌的大使,將福音信息帶給失喪的靈魂很重要。做憐憫的撒瑪利亞人,尋找機會幫助受剝削、受傷害、需要神憐憫的人也必不可少。但在我們能真正代表基督之前,在關懷事工中效法耶穌之前,我們必須花時間與基督相處,向他學習。我們必須“下工夫成聖”。
伯大尼的馬利亞在福音書裡出現過三次,每次出現,她都在同一個地方:耶穌腳前。她在耶穌腳前聽道(路十39),撲倒在他腳前傾吐悲傷(約十一32),來到他腳前傾倒她的敬拜(約十二3)。有趣的是,三個故事中都有某種氣味:在路加福音十章,是食物的氣味;在約翰福音十一章,是死的氣味(約十一39);在約翰福音十二章,是香膏的氣味。
馬利亞和馬大常被拿來對比,似乎信徒只能選擇其一:要麼像馬大那樣做工人,要麼像馬利亞那樣做敬拜者。當然,我們的個性和天賦各異,但這並不意味著基督徒生活非此即彼。查理·衛斯理(Charles Wesley)在他的一首讚美詩中表達得很完美:
很明顯,主想讓我們每個人在敬拜上效法馬利亞,在工作上效法馬大。保持平衡的人是有福的!
考慮一下馬大的處境。她把耶穌接進家裡,然後就忙於準備一頓主並不需要的精緻大餐,因此忽略了主!那頓飯當然安排妥當了,但我們怎麼對待主遠比為主做事更重要。再者,這不是非此即彼的情況,而是關乎平衡的問題。馬利亞幹完了她在廚房裡的活,就出去在主的教導上得“餵養”。馬大在馬利亞離開廚房後倍感冷落,她開始抱怨並暗示,無論是主還是馬利亞都不是真的在乎她!
對基督徒生命最大的損害,莫過於沒有花時間與主相交,就試圖為主做工。“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約十五5)。馬利亞揀選了上好的福分,是不能被奪去的。她知道不能“單靠食物”活著(太四4)。
每當我們因過度疲憊而批評他人或顧影自憐時,最好花點時間檢視一下自己的生活。也許在我們一切的忙碌中,我們已經忽略了主。馬大的問題不是她有太多的活兒要幹,而是她容讓工作使自己分心、遠離主。她試圖侍奉兩個主!如果服侍基督讓我們很難與人相處,那我們的服侍肯定很有問題!
解決之道就是擁有正確的優先順序:先是耶穌基督,再是其他。我們每天都要花時間“在耶穌腳前”,讓主跟我們分享他的道,這是至關重要的。基督徒生活最重要的一部分,是只有神能看到的那部分。除非我們個人每天私下裡會見基督,否則很快就會變得跟馬大一樣:忙碌卻不蒙福。
在我的牧養生涯中,我常常問那些有嚴重問題的人:“給我談談你的靈修生活。”通常我得到的回應都是神色尷尬、腦袋低垂,他們悄悄承認:“我已經很長時間沒有讀經禱告了。”而他們還弄不清自己為什麼會出問題!
根據約翰福音十二章1至2節,馬大一定學到了這個功課,因為她為耶穌、十二使徒和她的弟弟妹妹準備了盛宴——有15個人——卻沒有發出任何抱怨!她心裡有神的平安,因為她已經學會安坐在耶穌腳前。
我們是大使、鄰舍和敬拜者,其中最大的是敬拜者。
保持平衡的人有福了。
研習題第9章 基督徒在世上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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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在路加福音十一章的教導,源於一次禱告會、一個神跡和一次赴宴邀請。耶穌以這些場合為契機,給了我們四個重要教訓:禱告、撒但、屬靈機會和假冒為善。今天我們有必要理解這些主題,並將它們應用到我們的生活。
1禱告(路十一1–13)
禱告的優先性(路十一1)。我們通常會以為施洗約翰是先知和殉道者,但主的門徒卻將他視為禱告的人。約翰是個“神奇的嬰孩”,在母腹裡就被聖靈充滿,然而他還是需要禱告。他有特權將彌賽亞介紹給以色列人,然而他還是不得不禱告。耶穌說施洗約翰是先知中最大的(路七28),然而他還是要倚靠禱告。如果禱告對一個有這麼多優勢的人都是如此,那對於我們沒有這些的人,該是有多重要啊!
約翰的門徒不得不禱告,而耶穌的門徒想要學習如何更好地禱告。他們沒有求主教他們如何講道,如何行大神跡;他們求主教導他們如何禱告。今天我們或許會以為,要是耶穌在地上時我們曾與他在一起,我們就能成為更好的基督徒,但這是不可能的。門徒曾與他在一起,然而他們失敗了多少次啊!他們可以行神跡,但他們還是想學習禱告。
禱告具有優先性最強有力的論據,就是我們的主也是委身禱告的人。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看到耶穌在受洗時禱告(路三21),在揀選十二使徒之前禱告(路六12),當跟隨者越來越多時禱告(路五16),在詢問十二使徒信仰告白前禱告(路九18),在變像時也禱告(路九29)。門徒知道主常常獨自禱告(可一35),他們想向主學習獲得屬靈能力和智慧的秘訣。
如果連耶穌基督這位完全的神子,都不得不在“肉體的時候”(來五7)倚靠禱告,那你我得多麼需要更多地禱告!有效的禱告供應一切需要,解決每個問題。
禱告的範例(路十一2–4)。我們把它叫“主禱文”,不是因為主這樣禱告(他從不需要請求赦免),而是主教導我們這樣禱告。個人禱告或聚會時使用主禱文無可厚非,只要我們存誠懇、順服、相信的心。我們很容易“背誦”那些話語,卻沒有真心實意,甚至在唱詩和講道時也是如此!錯在我們,而不在這個禱告。
這是一個“禱告範例”,是主為指引我們如何禱告而賜下的(見太六9–15的平行敘述)。它教導我們,真正的禱告有賴於我們與天父的屬靈關係,它使我們能以稱呼神為“父”;而只有信靠耶穌基督,才能建立這種關係(羅八14–17;加四1–7)。
林登·約翰遜(Lyndon Johnson)的新聞秘書,比爾·莫耶斯(Bill Moyers)一次正在職員午餐時做謝飯禱告,總統大聲叫道:“大聲點,比爾,我什麼也聽不到!”莫耶斯平靜地回答:“我沒在對您說話,總統先生。”我們禱告時要提醒自己,我們是在對神說話。
真正的禱告涉及責任:尊榮神的國、遵行神的旨意(路十一2)。有人說得好,禱告的目的不是讓人的心意在天上實現,而是讓神的旨意在地上成就。禱告不是將我們想要的告訴神,然後自私地享受結果。禱告是求神使用我們完成神想要的,好使神的名得著榮耀,神的國被擴展並得到堅固,神的旨意得以成就。如果我期望神傾聽並回應我的禱告,那麼我所有的個人請求都必須先被這些標準檢驗,看看會不會被否決。
基督徒必須清楚神的話,因為我們是在其中發現神的旨意。絕不要將禱告和神的道分開(約十五7)。在服侍期間,我曾看到公開認信的基督徒不順服神,並且還為自己辯護,說:“這事我禱告過了,神說沒問題!”這其中包括一位婦女嫁給未得救的男人(林後六14–18);一個男人跟不是他妻子的女人同居(帖前四1–8);一個講道人開辦了自己的教會,理由是其他教會都是錯的,唯有他自己擁有真正的“屬靈洞見”(腓二1–16)。
一旦我們與神的關係安然穩妥,我們清楚明白神的旨意,我們就可以將各項請求帶到神面前(路十一3–4)。我們可以祈求他供應我們今日所需(不是我們的貪欲!),饒恕我們昨日所犯的過錯,引導我們未來的道路。我們所有的需要都包括在這三方面的請求內:物質和身體上的供應、道德和屬靈上的完全,還有神的保護和引導。如果我們這樣禱告,就能確定是在按神的旨意禱告。
恒切禱告(路十一5–8)。在這個比喻裡,耶穌沒有說神就如同這個牢騷滿腹的鄰居。事實上,耶穌說的正好相反。如果連一個疲憊自私的鄰舍,最終都能滿足他令人討厭的朋友的需要,那麼,慈愛的天父豈不更能滿足他所愛兒女的需要嗎?耶穌是“由小及大”地來論證。
我們已經看到,禱告是基於兒子身份(“我們的父”),不是基於友誼,但耶穌卻用友誼來說明禱告要恒切的道理。父神不像故事中這個鄰舍,因為神從不睡覺,也不會失去耐心或暴躁易怒,他總是寬宏大量,樂意滿足他兒女各樣的需求。站在門口的那個朋友要不停敲門,才能得到他想要的,但神總是很快地回應他兒女的呼求(路十八1–8)。
論點非常清楚。如果一個人堅持敲他心不甘情不願的朋友的門,最終都奏效的話,那我們堅持向慈愛的天父禱告,可以帶來多麼大的祝福啊!畢竟,我們是他的兒女,和神同在家裡!
翻譯為“情詞迫切”的那個詞,意思是“不知羞恥”或“不想丟臉”。它可以指那個在門口不顧臉面要吵醒朋友的人,也可以指在家中的朋友。熱情接待陌生人在東方是一條基本律法(創十八1以下)。若有人拒絕接待客人,他會給全村帶來恥辱,鄰居也不會再和他往來。在家的那個人知道這一點,他不想給自己、家人和同村的人惹麻煩,所以起床滿足了朋友的需要。
我們的天父為什麼垂聽禱告呢?不僅是為了滿足他兒女的需要,更是以此榮耀他的名。“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神的子民禱告是否蒙垂聽,與神的名聲息息相關。神看顧他的兒女,這就向世人見證他是可靠的。布魯克斯(Phillips Brooks)說,禱告不是勝過神的不情願,乃是抓住神至高的意願。恒切禱告不是試圖改變神的心意(“願你的旨意成就”),而是讓我們自己經得起神對我們禱告的回應。
對禱告的應許(路十一9–13)。這裡的動詞時態非常重要:“不斷地祈求⋯⋯不斷地尋找⋯⋯不斷地叩門。”換句話說,不要只在夜半更深的危急時刻才來尋求神,而要與天父保持不間斷的交通。耶穌稱之為“常在我裡面”(約十五1以下);保羅勸誡我們,“不住地禱告”(帖前五17)。當我們禱告時,神要麼垂聽我們的禱告,要麼指示我們為何不蒙垂聽。餘下的事該由我們負責,要做好自己分內之事,好承受得起天父的回應。
請注意,這個教導的結尾強調了神是父(路十一11–13)。神認識我們,他愛我們,我們永遠不必害怕神給我們的回應。再次,耶穌由小及大地論證:倘若地上的父都會將最好的東西給他的兒女,毫無疑問,天上的父更是如此。他甚至把“聖靈”賜給他的兒女(對比路十一13與太七11),在舊約裡只有特殊的幾個人才能蒙受這樣的祝福。
2撒但(路十一14–28)
控告(路十一14–16)。耶穌所行的神跡引發仇敵控告他與撒但結盟,這是第三個這樣的神跡(見太九32–34,十二22–37)。宗教領袖非但沒有因神差來救主而歡喜,竟抵擋神話語的真理,尋釁詆毀基督的工作和品格。想像一下,人們竟如此瞎眼,無法分辨神的工作與撒但的工作!
“別西蔔”是非利士假神巴力的別稱(王下一1–3),意思是“蒼蠅之主”。另一個叫法是“巴力西蔔”,意思是“住宅之主”,與基督在路加福音十一章18至26節的表述相關。猶太人常用這個名字指撒但。
路加福音十一章16節裡的要求是他們控告的一部分。“你若真是為神做工,”他們實際上是說,“就從天上顯個神跡給我們看,不要只在地上行神跡。”他們在試探神,這是很危險的。
反駁(路十一17–22)。耶穌用三個論據回應他們的指控。第一,他們的控告不合邏輯。撒但為何要跟自己打,分裂自己的國呢?(請注意,耶穌相信撒但是真實存在的,它掌握著一個強大而統一的國。見弗二1–3,六10以下)。第二,他們的指控是自證其罪:猶太人是靠什麼能力來趕鬼呢?他們的工作與基督的工作有何區別?因此,與他們說的正相反,基督的神跡顯明神的國臨到了,而不是撒但的國!
最後,他們的指控其實是承認耶穌的能力,因為主若不比撒但更強,就無法打敗它。耶穌將撒但描繪成一個全副武裝的壯漢,看守著他的宮殿和財寶。耶穌侵佔了撒但的地盤,毀壞他的盔甲和武器,奪走了撒但的擄物(見約十二31–33;西二15;約壹三8)。主“擄掠了仇敵”(弗四8),釋放了囚犯(路四18)。儘管撒但被允許有一定的權力,但它已經被打敗了。
應用(路十一23–28)。在這場屬靈爭戰中,保持中立是不可能的(路十一23;也見路九50),因為中立意味著與主為敵。世界上有兩種屬靈力量在作工,我們必須選擇其中之一。撒但做的是分散與毀壞的工作,而耶穌基督做的是收聚與建立的工作。我們必須做出選擇,如果我們選擇的是不做選擇,實際上就是選擇了與神對立。
耶穌講的那個人與撒但的故事表明了中立的危險性。那人的身體是鬼的“房子”(路十一24;請注意17節和21節)。不知什麼原因,鬼租客決定離開他的“房子”,另覓出路。這個人的情況立時改善了,但他沒有邀請神來住在自己裡面。換句話說,這個人保持中立。後來怎麼樣?鬼又回來了,並且帶了七個比他更惡的鬼,這人的情況比先前更糟了。
“宗教裡的中立總是膽怯的表現,”章伯斯說,“神會將人想要中立的膽怯心理變為恐慌。”
支持耶穌,不僅意味著說正確的話,像那個喊著說“懷你胎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路十一27)的女人那樣。她當然說得很誠懇,但還不夠。我們聽耶穌基督的話並照著遵行,就是支持他(見路六46–49,八19–21)。
3機會(路十一29–36)
耶穌知道他們心裡所存的,因此對跟隨的大眾不以為意,但門徒則不然。為了讓門徒不被“成功”所左右,耶穌使門徒洞察到他們傳道時到底有什麼改變發生。耶穌用三個例子表明屬靈機會的嚴肅性。
(1)約拿(路十一29–30、32)。領袖們不斷叫耶穌行神跡,以證明他就是彌賽亞。但耶穌應許唯一的神跡是“先知約拿的神跡”,就是死亡、埋葬及復活。主的復活表明他就是彌賽亞,神的兒子(羅一4),這也是彼得在五旬節那天對以色列人所宣講的(徒二22以下)。早期教會的見證,也以基督復活為中心(徒一22,三15,五30–32,十三32–33)。約拿是個活的神跡,主耶穌基督也是。
(2)所羅門(路十一31)。這裡強調的是王的智慧,而非先知的功績。示巴女王大老遠來,為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王上十),但現在神的兒子就在他們中間,猶太人卻不願意相信他的話!即使耶穌行了一件神跡,也不會改變他們的心。他們需要的是神活潑的智慧,但他們卻滿足於陳舊的宗教傳統。
這些例子的重要性在於,它們涉及外邦人。當約拿向尼尼微的外邦人傳道時,尼尼微人悔改,得到了神的赦免。當外邦女王聽到所羅門的智慧時,她讚歎並相信了。倘若猶太人擁有這麼多特權都不肯悔改,那麼尼尼微人和示巴女王將要在末後的審判時作見證指責他們。主給了以色列人那麼多機會,但他們仍是不信(路十三34–35;約十二35–41)。
(3)光(路十一33–36)。第三個例子不是來自歷史,而是來自日常生活,耶穌以前也用過(太六22–23)。神的道是照亮黑暗世界的光(詩一一九105;箴六23)。然而,光只在外面照耀是不夠的,它必須進到我們裡面,才能帶來益處。“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一一九130)最亮的太陽也不能讓瞎子看見。
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的時候,我們的眼睛就被打開,光照耀進來,我們就成為光明之子(約八12;林後四3–6;弗五8–14)。我們要利用這光,持有單一篤定的信仰觀。如果我們一隻眼看屬神的事,另一隻眼看世界(約十二16),光就會變成黑暗!基督徒沒有“朦朦朧朧的生活”,神要求的是完全的降服和順服(路十一23)。
聖經中有三個人闡明了這一真理。他們開始在光明中,結局卻在黑暗裡,因為他們心懷二意。參孫這個名字的意思可能是“陽光燦爛的”,但參孫最後卻淪為黑暗地牢裡的瞎眼奴隸,因為他順服“肉體的情欲”(士十六)。羅得開始是跟隨叔叔亞伯拉罕的朝聖者,最後卻成為山洞裡的醉漢,還犯了亂倫罪(創十九30–38),因為他順服“眼目的情欲”(創十三10–11)。他想侍奉兩個主,腳踏兩隻船!
掃羅王開始統治時是個謙卑的領袖,但他的驕傲引他到女巫住的山洞(撒上二十八),最後在戰場上自殺(撒上三十一)。他的罪是“今生的驕傲”;他不願意謙卑自己,順服神的旨意。
我們每個人不是被光明影響,就是被黑暗控制。可怕的是有些人心裡剛硬,違背神,以致不能區分光和暗!他們以為自己在跟從光,其實追隨的是黑暗。文士和法利賽人學習律法時自稱“看到了光”,但其實他們是活在黑暗中(見約十二35–50)。
4假冒為善(路十一37–45)
在基督傳道的這一階段,宗教領袖下定決心要除滅耶穌。在這個關頭,為什麼一個法利賽人要請耶穌到家裡吃飯呢?如果他是誠心尋求真理,那早就應該與耶穌私下談過。看來很明顯,他是要尋隙控告耶穌。當主沒有按禮儀在飯前洗手時,他以為自己抓到了把柄(可七2–3)。耶穌知道東道主在想什麼,他給這個法利賽人做了“屬靈的分析”。
耶穌暴露了他們的愚昧(路十一37–41)。法利賽人的根本錯誤在於,他們認為義只是外在行為的問題,貶低內在態度的重要性。他們很小心地保持外在潔淨,卻忽略了內心的罪惡。他們似乎忘了,神造外面也造裡面,“裡面的人”也需要潔淨(詩五十一6、10)。
法利賽人誇耀他們的奉獻(太六1–4;路十八11–12),卻沒有將心裡所存的獻給神。使外面潔淨的辦法是使裡面潔淨(路十一41)。韋斯特(Kenneth Wuest)將這一節經文翻譯為,“將裡面的施捨出來,看哪,所有的一切于你們都潔淨了。”潔淨髒話的方式不是刷牙,而是潔淨你的心。
耶穌譴責了他們的罪(路十一42–52)。六個“有禍了”與馬太福音二十三章的“有禍了”類似。耶穌從法利賽人的罪開始說起(路十二42–44),接著轉向文士的罪,因為文士對律法的解釋構成了整個法利賽體系的基礎(路十一45–52)。
耶穌前三個“有禍了”譴責的是法利賽人錯誤的優先順序。他們對十一奉獻非常認真,小到香草的葉子和種子都不敢馬虎,卻忘記了公平和愛這樣重要的事情(彌六7–8)。他們本末倒置,煞有介事地在細枝末節上大做文章!耶穌沒有說他們應當停止十一奉獻,只是應當恰如其分地看待宗教活動。
他們也把名聲看得高過品格。他們以為,坐在合適的位置上、被正確的人認可就是屬靈。名聲是人怎麼看我們,品格則是神怎麼看我們。
路加福音十一章44節的對比,肯定讓主人和其他在場的法利賽人瞋目切齒。猶太人必須特別小心,不要沾染死屍的污穢(民十九11–12;特別注意16節),所以他們要確保墳墓被仔細標記。但法利賽人就像沒有標記的墳墓,看起來根本不像墳墓!意思是他們本以為自己在幫助別人變得更聖潔,卻不知不覺污穢了他人!法利賽人非但沒有幫助別人,反倒傷害他們。
文士覺出了主話中的刺兒,試圖為自己辯護。耶穌用三個生動的例子來回答他們:擔子、墳墓和鑰匙。
文士善於加增人的擔子,卻無心幫人擔負。多麼可悲!神話語的“工人”給本來麻煩已經夠多的人製造了更多的麻煩!我的一個牧師朋友每天禱告,“主啊,幫助我今天不要給任何人添麻煩。”耶穌發出馬太福音十一章28至30節恩慈的邀請時,心裡肯定想到了這些“宗教重擔”。
文士也善於對過去“作防腐處理”,他們尊崇先知,而後者正是被他們所屬的宗教體制殺害的。聖經和教會歷史顯示,神的真僕人常常被同時代人棄絕,而這些人又是最需要他們的服侍的。但是長江後浪推前浪,下一代人會尊崇這些先知。法利賽人就像“不顯露的墳墓”,但文士卻建造精緻的墳墓!
舊約記載的第一次殉道是亞伯,最後一次是撒迦利亞(見創四1–15;代下二十四20–27,記住,歷代志下是希伯來文聖經的最後一卷書)。耶穌沒有暗示文士和法利賽人個人要為殺害舊約先知負責。他斷言,正是像文士和法利賽人這樣的人,對神僕人做出這些可怕的事。而他們最極端的罪行,就是將神的兒子釘上十字架。
最後,文士剝奪普通人對神話語的知識,在這樣的事上犯了罪。他們自己進不了天國就夠糟的了,他們還阻擋別人進入!教導神的道是件嚴肅的事情,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雅三1)。不幸的是,某些人所謂的“查經”,常常只是一群沒有預備的人在交換自己的無知。
這個問題還有另一方面:文士使人們確信,除了受過良好訓練並被授權的教師以外,沒人可以理解並解釋律法。我們今天在某些方面也表現出那種傲慢的態度。那些過分強調聖經語言的教師給人的印象是:信徒若不通曉希臘文和希伯來文,似乎聖靈就無法教導他。今天有太多“研讀本聖經”(其中很多都蠻有幫助),以至於你會懷疑,人們是否能從單純的聖經文本中有所得著。我們一定不要輕看真正的基督教學術,但我們必須保持平衡。
耶穌是聖經的鑰匙(路二十四44–48)。離了那把鑰匙,你就不能理解神所寫的內容。神學學習儘管有益且必要,但學習聖經最重要的要求,是一顆敞開的心和順服的意志。我在服侍中認識的一些最棒的聖經教師,都是在膝蓋和生活戰場上學會神話語的真理的。他們是聖靈教導出來的,不是人教導出來的。
耶穌激起了他們的憤怒(路十一53–54)。假冒為善者不想暴露他們的罪,這會損及他們的聲譽。他們本該尋求神的憐憫,而不是反對主。他們故意用“詭詐的問題”攻擊他,想讓他落入異端的陷阱,然後將其逮捕。用這種方式對待神的兒子,是多麼可恥!
今天仍然有很多宗教派系,非常類似于文士和法利賽人所維護的體系。領袖為跟隨者釋經講道,你卻不能問尷尬的問題,也不能提出反對意見。領袖剝削群眾,在減輕群眾重擔方面毫無作為或少有作為。尤為糟糕的是,他們利用這個體系來掩蓋自己的罪。神的真理使人得自由,但這些人只會帶人進入越來越多的捆綁。
神將教師賜給教會(弗四11),我們應當傾聽他們的教導。然而我們也應當用聖經來檢驗我們所聽到的教導,以確信他們傳講的是真理(帖前五19–21)。我們不應允許任何人帶我們進入捆綁,剝削我們(林後十一20)。
擁有神話語的亮光和禱告的特權,這是何等的榮幸!仇敵企圖搶奪我們生命中的祝福,就是屬靈生命的成長和自由。它的策略是用虛假代替真實,鼓勵我們更注重外在而不是內在,看重名聲而不是品格。
這種危險非常嚴重,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二章還會更多談到。與此同時,讓我們保持警醒!
研習題第10章 學習生命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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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警醒!
主的門徒或許沒有意識到,極大的危險正籠罩著他們。其一,他們被人山人海所包圍,這些人主要關心的不是聽取屬靈真理,而是看耶穌行神跡或滿足他們個人的需要。同時,文士和法利賽人正密謀反對耶穌,試圖除掉他這顆眼中釘。受人熱捧的網羅和對人的懼怕,已經給不止一個神的僕人帶來了毀滅。
在路加福音十二章,路加記錄了主的五個警告。其中四個是針對現今神的子民,要做忠心的信徒就必須留意這些警告;第五個是失喪的世人應當留意的。
1警惕偽善(路十二1–12)
“假冒為善者”這個詞的希臘原文意思是“演員”、“扮演角色的人”。各行各業都有假冒為善者,這些人試圖給別人留下深刻印象,以隱藏真實的自己。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假冒為善者就是試圖在表面上顯得更屬靈的人。他們知道自己在假裝,希望沒人識破。他們的基督徒生活只是一層薄薄的面具。
耶穌為什麼要在這個特定時刻發出這樣的警告,我們不難明白。門徒有可能受到試探:要麼取悅群眾以博得青睞,要麼取悅文士和法利賽人,從而避免麻煩。我們所有人都希望別人喜歡我們,而“扮演”別人想要看到的“角色”似乎輕而易舉。
如何讓我們的生活遠離偽善呢?
我們必須明白偽善的真相(路十二1)。耶穌將它比作酵,每個猶太人都會由此聯想到罪。(見出十二15–20。保羅也用酵來象徵罪。見林前五6–8;加五9。)如同酵一樣,偽善由微漸著,悄然而迅速。當它生長時,全人都受到感染。偽善對自我的影響,猶如酵對麵團的影響:使之膨脹(見林前四6、18–19,五2)。很快驕傲就占了上風,這個人的品格迅速敗壞。
如果想讓偽善退出我們的生活,我們必須防範最初的那一點點“酵”。一旦我們開始假裝,這個過程的發展將勢如破竹。而且,若不出手制止,時間越長情況越糟。沃爾特·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寫道:
偽善是愚蠢無用的(路十二2–3)。為什麼?因為沒有什麼可以真正被隱藏。耶穌這裡主要是指他自己的教訓,但這個原則也適用於生活的其他層面。十二使徒有可能被引誘掩蓋或妥協真理,這樣就不會使群眾感到不快,也不會冒犯法利賽人(見路八16–18,十一33)。神的真理像光,不像酵,它是絕不能被隱藏的。假冒為善者的謊言有朝一日終會敗露,所以,為什麼還要裝假呢?讓你的光照耀吧!
我們必須明白造成偽善的原因(路十二4–7)。耶穌在這幾節經文五次提到“害怕”,他是教導我們,偽善的根本原因是對人的懼怕。當我們害怕人怎麼談論、怎麼對待我們,我們就會試圖給他們留下好印象,以博得人們的認可。如有必要,我們甚至會通過撒謊來達到目標,這就是偽善。不幸的是,許多文士和法利賽人更在乎名聲而非品格,在乎人怎麼看待他們,而不是神怎麼認識他們。懼怕人的總會陷入網羅(箴二十九25),耶穌想讓門徒避開這個網羅。
偽善的藥方是忘記人可能會說什麼、做什麼,單單敬畏神。對神的敬畏能戰勝其他任何恐懼,因為真正敬畏神的人不需要懼怕任何事。人能做的頂多是殺死身體,但神卻可以將靈魂定罪!神是最終的審判者,他的審判帶來永恆的後果,我們理應將敬畏神看得高於一切。我們的神認識我們,看顧我們。連麻雀他都看顧,我們比麻雀貴重得多,還用得著懼怕人嗎?
我們必須公開承認基督(路十二8–9)。一旦我們公開承認基督,就更容易活出真理、避免偽善。我們知道耶穌在天父面前承認我們,又怎會懼怕人呢?地上有人稱揚我們的名並不重要,要緊的是神在天上承認我們(見提後二8–14)。
我們必須仰賴聖靈(路十二10–12)。耶穌似乎自相矛盾。在路加福音十二章8至9節,他要我們公開承認他;但是在路加福音十二章10節他又說,我們說得罪他的話可得赦免。不過,若說話干犯聖靈,就永不得赦免!這難道意味著聖靈比聖子更重要嗎?
請注意,這個聲明與聖靈在使徒身上和透過使徒所做的事工有關(路十二11–12)。當猶太民族拒絕順服施洗約翰並悔改時,他們棄絕了聖父,因為約翰是父派來的。當猶太人要求彼拉多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時,他們也拒絕了聖子。然而那罪還可得赦免,因為還有聖靈的服侍。
神沒有立刻審判這個民族。相反,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時還為他們禱告(路二十三34;也見徒三17)。然後神差來聖靈,聖靈透過使徒和教會其他信徒來服侍。這是以色列最後的機會,他們卻拒絕聖靈的見證,再次失去了機會(徒七51)。路加福音十二章11至12節在使徒行傳的前幾章裡應驗了,救恩信息臨到的“先是猶太人”(徒三26,十三46;羅一16)。以色列第三個“民族性的罪”是用石頭打死司提反(徒七),在那之後,福音向外傳給撒瑪利亞人(徒八),隨後又傳給外邦人(徒十)。請注意,司提反說,“你們⋯⋯時常抗拒聖靈”(徒七51)。
我不相信今人所犯“干犯聖靈的罪”,正如數世紀前以色列人所犯的一樣。我相信今天唯一“不能被赦免的罪”是拒絕耶穌基督(約三36)。神的靈通過神的道作見證,而罪人可能會拒絕這個見證,抗拒聖靈。但聖靈為基督作見證(約十六7–15),所以人怎樣對待聖靈,就是怎樣對待聖子。
2警惕貪心(路十二13–21)
在這個節骨眼上,群眾中有人打斷耶穌,請他解決一個家庭糾紛。拉比理應幫人解決法律問題,但主卻拒絕被牽扯進來。為什麼?因為耶穌知道他給的任何答案都不能解決真正的問題,就是兩弟兄心中所存的貪婪。(十二章14節的“you”是複數,表示“你們”)。只要這兩人是貪心的,就沒有任何解決方案能令他們滿意。他們最大的需要是改變自己的心。像今天許多人一樣,他們希望耶穌服侍他們,而不是拯救他們。
貪心是一種難以遏制的渴望,想要得到某樣東西,越多越好,並且以為我們需要那些東西才能真正滿足。貪心也許是渴求金錢,或金錢可以買來的事物,甚至是地位和權力。耶穌說得很清楚,真正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他沒有否認我們有某些基本需求(太六32;提前六17)。耶穌只是肯定,我們不會因獲得更多這樣的東西而使生命更豐富。
馬克·吐溫將“文明”定義為“不必要的必需品無限倍增”,他是對的。事實上,許多基督徒被貪心腐蝕卻不自知。他們認為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六章的勸勉只適用於“富人和名人”。如果用世界上其他人的生活標準來衡量,大多數美國信徒無疑是富人。
耶穌講這個比喻,揭露了貪心隱藏的危險。你讀這個故事時,不妨測試一下自己對財主的各種經歷會作何回應。
你如何回應這個財主所處的困境?他的麻煩是錢財太多!我們若說,“我當然情願自己有那種麻煩!”也許這就暴露了我們內心的貪婪。如果你突然繼承了一大筆財富,它會令你煩惱嗎?或者你單單讚美神,尋求神在這件事上的心意?
繁榮背後有隱憂(箴三十7–9)。財富能將神的道擠住(太十三22),製造網羅和誘惑(提前六6–10、17–19),給人一種虛假的安全感。人們說錢不能讓人滿足,但錢的確能使你滿足,如果你情願活在那種層次。那些只以錢能買到的東西為滿足的人,正面臨著極大的危險,就是失去錢不能買到的東西。
財主把財富看作取悅自己的機會。他沒有想到旁人,也沒有想到神。
你如何回應這個財主的決定?你會說:“那才是精明之舉!存起來,以備將來之需!”但耶穌看出他一切所為背後的自私(請注意那11個人稱代詞),耶穌說他是傻瓜。世界的邏輯是“為自己打算!”,但耶穌並不贊同這一哲學。
遵循良好的生意原則本無過錯,為將來儲蓄也沒有問題(提前五8)。耶穌並不鼓勵浪費(約六12),但他也不鼓勵被貪心所驅動的自私。
你如何回應這個財主的欲望?你會說:“這就是生活!這個人有了成功、滿足和安全!他還想要什麼呢?”但耶穌不認為他在享受生活;耶穌看到他正面向死亡!當死期臨到時,財富不能讓我們活著,也買不回我們錯失的那些機會,那時我們只顧自己,忽視了神和他人。
耶穌說得很清楚,真正的生命不是來自資財豐富,真正的成功和安全也一樣。財主對生命和死亡的看法是錯誤的。他以為生命只是積攢財物,死亡還遙遙無期。1856年3月11日,亨利·梭羅在日記中寫道,“哪個人只需最廉價的東西就能喜樂,他乃是最富有的。”他也說,“一個人富有的程度與他甘願捨棄東西的多少成正比。”
最後,對於這個自負財主的死亡,我們如何回應呢?我們可能傾向於說:“真不湊巧,這個人一切準備就緒,卻死了!多麼可悲呀,他不能完成自己偉大的計劃了。”然而,最大的悲劇不是這人所撇下的,而是擺在他前面的:沒有神同在的永恆!這個人活著時不要神,死了也沒有神眷顧,財富只是他生命中的一個意外。神才不會在意我們的錢財。
“在神面前富足”是什麼意思?它意味著心存感恩地承認,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來自於神,我們要為著他人的益處和神的榮耀,努力使用神所賜的一切。財富可以被人享用和利用,只要我們的目的是榮耀神(提前六10以下)。在神面前富足指的是靈裡的豐盛,不只是個人的享樂。人只在今世富裕,卻在來生貧窮,這是多麼可悲!
3警惕憂慮(路十二22–34)
財主因為擁有太多而憂愁,但門徒卻可能因為擁有的不足,而陷入憂慮的試探!他們為跟隨耶穌撇下了一切所有。他們憑信心生活,而信心又總是要經歷試煉。
憂慮具有毀滅性。路加福音十二章22節翻譯為“憂慮”的那個詞指的是“被撕裂”,而“掛心”這個短語(路十二29)是指“被焦慮抓住”。這是一幅船在暴風雨裡顛簸的畫面。英文單詞worry(焦慮、擔心)來自古老的盎格魯-撒克遜詞匯,意思是“勒死、使窒息”。“憂慮不會清空明天的憂傷,”彭柯麗說,“它只會耗盡你今日的力量。”
憂慮具有欺騙性。憂慮使我們對生活、對憂慮本身、對神都持有虛假的觀念。憂慮使我們確信,吃什麼、穿什麼就是生活的全部。我們對手段太過關注,以至於完全忘了我們的目的,就是榮耀神(太六33)。生存和生活有著天壤之別。
憂慮弄瞎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看不到周遭的世界,也看不到神對他創造的護理。神造百花爭奇鬥豔,他甚至餵養不潔的烏鴉,後者既不撒種,也不收割。神也能看顧那些他賜下勞動能力的人。耶穌不是讓我們坐等神來餵養我們,因為連鳥類也是辛苦努力才可活命。相反,神鼓勵我們信靠他,使用他所賜的能力和機會,與他協作(帖後三6–15)。
憂慮甚至使我們看不清憂慮本身。我們可以到這樣一個地步,竟以為是憂慮成就了我們生命中的美事!在路加福音十二章25節,耶穌指出憂慮不能使我們的壽數多加一刻(詩三十九5),也不能使我們再長高一英寸。財主的煩惱當然沒能延長他的壽命!憂慮非但不能加添人的壽命,反而耗損我們的生命。人們憂慮過度,只會將自己送進醫院或墳墓!
耶穌再次由小及大地論證:神若餵養小鳥,肯定也會餵養他的兒女;神若打扮今天長起來、明天就被砍下的植物,當然也會給自己的子民穿戴整齊。問題不是神的能力不夠,因為神可以做成任何事;問題在於我們信心太小。
憂慮是致殘的。憂慮阻礙我們成長,使我們像世上未得救的人一樣(路十二30)。簡而言之,基督徒不應該憂慮;憂慮是罪。若我們自己都在懷疑神,憂慮重重,那我們怎麼向失喪的世界作見證,鼓勵人信靠耶穌基督呢?傳講信心卻不實踐,豈不是言行不一嗎?美國參議院已故牧師彼得·馬歇爾(Peter Marshall)曾禱告說:“但願那樣的潰瘍不要成為我們信仰的標誌。”然而很多時候,情況就是如此!
如何勝過憂慮呢?第一步是認識到神知道我們的需要,所以我們可以信靠神來滿足這些需要。我們是神小群裡的羊、神家裡的子女、神國中的僕人,他會負責,完全滿足我們的需要。神樂意將他的國賜給我們,所以,神難道不會賜給我們所需的一切嗎(見羅八32)?
但是,我們看為寶貴的,必須是神所喜悅的。我們要以天國的眼光看待地上的事,確保自己將神的國放在一切的首位。重要的是,“你的心在哪裡?”我們的心若盯著地上短暫的事物,那我們總是憂慮。但我們若定睛在永恆上,心裡就會滿有神的平安(腓四6–9)。對於世上的財物,我們必須“鬆開手”,甚至願意為幫助他人賣掉我們所有的(徒二44–45,四34–35)。只要我們不受物質的支配,擁有財物並沒有問題。
4警惕粗心(路十二35–53)
耶穌將重點從憂慮現在轉到警惕未來上面。路加福音十二章的各個主題都是緊密相關的,因為戰勝偽善、貪心和憂慮的最好方法之一,就是盼望主的再來。當你“活在將來時中”,世上之物就很難使你陷入網羅。在這一部分,耶穌解釋我們怎樣可以做好準備,迎接他的再來。
等待和警醒(路十二35–40)。猶太人的婚禮是晚上舉行,新郎的僕人不得不等待主人帶新娘回家。新丈夫可不想和新娘一起在門口久等!所以,僕人必須確定自己預備好馬上可以幹活,他們把袍子下擺塞在腰間,這樣方便走動(見彼前一13以下)。
但這個故事中引人注目的是,主人伺候僕人!在猶太人的婚禮中,新娘的待遇如同女王,新郎則像國王一樣,所以不要指望“國王”服侍僕人。然而,當耶穌再來迎接我們時,我們的王卻會服侍他忠心的僕人,獎賞我們的忠心。
“守夜”指的是警醒、預備好,不被突然抓個正著。這是我們對耶穌再來應持的態度。主的再來會像賊一樣,不宣而至,出人意料(太二十四43;帖前五2;啟十六15)。我們必須做好準備!
敬虔的長老會牧師麥琴(Robert Murray McCheyne)有時問人們:“你認為耶穌今天會來嗎?”如果他們的回答是否定的,他就會說:“那你最好還是做好準備吧,因為在你意想不到的時候,主就來了!”
工作(路十二41–48)。唯恐我們以為守夜和等候就是他對我們的全部要求,耶穌又加上了這個比喻,鼓勵我們在主來到前不斷做工。使徒有特別的責任,要餵養神的家——教會,但每個人在世上都要做工,就是主所分配的工作。我們的責任是當主再來時持守忠心。或許我們在自己和他人眼中並不算成功,但那並不重要。神要的是忠心(林前四2)。
一旦信徒認為主不會再來,他的生命就開始衰退。我們與他人的關係取決於我們與主的關係,如果我們不再尋求他,也就不再愛神的子民。基督徒生活和服侍的動機必須是取悅神,當耶穌再來時顯為忠心。
我不認為路加福音十二章46節教導說,不忠心的信徒會失去救恩,因為我們得進天堂不是靠善行,而是因相信耶穌基督(弗二8–10;提後二11–13)。“重重地處治”意思是“腰斬、斬成兩截”,“不信的人”也可翻譯為“不忠心的人”。主將分別忠心的信徒和不忠心的信徒;他會獎賞忠心的人,而不忠心的僕人會失去他們的獎賞(林前三13–15)。
神的審判是公正的,它會基於僕人對神旨意的瞭解。這不是說我們越無知,在基督的寶座前我們就越好過!聖經告訴我們,要明白神的旨意(羅十二2;西一9),並在耶穌基督的知識上有長進(彼後三18)。耶穌說的是一個普遍原則:我們從神那裡領受的越多,在神面前的責任就越大。
爭戰(路十二49–53)。當我們等待、守望並做工的時候,我們不會很輕鬆,因為我們是在仇敵領地上的異族人。耶穌使用的意象——火、洗禮和紛爭,講的是敵對和衝突。對猶太人來說,火是審判的象徵,而主來到世上的確帶來了審判(約九39–41)。
路加福音十二章50節主“當受的洗”,指的是主的受苦和受死,他在約旦河裡受洗就預表了這點。(見詩四十二7及拿二3,注意他在路加福音十一章29至30節提到約拿。)使徒在五旬節後為耶穌作見證時,確實經歷了苦難的洗禮。
路加在他福音書的開篇宣告了“地上平安”(路二14),但主這裡說的話似乎與這個應許相抵觸。耶穌確實賜平安給信靠他的人(羅五1),但他們的認信常常成為向家人和朋友的宣戰。耶穌是造成分裂的原因(見約七12、43,九16,十19)。但即使地上沒有平安,因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的工作,“在天上有和平”(路十九38)。
耶穌教導完門徒之後,轉身向圍繞他的人群發出了最後的警告。
5警惕靈裡的麻木(路十二54–59)
耶穌用兩個例子努力使群眾明白,屬靈事情上的分辨力和勤奮是多麼重要。首先,耶穌談到天氣,隨後又談到一件訴訟案。
(1)分辨力(路十二54–57)。人們若能像分辨天氣一樣分辨屬靈的事情,他們的處境要好得多!人可以預報一場風暴,卻不能預見將要來臨的審判。他們知道氣溫即將變化,卻不能詮釋“時代的徵兆”。猶太民族擁有先知的預言長達數世紀之久,本該明白神在做什麼,但宗教領袖卻將他們帶偏。
今天,人能預測天體的運行、原子分裂,甚至送人登上月球,可對神在世上的行為卻一無所知。他們知道如何到達其他星球,卻不知如何進入天堂!我們這些受過教育的世人,擁有一大堆科學知識,屬靈的智慧卻少得可憐。
(2)勤奮(路十二58–59)。任何人都會拼命遠離監獄,但有多少人對遠離地獄同樣在意和努力呢?如果律師和法官們像鑽研法律書籍一樣,勤奮研讀神的話,他們將會獲得法律所不能給與的智慧。
以色列民族正邁向審判,法官就是全能的神,但他們卻不去尋求和平的條件(路十三34–35)。耶穌知道羅馬軍隊會來毀滅耶路撒冷城和聖殿(路十九41–44),卻無法說服以色列人悔改。以色列的罪債多如山高,而他們要賠付到底,直至將最後一個子兒付清。
我們必須將這些真理應用到個人生活中。知道暴風雨即將來臨,我們就得做好準備;知道官長要帶我們去法庭,我們就要請律師,爭取在庭外解決糾紛。神忿怒的風暴即將來臨,那位法官早已站在門前(雅五9)。
“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六2)
研習題第11章 信徒,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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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回答
一個猶太學生問老師:“拉比,為什麼每次我問您問題,您總是用另一個問題來回答?”
拉比回答:“那我為什麼不能這樣做呢?”
當耶穌繼續朝耶路撒冷行進時,他遇到四個場景,每個都有問題要他回答。“向智慧人提問是智慧的開始。”一則德國諺語說。不是每個向主提問的人都懷著正確的動機,但這沒有影響耶穌教導他們需要知道的東西。當你研究路加福音十三章裡耶穌的回答時,你會更多瞭解耶穌和他的服侍,也更清楚如何過討神喜悅的基督徒生活。
1關於公正的政治問題(路十三1–9)
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與猶太人並不交好,因為他對後者的宗教信仰麻木不仁。比如,他將羅馬官方旗幟帶進耶路撒冷,這就惹惱了猶太人,他們痛恨在聖城裡放凱撒的像。彼拉多威脅要殺掉示威者,他們卻情願去死!看到他們心意已決,總督心軟了,將旗幟移到凱撒利亞,但那也無法消除猶太人的敵意。
路加福音十三章1節提到的暴行,可能起因於彼拉多“挪用”聖殿金庫裡的款項,興建高架引水渠,從而引起大批猶太人聚集抗議。彼拉多命士兵穿著便衣,混在暴動的民眾中間。士兵用隱蔽的武器殺害了很多手無寸鐵的無辜猶太人,而這只能加增猶太人對總督的仇恨。
耶穌在朝耶路撒冷行進,所以他講論彼拉多的話,肯定會在到達之前傳到那裡。如果耶穌不理會這個問題,群眾就會控告他偏向羅馬,對猶太人不忠。但如果他為猶太人辯護,控訴彼拉多,他就會與羅馬人起爭端,這樣猶太領袖就有藉口將他逮捕。
主將整件事提到一個更高的層面,完全避開了政治。耶穌沒有討論彼拉多的罪,他針對的是向他提問之人的罪。耶穌以提問來回答他們的問題!
一開始耶穌就指出,人類的各種悲劇不總是神的審判,我們“扮演神”施行審判是錯的。約伯的朋友就犯了這樣的錯,他們說約伯受苦,就證明約伯是罪人。我們若用這種方法看待悲劇,就很難解釋先知和使徒的受苦,甚至主耶穌自己的受難。
“你們如何解釋西羅亞樓倒塌時壓死18個人呢?”耶穌問,“那不是彼拉多的錯。難道是神的錯嗎?我們要責怪神嗎?被壓死的18個人當時正在幹活,然而他們還是死了。他們並不是在抗議或搗亂。”
當英國的盲詩人約翰·彌爾頓(John Milton)年老無人問津時,被清教徒斬首的國王之子查理二世來拜訪他。“你的瞎眼是神的審判,因為你參與了反對我父王的行動。”國王說。彌爾頓回答道:“如果我失去視力是因為神的審判,那你父親失去腦袋又該如何解釋呢?”
耶穌繼續用他們的論點推出合乎邏輯的結論:倘若神確實用這種方式懲罰罪人,那他們自己最好悔改,因為所有人都是罪人!問題不是“這些人為什麼死?”,而是“你有什麼權利活著?”沒有一個人是無罪的,所以我們最好做好準備。
討論別人的死,比面對我們自己的罪和可能的死亡容易得多。美國出版業巨擘威廉·赫斯特(William Randolph Hearst)不允許任何人在他面前提起死亡,然而他還是死了。我問一個朋友,他所在的城市死亡率是多少,他回答:“每人一份。”隨後又補充道:“從未死過的人正在死去。”
根據利未記十九章23至25節,新栽的樹所結的果子前三年不能吃;第四年的果子屬神;直到第五年,農夫才能收穫屬自己的無花果。但這個人已經等了七年!難怪他想砍掉這棵無用的果樹!
這個比喻對個人和以色列都適用。神是滿有恩慈、恒久忍耐的(彼後三9),他苦口婆心地勸我們悔改,結出果子(太三7–10)。神有全權將我們砍下,但因著他的慈愛,神赦免了我們。然而,我們絕不能怠慢神的良善和恒久忍耐,因為審判之日最終會來到。
樹也使我們想起神對以色列的特殊恩惠(賽五1–7;羅九1–5)和忍耐。主在地上服侍期間,神等了三年,以色列人沒有結果子。神又等了四十年,才許可羅馬軍隊毀掉耶路撒冷和聖殿。那些年裡,教會向以色列人有力地見證了福音。最終,這棵樹被砍倒了。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這個比喻是開放式的,因此聽眾得要補上結論。(約拿書也用了這種方法。)特殊照料有結出果子嗎?那棵樹被饒過了,還是被砍倒了?我們不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但我們可以對照自己的生命來回答!再一次,問題不是“那棵樹怎麼樣了?”,而是“我會怎麼樣?”
神正在尋找果子。他不接受替代品,現在就是悔改的時候。下次你聽到奪去多人性命的慘劇時,請捫心自問:“我是白占地土呢,還是在為神的榮耀結果子?”
2關於安息日的法律問題(路十三10–21)
解救(路十三10–13)。如果我殘疾了18年,我懷疑自己能否周複一周、忠實地到會堂去敬拜神。這個女人當然曾向神禱告求助,但她沒有得到救助。不過,神表面上的漠不關心,並沒有使她變得苦毒怨恨。看哪,她在會堂裡。
耶穌對他人的需要一向很敏感。他看到那個婦人,叫她走過來。在會眾看來,耶穌這樣吩咐,公開曝光她的殘疾,或許顯得缺乏惻隱之心(見太十二13),但主知道他在做什麼。首先,撒但也在會堂裡,耶穌想暴露並打敗撒但。其次,耶穌也想讓這個婦人幫他教導眾人有關自由的重要功課。
把人壓垮的不只有撒但,還有罪(詩三十八6)、憂傷(詩四十二5)和苦難(詩四十四25)。耶穌基督是唯一能釋放囚徒的那位。耶穌說了一句話,雙手按在那女人身上,她就得了醫治並歸榮耀與神!這次會堂崇拜,人們永難忘懷。
憤慨(路十三14)。管會堂的人非但沒有歡喜,將榮耀歸給神,還忿然作色(見路八41)。他沒有勇氣向耶穌發火,便責備起會眾來!但你越思想他的批評、指責,就越覺得可笑。假設會眾確實將家裡生病的人帶來要得醫治,誰會醫治他們呢?難道他有那種能力,即使他有,為什麼之前他沒用這種能力醫治人呢?多麼懦弱的假冒為善者啊!
管會堂的人所受的捆綁比那婦人還嚴重。婦人的捆綁只是身體方面的,但管會堂之人的捆綁禁錮了他的頭腦和心靈。他被傳統綁得結結實實,蒙蔽得稀裡糊塗,竟反對起神的兒子來!亞爾伯特·赫巴德(Albert Hubbard)稱傳統為“告訴我們現在幾點的一架鐘”。管會堂的不能“分辨時候”(路十二56),因此被定了罪。
辯護(路十三15–17)。耶穌本可以在一周的其他日子裡醫治這個女人。畢竟,她已經被痛苦地捆綁了18年,再多一天不會有多大區別。但耶穌故意選擇在安息日醫治這位婦女,因為他想教導有關自由的功課。注意解開(loose)這個詞重複使用了多次(路十三12、15–16)。
首先,主為這個婦女辯護,並責備了管會堂的人。耶穌提醒他,他對牲畜也比對這個可憐的女人好得多。這個控訴也包括會堂裡的人。主又在由小及大地論證:神若允許人在安息日去飲口渴的牲畜,難道他不願意我們照顧按神的形象所造的人嗎?任何阻止人幫助別人的傳統,都不是從神來的。事實上,人很容易用傳統作藉口,不去幫助他人。
耶穌說那個婦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這是指她的屬靈狀況,而不是肉體出身(路十九9;加三7)。在場的所有猶太婦人都可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難道這意味著她在被醫治之前已經信主?若是這樣,她就是新約中唯一一個因魔鬼攻擊而身體受苦的信徒。(我們不確定保羅“肉體上的刺”到底是什麼,也不清楚撒但如何用它攻擊保羅。見林後十二。)
或許這是語義學的問題,但我寧願把魔鬼在信徒身上的工作叫“被鬼壓制”,而不是“被鬼附身”。實際上,它的希臘原文是demonized(“被鬼魔化”),所以我們不應聯想到空間上的“佔據”。當然,撒但能夠、也確實攻擊神子民的身體和頭腦。有些人被魔鬼壓制持續多年,直到有人察覺到是撒但的工作。不是所有疾病都是鬼魔引起的(路六17–19),所以不能把一切都怪罪於撒但。
會堂裡有些人希望用這次違犯安息日條例的事控告耶穌,但主的話讓他們無比羞愧,啞口無言。耶穌教導的功課很清楚:撒但將人帶進捆綁,而信靠基督才會帶來真正的自由。神要給我們的安息日是“心靈的安息”,那是來自於神的恩典,而不是順服傳統(太十一28–30)。
路加福音十三章18至21節的比喻,很可能是主和十二使徒離開會堂前講給會眾聽的。耶穌以前用過這些比喻,所以門徒心裡明白(太十三31–32)。有人認為其中描繪了天國可見的外部增長(芥菜子),及其不可見的內在影響(酵)。通過運用這些比喻,耶穌在說,“你們猶太的宗教領袖可以固守死去的傳統,反對真理,但神活潑的國仍將繼續增長。撒但會被徹底擊敗!”
然而,我們要牢記另外兩點。第一,耶穌早就用酵來描述罪(路十二1),他不可能自相矛盾。第二,馬太福音十三章的上下文表明了神國遇到的反對和表面上的失敗,而非世界範圍的征服。是的,神的國最終必會得勝;但同時,撒下的許多種子不結果實,撒但還會撒下假冒的種子,網也會網住各式各樣的魚,有好的也有壞的。無論是教會歷史,還是在當代報道中,我都找不到任何證據說神的國已經“滲入整個世界”。以不斷增長的人口計算,我們正在失去陣地!
猶太人熟悉舊約聖經,認出了耶穌所用的那些意象。酵代表罪(出十二14–20),枝繁葉茂的樹是描述世上的大國(結十七22–24,三十一3–9;但四20–22)。芥菜種長成灌木,而不是大樹。國也會受到錯謬教導的影響(加五1–9),細小的種子(“小群”,路十二32)會成長為組織,撒但也會在其中安家。(鳥代表的是那惡者,太十三19)。今天公開認信的教會符合這兩種描述。
3關於救恩的神學問題(路十三22–30)
約翰福音九章至十章記載的事,應當放在路加福音十三章21節與22節之間。注意在約翰福音十章40至42節,耶穌離開猶大,進入庇哩亞。而路加福音十三章22節至十七章10節記載的事就發生在庇哩亞,當時主正朝耶路撒冷前進。
文士常常討論多少人會得救,有人也要耶穌談談他的想法。像回答有關彼拉多的問題一樣,耶穌直接將問題指向個人。“問題不在於多少人會得救,而在於你是否會得救!先解決這件事,我們才能討論你怎麼幫助別人得救。”
有時候,我會收到廣播聽眾寄來的討論“神學問題的信件”,他們想辯論預定、揀選和其他難解的教義。當我回信時,通常會詢問他們的禱告生活、見證,及其在當地教會的服侍。而這樣做,常常使我們之間的通信停止。許多認信的基督徒喜歡討論深奧的教義問題,卻從不將這些教義付諸實踐,竭力贏得靈魂歸主!慕迪禱告說:“主啊,請拯救那些你所揀選的人,然後再多揀選一些!”
“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路十三24)為什麼?這個比喻告訴了我們原因,它主要針對當時的猶太人。不過,它對我們今天所有人都有個人性的應用價值。
耶穌把天國描繪成大筵席,以色列先祖和先知是尊貴的客人(路十三28)。但很多被邀請的人遲延太久才回復,當他們到達宴會大廳時,為時已晚,門已緊閉(見太二十二1–14;路十四15–24)。
他們為何耽延那麼久呢?比喻暗示了幾個原因。首先,得救並不容易;罪人要進窄門、走窄路(路十三24;也見路九23以下)。世人走在陽關大道上,那是通往滅亡的路(太七13–14),與他們同行要容易得多。
他們耽延的另一個原因,是虛假的安全感。耶穌曾在他們中間,他們與耶穌一同吃飯,享受他的情誼,卻從未信靠他。神給這個民族許多特權和機會,但他們都浪費掉了(見路十13–16)。神固然是恒久忍耐的;但時候來到,連神也要關上大門。
驕傲也起了很大作用:他們不願在神面前謙卑。在他們眼中,自己排第一;但在神眼中,他們排最末——外邦人會來代替他們的位置(見太二十一43)!想像一下,“不潔的外邦狗”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一同坐席,而不信的猶太人卻被擋在外面!
這些人是失喪的,因為他們仰賴古老的宗教來救自己,但耶穌看他們是“作惡的人”,而非行善之人(多一16)。要進入神的國,需要的遠不只是尊崇傳統。
不過,耶穌給出了主要原因,“只是你們不願意”(路十三34)。他們的頭腦受過主的指教(路十三26),心靈也被主行的神跡所激發,但他們的意志卻頑梗不化,不願降服耶穌。這就是延遲的致命後果。罪人等得越久,心裡就越剛硬。“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來四7)
西班牙作曲家曼努埃爾·德·法雅(Manuel de Falla)因不回郵件而臭名昭著。當聽到一個朋友的死訊時,這位作曲家說:“多可惜啊!五年前他給我寄了一封信,但我還沒有回信,他就死了!”
罪人不回復神赴宴的邀請時,就是那些將死的人。他們“被逐出”神國的喜樂之外,並因受罰而“哀哭切齒”(路十三28)。這些人愧悔難當,因為他們看出自己以前遲延不回復神是多麼愚蠢。但可惜,一切都太遲了。在地獄裡要經受的痛苦之一,就是回憶以前浪費掉的機會。
答案是什麼?“你們要努力進窄門”(路十三24)。努力(strive)這個詞來自運動領域,描述的是運動員竭盡全力贏得比賽。英語單詞agonize(折磨)也來自於這個詞。倘若今天人們投入在屬靈事情上的努力,與他們投入到運動上的一樣多,那麼他們的狀況要好得多。
4關於危險的個人問題(路十三31–35)
耶穌在比利亞,那裡由希律安提帕統治,他是大希律的兒子。法利賽人想讓耶穌回到猶大地,宗教領袖在那裡等著要監視他,最終誘捕他,所以他們想恐嚇耶穌離開比利亞。
希律因主的事工而煩心,他害怕被他殺掉的施洗約翰死裡復活(路九7–9)。事實上,希律曾一度想見耶穌,親眼看他行神跡(路二十三8)!但他後來更加心硬,竟威脅要殺害耶穌。法利賽人發出的警告(路十三31)無疑是真的,不然耶穌也不會那樣回答。
主耶穌不怕危險。耶穌遵循的是“神的時間表”,什麼也不能傷害他。他按父的日程表行神的旨意(見約二4,七30,八20,十三1,十七1)。從亙古以前,神子就命定要在逾越節期間,在耶路撒冷被釘十字架(彼前一20;啟十三8),希律安提帕也不能阻撓神的旨意。恰恰相反,主的敵人只能幫助神的旨意成就(徒二23,三13–18)。
耶穌在回答中運用了一點“神聖的嘲諷”。他把希律比作狐狸,那是猶太人嗤之以鼻的動物(尼四3)。眾所周知,狐狸相當狡猾,用它形容老奸巨猾的希律再恰當不過。耶穌有未盡的使命,他要去完成。記住,耶穌行在光中(約九4,十一9–10),而狐狸是在暗中進行獵殺的!
耶穌對以色列人也有話說,“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喪命是不能的”(路十三33)。這與他在路加福音十一章47至51節談論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話類似。以色列人不僅拒絕了神筵席的慈愛邀請,甚至殺害了送去邀請的僕人!
主看到周遭的不信和悖逆,極其痛心,不禁放聲大哭,哀歎猶太民族淒慘的困境。那是痛苦的哭泣,不是憤怒的表達。他憐憫的心碎了。
母雞和小雞的意象,對於猶太人這個農耕民族來說非常熟悉(見詩九十一4)。舊約有些地方提到“翅膀”,是指會幕或聖殿中至聖所裡基路伯的翅膀(見出二十20;得二12;詩三十六7–8,六十一4)。母雞看到危險來臨,便招聚小雞到她翅膀底下。法利賽人告訴耶穌他有危險,其實是他們自己有危險!
在這個悲歎中,耶穌在對整個民族說話,不僅僅是對想招惹他的法利賽人。神給猶太人很多悔改和得救的機會,但他們拒絕聽從耶穌的呼召。“家”指的是雅各的“家”(“以色列家”),也指聖殿(“神的家”),兩者都將被“廢棄”。聖城和聖殿被毀,人民流離失所。
然而,以色列還有將來。時候將到,他們的彌賽亞會再來,被百姓認出且接受。他們會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路十三35;也見詩一一八26)民中有人將在耶穌“榮入聖城”時說這些話(路十九38),但這些話直到耶穌在榮耀中再來才會成就(見結十二10,十四4以下;太二十四30–31)。
以色列家已被廢棄。這個民族沒有君王和祭司,也沒有聖殿和獻祭(何三4–5)。但這個民族有神的應許:她不會被棄絕(羅十一1以下)。除非和平之君(賽九6)坐在大衛的寶座上,否則地上不會有和平(賽十一1以下)。
5“你們要為耶路撒冷求平安。”(詩一二二6)
努力進入窄門吧!
研習題第12章 問題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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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宴之人
安息日接待賓客是猶太人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在每週一次的會堂崇拜結束後,耶穌被請去某人家中吃飯是很平常的事。有時主人的態度很誠懇,因為他想聽到更多神的道。但很多時候耶穌被請去吃飯,只是因為敵人方便就此觀察他,好尋得批評、控告他的把柄。路加福音十四章描述的場景就屬這種情況,當時有個法利賽人的領袖邀請耶穌赴宴。
耶穌十分清楚人心裡所存的(約二24–25),所以他從未掉以輕心。事實上,讓他們始料不及的是,主人和客人都不能指摘耶穌,耶穌反而來審判他們。確實,在這點上,與主一同吃飯或行路可得當心!在路加福音十四章,我們看到耶穌面對五類不同的人,揭露了他們生活和思想中的虛假。
一法利賽人:虛假的虔誠(路十四1–6)
耶穌對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嚴厲譴責(路十一39–52),非但沒有引起他們悔改,反倒激怒了他們並引來報復,所以他們密謀對付耶穌。邀請耶穌來家赴宴的法利賽人還邀請了一個患水臌的人。水臌是一種令人痛苦的疾病,因為腎臟受損、心臟疾病或肝病而導致肌肉組織充水。法利賽人“用”這個人作工具來實現自己的邪惡計劃,多麼殘忍!不愛神的人也不會愛他的鄰舍。他們對待這人的殘忍之舉,比主在安息日的“違法”行為要惡劣得多。
法利賽人若不是想用這個人作“誘餌”來抓耶穌,絕不會請他來這樣一個重要場合吃飯。他們知道耶穌不會看到人受苦而無動於衷,他肯定會出手相助。如果耶穌忽視了這個病人,那他就是沒有同情心;而如果耶穌醫治了他,那麼耶穌就公然違反了安息日,他們就可以控告主。他們將這個患水臌的人故意放在主面前,讓主無法回避,然後就靜待耶穌上鉤。
請記住,耶穌已在至少七個場合“觸犯了”他們的安息日傳統。在安息日,耶穌趕出了汙鬼(路四31–37),治好了患熱病的人(路四38–39),允許門徒拔麥穗(路六1–5),醫好了瘸腿的人(約五1–9),治好了手枯乾的人(路六6–10),拯救了被鬼附的婦人(路十三10–17),治好了生來瞎眼的人(約九)。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主的敵人認為他們還要再多一點證據,但我們確實知道,他們的詭計全盤落空了。
耶穌問他們可不可以在安息日治病,這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首先,他們不管哪天都不能治好任何一個人,這是人盡皆知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法利賽人說,沒有人應當在安息日得醫治,那人們就會認為他們冷酷無情;如果他們允許醫治,同儕又會認為他們不守律法。現在陷入困境的是他們自己,不是主。因此,像以前一樣,文士和法利賽人只能閉口不答,逃避這個問題。
耶穌治好了那個人,讓他走了,因為主知道法利賽人的家對他來說不是久留之地。那人沒有提供不利於耶穌的證據,反倒提供了針對法利賽人的證據,因為他是主耶穌基督醫治大能的“首席證人”。
主太熟悉這幫律法主義者了,不會放過他們。耶穌知道他們在安息日會救自己的家畜脫離危險,那為何他們不許耶穌拯救按神形象所造的人呢?他們似乎在暗示家畜比人更重要。(可悲的是,今天仍有些人愛寵物過於愛家人、鄰居,更不用說去愛失喪世界中的人了。)
耶穌揭露了法利賽人和文士虛假的虔誠。他們宣稱是在捍衛神安息日的律法,而實際上,他們虐待人和控告救主的方式卻是在否認神。捍衛神的真理和發揚人的傳統有著天壤之別。
二客人:虛假的人氣(路十四7–11)
管理學家告訴我們,大多數人都戴著隱形標誌,上面寫著:“請讓我感覺自己很重要”。如果我們注意到那個標誌,就能在人際關係上取得成功。反之,如果我們說了什麼話或做了什麼事,讓他人感覺自己微不足道,我們就會失敗。他們會變得憤怒不滿,因為每個人都想受到關注和重視。
像今天一樣,耶穌所處的時代也有某些“身份象徵”,它有助於提升或保護人們的社會地位。如果你受邀前往“正確的家庭”,坐在“正確的位置”上,人們就知道你有多重要了。重點是名聲,而非品格。坐對位置比活得正確還重要。
在新約時代,你坐得離主人越近,等級越高,受到的關注(或邀請)也越多。很自然地,門一開,很多人都沖向“貴賓桌”,因為他們都想成為重要人物。這種態度暴露出一種虛假的成功觀。“不要試圖成為一個成功的人,”愛因斯坦說,“努力成為一個有價值的人吧。”或許存在特例,但通常有價值的人最後都會得到認可和適當的尊榮。而由自我推銷帶來的成功猶如曇花一現,當你被迫離職讓位時,該是何等難堪(箴二十五6–7)。
當耶穌勸告客人選擇坐在末位時,他不是在給他們一種保證提升的“技巧”。俯首低眉、揀選末位的假謙卑與搶佔頭把交椅的驕橫,在神眼中同樣可憎。神並不看重我們的社會地位或在教會中的地位。他人對我們的議論和想法也左右不了神。神看的是人心裡的想法和動機(撒上十六7)。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
英國散文家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將名聲比作河流,它極易裹攜“輕浮之物”,“沉實之物”卻被淹沒不見。翻閱百科全書的歷年舊版非常有趣,你會看到多少人“名噪一時”,今天則“淡出視線”。
謙卑是基督徒生命中的基本恩典,可是它稍縱即逝;如果你自認為擁有謙卑,你就已經失去它了!有人說得不錯,謙卑不是輕看自己,而是根本不看自己。耶穌是謙卑最偉大的榜樣,我們若請求聖靈幫助,為我們加添能力效法他,就會做好(腓二1–16)。
三主人:虛假的好客(路十四12–14)
耶穌知道主人邀請客人前來有以下兩個原因:(1)回請,因為他們之前請他吃過飯;或者(2)讓他們欠他的人情債,以後也請他吃飯。這樣的好客不是愛和恩典的表達,而是驕傲和自私的彰顯。他只是在“購買”認可。
耶穌沒有禁止我們款待家人和朋友,但他警告我們,不要僅僅款待家人和朋友,並以此為習慣。那種“關係”會迅速退化成“互相吹捧,重人情面子的社交”,人們互相攀比,沒人敢打破這個循環。遺憾的是,很多教會的社交生活都符合這種描述。
我們分享的動機必須是為了得到神的稱許,而非人的喝彩;是為了天上永恆的獎賞,而非地上短暫的認可。我的一位牧師朋友過去常提醒我:“你不可能被獎賞兩次!”他說得對(見太六1–18)。在審判那日,很多今天人眼中的第一,要成為神眼中的最後;很多人眼中的最後,要成為神眼中的第一(路十三30)。
在主耶穌的時代,邀請窮人和殘疾人參加公共宴會被認為不妥。(婦女也不被邀請!)但耶穌命令我們將這些殘障、貧窮之人當作受邀者的首選,因為他們不能回報我們。如果我們的心是對的,神會保證我們得到獎賞,儘管獲得獎賞絕不該成為我們慷慨的動機。當我們無私地服侍別人,我們就是在積攢財寶在天上(太六20),並“在神面前富足”(路十二21)。
現代社會競爭激烈,神的子民很容易變得更關注得失,而不是犧牲和服侍。“我會從中得到些什麼?”很容易變成生活中的首要問題(太十九27以下)。我們必須竭力保持耶穌那種無私的態度,與他人分享我們的所有。
四猶太人:虛假的安全感(路十四15–24)
當耶穌提到“義人的復活”時,客人中有人激動起來,說,“在神國裡吃飯的有福了!”猶太人把他們未來的國度描繪成一場大筵席,同席的貴客有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及眾先知(路十三28;見賽二十五6)。這位不知名的客人很自信,有朝一日自己將與他們同嘗“天國的筵席”!耶穌講了一則比喻給他聽,揭示了虛假自信的可悲後果。
在耶穌的時代,當你邀請客人赴宴時,你會告訴他們哪一天請客,但具體時間待定。主人得知道有多少客人會來,這樣才能決定宰殺多少牲畜,好預備充足的食物。就在筵席即將開始前,主人派僕人去請客人,告訴他們酒宴齊備,請速速前來(見帖五8,六14)。換句話說,比喻中這些客人,每個人都已經同意參加宴會。主人期待他們如約赴宴。
然而,這些客人非但沒有急速趕來赴宴,反倒拒絕前來,使主人蒙羞,而他們找的藉口全都站不住腳。
第一個客人請辭,因為他要“去看看”買下的地。在東方,購買地產是個冗長而繁瑣的過程,這個人本該有很多機會去檢查要買的地。買下從未檢查過的地顯然是在冒險。由於大多數宴會都在晚上舉行,這個人即使要走馬觀花、匆匆地視察一下他的地,也沒有多少白晝的時間了。
第二個人也買了東西——十頭牛,他急著要去試試。同樣,誰會不先試過就買那麼多牲畜呢?在現代社會,買輛二手車通常也要先開出去“試駕”一下。何況天都這麼晚了,這個人豈能真去試驗這批牛呢?他說“要去試一試”(注:英文動詞是現在時),這暗示僕人來送達赴宴的最後通知時,他已在去農場的路上了。
第三個客人根本就沒什麼藉口。猶太人的婚禮準備過程禮儀繁雜,絕不會是突發事件,所以這個人老早就知道他要娶妻。既然如此,他一開始就不該答應主人要來赴宴,況且被邀赴宴的只有男人,主人不會指望客人妻子會來。娶了新婚妻子可以讓一個男人免上戰場(申二十四5),卻不會攔阻他出現在飯桌旁。
當然,這些全是藉口。我記得是孫培理(Billy Sunday)吧,他將藉口定義為“在理由的表皮下填充著謊言的餡料”。擅找託辭之人通常別無所長。這三個人居然還盼望下一次受邀,但那樣的邀請絕不會再有了。
主人已經為許多客人預備了豐盛的筵席,他不想讓這麼多食物浪費掉,所以派僕人出去招聚一群人,帶到宴會大廳來。在城裡的大街小巷,在大路和籬笆那裡,能找到些什麼人呢?流浪者、遊手好閒之人、無家可歸者、沒人要的人,都是耶穌要來拯救的那類人(路十五1–2,十九10)。人群中甚至可能有外邦人!
這些人只有一個理由拒絕這份仁慈的邀請:他們還沒有預備好來參加這樣一次盛宴。因此,僕人強逼他們接受(見林後五20)。他們沒有藉口。窮人買不起牛群;瞎子無法去檢驗房地產;貧窮的、殘疾的、瘸腿的、瞎眼的通常在婚禮中無一席之地。這群人孤單無助、饑腸轆轆,接受邀請參加免費的盛宴真是樂不可支。
主人不僅讓其他人占了為先前邀請之人指定的座位,還關上門,使找藉口的那些人無法改變主意再進來(見路十三22–30)。事實上,主人非常憤怒。我們很少想到神會向那些拒絕他恩慈邀請的人表達公義的憤怒,但是像以賽亞書五十五章6節和箴言一章24至33節這樣的經文給出了嚴厲的警告,就是絕不可輕慢神的呼召。
這個比喻對驕傲的猶太人還含有特別的信息,因為他們太過確信自己會在“神國裡吃飯”了。在短短數年裡,福音將被官方的宗教領袖拒絕,信息要傳到撒瑪利亞人那裡(徒八),然後傳到外邦人那裡(徒十,十三以下)。
這個比喻的信息同樣適用於今天所有失喪的罪人。神還在說,“一切準備就緒,來吧!”你不用再為自己靈魂的得救多費周折,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你而死,又從死裡復活,成就了救贖之工。酒宴已經齊備,邀請是免費的,而你也在受邀之列。
今天,有些人和這個比喻中的人犯了同樣的錯誤:他們在回應邀請時遲延不來,因為他們安於次好之物。擁有農場、檢查所購之物、與妻子共度良宵當然沒有錯。但這些好事若阻止你享受最好的事物,那就成了壞事。這些找藉口的人在朋友眼中是成功之士,但在耶穌基督眼中是失敗者。
基督徒的生活是盛宴,不是葬禮,所有人都被邀請參加。作為信徒,我們每個人必須廣傳信息:“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神想看到他的家中坐滿人,但現在“還有空座”。神想讓我們帶著耶穌基督的福音回家去(可五19),走進大街小巷(路十四21),到路上和籬笆那裡(路十四23),往普天下去(可十六15)。
這個比喻是慕迪最後一篇講道《藉口》所用的經文。那是1899年11月23日,他在堪薩斯城的市政禮堂講的,講道時他還在生病。“我必須在堪薩斯城贏得靈魂。”他告訴自己在芝加哥學院的學生。“我從來沒有、從來沒有像這次那樣如此渴望領人歸向基督!”
慕迪的胸口陣痛,他必須扶住管風琴才能不讓自己倒下,但他仍勇敢地傳講福音,大約有五十個人回應,信了基督。第二天,慕迪離開那裡回家,一個月後,他就逝世了。直到最後一刻,慕迪還在“勉強人進來”。
五群眾:虛假的期望(路十四25–35)
當耶穌離開法利賽人的家,有大批群眾跟隨他,但主對他們高漲的熱情不以為意。耶穌知道,群眾中大多數人對屬靈的事絲毫不感興趣。有些人只想看神跡;其他人聽說耶穌給饑餓的人飯吃;還有少數人希望耶穌能推翻羅馬政權,建立神應許給大衛的王國。他們都在期待錯誤的事。
耶穌轉向群眾,講了一篇道,刻意在跟隨者中去蕪存菁。耶穌講得很清楚,他呼召門徒,更在意的是質量而不是數量。在拯救靈魂的事上,耶穌想讓神的家中坐滿(路十四23);至於做他的門徒,主只想要那些願意付出代價的人。
“門徒”是學習者,跟隨老師學習一門手藝或某個學科。我們現代的近義詞是“學徒”,就是通過觀察和操作學習的人。門徒這個詞是耶穌基督的跟隨者最常用的名字,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用了264次。
看來,耶穌在得救和做門徒之間做出了嚴格區分。對所有憑信心來的人,救恩都是敞開的,而門徒身份卻只留給願意付上代價的信徒。得救指的是來到十字架前,相信耶穌基督,而做門徒指的是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耶穌希望罪人得救,越多越好(“坐滿我的屋子”),但他警告我們不要輕忽門徒身份。在他講的三個比喻裡,耶穌明說做門徒要付出代價。
首先,我們要愛基督高於一切,甚至勝過愛自己的骨肉(路十四26–27)。恨這個詞不是指敵對,而是指“愛得較少”(見創二十九30–31;瑪一2–3;及太十37)。我們對基督的愛必須如此強烈,以至相形之下,其他所有的愛就像是恨了。事實上,我們必須恨惡自己的生命,願意背起十字架來跟隨耶穌。
“背負十字架”是什麼意思?它指的是每天與基督在羞辱、受苦和順服神的旨意上認同。它指的是向自己死,向自己的計劃和抱負死,甘心樂意地照神指示我們的方式服侍他(約十二23–28)。“十字架”是我們視之為神對我們生命的旨意、甘願從神那裡領受的某樣事物。一個基督徒把吵鬧的鄰居叫做他當背負的“十字架”,這顯然不明白“向自己死”的含義。
為了解釋為什麼對跟隨者要求這麼苛刻,耶穌講了三個比喻:蓋樓的人、打仗的王和失味的鹽。通常的解釋是,蓋樓的人和打仗的王代表信徒,我們最好在開始前“計算花費”,要不然開了工卻不能完工。但我贊同摩根對這裡的解釋:建造者和王代表的不是信徒,乃是耶穌基督。耶穌才是那位“計算花費”的人,要看我們是不是合適的人,他可以用來建造教會並與敵軍打仗。他若使用那些不肯付代價、三心二意的信徒,是無法完成這大工的。
當我寫這一章時,抬頭就可以看到圖書室書架上擺著的數百本基督徒傳記和自傳,它們講述了無數虔誠信徒的故事,這些人為建造教會和與仇敵爭戰做出了巨大貢獻。他們願意付上代價,因此神祝福並使用他們。他們是品格中有“鹽”的人。
耶穌早就告訴門徒,他們是“世上的鹽”(太五13)。當罪人信靠耶穌基督為救主時,神跡就發生了,“塵土”變成了“鹽”。鹽在那時是很珍貴的東西;事實上,士兵的部分糧餉就是用鹽支付的。(鹽[salt]和薪水[salary]這兩個詞是相關的,因此有這句俗話:“他對不住他所得的鹽”。)
鹽是防腐劑,神的子民在這世上有助於延緩罪惡和腐敗的進程。鹽也是淨化劑,是使東西更純淨的抗菌劑。它碰到傷口時可能會蜇得很痛,但是卻可以殺死引起感染的細菌。鹽會給東西增味,最重要的是,它使人口渴。透過我們的品格和行為,我們應當使其他人渴望耶穌基督,以及唯有耶穌才能給予的救恩。
現代的鹽是純淨的,不存在失味的情況,但耶穌那個時代的鹽不純,可能會失味,特別是接觸到地面的話。一旦鹽味失去,就無法再恢復,鹽只好被扔到外面街上,被人踐踏。當一個門徒失去了基督徒的品格,他就“沒有任何用處”,最終會被他人“踐踏”,給基督帶來羞辱。
做門徒是嚴肅的事。我們若不是真正的門徒,主就不能靠我們去蓋樓打仗。“與做門徒相連的總有如果,”章伯斯寫道,“這意味著除非我們願意,我們不必成為門徒。這裡絕沒有強迫;耶穌沒有脅迫我們。做門徒只有一條路,就是委身於主。”
如果我們告訴耶穌,我們想背起十字架跟隨他,做他的門徒,那麼主希望我們確切知道自己要走向何方。耶穌要的不是虛假的期望,不是幻覺,不是討價還價。耶穌要使用我們作建造教會的石頭、與仇敵打仗的士兵、改善世界的鹽,他尋求的是質量。
別忘了,耶穌說這番話時正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看看他身上將要發生什麼事!耶穌未曾為我們做過的事,他不會叫我們去做。
對有些人,耶穌說,“你不能做我的門徒!”為什麼?因為他們不會為主捨棄一切,為他忍受羞辱和責備,並因愛主而讓他在自己身上掌權。
研習題第1章 赴宴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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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慕迪在芝加哥開辦他的主日學校時,有個男孩步行幾英里路去參加,有人問他,“你為什麼不去離家近一點的主日學校呢?”他的回答,耶穌時代的稅吏和罪人可能也用過:“因為我喜歡那邊學校裡的一個小夥子。”
有一點很說明問題:耶穌吸引罪人,而法利賽人排斥他們。(這表明了今天我們某些教會的什麼狀況?)失喪的罪人來找耶穌,不是因為耶穌討好他們或妥協了自己的信息,而是因為耶穌顧念他們。耶穌明白他們的需要,努力幫助他們,而法利賽人則批評他們,與之保持距離(見路十八9–14)。法利賽人徒然擁有舊約律法的知識以及保持個人潔淨的願望,卻沒有對失喪靈魂的愛。
用三個詞可以概括這一章的信息:失喪、尋見和喜樂。耶穌講這些比喻來回應法利賽人和文士的指控,後者對他的行為深為反感。耶穌歡迎這些被排斥的人並教導他們,這已經夠糟了,他竟然還與他們一同吃飯!猶太的宗教領袖不明白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更有甚者,他們對自己也在失喪者之列這個事實視而不見。
這章講得很清楚,有一個得救的信息:神歡迎並饒恕悔改的罪人。但這些比喻也顯明救恩有兩個方面。在神的那一方面,牧羊人尋找迷失的羊,婦人查找丟失的錢;但救恩中也有人的那一方面,任性的兒子得要願意悔改並回到家中。只強調某一方面就是錯誤地看待救恩,因為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都要考慮在內(見約六37;帖後二13–14)。
既然這一章的主題之一是喜樂,就讓我們細想一下救恩涉及的三重喜樂吧。C. S.魯益師(C. S. Lewis)寫道,“喜樂在天堂裡是正經事”,而這喜樂是你我可以共享的。
一尋回的喜樂(路十五1–10)
人群中的男人和男孩會被失羊的故事打動,婦女和女孩則更易理解失錢的故事,就是從結婚時所戴頭巾上掉下來的錢。耶穌想方設法觸及每個人的內心。
丟失的羊(路十五3–7)。綿羊是因為愚蠢才走失的。綿羊有走迷的傾向,這就是為什麼它們需要牧羊人。文士和法利賽人不難將稅吏和罪人看作“失迷的羊”,卻絕不會把這意象用在自己身上。然而,先知說得很清楚,我們都如羊走迷,個人偏行己路,這其中當然包括宗教人士。
牧羊人必須對每只羊負責;若有一隻不見了,除非能證明它是被猛獸吃掉,否則牧羊人必須賠償(見創三十一38–39;出二十二10–13;何三12)。這解釋了為什麼他要將羊群留給其他牧羊人,自己去搜尋走失的羊,而且找到時十分歡喜。找不到丟失的羊不僅意味著自己損失錢,還要承受被人看作粗心牧人的恥辱。
牧羊人撇下那九十九隻羊,不是說它們對他不重要。此時它們是安全的,但那只丟失的羊卻處在危險中。牧羊人尋找那一隻羊,證明每只羊對他來說都很珍貴。耶穌不是暗示文士和法利賽人不需要救恩,無疑他們是需要的。我們切不可以為比喻中的每個細節都有特定的意思。要是那樣,我們就把它變成了寓言,經文的意思也就被扭曲了。
失喪的罪人來到救主面前時,有四重喜樂。儘管故事沒有說羊的感受如何,但被尋見的人心中肯定非常喜樂。聖經(徒三8,八39)和我們個人的經歷共同證實了得救的喜樂。
尋找的人心中也有喜樂。當你幫助引導某個失喪的靈魂歸信基督,你的內心就會體驗到奇妙的喜樂。當我們把神的家添丁進口的好消息與神家中其他人分享時,他們也會與我們一同歡喜,而且在天上也有喜樂(路十五7、10)。我們得救的來龍去脈,天使知道得比我們更清楚,它們也與我們一同喜樂。
弄丟的錢幣(路十五8–10)。羊是因自己的愚蠢迷失的,但錢幣是因別人的粗心而弄丟的。我們在家裡的粗心可以導致一個靈魂迷失,這真是發人深省。
當猶太女孩出嫁時,她會佩戴頭巾,上面鑲嵌著十塊銀幣,以表明她現在妻子的身份。這是現代婚戒的猶太版,所以若丟掉其中一塊銀幣,那可是不得了的事。巴勒斯坦地區的房子裡非常昏暗,所以她必須點上燈四處搜尋,直到找著那塊錢,而我們可以想像找到時她有多喜樂。
我們不可過度使用比喻裡的意象,但值得注意的是,錢幣上有統治者的頭像(路二十19–25)。失喪的罪人帶著神的形象,儘管這形象已被罪玷污;但是當失喪的罪人被“尋見”,神就開始借著聖靈的能力恢復他身上神聖的形象;有一天,信徒將與耶穌基督相像(羅八29;林後三18;西三10;約壹三1–2)。
這兩個比喻幫助我們理解失喪到底意味著什麼。首先,它意味著失離本位。綿羊屬羊群,錢幣原本掛在鏈子上,失喪的罪人本該與神相交。失喪還意味著失去用處。丟失的羊對牧羊人沒有任何用處,丟掉的錢幣對所有者也沒什麼價值,同樣,失喪的罪人也無法經歷到神在耶穌基督裡為他成就的豐盛。
但是反過來說,被“尋見”(得救)意味著你歸回本位(與神和好),歸回服侍(生命有了目的),並且遠離危險。難怪牧羊人和婦人歡喜快樂,並邀請朋友與他們一同歡喜快樂!
我們今天讀這兩個故事,很容易將其中的信息視作理所當然,但第一次聽到這個比喻的人一定深感驚訝。耶穌說神在尋找失喪的罪人!難怪文士和法利賽人覺得自己被冒犯了,因為在他們律法主義的神學裡,沒有一位那樣的神。他們忘記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躲避神時,神曾將他們找出來(創三8–9)。文士和法利賽人自以為掌握了聖經知識,卻忘了神就像父親一樣,憐憫他迷路的孩子(詩一〇三8–14)。
尋見失喪的罪人並把他們帶到救主面前,這喜樂沒有什麼能與之相比。“教會除了拯救靈魂之外別無它事可做,”循道宗創立者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說,“因此,在這項工作上費財費力吧。”
二回歸的喜樂(路十五11–24)
我們管這個故事叫作“浪子的比喻”(prodigal這個詞意思是“揮霍浪費的”),但這個故事也可被稱為“慈父的比喻”,因為比起兒子的罪,它更強調父親的恩慈。與前面比喻裡的牧羊人和婦人不同,這位父親沒有外出尋找兒子,但正是對父親良善的回憶使得小兒子悔改並得到饒恕(見羅二4)。請注意故事中小兒子的三段經歷。
(1)悖逆——他去往遠方(路十五11–16)。根據猶太律法,長子得到的家產是其他兒子的兩倍(申二十一17),父親若願意,可以在生前將他的財產進行分配。小兒子要求他的那一份家產完全合法,甚至把它賣掉也不違法,但在他這一方面實在不能算是孝順。這就好像是對父親說,“我巴不得你死!”赫胥黎(Thomas Huxley)說,“一個人最糟糕的景況,始於他有能力為所欲為時。” 多麼真實啊!
一旦我們將物質看得比人重要,重視娛樂過於職責,或者以為遠景比家中現有的祝福更真實,我們就總會陷入麻煩。耶穌曾警告兩個爭吵的兄弟,“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路十二15)。為什麼?因為貪心的人永不會滿足,不論他得到多少,不知足的心總會導致他對生活的失望。浪子好不容易才學會這點:你若忽視錢所買不來的東西,就無法享受錢可以買來的東西。
“遠方”不一定是我們長途跋涉才能去到的地方,它首先存在於我們心裡。小兒子憧憬著“享受”遠離家庭、不受父兄約束的自由。倘若羊的丟失是因為愚蠢,錢幣丟失是因為粗心,那麼這個兒子失喪是因為他任意妄為。他想隨己意而行,因此忤逆自己的父親,傷透了父親的心。
然而,遠方的生活根本不是他所期望的那樣。他的資源耗盡,狐朋狗友散去,又遭遇饑荒,先前他不肯為父親做的事,現在卻被迫為陌生人去做——去工作!主在這一幕中強調,罪在棄絕天父旨意的人生命中的作為。罪許諾自由,卻只帶來奴役(約八34);許諾成功,卻帶來失敗;許諾生命,但“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男孩以為他會“找到自我”,可卻迷失了自我!當神被排除在我們的生活之外時,享樂就變成奴役。
(2)悔改——他醒悟過來(路十五17–19)。“悔改”意味著“改變想法”,那正是男孩喂豬時發生在他身上的。(對猶太男孩來說,這是怎樣的一份工作啊!)他“醒悟過來”,這暗示迄今為止,他還沒有“做回自己”。在罪中有一種“瘋狂”,似乎會麻痹我們裡面神的形象,釋放出人裡面的“獸性”。莎士比亞的研究者喜歡對比他描述人性的兩段話。
人類是一件多麼了不得的傑作!多麼高貴的理性!多麼偉大的力量!多麼優美的儀錶!多麼文雅的舉動!在行為上多麼像一個天使!在智慧上多麼像一個天神!(《哈姆雷特》第二幕,第二場)
當他頂好的時候,叫他是個人還有點不夠資格;當他頂壞的時候,他簡直比畜生好不了多少。(《威尼斯商人》第一幕,第二場)
這個年輕人改變了對自己和他處境的想法,承認自己是個罪人。他坦承父親是個慷慨的人,在家中服侍比在“遠方”的自由不知好多少倍。是神的良善,而不是人的敗壞領我們悔改(羅二4)。如果這孩子只想到自己——他的饑餓、他的思鄉、他的孤單——他早就絕望了。但痛苦的環境幫助他以全新的方式看待父親,這給他帶來了希望。倘若父親對雇工都很和善,或許他也願意饒恕兒子。
如果停在這裡,這孩子只會經歷到後悔,而非悔恨(林後七10),但真正的悔改除了涉及心靈和情感,還涉及意志——“我要起來⋯⋯去⋯⋯對他說”。我們的決定或許是高尚的,但除非照此行動,否則它本身永遠不會帶來任何永恆的益處。悔改若真是神的工作(徒十一18),罪人就會順服神,將得救的信心放在耶穌基督身上(徒二十21)。
(3)歡喜——他回到父親那裡(路十五20–24)。耶穌在這裡回答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指控(路十五2),因為父親不僅跑去迎接兒子,而且為了慶賀他回家,還準備了盛大的筵席,邀請村民來參加。父親一點都沒有容小兒子把悔罪告白說完;他打斷他,原諒他,下令開始慶祝!
當然,這位父親向我們展示了天父對悔改罪人的態度:神有豐富的憐憫和恩典,他向罪人所發的愛極其大(弗二1–10)。所有這一切成為可能,是因著神子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不管某些傳道人(或歌手)如何宣稱,我們絕不是被神的愛所拯救的;雖然神愛全世界,但全世界並沒有都被拯救。我們乃是被神的恩典所拯救,恩典就是付上代價的愛。
在東方,老年人一般不會跑,但這位父親卻跑著去迎接他的兒子。為什麼?一個明顯的原因是他對兒子的愛,以及他想展示那份愛。還有,這個偏離正路的兒子曾給家庭和村莊帶來恥辱,根據申命記二十一章18至21節,他應當被石頭打死。如果鄰居開始用石頭打他,他們可能會傷到正在擁抱他的父親!這是多麼震撼的一幅圖畫,它表明了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做的!
小兒子希望在遠方找到的一切,他回到家後都找到了:衣服、珠寶、朋友、歡樂的慶祝、愛,以及對未來的確信。是什麼造成了這麼大的區別?小兒子沒有說,“父親,給我!”他說,“父親,把我當作⋯⋯!”他願意做個雇工!當然,父親沒有要求他“賺取”饒恕,因為無論多少善行,都不能救我們脫離自己的罪(弗二8–10;多三3–7)。在遠方,浪子學到了苦難的意義,而回到家中,他發現了憐憫的真義。
戒指是兒子身份的一個標誌,而“最好的袍子”(無疑是父親的)是他重新被接納進入家庭的證據(見創四十一42;賽六十一10;林後五21)。雇工不會戴戒指,也不會穿鞋子或貴重的衣物。筵席是父親表達他的喜樂並與他人分享喜樂的方式。如果按律法來對待小兒子,那將會有場葬禮,而不是歡宴。這是對詩篇一百〇三篇10至14節多好的說明啊!
細想一下父親對兒子的描述很有意思:他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曾經死去,現在活著;曾經失喪,現在尋著)。這是每個失喪的罪人借著相信耶穌基督來到父面前的屬靈經歷(約五24;弗二1–10)。請注意浪子回到父親那裡和我們借著基督來到父面前(約十四6)的相似之處:
| 浪子 | 耶穌基督 |
|---|---|
| 他曾失喪(24節) | “我是道路” |
| 他曾無知(17節) | “我是真理” |
| 他曾死去(24節) | “我是生命” |
來到父面前只有一條路,就是借著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你回家了嗎?
三饒恕的喜樂(路十五25–32)
比喻講到這裡,文士和法利賽人自覺有信心可以逃脫主的審判,因為主集中在講稅吏和罪人,他們就像故事中的浪子。但耶穌繼續講下去,介紹了大兒子,這個形象清楚地描繪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稅吏和罪人犯的是肉體上的明顯之罪,但法利賽人和文士所犯的卻是靈裡的罪(林後七1)。他們的外在行為或許無懈可擊,但他們的內在態度卻是可惡可憎(見太二十三25–28)。
我們必須承認,大兒子有一些值得稱讚的美德。他辛勤工作,總是順服父親。他從不給家人或村裡丟臉;很顯然,他朋友眾多,足夠籌劃一場開心的聚會(路十五29)。他看起來是個良好、可靠的公民,與弟弟相比,差不多是個聖徒。
不過,順服和勤奮儘管重要,卻不是對品格唯一的檢驗。耶穌教導說最大的誡命是愛神愛人(路十五25–28),而這兩條誡命大兒子都違反了。他不愛神(在故事中由父親代表),也不愛他的兄弟。哥哥不願原諒他的弟弟,因為弟弟浪費了家裡的財產,又羞辱了家庭的名譽。他同樣不願原諒父親,因為父親恩慈地饒恕了那傢伙所犯的罪!
當你察看大兒子的罪,你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他代表了文士和法利賽人。首先,他是自義的。他公開宣佈弟弟的罪,卻看不到自己的罪(見路十八9–14)。法利賽人主要是從外在行為,而不是內在態度來定義罪的。他們完全不明白登山寶訓的信息,及其對內在態度和心靈聖潔的強調(太五–七)。
驕傲是他的另一個弱點。想想看,那麼多年來他一直侍奉父親,從未違背過父親的旨意!這是多麼好的見證!可是他心不在焉,老夢想著舉行宴會,和朋友們享受享受。他只是個苦力。像先知約拿一樣,大兒子遵行神的旨意,卻不是從心底裡願意的(拿四;弗六6)。他是個苦幹的人,也是個忠心的工人——這些都是值得稱讚的品質,但他所做的不是“出於愛的侍奉”,不能討父親歡心。
你會不由得注意到,他對失蹤的弟弟不聞不問。想像一下,他還得問別人才知道弟弟已經回家了!父親日復一日地守候著小兒子,最終遠遠地看到他,但哥哥直到僕人告訴他,才曉得弟弟已經回家了。
即使知道這會讓父親非常開心,哥哥也不想讓弟弟回家。為什麼他要和這個將自己繼承的家產浪費掉的人再分家產呢?為什麼他要和給家庭和村子都丟臉的人共享父親的愛呢?浪子的放蕩生活只會讓大兒子顯得更好,這也許會讓父親更愛順服的他吧。毫無疑問,小兒子回來對大兒子是個威脅。
也許大兒子最令人不安的,是他猛烈的怒氣。他對父親和弟弟都很生氣,不願意進家來共同慶祝。
憤怒是正常的情緒,不一定是有罪的。“生氣卻不要犯罪”(弗四26,引用詩四4)。摩西、大衛、眾先知以及我們的主耶穌表現出了對罪的義怒,我們今天也當如此。清教徒牧師托馬斯・富勒(Thomas Fuller)說憤怒是“靈魂的肌肉”之一。亞裡士多德給的建議很好,他寫道,“任何人都會生氣,這很容易。但是,找對人發火、發得恰到好處、在正確的時間、為了正確的目的、以正確的方式發火——並非人人都能做到,也絕非易事。”
哥哥對父親生氣,因為父親給小兒子擺設筵席,而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他對父親說,“倒為他宰了肥牛犢!”因為父親饒恕了浪子,哥哥的夢想完全破滅了。
哥哥當然生弟弟的氣,因為弟弟得到了全部關注,還得到了父親特別的禮物。在哥哥看來,弟弟一點都不配這一切。他忠誠嗎?不!他順服父親嗎?不!那為什麼他會得到如此慈愛的對待呢?
法利賽人信奉的是善行的宗教。通過禁食、研經、禱告、奉獻,他們希望賺得神的祝福,配得永生。他們對神的恩典知之甚少,或者說一竅不通。不過,不是因為他們所做的,而是因為他們沒有做的,使得他們與神疏遠(見太二十三23–24)。當他們看見耶穌接待並饒恕不敬虔的人,他們就敵對,卻看不到自己也需要救主。
跑去迎接浪子的同一位父親,從家中出來勸大兒子。我們的天父是多麼恩慈、多麼屈尊俯就,他對我們的軟弱又是多麼恒久忍耐!父親解釋說,他若知道大兒子的想法,早就會為大兒子和他的朋友舉辦宴會,但這孩子從沒有告訴過他。還有,自從分過家以後,大兒子就擁有了全部家產,他可以隨意使用。
哥哥拒絕進家;他留在外面,撅著嘴生氣。他錯失了饒恕弟弟的喜樂、修復破裂關係的喜樂,以及取悅父親和與家人重歸於好的喜樂。哥哥可以對一個僕人心平氣和地說話,卻不能對弟弟和父親和顏悅色!
如果我們失去了與神的相交,就不能與弟兄姐妹相交;反過來,如果我們不饒恕別人,就不能與神相交(見太五21–26;約壹四18–21)。當犯罪的人表現出真正的悔改,我們就要饒恕他們,竭力以恩典和謙卑挽回他們(太十八15–35;加六1–5;弗四32)。
最後一句話是父親說的,所以我們不知道故事的結局是怎樣。(類似的情況見約拿書四章。)但我們確實知道,文士和法利賽人繼續敵對耶穌,與耶穌的跟隨者劃清界限,並且他們的領袖最終導致了主的被捕和遇害。儘管父親苦苦哀求,他們還是不願進來。
在這一章裡,除了大兒子,每個人都經歷到了喜樂。牧羊人、婦人和他們的朋友都經歷到了尋回東西的喜樂。小兒子經歷到回歸和被慈愛、滿有恩慈的父親接納的喜樂。父親經歷到兒子無災無病地回來的喜樂。然而,哥哥不肯饒恕弟弟,所以他沒有喜樂。他本可以悔改並參加歡宴,可是他拒絕了,因此他呆在門外,內心倍受煎熬。
在多年的傳道和服侍生涯中,我遇見過一些大兒子(或大女兒!),他們寧可心懷怨恨,也不願享受與神和神子民的相交。因為不願饒恕,他們與教會甚至家人疏遠;他們非常肯定別人都錯了,只有自己是對的。他們可以大談特談別人的罪,卻對自己的罪視若無睹。
“我絕不饒恕!”奧格爾索普將軍(General Oglethorpe)對約翰・衛斯理說。衛斯理回答道,“那麼,閣下,我希望您從未犯過罪。”
不要站在外面!進來一同享受盛宴吧!
研習題第2章 得救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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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曾援引一位無名智者的話,他對金錢作了如下定義:“一物,得之,如持萬國護照通行無阻,唯天堂除外;又似商家供貨應有盡有,獨少幸福。”這位作者大可補充說,金錢是個挑唆者,挑起貪心與競爭;它是一位好僕人,也是一位惡主人。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使世界充滿腐敗、貪欲(彼後一4)。
當你讀主的講道和比喻時,會被這個事實大為觸動,就是主對物質財富談了很多。主服侍的大多是窮人,他們認為自己所有問題的解決辦法就是獲得更多財富。耶穌並非對窮人的需要視而不見,他通過自己的榜樣和教導,鼓勵跟隨者將財富分給他人。早期教會就是這樣一群人的團契,他們很喜樂地與窮人分享財產(徒二44–47,四33–37)。
在對浪子及其兄長的描述中,耶穌描繪了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哲學。在悔改前,浪子固然虛度光陰,可他的哥哥,只是一名老老實實的苦力,苦捱歲月。兩種態度都是錯的,因為基督徒對待生命的方式,應當是為著別人的益處和神的榮耀去投資自己的生命。這一章強調這個事實:人生就是做神的管家,我們必須忠心地使用神給我們的機會。有一天我們要向主交帳,彙報自己是怎樣使用他所交托給我們的一切,所以我們最好留意這一章主對財富的使用有何教導。
這一章的兩個故事,無論耶穌還是路加都沒有稱之為比喻,所以主很可能是在描述真實情況。不過,不管它們是真事還是比喻,其屬靈價值是一樣的。
一對財富的正確使用(路十六1–13)
愚蠢的管家(路十六1–2)。管家是管理他人財富的人。這筆財富,他自己沒有所有權,但有特權享用,並為主人的利益善用。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環顧四周的財物,管家必須謹記:它們屬主人,不是屬自己;他必須慎用財富來取悅主人,並使主人獲利。
這裡提到的這名管家忘了自己只是管家,他的所作所為似乎自己就是主人。他成了“揮霍的管家”,浪費主人的財富。主人聽聞此事,立刻要求清點庫存,審核賬本,同時也解雇了這名管家。
在嚴厲批判這名管家之前,我們應當檢查一下自己的生活,看看我們作為神的管家,對神給予我們的一切有多麼忠誠。首先,我們是物質財富的管家,不論擁有多少,有一天都要向神彙報我們是如何得到並使用它的。
基督徒是神的管家,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將收入的十分之一獻給神之後,就隨意花費餘下的部分。做神真正的管家意味著我們要為自己所有的一切感謝神(申八11–18),並要按神指示的方式來使用。將收入的十分之一獻給神是我們做忠心管家的好開端,但我們要謹記,神也應當監管那剩下的百分之九十。
我們也是時間的管家(弗五15–17)。“愛惜光陰”這個短語是商業用語,意味著“買下機會”。時間就是永恆,被鑄造成寶貴的分分秒秒,交到我們手中,任我們使用。你可以珍惜它,也可以粗心大意任其流失。這個故事最重要的教訓就是,儘管這個管家不誠實,但他非常明智地運用機會,為未來籌劃。生命不再是“享受”,而變成“投資”。
基督徒是神所賜的恩賜和能力的管家(彼前四10),我們必須使用這些恩賜和能力來服侍別人。盜賊說,“你的就是我的——我要拿去!”自私的人說,“我的就是我的——我得留著!”但基督徒必須說,“我所有的是神賜下的禮物——我要分享!”我們是管家,要運用我們的能力,去贏得失喪的人、激勵聖徒、滿足受傷者的需要。
最後,神的子民還是福音的管家(帖前二4)。神已將他真理的寶藏交托給我們(林後四7),我們必須看管好這一寶藏(提前六20),將它投資在別人的生命中(提後二2)。仇敵想從教會手中搶奪這一寶藏(猶3–4),因此我們必須警醒、剛強壯膽。
像這個管家一樣,有朝一日我們也要為我們的管家職份交帳(羅十四10–12;林後五10以下)。如果我們忠心,主就會給我們稱讚和獎賞(太二十五21;林前四5);但如果不忠心,我們就會失去祝福,儘管仍會得救、進入天堂(林前三13–15)。
海夫納(Vance Havner)常常說,“神呼召我們是來參賽,不是來記分的。”如果我們是忠心的管家,神就會慷慨地獎賞我們,這也會給他的名帶來榮耀。
聰明的管家(路十六3–8)。這名管家知道他會失業。他無法改變過去,但他可以為將來做準備。怎樣準備呢?就是結交欠債的人,這樣,當主人將他掃地出門時,他們倒可以把他接去。他大方地給他們折扣,條件是他們必須立刻付清,而那些人巴不得應承。甚至管家的主人也誇獎他的計劃聰明(路十六18)。
耶穌誇獎這個管家,不是因為他搶奪主人的財富或者鼓勵人不誠實。耶穌誇獎的是這個人善於把握機會。“今世之子”善於抓住機會去賺錢、交友、進取。神的子民也當留意,要智慧地管理生活中的屬靈事務。“今世之子”只“在世事之上”更聰明;他們看到的是今世的事,而不是永恆的事。神的兒女以“永恆之事為念”,應該能更好地利用機會。
應用(路十六9–13)。基於管家的經歷,耶穌給出了三條告誡。
第一,耶穌告誡我們要明智地使用機會(路十六9)。總有一天,生命會結束,我們不能再掙錢、花錢。因此,趁著現在有機會,我們必須投資金錢,為主“交朋友”。這意味著贏得靈魂歸向基督,基督有一天會歡迎我們進入天堂。我們的生命和資源有一天會完結,所以我們理應明智地使用它們。
可悲的是,有些基督徒浪費神的財富,他們活得好像耶穌從未死過或者審判絕不會來臨。一則古老的雙韻體詩飽含哲理:
過去的遺產現在必須被妥善使用,才能保證將來有屬靈的收益。因著我們的奉獻,我們本地乃至世界各地才會有人為福音作見證,才會有人歸信基督,我們都應該期待將來在天國裡遇到這樣的人。梭羅寫道,一個人富有的程度與他可以捨棄的東西成正比。他說得對。我曾聽到已故的雅各・斯坦姆(Jacob Stam)禱告說:“主啊,我們對犧牲的認識僅限於如何拼寫這個單詞。”可我懷疑今天我們當中有些人連怎麼拼寫都不知道!
主的第二個告誡是要忠心地使用物質財富(路十六10–12)。耶穌講得很清楚,你不能將“屬靈的”與“物質的”分開。請注意這些對比:
| 物質的 | 屬靈的 |
|---|---|
| 假神“瑪門” | 真神 |
| 至輕至微 | 多 |
| 虛假的財富 | 真實的財富 |
| 是別人的 | 是自己的 |
為什麼主在意我們使用金錢的方式呢?因為金錢不是中性的;它從根本上說是惡的(“不義的瑪門”),只有神可以使之聖化,使用它來行善。保羅和彼得都稱金錢為“不義之財”(提前三3、8;多一7、11;彼前五2)。很明顯,在本質上,錢玷污、敗壞那些愛錢和樂意被它掌控的人。“我們無法做到安全地使用瑪門,”傅士德(Richard Foster)寫道,“除非我們知道得一清二楚:我們不僅是在與瑪門交易,而且是在與不義的瑪門交易。”(《金錢、性和權力》[Money, Sex and Power],Harper & Row出版社,第57頁)
在金錢的使用上不忠心的人,使用神國的“真財富”也不會忠心。我們不能只在神學上正統,在用錢的方式上卻是異端。無論是個人還是事工,倘若浪費金錢,且不願向贊助者誠實交帳,神就不會將真財富交托給他們。涉及到金錢時,保羅總是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這樣”(林後八21)。
最後,主告誡我們要完全委身於神,全心全意侍奉主(路十六13;見太六19–24)。我們不能愛和侍奉兩個主,就像我們不能同時往兩個方向走一樣。我們若是選擇侍奉瑪門,就不能侍奉神;若是選擇侍奉神,就不能侍奉瑪門。耶穌要求的是正直,完全委身於神,在一切事上使神居首位(太六33)。
神如果是我們的主人,金錢就是我們的僕人,我們會按神的旨意使用金錢。但神若不是我們的主人,我們就會淪為金錢的奴隸,而金錢是個兇惡的主人!我們會浪費生命,而不是投資生命,終有一天我們會發現自己在邁進榮耀的大門時“形單影隻”。
亨利・菲爾丁(Henry Fielding)寫道,“如果把錢奉為神明,它會像魔鬼一樣折磨你!”耶穌說,“把金錢當作僕人,投資于今天的機會,你將收穫明天的利益。”要做個明智的管家!有那麼多靈魂要贏得歸主,我們的錢正好可以派上用場。
二對金錢的誤用(路十六14–31)
耶穌之前主要是對門徒說話,法利賽人也在聽,但他們的回應一點都不屬靈。他們竟然嘲笑耶穌!(那個希臘詞意思是“鼻孔朝上”)。他們縱然嚴格地執行宗教規條,卻還是貪愛金錢,養成了目中無神的價值觀。他們聲稱相信神,卻用財富和財產來衡量生活,與不信的世俗大眾一模一樣。今天有太多認信的基督徒在犯同樣的錯誤。他們用嘴唇尊崇神,但是在享用財富方面與世人沒有兩樣。
法利賽人要停止與世人“同流合污”,且要像很多人一樣“努力進入天國”。法利賽人拒絕了施洗約翰的服侍,儘管知道他是神的先知,仍舊容許他被殺害。他們也在拒絕耶穌基督的服侍,最後還請求彼拉多將耶穌釘十字架。當你的生命被對金錢的貪愛控制時,你就向各種罪惡敞開了大門。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因為約翰將救主介紹給以色列民,宣告了神國的到來。但這並不意味著律法變得不可信或被廢掉,因為在耶穌基督裡,律法已經被成全了(太五17–20)。法利賽人以嚴格遵守摩西律法而自傲,卻沒有接待摩西寫到的救主!
耶穌為什麼在討論貪心時,談到離婚和再婚呢?文士和法利賽人在這個問題上意見紛紜,或許他們想激怒耶穌捲入辯論,但耶穌挫敗了他們的陰謀。(大多數婚姻和離婚都涉及金錢,所以這個話題並非全是題外話。)有些猶太人在離婚和再婚的問題上比較寬鬆,其他人則非常苛刻。耶穌之前談過這個主題,所以這不是新教訓(太五31–32)。
讓譏諷自己的法利賽人啞口無言後,耶穌對將要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進行了生動的描述,這是指著如果他們繼續貪心和不信講的。這個故事聚焦于一個無名財主和一個叫拉撒路(“神是我的幫助”)的乞丐,它提出了若干對比,警告我們不要貪心。
生前的對比(路十六19–21)。這個人確實富有,他天天都穿華麗的衣服,奢華宴樂。形容其生活最好的一個詞就是“紙醉金迷”。他無疑位於“富貴名流”之列,令旁人豔羨不已。
為什麼有人富有,有人窮呢?倘若猶太人遵循神有關安息年和禧年的誡命,那麼地上將會沒有或少有貧困,因為財富和地產不會落在少數富人手中(見利二十五;請注意出二十三11;申十四28–29)。舊約先知譴責富人,因為後者積聚大批地產,剝削寡婦和窮人(賽三15,十2;摩二6,四1,五11–12,八4–6;哈二9–13)。在耶穌的時代,巴勒斯坦地區處於羅馬統治之下,普通百姓的生活非常艱難。
拉撒路有病,可能還瘸腿,因為他每天“被放在”財主門前(見徒三1–2)。只有狗注意到他!財主幫助拉撒路本來易如反掌,可他卻忽視拉撒路,縱情於聲色犬馬。他生活舒適,高枕無憂。
很明顯,財主沒有做管家的概念,不然他會拿出錢來幫助拉撒路。為什麼他願意聽任乞丐在前門落腳,這實在是個謎。或許他以為給這個人留個位置,就夠照顧的了,而自己那些有錢的朋友偶爾也會施捨給拉撒路吧。他們中間是否有人回想起舊約有關照顧窮人的教導,比如箴言書十四章21節、十九章17節、二十一章13節或者二十八章27節?
死後的對比(路十六22)。“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箴二十二2)如約翰・鄧恩(John Donne)所說,死亡是“偉大的平等主義者”。富人坐擁巨富,仍難免一死(詩四十九6–9);葬禮縱然奢華,終“被埋葬”。但拉撒路死時,卻被帶到亞伯拉罕的懷抱裡。多麼大的區別!儘管在這種情況下,猶太人通常很有同情心,但可能這個乞丐的屍體都沒有得到體面的葬埋。拉撒路當然無法享受傳統的猶太葬禮,他沒有雇來的哭喪者、昂貴的香料和精緻的墳墓。當拉撒路的屍體被挪走後,鄰居們可能還會說,“嗯,我們很高興他不用再露面了!”
靈魂一離開身體,人就死了(雅二26)。但死亡不是終結,而是在另一個世界裡全新的開始。對基督徒而言,死亡意味著與主同在(林後五1–8;腓一21)。對不信的人來說,死亡意味著離開神的面,倍受折磨。
永恆裡的對比(路十六23–31)。欽定本聖經在路加福音十六章23節用了地獄這個詞,但原文中那個希臘詞不是“地獄”,而是“陰間”(hades)。陰間是死去之人等候審判暫時停留的地方。“地獄”即火湖,它是懲罰失喪之人的永久處所。有一天,死亡會交出死者的屍體,陰間會交出死者的靈魂(啟二十13),失喪的人要站在基督面前接受審判(啟二十10–15)。
從主的描述中我們知道,陰間分為兩部分:一個是樂園區,稱為“亞伯拉罕的懷抱”;另一個是懲罰區。很多神學家相信,主從死裡復活回到父神那裡時,清空了陰間的樂園部分(約二十17;弗四8–10)。我們知道今天“樂園”就在天堂裡,那裡耶穌在榮耀中掌權(路二十三43;林後十二1–4)。聖經中沒有跡象表明,天堂裡的靈魂會與陰間或地上的人溝通。
這一描述駁斥了所謂的“靈魂沉睡說”,因為財主和拉撒路都有意識,一個安享舒適,另一個則飽受痛苦。沉思我們永恆的命運,意識到神的懲罰這個現實是無比嚴肅的事。
有人告訴C. S.魯益師,有一則墓誌銘是這樣寫的,“此處長眠著一位無神論者——盛裝打扮,卻無處可去。”魯益師平靜地回答道,“我敢打賭,他巴不得那樣。”
有趣的是,財主在陰間開始禱告!首先,他為自己祈求,希望亞伯拉罕可憐他,允許拉撒路給他些安慰(路十六23–26),即使一滴涼水也求之不得。和呼奴喚婢的荒宴生活相比,這是多麼大的改變啊!
折磨這個詞在這段聖經裡用了四次,它指的是極端的痛苦。這與惡鬼們害怕的厄運(可五7)以及神對未悔改之世人的審判(啟九5,十一10,二十10)用的是同一個詞。地獄若是所有受咒詛之人永久的監獄,那麼陰間只是暫時的,可是在這兩個地方,痛苦都是真實的。
人們要問,“一位慈愛的神怎會允許像地獄這樣的地方存在呢,更不要說把人送去那裡?”但這樣的問題暴露出他們既不明白神的愛,也不明白罪的邪惡。神的愛是聖潔的愛(“神是光”,約壹一5),不是膚淺的情感,而罪則是悖逆這位聖潔慈愛的神。神沒有“送人去地獄”;是他們拒絕聽從神的呼召,拒不相信他的兒子,自己把自己送去的。在去地獄之人的名單上,排名第二的就是“不信的人”,他們甚至排在殺人的和說謊的之前(啟二十一8;也見約三18–21、36)。
亞伯拉罕給出了兩個理由,解釋拉撒路為什麼不能給財主送去他渴望的安慰:財主的品格及永恆狀態的特質。財主為地上的“好東西”活了一輩子,也體驗過豐富卻短暫的祝福。他已經得了賞賜(太六2、5、16)。他把神排除在生活之外,自己決定了自己的命運,現在無論是他的品格,還是他的命運都無法改變了。拉撒路也不能離開自己的舒適之所,甚至連匆匆拜訪一下那個折磨之地也不行。
之後,財主為他的弟兄們祈求(路十六27–31)。他沒有說,“我很高興我的弟兄也會來這裡。好開心我們會在一起!”你偶爾會聽到一個失喪的人說,“我不在乎是否會去地獄,反正我有一大群同伴!”可是,在地獄裡沒有友誼,也沒有“同伴”!地獄是個充滿孤單折磨的地方。那裡可不會永遠開著新年晚會,罪人也不能享受以前在地上常享的福分。
路加福音十六章28節暗示,拉撒路向財主作過見證,很可能也向他的弟兄們作過見證,但沒有一個人把他的見證當回事。可是現在,拉撒路的見證非常重要!弟兄們知道拉撒路已經死了,所以這個乞丐若向他們顯現,他們就會害怕並願意聽他的見證。在陰間的人也關心失喪之人,但他們無能為力。
亞伯拉罕解釋說,唯一能阻止那五個人最終與他們的兄弟同往一處的辦法是:他們需要聽到神的道,並憑信心回應。摩西和眾先知告訴罪人如何悔改得救,猶太人每個安息日在會堂都能聽到人宣讀。儘管神跡可以加強講道者的權威,卻不能在失喪之人心中產生確信,或者使他們歸信。僅僅基於神跡的信心不是得救的信心(約二23–25)。有個叫拉撒路的人確實從死裡復活了,而有些人卻想殺死他(見約十一43–57,十二10)!那些宣稱沒有“神跡奇事”就不能有效傳福音的人,需要仔細思想這段聖經以及約翰福音十章41至42節。
在財主的一生裡,神曾以很多方式對他講話。神允許他擁有財富,然而他不願悔改(羅二4–5)。拉撒路、還有猶太人熟悉的舊約聖經,都對財主作過見證,可他心裡還是不信。拉撒路先死對財主是個有力的見證,這提醒財主有一天他也會死。然而,即便有人死在他家大門口,都不能軟化這個人的心。
儘管財主在陰間受苦,他還是沒有改變,仍然以自我為中心。他祈求,但只是為了自己的舒適和家人的安全。他毫不關心失喪的罪人,唯一關心的就是五個兄弟。他與神爭辯,卻不是順服神的旨意。這表明對失喪罪人的懲罰不是補救性的;因為懲罰沒有使他們改善。陰間和地獄不是病人的醫院,而是被定罪之人的牢獄。
路加醫生沒有告訴我們,貪心的法利賽人是如何回應這個故事的。他們當然知道摩西和眾先知,這意味著更大的責任——以及更重的定罪(約十二35–41)。
我們必須提醒自己,財主不是因富有而被定罪的,拉撒路也不是因貧窮而被拯救的。亞伯拉罕很富有,然而他卻沒有在陰間受苦。財主太相信他的財富,卻不去信靠神。
“通向地獄最穩妥的路,”魯益師寫道,“是漸行漸近那一條——有緩坡軟墊,無急彎峭壁,不見里程碑,缺少指路牌,恍然不覺間,已到!”
“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可八36)
研習題第3章 財富的是與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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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耶路撒冷行進時,耶穌繼續教導門徒,並且預備他們面對他在那裡的受難。耶穌也在預備他們迎接那一刻,那時主不再與他們同在,他們將接續主去服侍他人。這是他們生命中的關鍵時刻。
在這一章裡,路加記錄了耶穌對門徒的教導,就是基督徒生活的基本要素:饒恕(路十七1–6)、忠心(路十七7–10)、感恩(路十七11–19),以及預備好自己(路十七20–37)。
1饒恕(路十七1–6)
在警告法利賽人貪愛錢財的罪(路十六14–31)之後,耶穌接著轉向門徒,警告他們在生活中可能會犯的罪。因為很不幸,絆倒人的情況(“小過失”)屢見不鮮。畢竟,我們都是活在罪惡世界中的罪人。然而,我們必須當心不要絆倒人,因為得罪信徒同伴、引誘他人犯罪是件嚴肅的事(羅十四13;林前十32;約壹二10)。
耶穌說“這些小子們”(路十七2),他指的不僅是小孩子,還有在學習如何跟隨主的年輕信徒(太十八1–6;路十21)。路加福音十七章1至10節涵括在從十五章1節開始的一個大段落中,所以“小子們”可能包括來信靠耶穌的稅吏和罪人。法利賽人批評耶穌,或許這使這些初信者跌倒。這種罪如此嚴重,以至於一個人被活活扔進海裡葬身魚腹,比起故意絆倒人都要好過得多。
但假設你不是犯罪的那個人,而是另一個信徒得罪了你,在路加福音十七章3至4節,耶穌預見到這種情況並教導我們該怎麼做。首先,我們必須彼此關心,遵從耶穌的告誡,“你們要謹慎!”這意味著我們要以愛心彼此守望,盡一切可能防止他人犯罪。
如果某個弟兄或姐妹得罪了我們,我們應該私下裡給予善意的責備。或許我們有這樣的傾向:因為內心深感受傷、心懷不滿,就向旁人傾訴所發生的事,但這是錯誤的方法(見太十八15–20)。“用愛心說誠實話”(弗四15)是解決個人分歧的第一步。
我們的目標不是要令冒犯者尷尬或傷害他,而是鼓勵他悔改(加六1)。如果冒犯者確實悔改,我們就必須饒恕他(弗四32;也見太五43–48)。事實上,我們必須養成饒恕的習慣,因為人可能一天得罪我們七次——甚至七十個七次(太十八21以下)!沒有人一天會犯這麼多罪,但耶穌是用誇張手法來強調自己的觀點:不要數算他人的罪,因為愛“不計算人的惡”(林前十三4–6)。我們要時常預備好饒恕他人,因為有一天我們也可能希望得到別人的饒恕!
可能我們會指望門徒以禱告回應說,“求主加增我們的愛心!”當然,愛是饒恕的關鍵因素,但信心更重要。要有活潑的信心才能遵循這些教導,去饒恕他人。我們若順服神饒恕他人,就表明我們信靠神會負責結果,並處理可能發生的誤會,讓萬事的結局對我們有益處,且榮耀神。
成熟的基督徒明白,饒恕不是廉價的話語交換,就像拌嘴的孩子時常輕率地對彼此說“對不起”。真正的饒恕總是包含痛苦;有人受傷了,要付出代價才可以醫好傷口。愛激發我們去饒恕,但信心卻激活饒恕,使神可以運用那饒恕在神子民生命中賜下祝福。
主所說的芥菜子的意象,表達了生命和成長的概念。芥菜子非常小,但它裡面有生命,因此可以生長、結出果實(可四30–32)。我們的信心若是活潑的信心(雅二14–26),就會成長,使我們能以順服神的命令。“當將你的事交托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詩三十七5)饒恕是對我們信心和愛心的雙重考驗。
人性如此,總會有小過失,令犯罪有機可乘。神的子民必須養成習慣,誠實、有愛地面對這些過失,當他人悔改時饒恕他們。聖公會牧師和詩人喬治・赫伯特(George Herbert)寫道,“無法饒恕之人拆毀了自己必經的橋樑。”
2忠心(路十七7–10)
開頭語用但是,表明耶穌現在要用另一個教訓來平衡這個教導。十二門徒有沉迷于移植樹木,卻忽略生活日常責任的危險!信心若不能產生忠心,就不能完成神的工作。有信心做困難之事(路十七1–3)和不可能之事(路十七4–6)固然很好,但我們也要有信心完成主交給我們的日常事務。特權必須總是與責任平衡。
故事中的僕人很明顯是個“多面手”,他要負責種田、放牧和烹飪。收入微薄的人只雇用一名僕人,這並不罕見,但耶穌描述的場景在當時是不可思議的:主人竟然侍奉他的僕人!事實上,耶穌用這樣一個短語開頭,它的意思是“你們想像得到嗎?”他們的回答一定是,“不,我們想不到會有這種事!”
耶穌早已討論過他與僕人的關係,並且應許他們,倘若忠心就會得到主的服侍(路十二35–38)。儘管耶穌是萬有之主,但主在他們中間如同服侍人的(路二十二27)。這個故事強調,無論主人有什麼要求,僕人都要忠於職責。耶穌這裡採用由小及大的論證方式。如果普通的僕人對不會獎賞(感謝)他的主人都會忠心服從命令,基督的門徒順服愛他們的主豈不應當更加忠心,何況主還應許要大大地獎賞他們呢!
忠心的僕人不當期盼任何特別的獎賞,他只是按本分去做而已。翻譯為“無用的”(unprofitable)那個詞意思是“不需要”,即“沒有人欠我們什麼”。那個僕人其實是有用的,畢竟,他在照料主人的田地、畜群和食物。那句聲明意味著“主人不欠我什麼額外的東西”。耶穌會獎賞他的僕人,這完全是他的恩典。不是因為我們順服主、侍奉主,我們就配得任何東西。
作為主的僕人,我們必須注意,以免對自己的職責有錯誤的態度:因為我們不得不做而像奴隸一般地履行職責;或者因為我們希望得到獎賞而去履行職責。基督徒工業家列韜努(R. G. LeTorneau)常說:“如果你是因為這件事有回報才付出,那它就不會帶給你回報。”這一原則也適用於服侍。這兩種極端態度大兒子身上都有(路十五25–32),他順服並痛苦著,總是盼望父親會讓他跟朋友們開個派對。
那麼,什麼是基督徒服侍的正確態度呢?“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弗六6)。“你們若愛我,就必遵行我的命令。”(約十四15)對於一個重生的人,“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壹五3)。服侍主是樂意,不是勉強,我們順服主是因為愛主。“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詩四十8)
3感恩(路十七11–19)
約翰福音十一章記載的事發生在路加福音十七章10節與11節之間,那時主正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在撒瑪利亞和猶大地的邊境,耶穌一次治好了十個大麻風病人,其中包括一個撒瑪利亞人,這使整件事更值得注意(見路十31–37)。耶穌用這件事來教導感恩的功課。
故事以十個不潔淨的人開始(路十七11–13),他們都是麻風病人(見路加福音五章12至15節的評述)。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通常是不會同住的,但同病相憐,他們都是無家可歸者。如果你生不如死,那麼,出身不同又有何區別?但這些人有希望,因為耶穌在那裡,他們向耶穌大聲呼求。翻譯為“主人”的那個詞與彼得用過的詞相同(路五5),意思是“長官”。他們知道耶穌甚至掌管疾病和死亡,因而信靠他能幫助自己。
故事接著提到九個忘恩負義的人(路十七17)。耶穌吩咐這些人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這樣做本身就需要信心,因為那時他們還沒有得醫治。而當他們順服主轉身離去時,就被完全醫治了;他們的順服就是信心的明證(見王下五1–14)。
你或許會指望十個人都回來找耶穌,感謝耶穌賜予他們新生,但只有一個人這樣做——他甚至不是猶太人。那些人本該感激神的旨意,是神將耶穌帶到他們那裡;他們本該感激神的愛,因著愛,耶穌才注意到他們及他們的需要;他們本該感激神的恩典和能力,是神的恩典和能力才使他們得到醫治。他們應當即興組成合唱團,齊唱詩篇一百〇三篇!
然而,在嚴厲責備他們之前,讓我們反省一下自己的“感恩商數”(Gratitude Quotient)有多少吧!我們是否常常將祝福當成理所當然,而未能感謝神?“但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和他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讚他!”(詩一〇七8、15、21、31)我們常常滿足於享受禮物,卻忘記感謝贈與禮物的人。祈求時機靈得很,感恩時卻很遲鈍。
下一次你唱《齊來頌主》這首讚美詩時,請記得它是馬丁・林克哈特(Martin Rinkhart)在三十年戰爭期間寫的,那是他牧會最艱難的時期。有時他一天要主持多達四十場葬禮,甚至包括妻子的葬禮,但他仍為家人的謝飯禱告寫出了那麼優美的歌詞。儘管戰火紛飛,瘟疫橫行,內心傷痛不已,可以說是內憂外患,他卻仍能對神心懷感恩。
路加的故事以一個與眾不同的人結尾(路十七15–19)。這個撒瑪利亞人高呼“榮耀歸於神!”並且撲倒在耶穌腳前,讚美感謝他。本來他跟隨那九個人去聖殿比較合乎常理,但他卻先來到主耶穌這裡,獻上感謝的祭(詩一〇七22;來十三15)。這比其他人獻的所有祭物還討主喜悅,儘管那些人遵守了律法(詩五十一15–17)。這個撒瑪利亞人沒有去找祭司,而是成為祭司,他在耶穌腳前修造了自己的祭壇(見詩一一六12–19)。
這個人來找耶穌,因此收到了比身體痊癒更大的禮物:從罪中得救。耶穌說,“你的信救了你”,耶穌對悔改並膏他腳的婦人說過同樣的話(路七50)。撒瑪利亞人的九個朋友被祭司宣佈為潔淨,但他自己卻被神的兒子所拯救!經歷身體醫治的神跡儘管非常美妙,但經歷永恆救贖的神跡更加激動人心。
每個神的兒女都要培養感恩的品德。這不僅能打開我們的心門,預備好接受更多祝福,也會榮耀神,使天父歡喜。一顆不知感恩的心是滋生各種罪惡的沃土(羅一21以下)。
4預備好自己(路十七20–37)
猶太人活在熱切期盼拯救的氛圍中,特別是在逾越節期間,當他們紀念猶太民族從埃及被拯救出來的時候。他們盼望另一個摩西拯救他們脫離奴役。有些人希望施洗約翰成為這位拯救者,後來這注意力集中到耶穌身上(約六15)。耶穌要上耶路撒冷這個事實使他們更加振奮(路十九11)。或許耶穌會建立應許的國度!
法利賽人是律法的監護人(太二十三2–3),所以他們有權問耶穌他認為神的國何時來到。猶太教師習慣公開討論這些話題,而耶穌給了他們滿意的答覆。不過,耶穌將詳細的教導留給了門徒。
翻譯為“眼所能見”的那個詞(路十七20)只在新約裡用過,希臘原文指的是“通過徵兆觀察未來”。它有窺探、埋伏,甚至科學考察的意思。耶穌要說的是,神的國不會伴隨大規模的“外在現象”而來,人不能預測神國的降臨,也無法描繪它的進程。
法利賽人的問題是合法的,也是可悲的,耶穌在他們中間服侍了三年之久,這些人卻仍處在屬靈的黑暗中。他們不明白耶穌是誰,也不明白耶穌努力要完成什麼事。他們的國度觀念是政治性的,而不是屬靈的;是猶太人的,不是普世性的。耶穌沒有否認將來地上會有一個王國,但他確實強調了只有借著重生才能進入屬靈王國的重要性(約三1–8)。
“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這一說法困擾聖經譯者和解經家數世紀之久,人們給出了很多解釋。可以確定的一點是,耶穌沒有告訴不信的法利賽人神的國在他們心中!
那個希臘介詞可以指“在內”、“在當中”或者“在其間”。耶穌說的是,“除非神的國先在你心裡,否則不要在‘外面’尋找神的國”(見羅十四17)。同時,耶穌可能也在說,“我在你們中間這個事實才是重要的,因為我是王。你們若拒絕了王,怎能進入他的國呢?”(見路十九38–40)法利賽人絞盡腦汁琢磨將來的大事,卻忽略了當下的機會(路十二54–57)。
回答完法利賽人之後,耶穌轉向門徒,教導他們有關神國降臨的事。耶穌警告他們不要太癡迷於他的再來,以致於整天除了搜尋證據什麼也不幹。對於那些除了研究預言什麼也不做的信徒,這是個很好的警告。我們當然應當盼望主的再來,渴慕他的顯現,但同時,在主再來時,我們應當忙於做主的工作(請注意徒一6–11)。
首先,主的再來會影響全世界,所以若有人跟隨假先知說“他在這裡!”或“他在那裡!”都是愚蠢的。還有,主再來時,好像閃電一樣突然(太二十四27、30)。儘管研究聖經中的預言會幫助我們瞭解主再來時的一般特徵,但我們不知道主來的確切日子和時辰(太二十五13;路十二40、46)。調查兆頭並試圖計算主再來的日子,這是徒勞無益的。
接著,耶穌用舊約中的兩件事來說明他的再來是確定的,也是突然的:洪水(創六–八)和所多瑪的毀滅(創十九)。在這兩個例子裡,世人都忙於日常的吃喝買賣嫁娶,而審判在他們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臨到了。在洪水之前多年(彼後二5),挪亞向他的世代作見證,但他的傳講沒有使他們歸信。挪亞和他的妻子、三個兒子及兒媳八個人進入方舟,因此得以從毀滅中被拯救。彼得將這件事作為救恩的例證,來說明基督徒借著相信耶穌才能得著救恩(彼前三18–22)。
挪亞和羅得生活在宗教妥協、道德滑坡的時代,與當前的情形大同小異。在“挪亞的日子”,人口劇增(創六1),不法的事增多(創六5),地上滿了強暴(創六11、13)。在羅得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逆性的情欲為神所憎惡,以至於神將這兩座城市徹底毀滅,只有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及妻子(後來她也被毀滅)從可怕的審判中被拯救。
路加福音十七章30至36節描述了當耶穌再來審判並打敗敵人,在地上建立他的國時會發生的事(啟十九11–二十6)。歷代教會的信徒都可以從這些經文中引以為戒,但它們特別適用於末世的以色列人(見太二十四29–44)。耶穌會在“一霎時,眨眼之間”接教會升天(林前十五52)。當教會被提時,有份的人不必因自己在房頂上或地裡,需要回家拿東西而擔心!不過,當主重回地上之前,會先有“兆頭”顯在天上(太二十四30–31),有些人會試圖趕回家搶些東西,但“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路十七32)。
路加福音十七章34至36節的動詞取去不是指“被帶到天堂”,而是指“在審判中被取去”(太二十四36–41)。“撇下”的人是要進入神國的信徒。挪亞和他的家人被“撇下”,享受新的開始,而地上其餘的人則在洪水中被“取去”。當硫磺與火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時,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儘管有罪,卻被“撇下”,而城裡其他人都被“取去”了。
路加福音十七章34節說的是黑夜,而路加福音十七章35至36節說的是白天,這表明主耶穌基督在榮耀中降臨時,全世界都要捲入其中。“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啟一7)。
門徒三次聽到耶穌談論人要被“取去”和“撇下”,所以他們自然會問到,“主啊,在哪裡有這事呢?”主的回答聽起來好像是一則熟悉的諺語:“就像鷹[太二十四28]聚在屍首旁邊,失喪的人也要聚在一起聽審判。”啟示錄十九章17至21節描述了最後一次戰爭,這段描述與食腐鳥類在屍首上啄食腐肉的意象相似。
換句話說,當主耶穌回來審判他的敵人時,會對得救之人和失喪之人作出區分。無論是白天還是晚上,無論人們是醒是睡,分別和審判都會臨到。得救的人會被留下進入榮耀的國,而失喪的人則會在審判中被取去。
儘管這些經文的主要解釋是針對末世的以色列,但它們確實強調了耶穌再來時教會要做好準備的重要性。我們不能像羅得的妻子,她的心留戀所多瑪,以致不顧天使的警告,回頭張望(創十九17、26)。今天有很多認信的基督徒,他們的計劃將在主再來時被打斷(請注意帖前五1–11)!主在路加福音十七章33節的警告,可以在馬太福音十章39節、路加福音九章24節和約翰福音十二章25節找到平行敘述,這是基督徒生活中的基本原則:救自己命的唯一方法就是為基督和福音的緣故失喪生命。
耶穌將文明比作一具“正在腐爛的屍體”,有一天爛透了就要遭到審判。有辨別力的信徒在各方面看到這一點的跡象,就知道“挪亞的日子”和“羅得的日子”快要臨到了。主會為他的教會隨時再來,因此我們不應到處尋找兆頭,但要確實知道“未來之事早有先兆”。當我們看到“一有這些事”發生時(路二十一28),就知道主的再來近了。
我們盼望主再來嗎?我們真的想看到主再來嗎?
研習題第4章 真正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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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所見之人學功課
查斯特菲爾德勳爵(Lord Chesterfield),一位英國政治家,寫道:“學習之道,唯在閱人。閱盡三教九流,深諳人間百態,方可習得一二。”
他指的是“這世界的知識”,但他所說的也適用於屬靈的知識。閱讀“人性之書”使人獲益良多,無論是從日常生活中,從史書傳記中,甚至從小說中,都是如此。
本章介紹了若干“類型”的人,每一個都教給我們不同的屬靈功課。作為一位充滿同情心的醫生,路加描寫的人中間有寡婦也有政治家,有法利賽人也有稅吏,有小孩子也有成年人,有富人也有乞丐。從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中,我選擇了四種“類型”和大家一起“閱讀”。它們所教導的功課非常重要。
一毫不退讓的寡婦(路十八1–8)
路加提到寡婦比其他幾位福音作者加起來還多(路二37–38,四25–26,七11–17,十八1–8,二十45–47,二十一1–4)。儘管神指示他的子民照顧寡婦(出二十二22–24;申十四28–29,十六9–15;詩一四六9;賽一17、23;耶七6),但在那個時代,寡婦通常入不敷出。早期教會很注重關顧基督徒中的寡婦(徒六1;提前五3–10;雅一27),這是我們今天學習的好榜樣。
當你研究這個比喻時,要試著把它放在東方背景下來看。“法庭”不是一座精美的樓房,而是一頂可以移動的帳篷,隨法官的行程而拆裝。制定日程表的是法官,不是律法。法官端坐帳中,四圍助手環立。人們可以在外面觀看斷案過程,但只有那些被立案受理的案子才可以得到審理。這意味著通常需要賄賂助手,好讓他提醒法官關注自己的案子。
這個寡婦需要克服三個障礙。第一,作為女人,她在律法面前根本沒有立足之地。在當時的巴勒斯坦地區,婦女不上法庭。第二,她是個寡婦,沒有丈夫陪她一起站在法庭上。最後,她很窮,即使想行賄也沒有錢。難怪窮寡婦總是得不到律法本應給予她們的保護!
瞭解了這個比喻的背景,我們就能更好理解耶穌的教導。耶穌主要是鼓勵門徒禱告,為此,他列出了三個對比。
(1)禱告與灰心的對比(路十八1)。若不禱告,我們就會灰心軟弱;就是這麼簡單!灰心(faint)這個詞描述的是信徒心灰意冷,萬念俱灰,想要放棄。我還記得自己因身體不適暈倒過兩次,那是我經歷過的最無助的時刻。當時我覺得自己快要“死了”,但卻無能為力!
主在路加福音十八章1節說的話,與他在路加福音十七章37節的話有關。如果說社會像一具腐爛的屍體,那我們生活在其間的“大氣”正被緩慢污染,這肯定會影響我們的屬靈生活。然而當我們禱告時,就汲取到天上的“新鮮空氣”,這讓我們不至昏厥。
“常常禱告”和“不住地禱告”(帖前五17)是什麼意思?那肯定不是指我們應當常常重複禱告內容,因為耶穌警告我們不要那樣禱告(太六5–15)。相反,它是指我們要讓禱告像平常呼吸一樣自然。除非生病或感到窒息,我們很少會想到呼吸;我們只是呼吸而已。禱告與此類似——它應當成為我們生活中自然的習慣、我們一直生活在其中的“大氣”。
禱告遠不止是嘴上發出的言語;它是我們內心的願望,即使我們沒有說一個字,我們的心仍持續不斷在神面前“渴望”。所以,“不住地禱告”指的是內心有這種聖潔、合乎神旨意的願望,以至於我們持續處於與父愛的相交中,祈求神祝福我們。
你的選擇是:要禱告,還是灰心?
(2)寡婦與神選民的對比(路十八2–5)。耶穌沒有說神的子民就像這個婦人;事實上,他說的剛好相反。正因為我們不像她,所以更應該禱告。耶穌是在由小及大地論證,“如果一個窮寡婦從自私的法官那裡都能得到她該得的,那麼,神的兒女從慈愛的天父那裡得到的正當東西豈不是更多嗎?”
思想一下這個對比。首先,這婦人是個外人,而我們是神的兒女,神看顧他的兒女(路十一13)。寡婦在法官那裡呼求無門,但神的兒女有敞開的通道可以進到神面前,若有需要,可以隨時得著幫助(弗二18,三12;來四14–16,十19–22)。
婦人在法庭中無人相幫,使她的案子得以備審。她能做的只有在法官帳外游走喊冤,令自己惹人討厭。但是當基督徒禱告時,天上有救主做他們的中保(約壹二1)和大祭司(來二17–18),耶穌在神的寶座前不斷為他們代求。
當我們禱告時,我們可以打開神的話語,支取神的諸多應許,可是寡婦試著說服法官聽她申訴案情時,卻沒有任何應許可以支取。我們不僅有神不落空的應許,還有聖靈幫助我們禱告(羅八26–27)。
或許最大的對比,是寡婦來到律法的法庭,而神的兒女卻是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來四14–16)。寡婦出於貧窮而申訴,我們卻可以支取神一切的豐富,能滿足我們各樣的需要(腓四19)。意思很清楚:我們如果不禱告,靈性狀況就會像這個窮寡婦一樣。這可以激勵我們去禱告!
(3)法官與父神的對比(路十八6–8)。除非你看出耶穌是在對比,否則你會以為,神必須被“說服”或“賄賂”才垂聽禱告!神不像這個法官,因為神是慈愛的父,他留心我們的每一個呼求,慷慨施與恩賜,在意我們的需要,隨時回應我們的呼求。法官幫助寡婦的唯一理由,是因為害怕後者會“纏磨”他,字面意思是“使我眼圈變黑”——比如毀壞他的名譽。但神是為了自己的榮耀和我們的益處來回應我們的禱告,神是不會厭煩我們來到他面前的。
那麼,我們如何解釋神延遲回應禱告,特別是耶穌說神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路十八8)呢?記住,神的遲延不是因為他懶散遲鈍,而是因為他正在預備。神總是在回應禱告,否則聖經中就不會有羅馬書八章28節。神始終在一切事上掌權,使萬事互相效力,以成就他的旨意。我們一發出合神心意的請求(見約壹五14–15),神就立刻開始動工。或許我們現在看不到,但終有一天神的應答會臨到。
路加福音十八章8節的問題,與耶穌在十七章22至37節的教導相關聯:“然而,人子⋯⋯遇得見世上有[那樣的]信德嗎?”末世不會是有大信心的時代。在挪亞的時代,得救的只有八個人,而活著出所多瑪城的只有四個(其中一人還倒斃在路上)。提摩太前書四章和提摩太后書三章等段落都描繪了末世的黑暗圖景。
二被蒙蔽的法利賽人(路十八9–17)
耶穌公開服侍期間,一直在揭露法利賽人的自義和不信(見路十一39–54)。耶穌將他們比作欠債者,因為破產身無分文,無法償還欠神的債務(路七40–50);他們也像爭搶上位的客人(路十四7–14),以及因順服而驕傲、不顧他人死活的大兒子(路十五25–32)。可悲的是,法利賽人完全被蒙蔽,竟自以為是,認為錯的是耶穌。這個比喻說明了這一點。
法利賽人在禱告上被蒙蔽,因為他是對自己禱告,然後告訴神(及旁邊其他在聽的人)自己有多好。法利賽人把禱告當作獲得公眾認可的手段,而不是為榮耀神進行的靈性操練(太六5,二十三14)。
他也是自我蒙蔽的,他以為自己被神接納,是因為他做的和沒做的事。猶太人每年只須禁食一次,就是在贖罪日(利十六29),可他每週禁食兩次。他把自己所得的獻上十分之一,甚至包括花園裡的香草(太二十三23)。
他對同時在殿中禱告的稅吏也是蒙蔽的。法利賽人以為稅吏是個大罪人,但稅吏回家被神稱為義,而驕傲的法利賽人回家時只是自鳴得意。被“稱義”指的是被神宣稱為義,這是基於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羅三19–四25)。
稅吏不斷捶打自己的胸膛,他知道自己最大的問題在哪裡,因而向神呼求憐憫。稅吏知道自己的罪重大,但法利賽人對自己的心一無所知,還得意洋洋。法利賽人的驕傲定了他的罪,稅吏的謙卑卻救了自己(見路十四11;賽五十七15)。這又是浪子與兄長故事的翻版(路十五11以下)。
與驕傲的法利賽人形成對比的,是帶到耶穌面前的小孩子(路十八15–17)。猶太人習慣將孩子帶到拉比那裡接受祝福,所以,門徒出面攔阻,這點非常奇怪。也許他們以為耶穌累了,需要休息,或者他們心裡斷定耶穌不會真對小孩子感興趣。他們真是大錯特錯!
不過,這不是門徒第一次試圖“趕走百姓”。他們想讓饑餓的人群散開,但耶穌喂飽了他們(太十四15以下);他們試圖阻止迦南婦人求耶穌醫治她女兒(太十五21以下),但耶穌回應了她的祈求。此時十二門徒還沒有主的憐憫心腸,但到時候,他們也會像主那樣滿有憐憫的。
耶穌希望我們像小孩一樣(childlike),卻不要幼稚(childish)。一個沒被慣壞的孩子就表明了什麼是謙卑、信心和依靠。小孩子對凡事都感到好奇,這能使生活激動人心。進入神國的唯一途徑,就是變得像小孩子一樣,並且重生(約三)。如果驕傲的法利賽人變得像小孩子一樣,他回家時也會被稱為義。
三口是心非的年輕人(路十八18–34)
那個少年官(太十九20)可能是福音書裡唯一一個這樣的人:他來到耶穌腳前,可是離開時的情況比來時更糟。本來他擁有這麼多有利條件!他品德高尚、虔誠、誠懇真摯,肯定具備成為教會會友的資格。但他卻不肯跟從耶穌,倒憂憂愁愁地離開了。
他的問題在哪裡?一個詞:不誠實。儘管他找對了人,問對了問題,得到了正確答案,卻做出了錯誤的決定。為什麼?因為他對神、對己不誠實,無法按耶穌命令的去做。他是個膚淺的年輕人,說一套做一套。請思考以下他不誠實的方面。
他對耶穌的看法(路十八18–19)。拉比被稱為“夫子”(老師),但他們被稱為“良善的”卻非同尋常。猶太人只稱神為良善的(詩二十五8,三十四8,八十六5,一〇六1)。這解釋了為什麼主問這個年輕人,他說的是什麼意思。因為他若真的相信耶穌是“良善的”,他必須承認耶穌是神。主這樣問,不是在否認自己的神性,正好相反,他是在承認這點。主在試驗這個年輕人,看他有沒有真正理解自己剛才所說的話。
年輕人隨後的行為證明,他不信耶穌基督是神。如果他真認為自己是在全能的神面前,為什麼他禮貌地與耶穌辯論律法、誇耀自己的品格,卻又拒不服從神的話呢?他理應明白神看透人心、知曉萬事!
他對罪的看法(路十八20–21)。他對自己罪的看法也十分膚淺。毫無疑問,這個年輕人誠心想守住律法;事實上,這或許是他來到耶穌腳前的原因(加三24)。耶穌沒有引用律法作為得救的手段,因為守律法不能拯救我們。耶穌在這個年輕人面前舉起律法,如同舉起一面鏡子,為的是顯明他的罪(羅三19–20;加二21,三21)。
這個年輕人朝鏡子裡面看,卻未能看到自己生活中的污點和瑕疵。當耶穌引用第二塊法版上的誡命時,沒有引用最後一條誡命“不可貪戀”(出二十17)。主知道這個年輕人的心,所以沒有跟他講貪心的害處,而是讓他去做貪心之人無法做到的事。
沒人是通過將所有財富周濟窮人而得救的,也沒有人可以不悔改、離棄自己的罪而得救。對金錢的貪愛將這個年輕人死死纏住,而他並不願放手。
他對救恩的看法(路十八22–34)。這個年輕人以為永生會臨到那些“做什麼事”(路十八18)的人,這是典型的猶太人的信念(路十八9–12)。但當耶穌讓他做一些事時,他卻拒絕服從!他想要以自己的方式來達成救恩,而非滿足神的條件,所以他轉身離去,非常憂愁。
門徒聽到耶穌宣稱富人得救如此困難,不禁大驚失色。他們都是猶太人,而猶太人向來相信財富是神祝福的標誌。“倘若富人都不能得救,”他們推論道,“那我們這些餘下的人還有什麼指望呢?”約翰・洛克菲勒或許會與他們一拍即合,因為他曾說過,財富是“天降的賞賜,表明‘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
擁有財富不是讓人遠離天堂的原因,因為亞伯拉罕、大衛和所羅門都是富人。被財富迷住並信靠財富,才讓救恩對富人變得遙不可及。財富給人一種虛假的成就感和安全感;當人志得意滿時,他們覺得自己不需要神。
彼得在路加福音十八章28節的評論,暗示他對門徒身份有一種相當商業化的看法:“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太十九27)耶穌承諾,他們所有人(路加福音十八章29節的you是複數,表示“你們”)今生得祝福,來世得獎賞;但主又用另一個宣告來平衡他的話,就是自己即將受苦、受死。耶穌將要前往耶路撒冷被釘十字架,彼得怎能只想著他個人的益處呢?
對於那些想要基督信仰,卻又不願改變自己價值觀和生活方式的人,這個富有的少年官是個警告。耶穌沒有命令每個尋求救恩的罪人變賣一切周濟窮人,但他確實把定罪的手指指向了我們生命中每個不誠實的層面。
四意志堅定的乞丐(路十八35–43)
馬太告訴我們,耶穌離開耶利哥時遇到了兩個乞丐(太二十29–30),但路加說的是一個瞎子巴底買,在耶穌靠近耶利哥時向他呼求。有兩座耶利哥城,一座是被毀滅的舊城,一座是大希律重建的新城,兩座城相距約一英里遠。這兩個人中的一個更善言談,那時他坐在新城的入口處,所以馬太和路加的記載並不矛盾(請注意可十46)。
在那個時代,瞎眼是常見的疾病,無藥可救,盲人只有乞討。這兩個瞎子不是生來瞎眼,因為他們祈求“重獲”視力(路十八41;並請注意太二十34)。他們苦苦向主哀求,不顧前面遇到的攔阻:他們無法看到耶穌,群眾反對,主遲遲沒有回應。他們若不求得耶穌的憐憫,是不打算讓他走的。
他們稱呼主為“大衛的子孫”,那是彌賽亞的頭銜,這表明兩個猶太乞丐知道耶穌能使瞎子重見光明(賽三十五5;見路四18)。耶穌回應了他們的信心,醫治了他們。他們經歷了何等大的轉變!兩個乞丐從黑暗進入光明,從乞討變為跟隨耶穌,從哭號變為讚美主。他們加入了耶路撒冷朝聖者的行列,並且揚聲歌唱讚美主。
兩個瞎子與富有少年官之間的對比十分鮮明(路十八18–27)。乞丐很窮,卻變為富有;那個年輕人本來富有,卻在永恆裡變為貧窮。乞丐雖在各方面乏善可陳,卻公開承認自己的需要;而那個年輕人卻自欺欺人,吹噓自己的品格。年輕人不願相信耶穌,所以憂憂愁愁地離開了耶穌;兩個乞丐相信了耶穌,歡唱讚美詩跟從主。“(他)叫饑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路一53)
我們在本章中讀到的“不同類型的人”鼓勵我們:不管他人說什麼、做什麼,我們要將信心放在耶穌身上。寡婦沒有被法官冷漠的態度影響,稅吏也沒有被法利賽人偽善的態度打擊。儘管使徒們態度自私,父母仍將孩子們帶到耶穌面前;儘管周圍的人群呵斥瞎眼的乞丐住口、呆在原地,他們仍舊來找耶穌。而耶穌總是回應人的信心,獎賞那些相信的人。
針對那些自恃品格優異、足以拯救自己脫離罪的人,那位富有的少年官就是一個警告。他向我們表明,人可以離救恩這麼近,卻因為不信而失之交臂。約翰・班揚在《天路歷程》的結尾寫下警告:“這時我才知道,即使在天門,也有通到地獄的路,就像毀滅城一樣。”今天仍請留意這警告吧!
研習題第5章 從所見之人學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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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到了耶路撒冷!
當克裡斯托弗・哥倫布在1492年乘船西行時,他記載了兩本航海日誌,其中一本完全是虛假信息。他想讓船員相信,他們離陸地比事實上更近。很明顯,哥倫布感覺船員的士氣要比船長的正直品格重要得多。
當耶穌向耶路撒冷行進時,他告訴門徒將要發生什麼事,但門徒不明白主在說什麼(路十八31–34)。人群中有些人以為,主耶穌要去耶路撒冷將以色列人從羅馬的奴役下拯救出來,實現神的國。還有些人跟隨耶穌,只是想看他行下一個神跡。
在這一章裡,路加醫生從主耶穌的三重服侍展示了他到底是誰。
一尋找失喪罪人的救主(路十九1–10)
撒該這個名字的意思是“義人”,但這個稅吏頭目名不符實。當然,耶利哥的猶太宗教團體不可能認為他是義人,因為他不僅向同胞徵稅,還為不潔的外邦人工作!稅吏因超額徵收稅款而臭名昭著;徵收的錢越多,他們收入越多(路三12–13)。儘管撒該是猶太人眼中的叛徒,卻是主眼中寶貴的失喪罪人。
看看撒該那天經歷的轉變很有意思,那全是因為耶穌到了耶利哥。
男人變成孩子(路十九2–4)。在東方,男人跑步是不太常見的,特別是一個有錢的政府官員,然而撒該卻像個孩子似的,沿著街道跟在遊行隊伍後面跑。他甚至爬到樹上去!好奇心是大多數孩子的特徵,撒該那天就是受好奇心驅使。
約翰・加爾文寫道:“好奇心和單純是為信心做準備的。”情況常常如此,這句話也完全適用於撒該。為什麼擠得人山人海?他們跟隨的這個拿撒勒人耶穌是何方神聖?我可別錯過什麼!
耶穌說,“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路十八17)或許沒什麼比驕傲更能攔阻“成功”人士信靠耶穌了。
尋找的被尋見(路十九5)。撒該以為自己在尋找耶穌(路十九3),但其實是耶穌在尋找他(路十九10)!從本性上講,失喪的罪人不會尋找救主(羅三11)。當我們人類的第一對父母犯罪時,他們躲避神,神卻來尋找他們(創三1–10)。當耶穌在地上服侍時,他找到了失喪者;今天,聖靈仍在借著教會尋找失喪的罪人。
我們不知道神如何在撒該心裡動工,預備他與耶穌見面。以前是稅吏(路五27–39)的利未是否是撒該的朋友之一?是利未告訴撒該有關耶穌的事情嗎?他在為撒該禱告嗎?撒該是否厭倦了財富,開始渴望更好的事物?我們不能回答這些問題,但尋找罪人的救主總會找到想要洗心革面、尋求新生的罪人,為此我們深感欣喜。
小個子變成偉人(路十九7–8)。“身材矮小”,不能從眾人頭上看過去,那不是撒該的錯。他盡其所能克服自身的不利條件,把尊嚴拋到一邊,爬到樹上。從屬靈意義上講,我們所有人都“身材矮小”,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沒有人夠得上神的高標準;我們都“太渺小”而無法進入天堂。
可悲的是,很多失喪的罪人自認為“偉大”。他們用人的標準來衡量自己——金錢、地位、權柄和吹捧——這些都是“神看為可憎惡的”(路十六15)。他們自以為擁有一切,實際上是一無所有(啟三17)。
撒該信靠耶穌基督,成為真正的“亞伯拉罕的子孫”,意思就是信心之子(羅四12;加三7)。你也能變成那樣的偉人!
窮人變得富有(路十九9–10)。人們以為撒該是富人,實際上他只是個破產的罪人,需要神賜下的永生,那是世上最昂貴的禮物。這是四福音中唯一一例耶穌自請去到某人家裡,它闡釋了啟示錄三章20節。
撒該不是因為承諾做好事而得救的。他得救,是因著用信心回應基督向他所說的恩言。因著信靠救主,他保證償還曾虧負的人,這就顯明了信心的證據。得救的信心遠不只是虔誠的話語和感覺,它會產生與基督之間活潑的聯合,使生命得著改變(雅二14–26)。
根據摩西律法,賊若承認了他的罪行,必須退還他偷的東西,再加上五分之一,並要向神獻上贖愆祭(利六1–7)。他若偷了不能償還的東西,必須賠償四倍(出二十二1);他若被抓,人贓俱獲,得賠償雙倍(出二十二4)。撒該沒有對律法條文斤斤計較,他主動提出賠付最高金額,因為他的心被真正改變了。
神的兒女生來就是富有的,因為他在耶穌基督裡分享“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我們除了有神豐富的榮耀(腓四19)和智慧(羅十一33),還有神豐富的恩典和憐憫(弗一7,二4)。這些“測不透的豐富”,我們永遠不能完全領會或窮盡(弗三8)。
主人變成客人(路十九6)。耶穌自請去到撒該家,撒該喜樂地接待他。喜樂是路加福音的關鍵主題之一,這個詞在這卷書中以各種形式出現了不下20次。得救的經歷自然會在信徒心裡產生喜樂。
撒該成為自己家裡的客人,因為現在耶穌是他的主人。他準備好順服主,願意做需要的任何事,在人前樹立真實的見證。當然,人們批評耶穌到稅吏家裡去(路五27–32),但主不理會他們的話。這些批評者也需要被拯救,但沒有跡象表明他們信靠了耶穌。
當一天開始時,你根本不知道它會如何結束。對撒該而言,那一天以與神兒子的喜樂相交結束,因為撒該已經脫胎換骨,成為有新生命的新人。現在,耶穌仍在尋找失喪的罪人,渴望拯救他們。耶穌找到你了嗎?
二獎賞忠心僕人的主人(路十九11–27)
對猶太人來說,逾越節總是歡欣鼓舞的時節,因為它使猶太人回想起他們被拯救脫離埃及的奴役。但由於猶太人被羅馬奴役,這一年一度的慶祝反而加劇了他們的痛苦,使猶太人更加渴望救贖主。當然,有些像奮銳黨人那樣的顛覆性組織利用突擊策略反抗羅馬人,而像希律黨人這樣的政客,則選擇了與羅馬妥協。然而,大多數猶太人拒絕這些方式,他們盼望神成就舊約的預言,差來所應許的王。
耶穌知道人群中有很多人希望看到自己建立神的國,所以他講了這個比喻,來澄清事實。聽耶穌講比喻的很多人無疑會將這則比喻與多年前猶太歷史上發生的一件事聯繫起來。主前4年大希律死時,將猶大地留給兒子亞基老,但亞基老必須要到羅馬接受任命。猶太人不想讓亞基老做他們的王,於是派了五十個人到奧古斯都・凱撒面前申訴。凱撒雖然批准了亞基老的繼承權,卻沒有授予他“王”的頭銜。
耶穌解釋說,神的國要等到將來某個時候才會降臨,而神的僕人必須忠心做好神所分配的工作。在這個比喻裡,你會看到僕人的三種不同回應。
(1)忠心順服(路十九16–19、24)。每個僕人都收到了一筆錢,相當於一個勞工三個月的工資,所以你可以估算出它今天的購買力。作生意指的是“讓錢運作起來”。他們可以將錢交給投資者賺取利息,或者買賣貨物獲取利潤。重要的是,他們給主人的回報要高於主人當初所給的錢。採取什麼方式由他們決定,只要是合法買賣、有利可圖就行。
十個僕人中只記載了三個人的彙報,前兩個僕人證明是極為成功的。第一個僕人帶來他賺的十錠銀子,第二個帶來五錠銀子,主人對他倆都按功行賞。儘管主人沒有承諾給他們獎賞,甚至不能保證自己會回來,更不能確保得國,這些人仍然忠心履行任務。
才幹的比喻(太二十五14–30)與十錠銀子的比喻類似,但我們不能混淆它們各自的教導。在十錠銀子的比喻裡,十個僕人每人得到的金額相同,但獎賞不同。在按才受託的比喻裡,僕人所得的銀錢數量不同,但得到的獎賞相同,都是主的認可和喜樂(太二十五21)。
才幹的比喻教導我們,當神給我們機會服侍時,要忠心使用神給我們的各樣恩賜。有些人能力出眾,所以神給他們更大的機會。重要的不是你有多少能力,而是你將自己的所有用在主身上時有多忠心。有些人擁有的能力少得可憐,但如果忠心,也會跟那些大有恩賜的教會領袖得到同樣的獎賞。
在十錠銀子的比喻中,每個僕人都有同樣多的存款,這很可能代表福音信息(帖前二4;提前一11,六20)。我們的恩賜和能力各異,但任務相同:分享神的道,使它多結果實、遍滿世界(帖前一8;帖後三1)。五旬節只有120名信徒聚集(徒一15),但那天結束前,又增加了三千名(徒二41)。很快,又有五千人信主(徒四4)。最後,猶太領袖控告門徒將福音“充滿了耶路撒冷”(徒五28)!
在作見證這件事上,所有信徒都是從同一起跑線起跑,所以獎賞乃是根據每個人的忠心程度和成就大小。忠心的僕人得以擢升為不同城市的長官。忠心工作的回報常常是——更多工作!然而,受託管理這麼多城市是何等的讚賞啊!今天我們如何侍奉神,將決定主到地上建立他的國時我們所得的獎賞和侍奉。現在的忠心是為將來那時蒙福的侍奉做準備。
(2)不忠心順服(路十九20–23)。十個人中至少有一個不順服主人,結果失去了主人給他的那錠銀子。基督徒生活的一個基本原則是,浪費機會就意味著失去獎賞,或許還會失去服侍的特權。若不按照神的指示使用他給的恩賜,我們還有什麼必要留著這些恩賜?別人可以更好地使用這些恩賜來榮耀神(見太十三12;路八18)。
“情況總是如此,”司布真寫道,“仁慈而忠心的人得到更多恩典,有更多用處,而不忠心的人不斷沉淪,每況愈下。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在宗教中沒有‘原地不動’這回事。”
這個僕人不忠心,因為他向著主的心不對。他認為主人是個嚴厲的人,要求高、不公正。這個僕人不愛主人;事實上,他懼怕主人,擔心惹他不高興。他唯恐那錠銀子丟失,觸怒主人,於是將銀子看守得牢牢的,這樣主人回來問起他至少還有東西可以應付交差。
基督徒若是被奴性的恐懼,而不是被愛神的信心所推動,那是極其可悲的。每個基督徒心中應當存有適當的“對神的敬畏”,那是一個愛父母的孩子所具備的那種尊敬,而不是一個被嚇壞的奴隸所持的那種懼怕。“使靈魂扭曲和變形的,莫過於人持有低劣、錯誤的神觀。”陶恕寫道。我們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這是多麼重要(弗六6)。
(3)公然叛逆(路十九14–27)。故事的開頭和結尾提到“本國的人”和“仇敵”,這是故事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那天人群中的大多數人都屬這個範疇。耶穌快要到達耶路撒冷,幾天後,他將會聽到一群烏合之眾高喊,“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約十九15)換句話說,“我們不要這個人統治我們!”
神恩待以色列人,又給了這個民族將近四十年的恩典才使審判臨到(路十九41–44)。但我們必須當心,這個警告是針對所有拒絕耶穌基督的人——不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因為在此期間,就是耶穌在天上還沒有再來這段時間,他仍在呼召各地的人悔改歸向他。
忠心的僕人順服,因為他們相信主人,想要取悅他。不忠心的僕人不順服,因為他懼怕主人。然而這些國民叛逆,因為他們恨他們的王(路十九14)。耶穌引用詩篇六十九篇4節,告訴門徒“他們無故地恨我”(約十五25)。
今天,我們活在路加福音十九章14節和15節之間的這一階段,我們的主人離開了,但按著他的應許,他還會回來。主給我們任務要我們完成,在他回來之前我們應當忠心。當王回來時,他會對我們說什麼?他的話意味著獎賞、責備,還是懲罰?“所求于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四2)
三帶來和平的君王(路十九28–48)
根據傳統的教會曆法,主最後一周服侍期間發生的事大致如下:
- 禮拜天——榮入聖城
- 禮拜一——潔淨聖殿
- 禮拜二——與猶太首領辯論
- 禮拜三——一天休息
- 禮拜四——預備逾越節
- 禮拜五——受審、被釘十字架
- 禮拜六——躺在墳墓裡
- 禮拜天——從死裡復活
要記住,猶太人的一天是從日落到日落,所以我們的禮拜四晚上應當是他們的禮拜五,逾越節那一天。
預備(路十九28–36)。驢駒的主人是主的門徒,他為主預備好了一切。這個計劃是秘密進行的,因為猶太首領已經傳出話來:無論是誰,只要公開承認基督,就會被逐出會堂(約九22)。猶太首領密謀要殺害耶穌,因此保護驢駒的主人顯得尤其重要(約七1、19、25,八37,十一47–57)。
我們認為驢是低賤的動物,但對猶太人來說,它卻是適合君王身份的坐騎(王上一33、44)。耶穌騎著驢駒(路十九35),母驢走在一旁。驢駒從沒被人騎過,卻順服耶穌,這表明主對被造之物的主權。把衣服鋪在牲口身上和地下,揮舞樹枝,鋪樹枝在地上,這些都是猶太人迎接君王的傳統。
慶祝(路十九37–40)。這是耶穌唯一一次允許為自己的緣故公開遊行,他這樣做至少有兩個原因。首先,耶穌是在成就預言,以以色列王的身份出現(亞九9)。我們沒法判斷群眾對此到底明白多少,儘管他們回應時引用了彌賽亞詩篇來讚美神(詩一一八25–26)。毫無疑問,很多逾越節的朝聖者認為耶穌那時要除掉羅馬侵略者,建立榮耀的國度。
這次遊行的第二個原因,是迫使猶太宗教領袖採取行動。他們曾希望在逾越節之後逮捕耶穌(太二十六3–5),但神已經命定他的兒子必須在逾越節作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被殺(約一29;也見林前五7)。此前各種嘗試逮捕耶穌的企圖都失敗了,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約七30,八20;也見約十三1,十七1)。領袖們看到這樣大規模的公開慶祝,知道他們不得不動手了,而猶大的樂意合作為他們解決了難題(太二十六14–16)。
慶祝的主題是和平。路加醫生以天使的宣告——“地上平安”(路二14)開篇,但現在的主題是“天上的平安”。因為這位王被拒絕,地上不會再有平安。相反,神的國和邪惡的國之間將有持續的苦戰(路十二49–53)。地上雖沒有平安,但感謝主,因著他在十字架上的作為,天上有了神的平安(羅五1;西一20)。今天的呼籲是,“與神和好”吧(林後五17–21)!
哀哭(路十九41–44)。群眾歡呼雀躍的時候,耶穌卻失聲痛哭!這是耶穌第二次公開哭泣。第一次是在拉撒路墓前(約十一35),他默默落淚;可這裡耶穌大聲哀哭,好像為死去的人哀哭一樣。在這點上,耶穌好像先知耶利米,為耶路撒冷即將被毀痛痛哭泣(耶九1以下;也見哀)。約拿望著尼尼微,巴望它滅亡(拿四);耶穌望著耶路撒冷,卻因它自尋毀滅而哭泣。
不論耶穌朝哪裡看,他哭泣都是有原因的。朝後看,耶穌看到這個民族浪費掉機會,不知道“神眷顧你的時候”。向內看,耶穌看到人心中屬靈的無知和盲目。他們本該知道耶穌是誰,因為神已將他的話語賜給他們,並差派他的使者預備道路。
當耶穌向周圍看,他看到宗教活動收效甚微。聖殿淪為賊窩,宗教領袖伺機殺害他。聖城裡到處是慶祝節日的朝聖者,但人們心裡卻因罪惡和生活的重擔而飽受重壓。
當耶穌向前看,他看到可怕的審判將臨到這個民族、這座城和聖殿,因而哭泣。主後70年,羅馬人將要來到耶路撒冷,在圍城143天后,殺害六十萬猶太人,擄走數千人,然後燒毀聖殿和聖城。這一切為什麼會發生?因為人們不知道神曾“眷顧”他們!“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一11)“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路十九14)。
譴責(路十九45–48)。那晚,耶穌在伯大尼住宿(太二十一17),第二天一早進入耶路撒冷。就是在那時,他斥責無花果樹(可十一12–14),第二次潔淨聖殿。(第一次潔淨聖殿見約翰福音二章13至22節。)
外邦人院是聖殿裡外邦人唯一可去的地方。猶太人可以在那裡向“異教”鄰舍作見證,向他們傳講獨一永活的真神。但是,那個地方非但沒被用來傳福音,反倒成為“宗教市場”,供別處來的猶太人兌換銀錢、購買規定的祭物。祭司們經營這項生意,獲利頗豐。
祭司沒有為人民禱告,反倒魚肉百姓!聖殿不再是“禱告的殿”(賽五十六7),卻變成了“賊窩”(耶七11)。坎貝爾・摩根(Campbell Morgan)提醒我們,“賊窩”是竊賊幹了罪惡勾當之後逃去躲藏的地方。宗教領袖用聖殿的服侍來掩蓋他們的罪行(見賽一1–20)。然而,在痛斥他們之前我們不妨捫心自問:我們去教會參加崇拜,是否只是為了給人留下敬虔的好印象呢?
耶穌留在聖殿裡,使它成為需要幫助之人聚集的地方。他治好了有病和飽受痛苦的人,教導人神的話語。假冒為善的宗教領袖試圖除掉他,但主的時候還沒有到,他們無法動他。在隨後的日子裡,他們與耶穌辯論,試圖抓住他話語裡的把柄(路二十),然而他們失敗了。當耶穌的時候來到,他會向他們屈服,而他們要把他釘在十字架上。
義無反顧的神子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最終來到了耶路撒冷。在他服侍的最後一周期間,耶穌將英勇面對仇敵,勇敢走向十字架,為世人的罪孽而死。
耶穌仍在呼召我們剛強壯膽!
研習題第6章 終於到了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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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與應答
耶穌早就告訴十二門徒,到達聖城耶路撒冷時將會遇到衝突與苦難。“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路九22)耶穌對將要臨到的事心中有數、毫無懼怕。
在這一章裡,你會碰到三類宗教領袖(路二十1),見證他們與耶穌的衝突。他們挑戰耶穌,因為主曾潔淨聖殿,稱他們是“賊”。他們試圖在耶穌的話語上抓住把柄,這樣就可以捏造出控告他的證據,將他作為國家公敵逮捕。
但他們提出這些問題不僅僅是詭計,還有別的意義。路加福音九章22節(以及路二十17)翻譯為“棄絕”的那個詞指的是“調查後棄絕”。在逾越節第十天到第十四天期間,猶太人必須仔細檢查逾越節的羔羊,確保它們沒有任何瑕疵(出十二1–6)。耶穌基督,神的羔羊(約一29),在最後一周裡被敵人仔細察看、試驗。但是儘管他們看了,學習了,還是棄絕了基督。
不過,耶穌也在檢驗他們!因為當他們向耶穌提問時,耶穌也反問他們,而他們的回答暴露了內心的無知、仇恨及不信。
主的問題集中在四個不同的人身上。
一關於施洗約翰的問題(路二十1–19)
潔淨聖殿是一樁戲劇性的事件,既吸引了眾人的注意,又惹起了宗教體制(內人士)的憤怒。耶穌每天把聖殿當作自己的服侍基地,這使猶太公會的成員更加憤慨,因此他們決定去審問他。“你仗著什麼權柄做這些事?”他們問,“如果你確實有權柄,那權柄是誰給你的?”
權柄對任何社會、政治或宗教組織的成功都很重要;沒有權柄,就會出現混亂。大祭司宣稱他們的權柄是來自摩西,因為律法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在至聖所服侍。文士是研究律法的,他們宣稱自己的權柄來自學習解經時師從的拉比們。以色列的長老是家族和宗族的領袖,通常是因閱歷豐富和智慧出眾而被選拔出來。所有這些人都對自己的權柄胸有成竹,敢於當面對抗耶穌。
他們想把主推到一種兩難境地:不管耶穌怎麼回答,都會有麻煩。如果耶穌說自己沒有任何權柄,他就會因侵犯聖殿、像先知那樣行事而觸犯猶太人。如果耶穌說自己的權柄是從神來的,就會跟羅馬人起衝突,羅馬人一直在警惕可能會出現的彌賽亞,特別是逾越節期間(見徒五34–39,二十一37–39)。
請注意主是如何智慧應對,化險為夷,使敵人全部陷於被動的。首先,耶穌問了一個問題(路二十3–8);然後耶穌講了一個比喻(路二十9–16);最後耶穌引用了一則預言(路二十17–18)。在每種應對方式裡,耶穌都揭露了以色列民族的罪。
他們先前的拒絕(路二十3–8)。耶穌讓他們回顧施洗約翰的原因有兩個。第一,約翰曾指著耶穌,把他介紹給以色列民族(約一15–34),所以他們拒絕約翰就是拒絕主耶穌基督。第二,如果我們不順服已知的真理,神就不會向我們啟示新的真理,這是一條屬靈原則(見約七14–17)。他們既已拒絕順服約翰的信息,還有什麼必要回答他們的問題?
現在,輪到宗教領袖陷入兩難境地!不管給出何種回答,他們都會碰到麻煩,所以他們決定“裝啞巴”,根本不作回答。他們提問時詭詐,逃避回答時又裝假。即使耶穌給了他們一個答案,他們的心也沒有預備好接受。他們若不順服施洗約翰所傳的神的信息(路七24–30),也不會順從神的兒子所傳的信息。這就是耶穌講這個比喻的主題。
他們現在的反抗(路二十9–16)。這些人熟悉舊約,聽得出耶穌是在講以色列這座“葡萄園”(詩八十8以下;賽五1–7)。父神豐豐富富地祝福了這個民族,賜給猶太人富饒豐美的土地。神所要的,只是他們順服神的律例,獻上他配得的“屬靈收成”。
然而,這個民族非但沒有為所得的祝福感恩,喜樂地獻上神所應得的,反而繼續搶奪神,拒絕神差來的使者(見尼九26;耶七25–26,二十五4)。神是恒久忍耐的,他派來一位又一位僕人,然而他們拒絕聽從(太二十三29–39)。最後,神派來了他的愛子(路三22),他們卻把他殺了。在這個故事裡,耶穌宣告了自己的死亡。
根據猶太律法,任何人都可以申領無主的財產。佃戶可以下結論說主人死了,否則他早就自己來了。如果他們殺掉兒子,就可以霸佔這座葡萄園。宗教領袖站在耶穌面前時就是這麼想的(見約十一47–54)!
他們將來的毀滅(路二十17–18)。耶穌定睛看著他們,引用了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2節。官長們知道這是一首彌賽亞詩篇,當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時,他們曾聽到群眾高喊這篇詩(比較路十九38與詩一一八26)。耶穌將這節經文用在自己身上,清楚宣告自己就是彌賽亞。當然,“匠人”就是猶太的宗教領袖(徒四11)。
在舊約中,“石頭”是人們熟悉的神的象徵,也是神所應許的彌賽亞的象徵(見創四十九24;出十七6,三十三22;申三十二4、15、30–31;賽八14,二十八16;林前十4)。因為猶太人不信,他們就絆倒在耶穌這塊石頭上,要接受審判。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卻以耶穌為基石和教會的房角石(林前三11;弗二20)。
但耶穌也提到但以理書二章34至35節和44至45節,那裡彌賽亞被比作“打碎一切的石頭”,將所有擋路者全部打得粉碎。耶穌是在警告猶太公會,如果他們定了耶穌的罪,只會給自己帶來毀滅。同樣的原則今天也適用,不信的人要留心自己聽到的警告。
當官長們拒絕施洗約翰,他們就得罪了差他來的父。當他們在十字架上釘死耶穌,他們又得罪了子。耶穌告訴他們,他們得罪聖子仍可得赦免,但若干犯聖靈,這罪永不得赦免(太十二24–37)。為什麼?因為這是神對這個民族所作的最後的見證。這就是所謂的“不可饒恕的罪”,猶太領袖最終拒絕聖靈借使徒所作的見證時,就犯了這樣的罪。他們拒絕的證據就是用石頭打死司提反(徒七51–60)。後來福音從猶太人傳出去,傳到撒瑪利亞人那裡(徒八),又傳給外邦人(徒十)。
在這則比喻裡,耶穌闡明了罪的險惡本質:我們犯罪越多,事態就越嚴重。園戶剛開始只是打了幾個僕人,傷了其餘的僕人,但最後他們竟淪為謀殺犯!猶太領袖允許施洗約翰被殺,又懇求將耶穌釘十字架,到最後他們竟然用石頭打死司提反。他們得罪了父、子和聖靈,而那是神向他們所作的最後的見證。
拒絕神的信息和他派來的使者,這是件嚴肅的事情(見約十二35–43;來二1–4)。
二關於凱撒的問題(路二十20–26)
耶穌知道這些質問自己的人是些奸細,是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派來的(可十二13),但他仍耐心地傾聽並回答。這兩幫人常常互相攻擊,但現在他們有了共同的敵人,就聯合起來。他們希望借討論稅收和羅馬政府的權柄,挑撥耶穌觸怒猶太人(“交人頭稅!”)或羅馬人(“不要交人頭稅!”)。但耶穌將這一討論帶到更高的層面,迫使奸細思考神的國與人的國之間的關係。
政府的權柄是神設立的,應當受到尊重(箴八15;但二21、37–38;羅十三;彼前二11–17)。是的,我們是天上的國民(腓三20),在地上我們是客旅、是寄居的,但這不意味著我們可以忽略在地上的責任。政府對建立一個安全有序的社會必不可少,因為人是罪人,必須處於管理之下。
耶穌不是暗示我們要把對神忠誠與對政府忠誠分割開來。因為“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十三1),我們若為神的緣故順服權柄就是好公民。當順服神與順服人發生衝突時,我們要將神放在首位(徒四19–20,五29),但我們必須以可敬、仁愛的方式這樣做。即使我們做不到尊重在位的人,我們也必須尊重那個職位。耶利米給流亡巴比倫的猶太人的忠告是“要為那城求平安”(耶二十九4–7),對今天地上的“客旅和寄居者”而言,這也是個好建議。
凱撒的像和名字刻在錢幣上,所以從根本上講,那是他的貨幣。繳納人頭稅指的是將屬凱撒的歸給他。神的形象印在我們身上;因此,神有權按神國公民的要求來掌管我們的生活。我們應當努力成為這樣的好公民:使神得著榮耀,並且使未信之人被福音吸引,渴望成為基督徒(彼前二9–12,三8–17)。
不幸的是,有些基督徒有種錯誤的想法,認為自己作為公民,越是為人憎惡,就越可以討神的喜悅,為基督作見證。我們絕不可違背良心,卻要努力成為締造和平的人,而不是製造麻煩的人。但以理就是我們效法的好榜樣(但一)。
三關於摩西的問題(路二十27–40)
排在下一個的是撒都該人。基於猶太律法的“叔娶寡嫂制”(創三十八;申二十五5–10),他們問了一個假設的問題。Levirate(叔娶寡嫂)這個詞來自拉丁文levir,指的是“丈夫的兄弟”。撒都該人只接受摩西五經的權威,他們也不相信天使、靈界和復活的事(徒二十三8)。他們聲稱摩西沒有寫到這些教義。以色列的祭司階層由撒都該人組成,這解釋了為什麼祭司們反對使徒宣講復活(徒四1–2),為什麼他們想殺掉拉撒路,因為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了(約十二10–11)。
耶穌指出對方錯了,他們的假設限制了神的能力,否認了神的話語。復活不是重建,復活是神奇妙地賜給我們一個新身體,來存續舊有的身體,但我們的身份並未改變。保羅將我們現在的身體比作種下的種子,將來復活的身體就是榮耀的花朵和果實(林前十五35–50)。主復活的身體和死前一樣,可又是不同的!主的朋友認出了主,還觸摸主;主可以吃東西,也可以穿門而過,改變相貌,突然消失。
將來我們與神在一起的生活,不僅是在“更高層面”上延續當前的生活。我們仍會保持各自的身份,彼此認識,但那時再沒有死亡——因此,不需要結婚和生育。基督徒不會成為天使。在天上,我們享有耶穌的形象,比天使地位高得多(約壹三2)。天使在聖經中以男人的形象出現,但他們是靈體,沒有性別。就這一點而言,我們會像他們;天上沒有婚姻或生育。
神難道沒有足夠的能力使死人復活,並賜給他們與新環境相適應的新身體嗎?如果神在創造時給予各樣活物的身體可以各不相同,為什麼神不能在復活時賜予人新的身體呢(林前十五35–44)?撒都該人試圖顯得“理性”,卻恰恰否認了神的能力!
但是耶穌越過邏輯,向他們指出神的話語,特別是出埃及記三章發生在摩西身上的事。那裡神將自己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認同,並確認這三位先祖確實活著。但如果他們那時仍然活著,“就不在肉身之中”,因為他們已經死了(雅二26)。那就必定有一個真實的靈性世界,不然摩西不會寫這些話。(順便說一下,摩西也確認了天使的存在,創十九1、15,二十八12,三十二1)。
然而耶穌說,出埃及記三章6節及15至16節教導的不僅是死後生活的真理,還有復活的真實狀況。主是怎麼說的?他沒有直接陳述,而是推論。神是全人的神——靈、魂、體(帖前五23),因為神創造了全人。神不會單“拯救我們的靈魂”,卻忽視其餘的部分。神關心全人,這是神創造行為的本質。因此,神不會使我們永遠有靈魂卻無身體,他會賜給我們榮耀的身體,好配得上我們屬天的完全。
另一因素是神與以色列幾位先祖有立約的關係。神應許要將地上的祝福賜給他們和他們的後裔,如果神的子民只能永遠以沒有身體的靈魂生活,神就無法成就這些應許。會有一個榮耀的新天新地,而神的子民卻沒有榮耀的身體,這可能嗎?
耶穌只用了摩西所寫的一句話,就確認了撒都該人所否認的事:天使的存在、死後生活的真實、未來復活的盼望!當然,耶穌也可以使用其他有關將來復活的經文,但他這樣回應對手是以彼之矛攻彼之盾(見伯十四14,十九25–27;詩十六9–10,十七15;賽二十六19;結三十七;但十二2)。
四關於大衛的問題(路二十41–44)
法利賽人還聚集在耶穌身邊時,他問了最後一個問題:“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太二十二41–42)這對每個世代的每個人都是關鍵問題,因為我們的救恩和永恆的命運取決於我們對耶穌身份的看法(約壹二21–25,四1–6,五1)。
當然,他們知道自己應該回答“大衛之子”。這是基於撒母耳記下七章13至14節、以賽亞書十一章1節,以及耶利米書二十三章5節。神命定彌賽亞將出自大衛家,出生在大衛之城伯利恒(彌五2)。猶太人認為耶穌是拿撒勒人而非伯利恒人,這表明他們沒有真正查考耶穌降生有關的事實(約七40–53)。
耶穌也讓他們去讀詩篇一百一十篇,那是新約中被引用最多的詩篇。當時的猶太宗教領袖認為詩篇一百一十篇是預言性詩篇,他們說大衛是在講彌賽亞。但如果彌賽亞是大衛的主,他怎麼可能又是大衛的子孫呢?這個謎要他們去解開!
唯一的解釋是,彌賽亞必須既是神,又是人。作為永恆的神,彌賽亞是大衛的主;但作為人,他是大衛的子孫(羅一3,九4–5;徒二32–36,十三22–23)。
在棕枝主日,大批群眾歡呼耶穌是大衛的子孫,主沒有責備他們(太二十一9;可十一10)。耶穌將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用在自己身上,宣稱自己就是神應許給以色列的彌賽亞,是神的兒子。
那為什麼法利賽人不信耶穌呢?因為他們心意已決,心地剛硬,眼目昏昧(約十二37–50)。他們既沒有勇氣承認事實,又迫害那些真正認信耶穌基督的人。主的問題使敵人啞口無言(太二十二46),結束了他們的當眾挑釁,但他們卻不願認輸。
文士和法利賽人偽善又不誠實,與他們相處非常危險,所以耶穌警告人要提防他們(路二十45–47;見太二十三)。人看的是外表,但神看的是內心(撒上十六7;來四12)。
這些宗教領袖不渴慕個人的聖潔,只想得到公眾的認可。因此,他們好穿長衣,期待特別的頭銜和問候,在公眾集會中尋求高位。
這裡有個雙重悲劇。首先,他們故意的假冒為善只是掩飾,使其得以愚弄並剝削他人。在所有騙錢的非法勾當中,宗教詐騙是最惡劣的。宗教領袖將神的殿變成賊窩,將宗教虔誠變成表演。普通大眾以為他們的領袖是虔誠人,實際上那些領袖是在玷污並毀滅靈魂(太二十三13–36)。
第二個悲劇是他們拒絕了自己的彌賽亞,還極力贊成釘死他。他們因為不願承認自己的罪,認耶穌基督為主,而將整個以色列民族帶向毀滅。記住,這些人都是聖經“專家”,但他們卻沒有將聖經真理運用到自己的生活中。他們的宗教只關乎遵守外在的規條,而不涉及內在的改變。
根據馬太的記載(太二十三37–39),這裡耶穌再次為以色列的盲目不信、不肯甘心情願信靠主而發出哀歎。
同樣的悲劇今天還在上演。這就是為什麼聖靈警告,“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來三7–8)。
“我多次願意⋯⋯只是你們不願意”(太二十三37)。
研習題第7章 提問與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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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將來的問題
現在該門徒提問了!
這都是始於來聖殿向神奉獻的一位窮寡婦(路二十一1–4)。與富人的豐厚禮物相比,她的兩個銅錢顯得微不足道,但耶穌說,她給的比眾人加起來的還多。“寡婦的兩個小錢”不是代表我們最低限度能獻給神的,而是最大限度能獻上的——我們的所有。當我們唱“拿走我的金銀,分文也不留下”時,我們就是在向神宣稱,我們所有的一切都屬他。
對於我們的奉獻,神看的不僅是數量,也看比例。人看的是給出去的,但神看的是剩下的,他就是按那一點來衡量我們的禮物和心靈狀態。丘吉爾說,“我們謀生要靠所得之物,但生活卻要靠所舍之物。”這一點他可能是從耶穌(路六38)或保羅那裡(林後八1–15)學到的。
聖殿是座華麗的建築,一個窮寡婦永遠也奉獻不起那裡面昂貴的裝飾物,門徒在耶穌面前也提到這點,但主不以為意。耶穌告訴他們,有一天這座宏偉的猶太聖殿將被摧毀(路二十一5–6)。耶穌早就宣佈耶路撒冷城也會被毀滅(路十九41–44),但現在他強調的是聖殿被毀。
耶穌離開聖殿,上了橄欖山,在那裡彼得、雅各和約翰問了他三個問題:(1)聖殿將在何時被毀?(2)耶穌再來的徵兆是什麼?(3)世代的末了有何預兆?(見可十三3–4;太二十四3)門徒以為這三件事會同時發生,但耶穌的解釋完全不同。實際上,聖殿會先被毀,很長一段時間之後,耶穌才會回到地上,建立他的國(見路十九1–27)。
主的回答包括我們所說的“橄欖山講道”,那是耶穌講過的最偉大的預言講道。這篇講道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至二十四章和馬可福音十三章裡記載得更詳細,你可以對比一下這三處經文。路加寫作時腦中想的是外邦人讀者,所以他省略了講道中強烈的猶太元素,而保留了那些基本真理,那些都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和應用的。
請記住,有關猶太民族未來的信息是向所有猶太人發出的,並且是由猶太人發出的。儘管這個信息今天可以應用於神的子民,但它的重點仍是耶路撒冷、猶太人和聖殿。主不是在討論他為教會再來的事,因為那隨時都可能發生,在那之前不需要任何徵兆(林前十五51–58;帖前四13–18)。“猶太人是要神跡”(林前一22),教會盼望的是救主(腓三20–21)。
而這篇講道主要集中在神計劃中的“大災難”時期,那時神會將忿怒傾倒在地上的列國中。很多聖經學者相信,大災難始於主在空中顯現及教會被提之後(帖前四13–五11)。而它的高潮是耶穌基督重回地上,那時他會打敗仇敵,建立他的國(啟十九1–二十6)。
讓我們從整體上看看這篇講道的進展,下面是建議大綱:
大災難前半期(太二十四4–14;可十三5–13;路二十一8–19)
大災難中期(太二十四15–28;可十三14–18;注意但九24–27)
大災難後半期(太二十四19–31;可十三19–27;路二十一25–27)
結尾的勸誡(太二十四32–二十五46;可十三28–37;路二十一28–36)
通過討論與以色列未來有關的四個主題,耶穌回答了門徒的問題。
一對這個世代的描述(路二十一8–19)
耶穌陳述的特徵在教會的每個世代都可以看到,因為從一開始,就有假冒的彌賽亞、全國及全球性的動亂和宗教迫害。但是當耶穌再來的日期臨近時,這些事會加增並愈演愈烈。英國詩人和教育家托馬斯・坎貝爾(Thomas Campbell)說“未來之事早有先兆”,他說得對。
會有宗教迷惑(路二十一8),連神的選民也有被騙的危險。撒但是假冒者,一直欺騙人的心靈,蒙蔽人的眼目,使人走偏(林後四1–6,十一1–4、13–15)。以色列人常常被假先知引誘犯罪,而教會裡也混進了很多假教師(彼後二)。
大多數人自然會關注未來,特別是發生威脅性的世界大事時;因此,宗教騙子可以趁機魚肉百姓,撈個盆滿缽滿。每個世代都有人不是聲稱自己是基督,就是宣稱自己知道基督何時再來。儘管耶穌說得很清楚,沒有人知道他何時再來(太二十四36–44),這些假先知還是常常“使用”聖經來“證明”他們預測的準確性。
“不要受迷惑!”是主的勸誡,我們必須牢記在心。在這個充滿欺詐的世界上,想要保持平衡,唯一可靠的辦法就是熟悉聖經,遵行神的吩咐(彼後三17–18)。過於迷戀聖經預言,以致開始忽略基督徒生活的實際事務,這是愚蠢且有害的。保持平衡的人有福了!
也會有全球性的災難(路二十一9–11)。我有個朋友在收集記錄最近幾年發生的地震。另一個研究預言的學者有張清單,列出了所有的戰爭和未遂的侵略事件。可兩人都忽略了這一事實,即耶穌說的戰爭、地震、瘟疫和饑荒本身不是他即將降臨的徵兆。在世界歷史上,這些事一直都沒有停止過。
不過,在大災難前半期,這些事會大大增加並愈演愈烈。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至14節列得非常詳細,與啟示錄六章比較,你就會看到兩者的相似之處:
| 事件 | 馬太福音 | 啟示錄 |
|---|---|---|
| 假基督 | 二十四4–5 | 六1–2 |
| 戰爭 | 二十四6 | 六3–4 |
| 饑荒 | 二十四7a | 六5–6 |
| 死亡 | 二十四7b–8 | 六7–8 |
| 殉道 | 二十四9 | 六9–11 |
| 全球性的混亂 | 二十四10–13 | 六12–17 |
事實上,啟示錄六章至十九章的大部分內容詳細地描述了大災難時期,它遵循了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的大綱:(1)大災難前半期,六章至九章;(2)大災難中期,十章至十四章;(3)大災難後半期,十五章至十九章。
主對神子民的忠告是:“不要驚惶!”這些事一定會發生,人要阻止猶如螳臂當車。這不是說神的子民應當屈從於盲目的命運;相反,它意味著這些事都要降服于慈愛天父的計劃,他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弗一11)。
最後,將會有宗教迫害,有官方的(路二十一12–15)也有個人的(路二十一16–19)。當然,自從該隱殺害亞伯之後,就有了宗教迫害(太二十三34–36;見徒四1以下,五17以下,六9以下,八1以下)。耶穌應許說他的子民會受苦(約十五18–十六4、32–33),這一應許今天仍然有效(提後三12)。但末世的逼迫會變本加厲,很多人要為基督殉道。
請注意耶穌給所有受逼迫之人的鼓勵。首先,我們要記住:當我們受逼迫時,是為主的緣故受苦(路二十一12),這是至高的榮譽(徒五41)。人怎麼議論我們的名不要緊,重要的是基督的名得著榮耀。
第二,受苦的時刻提供了見證的機會(路二十一13–15)。當使徒被捕帶到公會面前時,他們很好地利用了作見證的機會(徒四–五)。數世紀以來,基督的僕人和殉道者效法了他們的榜樣。英文單詞martyr來自希臘詞martus,指的是“見證”(見彼前三13–17)。
因著官方的逼迫,神的見證人將站在重要人物面前,但那時他們不必恐慌,因為神會賜給他們當說的話。這一應許可不是懶惰的傳道人或主日學教師不學習的藉口!相反,這是神給忠心見證人的確據,神總是在他們需要的時候賜給他們當講的話。
聖徒不僅要忍受官方的逼迫,還會遭到家人和朋友的反對。親戚甚至會跟隨猶大的腳蹤,出賣身為基督徒的親人,使其受害。大災難期間,仇恨、逮捕和死亡將成為諸多神兒女的命運。
然而他們不必絕望,因為神在掌權。倘若沒有神主權的旨意,他們連一根頭髮也不會掉下(太十28–31)。知道這一點,他們就能夠常存忍耐,以信心和勇氣面對挑戰。
儘管今天很多基督徒享受著自由,沒有受到政府迫害、家人敵對,但也有人為基督信仰而受苦,主這裡的話正是對他們的鼓勵。我的一個朋友在東歐服侍,有個波蘭的信徒對他說:“我們在為你們這些西方世界的基督徒禱告,因為你們的信仰得來全不費工夫。主必須幫助你們不要妥協。”
記住,耶穌這裡描述的事情不是他快要再來的徵兆,因為這些事已經延續了好多個世紀。不過,隨著主的再來不斷逼近,這些事會倍增並愈演愈烈。不管我們對主再來持何種意見,我們都要留意主的三個忠告:“不要受迷惑!不要驚惶!不要憂慮!”
二聖殿被毀(路二十一20–24)
這一段是路加福音所特有的;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裡都沒有平行敘述,儘管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6至21節和馬可福音十三章14至17節有類似的語言。不過,很清楚,馬太和馬可指的都是大災難中期發生的事,那時“那行毀壞可憎的”將在猶太聖殿中被立,敵基督(世界的王)開始迫害以色列人(但九24–27;啟十三)。耶穌警告人們要逃跑,躲進藏身之處,因為“大災難”即將臨到。
路加這裡描述的不是指發生在大災難期間的一件遙遠的事,而是指主後70年,就是四十年後,提多和羅馬軍隊要毀滅耶路撒冷(見路十九41–44)。這件可怕的事在很多方面都是一次“彩排”:大災難後半期,撒但將把怒氣傾泄在以色列人和信耶穌的外邦人身上(啟十二7–17),那時發生的事更令人毛骨悚然。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聲稱,提多攻佔耶路撒冷後,有將近一百萬人被羅馬人殺害,超過十萬人被俘。
這不是耶路撒冷第一次被“外邦人踐踏”,因為在主前586年巴比倫人曾毀滅耶路撒冷,那時“外邦人的日期”就開始了。在神的計劃中,當耶穌重回地上、摧毀所有外邦力量、建立他公義的國度時,這一重要時期就會結束(但二34–36、44–45;啟十九11以下)。
今天,盼望主再來的信徒不應將路加福音二十一章20至24節用在自己的處境中。耶穌是在談論主後70年的耶路撒冷。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5至28節和馬可福音十三章14至23節,耶穌說的是大災難中期以色列的處境。因為主再來接教會將發生在“一霎時、眨眼之間”(林前十五52),沒人有時間回家拿外衣;我們也不必擔心在安息日走路和乳養孩子。
到目前為止,主已經告訴門徒聖殿將在何時被毀,以及哪些徵兆會指向世代的末了。而現在,耶穌告訴他們,大災難結束時他會再來。
三主的再來(路二十一25–28)
啟示錄十五章至十九章描述了可怕審判的徵兆,神將在“雅各遭難的時候”(耶三十7)的後半期顯出這些徵兆。當這些事發生時,就證明主的再來臨近了。“波浪砰訇翻騰”的意象描述的是列國在風暴中像波浪一樣顛簸起伏(詩四十六1–6;啟十七15)。那將是一個可怕的時刻,地上的人會嚇得魂不附體,但人仍不肯悔改他們的罪,憑信心轉向神(啟九20–21,十六9–11)。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9節告訴我們,太陽會變黑,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賽十三10,三十四4;珥二10、31,三15)。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0節說“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我們不知道這“兆頭”是什麼,但它會使地上的邦國惶惶不定。不過,那時耶穌基督將會顯現,眾目要看見他(啟一7)。以色列民最終將認出他們的彌賽亞,悔改、相信並得救(結十二10–14;見可十四61–62)。
這些可怕的兆頭會給世上的失喪之人帶來恐懼,卻會給那些在大災難期間信靠主的人帶來希望(啟七),因為他們知道主的再來不遠了。今天信徒盼望的是救主,不是兆頭。不過,正如我們所知“未來之事早有先兆”,我們相信主的再來臨近了。
基督的出現會猝不及防、滿有榮耀且帶著極大的能力(路二十一27)。這一意象取自但以理書七章13至14節,那是門徒很熟悉的彌賽亞段落。天使應許說耶穌怎樣往天上去,還要怎樣來到地上(徒一9–11),耶穌確實會這樣降臨(啟一7)。
將有一幫人忽視甚至嘲諷基督再來的教義。畢竟,教會等候主再來已有兩千年之久,可主還沒有來!彼得在彼得後書三章回應了那個指責。他指出,神會信守承諾,不管我們相信與否,況且神衡量時間的方式與人不同。再者,神等待的原因,是為了使未得救的罪人可以悔改、得救並預備耶穌的再來。主表面上的遲延是對教會的試煉,也是給失喪之人得救的機會。
回答完這個問題,耶穌給出了兩個結束警告:“曉得”和“警醒”,並將這些信息應用在他們心裡。
四信徒的責任(路二十一29–38)
在聖經中,無花果樹常被用來代表以色列(何九10;路十三6–10)。有些研究者解釋這一比喻,說它指的是以色列國於1948年5月15號成立,那就是主快要再來的“兆頭”。經歷了漫長的政治奴役後,以色列終於成為自由國家,這確實意義重大。但路加補充說“和各樣的樹”(路二十一29),暗示著涉及不止一個國家。也許耶穌在提醒人們,要留意全世界民族主義的崛起。近年來我們確實看到民族主義的增長和新興國家的崛起,這或許是個“兆頭”,表明主的再來臨近了。
不過,這裡的主要意思是搞清楚形勢。就像樹發芽表明夏天臨近,這些兆頭出現也表明主的再來近了(類似段落見路十二54–57)。重要的是信徒知道神會信守應許,他的話必不落空(書二十三14)。
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2節適用于哪個“世代”呢?那些懷疑耶穌再來的人說,這段話適用于使徒時代,所以“主的再來”是指五旬節聖靈的降臨(徒二),或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但耶穌提到的兆頭,沒有一個發生在那些事之前或期間。再者,那些事也沒有發展到高潮,就是以色列人得解救,以及神的國被建立。
耶穌很可能是指所有這些事發生時,活在世上的那一世代。他不是暗示這些事要一整代人完成,因為這些事一旦開始,就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發生。翻譯為“世代”的那個希臘詞也可以指“民族”,可以用來指以色列人。耶穌在馬可福音八章12節、38節和九章19節都是這樣用的。耶穌是在向門徒保證,儘管以色列將經歷很多艱難,神仍會保護這個民族,不會毀掉她。撒但想要毀滅以色列民族,但它不會得逞。
耶穌第一個勸誡是“曉得”,第二個勸誡是“警醒”(路二十一34–36)。這兩個勸誡對曆世歷代神的子民都適用,儘管它們對大災難期間的猶太人有特殊的意義。“警醒”不是指四處尋找兆頭。它指的是,“醒來!保持警覺!別被抓個正著!”這一勸誡對今天的我們也是一個警告,因為我們很容易被今生的思慮及世界和肉體的誘惑“累住心”(見路十二35–48)。
在艱難歲月裡,信徒很容易隨波逐流,與未得救的世人同流合污;大災難期間的信徒也會面臨那種試探。要想在主來時做好準備,他們必須“警醒禱告”,抵制周圍的誘惑。
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6節主要是指當主重回地上建立國度時,站在主面前聽審判的信徒(太二十五31–46)。綿羊進入主的國,山羊則被扔出去。儘管有些神的子民會在大災難的審判和迫害中犧牲,有些卻會“逃脫”,當主在榮耀中再來時見到耶穌基督。
如果說信徒會在艱難時期被引誘屈從於世界和肉體,現今生活在這個舒適富裕的時代的基督徒則面臨著更大的危險。我們不知道主何時再來,所以應當忠心、預備好自己。
“我不是在求兆頭,”已故的凡斯・海夫納說,“而是在傾聽一個聲音。”號筒的響聲!天使長的呼喊!
“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啟二十二20)
研習題第8章 有關將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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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樓上的房間
耶穌已“定意向耶路撒冷去”(路九51),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現在他預知的事即將發生。
這些事是預定的,不是意外,因為父早已預定這些事發生,並且好幾百年前就記載在舊約裡(路二十四26–27)。當我們看到主勇敢地奔赴這一受苦並最終死亡的時刻,不由得對救主敬愛有加。我們必須記住,主這樣做都是為了我們。
現在我們學習的重點,是樓上房間裡進行的逾越節晚餐。
1晚餐前:預備(路二十二1–13)
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是猶太年曆上三個最重要的節日(利二十三),所有猶太男子每年都要上耶路撒冷慶祝(申十六16)。逾越節筵席是紀念以色列人從埃及被拯救出來,這是紀念和歡慶的時刻(出十一–十二)。數以千計的朝聖者在那一周湧進耶路撒冷或圍在城外,這難免會讓羅馬人感到緊張,擔心發生事變。逾越節有很強的政治上的弦外之音,有些假冒的彌賽亞企圖推翻羅馬,而這時可謂最佳時機。這可以解釋為什麼希律王和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那時都在耶路撒冷,而沒有分別留在提比哩亞和凱撒利亞。他們是想協助維持治安。
宗教領袖預備謀殺(路二十二1–6)。這些人在以色列最神聖的節期犯下歷史上最大的罪,真是不可思議。逾越節期間,猶太人要從家中除掉所有的酵(出十二15),以提醒自己祖先曾因匆匆離開埃及而只能吃無酵餅。耶穌警告門徒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假冒為善”(路十二1;也見太十六6;林前五1–8),而現在,我們就看到假冒為善在作祟。
宗教領袖潔淨了自己的家,卻沒有潔淨自己的心(見太二十三25–28)。很長一段時間以來,他們就想逮捕耶穌並把他除掉,只是沒想到一個萬全之策可以不觸怒群眾。猶大為他們解決了這個難題。他保證會將耶穌偷偷交在他們手裡,又不會引起人們造反。猶太公會最不想看到的就是,逾越節期間因為彌賽亞而發生起義(見路十九11)。
猶大被撒但煽動蠱惑(約十三2、27),因為他從來不是耶穌基督的真信徒。他的罪從未被主潔淨(約十三10–11),他從未相信並接受永生(約六64–71)。然而,別的門徒沒有一個懷疑過猶大是叛徒。我們很有理由相信,猶大曾被賦予跟其他人一樣的權柄,傳過同樣的信息,行過同樣的神跡。這表明一個人可以離神的國多麼近,卻仍是失喪的(太七21–29)。
為什麼猶大要出賣主耶穌?我們知道他是個賊(約十二4–6),錢在他可怕的舉動中起了作用。但是對這麼大的罪行而言,三十塊銀錢並不是一筆可觀的款項,肯定還涉及別的什麼。或許猶大本在耶穌身上看到了拯救民族的出路,他跟從耶穌是希望在耶穌國中擔任一官半職。記住,十二門徒經常爭論誰為大,管錢囊的猶大當然參與了那些重要討論。
當猶大明白耶穌不會建立國度,反倒會向當局屈服時,他就懷著苦毒的報復心理,轉而敵對耶穌。“酵”在他生命中悄然生長,以至產生“惡毒、邪惡”(林前五6–8)。你如果與撒但合作,就會付上慘痛的代價,猶大的結局就是自我毀滅(太二十七3–5)。撒但是說謊者,也是殺人的(約八44),他在猶大身上完美地“複製”了自己。
耶穌預備過逾越節(路二十二7–13)。主安排逾越節筵席的方式表明,他對暗中進行的陰謀了然於胸。在門徒上樓前,只有耶穌、彼得和約翰知道那裡備有筵席。要是猶大知道,他可能會受到引誘而通告當局。
彼得和約翰毫不費力就找到了那個拿水瓶的人,因為男人很少扛水,這是女人們的活兒。像擁有驢駒的主人一樣(路十九28–34),這位無名之人也是耶穌的門徒,他將自己的家提供給主過最後一個逾越節。
彼得和約翰要買一隻規定的羊羔,將它帶到殿裡宰殺,然後再帶著羊羔和晚餐的其他必需品到預定會面的房子裡,在那裡烤羊羔。逾越節的餐桌上也要擺上酒、無酵餅和苦菜,提醒猶太人祖先們在埃及經歷過的漫長痛苦的奴役(見出十二1–28)。
這裡有個時間問題必須解決一下,否則會顯得福音書作者們相互矛盾。根據約翰福音十八章28節,猶太領袖還沒有吃逾越節筵席,耶穌被審判並定罪的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十九14)。但是,根據路加福音這裡的記載,主和門徒已經吃過逾越節筵席了!
在《福音書的和諧》(Harmony of the Gospels,Harper & Row出版社)這本優秀的著作裡,羅伯特・托馬斯和斯坦利・甘德利(Robert Thomas & Stanley Gundry)對這一兩難問題提出了一個可能的解決方案(第320至323頁)。那時的猶太人數算日子有兩種方式:從日落到日落,或從日出到日出。第一種是傳統的猶太人的方式(創一5),第二種則屬羅馬人,儘管聖經中也有先例(見創八22)。
如果馬太、馬可和路加用的是猶太人的算法,而約翰用的是羅馬人的算法,那就沒有矛盾。日子有“重疊”,人們可以在同一日期不同日子慶祝。聖殿祭司允許猶太人早些或晚些時候將羊羔帶來獻祭。很明顯,猶太領袖遵循的是羅馬算法(約十八28),耶穌和門徒用的則是猶太算法。主在逾越節那天羔羊待宰之時被釘於十字架,成就了舊約的預表。
2晚餐期間:啟示(路二十二14–16、21–38)
門徒不知道他們在樓上房間碰面時會發生什麼事,後來才知道那個晚上是痛苦的啟示之夜。耶穌,晚餐的東道主,以親嘴問安的傳統方式迎接他們(主親吻了猶大!),然後那些人圍桌而坐,猶大在主左邊,約翰在主右邊(約十三23)。
耶穌顯明他的愛(路二十二14–16)。主的所言所行顯明了他的愛。主告訴朋友們,自己非常想在受難前與他們共享逾越節晚餐。逾越節紀念的是幾百年前以色列人出埃及,然而主將在十字架上成就一次更偉大的“出埃及”。他將從罪中買贖無數失喪的罪人(路九31)。
隨後,耶穌站起身來,腰束手巾,洗門徒的腳,也包括猶大的腳(約十三1–20)。那天晚些時候,十二門徒將要彼此爭論誰為大,所以這個謙卑和服侍的功課並沒有深入他們心裡。也許多年後當彼得教導讀者“要以謙卑束腰”時(彼前五5;也見腓二1–11),腦中曾浮現出這一場景。
主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16節指明,神的曆法上再不會有逾越節了。下一次筵席將是主重返地上掌權時,舉辦的盛大的“國度的筵席”(路二十二28–30,十三24–30;太八11–12)。主越過苦難看到榮耀,越過十字架看到冠冕;而因著他的大愛,主伸出手要拉住他的朋友們。
耶穌揭露有人要賣他(路二十二21–23)。耶穌早就暗示門徒,他們當中有一個人不是真正跟從他的(約六66–71),但現在主公開說,叛徒就在他們中間。不過,主這樣做不僅是為了其他門徒的緣故,更是為了猶大。耶穌親吻猶大,洗了他的腳,現在又給他一個悔改的機會。耶穌沒有公開指出猶大是叛徒,而是直到最後一刻都在保護他,這一點十分重要。
如果耶穌知道猶大要出賣他,為什麼在開始時要揀選他呢?並且,如果必須要有某人出賣主,為什麼定猶大的罪呢?畢竟,猶大只是按照神的旨意行,成就舊約的預言(見詩四十一9,五十五12–14;比較詩六十九25與詩一〇九8及徒一15–20)。
在揀選十二使徒之前,耶穌花了一整夜的時間禱告(路六12–16),所以我們要相信是神的旨意讓猶大位列其中(約八29)。但猶大被揀選並沒有決定他的命運;相反,這給了他密切觀察主耶穌、相信並得救的機會。神在他的主權中已經命定,神的愛子要被他的朋友出賣,但神的先見並未免除人的責任或義務。猶大有自由做出每個決定,因此也要受到相應的審判,儘管他到底還是成就了神的定旨(徒二23)。
門徒對主這一奇怪的宣告感到困惑,這表明他們不瞭解猶大的真實品格,不認識自己的心(“是哪一個要作這事”),也不明白詩篇中的預言。他們也不記得主曾說過,他將被交在敵人手裡(太十七22,二十18)。如果彼得完全明白是怎麼回事,可能早就用刀去砍猶大了!
關於猶大的很多事仍是奧秘,我們不能過分推測。猶大確實見證了耶穌基督的無罪,因為若有人能提供耶穌有罪的證據,那就是猶大了。然而,當局卻必須尋找假見證來使針對耶穌的指控成立。猶大後來也承認自己“賣了無辜之人的血”(太二十七4)。
這時,猶大下樓去找宗教領袖,準備在園子裡逮捕耶穌。猶大出門去,“那時候是夜間了”(約十三30),因為他在順服那位黑暗的王(路二十二53)。可惜,對猶大來說,現今仍是夜間,並且將永遠是夜間!
耶穌揭示門徒的世俗(路二十二24–30)。這不是門徒第一次犯這樣的罪(太二十20–28;可九33–37;路九46–48)。但考慮到主那晚的所言所行,他們最近這一次的表現實在不可原諒。也許這一爭論起因於他們在猜測誰是叛徒,不然就是他們為飯桌旁的座位排序心生嫉妒。如果你致力於自我推銷,用不了多久就會引起爭論。
耶穌不得不解釋,他們的想法就像未得救的外邦人一樣,不像神的兒女。羅馬人不惜一切為榮譽而戰,為獲取提升、贏得認可,合法也好,不合法也罷,不達目的絕不罷休。但是,他們不是我們效法的好榜樣。耶穌在凡事上都是我們的榜樣,主完全顛覆了真正偉大的標準。
真正的偉大意味著學像耶穌,即做僕人服侍他人。僕人不會爭論誰最大,因為他知道自己是最小的,他從神的手中接受這點,並把它當作神的旨意領受。既然所有基督徒都要成為僕人,我們就沒有理由為榮譽和認可彼此相爭。這種競爭的靈在今日教會中風氣正盛,人們爭相推銷自我和他們的事工,認為自己“最大”,這真是太糟糕了。
耶穌提醒門徒他們將來在神國裡的獎賞,以此結束這個有關做僕人的教導(路二十二28–30)。儘管門徒軟弱過、失敗過,但主在地上服侍期間,他們仍侍立在主身旁,神會為他們的忠心而尊榮他們。我們今天不應介意成為僕人,因為在未來的國度裡,我們將會坐在寶座上!為此,我們今天的忠心服侍就是為將來得獎賞做準備。耶穌已經立下榜樣:先上十字架,再戴冠冕。
耶穌預示彼得不認主(路二十二31–38)。就在門徒爭論誰為大之後,耶穌給出了這個警告,這很有意思!想像一下門徒的感受,他們才聽說其中一個成員要出賣主,又聽到他們的發言人和領袖要公開否認主!倘若像彼得這樣信心堅強的人都會讓主失望,那其他人還有什麼指望?
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1節的你們是複數;撒但要得著所有門徒,好篩他們如篩麥子一樣。這些人曾在試煉中與主同在(路二十二28),主也不會在試煉中丟棄他們。這對彼得和其他人是警告也是鼓勵,而主的禱告得到了應允。彼得曾失去過勇氣,卻沒有失去信心;後來,他與基督的關係恢復,他被神大大使用,堅固了神的子民。
彼得信心滿滿的自誇是對我們的警告,我們沒有一個人瞭解自己的心(耶十七9),而且我們可能在處於能力的巔峰時失敗。亞伯拉罕的過人之處是他的信心,可下埃及時他的信心卻軟弱了,謊稱撒拉是他妹妹(創十二10–十三4)。摩西的長處是溫和(民十二3),可是他發脾氣,用嘴說了急躁的話,因此不得進入迦南(民二十)。彼得是個勇敢的人,但他的勇氣也靠不住,他三次不認主。“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2節的回頭指的是“轉身”。彼得已經得救,但他很快就走錯方向,需要回頭。他不會失去永生這份禮物,但他會不順服主,這將危及他的門徒身份。實際上,所有門徒都會離棄耶穌,而彼得也會不認主。這是我們每個人都要學習的謙卑的功課。
門徒沒有完全明白主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5至38節的建議,因為他們是從字面上理解的。彼得在花園裡拔刀,就證明了這點(路二十二49–51)。主說的要點是:“現在你們要進入一個全新的處境。如果他們逮捕我,有一天也會逮捕你們;如果他們對待我像一名罪犯(賽五十三12),他們也要這樣對待你們。所以,要預備好!”
與耶穌一起服侍期間,門徒曾被差派出去,帶著特別的權柄,受到尊敬和讚賞(路九1以下,十1以下)。那時,耶穌還是很受歡迎的拉比,當局也不能攻擊門徒。但現在“他的時候已經到了”,情況將急轉直下。今天,神的子民是在敵人領地上的異族,我們服侍主時必須運用信心和經過聖化的常識。這對那些心血來潮的人是個好警告,他們常因愚蠢而陷入險境,卻期待神行神跡來救他們。使徒保羅懂得利用人類政府的“劍”來保護自己和福音(徒十六35–40,二十一37–40,二十五11;羅十三)。
他們回答說,“這裡有兩把刀!”這一定讓主很傷心,因為它表明門徒誤解了主那句話的用意。難道他們認為主需要他們保護,或者主現在就要推翻羅馬建立國度?“夠了!”意思是“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申三26)。主的國不是靠人的刀劍推進的(約十八36–37),它靠的是比那鋒利得多的神的話(弗六17;來四12)。
3晚餐後:記念(路二十二17–20)
逾越節筵席臨近結束時(太二十六25;路二十二20),耶穌設立了被教會稱為“聖餐”(林前十16)或“主的晚餐”(林前十一20)的禮儀。也有人稱之為“聖餐禮”,這個詞來自希臘語,意指“致謝”。
逾越節筵席以感恩禱告開始,接著是飲四杯酒中的第一杯。(酒用水稀釋過,不醉人。)
接下來他們吃苦菜,唱詩篇一百一十三篇至一百一十四篇。然後喝幹第二杯酒,開始吃羊羔和無酵餅。喝完第三杯酒後,他們唱詩篇一百一十五篇至一百一十八篇,傳遞第四杯酒。很可能是在喝第三杯和第四杯酒之間,耶穌設立了聖餐。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3至26節給出了聖餐的命令。首先,耶穌從無酵餅上掰下一塊,祝謝了,說那代表自己的身體,為門徒舍的,然後分給他們。耶穌又舉杯祝謝,與門徒分喝,說那代表自己的血。這是很簡單的紀念活動,用的是普通猶太飲食中最基本的東西。耶穌將生活中的平常之物聖化,用它們傳達深奧的屬靈真理。
耶穌聲明,聖餐的目的之一是“為了記念我”(林前十一24–25)。這是記念性的筵席,為的是提醒信徒,耶穌基督為救贖世界舍了自己的身體和血。在聖餐的描述中,沒有暗示當耶穌祝福餅和杯時,有任何“神奇的”事發生。餅還是餅,酒還是酒,領受餅和杯這個舉動並沒有使十一個門徒身上發生什麼特別的事。我們分享餅和杯,就是與主的身體和血認同(林前十16),但這裡沒有暗示我們吃喝主的身體和血。
聖餐的第二個目的是表明主的死,直到主來(林前十一26)。聖餐激勵我們用愛和崇敬回顧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以守候和期待之情盼望主的再來。我們必須當心不要帶著已知的罪來到主的桌前,所以主的晚餐也應當是一個內省的場合,我們要省察自己的心,承認自己的罪(林前十一27–32)。
聖餐的第三個祝福是提醒教會的合一:我們是“一個餅”(林前十17)。這是“主的晚餐”,不是任何基督徒教派的獨有財產。每當我們分享主的晚餐,我們就是在與各地的基督徒認同,這提醒我們有義務“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3)。
要想接受聖餐的屬靈祝福,只有身體參與遠遠不夠,我們還要“分辨是主的身體”(林前十一29),即看到餅和杯當中蘊含的屬靈真理。我們有這種屬靈分辨力,是因為聖靈用神的話提醒我們。當我們在桌前等候主時,聖靈使這一切對我們變得真實。
在設立聖餐後,耶穌教導門徒很多基本真理,那是他們在一個充滿敵意的世界中有效服侍迫切需要知道的(約十四–十六)。耶穌為門徒禱告(約十七);然後他們唱了讚美詩,離開吃晚餐的屋子,去了客西馬尼園。猶大知道他們要去那裡,他會讓逮捕耶穌的官兵全副武裝準備好。
當你回顧這一章時,你禁不住讚歎救主的泰然自若和臨危不懼。是主在掌控局面,而不是撒但、猶大或猶太公會。是主在鼓勵使徒們!在上十字架前,主還能唱讚美詩!以撒・華茲(Isaac Watts)很好地表達了我們應有的回應:
研習題第9章 在樓上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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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被捕的那晚
那天晚上的悲劇事件有很多屬靈教訓,或許牢牢掌握這些教訓的最好方法,就是聚焦於敘述中出現的各種象徵。聖經不僅是歷史書和傳記,還是本圖畫書,這些圖畫可以告訴我們很多事情。在這段聖經中,有六個象徵能幫我們更好地理解主的受苦和受死。它們包括:冷清的園子、代價昂貴的杯、虛偽的親嘴、無用的刀、啼叫的雞,以及榮耀的寶座。
冷清的園子(路二十二39)
人子離開樓上的房間,與門徒一起去了橄欖山上的客西馬尼園。這是主在耶路撒冷時常去退修的地方(路二十一37)。猶大知道主會在園子裡(約十八1–2),於是帶領一隊羅馬士兵和殿役去捉拿耶穌,但主甘願將自己交在他們手中。
為什麼要發生在園子裡呢?人類歷史從園子開始(創二7–25),人類的罪也始於那座園子(創三)。對被救贖者來說,整個故事將會在“花園城市”(啟二十一1–二十二7)達到高潮,那裡再沒有罪惡。而處在人類失敗的那座園子和神掌管的那座花園之間的,是客西馬尼園,耶穌正是在那裡從父手中接過苦杯。
約翰告訴我們耶穌去客西馬尼園時,跨過了汲淪溪(約十八1)。約翰或許想到了大衛王躲避他兒子押沙龍、離開耶路撒冷的事(撒下十五;請特別注意23節)。大衛和耶穌都是失去寶座的王,有密友陪伴,卻被自己的民所厭棄。汲淪這個名字意思是“黑暗、陰沉”,客西馬尼的意思是“榨油坊”。這些名字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現代耶路撒冷的導遊可以將遊客帶到四個不同的地址,據稱都是古客西馬尼園。也許最被人廣泛接受、遊客也最多的,是位於耶路撒冷東牆外、萬國教會附近的那一處。那裡的橄欖樹的確非常古老,但它們不太可能是基督那個時代就已種下的,因為羅馬人在主後70年入侵耶路撒冷時,毀掉了所有的樹。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裡從父手中接過“那杯”,從中我們領受的屬靈信息遠比園子的地理位置重要得多。首先的亞當在伊甸園中悖逆神,將罪和死帶進世界,但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在客西馬尼園裡順服神,使生命和救恩臨到一切相信的人。
二代價昂貴的杯(路二十二40–46)
耶穌讓八個門徒留在園中某處,自己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到一個僻靜之處禱告(可十四32–33)。這是耶穌第三次與這三個人共度特別的時刻。第一次是耶穌使睚魯的女兒死裡復活(路八41–56),第二次是耶穌在他們面前變像(路九28–36)。這裡必定有屬靈的信息。
英國釋經家摩根博士指出,這三個場合都與死亡有關。在睚魯家中,耶穌證明自己勝過了死亡;在變像山上,耶穌借著死亡得了榮耀。(耶穌和摩西、以利亞正在談論耶穌在耶路撒冷的“出埃及”[路九31]);在客西馬尼園,耶穌順服以至於死。雅各是第一位殉道的使徒(徒十二1–2),約翰是最後離世的使徒,彼得經歷了極大的逼迫,最後被釘十字架;這三個功課對他們的生命而言都非常實際。
耶穌是神的兒子,完全知道自己會從死裡復活,然而當主預見到未來時,他的靈魂還是經歷了極大的痛苦。數小時後,他將遭受羞辱與虐待,並且被釘上十字架,承受恥辱與痛苦。然而更要緊的是,主將為我們成為罪,與父神隔絕。主稱這個肅穆的經歷為“喝這杯”。(這一意象的類似用法,見詩七十三10,七十五8;賽五十一17、22;耶二十五15–28。)
通過對比各卷福音書中的敘述,我們發現耶穌為這杯禱告了三次,並且三次回到門徒身邊,結果卻發現他們在沉睡。門徒根本沒有意識到擺在自己面前的考驗與危險是什麼!當耶穌直面髑髏地時,若有門徒的禱告支持,那對他該有多重要啊(見來五7–8)!
路加醫生是唯一提到“汗珠如大血點”的福音書作者。他用如這個詞暗示汗就像血塊那樣掉在地上。有一種罕見的生理現象叫做血汗症,患者處在情緒的極端壓力下,毛細血管破裂,血流入汗腺,產生血與汗的混合物。首先的亞當在園子裡犯了罪,被神定罪,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三19)。末後的亞當耶穌,在園中順服父神,戰勝了亞當的罪(羅五12–21)。
路加也是唯一一位提到天使服侍的作者(路二十二43)。事實上,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在提到主的工作時,都給予天使突出的位置。天使雖不能來為我們的罪而死,卻可以在救主從父手中勇敢接過苦杯時加添他的力量。喬治・莫裡森博士(Dr. George Morrison)說:“每一個生命都有自己的客西馬尼園,每一座客西馬尼園都有自己的天使。”當神的子民為要付上極大代價的艱難抉擇禱告時,這對他們是莫大的鼓勵!
三虛偽的親嘴(路二十二47–48)
有些人將“親吻”定義為“由於心靈打開而導致的嘴唇緊縮”。但並非所有的親吻都發自一顆有愛的心,也有欺騙性的吻。至於猶大,他的吻是最卑鄙的虛偽和背叛。
在當時,門徒通常會以尊敬而充滿愛意的親嘴問候老師。而猶大卻以親嘴為暗號,告訴逮捕者誰是耶穌(太二十六48–49)。主曾在殿中日復一日地教導,可殿役竟認不出他來!
這麼一大隊武裝士兵到場,說明猶大對主耶穌的認識實在少得可憐。他認為耶穌會試圖逃跑,或藏在園中某處嗎?猶大一定還以為耶穌和別的門徒會抗拒逮捕,不然他不會爭取這麼多幫助。也許他害怕耶穌會行神跡,但即便如此,一隊武裝人員怎麼敵得過全能神的能力呢?
猶大是陰險狡猾的;他是個說謊者,就像進到他裡面的撒但一樣(約八44,十三27)。他幾乎污穢了他觸碰過的一切:他的名字(猶大意思是“讚美”)、門徒團隊(路六13–16)、獻給耶穌的禮物(約十二1–8),以及對主的吻。他甚至侵入了一場個人禱告會,一到場就污穢了那裡,用親嘴出賣了救主。“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仇敵連連親嘴,卻是多餘。”(箴二十七6)
四無用的刀(路二十二49–53)
門徒記得(卻也誤解了)主說過的有關刀的話(路二十二35–38),所以他們問主,現在是不是該用那兩把刀的時候了。彼得等不及聽到回答,就沖上前去砍了一個人,這人原叫馬勒古,是大祭司的一個僕人(約十八10、26–27)。
彼得為什麼這麼做?首先,他得證實自己在樓上房間說過的誇口的話(路二十二33),這話他在去客西馬尼園的路上也說過(太二十六30–35)。彼得在應當禱告時睡覺,應該聆聽時說話,應當畏懼時誇口。現在是該投降的時候,他卻在爭鬥!
彼得用刀砍馬勒古,犯了幾個嚴重的錯誤。首先,彼得用錯誤的武器去攻擊錯誤的敵人。我們的敵人不是血肉之軀,普通的武器不能打敗他們(林後十3–6;弗六10–18)。耶穌在曠野受試探時,用神的話打敗了撒但(太四1–11),那才是我們要用的武器(弗六17;來四12)。
彼得也表現出錯誤的態度,他信靠了錯誤的力量。當耶穌投降時,彼得卻忙著宣戰!彼得靠的是“血肉的膀臂”。他應對當時處境的方式根本不是一個基督徒的做法(約十八36),這對今天的我們是個警告。失喪的世人可以這樣行事,但神的僕人不該如此(太十二19;提後二24)。
正如耶穌以恩典對待那些蓄意作惡的人一樣(詩一〇三10),他對彼得顯出恩典,責備彼得魯莽的罪,治好彼得給人造成的傷害;他恩待馬勒古這個卑微的奴隸,治好他的耳朵;主也向全世界施恩,甘心將自己交托給暴徒,走向髑髏地。主來不是要審判,而是為拯救(路十九19;約三17)。
主上十字架前所行的最後一個神跡,並不是引人注目的耀眼之舉。很可能那晚在那裡的人沒有幾個知道彼得和耶穌做了什麼。耶穌可以召喚十二營的天使(太二十六53),十一個門徒和自己每人一營(六千士兵),但主沒有這樣做。主沒有大行神跡,他只是醫好一個不起眼的奴隸,接著束手就擒。
我們每個人必須決定怎樣度過一生:是像猶大那樣裝假,像彼得那樣爭鬥,還是像耶穌那樣順服神完美的旨意。你的一生會是那吻、那刀,還是那杯?
五啼叫的雞(路二十二54–62)
主在被定罪上十字架前,忍受了六次不同的“受審”,三次在猶太人面前,三次在羅馬官員面前。首先,他被帶到前任大祭司亞那面前,這人在國中很有威望,仍保留了以前的頭銜(約十八12–13)。亞那將耶穌送交給女婿該亞法,他是當時的大祭司(太二十六57)。最後,天亮時,耶穌在公會面前受審,被判有罪(路二十二66–71)。
猶太人沒有判處死刑的權力(約十八31–32),所以他們必須把耶穌解到羅馬當局那裡,才能讓他被釘十字架。首先,他們帶耶穌去見彼拉多(路二十三1–4),彼拉多想逃避責任,就把耶穌轉交給希律(路二十三6–12),希律又把耶穌送回給彼拉多(路二十三13–25)!當彼拉多看到自己無法逃避、必須做出決定時,便答應了猶太公會的要求,定了耶穌死罪,將他釘十字架。
正是在猶太人第二次“審訊”期間,在該亞法審訊耶穌之前,彼得在院子裡三次不認主。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呢?首先,彼得沒有把主的警告當回事(太二十六33–35;路二十二31–34),也沒有像耶穌在園中教導的那樣“警醒禱告”(可十四37–38)。儘管渾身是膽、熱血沸騰,撒但的攻擊還是令使徒彼得防不勝防。
耶穌被帶出客西馬尼園,“彼得遠遠地跟著”(路二十二54)。這是彼得走向失敗的又一步。儘管針對這段經文的所有講道都批評他遠遠地跟隨,彼得可是一點兒都不想跟著。“羊”要四散,然後在加利利與耶穌會面(太二十六31)。事實上,耶穌被捕時曾對守衛說,“讓這些人[門徒]去吧”(約十八8),這是一個清楚的信號,叫門徒不要跟著他。
彼得和約翰跟隨他們,進入該亞法的院子(約十八15–16)。那是一個寒冷的夜晚(儘管耶穌出過汗!),彼得先是站著烤火(約十八18),然後坐在僕人和官長中間(路二十二55)。彼得坐在敵人的領地(詩一1),這令他很容易受到攻擊。他只考慮到個人舒適,但他的主卻在遭受士兵的虐待(路二十二63–65)。
首先,大祭司的一個女僕挑戰彼得。她指控彼得曾與耶穌在一處,是耶穌的門徒。彼得撒謊說,“婦人,我不是他的門徒!我不認得他,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他離開火邊,到了門口(太二十六71),雞叫了第一遍(可十四68)。這就足以提醒他該出去了,可他還在那裡逗留。
彼得無法逃脫人們的注意,第二個使女告訴旁邊的人,“這個人和拿撒勒人耶穌是一夥的!他是他們中的一個!”彼得再次撒謊說,“我不是!我不認識那人!”
旁邊的人不信他,特別是當馬勒古的親戚出面問他,“我不是在園子裡看到你和他在一處嗎?”其他人也附和說,“你當然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的口音露了餡。你說話像加利利人。”(加利利人的方言很獨特。)這時,彼得發誓說,“我不認識那個人!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那時雞叫了第二遍,主的預言應驗了(可十四30)。
那時,耶穌正被帶去第二次受審,他回頭看了彼得一眼,這一眼讓彼得心碎。旁觀者在看耶穌的時候,彼得便溜出去痛哭。主耶穌看彼得一眼,他就悔改了,這是彼得值得讚賞的地方。
只有一隻雞在夜裡啼叫,別的雞都無聲,這當然是個奇跡。但雞叫遠不只是神跡,應驗了主的話語,它也是向彼得發出的特別信息,有助於恢復他與神的相交。雞叫給使徒彼得什麼鼓勵呢?
首先,這是給彼得的一個確據:耶穌雖然身為階下囚,在捉拿他的人面前束手就擒,看似毫無還手之力,卻仍然掌管萬事。彼得應該能回想起主對魚、風、海浪,甚至疾病和死亡的權柄。不管這一時刻對彼得有多黑暗,耶穌仍在掌權!
第二,雞叫使彼得確信,自己可以得到饒恕。過去,彼得對主的話並不在意,他與之辯論、不順服,甚至跑到主的話前面。但現在,他“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路二十二61),這給他帶來了希望。為什麼?因為與警告的話相連的是恢復關係的應許!彼得會回頭,堅固他的弟兄(路二十二32)。
最後,雞叫的神跡告訴彼得,新的一天開始了,畢竟,雞每天啼叫的意義就在於此。對猶大和主的仇敵而言,那不是新的一天;但當彼得悔改痛哭時,對他而言就是新的一天。“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五十一17)。復活的早晨,天使帶來特別的信息鼓勵彼得(可十六7),主也親自向彼得顯現,恢復了與他的相交(路二十四34)。
我們每個人總會有讓主失望的時候,隨後(以某種方式)聽到“雞叫”。撒但告訴我們,完了,我們的未來被毀掉了,但那不是主給我們的信息。那也絕不是彼得的結局!彼得的回頭是如此完全,以至於他能對猶太人作見證說,“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徒三14)。彼得無法讀到約翰一書一章9節,但他心裡肯定經歷到了那句話。
六榮耀的寶座(路二十二63–71)
耶穌還沒有正式被判為有罪,士兵們卻被允許嘲諷虐待他。他們嘲笑耶穌自稱是先知,後來又嘲笑他自稱為王(約十九1–3)。他們的嘲笑儘管有罪,實際上卻應驗了基督自己的話(太二十19)。基督是我們的榜樣,表明了當罪人嘲笑我們和我們的信仰時,我們該怎麼做(見彼前二18–25)。
人們通常相信猶太公會晚上不對死刑投票表決,所以大祭司、文士和長老必須趁白晝來臨趕緊聚集。這個規定在主那個時代是否起作用,我們不太確定,但這可以解釋為什麼猶太公會一大早就開會。
這是宗教審訊的高潮,關鍵問題是:“拿撒勒的耶穌是神差來的基督嗎?”他們確定耶穌的宣稱都是假的,他犯了褻瀆罪,應當處以死刑(利二十四10–16)。
耶穌知道控告者的心,他們不信,在理性上也不誠實(路二十1–8)。對他們講道和辯論是無益的。他們已經拒絕了耶穌給出的證據(約十二37–43),更多真理只會加重他們的責任和審判(約九39–41)。
主自稱為“人子”,這是彌賽亞的頭銜,可以在但以理書七章13至14節找到。耶穌也自稱有權坐在“神權能的右邊”(路二十二69),他清楚提到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那是有關彌賽亞的另一段經文。那一周的早些時候,耶穌與宗教領袖辯論時,引用的正是這節經文(路二十41–44)。耶穌越過十字架的苦難,看到了寶座的榮耀(腓二1–11;來十二2)。
主坐在父神右邊這個真理,在新約中不斷被重申(來一3,八1,十12,十二2;彼前三22;徒二33,五31,七55–56;羅八34;弗一20;西三1)。這是榮耀、權柄、能力的位置,借著宣稱自己享有這一尊榮,耶穌在宣稱自己是神。
只有路加記錄了路加福音二十二章70節的提問和主的直接回答,“你們所說的是”。稍後他們帶主去見彼拉多時,會利用這句證詞(約十九7)。某些自由神學家們說耶穌從未自稱為神,我們想知道他們對這次官方審訊作何解釋。猶太宗教領袖知道耶穌說的是什麼,這就是他們為什麼控告耶穌犯了褻瀆罪。
“宗教審訊”現在結束了。下一步是將耶穌帶進民事審訊,使羅馬總督確認拿撒勒人耶穌理應處死。神子即將被釘十字架,只有羅馬人才能那樣做。
提到猶太當局,威廉・斯托克(William Stalker)在《耶穌基督的受審與死亡》(The Trial and Death of Jesus Christ)中寫道,“可以說他們那時是走在自己的光中,但他們裡面的光是黑暗的。”
“沒有人比那些不願看見的更瞎眼的了。”著名的解經家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寫道。
“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約十二36)
研習題第10章 主被捕的那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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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受審並被處死,顯明了人心的邪惡,也彰顯了神的恩慈。當人罪大惡極時,神卻顯出至善。“只是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五20)。耶穌被釘十字架,並不是因為惡人要定意將他除掉。耶穌被釘是“按著神的定旨、先見”(徒二23),這是從亙古就預定好的(彼前一20;啟十三8)。
學習這一章時,請注意主在那些關鍵時刻經歷的六次特殊會面。
一耶穌和彼拉多(路二十三1–25)
本丟・彼拉多是主後26年到36年間的猶大總督,後來他被召回羅馬,接著就消失在羅馬的官方歷史中。正統猶太人非常恨他,他也從未真正理解猶太人。有一次,他將羅馬旗幟豎立在猶太聖殿中,因而惹起眾怒。他也擺脫不了派奸細潛入聖殿、平息猶太抗議者的嫌疑(路十三1–3)。
在處理對耶穌的審訊上,這位總督顯得優柔寡斷。約翰福音記載彼拉多進進出出見群眾又審問耶穌,共有七次之多(約十八29、33、38,十九1、4、9、13)。他不停地尋找漏洞,卻一無所獲。彼拉多因審問耶穌而遺臭萬年,他三次宣佈找不著耶穌的罪,卻還是將他釘上了十字架。
彼拉多確認(路二十三1–5)。羅馬官員通常會起早辦公,但那天早上彼拉多還是吃了一驚,因為得知手上有個死刑案,而且是在逾越節期間。猶太領袖知道他們的宗教律法對羅馬官員毫無意義,所以他們強調的是政治方面的指控。他們提出三項指控:耶穌顛覆國家,反對向凱撒交稅,並且自稱為王。
彼拉多私下審問耶穌是否自稱為王,因為這是核心問題,他得出的結論是耶穌沒有任何罪。在審問中,彼拉多三次明確肯定耶穌是無辜的(路二十三4、14、22)。除了彼拉多,路加醫生還記錄了另外三個見證人,他們都宣稱耶穌“沒有罪”:希律王(路二十三15)、與耶穌同釘的一個罪犯(路二十三40–43),還有一位羅馬百夫長(路二十三47)。
彼拉多遲疑(路二十三6–12)。猶太人拒絕彼拉多的判決,開始更猛烈地控告耶穌。當他們提到加利利時,彼拉多這個精明狡猾的政客立刻意識到,這是個甩掉耶穌的機會。於是,他將耶穌送到加利利總督希律・安提帕那裡,就是殺死施洗約翰的希律那裡,而後者也急於見到耶穌(路九7–9)。或許這個狡猾的王能找到取悅猶太人的辦法。
衛兵把耶穌帶來時,希律肯定吃了一驚,甚至有點緊張,但他越審問耶穌,越發膽大包天。也許耶穌願意行個神跡取悅王吧!但是儘管希律王問個不停,猶太人又激烈控訴,耶穌仍是一言不發。希律已經令神對他沉默。不是希律在審問耶穌,而是耶穌在審判希律。
希律王最後變得如此大膽,竟開始捉弄耶穌,還允許士兵給他穿上“華麗衣服”,那一般是羅馬官員候選人穿的。希律沒對耶穌下正式判決(路二十三15),但是很明顯,他沒有發現耶穌犯下什麼死罪(路二十三15)。
這一舉措的唯一貢獻,是修補了一段破裂的友誼。希律感激彼拉多幫助自己見到耶穌,並向自己尋求意見,給足了自己面子。希律沒有宣判就將耶穌送回給彼拉多,這件事可以解讀為,“既然我們不是在加利利,彼拉多,你就有權行事,我不會干涉。耶穌是你的犯人,不是我的。我知道你會做出正確的決定。”最終,兩個人遇到共同的威脅,這使他們放下分歧,重歸於好。
彼拉多討價還價(路二十三13–23)。彼拉多與猶太領袖會面,再次宣佈他找不著任何證據,表明耶穌犯了他們所指控的罪。事實上,就算希律支持彼拉多的決定,猶太人也不會在意,因為他們藐視希律,正如他們鄙視羅馬人一樣。
按照慣例,逾越節期間,總督會釋放一名罪犯。於是,彼拉多給猶太人提出一個折中方案:他要鞭打耶穌,然後釋放他。彼拉多手上還有一個囚犯巴拉巴,他確信猶太人不想讓這個人被釋放。畢竟,巴拉巴是個強盜(約十八40)、殺人犯,還犯上作亂(路二十三19)。他可能是猶太奮銳党人的頭目,當時他們正致力於推翻羅馬政權。
儘管有一群好奇的群眾聚集,我們絕不能認為城裡的大多數人都聚在彼拉多面前,呼喊著殺害耶穌。主要是以色列的官方宗教領袖,尤其是祭司長(路二十三23),他們的聲音蓋過了彼拉多的聲音,催逼他釘死耶穌。在棕枝主日呼喊“和散那”的百姓,最後在預備日的週五又喊著“釘死他!”,這種說法並不完全準確。
彼拉多屈服(路二十三24–25)。彼拉多意識到,自己對當前情況的錯誤處理差點兒導致暴亂,猶太人起義是他最不想在逾越節期間看到的。所以,他要來了水,當眾洗手,表明自己的無辜(太二十七24–25)。他是個見風使舵的人,“要叫眾人喜悅”(可十五15)。巴拉巴被釋放,而耶穌卻被判釘死在羅馬的十字架上。
彼拉多這個人很複雜。他公開說耶穌無罪,卻又允許耶穌被鞭打,還判處耶穌死刑。他仔細審問耶穌,甚至因主的回答而發抖,但神話語的真理並沒有影響他的決定。他想要受人歡迎,而非公正廉明;他更關注名聲,而非品格。如果說希律讓神對自己沉默,那麼彼拉多則悶住了神的聲音。他有機會,卻浪費掉了。
二耶穌和西門(路二十三26)
讓囚犯扛著自己的十字架到達處決地點,是他所受羞辱的一部分,所以當耶穌離開彼拉多的議事廳時,他就扛起十字架(約十九17)。很明顯,耶穌無力前行,所以士兵不得不“徵募”古利奈人西門替耶穌背十字架。(這符合羅馬的法律,見太五41。)當你思想耶穌從客西馬尼園被捕後所經歷的一切,不難想像此時他已不堪重負,快被壓倒。但這裡還有別的含義:背十字架是有罪的記號,而我們的主是無罪的!
數以千計的猶太人從別的國家趕來慶祝節日(徒二5–11),西門就是其中之一。他從非洲旅行八百英里來以色列慶祝逾越節,現在卻在最神聖的日子蒙受羞辱!他回家後該怎麼對家人說啊?
對西門而言,似乎是大難臨頭,最後卻變成奇妙的機會,使他得以近距離接觸耶穌。(順便說一下,那一位西門——西門彼得,曾信誓旦旦要跟隨耶穌下監並受死的那位,哪兒去了?)這位西門本是要進城參加殿裡早上九點的禱告會,但士兵為他重新安排了日程。
我們有理由相信,西門因這次與耶穌的相遇而信了主。馬可稱他為“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可十五21),那兩個人馬可認為他的羅馬讀者應該認識。保羅在羅馬書十六章13節問候一個叫魯孚的基督徒,他很可能就是古利奈人西門的兒子。很明顯,西門和他的兩個兒子成了遠近聞名的基督徒,在教會中享有威望。
在西門見到耶穌之前,他有宗教和虔誠,可見到耶穌之後,他經歷了真實和救恩。那天早上,他的身體和靈性都發生了“徹底的改變”,這翻轉了他的生命。神能使用出其不意的艱難處境,甚至是羞辱的處境,將人帶到救主面前。
三耶穌和耶路撒冷的婦女(路二十三27–31)
公開行刑會吸引了大批圍觀者,處決耶穌更是如此,何況耶路撒冷擠滿了朝聖者。不難相信,有“大批群眾”跟隨被定罪的人,走向髑髏地。
在那些人中有一群婦女,她們同情耶穌,也想到這個民族可怕的屬靈光景,因此禁不住當眾痛哭。有人指出,就福音書的相關記載而言,沒有一個婦女曾與耶穌為敵。耶穌也從來不是婦女的敵人。他的榜樣、他的教導,最重要的是他的救贖,對提升婦女地位、給予婦女尊嚴貢獻良多。耶穌降生的消息被傳給了一位猶太少女,耶穌的死亡有傷心的婦女們作見證,耶穌復活的好消息先向一位曾被鬼附身的婦女宣告。
耶穌感激她們的同情,趁機教導她們,也教導我們一個重要的功課。當她們為一個人不公正的死哭泣時,耶穌卻向前看,為整個民族將要遭遇的可怕毀滅而傷心,這審判是絕對公正的(見路十九41–44)。可悲的是,婦女和兒童將要遭受最多的苦難,歷史也證明了這一事實。羅馬人試圖餓死猶太人,使他們屈服,因此,守城的饑餓男子從挨餓的妻兒那裡奪走口糧,他們甚至殺死並吃掉自己的親生骨肉。
當耶穌在世時,以色列民族像一棵“青翠的樹”。那是祝福和機遇的日子,本應該是碩果累累的時候。但是以色列拒絕了耶穌,成了“乾枯的樹”,只能當柴燒。耶穌常想要聚集他的子民,只是他們不願意。他們在定耶穌的罪,其實只不過定了自己的罪。
我們可以將耶穌的話解釋成:“羅馬政府對一個無辜的人尚且如此行,那對你們這些有罪之人該怎樣行呢?審判之日來臨的時候,你們還能逃脫嗎?”
四耶穌和強盜(路二十三32–34)
有預言說那位受苦的僕人將“列在罪犯之中”(賽五十三12;路二十二37),這兩名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罪犯是強盜(太二十七38)。這個希臘詞的意思是“用暴力公開搶劫的人”,與悄悄潛入屋子偷東西的賊形成對照。這兩個人可能涉及殺人搶劫。
髑髏地(Calvary)這個名字來自拉丁詞calvaria,意思是“骷髏頭”。(希臘詞是kranion,它給了我們英文單詞cranium,亞蘭文是Golgotha。)這個名字新約沒有解釋。這地方外形如同一個骷髏頭,就像耶路撒冷城裡大馬士革門旁邊“戈登的髑髏地”(Gordon’s Calvary)。或許,這地方得名就是因它是刑場的醜陋事實。
主在上午九點被釘十字架,直到下午三點;從正午到下午三點,遍地都黑暗了(可十五25、33)。在這可怕的六個小時裡,耶穌說了七句話:
1“父啊,赦免他們!”(路二十三34)
-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十三43)。
3“母親,看你的兒子!”(約十九25–27)。[長達三小時的黑暗;耶穌沉默不語。]
4“為什麼離棄我?”(太二十七46)
5“我渴了!”(約十九30)
6“成了!”(約十九30)
7“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二十三46)
路加只記載了十架七言中的三言,即第一句、第二句和最後一句。主為仇敵的禱告、對悔改強盜的服侍,這些與路加的寫作目的相符合,他就是要表明耶穌基督是滿有憐憫、照顧弱者的人子。
當他們把主釘上十字架時,耶穌反復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十三34)耶穌不僅在實踐自己的教導(路六27–28),也在成就預言,“為罪犯代求”(賽五十三12)。
我們絕不能從耶穌的禱告推論說,無知是被赦免的基礎,或者那些得罪耶穌的人因著耶穌的禱告會自動被饒恕。當然,猶太人和羅馬人都不知道自己罪惡深重,但那並不能免除他們的罪。律法規定誤犯的罪可以獻祭贖罪,但任意妄為、故意犯下的罪不算(出二十一14;民十五27–31;詩五十一16–17)。主的代求使得神對以色列人的審判延遲了近四十年,給了他們額外的機會得救(徒三17–19)。
耶穌被釘在兩個盜賊中間是神的旨意,因為這給了他們同等的機會接近救主。兩個人都可以讀到耶穌頭上牌子上的字,“這是拿撒勒的耶穌,猶太人的王”;而在耶穌恩慈地為世人的罪捨命時,他們都可以觀察到他。
有一個強盜模仿宗教領袖嘲諷耶穌,讓耶穌救他下十字架,另一個強盜卻有不同的想法。他可能是這樣推斷的,“如果這人真是基督,如果他有一個國,如果他真的救了別人,那他就可以滿足我最大的需要,就是從罪中得救。我還沒有準備好去死!”這個強盜要對抗朋友的影響和眾人的嘲諷實在需要勇氣,信靠一位將死的王也需要信心!細想他要克服的所有困難,這個強盜的信心令人刮目相看。
這個人被拯救完全是出於恩典,是神的恩賜(弗二8–9)。他並不配得,也無法賺取救恩。他的救恩是個人的,也是穩妥的,有耶穌基督的話作保證。這人指望將來得著某種幫助,但耶穌當天就赦免了他。他死了,和耶穌一同進入樂園(林後十二1–4)。
應當注意到,髑髏地的人所做的事應驗了舊約的預言:為主的裡衣拈鬮(詩二十二18),嗤笑他(詩二十二6–8),拿醋給他喝(詩六十九21)。然而,即便是那時,神仍坐在寶座上,神的話仍然具有效力。
五耶穌和父神(路二十三44–49)
我們必須牢記,主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是他和父之間的永恆約定。主沒有像殉道者那樣,出師未捷身先死,他也不僅僅是人們效法的榜樣。以賽亞書五十三章清楚寫明,耶穌不是為自己的罪而死,因為他沒有罪;他是為我們的罪而死。他將自己的生命獻上作為贖罪祭(賽五十三4–6、10–12)。
長達三小時的黑暗是個神跡。那不是日食,因為逾越節期間是滿月,不可能出現日食。那是從天而降的黑暗,當神子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時,黑暗籠罩了十字架。造物主受苦受死時,天地萬物似乎都為之動容。以色列人在埃及過第一個逾越節之前,有三天的黑暗(出十21以下)。當耶穌掛在十字架上,神的羔羊為世人的罪死之前,也有三小時的黑暗(約一29)。
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5至46節和馬可福音十五章33至34節都記載了主在黑暗結束時的呼喊,它引自詩篇二十二章1節,“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這種被棄絕的痛苦是什麼並沒有解釋,我們也無從得知耶穌的感受,但它無疑與主為我們成為罪這個事實有關。
主大聲呼喊,“成了”(約十九30),這是勝利的宣言。主完成了父交給他的工作(約十七4)。救贖之工已經做成,預表和預言都成就了(來九24以下),救主現在可以安歇了。
隨後,主在十字架上對父說了最後一句話,“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見詩三十一5)實際上,這是猶太兒童的睡前禱告,它告訴我們主是滿懷信任、甘心情願(約十17–18)和得勝地死去的。那些稱耶穌為救主的人,也能帶著同樣的自信和確據離世(林後五1–8;腓一20–23)。
主交出他的靈魂時,聖殿的幔子被“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可十五38)。這一神跡向祭司和人們宣告,進入神同在的那條路,現在向所有願意憑信心靠耶穌基督來到神那裡的人敞開(來九1–十25)。罪人不再需要地上的聖殿、祭壇、祭牲或祭司,因為神子已經做成救恩的工作,這一切都成就了。
路加記載了對基督臨終時發生之事的三種反應。負責行刑的百夫長作見證說,“這真是個義[無辜的]人,是神的兒子!”(可十五39;路二十三47)他對黑暗、地震印象深刻(太二十七54),當然還有耶穌受苦、受死的方式。他一定深為震驚,因為耶穌呼喊之後立刻斷了氣,而受十架酷刑的罪犯常常拖好幾天才死去,根本沒有力氣說話。
來看熱鬧的人慢慢散去,有些人捶著胸,自覺有罪(路十八13)。這些人是信徒嗎?可能不是。他們只是看客,來看行刑,但他們看到和聽到的事足以指證他們自己的罪。
最後,剩下主的朋友在那裡,包括跟隨耶穌的婦女(路八1–3,二十四22)。值得注意的是,婦女們在十字架旁待到最後,又在復活節清晨最早到墳墓那裡。
六耶穌和亞利馬太的約瑟(路二十三50–56)
約瑟和他的朋友尼哥底母(約十九38–42)都是猶太公會的成員,但公會投票反對耶穌時,他們沒有在場。馬可福音十四章64節說全公會都定耶穌的死罪,但如果約瑟和尼哥底母在那裡的話,結果肯定不會那樣。
很可能約瑟和尼哥底母已經從舊約聖經得知耶穌會怎樣死去,所以他們同意負責耶穌的殮葬。新墳墓位於各各他附近的一座園子裡,很可能是屬約瑟的,但不是他為自己預備的,而是為耶穌預備的。沒有一個富人願意將自己的墳墓選在離刑場這麼近、離家這麼遠的地方。當耶穌在十字架上時,他倆可能藏在墓中,等待耶穌斷氣的那一刻。他們或許早已備好香料和裹屍布,因為逾越節期間很可能無法採購這些東西。
耶穌死後,約瑟立即去找彼拉多,請求取下耶穌的身體,與此同時,尼哥底母留在髑髏地守望。他們輕手輕腳將耶穌從十字架上取下來,迅速將他移往那座園中,清洗乾淨並用香料裹好。這只是個臨時的葬禮,他們會在安息日後再回來完成此事。當他們將耶穌放入新墳墓中時,就應驗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9節的經文,也避免了羅馬人將耶穌的身體扔在城外的垃圾堆裡。罪犯喪失了體面安葬的權利,但因著神的看顧,神兒子的身體被人以敬愛之情體面地安葬了。
耶穌的屍身被妥善安葬十分重要,因為神將使耶穌從死裡復活。主的死亡和埋葬若有任何疑問,福音的信息和事工就會受到影響(林前十五1–8)。
在六天“舊的創造”完工之後,神安歇了(創二1–3)。過了六小時,主耶穌完成了“新的創造”的工作,安息日在約瑟的墳墓裡安睡了。
研習題第11章 被定罪和被釘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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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子得勝了!
“基督信仰本質上是復活的宗教,”約翰・司各特說,“其核心在於復活的概念。如果把它拿走,基督信仰就完了。”
耶穌基督的復活向我們證實,他的確是神的兒子,就像他宣稱的那樣(羅一4)。它也證明耶穌為贖罪所做的犧牲已經被神所接受,救贖之工已經做成(羅四24–25)。因為主活著,將他的權柄分賜給信徒,那些信靠耶穌的人得以“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4;加二20)。主的復活也向我們宣告,主是那位審判官,有一天要來審判世界(徒十七30–31)。
那麼,撒但要攻擊復活這個真理也就不足為奇。撒但捏造的第一個謊言,是門徒偷走了耶穌的屍體(太二十八11–15),然而我們很難想像門徒如何能做到這點。首先,墳墓戒備森嚴(太二十七61–66),而且,讓那些驚慌失措的使徒們制服衛兵、開墓盜屍近乎不可能。而最大的障礙是,使徒自己根本不信主會復活!那他們為什麼還要去偷耶穌的屍體,做這種惡作劇呢?
第二個謊言是耶穌並沒有真的死在十字架上,只是暈過去了,當耶穌被放進陰冷的墳墓中時,他就蘇醒了。但是,彼拉多曾向百夫長仔細核查過,確定耶穌死了(可十五44),而且打斷強盜腿的羅馬士兵也知道耶穌已經死了(約十九31–34)。還有,陰冷的墳墓怎麼能改變基督的身體,以至於他可以隨意現身、消失,並穿牆而過呢?
福音的信息全賴於耶穌基督的死與他的復活(林前十五1–8)。使徒們作為主復活的見證人被差派出去(徒一22),而使徒行傳的重點就是耶穌基督的復活。
這可以解釋為什麼路加把將耶穌復活後的幾次顯現作為這卷書的高潮。主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二十11–18),然後又向“其他婦女”顯現(太二十八9–10),又向前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路二十四13–22)。主也曾向彼得(路二十四34)和他同父異母的兄弟雅各(林前十五7)顯現。
那天晚上,主向使徒顯現(路二十四36–43),但多馬不在(約二十19–25)。一周後,主又向使徒顯現,這次是特別是為多馬的緣故(約二十26–31)。當使徒中的七個人在加利利海邊捕魚時,主向他們顯現(約二十一)。在升天前,主又數次向使徒顯現,教導並預備他們面對日後的服侍(徒一1–12)。
當信徒發現耶穌活著時,他們的生命發生了巨大的轉變。
1不知所措的心:主打開了墳墓(路二十四1–12)
我們不知道耶穌從死裡復活是在七日頭一日的具體哪個時刻,但肯定相當早。地震的作用和天使顯能(太二十八2–4)使墳墓洞開,不是讓耶穌出來,而是讓見證人進去。“你們來看,去傳揚!”是給教會的復活節命令。
抹大拉的馬利亞曾得到耶穌的特別幫助,她對主死心塌地(路八2)。她在十字架處徘徊(可十五47),後來又第一個到墳墓那裡。和她在一起的有雅各的母親馬利亞、約亞拿和其他虔誠的婦女(路二十四10),她們準備安葬耶穌的遺體。這是悲傷的愛心之舉,而當她們發現耶穌活著時,悲傷變成了喜樂。
“誰會滾開那個大石頭呢?”她們主要擔心的是這一點。羅馬士兵不會撕掉封印,尤其不會為了一群哀悼的猶太婦女這樣做。但神為她們解決了這個難題;墳墓門大開,而屍體不在那裡,不用安葬!
那一刻,兩個天使出現了。馬太福音二十八章2節和馬可福音十六章5節只提到一位,就是帶給婦女信息的那一位。天使的信息中有責備的意味,他提醒她們記性太壞!耶穌不止一次告訴跟隨者,自己將受苦受死,然後從死裡復活(太十六21,十七22–23,二十17–19;路九22、44,十八31–34)。神的子民忘了神的話,過著失敗的生活,這是多麼可悲。今天,神的靈會幫助我們記得他的話(約十四26)。
婦女順服天使對她們的託付,跑去告訴門徒這個好消息,但門徒不相信她們!(根據馬可福音十六章14節,耶穌後來責備他們不信。)抹大拉的馬利亞請彼得和約翰去檢查墳墓(約二十1–10),他們也看到耶穌不在那裡的證據。不過,證據顯示的只是屍體不見了,而且似乎沒有發生過暴力事件。
當馬利亞徘徊在墳墓旁哭泣時,耶穌親自向她顯現(約二十11–18)。看到空墳墓和空空如也的裹屍布是一回事,遇見復活的基督則完全是另一回事。今天我們雖不能見到墳墓裡的證據,卻可以在神默示的話語中找到見證人的證據。而且,我們能夠活出對耶穌基督的信仰,自己知道他在我們裡面活著(加二20)。
請記住,這些婦女並沒有預料會看到耶穌活著。她們已經忘了主復活的應許,去墳墓那裡只是為了膏抹主的身體。說她們產生了幻覺、自以為看到了耶穌,這種說法根本不顧事實證據。難道這麼多人都同時對同樣的事產生幻覺嗎?不太可能。他們成為激情洋溢的見證人,甚至對他們的領袖作見證,證明耶穌基督已經復活!
2沮喪的心:主打開了他們的眼睛(路二十四13–35)
以馬忤斯是距離耶路撒冷西北八英里的一個小村子。從耶路撒冷步行去以馬忤斯的兩個人垂頭喪氣,但他們沒有理由沮喪。他們已經聽到婦女們報告說墳墓是空的,耶穌復活了,但是他們不信。他們曾希望耶穌拯救以色列(路二十四21),可是這個希望破滅了。我們得到的印象是兩個人之所以沮喪失望,是因為神沒有按他們的想法行事。他們看到了天國的榮耀,但不能理解受苦與國度的關係。
耶穌恩慈地與他們同行,傾聽他們“生動激烈的談話”(路二十四17)。無疑,他們引用各種舊約預言,試圖記起耶穌教導過的東西,但他們無法將一切整合,從而得出一個合理的解釋。耶穌到底是一敗塗地,還是大功告成?為什麼他必須得死?這個民族還有將來嗎?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9節耶穌的問話有一絲幽默:“什麼事呢?”主曾位於耶路撒冷所發生之事的中心,而現在卻要他們告訴他那裡發生了什麼事!主在傾聽我們講述他早已知道的事時,多有耐心啊(羅八34)!而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有言論自由”)來到主的寶座前,向他傾心吐意,他會幫助我們(詩六十二8;來四16)。
革流巴說話時間越長,就越顯出自己和同伴的不信。還需要什麼別的證據呢?見證人(包括使徒)看到墳墓是空的;天使宣佈耶穌活著;見證人看到主活著,也聽到主說話:這些就是證據!
“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這解釋了為什麼他們三人前往以馬忤斯時,耶穌向這兩個人解開了神的話。他們真正的問題不在頭腦裡,而在心裡(見路二十四25、32;並注意38節)。或許他們就這個問題已討論了數日,卻得不到滿意的答案。他們需要的是對神話語更新的認識,而耶穌賜給了他們所需的悟性。主打開了聖經,又開了他們的眼睛,他們意識到主不僅活著,而且就在他們中間!
他們的根本問題是什麼?他們不相信眾先知所寫的有關彌賽亞的所有信息。那也是當時大多數猶太人的問題:他們將彌賽亞視作征服一切的救贖主,而不是受苦的僕人。他們讀舊約時,看到了榮耀,卻沒看到受苦;看到了冠冕,卻沒看到十字架。當時的教師與現今某些“成功神學佈道家”並無二致,他們都對聖經的整全信息視若無睹。
那是一個聖經會議,我多希望自己也在那裡!想想看,最偉大的老師在解釋最偉大的書中最偉大的主題,並且帶給人生命最大的祝福:眼睛得以打開看見主,心靈得以敞開接受主,嘴唇得以張開告訴人主對他們說的話!
或許耶穌是從創世記三章15節開始,那是有關救贖主的第一個應許,然後貫穿聖經追尋這一應許。主可能在創世記二十二章逗留了一會兒,談到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愛的獨生子放在祭壇上。他肯定也談到了逾越節、利未人的獻祭、會幕禮儀、贖罪日、曠野中的蛇、以賽亞書五十三章裡受苦的僕人,以及詩篇二十二篇和六十九篇裡的預言。明白聖經的關鍵,是在每一頁裡都看到耶穌基督。主沒有僅僅教導他們教義或預言;他教導的是“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路二十四27)。
他們倆已經與耶穌談過話,聽過耶穌的講解,當主似乎還要往前行時,他們請主與他們一同回家。他們太傾心於神的道,竟不知道這個陌生人是誰。他們只知道自己的心在裡面“火熱”,希望這祝福延續下去。
我們越多領受神的道,就越想與這位道的神親近。讚美詩的作者表達得很完美:“超越這神聖的書頁,主,我尋求你。”明白聖經知識叫人“自高自大”(林前八1),但領受聖經真理、與救主同行會造就一顆火熱的心。
耶穌先向兩個門徒打開了聖經,然後開了他們的眼睛,這樣他們就認出了主。現在他們自己知道耶穌復活了。他們已經有了空墳墓、天使、見證人和聖經的證據,現在又有了與主親自接觸的經歷。耶穌消失這個事實不表示主拋棄了他們,因為即使他們看不到主,主也與他們同在,他們還會再次見到主。
要證明我們已經明白聖經並遇見復活的基督,最好的證據就是與他人分享激動人心的見證。這兩個人立刻離開以馬忤斯,要回耶路撒冷告訴信徒他們遇見了耶穌。但是當他們到達時,使徒和其他人告訴他們耶穌復活了,並且向彼得顯現!如果每個來聚會的人都講述自己遇見了復活的基督,我們在教會的服侍將會截然不同!如果我們的服侍是“死的”,那很可能是因為我們沒有真正與主同行,聆聽復活的救主。
“擘餅”(路二十四30、35)指的是一餐飯,不是聖餐。就我們所知,主只向使徒指示過有關聖餐的事,而且他不可能會在那時慶祝。耶穌在一頓家常便飯中間向他們啟示自己,這是主慣常的行事方式。我們必須學習在日常事務中看到主。不過,我們在一次次地慶祝聖餐的時候,要盼望主以全新的方式把他自己啟示給我們,如若不然就不要輕易滿足。
3愁煩的心:主開了他們的心竅(路二十四36–46)
那天發生了這麼多激動人心的事情,又有這麼多難以明白的事,十個使徒和別的信徒晚上就聚在一起,彼此分享見證。當革流巴和他的朋友講述他們的故事時,耶穌親自出現在屋子裡!而門都是關著的(約二十19)!
你可能以為信徒會長噓一口氣,歡唱讚美詩,但是相反,他們大驚失色、驚慌失措、愁煩不安(路二十四37–38)。他們以為耶穌的鬼魂出現了!儘管他們當中有幾個人早就見過復活的基督,但一切發生得這麼突然,他們毫無準備。馬可福音十六章14節暗示,他們表現出來的恐懼與內心的狀況與有關。
耶穌設法使他們平靜。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祝福:“願你們平安!”主甚至重複這一祝福(約二十19–21)。“賜平安的神”已經使耶穌從死裡復活,他們沒什麼好怕的(來十三20–21)。因著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人們現在得以與神和好(羅五1),享受神所賜的平安(腓四6–7)。
為使他們平靜下來,主把自己受傷的手和腳給他們看(詩二十二16),使他們確信自己不是鬼魂。讚美詩作者有時會提到主的“傷痕”,但聖經根本沒提到“傷痕”。髑髏地的“釘痕”確實留在主榮耀的身體上(約二十24–29),它們如今仍在主身上(啟五6、9、12)。有人說得好,在天上,人所留下的唯一痕跡,就是救主身上的、主在髑髏地所受的傷痕。
耶穌甚至吃了一些蜂蜜和魚,來向疑惑的跟隨者證明他確實活著,是真實的。主還邀請他們摸他的身體(路二十四39;約壹一1)。以我們有限的知識,我們不能解釋人的身體怎能既有實實在在的骨肉,又能穿牆而過現身消失,也不能明白耶穌的身體怎麼已得著榮耀,卻仍帶著十字架的印跡。但我們確實知道,我們有一天會像主,分享他的榮耀(約壹三1–2)。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1節描述了一種百感交集的情緒,“他們正喜得不敢信”。這簡直太棒了,不像是真的!雅各聽到約瑟還活著的消息時,也是這種感受(創四十五26–28);當神拯救以色列人時,他們也經歷到這種感受(詩一二六1–3)。耶穌告訴門徒,他們再見到他時會歡喜快樂,這應許應驗了(約十六22)。
平安和確據的最終來源是神的話,所以主“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以明白舊約聖經,就像他對以馬忤斯的門徒所做的那樣。別忘了,信徒被差到世界中去,不是分享自己的個人經歷,而是分享神話語的真理。今天我們雖不能觸摸到主,也無須這樣做,但我們可以把信心放在神的話語上(約壹一1–5)。
耶穌不僅使他們明白了律法書、先知書和詩篇,還提醒他們自己曾經的教導,並解釋這些事是如何整合在一起的。現在他們開始明白主為什麼必須受苦受死,還有十字架與神國的應許之間的關聯(見彼前一10–12)。能聽耶穌解釋神的道,對他們而言是何等的榮幸啊!
4喜樂的心:主打開了他們的嘴巴(路二十四47–53)
然而,特權常常帶來責任;他們要見證主所說所做的一切(徒一8)。見證人是真誠地講述自己所見所聞的人(徒四20),見證這個詞在使徒行傳裡以各種方式出現了29次之多。作為基督徒,我們不是法官或檢察官,要定世界的罪;我們是見證人,要指著耶穌基督,告訴失喪的罪人如何得救。
一群普通人怎麼可能指望去完成這種使命呢?神應許他會提供那種能力(路二十四49;徒一8),而神的確這樣做了。在五旬節那天,聖靈降臨教會,賜予他們能力傳揚神的道(徒二)。五旬節以後,聖靈繼續用大能充滿他們(見徒四33)。
見證不是我們為主做的事,而是我們若被聖靈充滿,主借著我們做的事。“推銷式講演”與被聖靈充滿的見證之間有天壤之別。“人們來到基督面前不是因為輸了辯論。”海夫納說,“西門彼得來找耶穌,是因為安得烈帶著見證去找他。”我們要憑著主之名的權柄出發,帶著聖靈的能力,傳揚他恩典的福音。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50至52節,應當與馬可福音十六章19至20節和使徒行傳一章9至12節對照閱讀。出於某種原因,主的升天在教會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想想看,主回到天上,坐在榮耀的寶座上,這對他來說意味著什麼(約十七5、11)!主的升天證明他已經打敗一切仇敵,掌權作王,“遠超過一切”(弗一18–23)。
如今,在天上,主作為我們的大祭司(來七25)和中保(約壹二1)服侍我們。作為大祭司,他賜給我們所需的恩典來面對試煉和誘惑(來四14–16);倘若我們失腳,當我們承認罪過時,他作為中保會赦免、挽回我們(約壹一6–10)。作為教會榮耀的頭,耶穌基督正在裝備他的子民在當今世界為他而活並服侍他(弗四7–16;來十三20–21)。透過神的話和禱告,主借著聖靈服侍我們,使我們更像他自己。
當然,主也正在天上為他的子民預備住處(約十四1–6),有一天主會再來,接我們永遠與他同在。
主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祝福他的子民,而他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敬拜主!這兩者常常並行,因為當我們真正敬拜主,主就會分享他的祝福。主不僅打開他們的嘴巴去作見證,還打開他們的嘴巴敬拜讚美主!
路加醫生以聖殿裡的一個場景開篇(路一8以下),他以同樣的方式結尾(路二十四53)。但是,在不信、緘默的祭司和信靠主、喜樂的聖徒之間,有多大的反差啊!路加解釋了耶穌怎樣去到耶路撒冷並完成救贖的工作。他的這卷書從耶路撒冷開始,也在耶路撒冷結束。但他下的一卷書使徒行傳,會解釋福音是如何從耶路撒冷傳到羅馬的!
福音有沒有從你的耶路撒冷傳向地極呢?
研習題第12章 人子得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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