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斯比 四福音注釋生命更新解經系列
生命更新解經系列 ・ MARK

馬可福音耶穌基督是僕人

馬可寫給羅馬人,描繪一位不停行動、殷勤服侍的僕人救主。沒有家譜、沒有博士朝拜,只有「立刻」向前的腳步,直到十字架。

基督的形象 僕人寫作對象 羅馬人鑰節 馬可福音十章45節傳統象徵:牛(服侍與犧牲)注釋 12 章研習題 116 道
殷勤侍奉:馬可福音
Be Diligent: Mark
服侍人,與僕人式的主同行
12 章 ・ 116 道研習題 ・ 譯者:楊基

馬可福音學習建議大綱

主題
耶穌基督是僕人
鑰節
馬可福音十章45節

注釋章次與馬可福音章節對照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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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軸為馬可福音第 1–16 章;每一色塊代表注釋書的一章(數字=注釋章次),點擊可跳至該章。

章節目錄

殷勤侍奉:馬可福音 ・ 鮑肯(Ken Baugh)

《公主新娘》是我最喜歡的電影,因為這部電影告訴我們什麼叫真愛。在故事一開始,年輕的威斯利伺候一位漂亮的女孩,女孩名叫布卡普。當然,威斯利瘋狂地愛著布卡普,想方設法讓她開心。女孩每每用盛氣淩人的口吻使喚他,他只說,“聽你的。”隨著故事的發展,威斯利用僕人的態度和溫柔的心贏得了布卡普的情感。我知道這聽上去很沒勁,但電影裡還有好多動作場面:瘋狂的海洋之旅,火沼澤大冒險,好人和壞人的生死決鬥,背叛、綁架、酷刑,還有可怕的怪物。精彩的童話故事所具備的一切元素,這部電影全有。但是,我最喜歡的(除了動作場面以外),還是男主角如何用真愛和服侍贏得女孩的感情。

作為一名老牧師,我常想如何才能最有效地贏得人心歸向基督。宏偉的敬拜,正確的教導,豐富的節目,還是勇敢傳揚福音?當然,這些都有助於贏得人心歸向基督,但我總覺得還差點什麼,因為很多教會都可以提供這些東西,然而根據統計,美國教會出席率正在逐年下降,越來越多的人轉向其他形形色色的神靈,對耶穌基督的位格和工作卻不屑一顧。

人們離棄耶穌和他的教會,是不是(至少部分)因為我們這些門徒忽略了耶穌為我們反復彰顯的品格特質?眾人湧向耶穌,是不是因為耶穌活出了這個至關重要的品格特質?是不是因為這個特質才是引人注意的東西,一旦活出它來,就會放射與眾不同的光輝,人們就會不由自主地定睛注視,並且認定這是超自然的恩賜?

這個品格特質是什麼?是僕人的心腸。我相信,對於那些尋找真信仰的人來說,僕人心腸是最能贏得他們情感的品格特質。馬可福音的作者約翰馬可也這樣想。容我解釋。

整本馬可福音讓我們看到,耶穌基督的真正品格是僕人的心腸。馬太的聽眾是猶太人,所以馬太把基督描繪成猶太人盼望已久的彌賽亞,他出於大衛的血統,並且成全了舊約先知的諸多應許。但馬可的聽眾是羅馬人,羅馬人對猶太人的彌賽亞不感興趣,不過他們很喜歡聽這個名叫耶穌的僕人的故事。馬可福音沒記家譜,因為僕人的血統不重要;它沒說耶穌出生的時候有君王來朝拜,帶來黃金、乳香和沒藥,因為遠道而來的君王不會向僕人跪拜;也沒有提到耶穌萬王之王的尊貴身份。

這些都不是馬可的重點。馬可的重點是,這個名叫耶穌的人具有獨一無二的品格。馬可相信耶穌是彌賽亞(可八29)、神的兒子(可一10–11)、獨一無二的神人、完全的人和完全的神,他行了諸多神跡,這些神跡若不是出於神,便無人能行。為了強調耶穌的神性,馬可記錄了耶穌的許多神跡,包括趕鬼(可一21–28)、醫治病人(可一32–34)、使大麻風得潔淨(可一40–45)、讓瘸子行走(可二1–12)、平靜風浪(可四35–41)、叫一個閨女從死裡復活(可五35–43)、用一點食物喂飽五千人(可六32–44)、在水面行走(可六45–51)。但是,馬可沒有把耶穌描繪成君王,而是一個受苦的僕人(可八31):他來服侍人,甚至在十字架上捨命,為人的罪付上代價,他用這樣的服侍贏得人心,挽救許多人的生命。實際上,馬可記錄了耶穌自己的話,耶穌這樣總結自己在地上的目的:“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這裡我們看到僕人心腸有三個特質,耶穌為我們做了表率,若我們專心服侍他,他就會借著我們活出這些特質。

僕人吸引人歸向基督的三個特質:

其一,願意先幫助別人。耶穌成為僕人,他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可十45)。“無私”的意思就是,先滿足別人的需要,後滿足自己的需要。我們學習馬可福音的時候,要注意耶穌無私的生活方式,想辦法像他一樣服侍別人。

其二,願意滿足別人實際的需要。耶穌成為僕人,來“服侍人”,他關注周圍人日常的實際需要:食物、安慰、鼓勵和引導。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他可以用神跡滿足人的實際需要,我們不能;但的確有些事情是我們可以明白並效法的。學習馬可福音的時候,要看耶穌如何通過實際的方式滿足人們的日常所需,然後想辦法像他一樣實實在在地服侍別人。

其三,願意為別人犧牲奉獻。耶穌成為僕人,為別人捨命。我們知道,耶穌舍了自己的生命,為一切信他的人作了贖罪祭,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犧牲,最偉大的服侍。或許,我們能為別人所做的最偉大的犧牲,就是找機會分享福音。不怕拒絕,不怕嘲笑,甚至不怕虐待,因為我們願意犧牲自己,好讓他們得著永生。

耶穌是受苦的僕人,他親自為我們做了最好的表率,告訴我們如何才能為他贏得人心:透過愛的服侍。我禱告,隨著你深入學習馬可福音,你會努力效法這位最偉大的僕人,我們生命的主宰,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

當牧師這麼多年來,威爾斯比博士的注釋一直都是我的指導和力量。他獨特的風格不會讓人感覺太學術化,但在神學上卻是正確可靠的。他解釋聖經深奧真理的方式深入淺出,讓每一個人都可以明白和應用。無論你是聖經學者或是初信者,都會像我一樣,從他的深刻見解中得益。當你一手捧著聖經,一手拿著威爾斯比博士的注釋,就可以準確解開藏在神話語中的深奧真理,同時也能夠學習如何將神的話語應用在自己的生活中。

我的朋友,請盡情暢飲神話語的真理之杯吧,因為你會從中找到耶穌基督,並得到自由、平安、確信和喜樂。

鮑肯(Ken Baugh)

海岸山社區教會(Coast Hills Community Church)牧師

阿裡索維耶荷(Aliso Viejo),加利福尼亞州(California)

作者序殷勤侍奉:馬可福音 ・ 威爾斯比

馬可福音最適合那些想抓住機會趕緊服侍神的人。馬可福音描述了一位“行動”的主,他不停地滿足眾人的各種需要,包括身體的需要和屬靈的需要。馬可把耶穌描繪成神受苦的僕人,他來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甚至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

世界充滿了受傷的人,他們需要我們服侍。耶穌把他的教會留在地上,好讓我們可以繼續他所開創的工作。然而,我擔心,今天的教會聽眾太多,信眾太少;名人太多,僕人太少。

這是我第一次用電腦寫作Be系列解經書,要不是鄰居司各特・弗羅瑞爾(他是電腦專家)幫忙,我真是寸步難行。司各特當時還在內布拉斯加大學上學,但他花時間教我,幫我理解和解決電腦問題。這僅僅是司各特豐富我們生活的一種方式,對此我表示感謝。

我們一起借著這本書來學習馬可福音,希望這段學習時光可以鼓勵你殷勤服侍他人。那樣的話,我們的時間就沒有白費。願我們的主使我們眾人都成為真僕人,使榮耀歸於基督!

威爾斯比

CHAPTER1

神的僕人在此!

經文範圍:可一

“福音既不是討論,也不是辯論,”保羅・瑞思博士(Dr. Paul S. Rees)說,“福音是宣告!”

馬可沒有繞圈子,他在書的開篇就宣告福音。馬太的讀者主要是猶太人,所以馬太福音先講家譜。畢竟,馬太得向讀者證明,耶穌基督真是大衛寶座的合法繼承人。

路加的重點是人子憐憫的事工,所以路加福音前幾章記錄了救主的出生。路加強調基督的人性,因為他知道希臘讀者會認同這個完美的嬰孩,他後來成為完全的人。

約翰福音開篇論述永恆的事。為什麼?因為約翰要向全世界證明,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的兒子(約二十31)。約翰福音的主題是“基督是神”,但約翰寫這卷書的目的是為了鼓勵讀者相信救主耶穌,接受永生的禮物。

馬可福音的目的是什麼呢?馬可是寫給羅馬人的,他的主題是“耶穌基督是僕人”。若要在這卷福音書裡選一節“關鍵經文”,那就是馬可福音十章45節:“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馬可的寫作對象是羅馬人,這有助於我們理解馬可的文風和思路。這卷福音書的重點是主耶穌的各種活動。馬可描述耶穌四處奔波,滿足眾人的身體需要和屬靈需要。馬可最喜歡的一個詞是“立刻”。原文中,這個詞一共用了41次(譯者注:和合本有省略)。馬可沒有記錄主耶穌的許多講道,因為他的重點是耶穌的行為,不是耶穌的話語。他讓我們看到耶穌是神的僕人,神差他來服侍那些受苦的人,且為世人的罪而死。馬可沒有講耶穌的出生,也沒有記家譜,因為對僕人而言,這些並不重要。在本書的開篇,關於神的僕人,馬可講了三件要緊的事。

1僕人的身份(可一1–11

馬可如何描述這位僕人的身份?他記錄了幾位見證人的可靠證詞,讓我們相信耶穌真是神的兒子。

約翰馬可,本書的作者,是第一位見證人(可一1)。他勇敢地宣告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馬可很可能親眼見證了自己所寫的一些事。他與母親馬利亞一起住在耶路撒冷,他們家是城裡信徒的聚會所(徒十二1–19)。一些學者相信,馬可就是馬可福音十四章51至52節所說的少年人。彼得稱馬可為“我兒子”(彼前五13),所以很可能是彼得帶馬可信的主。教會傳統表明,馬可是“彼得的傳譯”,所以馬可福音也反映了西門彼得的個人經歷和見證。

福音這個詞的意思就是“好消息”。馬可的目標聽眾是羅馬人,對羅馬人而言,福音就是“關於皇帝的好消息”。“耶穌基督的福音”就是宣告神的獨生子來到世上,為我們的罪而死;我們的罪可得赦免,我們可以進入神的家,有一天還要在天上與神同住。耶穌基督的福音就是宣告他已經勝過罪惡、死亡和地獄(林前十五1–8、51–52加一1–9)。

第二位見證人就是諸位先知的見證(可一2–3)。馬可引述兩位舊約先知的話:瑪拉基書三章1節以賽亞書四十章3節(也注意出二十三20)。“使者”和“人聲”是指施洗約翰,神差這位先知來為神子預備道路(太三路三1–18約一19–34)。古時候,君王御駕出行的時候,就有傳令官在前面開路,一是探路,二是報信。施洗約翰呼籲眾人都要悔改,這就為主耶穌基督預備了道路。以賽亞和瑪拉基都宣告耶穌基督就是主,是耶和華神。

施洗約翰是下一位見證人(可一4–8)。耶穌說約翰是最大的先知(太十一1–15)。他的穿著、生活方式和他所傳的悔改信息,都和以利亞一樣(王下一8瑪四5太十七10–13;注意路一13–17)。約翰在“曠野”服侍,那是死海西岸的一片崎嶇的荒原。約翰用象徵的手法告訴百姓,他們正身處“屬靈的曠野”,這片曠野比他們祖先四十年流浪的曠野更可怕。約翰叫百姓離開屬靈的曠野,信靠他們的“約書亞”(耶穌),進入他們的產業。

約翰高舉耶穌,而非高舉自己(見約三25–30)。約翰用水給悔改的罪人施洗,但“將來的那位”要用聖靈給他們施洗(徒一4–5)。這不是說約翰的洗禮沒有神的權柄(見太二十一23–27),也不是說聖靈的洗有一天要取代水洗(見太二十八19–20)。不是,約翰的信息和洗禮都是預備人心,要讓百姓預備迎接和信靠彌賽亞,耶穌基督。無疑,主的幾位使徒也是約翰施洗的(見約四1–2徒一21–26)。

父和聖靈是最後的見證人(可一9–11)。耶穌受洗的時候,聖靈仿佛鴿子降在他身上,父從天上說,這是他的愛子。在場的人沒有聽見父說話,也沒有看見鴿子,但耶穌和約翰都聽見並看見了(見約一29–34)。“愛子”這個詞不僅表示喜愛,還有“獨生”的意思。父天上的宣告讓我們想起詩篇第二篇7節和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節

馬可福音多次說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一章1節、11節,三章11節,五章7節,九章7節,十二章1至11節,十三章32節,十四章61至62節,十五章39節。馬可寫的可不是一個普通的猶太僕人,他是神的兒子,從天上來為世人贖罪捨命。

是的,耶穌是僕人,卻是最不尋常的僕人。畢竟,僕人要為主人開路報信。可是,別人卻為耶穌預備道路,宣告他的到來!連天也為他裂開了!這位僕人真是神子。

2僕人的權柄(可一12–28

眾所周知,僕人服從權柄,接受命令,但神的僕人運用權柄,發號施令——甚至向魔鬼發號施令,而且連魔鬼都聽他的。馬可在這裡描述了三個場面,這些場面都表明主耶穌有神的權柄,是神的僕人。

(1)試探(可一12–13)。馬可不像馬太(太四1–11)和路加(路四1–13)那樣詳細地描述魔鬼試探耶穌的過程,但馬可提到一些被他們忽略的生動細節。聖靈“催”他進入曠野。馬可11次用這個意味強烈的動詞來描述趕鬼的場面。新美國標準版把這個詞翻為“推”,新國際版譯作“派”。這不是說主耶穌不願意面對撒但或害怕面對撒但。不,馬可是用這種方式表明這場經歷是多麼驚心動魄。僕人沒時間沐浴天上聲音的榮光,也沒時間享受聖靈鴿子的同在。僕人要交差,他立刻去做事。

馬可用精煉的筆墨為我們描繪了兩幅充滿象徵的畫面。主耶穌在曠野四十天的經歷,讓我們想起以色列四十年的曠野之路。以色列經不起試探,但主耶穌勝過了試探。耶穌戰勝了仇敵,現在要出去召集一群新的百姓承受屬靈的產業。“耶穌”這個名字就是希臘文的“約書亞”,我們可以看見二者很相似。第二幅畫面就是“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首先的亞當”在鳥語花香的伊甸園受試探,他失敗了;耶穌在危險的曠野受試探,他得勝了。亞當犯罪,因此失去了治理全地的權柄(創一28;詩八),然而在基督裡,凡是信靠他的人都會重新得到這權柄(來二6–8)。耶穌和野獸同在曠野裡,但野獸不傷他。耶穌表明,等他再來建立國度時,地上將恢復和平公義(賽十一9三十五9)。他真是大有權柄的僕人!

(2)講道(可一14–22)。若有誰曾帶著權柄傳講神的真理,那就是耶穌基督(見太七28–29)。人們常說,文士說話引用權威,但耶穌講話本身就帶著權威。馬可這裡不是在記錄主耶穌服侍的起頭,因為他已在別處服侍過(約一35–四4)。馬可是在告訴我們,耶穌為什麼離開猶太地,來到加利利:希律王抓了施洗約翰,耶穌要換一個地方服侍。順便提一句,正是這趟路上,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約四1–45)。

主耶穌的信息就是神國的福音,有些經文說成“神的福音”。很多猶太人把“政治革命”讀入“神的國”,但政治革命根本不是耶穌的想法。耶穌的國關乎他在百姓生命中作王掌權,那是屬靈的領域,不是政治組織。要進入神的國,必須聽信福音和重生,這是唯一的途徑(約三1–7)。

福音被稱作“神的福音”,因為福音本於神,也領我們歸向神。福音是“神國的福音”,因為信靠救主,你就可以進入他的國。福音是“耶穌基督的福音”,因為耶穌基督是福音的核心;沒有他道成肉身、受死和復活,就沒有福音。保羅說它是“神恩典的福音”(徒二十24),因為得救是本乎恩(弗二8–9)。只有一個福音(加一1–9),這個福音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的救恩(林前十五1–11)。

耶穌說,人應當悔改(改變心意)並相信(見徒二十21)。悔改本身還不足以救我們,儘管神希望信徒轉離罪惡;我們還要把積極的信心放在耶穌基督那裡,相信得救的應許。悔改沒有信心會變成自責,而無盡的自責會毀滅那些心懷愧疚的人(見太二十七3–5林後七8–10)。

耶穌講話帶著權柄,因此他能呼召別人離開原先的職業,做自己的門徒。除了耶穌,誰能打斷四位漁夫工作,命令他們扔下漁網來跟從自己?幾個月前,耶穌已經遇見彼得、安德烈、雅各和約翰,他們已經信靠他(見約一35–49)。這不是信主得救的呼召,這是主第一次呼召他們做門徒。西庇太有雇工,說明他的打漁生意做得不錯,他是個能幹人。我們也看得出,雅各和約翰聽從基督呼召的時候,並沒有扔下父親不管。有雇工幫忙,西庇太仍然可以管理生意。

“得人如得魚”這個詞不是耶穌發明的。當時,人們常用這個詞來描述哲學家和教師通過教導和勸說的方式“捕獲人心”。他們用教導作“誘餌”“捕撈”門徒。主耶穌的門徒裡可能有多達七個漁夫(約二十一1–3)。當然,好漁夫的優良素質可以幫助他們完成贏得失喪靈魂的艱難工作:勇氣、合作能力、耐心、精力充沛、毅力、信心和韌性。職業漁夫不會輕易言退或怨天尤人!

耶穌不僅在室外服侍,也在會堂裡服侍。聖殿被毀,猶太人亡國之後被擄到巴比倫,猶太會堂就是在這段時間出現的。只要有十個12歲以上的猶太男子,就可以組織一個會堂。會堂不是獻祭的地方——獻祭只能在聖殿進行,而是讀經、禱告和敬拜的場所。帶領會堂的人不是祭司,而是平信徒,而且會堂裡的事工有一群長老監督,這些長老上面還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可五22)。人們通常請外來的拉比讀經、教導,這也是為什麼耶穌可以自由地在會堂服侍。使徒保羅也利用了這樣的便利(徒十三14–16十四1十七1–4)。

主耶穌把服侍的總部設在迦百農,很可能就在彼得和安德烈家裡或附近(可一29)。今天去參觀聖地,可以看見迦百農猶太會堂的遺址,但它不是耶穌去的那個會堂。猶太人週一和週四聚會,安息日也要聚會。耶穌是虔誠的猶太人,所以他去會堂守安息日,而當他教導聖經的時候,人們都希奇他的權柄。

你讀馬可福音會發現,馬可喜歡記錄眾人豐富的情感。會堂裡的人群都“希奇”他的教訓,“驚訝”他能醫治病人(可一27;注意可二12,五20、42,六2、51,七37,十26,十一18)。你甚至會發現馬可記錄了主耶穌的驚奇:他詫異拿撒勒人不信(可六6)。馬可的敘事中沒有千篇一律的情形!

(3)命令(可一23–28)。這個人肯定常去會堂參加聚會,但旁人卻沒看出他被鬼附體。神的兒子一來,鬼就當場現形。耶穌不僅讓鬼現形,而且禁止它暴露耶穌的身份,又命令它從這人身上出來。這位救主不希望、也不需要撒但和它的軍隊告訴人耶穌是誰(見徒十六16–24)。

鬼當然知道耶穌是誰(見徒十九13–17),也知道自己和耶穌沒有任何相同之處。它用複數第一人稱代詞,這說明它講話的時候認同自己所附的人。這個鬼顯然知道基督是人(“拿撒勒人耶穌”),也知道基督是神(“神的聖者”)。它承認自己很害怕耶穌來審判它,把它趕到坑裡去。今天很多人就像這個被鬼附體的人:他們參加宗教聚會,知道耶穌是誰,甚至害怕審判,卻依舊失喪墮落(見雅二19)。

“不要作聲!”的字面意思是“住口!”耶穌平靜風浪的時候,也說了同樣的話(可四39)。這個鬼還想負隅頑抗,但這位僕人的權柄是不可抗拒的,它只好從那人身上出來。會堂裡的人又驚奇,又害怕。他們曉得發生了一件新事——一種新的道理和新的能力出現了。主耶穌的話語和行為總是緊密相連(約三2)。人們不停談論耶穌的權威教導和神奇作為,他的名聲就傳開了。但主耶穌不鼓勵他們大造聲勢,免得刺激猶太人,也免得招惹羅馬人。猶太人僅僅因為主耶穌會治病而跟隨他,而羅馬人則會認為他破壞社會穩定,想推翻政府。這就是為什麼耶穌總是嚴令人保密(可一44三12五43七36–37八26、30九9)。但人們就是忍不住要說,這給耶穌帶來了很多麻煩。

3僕人的憐憫(可一29–45

這部分經文描述了兩個醫治的神跡,這兩個神跡都表明救主耶穌憐憫那些有需要的人。實際上,耶穌有極大的憐憫和愛,安息日一結束就去服侍一大群人。根據律法,安息日結束之後,他們就可以來找耶穌治病。顯然,神的僕人願意服侍各種各樣的人,包括被鬼附體的人和麻風病人,而且他懷著極大的愛服侍眾人。

耶穌和四個門徒離開會堂,去彼得和安德烈家裡吃安息日晚餐。或許彼得有點歉疚,因為他妻子得照顧生病的岳母,不能像平時一樣招待客人。我們不知道其他門徒有沒有結婚,但我們知道彼得有妻子(可一30)。

彼得和安德烈不僅把他們的朋友雅各和約翰帶回家休息,還把主耶穌帶回家。這是個好榜樣,我們可以效法:別把耶穌留在教會,帶他回家,和他分享你的福氣和負擔。彼得一家讓神的兒子到他們家裡做客,真是蓬蓽生輝!很快,彼得家裡的客人就成了主人,就像有一次,彼得船上的乘客成了船長(路五1–11)。

因著信心,有人告訴耶穌彼得的岳母病了,當然是希望他為她治病。耶穌就治好了她的病!熱立刻離開她,她就起來,到廚房為他們預備安息日晚餐。發過燒的人都知道高燒多難受。我們知道,剛退燒的時候渾身都是軟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恢復力氣。但是,彼得的岳母馬上就起來忙碌!起來服侍主耶穌,不正是表達感恩的最好方式嗎?

這個神跡的結果是什麼呢?日落時分,安息日結束的時候,合城的人都圍在彼得家門口!他們把病人和被鬼附的人都領來,主耶穌(當時他肯定累壞了)把他們全都治好了。這裡的希臘文動詞表示他們“不停地”帶人來找主耶穌,因此他肯定很晚才睡。注意馬可福音一章32節把“病人”和“被鬼附的人”分開了。雖然撒但可以讓人身體得病,但並非一切病痛都來自魔鬼。

晚睡並沒有阻攔耶穌次日清早與天父的約會。閱讀以賽亞書五十章4節,先知以賽亞在那裡描述神的義僕每天早晨與神相會。我們應當效法他的榜樣!耶穌的禱告生活非常有規律,所以他才擁有如此的權柄和能力(見可六46九28–29十四32–38)。

然而,這些群眾想見耶穌,不是想聽他講道,而是想治病,看他行神跡。可是耶穌不急著見群眾,反倒離開他們,去別的城傳福音。這讓彼得覺得很意外。他沒有意識到這些群眾的問題:膚淺,不信神,不渴慕神的話語。耶穌說他不能老留在這裡給人治病,他要去別處傳福音,那才是更要緊的事。他沒有被群眾的表揚衝昏頭腦。

主耶穌關心發高燒的婦女,這點我們或許可以理解,但我們怎麼也不能理解的是,他怎能接見大麻風,還用手摸他們。麻風病人應當與人保持距離,別人走近了還要大聲警告,免得傳染人(利十三45–46)。這人知道耶穌可以醫治他,但他不知道主是否願意醫治他。失喪的罪人今天也有同樣的擔心,但這種擔心是多餘的,因為神已經充分表明,他不願一人沉淪(彼後三9),乃願人人得救(提前二4)。

利未記十三章描述了如何“檢驗”麻風病,由此可以看出麻風病是罪的預表。麻風病和罪一樣,深入皮膚之下(利十三3);麻風病會傳染(利十三5–8),導致污穢和孤獨(利十三44–46);凡是染上麻風的東西只能用火焚燒(利十三47–59)。凡是不信靠救主耶穌的人,他屬靈的狀況比身體得大麻風的人更悲慘。

耶穌憐憫這個病人(注意可六34,八2,九22),就伸手,開口治好他的病。那肯定是這個麻風病人多年來第一次感受別人愛的觸碰。和發燒的人一樣,這人的麻風病立刻就離開他了!

出於上面講過的原因,耶穌囑咐他不可告訴別人。他得去見祭司,然後遵循利未記十四章的步驟,成為潔淨的人,重新融入社會生活和宗教生活。然而,他沒有聽從命令。耶穌囑咐他保守秘密,他卻到處傳揚這事。耶穌命令我們出去傳福音,我們卻保持沉默!來找耶穌求助的人太多,很可能妨礙了他傳道的工作,而那時他想做的是教導神的話語(可一38)。

利未記十四章所描述的儀式,形象地預表耶穌的救贖工作。兩隻鳥代表主耶穌事工的兩個不同方面:道成肉身和受死(一隻鳥放在瓦器上殺了),復活和升入高天(一隻鳥蘸於鳥血中然後放生)。血要抹在人右耳垂上(神的話語)、右手大拇指上(神的工作)和右腳的大拇趾上(神的道路)。然後,油要抹在血上,油象徵神的聖靈。若沒有寶血的遮蓋,聖靈就不能直接降臨在人身上。

我們應該從這章吸取一些重要的屬靈教訓。首先,既然神的兒子都成了僕人,可見做僕人是最崇高的呼召。只有服侍別人的時候,我們才更像主耶穌。第二,神向自己的僕人授權。只有服從權柄的人,才能運用權柄。第三,如果你想做僕人,就要有同情心,因為人們會來向你求助,卻很少問你是否有空!

能有神的心腸,做神的僕人,跟隨耶穌基督的腳步,去滿足別人的需要,那多榮幸啊!

研習題第1章 神的僕人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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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

僕人的禮物

經文範圍:可二1–三12
1赦罪(可二1–12)2成全(可二13–22)3自由(可二23—三12)約 6,058 字 ・ 10 道研習題 ・ 閱讀約 12 分鐘

施神跡的夫子到迦百農來了!消息一下就炸開了。主耶穌不管去哪兒,都有大群人圍觀,他們想看他治病趕鬼。假如這些群眾愛聽主耶穌傳福音,那他們就會成為耶穌的激勵,但耶穌知道多數人思想膚淺,他們並不清楚自己的需要。很多時候,主耶穌必須離開城鎮,獨自到曠野去禱告(路五15–16)。每位神的僕人都應當效法主耶穌的榜樣,花時間離開人群,與父相交,借著禱告重新得力。現在時候到了,耶穌要向人表明他服侍的目的到底是什麼。畢竟,他來不僅是為了減輕病人和被鬼附之人的痛苦。神跡很奇妙,但人們還要體驗更奇妙的事——進入神的國!他們得理解物質神跡背後屬靈的教訓。

在這部分經文,主耶穌表明他來把三個奇妙的禮物送給一切信靠他的人:赦罪之恩(可二1–12)、成全律法(可二13–22)和自由生活(可二23–三12)。

1赦罪(可二1–12

我們不清楚這件事發生在主耶穌自己家裡(“在房子裡”),還是在彼得家裡。東方人好客,所以迦百農人不請自來。這也意味著一些真正有需要的人不能到耶穌身邊來求助。然而,四個人決定把一個癱子從屋頂縋下來,相信耶穌會醫治他。耶穌確實這麼做了。這個醫治的神跡讓主耶穌有機會講一個關於赦罪的重要教訓。

讓我們從主耶穌的眼睛來看這個場景。他抬頭,看見四個人在屋頂縋一個病人。平頂的房子通常側面有梯子上下,他們可以掀開屋頂瓦、板條,弄一個大洞,把他們的朋友連著褥子一起縋下來。

這些人有一些值得讚賞的優點,這些素質可以讓人“得人如得魚”。例如,他們熱心幫助朋友。他們相信耶穌可以並願意滿足朋友的需要。他們不滿足於“為此禱告”,而是起來採取行動,把禱告的事付諸實施。他們不因環境艱難而灰心喪氣。他們一起合作,敢於出頭,因此得到了耶穌的獎賞。他們不像很多人一樣說,“何必急著今天找耶穌呢?明天再說吧。”

主耶穌向下看,看見這個癱子躺在褥子上,他直指問題的核心——罪。並非一切疾病都由罪造成(見約九1–3),但顯然這個人的病情來自於他不順服神。主耶穌給他治病之前,先向他心裡講平安的話,宣告他的罪已得赦免!赦罪是主耶穌所施行的最大神跡。它滿足人最大的需要,它需要付出最大的代價,它帶來最大的祝福和最長久的影響。

然後,耶穌環視周圍,看見那些來窺探他的批評家(見路五17)。這些宗教領袖當然有權調查這個新教師的工作,因為他們負責監督全國的宗教生活(申十三)。但他們應當懷著開放的思想和心靈來尋找真理,而不是帶著批判的頭腦來抓捕異端。此前在猶大地出現的一些負面態度(約四1–4)已經入侵加利利,正式逼迫已經開始,而這場逼迫最終導致了主耶穌的被捕和死亡。此時耶穌很受民眾歡迎,猶太領袖不敢輕忽他。事實上,他們必定早早到達,因為事發當時他們正在現場!或許耶穌仁慈地讓他們坐到了前面。

主又向裡面觀看,看見他們心裡批評的靈,知道他們控告他褻瀆神。畢竟,只有神才能赦罪,而耶穌剛剛告訴這個癱子,他的罪赦了。耶穌在說自己是神!

可是,接下來耶穌證明自己確實是神:他看穿他們的心,並且講出他們所想的事(見約二25)。既然他們想“議論”,耶穌就給他們點東西議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當然是說“你的罪赦了”容易,因為沒人可以證明罪到底赦了沒有。於是,耶穌立刻治好這人,讓他起來回家,證實自己此言不虛。這人身體得醫治只是靈魂得醫治的證明(詩一〇三3)。當然,文士和法利賽人既不能治病,也不能赦罪,所以他們中了自己的計,被自己的思想定了罪。

耶穌通過兩件事表明自己是神,一是赦罪和治病,二是他用“人子”稱呼自己。“人子”這個頭銜在馬可福音裡出現了14次,其中12次出現在馬可福音八章29節之後,彼得在那裡承認耶穌就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可二10、28八31、38九9、12、31十33、45十三26、34十四21、41、62)。它絕對是彌賽亞的頭銜(但七13–14)),而且猶太人也會這樣解讀。這個頭銜,耶穌在福音書裡一共用了80次左右。

假設這些宗教領袖當時願意敞開心接受真理,他們會得到什麼教訓呢?首先,他們會明白,罪就像身患疾病,而赦罪就像恢復健康。這不是一個新教訓,舊約聖經已講過這個真理(詩一〇三3;賽一5–6、16–20);但現在,這個真理活化在他們自己眼前。他們還會知道,拿撒勒人耶穌真是救主,有赦罪的權柄——他們自己的罪也可以得到赦免!可是,他們帶著挑剔的心而不是悔改的心來見耶穌,錯失了良機!

2成全(可二13–22

有件事很快就水落石出:耶穌專門與猶太社會的邊緣人士交往。他甚至呼召稅吏做門徒!雖然我們不知道利未是不是騙子(多數稅吏都是),但他為希律安提帕和羅馬人幹活,這已經夠丟人了。然而,當耶穌呼召他的時候,利未沒有爭論,也沒有遲疑。他起身跟從耶穌,哪怕知道羅馬絕不會提供第二次工作機會。他破釜沉舟(“他就撇下所有的”,路五28),取了個新名字(“馬太”,意為“神的恩賜”),還熱情邀請一些“罪人”朋友來見主耶穌。這些人都是像他一樣不守律法或表面上對宗教興趣不大的猶太人。他們正是耶穌想得著的人。

當然,這些批評者得在場才行,但主耶穌用他們的問題來教導在場的賓客認識自己和自己的使命。他打了三個有趣的比方,解釋自己的使命是什麼。

(1)醫生(可二16–17)。耶穌不認為這些人是“邊緣人士”,儘管宗教領袖驅逐他們。馬太的朋友是病人,他們需要醫生,耶穌就是他們所需要的醫生。我們已經看見罪就是疾病,赦罪就是恢復健康。現在我們看見,救主耶穌就是醫生:我們生病,他來找我們;他的診斷準確、醫治完全,他還親自為我們付款!真是天賜良醫!

但有三類“病人”耶穌不能醫治:(1)他們不認識主耶穌;(2)他們認識主耶穌,卻不信靠他;(3)他們不承認自己需要主耶穌。文士和法利賽人就屬第三類,今天一切自以為是的罪人都屬此類。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是罪人,應該受到神的審判,否則就不能得救。耶穌只救罪人(路十九10)。

耶穌的年代和先知的年代一樣,有些人宣稱自己可以給百姓帶來屬靈的醫治,但他們的醫治沒有療效。耶利米斥責當時的祭司和假先知,因為他們是無用的醫生,給國家帶來虛假的希望。“他們輕輕忽忽地醫治我百姓的損傷,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耶六14八11)他們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只會貼狗皮膏藥,不深入問題的實質——罪惡的人心(耶十七9)。我們今天要警惕這種無用的醫生。

(2)新郎(可二18–20)。他們所提的第一個問題是關乎耶穌與誰交往,但第二個問題則是問耶穌為什麼喜歡和這些人一起吃飯。在他們看來,耶穌的行為是不妥的。施洗約翰是一個嚴厲的人,幾乎與世隔絕。但耶穌卻去別人家裡吃飯,和孩子一起玩,喜歡社交(太十一16–19)。難怪約翰的門徒看見耶穌和罪人在一起會大驚小怪,法利賽人的虔誠門徒(見太二十三15)也覺得迷惑不解。

耶穌說過,他來是讓罪人悔改,不是取悅那些自義的人。現在他告訴他們,他來是叫人喜樂,不是叫人憂傷。由於文士和法利賽人加給人的律法主義重軛,猶太教已經讓百姓不堪重負。各種清規戒律讓窮人的生活更加疲憊(太二十三4)。“生活不該是葬禮!”耶穌對他們說,“神希望生活成為婚宴!我就是新郎,這些人是我的賓客。賓客難道不應當高興快樂?”

猶太人明白舊約常常用婚姻作比喻,來解釋以色列與主的關係。他們是“許配給耶和華”的,單單屬他(賽五十四5耶三十一32)。以色列民族轉向外邦的別神,就犯了“屬靈的姦淫”。他們不忠於自己的丈夫,必須受管教。何西阿書的一個主題就是神定意愛淫亂的妻子,願意與他所愛的人重歸於好。

施洗約翰已經宣告耶穌就是新郎(約三29),主耶穌在一個喜慶的婚宴上行了第一個神跡(約二1–11)。現在他邀請眾人都來赴宴!做基督徒就像結婚一樣(見羅七4“叫你們歸於別人”)。兩個人結婚不是僅僅因為彼此認識,也不是因為他們互有好感。兩個人結婚,必須相互委身,並且要讓旁人知道這種委身的關係。在多數社會裡,男人和女人要在婚禮上說“我願意!”,公開宣告這種關係。

得救不光是知道基督,或對基督有好感,它是罪人向耶穌基督委身,並宣告“我願意”。然後,這個信徒就立刻進入屬靈婚姻關係的喜樂:得以承受基督的名,分享他的豐富和能力,享受他的愛和保護,有一天還要住在他榮耀的天家裡。一旦你“許配給基督”,生活就成了一場喜宴,儘管其中不乏試煉和艱苦。

馬可福音二章20節是一個暗示,主耶穌向門徒暗示自己將受死、復活、歸回天家。但這些人剛做門徒,很可能根本不明白主耶穌的意思。然而,耶穌不是說他離開以後,門徒就要把喜宴辦成喪事!他只是指出一點:將來可以偶爾禁食,但現在,喜慶才是信徒的正事。

(3)衣服和酒袋(可二21–22)。關於他的侍奉,耶穌已經講了兩個重要的教訓:(1)他來是救罪人,不是救宗教徒;(2)他帶來喜樂,不是悲傷。第三個教訓是:他帶來新事,不是修補舊事。

宗教領袖喜歡主耶穌的教導,他們或許還想把耶穌的思想納入自己的宗教傳統。他們希望主耶穌做出某種妥協,保留法利賽猶太教和基督教導中的精華。但耶穌說這種思路是愚昧的。這就像把新布從新衣服上撕下來,縫在舊衣服上。洗舊衣服的時候,補丁就會縮水,帶壞舊衣服,破的就更大了(注意路五36–39)。這也像把未發酵的新酒裝在易碎的舊皮袋裡。酒發酵脹氣,就把皮袋裂開,酒和皮袋就都壞了。

耶穌來的目的是建立新約,不是與舊的聯合。摩西的制度漸舊漸衰,必快歸於無有(來八13)。耶穌要用自己的血設立新約(路二十二19–20)。律法要寫在人心版上,不是寫在石版上(林後三1–3來十15–18);聖靈要住在人心裡,讓神的百姓可以成全律法的義(羅八1–4)。

耶穌這個比喻也徹底駁斥了目前流行的“世界宗教大同”的妥協思想。一些本意良好但靈裡瞎眼的領袖說,每種宗教都可以去蕪存菁,然後把它們與基督教的“精華”糅合成一個人人喜聞樂見的信仰。但基督教信仰本質上就是排他的,它不接受任何其他信仰與自己平起平坐或高於自己。“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得救不是在老我上面打補丁,而是披上全新的義袍(賽六十一10林後五21)。基督徒的生活不是新舊混合,而是用新的成全舊的。毀滅一樣事物有兩種方式:砸爛原有的,或讓它成全。例如,一粒橡樹籽,可以用錘子砸爛,也可以種在地裡,長成大樹。這兩種方式都可以讓橡樹籽死去,但第二種方式才是成全的方式。

耶穌成全了摩西律法的預言、預表和要求。耶穌在髑髏地獻上完全的祭,為世人贖罪,這時,摩西律法就終止了(來八–十)。你一旦信靠耶穌基督,就成了新造的人(林後五17),並且不斷地經歷恩典和榮耀。可是,很多人抱殘守缺,寧要僵死的宗教傳統,不要活水的源泉,就是耶穌基督的屬靈真理,這是多麼悲哀的事。本物已經來了,為何還守著影子不放(來十1及以下)?在耶穌基督裡,神一切應許都成全了(林後一20)。

3自由(可二23—三12

猶太人非常重視安息日,認為安息日是神聖的制度。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神賜下安息日(出二十8–11尼九14),作為以色列和耶和華神之間的特殊記號(出三十一13–17)。聖經裡沒有記載神把安息日賜給其他任何民族。所以,耶穌開始公開違反安息日傳統,無異於是向宗教體制公開宣戰。第一場戰役是治好一個病了38年的人(約五),然後又做了這部分經文所記載的事。

猶太教傳統規定,安息日禁止39種行為。摩西禁止在安息日工作,但他沒有給出細則(出二十10)。安息日禁止生火煮飯(出三十五3)、撿柴(民十五32及以下)、負重(耶十七21及以下)和商業交易(尼十31十三15、19)。但猶太教傳統規定得越來越細,甚至細到安息日能走多少路(兩百肘,依據書三4)。簡而言之,安息日已經成了一種沉重的負擔,一個令人厭惡的符號,提到安息日就聯想到這個民族深受宗教束縛。

耶穌在畢士大池治好病人之後,下一個“不守安息日”的行為就是在安息日經過麥地,還讓門徒掐麥穗,用手揉了吃。人餓了用手摘一點鄰居的果子或穀子吃,這並不違法,只要不用容器或工具採摘(申二十三24–25)。然而,法利賽人氣的不是這個,他們氣的是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工作!

我們讀馬太對此事的敘述,會發現耶穌用三個理由為門徒辯護:大衛的行為(太十二3–4)、祭司的行為(太十二5–6)、先知何西阿的話語(太十二7–8)。馬可的羅馬讀者對猶太先知和祭司沒興趣,所以他只提到大衛,因為羅馬人也承認大衛是英雄和君王。耶穌的話很合理:如果一個饑餓的君王和隨從可以吃帳幕裡的聖餅(撒上二十一1–6),那麼安息日的主當然也可以讓門徒吃自己麥田裡的穀子。大衛打破了摩西的一條誡命,因為陳設餅只許祭司吃(利二十四5–9),但門徒只是違反了人所設立的傳統。比起維護宗教傳統,神當然更關心滿足人現實的需要。法利賽人是本末倒置!耶穌提到亞比亞他大祭司,是不是搞混了?撒母耳記上二十一章說,亞比亞他(撒上二十二20)的父親亞希米勒是大祭司,所以主耶穌的話似乎與聖經相抵觸。其實不然。古代文化裡,兒子有時取名和父親完全一樣(代上十八16二十四6撒上二十二20撒下八17)。還有一種可能:主耶穌用“亞比亞他”來指舊約講亞比亞他的經文,而不是指亞比亞他這個人。猶太人用這種方式來講聖經的篇章段落,因為他們的聖經不像我們今天用的聖經分章節(見可十二26)。

就在這個安息日,耶穌去會堂做禮拜,在那裡特意醫治了一個人。他當然可以多等一天,但他再次故意挑戰法利賽人的律法主義傳統。這次,法利賽人(路六7)知道耶穌要給人治病,所以他們嚴密監視他。主耶穌在馬可福音三章4節所提的問題,法利賽人沒有回答。既然邪惡每天都在作工,包括安息日,那麼良善為什麼不能再在安息日作工?死亡隨時在作工,但我們不能因此不去挽救生命。

耶穌看見“他們心硬”(直譯),他們的罪讓他憤怒。主耶穌從來不對稅吏和罪人發怒,但他向這些自以為是的法利賽人大大發怒(太二十三)。他們寧願維護自己的傳統,也不願看見病人得醫治!這個病人當然不明白這是一場屬靈爭戰。他只是照主耶穌的命令去做,伸出手,就得了醫治。

耶穌的行為徹底激怒了法利賽人,他們甚至與希律党聯合,試圖抓捕耶穌,殺死他。希律黨不是宗教門派,他們是一群猶太人的叛徒,效忠希律王,支持他的政權。很多猶太人鄙視希律王,不願意服從他的統治。所以,最嚴格的法利賽人竟然與這些民族敗類聯合起來,這真是讓人跌破眼鏡。但是,他們共同的敵人——耶穌,讓這兩個不共戴天的敵人成了朋友。

敵人聯合起來反對耶穌,耶穌就離開那裡,但他不能阻止大群人跟隨。當然,這些群眾威脅他的事業,因為他們的動機不純,而當局可以控告他圖謀不軌,反對羅馬統治。但耶穌接納這些人,為他們治病趕鬼。再次,他警告魔鬼不許講他是誰(可一23–26)。

主耶穌現在遇到一場侍奉危機。很多群眾跟從他,但他們對屬靈的事沒興趣。宗教領袖想害他,連希律的人也捲入陰謀。主耶穌下面要做的事,就是整晚禱告(路六12),選立十二個人與他同工,做他的門徒,然後宣講登山寶訓,向眾人解釋神國的屬靈基礎是什麼。

他送給他們赦罪之恩、成全律法和自由的禮物,但他們不要。

你要嗎?

研習題第2章 僕人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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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神的僕人去哪兒,周圍都有一大群人興奮地簇擁著他(可三7–9、20、32四1)。假如耶穌不是僕人而是“名人”,那他就會投群眾所好(見太十一7–15)。但耶穌反倒遠離人群,開始服侍少數人,尤其是門徒。耶穌知道,這些推搡擁擠的人裡面,多數膚淺又詭詐,但門徒不明白這個道理。為了不讓門徒被“成功”衝昏頭腦,耶穌得教他們一些真理,讓他們正確認識群眾和神的國度。在這部分,我們看見主耶穌如何回應群眾的壓力。

1建立一個新民族(可三13–19

門徒的數目寓意深刻,因為以色列民族有十二個支派。在創世記裡,雅各生了十二個兒子。在出埃及記裡,神把他們建造成為一個強大的民族。以色列人被神揀選,是為了讓彌賽亞借著這個民族進入世界,並讓地上的萬族都因他蒙福(創十二1–3)。然而,以色列現在已經在屬靈上敗壞了,他們棄絕自己的彌賽亞。神必須建立一個“聖潔的國度,屬神[得贖]的子民”(彼前二9),十二位使徒就是這個新的“屬靈”民族的核心(太二十一43)。

耶穌揀選這十二個人之前,整夜禱告(路六12)。他揀選他們有三個想法:(1)以身作則,循循善誘,教導他們明白真理;(2)差遣他們出去傳福音;(3)給他們權柄治病趕鬼(見可一14–15、38–39六7–13)。這樣,等主耶穌回天家見父以後,這十二個人就可以繼續主耶穌的工作,並且可以教導別人在他們離世以後繼續工作(提後二2)。

在新約裡,你會發現記著十二門徒名字的另外三個名單:馬太福音十章2至4節路加福音六章14至16節使徒行傳一章13節。路加告訴我們,耶穌給他們取了一個特別的名字:使徒。“使徒”就是邊做邊學的人,今天的同義詞大概是“學徒”。“使徒”就是奉差公幹的人。耶穌有很多門徒,但只有十二位使徒;他們是耶穌的“特使”。

我們比較這些名單,會發現這些名字都是成對排列的:彼得和安德烈;雅各和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拿但業[約一45]);多馬和馬太(利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雅各的兒子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約十四22]);奮銳黨的西門和加略人猶大。因為耶穌成對派遣門徒,所以這樣排列是合理的(可六7)。

西門的名字改成彼得,“石頭”(約一40–42);利未的名字改成馬太,“神的恩賜”。雅各和約翰取了別名“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人們一般認為約翰是愛的使徒,但顯然他最初並沒有這個聲譽,他的弟兄雅各也和他一樣脾氣暴躁(可九38–41十35–39路九54–55)。我們看到耶穌竟然能改造這樣一群千奇百怪的人從事基督教侍奉,這無疑是一種安慰。我們還有希望!

馬可在這裡解釋“半尼其”這個詞,因為馬可的讀者是羅馬人。在馬可福音裡,你會發現這些“給外邦人的特殊注釋”(可五41七11、34十一9十四36十五22、34)。馬可福音三章18節的“奮銳黨”(Canaanite)與迦南民族無關。這個詞是希伯來文,最初的意思是“熱心”。奮銳黨是一群猶太極端分子,他們組織起來反對羅馬統治,做事不擇手段。歷史學家約瑟夫稱他們為“匕首黨”。我們可以設想,奮銳黨的西門第一次遇見羅馬政府雇員馬太的時候,雙方是什麼表情。

如果你合參四福音,可以看到在馬可福音三章19和20節之間,耶穌講了登山寶訓(太五–七),並做了路加福音七章1節至八章3節所描述的事。馬可福音沒有記錄這篇著名的講道,因為馬可的重點是耶穌的行為,不是耶穌的話語。

2建立一個新家庭(可三20–21、31–35

主耶穌的親友都覺得耶穌頭腦發熱,甚至癲狂了!他們看見許多人簇擁著他,聽見各種離奇的傳聞,更堅信他急需幫助。耶穌的生活極不正常,所以親友們趕到迦百農來“拉住他”。耶穌的母親和“兄弟”(可六3)從拿撒勒走了三十英里路來求他回家休息,但他們連門都進不了。馬可福音裡只有這一處提到馬利亞,可她這趟路算是白跑了。

歷史表明,神的僕人總是遭到同時代人的誤解,並且家人常常也不理解他們。芝加哥很多人管慕迪叫“瘋子慕迪”,連偉大的使徒保羅也有人說他癲狂了(徒二十六24–25)。美國詩人艾米莉・迪金森(Emily Dickinson)寫道:

明眼人看許多癲狂為至聖理智;看許多理智是十足瘋狂。庸眾總是占上風,一貫如此。附和,便有理智;敢提異議,禍國殃民,鐐銬伺候。

主耶穌呆在屋裡不出去,不是對家人粗魯無禮。他知道家人的本意是好的,但目的絕對是錯的。假如耶穌屈服于家人的壓力,就正中敵人下懷。宗教領袖會說,“看吧,這傢伙被家人領回去了——他確實腦子有病!別把拿撒勒人耶穌太當回事。”耶穌沒有屈服,他利用這場危機來教導一個屬靈的真理:他的“家人”是一切願意遵行神旨意的人。主耶穌的同母兄弟都不是信徒(約七1–5),耶穌感覺自己和那些信他的稅吏和罪人更親近,勝過他的同母兄弟雅各、約西、猶大、西門。

主耶穌不是說信徒服侍神就要遺棄家人,只是說服侍神就應當尊重神的旨意勝過別的一切。我們必須愛神到一個程度,與之相比,我們對家人的感情就像恨惡一樣(路十四26)。當然,我們應該照顧家人,供養他們,這本是神的旨意(見提前五8),但我們不能讓親人攔阻我們遵行神的旨意,哪怕是至親。猶太社會特別重視家庭關係,考慮到這點,就可以想像現場的人聽見基督這番話會感到多麼震驚。

人如何進入神的家?通過重生,就是屬靈的新生,從上頭而生(約三1–7彼前一22–25)。罪人信靠耶穌基督為救主的時候,就經歷這種新生,得以進入神的家。他得以有份於神的性情(彼後一3–4),口稱“阿爸父”(羅八15–16)。這種屬靈的新生不是靠我們自己努力可以完成的,別人也不能替我們成就(約一11–13)。這是神恩典的作為,我們所能做的不過是相信和接受(弗二8–9)。

3宣告一個新王國(可三22–30四1–34

群眾指望耶穌解放以色列民族,打敗羅馬,但他沒有。他只呼召了十二個普通人,建立一個“新的民族”,一個屬靈的民族,百姓的名字都記在天上(路十20腓三20)。群眾以為耶穌忠於猶太教,光宗耀祖,但他沒有。他建立了一個“新家”,家人是一切信他且遵行他旨意的人。群眾盼著耶穌恢復以色列王國昔日的榮光,但他反倒宣告一個新的王國,一個屬靈的國度誕生。

“國”是這部分經文的關鍵詞(可三24四11、26、30)。施洗約翰說,王快要來了,他警告人們要預備迎接(可一1–8)。耶穌承接約翰的信息,繼續傳神國的福音,說罪人必須悔改相信(可一14–15)。但神的國到底是什麼呢?如果主的旨意不是恢復以色列,建立一個政治王國,那麼他要建立一個什麼樣的國呢?

這裡馬可引入一個新詞——比喻(見可三23四2、10–11、13、33–34)。耶穌解釋神的國,不是講神學,而是用圖畫來吸引人們的注意力,讓他們運用自己的想像力去思考。英文中的“比喻”(parable)由兩個希臘詞para(意為“在旁邊”)和ballo(意思是“扔”)組成,意思是“扔在旁邊”。比喻就是一個蘊含道理的故事,幫助我們理解這道理。比喻不僅是“用地上的故事講天上的意思”,也不僅是傳道人講道時所舉的例子。好的比喻讓聽眾身臨其境,活生生地感受神的真理,並迫使他們回應神的真理,面對自己的生活。主耶穌講的比喻非常紮心,極其真切,所以宗教領袖聽了以後就想殺他(見太二十一45–46)。

比喻一開始只是一幅圖畫,吸引我們的注意力和興趣。但隨著我們深入學習,這幅圖畫變成一個鏡子,我們猛然在其中瞥見自己。如果繼續憑信心觀看,鏡子會變成一扇窗戶,透過這扇窗戶,我們會看見神和真理。我們如何回應真理,將決定我們能吸收多少真理。

耶穌為何用比喻來教導人?他的門徒正好問了這個問題(可四10–12;見太十三10–17)。我們仔細研究他的回答,會發現耶穌用比喻,既是為了隱藏真理,也是為了揭示真理。人不能評判耶穌的比喻,耶穌的比喻倒要審判人。那些無心的聽眾,就是那些自以為無所不知的人,只會聽見一個不知所云的故事,因此他們的結局就是審判(見太十一25–30)。認真的聽眾,就是願意認識神真理的人,會思想這個比喻,承認自己無知,順服主,然後逐漸理解主耶穌所教導的屬靈教訓。

耶穌非常強調聽道的重要性。“聽”這個詞以各種形式在馬可福音四章1至34節出現了13次。顯然,主耶穌講的不是用耳朵聽,而是指要有屬靈的分辨力。“聽”神的道意味著理解並遵行(見雅一22–25)。

主耶穌講這些比喻是為了幫助人(包括門徒)理解神國的本質。

壯士(可三22–30)。耶穌治好了一個被鬼附的人,這個人又瞎又啞(太十二22–24),文士和法利賽人用這個神跡來攻擊耶穌。群眾說,“這人或許真是大衛的子孫,我們所盼望的彌賽亞。”但宗教領袖說,“不,他是靠著鬼王別西蔔趕鬼!他裡面是魔鬼的能力,不是神的能力。”

“別西卜”是魔鬼的名字,意思是“屋主”。耶穌就用這個意思講了一個壯士護家的比喻。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

耶穌暴露了他們膚淺糟糕的神學和漏洞百出的邏輯。假如耶穌趕鬼是靠撒但的能力,那麼撒但當然就是自相殘殺!這意味著撒但的家和撒但的國已經四分五裂,即將崩潰。撒但一直守著這個人,因為魔鬼不願意失去地盤。耶穌救人證明他比撒但強大,撒但不能阻止耶穌。

耶穌不僅回應了宗教領袖的荒謬指控,還繼續解釋他們所說的話是多麼嚴重的罪。我們嘴上的話顯明我們心裡的想法(太十二35),而我們心裡的想法決定我們的品格、行為和命運。有時我們說,“說話還不容易!”但實際上,我們說的話可能會讓我們付出很大代價。耶穌警告猶太教宗教領袖,他們所犯的罪永不得赦免(太十二32)。

如果你問別人:“什麼是不可赦免的罪?”他們通常回答,“褻瀆聖靈”或“把聖靈的工作歸功於魔鬼的能力”。從歷史上看,這些回答是對的,但它們並沒有真正回答問題。今天我們怎麼才算褻瀆聖靈?今天,聖靈所行的哪些神跡有可能被人無意或有意地歸功於撒但?人是否必須看見神跡才會犯這種可怕的罪?

耶穌告訴我們,神會赦免一切的罪和一切褻瀆,包括褻瀆神子自己(太十二32)!這是否意味著神子不如聖靈重要呢?為什麼得罪神子可以赦免,而得罪聖靈卻不可赦免?

正確回答在於神的本性和他對以色列人的忍耐。父神差遣施洗約翰為以色列人所盼望的彌賽亞預備道路。很多普通人回應約翰的呼召,悔改了(太二十一32),但宗教領袖容許約翰被捕並最終被殺。神子按照應許來了,並呼召以色列民族信他,但還是這些宗教領袖,他們設計謀害耶穌。在十字架上,主耶穌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二十三34

聖靈在五旬節降臨,以各種方式顯明神的能力,叫人不得不信服。還是這些宗教領袖,他們是如何回應的呢?抓捕使徒,命令他們住口,然後親手殺死司提反!司提反告訴他們犯了什麼罪:“時常抗拒聖靈”(徒七51)。他們得罪父和子,但神開恩赦免他們這些罪。他們又得罪聖靈,這時已經越過“底線”,再也不得赦免了。

當年,耶穌在地上服侍的時候,猶太教領袖犯了“不可赦免的罪”;今天人們不可能以同樣的方式犯這種罪。今天,只有一種不可赦免的罪,就是棄絕神子(約三16–21、31)。聖靈的工作就是讓罪人知罪,認識救主耶穌,而罪人可能抗拒聖靈,拒絕神話語的見證,但這不意味著他再沒有機會得救。如果他願意悔改相信,神還會赦免他。哪怕罪人心硬,似乎絲毫不理睬神的話語,但只要他還活著,就有希望。只有神知道“底線”在哪兒,只有神知道人何時越過“底線”。你我都不可鄙視任何罪人(提前二4彼後三9)。

撒種和土地(可四1–20)。這個比喻幫助門徒理解耶穌為什麼遠離那些簇擁著他的群眾。耶穌知道,多數人不會結出生命改變的果子,因為他教導他們就像種子落在壞土裡。

種子就是神的話語(路八11),撒種的人就是神的僕人,他向人分享神的話語(見林前三5–9)。人心就像土地:撒種之前得先犁地,種子才能生根發芽,結實豐收。和種子一樣,神的話語是活的,可以結出屬靈的果子,但種子必須種在地裡,好好培養,才能收穫。今天和古時候一樣,有四種人,他們以四種不同的方式回應神的信息。

  1. 剛硬的心(可四4、15)抗拒神的話語,撒但(飛鳥)很容易把這種人擄走。如果踩踏的人多了,土地就會變硬。那些向各種人和各種思想隨意“敞開心扉”的人,很容易變成心硬的人(見箴四23)。剛硬的心必須“犁”過,才能撒種,而犁地是很痛苦的(耶四3何十12)。
  2. 膚淺的心(可四5–6、16–17)就像遍佈石頭的貧瘠土地,這是巴勒斯坦地區的典型地貌。土地不深,種什麼都不長,因為種子不能紮根。這是指那種“情緒激動的聽眾”,他們聽見神的話語就高興領受,但並沒有真正理解做真基督徒要付出怎樣的代價。他們或許激動幾天,興奮幾個星期,但是遇到逼迫或艱難,他們的熱情就消退,喜樂也消失得無影無蹤。墮落的人性很容易偽造“宗教情感”,很多人說自己相信基督教,但他們的感動不過是出於虛假的信心。
  3. 擠住的心(可四7、18–19)是這種人,他領受了神的話語,但不願意悔改,沒有將心裡的雜草除去。這種聽眾有許多不同的“種子”同時長在地裡——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和別樣的私欲,神話語的好種子就被擠住了,不能長大。換一個比喻,這種人既想走“窄路”,又想走“大路”(太七13–14),但那是不可能的。
  4. 結果子的心(可四8、20)是真信徒,因為果子——生命改變,證明一個人真正得救(林後五17加五19–23)。另外三種心不能結果子,所以結論是他們從未重生。並非一切真信徒都結同樣多的果子,但真基督徒的生命一定有某種屬靈果實的證據。

每一種不結果子的心,都受到不同敵人的影響:剛硬的心——魔鬼親自抓走種子;膚淺的心——血氣偽裝宗教情感;擠住的心——世上的東西抑制種子生長,就沒有收成。這些就是基督徒的三大敵人:世界、血氣和魔鬼(弗二1–3)。

燈(可四21–25)。在這個比喻裡,主耶穌用了一個普通場景(家)的平常事物(燈)。古時候的燈是一個陶土的盤子,裡面裝著燈油,油裡有一根燈芯。燈要發光,就要燈盡油幹。如果不點燃,或隱藏起來,燈就與人無益。

使徒就是燈,他們蒙召向世人放射神的光,啟示神的真理。但他們若不先“自己領受”,就不能“給別人”,所以有馬可福音四章24至25節的勸誡。我們越多聽神的話語,越能與別人分享。我們一旦覺得自己都懂了,我們所自以為懂的就會被拿走。我們必須注意自己聽道的方式(路八18),也要注意所聽的內容(可四24)。屬靈的聽覺決定了我們能給別人多少。“隱藏”是沒有用的,因為有一天神要把一切事情顯露出來。

種子生長(可四26–34)。第一個比喻提醒我們不能讓種子生長;實際上,我們根本不明白種子是如何生長的。種子的生長是一個奧秘。做農夫需要很大的信心,也需要很大的耐心。在撒種和土地的比喻裡,主耶穌說,很多種子落在壞土裡,這讓工人灰心。所以,主耶穌在這個比喻裡讓他們放心,“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六9)。

第二個比喻既是給門徒的警告,又是給他們的鼓勵。鼓勵在於,神的國一開始很微小,但最後會長大長高,影響深遠。雖然芥菜子不是世界上最小的種子,但可能是猶太人常見的最小種子。傳統上,猶太人常用芥菜子來象徵微小的東西。主耶穌一開始只有十二個使徒;後來,有五百個信徒(林前十五6);彼得五旬節一天就給三千人施洗;貫穿使徒行傳,信徒的數目穩定增長(徒四4五14六1、7)。雖然教會有各種罪惡和軟弱的事,但神國的信息被傳遞到萬邦萬族,並且有一天,各族各方的聖徒都要聚集在寶座前,齊來敬拜聖潔羔羊(啟五9)。

但是,種子的生長只是故事的一半,我們還必須注意樹枝上的飛鳥。在撒種和土地的比喻裡,飛鳥代表撒但,它是來偷種子的(可四15)。如果我們的解經前後一致,就必須考慮到這點,因為這兩個比喻是同一天講的。國度的成長不會導致全世界都信主。實際上,教會的增長給撒但機會,可以滲透進教會,在教會裡欺哄人心,偷走神的道!門徒裡有猶大,耶路撒冷教會團契裡有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徒五1–11)。行邪術的西門加入撒瑪利亞教會(徒八9–24),而撒但的僕役公然侵入哥林多教會(林後十一13–15)。網越大,落網的好魚和壞魚就越多(太十三47–50)。

因著相信耶穌基督,我們成為天國的子民、神家的兒女、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臣僕。認識主耶穌基督,何其幸哉!

研習題第3章 僕人、群眾和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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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4

神的僕人耶穌基督,在每一種處境作主掌權,向每一個仇敵宣告勝利。如果我們相信他,聽他調遣,就什麼都不用怕。“得勝”是貫穿這部分經文的主題。馬可記錄了耶穌所行的四個神跡,每個神跡都向今天的我們宣告,仇敵潰不成軍。

1勝過危險(可四35–41

“當那天”是指耶穌講“神國比喻”的當天。耶穌已經用話語教導了門徒,現在要給他們一個真實的考驗,看他們到底學到了多少。畢竟,聽道是為了信道(羅十17),而信心必須受到考驗。我們光學習知識或鸚鵡學舌是不夠的,還必須憑信心操練所學的知識,所以神允許試煉臨到我們的生活。

耶穌知道風暴即將來臨嗎?當然知道!風暴是當天課程的一部分。風暴會幫助門徒明白一個他們還不知道自己需要學習的教訓:他們可以在生活的風浪中信靠耶穌。很多人以為只有悖逆神的時候才會遭遇風暴,那可不一定。約拿因為不順服而遭遇風暴,但門徒遭遇風暴卻是因為他們順服主。

加利利海的地理位置特殊,經常刮強烈的暴風。一個夏天的下午,我乘船渡海,問以色列導遊是否見過聖經所記載的這種暴風。“當然見過!”他說,雙手猛揮,使勁搖頭,“我可不想再來一次!”

這裡所描述的暴風肯定特別猛烈,因為連門徒這樣經驗豐富的漁夫也被嚇壞了。其實,雖然情況看似危急,但船上的人一個也不該憂慮。原因至少有三點:

第一,主耶穌應許他們可以抵達對岸(可四35)。主的命令總是堅強的幫助,什麼也不能阻攔他的計劃。他沒有應許旅途順利,但他確實應許他們最終可以抵達彼岸。

第二,主親自與他們同在,有什麼可怕的?他們已經見過他施行神跡,彰顯權能,所以他們應該有足夠的信心,相信他可以處理困境。無論如何,門徒還沒有完全明白耶穌真在每種處境裡作主掌權。

最後,他們可以看見耶穌很平安,哪怕在風暴中,這一點已經足以讓他們放心。耶穌在神的旨意裡,知道父會看顧他,所以他就睡了。約拿也在風暴裡熟睡,但那是因為他有一種虛假的安全感,他在躲避神。耶穌在風暴裡熟睡,是因為他真是安穩在神的旨意裡。“我必安然躺下睡覺,因為獨有你耶和華使我安然居住。”(詩四8

我們常常遇到生活的試煉就像這些小信的門徒一樣喊,“主啊,你不顧嗎?”主當然要顧他們!他起來斥責風暴,風就止住,大大平靜了。但是,耶穌並沒有滿足於此,因為最大的危險不是風浪,而是門徒心裡缺乏信心。我們最大的問題在我們裡面,不在周圍。這就是為什麼耶穌溫和地責備他們,叫他們“小信的人”。他們已經聽過耶穌講道,也見過他行神跡,可他們還是沒有信心。是小信導致恐懼,而恐懼又讓他們懷疑耶穌不顧他們。我們必須警惕自己裡面有“不信的噁心”(來三12)。

耶穌利用門徒所熟悉的加利利海這個環境教了他們很多,這只是其中一課。每一課都揭示了某些關於主耶穌的奇妙真理。他們已經知道耶穌有權柄赦罪、趕鬼、醫治疾病。現在,他們發現耶穌竟然還有權柄平靜風浪。這意味著他們再也不用怕什麼,因為他們的主在每一種處境裡作主掌權。

2勝過魔鬼(可五1–20

耶穌和門徒到了對岸,遇到兩個被鬼附的人,一個極其兇惡(見太八28)。我們身處所謂“當代文明”,看這幅場景似乎很不真實,但魔鬼附體這種事在宣教禾場上是很尋常的。實際上,有些聖經教師相信,魔鬼附體在“當代社會”正變得越來越普遍。

我們在這幅場景裡看見三股不同的力量在工作:撒但、社會和救主耶穌。這三股力量今天仍然在世界上相互角力,都想控制人的生命。

第一,我們看見撒但可以附在人身上,把人變得像魔鬼一樣。撒但是一個盜賊,它最終的目標是毀滅神的創造(約十10;見啟九11)。聖經沒說魔鬼如何進入這些人體內控制他們,但或許是因為他們向罪妥協。魔鬼是“污穢的靈”,凡是作惡的人,魔鬼很容易在他們裡面找到立足點。

因為向盜賊撒但妥協,這兩個人失去了一切!他們眾叛親離,無家可歸。他們失去了體面的生活,赤身露體在墳堆間遊蕩。他們失去了自製能力,像野獸一樣活著,晝夜喊叫,用石頭砍自己,恐嚇別人。他們失去了平安和生活目標,要不是耶穌穿過風暴來救他們,他們會一直生不如死。

不要低估撒但的破壞力。撒但是我們的仇敵,假如它有能力,就會把我們全都殺死。魔鬼好像吼叫的獅子,尋找機會吞吃我們(彼前五8–9)。正是撒但在不信的人心裡工作,讓他們成為“悖逆之子”(弗二1–3)。雖然加大拉墳塋裡那兩個人是說明撒但會傷人的極端例子,但他們的表現足以讓我們厭惡撒但,遠離它的影響。

第二股力量是社會,但社會的影響有限。對於那些有問題的人,社會所能做的只是隔離他們,嚴加看守,如果必要的話,就把他們綁起來(路八29)。這些人通常都帶著鐐銬,但魔鬼給他們力量掙脫鐐銬。各種馴服他們的方法都失敗了。雖然科學取得了驚人的發展,但社會還是無法解決撒但和罪所引發的各種問題。社會確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邪惡、保護善良,我們也為此感謝神,但我們必須承認,社會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邪惡問題,也不能使那些被撒但擄去的人得救。

於是我們求助於第三股力量,救主耶穌的力量。耶穌基督為這些人做了什麼呢?首先,他憑愛心和恩典接近他們,甚至穿越風暴來找他們。有些學者認為風暴本身源於撒但,因為耶穌用來趕鬼的話,也用來平靜風浪(比較可一25和四39)。也許撒但想殺死耶穌,至少阻止他去找這兩個需要幫助的人。但什麼也不能阻止主耶穌去墳塋救他們。

耶穌不僅來找他們,還對他們講話,也允許他們對自己講話。他們被鬼附體,當地人避之不及,但耶穌卻懷著愛心,以尊重的態度對待他們。他來“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

很有趣的是,魔鬼借著人講話,承認自己所信的事。魔鬼也有信心,甚至因自己所信的事恐懼戰兢(雅二19),但魔鬼的信心和恐懼戰兢不能救自己。魔鬼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相信耶穌有管理它們的權柄。魔鬼相信審判是真實的,有一天它們要被趕到地獄裡去(見太八29)。這已經超過今天很多信教的人了!

聖經沒有解釋魔鬼附體的心理或生理學原理。向耶穌講話的人受到一軍團魔鬼的控制,而一個羅馬軍團可以多達六千人!這個人每日每夜受到這麼多邪靈折磨,我們想想都覺得毛骨悚然。其他被鬼附的人肯定也經歷了類似的痛苦。

撒但要殺死這些人,但耶穌來是要救人。靠著他話語的能力,他把這些鬼趕出去,釋放這個人得自由。魔鬼甚至相信禱告的力量,因為它們求耶穌不要打發它們進深淵,免得在那裡永遠受折磨(可五7路八31)。我們欣慰地發現,魔鬼不知道耶穌的計劃。這說明神必須顯明自己的計劃,撒但才可能知道。實際上,聖經裡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撒但可以看穿信徒的心思,更別說看穿神的心思了。

馬可福音五章有三個請求:(1)鬼求耶穌打發它們往豬群裡去(可五12);(2)城裡人求耶穌離開當地(可五17);(3)從前被鬼附的人求跟隨耶穌(可五18)。主耶穌同意前兩個請求,卻拒絕第三個。

耶穌是否有權害死兩千頭豬,讓豬的主人破產?如果這些人是猶太人,那他們根本就不該養豬,也不該買賣豬肉。然而,這是外邦人的地盤,所以這些人很可能是外邦人。

耶穌當然可以把魔鬼趕到任何地方,只要耶穌願意——趕到深淵裡去,趕到豬群裡去,或別的任何地方。那為什麼要趕到豬群裡去呢?第一,這樣可以向在場的人證明確實發生了一個神跡,一個被鬼附的人真的得救了。豬群死亡也讓這兩個人相信不潔的靈真的離開他們了。然而,最重要的原因是,兩千頭豬淹死是一個生動而客觀的教訓,這讓那些拒絕基督的群眾看見,對撒但而言,人和豬沒有區別!實際上,撒但很樂意把人變成豬!主耶穌警告這些城裡人,要小心罪和撒但的權勢。這是在他們眼前演繹一個戲劇化的講道:“罪的工價就是死!”

豬倌不想為豬的死擔責任,於是趕緊跑去報信。豬的主人來到現場以後,看到這兩個人徹底變了樣子,就心裡害怕。這兩個人不再光著身子跑來跑去,他們穿好衣服,安靜坐著,神智清醒。他們成了新造的人(林後五17)!

為什麼豬的主人求耶穌離開此地?為什麼不求他留下,醫治其他有需要的人?因為這些人只關心一件事——生意,他們擔心,如果耶穌再不走,會進一步“破壞”當地經濟!既然這裡不歡迎他,主耶穌也就不強留。這些人不知道自己失去了多好的機會!

耶穌為什麼不允許從前被鬼附的人跟從他?這個人的動機當然是正確的,他真是愛主耶穌,並且作了這麼好的見證!但耶穌知道這個人更應該回家,回到愛他的人中間,向他們見證救主。畢竟,有效的基督徒生活必須從家裡開始,家人是最瞭解我們的。我們得首先在家裡尊崇神,才能在別處奉獻自己。這個人成為最早向外邦人宣教的人。耶穌走了,但這個人留在當地,忠實地見證耶穌基督的恩典和能力。我們相信,很多外邦人都因這個人的見證而信靠救主耶穌。

3勝過疾病(可五21–34

一群人看見耶穌走就松了一口氣,但另一群人卻在盼著耶穌回迦百農。後一群人裡面有兩個人等得特別心焦:一個是睚魯,他女兒快要死了;還有一個沒有名字的婦女,她得了一種絕症。睚魯先見到耶穌,但血漏的婦女先得醫治,所以我們從她開始。

兩個人都急需幫助,但兩個人差別很大,這些差別讓我們看到基督的愛和憐憫是何等寬廣。睚魯是管會堂的大人物,婦女是窮困潦倒的“無名氏”,但耶穌同樣歡迎他們,幫助他們。睚魯即將失去帶給他十二年歡喜的女兒(可五42),而這位婦女即將失去帶給她十二年痛苦的折磨。睚魯是管會堂的,肯定很有錢,但他的錢不能救他女兒的命。而這位婦女早已破產!她的錢全都送給醫生看病,卻沒有一個醫生能治好她。睚魯和這個窮婦人都把自己的需要擺在基督腳前(可五22、33)。

婦人得了血漏,顯然是治不好的病,而且慢慢地要她的命。我們很難想像她的痛苦和情緒壓力,這些壓力和痛苦日復一日地榨幹她的精力。想到先前的好些醫生一再讓她失望,加上隨之而來的貧困,我們不禁感歎她怎能忍受這麼久。但她還有另一個重擔:根據律法,她是不潔的人,所以不能參與宗教生活和社會生活(利十五19及以下)。她的軛太重了!

然而,她克服重重困難,穿過人群,擠到耶穌身邊。她本可以用各種理由讓自己躲得遠遠的。她可以說,“我算老幾?我不配求耶穌幫我!”或說,“看,耶穌隨睚魯去了,我就別打攪他了。”她本可以說,誰也幫不了她,何必再試?或者說,看了這麼多醫生都沒用,耶穌也救不了她。然而,她把這些理由藉口全都拋在腦後,憑著信心到耶穌跟前。

這是一種怎樣的信心?她是軟弱、膽怯的,甚至有點迷信。她對自己說,只要摸摸他的衣服,自己的病就能好(見可三10六56)。她聽說耶穌給別人治病的事(可五27),於是鼓足勇氣來找這位救主。她沒有失望:儘管她的信心軟弱,但耶穌並不輕看,醫治了她的身體。

這裡有一個很好的教訓給我們每個人。並非每個人信心都一樣堅固,但不管信心多麼微弱,耶穌都不拒絕。我們一信主,他就與我們分享他的能力,我們的生命就發生改變。當時的人群裡還有許多人靠近耶穌,甚至擠到他身上,但他們並沒有經歷神跡。為什麼?因為他們沒有信心。簇擁耶穌是一回事,信靠耶穌則是另一回事。

這個婦人本想偷偷溜走,消失在人群裡,但耶穌回頭阻止她。他柔和地從她那裡引出一個美好的見證,讓人們曉得主為她成就的救恩。耶穌為什麼要在公共場合問她?為什麼不讓她悄無聲息地離去?

一方面,耶穌是為了她的益處。耶穌不希望自己僅僅做她的醫生,他還要做她的救主和朋友。他希望她看著他的臉,感受他的溫柔,聽見他仁愛的話語,心裡得平安。耶穌向她講完話以後,她不僅身體得了醫治,靈魂也得到了安慰。耶穌叫她“女兒”,用平安的祝福送她上路(可五34)。“平安”不僅意味著身體的醫治。耶穌也賜她靈魂的醫治!

耶穌當眾對她講話,不僅是為了她的益處,也是為了睚魯的益處。他女兒快死了,他急需鼓勵。圍觀的人群阻礙他們前進,這已經夠糟了,可是這個女人也來插一腳!睚魯的朋友過來說他女兒已經死了,睚魯當然覺得天崩地裂。主對這個婦人講信心和平安的話語,一定也鼓勵了睚魯。

最後,耶穌當眾對她講話,好讓她可以分享見證,榮耀主耶穌。“願耶和華的贖民說這話,就是他從敵人手中所救贖的⋯⋯但願人因耶和華的慈愛和他向人所行的奇事,都稱讚他。願他們以感謝為祭獻給他,歡呼述說他的作為。”(詩一〇七2、20–21)人群裡肯定有很多人因為她的見證而信主,等她回家的時候,已經明白什麼叫“為基督作見證”。

4勝過死亡(可五35–43

睚魯當著眾人的面來求耶穌幫忙,這並非易事。那些反對耶穌的宗教領袖肯定不贊成,其他會堂的領袖也不高興。耶穌在各個會堂所做的事和所說的話,已經讓文士和法利賽人惱羞成怒,其中有些人很可能就是睚魯的朋友。可是和許多來找耶穌的人一樣,睚魯已被逼上絕路。他寧可失去朋友,也要救自己的愛女。

耶穌如何對待睚魯並帶領他走向喜樂的勝利,這故事讀起來很帶勁。在整個過程中,主耶穌的話改變一切。思想他說的下面這些話。

(1)信心的話語(可五36)。此時,睚魯要麼相信朋友,要麼相信主耶穌。當然,聽見自己的愛女已死,他心如刀絞。但耶穌安慰他,“不要怕,只要信!”換句話講,“你來找我的時候,有信心;你看見我救那位婦女,你的信心增強了。現在,不要放棄,繼續信!”

當睚魯的女兒活著的時候,就是主耶穌和他一同朝他家走去的時候,睚魯容易相信主。但是,當主停下醫治那個婦女的時候,當朋友來報告壞消息的時候,也許睚魯的信心已快崩潰了。我們得體諒他的感受。當環境惡化的時候,當感覺和情緒吞沒我們的時候,我們也不免心生懷疑。有時候神推延,我們不明白為什麼。這時,我們就需要從主而來的“信心的話語”,而我們花時間學習聖經就可以領受這樣的話語。

(2)盼望的話語(可五39)。耶穌和睚魯到家的時候,看見很多職業奔喪客已經到場開始工作了。按照傳統,誰家死了人,就請這些人來大聲嚎啕,製造哀悼氣氛。奔喪客的出現證明孩子確實死了,因為如果孩子還有一絲生命跡象,這家人不可能讓這些人進門。

“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這是主耶穌給睚魯和他妻子的盼望。對信徒來說,死亡只是睡覺,因為身體安息,直等到復活的時刻(帖前四13–18)。靈不沉睡,因為在死亡裡,信徒的靈離開身體(雅二26)與基督同在(腓一20–23)。睡覺的是身體,等候主再來和復活(林前十五51–58)。這個真理給我們這些有基督徒親友離世的人極大的鼓勵。這是主耶穌給我們的盼望的話語。

(3)愛與大能的話語(可五41)。不信的人嘲笑神的話語,但信的人珍惜神的話語,並經歷神的能力。耶穌不讓許多人看這個神跡。他體貼父母的感受,厭惡那些奔喪客的嘲諷態度。“大利大古米!”是亞蘭文,翻出來就是:“閨女,起來!”耶穌又加上“我吩咐你”(重點是“我”),因為是憑耶穌的權柄,她的靈才得以回歸身體(路八55)。這些話絕對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用來讓死人復活的魔咒。

孩子不僅起死回生,而且病也好了,可以下床走動。耶穌是仁愛的大醫生,他告訴目瞪口呆的父母給她弄點吃的,免得舊病復發。神跡不能替代常識,否則就是試探神。

和前面的神跡一樣,耶穌告訴在場的見證人不可宣揚此事(可一44三12)。或許,已經有奔喪客四處說孩子只是“昏迷”,並沒有真死。照他們看來,根本沒有什麼神跡!然而,有好些人見證這個神跡。律法說,只要有兩三個見證人就可以證實一件事(申十七6十九15),但這個神跡有五個見證人!我們有理由認為睚魯和他妻子後來成了基督徒,儘管福音書裡沒有更多記載他們的事。這個女孩終其一生都活生生地見證耶穌基督的權能。

是的,神的僕人勝過危險、魔鬼、疾病和死亡。這一系列神跡證明耶穌如何滿足和幫助各種各樣的人,從自己的門徒到兩個被鬼附的人,所以我們相信他今天也可以幫助我們。

這不是說神總是拯救百姓脫離危險(見徒十二),或消除他們一切的痛苦(見林後十二1–10),而是說神手握至高無上的權柄,我們什麼也不用怕。我們“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7)。

研習題第4章 僕人旗開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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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5

神的僕人有誰信呢?

經文範圍:可六

達爾文說,信仰是“人和低級動物的最大區別”。如果確實如此,那就說明人沒有信仰就等於畜生!懷疑主義者、演說家羅伯特・英格索爾的觀點則不同,他說信徒是“籠子裡不會唱歌的鳥”。但我們恐怕要說,他的話更適合用來描述不信的人!

馬可福音這部分的主題是不信之人如何對待神的僕人。這些人都有充足的理由信靠耶穌基督,但他們全都不信,包括耶穌自己的門徒!學習這章的時候,要記得希伯來書三章12節的莊嚴告誡:“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神厭惡不信的心,我們也當如此。

1熟人不信耶穌(可六1–6

耶穌重回拿撒勒。一年前,他就是在這裡被人趕出會堂(路四16–30)。現在,他給這些人再一次機會來聽道,以致可以相信並得救,這當然是他的恩典,但他們仍舊心硬。這次,他們沒有驅逐他,只當他是玩笑。

主耶穌的名聲再次走在他前面,於是他得以在會堂教導人。要記得,他現在服侍的是熟人,因為拿撒勒是他的“家鄉”。然而,這些熟人完全沒有屬靈的認識。實際上,耶穌讓他們想起他從前說過的話:大凡先知,在本地本家沒有受人尊重的(可六4路四24約四44)。

有兩件事讓這些人震驚:耶穌大能的作為和他奇妙的智慧。耶穌在當地並沒有做什麼了不起的事,所以這些人肯定是從別處聽來的(見可一28、45三7–8五20–21)。實際上,他們這種藐視的心態讓耶穌無法在這裡更好服侍。

他們的問題是什麼呢?為什麼他們不能信耶穌,並且經歷耶穌奇妙的大能和恩典呢?他們以為自己認識耶穌。畢竟,耶穌住在他們中間將近三十年,他們看見他幹木匠活,而他看上去和其他拿撒勒人沒什麼兩樣。他是個“普通人”,他們覺得沒理由相信他!

中國人說,“小人近之則不遜。”西方也有類似的說法:“熟稔生輕蔑。”這句話可以追溯到主前2世紀的敘利亞作家西拉丁(Publius)。伊索寫過一篇寓言講這個道理。有只狐狸,它從來沒見過獅子,第一次遇見百獸之王的時候,嚇得要死。第二次見面,狐狸就沒那麼怕了;第三次見獅子,狐狸竟上前來攀談!“由此可見,”伊索說,“關係熟了,連最可怕的東西也變得無害。”

然而,這句箴言得放點鹽才好吃。例如,你能想像一對恩愛夫妻因為熟悉對方而輕看彼此嗎?兩個親密的朋友會因為交情深厚而相互鄙視嗎?布魯克斯(Phillips Brooks)說得好:“熟稔生輕蔑,或因事輕,或因人賤。”拿撒勒人的輕蔑態度不能說明耶穌基督無能,只說明他們自己愚昧!

有一位浮躁的遊客,他想看完畫廊裡的每幅畫,便急匆匆地從一幅畫跳到另一幅,根本沒時間仔細欣賞畫裡的奧妙。“我沒發現這兒有什麼特別的。”他走的時候對門衛說。“先生,”門衛回答說,“在我們這裡受審判的不是牆上掛的畫,而是走來走去的遊客。”

古時候,木匠是受人尊重的手藝,但沒人指望一個木匠能行神跡或在會堂教導深奧的真理。耶穌從哪裡得到這些能力和智慧?從神而來,還是從撒但而來(見可三22)?為什麼他的兄弟姊妹沒有同樣的能力和智慧?還有,為什麼他的兄弟姐妹都不信他?這些人叫耶穌“馬利亞的兒子”,這實際上是羞辱耶穌,暗示他是私生子,因為傳統社會都是通過父親來確認這個人,沒人通過母親來確認。

拿撒勒人“厭棄他”,原文直譯就是“因他跌倒”。英文scandalize(污蔑)就來自於這個希臘詞。韋斯特(Kenneth Wuest)在他的著作《韋斯特聖經研究》(Wuest’s Word Studies,Eerdmans出版社)中說,“他們無法解釋耶穌,所以他們厭棄耶穌。”耶穌當然是他們的“絆腳石”,因為他們不信(賽八14羅九32–33彼前二8)。

關於耶穌的驚奇,福音書裡記載了兩次。這裡耶穌驚奇於猶太人的不信,後面又驚奇於一個外邦人羅馬百夫長的極大信心(路七9)。耶穌沒有留在拿撒勒,他離開家鄉,開始巡遊加利利各城各鄉。看到百姓的痛苦,他為他們傷心(太九35–38),於是決定差遣門徒出去,靠他的權柄和能力服侍百姓。

2仇敵不信耶穌(可六7–29

主耶穌剛呼召十二門徒的時候,目的就是教導他們、訓練他們,讓他們協助自己,並且在他回到父那裡的時候,最終替代他的位置(可三13–15)。派他們出去之前,他先給他們權柄治病趕鬼(可六7),並且給他們一些明確的指示(這篇講道的詳細記載,見太十)。

主耶穌告訴他們只拿自己已有的東西,不要去買行路的特殊裝備。他們要輕裝上陣。(你會注意“差派講道”中有一種急迫感。)耶穌想讓他們得到適當的供應,但不能過於舒適,免得他們不再靠信心而活。“口袋”的意思是“乞丐的袋子”。他們絕不應該向人乞討,不論是錢還是食物。

門徒四處服侍,既受歡迎,也受敵視;既交朋友,也惹仇敵。主耶穌警告他們,在每個社區只住在一家,吃飯住宿都不可“挑三揀四”。畢竟,他們是來伺候別人的僕人,不是養尊處優的貴賓。如果一家人或一個村子不接待他們,他們就可以宣告神的審判。猶太人離開外邦人的地界,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這是他們的習俗;但對著猶太同胞跺腳,這是前所未有的事(路十10–11徒十三51)。

馬可福音六章7節“差遣”一詞的希臘原文是apostello,英文apostle(使徒)就源於這個詞。它的意思是“受差遣,代表某人執行一個特殊的使命,或完成其工作”。耶穌把使徒的權柄和神的能力賜給這十二個人,讓他們去完成他所差派的工作。他們不是“自行其是”,他們的所行所言都代表耶穌。

我們在前面看到(可三16–19),使徒的名單是成對排列的:彼得和安德烈,雅各和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等等。耶穌成對地差派他們出去,因為僕人結伴同行、同工更加輕鬆,也更加安全。“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傳四9),而且前面說過,律法要求凡事都要有兩個見證人(申十七6十九15林後十三1)。他們不僅相互幫助,還相互學習。

這些人出去完成耶穌給他們的任務。一群普普通通的人居然可以這樣出去代表神做事,而且他們還可以運用神的權柄行神跡!神發佈命令必定賜下能力(林後三5–6)。他們宣告神國的福音,呼召罪人悔改,醫治許多有病的人(可六12–13路九6)。

門徒把基督的工作一下就傳開了(路九7),基督的名傳得更廣了,甚至傳到希律安提帕的宮裡。馬可叫希律“王”,這是希律喜歡的稱呼,但實際上,這個惡人希律只是個分封王,統治四分之一的國土。希律大帝死的時候,羅馬人把希律大帝的地盤分給他幾個兒子,安提帕就做了比利亞和加利利的分封王。

希律安提帕娶了亞哩達王四世的女兒,又把她休了,好娶他同父異母兄弟希律腓力的妻子希羅底。這是一個邪惡的聯合,公然違反摩西律法(利十八16二十21),而無所畏懼的施洗約翰曾當面譴責希律王這件惡事。當希律王聽說耶穌的奇事時,他以為是施洗約翰死而復活回來索命了!希律的良心讓他寢食難安,但他不願意誠實認罪悔改。

在這裡,馬可轉入一個倒敘,解釋施洗約翰如何被捕,如何遭到殘害。雖然這段經文極其簡練,但我們還是可以感受到王宮裡的驚心動魄。希律敬畏約翰,私下聽他講道,並且多照著行。“王后”希羅底則痛恨約翰,想方設法要殺掉約翰,伺機下手。他們邪惡的品格和無法無天的行為,讓我們聯想到亞哈和耶洗別(王上十八–二十一)。

“決戰時刻”到了(可六21):在希律的生日晚宴上,希羅底把謀殺計劃付諸實施。王宮裡的宴會極盡奢侈。猶太人不允許女人在一群男子面前跳舞,而多數外邦人母親也不允許女兒像希羅底的女兒這樣傷風敗俗。(歷史顯示希羅底的女兒名叫莎樂美。)但這個女兒是她母親謀殺施洗約翰計劃的一部分,而莎樂美完成了她淫邪的任務。

希律聽到女兒血腥的要求時,他“甚憂愁”(見可十四34,馬可用同一個詞來描述耶穌),但他不能食言,免得在貴賓面前丟臉。馬可福音六章26節的“誓”,實際上是複數——“他起了許多誓”,因為希律一再說他願意獎賞女兒的表演。他本想用她來討好客人,但這次適得其反。希律不敢遵行約翰的話,但現在他得遵行自己的話!結果就是一個無辜義人被殺害。

值得注意的是,施洗約翰被捕之後,沒有任何證據表明猶太領袖曾試圖營救施洗約翰。普通百姓認為約翰是神的先知,但宗教領袖不聽從約翰的信息(可十一27–33)。約翰被砍頭是以色列歷史上三大殘害義人事件之一。另外兩件事是基督被釘十字架和司提反遭受石刑(徒七)。關於這些事件的意義,可以回顧馬可福音三章22至30節的解經。希律擔心約翰的信息會引發革命,這是他最怕的事。另外,他也想討好妻子,哪怕要殺死約翰這樣一個義人。

約翰的門徒把他的屍首領了去,找地方埋葬了,然後來告訴耶穌所發生的事(太十四12)。約翰的死訊當然讓主耶穌極其難過,因為他知道自己的時候也不遠了。

我們還要在福音書裡遇到希律安提帕,他要“審判”耶穌,還想看主耶穌行一個神跡(路二十三6–12)。耶穌根本不屑於跟這個淫亂的殺人兇手講話,更別說用神跡來讓他開心!耶穌叫希律“狐狸”(路十三31–35),很貼切地形容這個狡詐的人。主後39年,希律安提帕的侄子亞基帕向羅馬皇帝告發自己的叔叔(徒十二1),安提帕遭到罷黜和流放。“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可八36

3門徒不信耶穌(可六30–56

耶穌帶門徒到一個偏僻的地方,讓他們可以休息。他想和他們討論服侍的情況,預備他們接下來的使命。海夫納(Vance Havner)說,“如果你不休息,就會崩潰。”連神的僕人、神子耶穌也需要時間休息,與朋友團契,並從父那裡重新得力。

另一個原因是政治領袖和宗教領袖的反對日益加增。希律殺害施洗約翰這件事足以證明政治氣候惡化,耶穌和門徒必須小心。在下一章,我們會看到猶太教領袖的敵意,並且群眾的政治熱情一直是一個危險因素(約六15及以下),最好的選擇就是遠離他們。

但這些追星的群眾不願意讓耶穌一個人呆著。他們一直跟他走到伯賽大附近,希望看他再行神跡和醫治(路九10–11約六1及以下)。雖然他們阻礙了主耶穌的計劃,但耶穌接納他們,教導他們神的話語,並且醫治那些有病的人。我這輩子也經歷過很多次被人打斷計劃的事,真羡慕主耶穌有這麼大的耐心和恩典!他真是我們的好榜樣!

馬可在這裡記載了耶穌所行的兩個神跡。

(1)喂飽五千人(可六33–44)。耶穌派十二個門徒出去服侍,就是因為他憐憫那些有需要的人(太九36–38)。這次,這些人主動來找他們,門徒卻想把他們打發走!顯然,門徒還沒有學會從主的眼睛來看待生命。對他們來說,這些人是麻煩,甚至有點討厭,但對耶穌來說,這些人是一群沒有牧人的羊。

慕迪在芝加哥建立主日學校,各地的孩子都來找他。他們常常路過其他教會和主日學校去找慕迪先生。有人問一個小孩為什麼走那麼遠去上慕迪的主日學,他回答,“因為他們喜歡那裡的一個傢伙!”你騙不了小孩。

門徒提出兩個解決辦法:要麼打發他們自己去吃東西,要麼籌錢給大家買點吃的。在門徒看來,這些人來得不是時候,他們什麼也做不了!照這種思路,他們真是理想的委員會成員!有人說,委員會就是一群廢物:一個人的時候什麼事兒也幹不了,一群人的時候則投票決定什麼事也幹不了。

耶穌看這個處境不是問題,而是一個信靠父神和榮耀他名的機會。一個工作有效的領袖是這樣一個人:他透過問題看見機會,並願意憑信心採取行動。但門徒依靠人的智慧,只看見問題,看不到機會。神的百姓經常抱怨說,“如果我們有錢,就可以做事!”二十兩銀子是普通人一年的工錢!第一步不是看我們的資源有多少,而是看神的旨意是什麼,信靠神會滿足我們的需要。

安德烈發現了那個帶午餐的孩子(約六8–9)。主耶穌讓大家排列好,坐在草地上(見詩二十三2七十八19),井然的秩序與希律奢靡淫亂的宴席形成鮮明對比。耶穌拿來這些簡單的食物,祝福了,就擘開,然後遞給門徒,讓他們分給饑餓的人。神跡在耶穌手裡發生,不是在群眾手裡,因為凡是我們給耶穌的,他都可以祝福並使之增多百倍千倍。我們不是製造食物的人,而是分配食物的人。

約翰告訴我們,耶穌利用這個神跡來講“生命的糧”(約六22及以下)。畢竟,他行神跡不僅是為了滿足人身體的需要,儘管身體也很重要;他想讓每個神跡啟示他自己,成為活生生的講道。多數人看見神跡就驚奇,感謝主耶穌的幫助,但他們卻沒有得著屬靈的教訓(約十二37)。他們想要恩賜,卻不要賜恩的主;他們想要物質的祝福帶來的歡喜,卻不要屬靈的祝福帶來的富足。

(2)止住風浪(可六45–56)。這件事涉及好幾個神跡:耶穌在水面行走;彼得在水面行走(馬可沒寫這件事;見太十四28–32);耶穌止住風浪;還有耶穌一上船,船就抵達對岸(約六21)。對十二門徒來說,這真是一個“神奇的夜晚”!

耶穌為什麼催門徒離開?因為群眾開始躁動不安,他們想強逼耶穌作王(約六14–15)。十二門徒還沒有準備好迎接這種考驗,因為他們的國度觀還太庸俗,只曉得民族和政治利益。

還有一個原因:耶穌想教他們一個關於信心的教訓,預備他們在他離世以後完成工作。門徒剛剛成功完成了一個使命:治病和傳福音。他們也參與了喂飽五千人的神跡。此時他們正處於屬靈的“高原期”,這種時候是最危險的,他們可能自高自大,陷入狂熱和盲目。山巔可以目窮千里,但一不小心就會跌下懸崖。

屬靈的祝福必須用負擔和爭戰來平衡,否則我們就會變成寵壞的孩子,不能成為成熟的兒女。在上一個場景裡,門徒聽耶穌奇妙的教導聽了一天之後,高興勁兒還沒過,就遭遇了一場風暴(可四35–41)。現在,在經歷了神奇的侍奉之後,主耶穌又帶領他們進入一場風暴。在使徒行傳裡,我們發現門徒贏得五千人歸主後,就迎來了大逼迫的“風暴”(徒四1–4)。或許,當使徒們身陷囹圄的時候,會想起耶穌喂飽五千人之後的這場風暴,耶穌穿過風浪從水上走過來的情景,必定堅固了他們的信心。

每一次新的考驗都是信心和勇氣的提升。在第一次風暴中,門徒與耶穌同在一條船上,但這次,他上山為他們禱告。他在教他們如何靠信心而活。(他們真是小信,哪怕主耶穌上了船和他們在一起,他們仍舊害怕!)這個場景表明神百姓今天的處境:我們身處於巨浪滔天的世界,飄搖起伏,似乎馬上就要沉沒,但主耶穌在榮耀中為我們代求。當時局無比黑暗的時候,他會來找我們——我們定會抵達彼岸!

大浪嚇壞了門徒(包括其中的漁夫),但大浪不過是主耶穌踏浪而來的腳凳。主耶穌等到他們徹底絕望、無能為力的時候才走過來。但為什麼主耶穌走過來好像沒看見他們一樣?因為他想讓他們認出他,信靠他,請他上船。但他們不僅沒認出耶穌,反倒嚇得尖叫,以為他是鬼!

耶穌再次用他的話讓他們放心:“你們放心,是我,不要怕!”(可六50)就在此時,彼得求耶穌讓他從水面走過去,但馬可沒記這個細節。教會傳統告訴我們,馬可是彼得的代言人,或許彼得故意有所保留,免得讓人覺得他在炫耀。我們批評彼得因小信而下沉很容易,但你自己從船上跳下來過嗎?

門徒缺乏屬靈的眼光和領受的心,沒能通過風浪的考驗。五餅二魚的神跡並沒有在他們心裡留下深刻的印記。畢竟,既然耶穌能用一點食物喂飽五千人,那他當然可以在風浪中保護他們。若不在生活和侍奉中保持謙虛,吸取屬靈的教訓,連耶穌基督親自帶的門徒都會生出剛硬的心,何況是我們呢?

我們回顧這兩個神跡,會發現耶穌基督提供我們一切所需,並且保護我們。“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也不怕遭害”(詩二十三1、4)。我們信靠他就不缺乏,滿有平安,不論環境如何。最要緊的就是信靠他。

馬可以積極的筆調結束了這部分敘述,他描述許多人紛紛把病人帶來讓耶穌醫治。這個場景與拿撒勒的情景形成強烈對比,拿撒勒人因為不信耶穌而少有人得醫治。

“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壹五4)我們要信靠神的義僕耶穌!他絕不會失敗。

研習題第5章 神的僕人有誰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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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6

僕人式教師

經文範圍:可七1–八26

整本馬可福音的重點主要在於耶穌的行為。然而,在這部分經文裡,你會發現馬可記載了主耶穌的一些重要教導。他還描述了耶穌在外邦人中間的侍奉,羅馬讀者對這部分特別有興趣。我們在這部分經文看到耶穌作為僕人式教師的三個侍奉。

1教導猶太人(可七1–23

這部戲共有四出,第一出是指控(可七1–5)。猶太宗教領袖如今公開敵對主耶穌和他的侍奉。耶穌走到哪兒,他們就跟到哪兒,目的只有一個:看他做錯事,抓他小辮子。在這裡,他們指控門徒不按猶太人的禮儀洗手。這些禮儀與個人衛生無關,也不是律法的要求。這些都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傳統,他們制訂繁文縟節,加增百姓的軛(太二十三4)。

主耶穌已經違反他們的安息日傳統(可二23–三5),所以猶太人一看見門徒“用俗手”吃飯就跳出來控告耶穌。這顯然是件小事,這些宗教領袖為何如此小題大做呢?他們為什麼覺得自己要護教衛道,捍衛神聖的洗手禮儀呢?第一,這些領袖容不得主耶穌公然蔑視他們的權威。畢竟,這些習俗是先人傳下來的,本身就有前輩的權柄。猶太人稱這些傳統為“律法的籬笆”。可見,這些人不是用律法保護傳統,而是用傳統保護律法!

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因素。猶太人洗手的時候,宣告自己是特殊的聖民,別人則是不潔的俗人!如果猶太人去市場買吃的,就會被外邦人或(神嚴厲禁止)撒瑪利亞人“玷污”。這個傳統已經沿襲了幾百年,本意是告訴猶太人,他們是神的選民,要分別為聖。然而,一個本意良好的謙卑提醒,逐漸墮落為一種虛偽、虛空、虛榮的儀式,結果導致屬靈的驕傲和宗教隔離。

這些洗手的儀式不僅表明當時的猶太人對外人有一種錯誤的態度,而且它們本身也傳遞了一種關於罪和聖潔的錯誤觀念。耶穌在登山寶訓裡表明,真正的聖潔關乎內在的情感和態度,不在於外在的行為和聯繫。這些虔誠的法利賽人以為自己遵守律法,避免外在的污穢,自己就是聖潔的。但耶穌教導說,一個人表面遵守律法,內心仍可能違反律法,外在的“污穢”與內心的真實景況聯繫不大。

所以,衝突不僅在於神的真理與人的傳統之間,也在於兩種觀念之間:耶穌和法利賽人對罪和聖潔有不同的認識。這場衝突不是偶然的分歧,它涉及真宗教信仰的最核心。每一代人都要經歷類似的衝突,因為人的本性就是喜歡堅持過時的、人為的傳統,忽略或違背神活潑的話語。確實,某些傳統可以幫助我們認識豐富的屬靈遺產,或幫助我們繼往開來,但我們必須時常警醒,免得讓傳統取代真理,不管這個傳統有多好。我們也應該對照神的話語來檢驗我們的教會傳統,鼓起勇氣除舊立新。(注意,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5節的“傳統”[中文譯作“口傳的教訓”]一詞是指使徒“傳給”教會領袖的全備教義真理。另見提後二2。)

下一齣戲是定罪(可七6–13):耶穌為門徒辯護,暴露指控者偽君子的本相。他首先引用先知以賽亞的話(賽二十九13),然後講摩西律法(出二十12二十一17利二十9)。法利賽人怎能與律法和先知強嘴呢?

法利賽人維護他們的傳統,在這個過程中腐蝕自己的品格,貶低神的話語。他們是偽君子,是裝腔作勢的宗教“演員”,他們的宗教崇拜完全是虛榮和做作。真正的崇拜必須由心發出,靠神的真理引導,而不是隨從個人思想。這些教徒愚昧地搞他們的宗教活動,不僅沒有從中受益,反倒變得比從前更壞,真是可悲!

他們不僅敗壞自己的品格,還踐踏神話語的影響力和權威,而他們自己卻聲稱是在捍衛神話語的權威。注意這個可悲的順序:把他們的教義等同於神的話語(可七7);把神的話語擱置一旁(可七8);棄絕神的話語(可七9);最終,消除神話語的能力(可七13)。尊重人的傳統勝過神的話語,這樣的人最終必定與神隔絕,神的話語最終會在他們生命中失去能力。不論表面多麼敬虔,他們的心卻是遠離神。

歷史表明,猶太宗教領袖看重他們的宗派傳統超過神的話語。拉比伊利撒(Rabbi Eleazer)說,“解經違背傳統的,都與來世無份。”《塔木德》裡的猶太教傳統集《米示拿》(Mishnah)說,“教導違背拉比,此乃極大過犯,甚於違背聖經本身。”但我們先別急著批評猶太教朋友,或許我們應該先檢查一下“教父”對基督教會的影響。我們可能也犯了同樣的罪,就是用人的傳統取代神的真理。

主耶穌揭穿他們的虛偽之後,轉而論述摩西律法,說法利賽人打破了第五條誡命。他們公然違背律法卻還坦然自得,甚是精於此術。他們不但不鼓勵人孝敬供養父母,反倒想盡辦法誘使信徒多多向他們奉獻,說凡是獻給神的供物(各耳板意思是“供獻、禮物”)都用作“屬靈的目的”。然而,這些錢是用來肥了他們自己,實際上並不屬神。這些人嘴上說愛神,實際上卻是利用神來供養自己,哪怕害信徒犯下不孝之罪!

第三出戲是宣告(可七14–16)。耶穌對全體群眾宣告,聖潔生活是從裡面生髮出來的,不是從外面灌進去的。實際上,主耶穌在向全世界宣告:正式廢除摩西體制裡關於“潔淨和不潔”食物的全部條例。但是,主耶穌並沒有向群眾解釋這個顛覆性的真理。後來,他私下向自己的門徒解釋其中的道理。

但是,耶穌的敵人當然明白這個宣告是沖他們去的。他們意識到耶穌正在拆毀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隔斷的牆”。當然,在耶穌被釘死之前,律法本身並沒有廢除(弗二14–15西二14),但耶穌所說的原則適用于所有世代。在每個歷史時期,真正的聖潔都是內心的純潔正直,是借著信心與神保持正確的關係。禮儀的潔淨是通過外面對律法的順服,來表明裡面有這種正確的信心(詩五十一6、10、16–17)。摩西在申命記裡表明,神想要人由衷地愛他、順服他,不能僅僅表面裝樣子守規矩(注意申六4–5,十12,三十6、20)。

主耶穌的解釋(可七17–23)。主私下向門徒解釋“比喻的意思”。他的解釋在我們看來是理所當然,但我們必須記住,這十二個人從小就嚴格遵守猶太教飲食條例,他們是在這種環境中長大的。食物要麼是“潔淨的”,要麼是“不潔的”(利十一)。實際上,使徒行傳十章14節表明,彼得聽主耶穌講了這個真理之後,還守了好幾年這個條例。改變宗教傳統可不容易。

人心是邪惡的,產生各種邪惡的欲望、思想和行為,從殺人到妒忌(“嫉妒”)。耶穌對人性不存幻想,他不像今天某些自由派神學家和人本主義教師那樣理解人性。他知道人是罪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本性,也不能改變自己的本性,正因為如此,耶穌來到地上——為失喪的罪人捨命,救他們脫離罪惡。

猶太飲食條例是神賜給他們的,目的是教導選民區分潔淨和不潔淨。(當然,裡面包含實際生活的部分,例如個人衛生和飲食健康。)違反這些條例,就是破壞禮儀,那只是外在的污穢。食物吃到肚子裡就沒了,但罪卻是由心發出。我們吃的食物消化了,廢物排出體外,但罪留在我們生命裡,導致裡面的污穢和死亡。

這是一個深刻的教訓,“真理與傳統”的道理讓猶太宗教領袖更加惱怒,他們想盡方法要讓耶穌閉嘴。由於這種敵對情緒日益增長,耶穌離開人多的地方,帶門徒到外邦人的地界。

然而,在我們結束這部分經文的學習之前,可以來對比一下人的傳統和神的真理。

人的傳統神的真理
外在形式——捆綁內在信心——自由
繁文縟節基本原則
外在的假敬虔內在的真聖潔
忽略和取代神的話語高舉神的話語

2幫助外邦人(可七24–八9

馬可記載了耶穌在推羅和西頓服侍外邦人的三個神跡。關於主耶穌本人曾離開巴勒斯坦地區服侍,這是福音書裡唯一的記載。他所行的,正是他剛剛教導門徒的道理:猶太人和外邦人沒有分別,因為所有人都是罪人,都需要這位救主。

(1)趕鬼(可七24–30)。福音書記載了35個神跡,有四個與婦女有直接關係:醫治彼得的岳母(可一30–31),使寡婦的兒子起死回生(路七11–17),讓拉撒路復活(約十一),還有就是這裡記載的趕鬼。

耶穌來到這片地區(距離迦百農約四十英里),本是想躲開人群,但一位母親聽說耶穌在這裡就來求助。路上她遇到許多障礙,但她憑著信心克服了一切障礙,得到了她所需要的。

首先,她的種族對她不利。她是外邦人,耶穌是猶太人。另外,她是女人,古代是男權社會。還有,撒但反對她,因為有一個鬼控制了她女兒的生活。門徒也反對她:他們希望耶穌把她打發走,讓耶穌(和他們)休息一下。而且,連耶穌也反對她!至少暫時表面是這樣。這可真不容易,但她卻得勝了,因為她有極大的信心。

為基督忍受極大苦難的聖徒、蘇格蘭牧師路德福德(Samuel Rutherford)寫信給朋友說,“在神最嚴厲的擊打中,是信心從中支取仁慈的愛。”這正是這位外邦母親所行的事,我們今天可以向她學習許多關於信心的真理。

她剛求助的時候,耶穌甚至沒有理睬她!耶穌的沉默鼓勵了門徒,他們催耶穌把她打發走。耶穌確實說話了,但不是對這位婦女說話,而是對門徒說話,而耶穌的話似乎完全排斥她:“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太十五24)然而,這些隔閡都不能阻止她繼續乞求。

她第一次求助的時候,稱呼耶穌是“大衛的子孫”,這是猶太人的頭銜,但第二次她只說,“主啊,幫助我!”(太十五25)這時候,耶穌才開始講“餅要給兒女(以色列),不可先丟給狗吃”的道理。耶穌沒有像很多驕傲的猶太人那樣鄙視外邦人“是肮髒的狗”;耶穌給她盼望,而她抓住了。

這位婦女的回答表明她真有得勝的信心。她沒有否認“兒女”(猶太人)在神的計劃裡有特殊的地位,她也不想僭越這種地位。她只想吃桌子上掉下來的祝福的碎渣兒,畢竟,“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她用耶穌的話來繼續求他,主肯定讚賞她這樣的行為!她接受自己的地位,相信耶穌的話語,並且堅持自己的乞求,而耶穌不僅滿足了她的需要,還贊許了她的信心。

我們要注意,福音書兩次記載耶穌贊許人“信心是大的”,而這兩次都是讚揚外邦人,不是猶太人。一次是表揚這個敘利非尼基婦女,另一次是表揚羅馬百夫長(太八5–13)。我們看到,這兩次耶穌都隔著一定的距離醫治病人,這表明猶太人和外邦人當時在屬靈上保持距離(弗二11–22)。最後,推羅和西頓人是異教信仰(太十一21–22),但這個婦女卻相信耶穌可以救她女兒,這是需要勇氣的。

用神的話向神乞求,並且抓住神不放,直到神滿足自己的請求——這信心真是大的。大的信心可以抓住最小的一點鼓勵,把它轉變為成全的應許。“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2)治好聾啞人(可七31–37)。低加波利地區(“十城”)也是外邦人的地界,但是等耶穌離開這個地區的時候,當地人因耶穌的作為而讚美以色列的神(太十五30–31)。他們把一個又聾又啞的殘疾人帶到耶穌面前,耶穌治好了他。這個神跡僅出現于馬可福音,並且羅馬讀者特別喜歡讀這段,因為對他們來說,“十城”地區就像“羅馬之外的羅馬”一樣親切。

耶穌把這個人帶到沒人的地方,不讓別人看見醫治的過程,免得太多人注意這個聾啞人。這個人是聾的,所以不能聽見主耶穌的話,但他可以感覺耶穌的手指探他耳朵又抹他舌頭,這會增加他的信心。這裡的“歎息”是內在的,主耶穌憐憫罪給這個世界帶來的痛苦憂愁,也是在替這個殘疾人向父禱告。(羅馬書八章23節的禱告和羅馬書八章26節的名詞也與這個詞有關。)

以法大是亞蘭文,意思是“開”。這個人聽不見耶穌講話,但受造物聽從造物主的命令,這人就治好了。他的口舌和耳朵都恢復正常。雖然主耶穌嚴令人不可宣揚,但他們還是四處傳揚(見可一34、44三12五43),於是,許多人把有病的和殘疾的都帶來見耶穌。儘管耶穌需要休息,但他還是醫治他們。結果,他們“就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太十五31)。

(3)喂飽四千人(可八1–9)。那些想在聖經裡挑刺的人,常常把這個神跡與喂飽五千人的神跡搞混,還以為聖經前後矛盾。四福音書都記載了喂飽五千人的神跡,但只有馬太和馬可記載了喂飽四千人的神跡,並且這件事與五餅二魚的神跡並不難區分。第一個神跡發生在加利利,靠近伯賽大,群眾多是猶太人;而這個神跡發生在低加波利附近,群眾多是外邦人。在第一個神跡裡,耶穌開始的時候取了五個餅,兩條魚;而在這個神跡裡,他用了七個餅,“還有幾條小魚”。五千人跟了他一天,但這四千人跟了他三天。喂飽五千人以後,還剩了十二籃食物;但喂飽四千人以後,只剩了七筐。連容器也不一樣:五千人用的是小籃子,用來盛食物的;四千人用的是大筐子,足以裝進一個人(見徒九25)。

主耶穌憐憫眾人,而且他完全掌控局勢,這再次鼓勵我們的信心。然而,門徒的盲目和小信也讓我們感到失望。前面那些神跡,他們難道全忘了嗎?我們對他們別過於嚴厲。我們也經常忘記主耶穌的神跡。我們需要提醒自己,耶穌基督還是和從前一樣,他可以解決每個難題。我們所需要的就是信靠他,把一切獻給他,順服他。

3警告門徒(可八10–26

耶穌和門徒渡過加利利海,來到加利利海西岸,他們在那裡遇到法利賽人,後者仍然對耶穌懷恨在心,因為耶穌早前責備他們虛偽(可七1–23)。這次,他們想試探耶穌,讓耶穌從天上顯一個神跡給他們看,證明耶穌真有神的權柄。他們不想要地上的神跡,例如治病趕鬼;他們想讓耶穌做點壯觀的事,從天上降火或降餅之類(約六30–31),這樣就能證明耶穌真是神所差來的。

主耶穌的回應是深深的歎息和失望(見可七34)。神選民的宗教領袖竟然如此心硬,如此愚昧!他們想看天上的神跡,這只能證明他們不信神,因為信心不求神跡。真信心領受神的話語,並滿足於聖靈內在的見證。

馬可這本書的讀者主要是外邦人,因此他省略了主耶穌關於先知約拿的話(太十六4;見太十二38–41)。“約拿的神跡”是什麼呢?死亡、埋葬和復活。耶穌是神的最大明證,就是耶穌本人的死亡、埋葬和復活(徒二22–36三12–26)。

耶穌離開他們,來到加利利海的東邊,在路上,他教導門徒一個重要的屬靈真理。顯然,門徒這時候和法利賽人一樣愚昧!這些人在私下爭執食物供應的問題,因為有人忘了帶餅。怪誰呢?

耶穌親手挑選的幫助者竟然如此愚鈍,耶穌心裡肯定很憂愁。他兩次叫食物增多,喂飽幾千人,可這些事對門徒似乎毫無影響!耶穌和他們同在一條船上,為什麼還要為了一個餅爭吵?他們的頭腦昏昧,心裡愚頑(見可六52),他們的眼睛是瞎的,耳朵是聾的(見可四11–12)。

神的百姓常常忘記神的祝福(詩一〇三1–2)。神每每滿足我們的需要,但我們下次遇到問題,又開始抱怨和害怕。只要我們和主在一起,就可以放心,他會照顧我們。我們應該時不時地停下來提醒自己:他是良善信實的,我們什麼也不用擔心。

但這裡最主要的教訓是講酵,不是講餅。在聖經裡,酵一直代表邪惡。每到逾越節,猶太人就要除去家裡的各種酵(出十二18–20),供物也不允許有酵(出二十三18三十四25利二11六17)。邪惡和酵一樣,非常細微,難以察覺,但是傳播迅速,很快就會影響全體(加五9)。

聖經用“酵”來比喻錯謬的教義(加五1–9)、教會內隱藏的罪惡(林前五)和虛偽(路十二1)。這裡的上下文是,耶穌警告門徒提防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的教導(錯謬教義)。法利賽人“能說不能行”;換句話講,他們不僅自己虛偽,還教別人像他們一樣虛偽(注意可七6)。希律黨人是世俗派,他們擁護希律,接受羅馬的生活方式,認為希律和希律政權就是神所應許的國度。如果這種錯謬的教導進入門徒心裡,就會影響他們,污染耶穌基督所傳的真理,就是關於耶穌基督自己和神國的真理。

我們必須十分警惕和避免這種錯謬的教義。剛開始的時候,或許只是一個人或一間教會出現偏差,但不久它就會逐漸滲透,敗壞整體。主耶穌不常說“要謹慎”,但他每次說的時候,都是特別要緊的事!

在這部分,馬可記載了兩個僅現於這本福音書的神跡:(1)醫治又聾又啞的人(可七31–37);(2)在伯賽大村外醫治一個瞎子(可八22–26)。或許,這兩個人的病情表明門徒的屬靈狀況(可八18)有多麼糟糕!猶太讀者讀到這兩個神跡,會聯想到以賽亞書三十五章有關彌賽亞的應許。

這兩次,病人都是朋友帶來找耶穌的,並且每次耶穌都領他們離開人群。實際上,後一次耶穌還領瞎子去到村外。為什麼?或許因為伯賽大城已經因不信主而受了審判(太十一21–24)。耶穌不願意再給他們看任何證據。

這次醫治的神跡有個獨特之處,這人不是一次治好的,而是逐漸治好的。四福音記載了至少七個瞎子得醫治的事,這些記載表明耶穌使用各種不同的方式醫治病人。也許,是伯賽大那種不信的氛圍阻礙了他(見可六5–6),或是因為這個人自己的屬靈狀況不好。出於某種原因,這人沒有立刻複明,於是耶穌又按手醫治他。他看見人好像樹木,這暗示他不是生來就瞎眼,而是後來瞎的。

這個人不是伯賽大人,因為耶穌打發他回家,囑咐他不可進村。既然耶穌使他重見光明,那他何必再去這個拒絕耶穌的伯賽大呢?他的工作就是回家,傳播神國的好消息,用耶穌為自己所成就的事來向人證明神國的權能(見可二11五34十52)。難道他不應當給伯賽大人一次機會嗎?或許他們聽見耶穌使他雙眼複明的事就會相信耶穌?不會。耶穌已經給伯賽大充足的證據,但他們還是拒絕相信。任何人拒絕神的信息,故意心硬,這都是極其危險的事。

這趟路讓門徒學到一些寶貴的教訓,他們將來需要回憶這些教訓,用於自己的侍奉。我們今天也需要學習這些教訓:(1)不要求神跡,要信神的話語;(2)要相信耶穌會滿足我們的需要;(3)除去錯謬教義的酵;(4)讓耶穌按照他的方式工作,期待他作工的多樣性。

馬可記錄了神僕人在他最忙碌的日子裡所做的許多事情。下面,馬可將帶領我們去看看“幕後”,看僕人如何教導門徒,預備他們迎接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死。

研習題第6章 僕人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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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秘密,就是“一次只給一個人講的事”。耶穌一次次與門徒分享特殊“秘密”,其中有三個在這部分經文提到。今天的信徒需要理解和應用這些屬靈的秘密,我們的生活才能合乎神的心意。

1榮耀之前,必先受苦(可八27–九13

耶穌一直在預備門徒,希望他們明白自己在耶路撒冷所要遭遇的事。一路上,他已經給他們許多暗示,但現在他要把事情挑明。地點選在凱撒利亞的腓立比,這座城位於伯賽大以北約二十五英里,美麗的黑門山腳下。它得名自凱撒奧古斯都和希律腓力,城裡有一座獻給奧古斯都的大理石殿。這座殿是為了宣揚羅馬的榮耀。今天,羅馬的榮耀已灰飛煙滅,但耶穌基督的榮耀還在,且要永遠長存。

認主(可八27–30)。如果你出去問朋友,“別人怎麼議論我?”他們會覺得你驕傲。你管別人怎麼看你、怎麼說你呢?我們沒那麼重要!但是,人們如何認識和議論耶穌基督卻非常重要,因為他是神的兒子,是罪人唯一的救主。

你如何認識耶穌基督,如何在眾人面前承認他,這是生死攸關的事(約八21、24約壹二22–27四1–3)。凱撒利亞腓立比的人說“凱撒是主!”這種公開的“認主”和宣告,證明他們是忠於羅馬的公民,卻不能救他們脫離罪惡和永遠的地獄。只有一種認主可以救我們,就是一個真正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心口一致地(羅十9–10)承認“耶穌是主”(林前十二1–3)!

當時,不同的人對耶穌有各種不同的看法;今天也是如此。有些人認為耶穌是施洗約翰,這很奇怪,因為人們在公開場合同時見過約翰和耶穌。他們倆的性格和服侍都很不一樣(太十一16–19),所以,很奇怪居然有人會把他倆搞混。

施洗約翰有“以利亞的心志和能力”(路一17),是來施行審判的,耶穌卻有溫柔和服侍的心。約翰不行神跡(約十41),但耶穌行神跡。約翰連穿衣服都像先知以利亞(王下一8可一6)。人怎麼能把這兩位搞混呢?

有些人說耶穌是先知裡的一位,可能是耶利米(太十六14)。耶利米是“哭泣的先知”,耶穌是憂愁的人子,兩者確實很相似。耶利米呼召百姓從內心真正悔改,耶穌也傳同樣的信息。兩人都受到本族人的誤解和厭棄,都譴責假宗教領袖和聖殿裡的虛假敬拜,都受到有權有勢的人逼迫。

耶穌自己的話語和行為充分證明他是神的兒子彌賽亞,但人總是不明白。群眾不渴慕真理,只喜歡跟風從眾,就和今天的人一樣。他們有意見卻無信念,隨波逐流。哈巴德(Elbert Hubbard)說,輿論就是“與明智的少數人的意見相反的、愚昧的多數人的判斷”。幸好還有明智的少數人,感謝神!

彼得的認主是勇敢的、不打折扣的,我們也當如此:“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6)。“基督”的意思就是“受膏者,神所應許的彌賽亞”。先知、祭司和君王都受膏而立,而主耶穌身兼三職。

為什麼耶穌禁戒他們不可告訴別人?首先,門徒自己還不完全認識耶穌,也不知道跟從耶穌到底意味著什麼。以色列民族的宗教領袖已經認准了耶穌是個騙子,現在傳講耶穌是彌賽亞,只會阻礙神的計劃。普通人想湊熱鬧看神跡,但他們並不想聽耶穌的信息。說耶穌是彌賽亞,可能引發一場政治動亂,只會壞事。

糊塗(可八31–38)。現在,門徒已經承認自己信基督(但是參考約六66–71),可以領受那個“秘密”了:耶穌要和他們同去耶路撒冷,還要在耶路撒冷被釘上十字架。從這裡開始,馬可的敘述轉向耶穌和門徒一行前往耶路撒冷的路程,而敘述的重點則是耶穌走向十字架的道路和他的復活(可九30–32十32–34)。

主耶穌的話使門徒感到震驚。既然耶穌真是基督,就如門徒所承認的,那他為何要被宗教領袖厭棄?為什麼宗教領袖要釘死他?舊約聖經不是應許彌賽亞要來為以色列打敗一切仇敵並建立榮耀的國度嗎?一定是哪兒出了問題,門徒覺得迷惑不解。

彼得心直口快,這次又是他把大夥心裡的話講出來。前一分鐘,彼得還順服聖靈的指示,承認自己信耶穌基督(太十六17);下一分鐘,他的想法就變得和不信之人一樣,成了撒但的出口!這是一個警告,它警告我們與神的話語爭辯,就是打開心門接受撒但的謊言。彼得責備主,而馬可這裡用的“責備”一詞,就是他用來描述主耶穌斥責魔鬼的那個詞(可一25三12)。

彼得的反對一方面是出於無知——他不明白神的旨意,另一方面是出於愛——他深愛自己的主。前一分鐘,彼得還是“磐石”;下一分鐘,他就變成絆腳石!摩根博士(Dr. G. Campbell Morgan)說,“愛耶穌,卻抗拒神的方法,這樣的人都是耶穌的絆腳石。”彼得還不明白受苦和榮耀的關係。但最終他會明白這個道理,並且在自己的第一封書信裡強調這個道理(注意彼前一6–8,四13–五10)。

然而,要注意一點:當耶穌責備彼得的時候,他也“轉過來看著眾門徒”(和合本省略複數),因為他們和彼得的看法一樣!他們從小浸淫于猶太人的傳統解經,不能理解彌賽亞怎能受苦受死。當然,少數先知講過彌賽亞要受苦,但多數講的都是彌賽亞的榮耀。一些拉比甚至說將來有兩個彌賽亞,一個要受苦,一個要掌權(見彼前一10–12)。難怪門徒糊塗。

但這不僅是神學問題,也是實際生活問題。既然是耶穌呼召這些人來跟從他,他們知道耶穌的遭遇最終也要落到自己身上。如果耶穌要上十字架,自己的未來也不樂觀。他們有理由反對耶穌!雖然門徒愛耶穌,但他們還不明白十字架和冠冕的關係。他們不隨從神的哲學(榮耀之前,必先受苦),反倒隨從撒但的哲學(只要榮耀,不要受苦)。你接受哪種哲學,決定你的生活方式和服侍道路。

馬可福音八章34節表明,儘管耶穌和門徒已經開始私下聚會,但群眾還沒有走遠。耶穌召眾人來,把門徒剛剛領受的道理講給眾人聽:做真門徒,就要付代價。他知道這些人只想看神跡,並且多數人都不願意付代價做真門徒。

耶穌列舉了做真門徒的三個條件:(1)必須完全降服於基督;(2)必須與他一同受苦受死;(3)不論他帶領我們去哪裡,都必須服從他。我們若為自我而活,就會喪掉自我;若為他和福音的緣故喪掉自我,就會找到自我。

基督徒的舍己不同于異教徒的“克己”。我們有時候會為了某個目的而抗拒某些東西或不讓自己做某些事。但是,降服於基督,決心遵行他的旨意,這才叫“舍己”。我們要把自己一次、全然地獻給基督,每天“向著自己死”,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他。從人的角度看,我們喪失了自己,但從神的角度看,我們找到了自己。我們為基督而活,就變得更像他,從而擁有獨特而美好的個性。

但是,要注意做真門徒的動機:“為我和福音”(可八35)。“舍己”不是絕望的自暴自棄,而是一種積極的奉獻。但我們不能就此止步:委身應當引向實際行動,在生活中盡職盡責,與失喪的世人分享福音。“為我”有可能導致一種自私自義、與世隔絕的宗教,所以必須加上“為福音”,這樣才平衡。我們為基督而活,所以也要為別人而活。

做門徒有舍有得,這取決於我們是浪費生命還是善用生命。注意耶穌這裡給我們提出嚴厲警告:一旦浪費生命,就永遠買不回來!記住,耶穌是在教導門徒,這些人已經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所以,耶穌不是告訴門徒如何才能得救,而是告訴他們如何珍惜生命,利用地上的一切機會。“喪掉你的靈魂”等同於浪費生命,錯過神所賜的、讓你生命有價值的好機會。你可能“賺得全世界”,在人眼中取得成功,但是,當你來到神面前的時候,你還是兩手空空,無法交帳。這樣的話,就算你擁有全世界,也不足以買來再活一次的機會。

做真門徒有沒有賞賜呢?有。真門徒會變得更像耶穌基督,有一天還要與基督同在榮耀裡。撒但說給你榮耀,但最後你得到的是痛苦;神說讓你受苦,但苦難最終變成榮耀。我們若認基督並為他而活,他將來也會認我們,與我們分享他的榮耀。

印證(可九1–8)。做真門徒的這個教訓,人需要信心才能接受和實踐,所以,六天之後,主耶穌就給他們一個光彩奪目的印證,讓他們看到神如何把受苦變成榮耀。(路加說“約有八天”,包含講課那天和山上顯榮那天,路九28。)耶穌帶彼得、雅各和約翰到山頂(可能是黑門山),在那裡顯出自己的榮耀給三個門徒看。這件事活生生地印證了他在馬可福音八章28節所講的話,也向人表明將來國度的榮耀(可九1約一14彼後一12–21)。信息很清楚:先受苦難,再享榮耀。

摩西代表律法,以利亞代表先知,律法和先知都在耶穌基督裡得以成全(路二十四25–27來一1–2)。摩西死了,身體下葬了,但以利亞被提到天上去(王下二11)。耶穌再來的時候,他要讓死去的聖徒都復活,還要把在世的聖徒提到天上去(帖前四13–18)。將來,耶穌要建立榮耀的國度,並且成全先知的許多應許。基督的受苦和受死不會阻礙神國的建立;正好相反,他的受苦和受死解決了罪的問題,十字架使神國的建立成為可能。

“變像”一詞是說外在相貌由內而外的變化。“變像”的反面是“偽裝”,後者只是外表的變化,裡面還是老樣子。耶穌讓自己的榮耀從裡向外放射出來,全身發光,極其潔白,山頂變成至聖所!你思想這件事的時候,要記得基督已經同我們分享這大榮光,並應許我們將來要進入榮耀的天家,永遠與他同住(約十七22–24)。根據羅馬書十二章1至2節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今天信徒就可以經歷基督登山變像的榮耀。

耶穌禱告的時候,三個門徒睡著了(路九29、32),後來他們在客西馬尼園又犯了同樣的錯誤(可十四32–42)。他們差點兒沒見著在榮耀中的摩西、以利亞和耶穌!彼得的話再次反映了世俗的思想,而非屬神的智慧。呆在山上,沐浴基督的榮光,多好呀!但是,做門徒意味著舍己,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他。你不可能在山頂的榮耀裡坐著當門徒,山腳還有許多人需要幫助。我們若想在山頂分享基督的榮耀,就必須跟他下山進入他的苦難。

父神打斷了彼得的話,讓他們的注意力離開異象,回到神的話語:“你們要聽他!”榮耀顯現的記憶終將消退,但神不變的話語永遠長存。顯榮本身不是目的,而是神用來印證自己話語的方式(見彼後一12–21)。做門徒不能基於炫目的景象,而要基於神不變的話語。我們也不能像彼得那樣糊塗,摩西、以利亞不能與耶穌相提並論。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只見他的話語、他的旨意、他的國度和他的榮耀。

主耶穌不許三個門徒把山頂所見的事告訴別人。基督復活之後,他們才把這件事解釋給人聽。他們的話必定大大鼓勵了那些為基督的緣故受苦受死的信徒。

糾正(可九11–13)。門徒現在比從前更深地明白神的計劃,但他們還是不明白以利亞來是為彌賽亞預備道路。他們知道瑪拉基書三章1節和四章5至6節的預言,也知道耶穌說過這些預言要在彌賽亞顯現之前成全(約一21)。以利亞已經來了,只是他們沒有見到?或者以利亞還沒有來?或許,以利亞在山上的顯現就是預言的成全?

耶穌講了兩點。第一,對於那些信靠基督的人而言,施洗約翰就是“以利亞”,因為約翰確實為基督預備了道路。約翰明說他不是以利亞從死裡復活(約一21、25),但約翰確實有“以利亞的心志和能力”(路一16–17)。第二,將來還有一個以利亞,正如瑪拉基所預言的(太十七11),他要在災難期之前顯現。有些學者把這與啟示錄十一章2至12節聯繫起來。以色列民族不接受約翰。假如他們接受約翰,約翰就會成為神所差的“以利亞”來服侍他們,而他們也會接受耶穌。但以色列人拒絕了他們兩人,並且讓他們兩人被害。

2能力源于信心(可九14–29

基督徒的生活“有山有谷”(申十一11)。一天之內,門徒可能經歷天堂的榮耀和地獄的衝擊。主耶穌和三個門徒回到山下眾門徒那裡,發現他們遇到雙重麻煩:他們不能救一個被鬼附的小孩,又有文士和他們辯論,或許文士在嘲笑他們無能。這次又是耶穌出手解決問題。

這個孩子又聾又啞(可九17、25),魔鬼把他害得很苦。想像父親為了照顧和保護兒子,經歷了怎樣的光景!耶穌給門徒權柄趕鬼(可六7、13),可他們的服侍卻沒有效果。難怪主耶穌為他們憂愁!我們常常不用他所賜的屬靈資源來服侍百姓,他又該多憂愁呢?

門徒已經試過趕鬼卻失敗了,因此這位絕望的父親不太相信耶穌能趕鬼,他說,“你若能做什麼”(可九22)。然而,這位父親誠實地承認自己不信,求主耶穌幫助他和兒子。耶穌就把鬼趕出去,把孩子好好地交給父親。

這個神跡的主要教訓是:信心的能力可以勝過仇敵(可九19、23–24;見太十七20)。為什麼那九個門徒失敗了?因為他們不注意自己的屬靈生活,忽略禱告和禁食(可九29)。耶穌所賜的權柄必須憑信心運用,否則就沒有效果。但是,信心必須在屬靈的約束和敬虔生活中培養。或許是因為主耶穌不在,或許是因為主耶穌帶著三個門徒上山了,所以他們的屬靈熱情消退了,信心也軟弱了。他們的失敗不僅讓自己丟臉,也虧缺了主耶穌的榮耀,讓敵人有機可乘。我們對基督有信心,便將榮耀歸於神(羅四20)。

3尊貴之前,必先服侍(可九30–50

耶穌繼續帶門徒走向耶路撒冷,一路上,他常常說起自己要在耶路撒冷被害。注意,他也說自己要復活,但門徒不能理解他的話(見太十七9)。他們“大大地憂愁”(太十七23)。

不過,他們雖然憂愁,卻沒有因此拋開個人利益,一路上還在爭論誰為大!他們聽見耶穌說自己要受苦受死,按道理講,他們應當忘記自己的野心,多想想耶穌的生死。或許,彼得、雅各和約翰跟耶穌上山的事給他們之間的明爭暗鬥火上澆油。

為了教他們明白關於尊卑的道理,耶穌領過一個小孩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告訴他們作首先的,必先作末後的,作眾人的僕人。聽話的孩子就是順服和謙卑的範例。孩子知道自己是孩子,行為舉止都像孩子,這樣就惹人喜愛。一個孩子若是假裝成熟,就不招人喜歡了。

真謙卑就是認識自己、接納自己、做自己——做最好的自己,並捨己為人。世界的哲學是:別人伺候你,你就是老大。但基督的信息是:偉大來自於服侍別人。亞蘭文的孩子和僕人是同一個詞,因此我們就知道耶穌為什麼把二者聯繫起來。我們若有小孩子的心,就不難作僕人;我們若有僕人的態度,就會接待小孩子如同接待耶穌基督和他的父。

這時候,約翰覺得應該為門徒說兩句公道話(可九38–41),畢竟他們服侍很熱心。門徒剛剛趕鬼失敗,眼看這個聾啞兒被鬼附體卻無能為力;設想在這時候門徒卻阻止另一個人趕鬼!奉基督的名就是靠基督的權柄工作,所以門徒無權阻止別人趕鬼。“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羅十四4)。

我們應該把馬可福音九章40節馬太福音十二章30節放在一起作個對比:“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這兩句話都表明,在人與耶穌基督的關係問題上,沒有中立可言。既然我們不可能中立,那麼,我們若不與基督相合,就必定與基督為敵;若不敵對基督,就必定與基督相合。這個匿名的趕鬼者歸榮耀與基督的名,所以他必定是與救主耶穌相合的,不是敵基督。

但是,我們不需要行大神跡來證明我們愛基督。我們只要懷著愛心接待一個小子,憐憫他,哪怕只是遞上一杯水,就證明我們有僕人的謙卑心腸。我們若體貼弱者就是服侍基督,是世界上最崇高的工作(太二十五31–46)。

約翰所講的話,耶穌並沒有掉以輕心;正好相反,耶穌進一步解釋說,門徒這種傲慢心態會使別人跌倒,讓人不願意來服侍主耶穌(可九42–50)。“小子”是指一切神的兒女,就是願意跟隨基督、服侍基督的人。信徒必須謹慎自己在神家裡對待別人的態度,神希望我們“彼此和睦”(可九50)。可是,這些門徒卻相互拆臺,對其他信徒也刻薄寡恩!

主耶穌這裡提到地獄,嚴肅地警告我們必須棄絕罪。我們生活中無論有什麼事讓我們跌倒,並因此讓別人跌倒,都必須徹底切除,就像做手術一樣。手、腳和眼睛都是寶貴的肢體,但如果它們讓我們犯罪,就必須砍下來扔掉。當然,主耶穌不是說真的要做手術,因為他講過罪是從心裡出來的(可七20–23)。他是在教導我們:罪危害人內在的生命,正如腫瘤危害身體,必須徹底清除乾淨。

耶穌對地獄的描述非常恐怖,有些人不理解如此可怕的話語怎能從耶穌的口裡講出來(見賽六十六24)。耶穌相信地獄,裡面的人永遠受折磨,接受神公義的審判(見路十六19及以下)。一位隨軍牧師對人講自己不信地獄,有些士兵就說他可以下課了。畢竟,要是沒有地獄,何需恐懼死亡?但是,如果有地獄,這位牧師就是使人走入歧途!無論如何,沒有他,他們都可以過得更好!

“地獄”一詞的希臘文是gehenna,來自于希伯來文“欣嫩穀”,是指耶路撒冷城外的欣嫩穀。惡王亞哈斯在那裡拜火神摩洛,甚至燒死自己的兒女祭祀摩洛(代下二十八1–3耶七31三十二35)。

某些抄本沒有馬可福音九章44節和46節所引用的以賽亞書六十六章24節,但48節引用了這句話,一句就夠了。地獄不是暫時的,而是永遠的(見啟二十10)。罪人必須信靠耶穌基督,才能擺脫永遠在地獄受刑的結局,而信徒必須讓世人明白這個道理!

“主耶穌對我們的要求是不是太過分了?”有的人會這樣想。“完全棄絕罪,生活還有什麼意思!”在馬可福音九章49至50節,耶穌用“活祭”的概念來講解這個道理(見羅十二1–2)。祭物最後都要放在祭壇上用火焚燒。你是寧可當罪人被地獄的火永遠炙烤,還是願意作聖潔的供物被聖潔火焰吞沒,以此來榮耀神?別忘了,撒但現在給你承諾榮耀,但將來要受苦;耶穌讓我們現在受苦,但將來我們要進入永遠的榮耀。

神不許猶太人在祭物裡加酵或蜂蜜,卻要放鹽(利二11、13)。鹽可以用來保鮮,代表純潔。舊約時代,人用鹽來立約。門徒是神的鹽(太五13),但他們若不謹慎,就會失味,變為無用。我們今天的鹽是純淨的,不會失味,但古代的鹽有雜質,會失去鹹味。一旦你失去了寶貴的基督徒品格,怎能複得呢?

可見,門徒不該斥責別人,倒應該反省自己!我們容易失“味”,變得與神無用。基督徒要經歷火的試煉和逼迫(彼前一6–7四12),他們需要彼此和睦,不看誰大誰小!委身和品格是最要緊的,有這兩樣,我們才能榮耀基督,彼此和睦。

對今天的基督徒來說,耶穌在這部分經文所教導的三個道理是信仰的基礎。如果我們降服於他,苦難就會變成榮耀,信心會帶來能力,舍己的服侍會帶我們走向尊貴。雖然彼得莽撞冒失,時常犯錯,但他最終領受了主的信息,後來彼得寫道:“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願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彼前五10–11

研習題第7章 僕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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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是最高超的教師,他善於用各種不同的方式分享神的話語:象徵、神跡、預表、比喻、箴言和悖論。悖論就是這種話:它看上去自相矛盾,但卻符合事實和原則。“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就是一個悖論(林後十二10;見林後六8–10)。有時候,悖論是傳講真理的最佳方式,而這章就告訴我們主耶穌如何純熟地運用悖論來傳達真理。他不作冗長的講道,只用五個精煉的悖論就教導我們明白五個極其重要的真理。

1二人成為一體(可十1–12

耶穌完成在加利利的服侍,離開迦百農,來到外約旦地區,繼續朝耶路撒冷城前進(可十32)。這一帶是希律安提帕的地盤,這解釋了為什麼法利賽人想用離婚的問題陷害耶穌。畢竟,施洗約翰被殺就是因為他反對希律家族內部極端淫亂的婚姻(可六14–29)。

但這個陰險的問題不僅涉及政治,因為離婚是一個爭議極大的問題,猶太教拉比就此問題爭論不休。不論耶穌如何回答,都必定令某些人不滿,這樣他們就有機會抓他。這裡的動詞表明法利賽人“不停地問耶穌”,他們想誘使他說錯話。

當時有兩種對立的離婚觀,你採取哪種觀點,取決於你如何解釋申命記二十四章1至4節的“不合理的事”。拉比西勒(Hillel)的門徒對這節經文的解釋比較寬鬆,他們允許男人因任何理由休妻,哪怕飯菜燒糊也可以休妻。但拉比示買(Shimmai)學派則比較嚴格,他們認為“不合理的事”僅指女方婚前淫亂。如果丈夫娶了妻子發現她不是處女,就可以打發她走。

耶穌的反應和從前一樣,他無視當前的各種無聊爭論,專注於神不變的話語,這裡就是申命記二十四章1至4節的摩西律法。你學習這段經文,要注意兩件事。第一,這裡的離婚是說丈夫休妻,不是妻子休夫,因為以色列的女人無權離婚。(羅馬女人有權離婚。)第二,丈夫要發正式“休書”給妻子,宣佈她獨身,可以再嫁人,讓樂意娶她的男人可以放心。除了要出具正式休書,另一個要求是,如果女子被第二任丈夫休了,不可再嫁第一任丈夫。猶太人所爭論的問題不是“離婚的女人能否再嫁?”因為她們可以再嫁,也應當再嫁。他們爭論的問題是:“男人休妻的合法理由是什麼?”

摩西律法沒有說婚外淫亂是離婚的理由,因為在以色列,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姦夫淫婦都要被石頭打死(申二十二22利二十10;見約八1–11)。申命記二十四章1節所說“不合理的事”肯定不是指已婚婦女與外人行淫。

耶穌解釋說,摩西給人離婚的律法,是因為人心太邪惡。這條法律限制丈夫隨便休妻,不允許他們糟踐女人,從而保護了妻子。沒有休書,女人可能被社會所拋棄,只能被當作淫婦對待;沒有男人會再娶她,她會變得一無所有。

所以,神把這個命令賜給以色列,不是贊成離婚,更不是鼓勵離婚。相反,神是要限制離婚,讓男人不能輕易休妻(女人則根本沒有離婚權)。神制定離婚的法規,免得妻子成為丈夫喜怒無常的受害者。

然後,主耶穌從摩西律法回溯到最初的創造(創一27二21–25)。畢竟,起初是神設立婚姻,他有權制定婚姻規則。根據聖經,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事,不是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的事。婚姻關係是神聖的、永恆的。這是人類最親密的聯合關係,因為二人合為一體。父子或母女都不能合為一體,唯有夫妻可以。

雖然屬靈的元素在婚姻中非常重要,但這裡的經文強調婚姻是身體的聯合:二人合為一體,不是二人成為一靈。既然婚姻是身體的聯合,所以只有身體的決裂才能打破這種聯合——要麼是死亡(羅七1–3),要麼是淫亂(太五32十九9)。馬可沒寫馬太福音裡的“例外條款”,但他也沒寫死亡可以打破婚姻的聯合。

門徒一聽這話,都覺得結婚太可怕了。於是,主耶穌私下進一步向門徒解釋這個問題。人若不是因為對方犯姦淫而離婚,那麼對方再婚就是犯淫亂的罪,而這個罪要歸在主張離婚的一方頭上。這可不是小事。注意,耶穌這裡不僅向男人發出警告,也向婦女發出警告,他認為女人和男人在維護婚姻方面有同等的責任,這當然提高了婦女的社會地位。猶太教拉比沒有這樣的眼光和胸襟。

馬可福音十章9節警告說,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既然神設立了婚姻,他就有權制定婚姻規則。離婚的事,或許按照人的法律是合法的,但在神眼裡是不合法的。神希望人彼此委身(可十7),彼此忠貞。很多人認為離婚是解決矛盾的“出路”,任意踐踏彼此委身的婚姻誓言,也違背他們對主耶穌所起的誓。

2大人要像小孩子(可十13–16

講了婚姻之後,就講小孩子,這個順序很合理。很多“當代”人認為孩子是拖累,是負擔,但古時候的猶太人不這樣看。他們認為孩子是神的祝福,是極寶貴的財富(詩一二七–一二八)。無後是憂愁和羞恥的事。

猶太人有一種習俗,他們會把小孩子帶到拉比面前求祝福。所以,有人把自己的孩子帶到主耶穌面前來。有些還在繈褓中(路十八15),有些已經會走路了,主耶穌都歡喜接納他們。

為什麼門徒要責備這些人,不讓小孩子到耶穌面前來呢?(見太十五23可六36,門徒似乎極其心硬。)他們可能認為自己在幫忙,讓耶穌有時間休息,恢復體力。換句話講,他們認為這些小孩子不重要!門徒的態度很奇怪,因為耶穌已經告訴他們要奉他的名接納小孩子,不要讓一個小孩子跌倒(可九36及以下)。耶穌剛剛教他們明白的道理,他們轉眼又忘了。

“不悅”(和合本譯作“惱怒”)這個譯法太柔和了。實際上主耶穌很生氣,他公開責備門徒阻撓他親近孩子。接著他說,孩子比大人更能彰顯神的國。我們教育孩子要成熟,要像大人學習;而耶穌卻告訴大人要向小孩子學習!

我們要學習小孩子什麼呢?小孩子依賴別人,虛心好學,接納自己和自己的地位。當然,耶穌講的是內心純真的孩子,不是那種假裝成熟的小大人。雖然小孩子不會分析辯論,但他們善於欣賞美好,有靈敏的直覺。孩子靠信心活著;因著信,他們接受自己的命運,相信自己會得到看顧和保護。

我們進入神的國是靠信心,就像小孩子一樣:無助,不能救自己,完全依靠神的憐憫和恩典。我們承受神的國也是靠信心,我們相信父愛我們,他會滿足我們每日所需。小孩子受傷或遇到問題以後怎麼辦?找父母!我們真應該像他們一樣與天父親近。是的,神希望我們像小孩子一樣,但不是愚昧幼稚!

這裡的經文沒有說耶穌給小孩子施洗,因為耶穌甚至不給大人施洗(約四1–2)。如果門徒常常給兒童施洗,那他們當然不會拒絕這些大人。耶穌親手把這些寶貴的小孩子抱在懷裡,祝福他們——這些孩子多有福氣啊!

3在前的要在後(可十17–31

在所有來到耶穌面前的人裡面,只有這個男子後來的狀況反倒不如先前。可是他受的恩典卻有許多!他是年輕男子(太十九22),很有潛力。他受人尊重,因為他是作官的(路十八18)。當然,他有禮節、知榮辱,並且心裡也渴慕屬靈的事,所以來到耶穌面前跪下。無論從哪方面看,他都是優秀的;並且耶穌看見他就愛他。

雖然這個年輕人條件優秀,但他在屬靈的事情上見解卻十分膚淺。他不明白救恩,他以為自己可以靠某種行為換取永生。這是當時猶太人的普遍思想(約六28),今天也有不少人這樣看。很多未得救的人以為神會綜合權衡他們的好行為和壞行為,如果好行為多於壞行為,他們就可以進入天堂。

在這種“行善就可以得救”的思路後面,是一種膚淺的認識:人們錯誤地認識罪、認識人類、認識聖經、認識耶穌基督和認識救恩。罪是悖逆那位全然聖潔的神。罪不僅是行為,也是內在的態度,是一種抬高自己、藐視神的心態。這個年輕人真的以為自己做點善工就不欠神什麼了嗎?

這個年輕人對耶穌基督的認識很膚淺。他稱耶穌為“良善的夫子”(“夫子”就是“老師”的意思),讓我們感覺他想討好主耶穌,因為猶太人的拉比不允許“良善”用在自己頭上。只有神是良善的,這個詞只屬神。耶穌不是說自己不是神,正好相反,耶穌在說自己就是神。他只想確認這個年輕人明白自己所講的話,希望他接受相應的責任。

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讓這個年輕人思想摩西律法:耶穌希望他明白自己是一個罪人,此刻正拜倒在聖潔的神面前。我們不能靠守律法得救(加二16–21弗二8–10)。律法是一面鏡子,我們照鏡子就看見自己多麼污穢,但鏡子不能洗淨我們的罪。律法的一個目的就是領罪人到基督面前來(加三24),這正是律法在做的事。律法可以領人到基督面前來,但律法不能使罪人變得像耶穌,只有恩典才能。

這個年輕的官不認為自己是神面前的罪人。他對律法的認識很膚淺,因為他衡量順服的尺度僅僅是外在的行為,而不看內在的態度。論到行為,他是無可指責的(見腓三6),但他心態不是無可指責的,因為他有貪心。他或許守住了某些誡命,但最後一條誡命卻揪住他:“不可貪戀!”貪心是可怕的罪,人很難察覺到,但它可以讓人違反其他一切誡命,因為“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看著這個年輕人,我們會說他擁有一切,但耶穌說他還差一樣:對神沒有活潑的信心。金錢就是他的神,他信靠它、崇拜它、因它滿足。他的品德和禮節只是偽裝,裡面包裹著貪心。

主耶穌在馬可福音十章21節的指示,不能用於每個想做門徒的人,因為耶穌這裡是對這個有錢的年輕官長講話,是針對這個人具體的問題。這個年輕人有錢,所以耶穌讓他賣掉一切財產,把錢分給窮人。他是作官的,所以耶穌叫他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他,過屈尊降卑的生活。耶穌把永生的禮物給他,但他拒絕了。當我們緊握著錢財和錢財可以買到的東西時,便很難接受別的禮物。這裡“憂愁”一詞的希臘文描繪了一幅烏雲壓頂的畫面。這個人離開日光,走入風暴。他想用自己的方式獲得救恩,卻失望而歸。

主耶穌關於財富的話,門徒聽見就覺得詫異,因為猶太人認為發財是蒙福的明證。今天很多人還堅持這種錯誤觀念,儘管約伯的信息、主耶穌和門徒的榜樣以及新約明確的教導都反對這種觀念。就這個年輕人而言,他的財富讓他失去了最大的祝福,就是永生。今天,財富仍然使富有的人變為貧窮,讓在前的人反倒在後(見林前一26–31)。

錢財是能幹的僕人,卻是惡劣的主人。你若擁有錢財,就應當為此感恩,並妥善利用錢財,好榮耀神;但是錢財若擁有你,你就要小心了!有錢可以買東西是好事,但別失去錢買不來的東西。財富塞住了這個年輕人的心,讓他不能領受聖道的種子,因此不能得救(太十三22)。等到收割的日子,他該多難過呢?

然而,彼得的反應表明,他自己心裡還有一些問題。“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太十九27)這句話表明一種庸俗的觀念,彼得用等價交換的方式看待基督徒生活:“我們為主耶穌捨棄了一切,會得到什麼回報呢?”我們可以對照彼得這裡說的話和但以理書三章16至18節三位猶太人的話,以及彼得後來在使徒行傳三章6節所作的見證。從“我能得到什麼?”到“把我所有的給你!”,彼得顯然進步了。

耶穌說,凡是跟從他的人,都不會失去那些真正要緊的東西,不論是今世還是來世。神必賞賜每個人,然而,我們必須反省自己的動機:“為我和福音的緣故”(見可八35)。二十世紀著名基督徒工業家勒圖諾(R. G. LeTourneau)說,“若你奉獻是為了得好處,那你什麼也得不到!”如果我們犧牲只是為了得到賞賜,那就永遠得不到賞賜。

注意耶穌的應許裡也提到“受逼迫”。他早就告訴門徒,猶太人和外邦人要在耶路撒冷合謀殺死他;現在他又對門徒說,連他們也要受逼迫。神既賜給我們祝福,又讓我們爭戰,叫我們得以長大成人,作合神心意的兒女。

對普通人來說,有錢的年輕官長在前,貧窮的門徒在後。但神從永恆的角度看事情——在前的要在後,在後的要在前!那些看自己在前的人,在神眼裡是在後的;那些看自己在後的人,要得在前的賞賜!這對真門徒來說,無疑是極大的鼓勵。

4僕人要作君王(可十32–45

目的地還是耶路撒冷,耶穌仍在前面領路。馬可描述救主耶穌走向各各他的旅程時,肯定聯想到以賽亞書四十二章至五十三章的“僕人之歌”。“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至蒙羞。”(賽五十7)我們禁不住羡慕這位神的僕人走向各各他的勇氣,我們也應該越發崇拜他,因為他做這一切是為了我們。

跟從的人又希奇,又害怕,我們應該理解他們,因為耶穌的話對他們來說很費解,根本不符合他們當初的想像和計劃。耶穌每次說自己要死,都讓他們感到更加迷惑。最早兩次(可八31九31),耶穌只是告訴門徒自己將要受難,但現在他又加上受難的地點——就在聖城耶路撒冷!這是他第三次宣告自己將要受難,他還提到外邦人要參與他的審判和受死。這也是他第四次預言自己要復活(注意可九9)。耶穌告訴門徒這個真理,但門徒沒有領受真理的心態。

主耶穌剛剛宣佈自己即將受難,這時候雅各和約翰卻來求主讓他們坐高位,我們讀到這裡,覺得他們真是丟臉。雅各、約翰和他們的母親(太二十20–21)怎麼這麼麻木、這麼自私?耶穌第一次宣佈自己受難的時候,彼得的反應是和主頂嘴;耶穌第二次宣佈自己要上十字架的時候,門徒的反應是彼此爭論誰為大(可九30–34)。這些人完全不明白十字架到底意味著什麼。

實際上,撒羅米和兩個兒子是在支取主耶穌的應許:主耶穌講過,門徒將來要和主耶穌一同坐在十二個寶座上。(見太十九28。因為馬可的讀者主要是外邦人,所以他沒有提到這個應許。)他們來支取這個應許,本身就需要信心,尤其是耶穌剛剛講過自己要受難。這三個人同心合意地來求主耶穌(太十八19),而且他們有主的話語為憑據,所以耶穌沒有理由拒絕他們的請求。

只是有一點:他們的請求是出於自私,而神不垂聽自私的禱告(雅四2–3)。神垂聽祈求,是為了管教我們,引導我們按照他的旨意來祈禱(詩一〇六15;約壹五14–15)。雅各、約翰和撒羅米不明白,禱告蒙應允必須付出代價。耶穌要答應他們的請求,就必須受苦受死。他付這麼大的代價,難道只是為了讓他們白白坐寶座?這樣榮耀神嗎?

耶穌即將受苦受死,他把這件事比作喝杯(可十四32–36)和受洗(路十二50;見詩四十一7六十九2、15)。這是極大的痛苦——而雅各和約翰說他們能與耶穌同受這苦!他們還不太明白自己在講什麼,因為將來他們真要受主所受的洗,喝主所喝的杯。雅各是第一個殉道的門徒(徒十二1–2),約翰也要受大逼迫。

雅各和約翰的動機是屬地的聰明,不是屬天的智慧,因此他們觸怒了其他門徒,引發紛爭(見雅三13–四1)。其他門徒心裡惱怒,因為後悔自己沒先來要官!耶穌再次教導他們明白什麼是神國裡“為大的”(見可九33–37)。

門徒就像今天很多人一樣,跟錯了榜樣。他們不學耶穌,反倒羡慕羅馬官長的榮耀和權力,就是那些喜歡坐高位、掌大權的人。雖然願“為大”不是錯,但我們必須謹慎自己如何界定“為大”,並且反省自己“為首”的方式。耶穌說,“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可十43–44

神在聖經裡所規定的模式是:人必須先作僕人,然後神才會提拔他作官。約瑟、摩西、約書亞、大衛、提摩太,莫不如此,連主耶穌自己也是這樣(腓二1–11)。我們必須學會服從命令,才有權發佈命令。人必須先懂得什麼叫尊重權柄,然後才能運用權柄。既然耶穌基督按照這個模式成就了救贖大工,這當然也是我們應走的路。

5貧窮的要成為富足(可十46–52

有一大群上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人跟從耶穌和門徒到耶利哥,這座城離耶路撒冷約十八英里。實際上,叫耶利哥的有兩座城:一座被毀的舊城,還有一座新城,距離舊城有一英里遠。這裡是希律大帝和繼任者的冬季行宮。這或許解釋了馬可福音十章46節路加福音十八章35節為什麼看似相互矛盾。

有兩個瞎眼的乞丐坐在路旁(太二十30),一個叫巴底買。馬可和路加都把注意力放在巴底買身上,因為他是出頭說話的。這些乞丐聽說拿撒勒人耶穌,那個大能的醫治者正經過此地,就大聲喊叫,好得憐憫和醫治。

開始的時候,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做聲。但是,當耶穌停下來叫他們來的時候,眾人反過來鼓勵他們!命懸一線的人不會被眾人阻撓而遠離耶穌(見可五25–34)。巴底買脫掉衣服,免得被衣服絆倒,趕緊到主面前來。肯定有門徒或其他人幫他。

“要我為你做什麼?”主耶穌對一個瞎子說這話,聽起來很奇怪。(主耶穌還問過雅各、約翰和撒羅米這個問題,可十36。)但耶穌想給這個人一個機會來表達自己的意願,證明自己的信心。他相信耶穌能為他做什麼呢?

巴底買稱耶穌為“夫子”,原文是“拉波尼”,意思是“我主”。福音書裡只有另外一個人用過這個詞,就是馬利亞(約二十16)。這個乞丐兩次稱耶穌為“大衛的子孫”,猶太人都用這個詞來稱呼彌賽亞,但“拉波尼”則表達了巴底買自己對耶穌的信心。

馬太福音說,耶穌動了慈心,用手摸他們的眼睛(太二十34),他們立刻就看見了。出於感恩,兩人加入朝聖的群眾,跟從耶穌向耶路撒冷進發。這是馬可福音所記載的最後一個醫治的神跡,它顯然吻合馬可福音的“僕人”主題。我們看見耶穌基督,受苦的神僕人一步步走向自己的十字架,而他停下腳步只是為了服侍兩個瞎眼的乞丐!何等的愛,何等的憐憫,何等的恩典!

研習題第8章 僕人的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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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9

僕人在耶路撒冷

經文範圍:可十一1–十二44

逾越節時候的耶路撒冷讓猶太人喜樂,讓羅馬人絕望。成千上萬虔誠的猶太人從世界各地抵達聖城,他們情緒高昂,心裡充滿民族熱情。逾越節期間,耶路撒冷的人口會增加三倍多,羅馬軍隊必然感到特別緊張。狂熱的猶太教奮銳黨可能刺殺羅馬官員或煽動暴亂,而且猶太教各個宗教團體之間也會發生摩擦。

就在這種緊張形勢下,神的僕人來了,還有一個星期,他就要被釘死在城外。這部分經文讓我們看到神的僕人如何實行他的三個職分。

1僕人君王(可十一1–11

如果旅行者走耶穌那條路,首先會抵達伯大尼,然後來到伯法其,伯法其距離耶路撒冷約兩英里。這裡的海拔約2,600英尺,可以俯瞰整座聖城,風景極好。在這裡,主耶穌準備做一件從未做過的事,一件他反復禁止的事:他將允許門徒公開展示他的尊貴身份。

耶穌需要一個驢駒,就派兩個門徒去伯法其找驢駒。今天很多人以為驢子不過是一種卑微的牲畜,只能用它來馱東西,但古時候,驢子是一種高貴的坐騎,適合君王的身份(王上一33)。主耶穌需要用它來成全撒迦利亞書九章9節的彌賽亞預言。馬可沒有引用這節經文,也沒有提及,因為馬可的讀者主要是外邦人。

耶穌成全了這個預言,實現了兩個目的:(1)他宣佈自己是以色列的王,是彌賽亞;(2)他故意挑戰宗教領袖。這個行為啟動了猶太人正式謀害耶穌的計劃,最終導致耶穌的被捕、受審和被釘十字架。猶太領袖本來已經決定不在逾越節抓耶穌,但神有別的計劃。神的羔羊必須死在逾越節。

朝聖的人裡面有很多愛國的猶太人,他們加入遊行隊伍,歡呼耶穌是王,是大衛的子孫,奉主名而來的。加利利人在遊行隊伍中特別醒目,還有那些見證拉撒路死裡復活的眾人(約十二12–18)。有時候,有人說那些在棕樹枝主日高喊“和散那!”的人就是那些在受難日大喊“釘死他!”的人,但這種說法不對。那些想釘死耶穌的人,多數來自於猶太地和耶路撒冷,而加利利猶太人則同情耶穌,支持耶穌的侍奉。

古時候,迎接君王要把衣服鋪在地上,然後鋪上節慶的樹枝(王下九13)。“和散那!”的意思是“現在求你拯救!”這個詞來自於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5至26節。當然,耶穌知道眾人引用的是描寫彌賽亞的詩篇(聯繫詩一一八22–23與太二十一42–44和徒四11),但他允許他們在前面開路,高聲喊叫。他這是公開宣告自己是以色列的王,是大衛的子孫。

羅馬人看到這個場面會怎麼想?畢竟,羅馬人很擅長組織遊行和公眾活動。今天我們稱這件事為“榮入聖城”,但沒有一個羅馬人會認為耶穌進城有什麼了不起。正式的“羅馬榮耀遊行”是非常壯觀的。羅馬將軍打了勝仗回到羅馬的時候,羅馬人會精心組織一場正式遊行,讓他接受全城的人歡呼。遊行要展示各種戰利品和顯赫的俘虜。得勝的將軍站在一個金戰車裡,有祭司焚香致敬,眾人高喊他的名字,齊聲讚美。遊行的終點是競技場,眾人在那裡觀看俘虜與野獸廝殺,作為一種娛樂。這就是“羅馬榮耀遊行”。

主耶穌的“榮入聖城”不像羅馬人這樣大張旗鼓,但也是慶祝勝利。耶穌是受膏的君王和救主,但他的戰爭是屬靈的,不是軍事的。羅馬將軍要殺死至少五千敵軍才算得勝,但是,幾個星期之內,基督的福音就要“征服”五千猶太人,轉變他們的生命(徒四4)。基督的“勝利”是用仁愛克制仇恨,用真理戰勝謬誤,用生命擊敗死亡。

耶穌看了聖殿之後(第二天他還要回來),就離開耶路撒冷城,在伯大尼過夜,那裡更安全安靜。當夜,他肯定與門徒一同禱告,預備他們迎接接下來的艱苦一周。

2僕人審判官(可十一12–26

主耶穌咒詛無花果樹和潔淨聖殿,這兩件事都是象徵,表明以色列民族的屬靈狀況極其悲慘。雖然以色列享有許多特權和機會,但這個民族外面不結果子(樹),裡面腐敗(殿)。耶穌很少施行審判(約三17),但有時候神只得如此(約十二35–41)。

咒詛無花果樹(可十一12–14、20–26)。無花果樹三四月長葉子,六月結果,八月可以再收一季,十二月還可以收第三季。有葉子就表示有果子,儘管可能是前一季剩下的果子。注意,在這件事上,耶穌並沒有借助什麼特別的知識,他得親自走到樹下去看。

如果他有能力殺死這棵樹,那為什麼不用這種能力來醫治這棵樹,讓它結果子?除了讓豬投海之外(可五13),主耶穌用神的能力來毀滅自然界的東西,這是僅有的一次。他這樣做是為了教導門徒明白兩個重要的教訓。

第一個教訓是關於失敗:以色列不為神結果子。在舊約裡,無花果樹是指以色列民族(耶八13何九10鴻三12)。主耶穌說,以色列和無花果樹一樣,“只有葉子”。注意,這棵樹“連根”都枯乾了(可十一20)。三年前,施洗約翰就把斧子放在樹根上(太三10),但以色列的宗教領袖沒有聽從約翰的信息。一旦某個人或某個群體屬靈“枯乾”,往往是從根上壞死。

門徒看到這個神跡,會聯想到耶穌幾個月前所講的比喻(路十三1–9),他們會明白這個神跡清楚地表明神要審判以色列。他們或許還會想起彌迦書七章1至6節,先知彌迦說,神在百姓裡尋找“初熟的無花果”。基督在百姓裡尋找好果子,而罪讓我們不能結果子(約十五16)。我們必須好好培養屬靈的根,不要滿足于“枝葉繁茂”。

第二,耶穌也用這個神跡來教導關於信心的教訓。第二天早上,門徒看見樹都枯乾了,耶穌說,“你們當信服神”,意思是,“你們要常常信靠神,要凡事倚靠神。”按照猶太人的觀念,“山”代表堅不可摧的事物、棘手的難題(亞四7)。我們信靠神,就能移山填海。

當然,關於禱告,耶穌還講過別的教訓,我們必須結合其他經文來理解這段話。禱告必須合乎神的旨意(約壹五14–15),禱告的人必須住在神的愛裡(約十五7–14)。禱告不是我們遇到麻煩的應急手段。我們必須常常與神相交,事事尊神為大,敬虔度日,而禱告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我們也不應該這樣解釋馬可福音十一章24節:“如果你拼命禱告,使勁相信,神必回應你的禱告,你求什麼就得什麼。”這種信心不是信“神”,而是信“信心”,或信“感覺”。真正的信心必須基於神的話語(約十五7羅十17),他的話語向我們顯明他的旨意。有句話說得好:禱告的目的不是讓人的旨意行在天上,而是讓神的旨意行在地上。

真正的禱告需要信心,也需要赦罪。我必須與天上的父相交,也必須與地上的弟兄相交,這樣神才會垂聽我的禱告(見太五21–26六14–15十八15–35)。主耶穌的禱告,第一個詞是“我們在天上的父”,不是“我在天上的父”。儘管基督徒可以私下禱告,但基督徒從不獨自禱告,因為神的百姓是天下一家,一同尋求神的祝福(弗三14–15)。禱告讓我們彼此合一。

我們不是靠彼此赦罪來賺得神的祝福。我們要有赦罪的心,這種心態表明我們裡面與神有正確的關係,願意遵行神的旨意。這樣,父神就可以垂聽並回應我們的禱告(詩六十六18)。信心通過愛心工作(加五6)。若我信神,必愛弟兄。

潔淨聖殿(可十一15–19)。耶穌第一次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已經潔淨過聖殿(約二13–22),但效果是暫時的。很快,宗教領袖就允許兌換銀錢的人和商人回去。祭司可以從中提成,而且這些人畢竟給遠道而來的猶太人提供了敬拜的方便。假如一個猶太人從外國來,帶著供物,結果卻因為有斑點而不能獻祭,那怎麼辦?銀錢的匯率經常變動,所以這些換銀錢的人是在幫助這些異鄉客,儘管商人得了大利。他們可以給自己找很多這種藉口。

這個“宗教市場”設立在外邦人院裡,而這個外院本來是讓猶太人用心傳教的地方。如果有外邦人參觀聖殿,看見猶太人奉真神之名行詭詐之事,那他們就永遠不會相信猶太人的說教了。雖然猶太人不允許聖殿裡擺設木頭和石頭的雕像,但聖殿裡仍然有許多看不見的偶像。外院本是祈禱的場所,現在卻成了“欺盜”的場所。

馬可特意提到賣鴿子之人。鴿子是窮人買得起的一種祭物(利十四22)。約瑟和馬利亞在聖殿獻耶穌的時候,買的正是這種祭物(路二24)。聖殿裡的商人連窮人也要盤剝,主耶穌必定感到憂愁,因為他總是特別同情窮人(見可十二41–44)。

耶穌引用兩節經文為自己的行為辯護:以賽亞書五十六章7節耶利米書七章11節。同時,他也揭露了宗教領袖的罪惡。猶太人認為聖殿首先是祭祀的地方,但耶穌認為聖殿首先是禱告的地方。誠實的禱告本身就是獻給神的祭物(詩一四一1–2)。宗教領袖提倡傳統觀念,裡面填滿各種清規戒律,而耶穌一眼就看透他們的宗教不過是裝腔作勢。

摩根指出,“賊窩”就是盜賊藏身之處。大祭司和文士用聖殿和宗教服侍來“掩蓋”他們的罪惡和虛偽。以賽亞(賽一10–17)和耶利米(耶七1–16)都警告當時的猶太人,有形的聖殿不是蒙福的保障,要緊的是人心裡的聖殿。以色列民族從前不聽先知的警告,如今也不聽主耶穌的警告。

文士和大祭司聽說主耶穌做的事之後,就想法子要抓他(見可十四1–2),卻不知如何下手。猶大會幫他們解決困難。我們先別急著譴責猶太宗教領袖,應該先反省我們自己的侍奉,看看我們是不是也在販賣福音。基督徒團體之外的人是否認為我們的教堂是禱告的聖殿?教會是否歡迎各族各民?教會成員主日跑去教會,是不是為了掩蓋自己的罪惡?我們“去教會做禮拜”是為了裝好人,還是為了敬拜神、榮耀神?如果主耶穌現身我們的教堂,他會怎麼做?

3僕人先知(可十一27—十二44

接下來幾天,耶穌在聖殿服侍,宗教和政治當局的代表向他發動一波又一波攻擊,試圖用他們的問題陷害他。耶穌回答了四個問題,然後用一個問題讓他們永遠閉嘴。

權柄問題(可十一27—十二12)。公會的人是負責看守律法的,他們有權力、也有責任調查任何自稱神所差來的人,包括耶穌(見申十八15–22)。然而,這些人心胸狹隘,動機不純。他們不是尋求真理,而是尋找證據用來害人(可十一18)。耶穌知道他們打的什麼算盤,就用另一個問題反詰他們,讓他們的虛偽大白於天下。

為什麼要提到施洗約翰?原因很清楚:如果我們拒絕神已經啟示的真理,那神就不會向我們啟示任何新的真理。這個基本原則,約翰福音七章17節講得很清楚:“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英國傳道人羅伯森(F. W. Robertson)說,“順服就是屬靈知識的器官。”既然猶太宗教領袖不接受約翰的教導,那神何必對他們講新道理呢?假如他們聽從約翰的信息,就會歡喜順服基督的權柄,因為約翰的使命本是向以色列介紹彌賽亞。

猶太領袖陷進他們自己挖的坑裡。他們不問“什麼是真的”,也不問“什麼是對的?”他們問“什麼是安全的?”這永遠是偽君子和嘩眾取寵者的思路。它當然不是耶穌的思路(可十二14),也不是施洗約翰的思路(太十一7–10)。耶穌沒有拒絕回答他們的問題,只是拒絕接受和認可他們的虛偽。他不是逃避問題,而是誠實面對問題。

他們還沒來得及溜,耶穌對他們講了一個比喻,這個比喻表明他們的罪正引他們走向謀殺。他們已經默許殺死施洗約翰,但很快他們就會要求釘死神的兒子!

眾所周知,葡萄園代表以色列(詩八十8–16賽五1–7)。根據利未記十九章23至25節的規定,農民要等第五年才能收果子,但我們不知道猶太人當時是否遵守這個規定。為了行使他的合法權利,園主要從佃戶收果子,哪怕只是果樹間種的蔬菜。這就是為什麼佃戶不交果子:他們想把葡萄園據為己有。這也是為什麼園主不斷地差人來找他們:純粹是權柄問題,關乎誰是主人。

如果馬可福音十二章2至5節是栽種果樹的前三年,就是不可吃果子的時候,那麼神差愛子就是第四年。當年的果子應該獻給主耶穌(利十九24),於是,神差愛子這件事就更有意義了。如果佃戶可以除掉承受產業的,他們就可以霸佔產業,於是他們把他丟到園外(見來十三12–13),殺了他。他們想保住自己的地位,甚至為了實現自己邪惡的目的而不惜殺人(約十一47–53)。

然後,耶穌問,“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麼辦呢?”這些宗教領袖先是回答了這個問題,並因此定了他們自己的罪(太二十一41);然後,耶穌重複他們的回答,這是審判者的莊嚴宣判。但是,還沒等他們上訴,耶穌又引用他們所知道的彌賽亞預言,就是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2至23節。我們在榮入聖城的時候已經提到這篇詩篇(可十一9–10)。我們知道,“石頭”象徵彌賽亞(出十七6但二34亞四7羅九32–33林前十4彼前二6–8)。僕人式審判者宣告了一個雙重判決:宗教領袖不僅棄絕神子,也棄絕這塊石頭!現在只有一個後果:接受審判(太二十二1–14)。

責任問題(可十二13–17)。法利賽人和希律黨本是不共戴天之敵,如今卻聯合起來一同反對主耶穌。希律黨人支持希律家族,也支持羅馬人的統治,羅馬人是希律家族的靠山。然而,法利賽人認為希律黨是邪惡的叛賊,他們竊取大衛的寶座,因為希律是以東人,不是猶太人。法利賽人也反對羅馬人在猶太地強行徵稅,他們恨惡羅馬人佔領這片土地。

這兩派的臨時聯合是一個巧妙的陷阱,因為無論耶穌如何回答他們的問題,他要麼得罪羅馬人,要麼得罪希律!但耶穌轉移了討論的重點,從“政治”引向“原則”,讓這些偽君子落入自己挖的坑裡。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主耶穌的回答:“凱撒把自己的頭像印在錢上,所以這些錢是憑凱撒的權柄鑄造的。你擁有這些錢,使用這些錢,就表明你認可這些錢的價值。因此,你已經接受了凱撒的權柄,否則你就不會用他的錢!但是,別忘了,你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所以你必須順服神的權柄。”

有一個人給我寫信,他反對我對羅馬書十三章的解釋。他說,一切政府都是屬魔鬼的,基督徒不可屈服於任何執政掌權者。我給他回信,指出一點:他使用美國政府的郵政服務,這表示他接受政府的權柄。連他買信箋和郵票的錢,也來自於“執政掌權的”。因此,他用來表達意願的言論自由,是政府所保障的權利!

馬可福音十二章17節的“歸給”,這個詞的意思是“還債”。耶穌把稅看作公民欠政府的債,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公民就應當回報政府。今天,政府的公共服務包括消防、警察、國防、政府官員的薪水、賑災扶貧的專門項目等等。某個基督徒公民或許不贊同政府使用稅款的方式,也可以通過投票發出自己的聲音,但他必須接受這個事實:神為了眾人的益處而設立人類政府(羅十三;提前二1–6彼前二13–17)。哪怕我們不尊重公務人員,也必須尊重他們的公職。

永恆問題(可十二18–27)。馬可福音僅在此處提到撒都該人。這群人只接受摩西律法為宗教權威;所以,如果摩西五經不支持某個教義,那麼撒都該人就不接受這個教義。他們不相信人有靈魂存在,不相信死後還有生命,不相信復活、最後的審判、天使或魔鬼(見徒二十三8)。多數撒都該人是祭司,並且是財主。他們認為自己是猶太教的“精英”,鄙視其他所有人。

他們向耶穌提出一個假設性的問題,依據是申命記二十五章7至10節關於婚姻的律法。有個女人一輩子嫁了七個丈夫,全是弟兄,陸陸續續都死了。“如果真有復活的事,”他們說,“那這個女人要和七個丈夫同住!”聽上去這無懈可擊,基於錯誤假設的觀點通常聽上去都挺有道理。

撒都該人自以為精明,但耶穌馬上就顯出他們的愚昧來,他們不明白兩件事:神的大能和聖經的真理。復活不是照人所想的回到原先的生活,而是進入一個不一樣的新生活。神既然造了天使,使天使有屬天的樣式,也能為我們造新的身體,可以過天上的新生活(林前十五38及以下)。耶穌並沒有說我們會變成天使,也沒說我們會變得和天使一樣,因為神的兒女比天使更尊貴(約十七22–24約壹三1–2)。耶穌說,我們復活的身體將像天使一樣沒有性別,因此婚姻也就不存在了。在永生裡,我們的新身體是完全的,沒有死亡,所以也不需要有婚姻、生殖和種族繁衍。

撒都該人不明白聖經。他們自稱從摩西領受了權柄,卻沒注意摩西講過人死之後生命還要延續。主耶穌再次回到聖經(注意可二25,十19,十二10),這次引用的是火中荊棘的經文(出三)。神沒說自己曾是(過去時)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神。神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這裡用的是現在時。當神對摩西講這些話的時候,以色列的這些先祖仍然活著,因此,摩西確實講過人死之後仍有生命。

大小問題(可十二28–34)。下一個挑戰來自文士,這個文士又是法利賽人(見太二十二34–35)。文士認為,猶太人必須遵守律法當中的613條誡命,其中有365條是禁戒的事,248條是當做的事。他們最喜歡幹的事,就是爭辯這些神聖誡命孰大孰小。

主耶穌引用申命記六章4至5節,這是猶太人最重要的信仰告白,直到今天,虔誠的猶太人仍然每天早晚背誦這節經文。這段經文被稱為“示瑪”(Shema),這個詞來自于這段經文的第一個詞,意思是“聽”。然後,主耶穌又引用利未記十九章18節,這句經文強調愛鄰舍。耶穌說,愛是生命中最要緊的事,因為“愛就成全了律法”(羅十三8–10)。如果我們愛神,就能體會神的愛,並且向別人傳遞神的愛。我們活著,不是靠守規矩,而是憑藉與神建立愛的關係,以至於我們與他人也能有愛的關係。

當這個文士提問的時候,他只是心懷惡意的法利賽人手裡的工具(見太二十二35)。但是,當他聽見主耶穌的回答之後,禁不住讚揚主耶穌講得好。神的道進了他的心,他開始以屬靈的眼光深入理解信仰,就是他原先自以為明白的事。連舊約聖經也說,猶太教不僅是獻祭和守律法而已(見撒上十五22詩五十一16–17,一四一1–2;耶七22–23何六6彌六6–8)。

“離神的國不遠了”是什麼意思?意思是這個人誠實面對真理,沒有興趣捍衛“黨派界限”,也不存個人偏見;意思是他正用神的話語,而非某個宗教團體的要求來檢驗自己的信仰。人離神的國越近,越有勇氣實事求是,哪怕因此失去朋友,樹立敵人。

身份問題(可十二35–37)。現在輪到主耶穌提問,他的焦點是全世界最重要的問題:誰是彌賽亞?“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太二十二42)主耶穌的這個問題,比仇敵提的那些問題重要多了,因為如果我們搞錯了耶穌基督的身份,就不懂得救恩。這意味著我們定了自己靈魂的罪(約三16–21八24約壹二18–23)。

耶穌引用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讓他們解釋大衛的子孫為何又是大衛的主。猶太人相信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約七41–42),但是,大衛的子孫怎能是大衛的主呢?只有一種可能:彌賽亞是神成為人的樣式。當然,答案就是主耶穌乃聖靈感孕,從處女而生(賽七14太一18–25路一26–38)。

這部分經文最後以主耶穌的兩個警告結束:警告文士不可驕傲(可十二38–40),警告有錢人不可驕傲(可十二41–44)。如果一個人“重要”僅僅是因為穿制服、戴頭銜、坐官位,那他的“重要”就是人為的假像。是內在品格讓一個人有價值,而誰也不能給你好品格;你必須與神同行,自己培養好品格。

在女院的圍牆處,放有十三個喇叭形狀的箱子,用來收取奉獻。富人奉獻的時候,裝模作樣,故意要人看見(見太六1–4),但耶穌拒絕他們,也不收他們的禮物。要緊的不是多少,而是比例: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貧窮的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都投上。對富人而言,他們所獻的是少的;但對寡婦而言,她所獻的是全部生命,這才是真正的奉獻。

“以生活為傲”和“以奉獻為傲”都是罪,我們必須努力棄絕。這些宗教領袖依靠一個即將退出舞臺的宗教體系,多麼可悲!普通人歡喜領受耶穌的話,並且聽了就照著行,又是多麼美好!

你屬哪群人?

研習題第9章 僕人在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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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0

僕人揭示未來

經文範圍:可十三

雖然聖殿是希律家族建造的,目的是安撫猶太人,但猶太人喜歡誇耀這聖殿。對於這座聖殿,耶穌已經給出自己的評價(可十一15–17),但是,當門徒看見這麼宏偉的建築時,眼睛都花了。耶穌對他們說,他們如此稱讚的建築有朝一日要夷為平地,可想而知他們聽見這話多麼詫異。猶太領袖已經使這殿堂成為污穢;耶穌要離棄它,使它成為荒場(太二十三38);最後,羅馬人要拆毀它。

遠離人群之後,門徒問耶穌這事什麼時候發生,發生之前有什麼預兆。他們的問題表明,他們對主耶穌預言的理解仍然相當混亂。他們以為聖殿被毀就是世代的末了和主再來的日子(太二十四3)。但他們的問題讓耶穌有機會傳達一個重要的先知信息,通常稱為“橄欖山論道”(太二十四–二十五路二十一5–36)。

我們學習這篇講道的時候,必須遵循某些實際的方針。首先,我們必須對照其他聖經書卷來學習這篇講道,尤其要對照但以理書。如果我們對神的啟示有整體的把握,那些難解的先知預言就不再晦澀難懂了。

第二,我們必須明白橄欖山論道如何應用於實際生活。耶穌這篇講道不是為了滿足門徒的好奇心,甚至不是為了糾正他們混亂的思想。他至少說了四次“你們要謹慎!”(可十三5、9、23、33)最後又警告他們:“要警醒!”雖然學習這篇講道可以幫助我們更好理解將來的事,但我們千萬別妄自盤算日期!那是極大的錯誤(可十三32)!

第三,我們學習的時候,要記得這篇講道具有“猶太教的氛圍”。橄欖山論道是猶太人之間的對話:四個猶太學生問一位猶太拉比一些關於“猶太教聖殿將來會如何”的問題,猶太拉比回答他們的問題,於是有了這篇講道。“假基督”的警告主要是關乎猶太人(可十三5–6、21–22),同樣還有關於猶太人的法庭和審判的警告(可十三9)。耶穌引用“先知但以理”的話,又警戒猶太人要逃離猶大地,這些都是猶太人明白的信息(可十三14)。

最後,我們必須記住這章經文描述了一段特殊的時期,通常稱為“災難期”(可十三19、24;也見太二十四21、29)。舊約先知描述過這段時期,稱之為“雅各遭難的時候”(耶三十7)、忿怒的日子(番一15–18)、發烈怒和施刑罰的時候(賽二十六20–21)。我們會發現,正是先知但以理給了我們那把解開預言奧秘的“鑰匙”,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這些事發生的順序。

馬可福音十三章,耶穌描述了災難期的三個階段:(1)開始階段(可十三5–13);(2)中間階段(可十三14–18);(3)引向末了的事(可十三19–27)。然後,他用兩個比喻結束這篇講道,督促信徒警醒(可十三28–37)。馬太福音講得更仔細,但整體結構基本相同:災難的起頭(太二十四4–14);災難中期(太二十四15–28);末了(太二十四29–31);最後以比喻和應用結束(太二十四32–44)。

我必須指出一點:很多研究預言的人堅信,在目前這個教會時代,在災難期開始之前,信徒就可以被提到天上去(帖前四13—五11啟三10–11)。在災難期結束的時候,他們會與基督一同回到地上,和基督一同掌權(啟十九11—二十6)。我同意這種解釋,但我不贊成用這種解釋來判斷別人是否“正統”或“屬靈”。

1災難初期(可十三5–13

這裡的關鍵經文在馬可福音十三章8節的末尾:“這都是災難的起頭”。這裡的“災難”原文是“生產之痛”,暗示當時的世界好像難產的婦女一樣(見賽十三6–8耶四31六24十三21二十二20–23帖前五3)。這種生產之痛來得很突然,它會逐漸升級,並讓全世界經歷一段可怕的痛苦和災難。

“不要被人迷惑。”耶穌列舉了一些虛假的“兆頭”,我們不應該把這些事當作基督再來的兆頭。相反,這些事表明災難期的“產痛”剛剛開始。這些兆頭是:假基督名利雙收(可十三5–6),國與國相互攻打(可十三7–8a),自然災害多處頻發(可十三8b),宗教逼迫日益嚴重(可十三9–13)。這些事情是常有的,但既然主耶穌說這些事是“生產之痛”,那麼這些事愈演愈烈就預兆著災難期臨近了。

假彌賽亞。假救世主、假先知和他們狂熱而愚昧的門徒所引發的悲慘故事寫滿人類歷史的每一頁。耶穌警告門徒要提防假先知(太七15–20),保羅(徒二十28–31)和約翰(約壹四1–6)也發出同樣的警告。人性有一種糟糕的傾向:喜愛謊言,拒絕真理,不願意汲取過去的慘痛教訓。馬克·吐溫說,謊言已經周遊世界,真理還在家裡穿鞋!靈裡瞎眼的人太容易人云亦云,他們盲目追隨明星式的領袖,用容易卻錯謬的方法解決生活問題。耶穌警告門徒不要上這些宗教騙子的當,這個警告今天仍然有效。

政治衝突。耶穌也警告門徒不要受國家之間的衝突攪擾。羅馬帝國已經享受了多年的和平,但這種狀態不會持續。隨著羅馬帝國的衰落和民族主義的崛起,各民族之間勢必發生衝突。“羅馬和平”將一去不返。

自然災害。戰爭常常帶來饑荒(王下二十五2–3結六11)。人對環境的掠奪也會引發饑荒,另外,神也用饑荒來施行審判(王上十七1)。地震是常有的事,有些地震顯明神的忿怒(啟六12八5十一13十六18)。但是自然災害有許多成因,我們不能動輒就說它們是“時候的兆頭”。

“不用灰心!”信徒不僅要提防騙子,自己也要謹慎(可十三9–13)。為什麼?因為他們將遭遇更大的反對和逼迫,有的來自官方(可十三9–11),有的來自身邊(可十三12–13)。信徒遇到這些事的時候,要抓住機會為耶穌基督作見證。逼迫始于當地猶太人的會堂,很快就會蔓延到諸侯和君王的宮殿。我們在使徒行傳的記載中可以看到這樣的趨勢(徒四–五,七,十二,十六,二十一–二十八)。

但是逼迫只會導致一個結果:福音得到傳揚!信徒為基督的緣故受苦,並且借著受苦傳揚基督的福音。“你們在哪裡剷除我們,我們就在哪裡壯大,”德爾圖良對逼迫他的人說,“基督徒的血就是福音的種子!”雖然我不認為“福音傳給萬民”(可十三10)是主耶穌再來的條件,但它確實是基督給門徒的使命(太二十八19–20)。這裡的“到底”是指“世代的末了”,就是災難的結束。

這些“普通的小民”要面對法庭、諸侯和君王並不容易,但耶穌說聖靈會指教他們,堅固他們,借著他們為基督作見證(可十三11)。懶惰的傳道人不應當用這段經文作藉口,不好好預備講章。這裡基督是鼓勵那些受苦的基督徒,讓他們勇敢地為基督作見證,使基督得到榮耀(約十四26徒四8)。如果我們順服聖靈而行,就可以隨時隨地為基督作見證(約十五26–27)。

官方的逼迫我們能理解,可是,為什麼連朋友和家人也為難信徒(見彌七4及以下;約十五18–27)?我們知道,猶太人特別重視親情。但是,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認為基督教信仰是異端邪說,是褻瀆神靈。正統的猶太教徒每天兩次禱告:“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六4)凡是宣告“耶穌是主”的猶太人都是褻瀆神,應當打死。羅馬要求公民宣告“凱撒是主”,否則就以叛國罪論處。所以,人們既要忠於“先祖的信仰”和民族,又要服侍自己所愛的人,家庭和友情就撕裂了。

逼迫的真實原因在馬可福音十三章13節:“為我名”的緣故。我們若認同耶穌基督,世人如何待基督,就會如何待我們(約十五20及以下)。今天,你可以加入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宗教團體,不用擔心家人和朋友反對,但是,如果你想在人面前提基督的名,傳講福音,就必定有人反對你。到今天,耶穌的名仍然被人恨惡。

不要把馬可福音十三章13節解釋為得救的條件,因為這句話主要適用於災難期的見證人。不管人生活在哪個時代,只要他是真正重生的,神必愛他(約十三1羅八35–38),保守他(約十27–29羅八29–34)。馬可福音十三章7節的“末期”是指“世代的末了”,所以十三章13節可能也是這個意思。在災難期中,真信徒會用忠貞來證明他們的信仰。他們不會屈服於假宗教不敬神的壓力(啟十三)。

2災難中期(可十三14–18

“行毀壞可憎的”這個詞來自於但以理書,是指外邦人用偶像褻瀆猶太教聖殿。對猶太人而言,一切偶像崇拜都是可憎的(申二十九17王下十六3)。主前167年,敘利亞王安提阿古四世(又叫“伊波法尼”,意思是“神光顯現”)把豬血倒在祭壇上,褻瀆猶太教聖殿。但以理書十一章31節預言了這件事。羅馬人於主後70年奪取並燒毀耶路撒冷城,再次玷污聖殿。然而,這些事只是一些預兆,最可怕的是但以理書九章27節和十二章11節所預言的、最終那個“行毀壞可憎的”。

要理解但以理書九章24至27節,必須明白一點:猶太教曆法以“七”為單位。一周的第七日是安息日,逾越節之後第七個星期是五旬節。第七個月有吹號節、贖罪日、住棚節。第七年是安息年,七個安息年之後是禧年。

但以理書看到神已經為猶太人和聖城耶路撒冷定好了七十個七,或是七十個七年。這就是490年,始於主前445年亞達薛西頒佈法令,允許猶太人返回家園重建耶路撒冷(拉一1–4)。為什麼聖城必須重建?因為483年之後(七個69年),彌賽亞要來到這座聖城為罪人捨命。

現在,我們得做點加減法。很多歷史學家一致認為,耶穌生於主前5年,因為大希律當時還活著,大希律死於主前4年三月。如果主耶穌去世的時候年紀大約33歲,那麼當時就是主後27年或28年,這時距離主前445年亞達薛西頒佈法令正好483年!

但以理書所說的490年,我們已經算了483年,還有七年怎麼算?但以理書九章27節把這七年分配給災難期,就是我們正在學的這個災期。(但以理書九章26節也預言耶路撒冷被毀——解經家認為是被羅馬人毀壞——但這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雅各遭難的日子”要持續七年。

但是,這可怕的七年之期何時開始,有什麼兆頭呢?到時候,以色列民族要和“將來一王”立約(但九26)。這個“王”是將來的世界獨裁者,我們通常叫他“敵基督”,啟示錄稱為“那獸”(啟十三–十四)。他將許諾保護以色列不受敵人侵害七年之久,甚至允許猶太人重建聖殿,恢復古代的禮儀和祭祀。猶太人拒絕了那位真彌賽亞,卻接受假彌賽亞(約五43)。然而,三年半之後,敵基督將打破合約,進入聖殿,設立自己的像,強迫全世界崇拜撒但(見帖後二1–12;啟十三)。這就是但以理書所說“那行毀壞可憎的”,它引向災期的後半段,就是“大災難”(太二十四21)。注意,在馬可福音十三章14節,括號裡的話是講給將來的讀者,不是耶穌當時的聽眾。將來,等看到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人們會有更深的感受。

耶穌對耶路撒冷和猶太地的猶太信徒發出一個特別的警告:“快逃!”趕緊離開,越快越好!主後70年,羅馬進攻耶路撒冷,耶穌的警告應驗了。(見路加福音二十一章20至24節但以理書九章26節也預言了這場戰爭。)主後70年所發生的事,預示著災難期中段將要發生的事。瑞莫博士(Harry Rimmer)說,“將來的事,早有預兆;我們面前擺著的,就是昨天!”馬可福音十三章14至18節的警告不適用於今天的信徒,但這些警告確實提醒我們一點:神的百姓在每個時代都必須熟悉先知的話語,隨時順服神。

3災難後期(可十三19–27

在啟示錄裡,災難期的最後階段叫作“神的忿怒”(啟十四10、19十五1、7十六1、19十九15)。在這段時期,神要審判世界,預備以色列迎接彌賽亞的到來。這個時期有密集的審判,是世人未曾見過、將來也不會再有的嚴厲審判。借著這些審判,神要成就他的旨意,為那位得勝者預備道路(啟十九11及以下)。

即便在大發烈怒的時候,神仍然以憐憫為念(哈三2),並且為選民的緣故,使災難期的日子縮短。(“選民”是指以色列和災難期中信主的外邦人。見啟十四。)“日子縮短”意思是他使災難的時間限定為三年半,並且及時停止。

撒但的欺詐會持續到最終的時候,假基督和假先知要迷惑許多人。他們還要行各樣神跡(太七21–23帖後二9–12啟十三13–14)。這些神跡極有迷惑力,甚至連選民也暫時信了謊言。神跡本身不能證明人蒙了神的呼召,或討神喜悅(申十三1–5)。最終的證明是神的話語。

在災難期的高潮,天上要顯出可怕的兆頭,地上到處都是混亂(路二十一25–26)。這些兆頭,先知已經預言過(賽十三10三十四4珥二10三15),它們會預備耶穌基督再來的道路。等到耶穌基督在地上建立統治(徒一11啟一7),要顯出他極大的榮光(見但七13–14可八38)。

馬可福音十三章27節描述了散居各地的以色列人從各國各族聚集的情景(申三十3–6賽十一12耶三十一7–9)。他們必看見彌賽亞並且信他,以色列要成為聖潔和榮耀的國民(亞十二9—十三1十四4–11)。以色列的未來是榮耀的,保羅在羅馬書十一章也這樣說。

耶穌不希望門徒沉迷于將來的預言,甚至忽略現在的責任,於是他用兩個比喻來結束橄欖山論道。(馬太福音二十五章還講了三個比喻:新婦的比喻、按才受託的比喻和綿羊山羊的比喻。)注意第一個比喻(可十三28–31)強調事情緊急:要知道主馬上就要回來了。第二個比喻強調事情難測:沒人知道他什麼時候回來。矛盾嗎?不矛盾,因為聽眾不同。第一個比喻講給災難期的聖徒聽,第二個比喻講給歷代信徒聽。

無花果樹與以色列民族緊密相關(見可十一12–14,但是,注意路二十一29加上“和各樣的樹”)。巴勒斯坦地區的多數樹木都是常綠植物,沒有明顯的換葉季節。可無花果樹不是這樣:無花果樹是春天發芽最晚的植物,所以無花果樹發芽就表明夏天近了。

我們今天的基督徒不應該尋找主耶穌再來的“兆頭”,我們要尋找基督!可是,災難期的人可以看見這些事情發生,於是知道主來的日子近了。這種信心讓他們可以忍受痛苦(可十三13),作好見證。

我們把“世代”理解為歷史中同時存在的一群人。但是,耶穌在馬可福音十三章30節所說的“世代”是什麼意思?肯定不是當時住在猶大地的那一代人,因為他們沒有見到“這些事”。也許他是指災難期間的那一代人。但是,既然災難期只有七年時間,那為什麼要提到一整代人?而且,每個歷史時期都有若干不同世代的人同時存在。

“世代”一詞的希臘文也可以譯作“種族、血統、家族”。耶穌幾次用這個詞來指猶太民族(可八12、38九19),他在馬可福音十三章30節可能也是這個意思。被神揀選的民族,神的選民,必蒙保守到底,神必成全他所賜的應許。他的話語永不落空(書二十一45王上八56太二十四35)。我們信徒不可依靠神跡,而要依靠神不變的話語,“先知更確的預言”(彼後一19–21)。

無花果樹的比喻警告災難期的聖徒要警醒,要會分辨“時候的兆頭”。但是,看家僕人的比喻則警告我們今天眾人(可十三37)要警醒,因為我們不知道主什麼時候回來提我們到天上去(林前十五51–52)。主耶穌就像故事裡的家主,他離開我們回到天上之前,先分配各人當做的工。他希望他走了以後,我們要忠心,也要努力工作。“謹慎、警醒、祈禱”,這是他的勸誡。

“警醒”就是時刻警惕,保持清醒。(英文名“格裡高利”就來自於“警醒”的希臘文)我們為什麼必須警醒?因為誰也不知道耶穌基督什麼時候再來。當耶穌降卑在地上服侍的時候,他也不知道再來的日子或時辰,連天使也不知道。未得救的世人嘲笑我們,因為我們一直堅持這“蒙福的盼望”,但主耶穌所應許的,他必成就(彼後三)。我們的任務就是矢志不渝,盡職盡責,不要去揣測和爭論預言裡面的細枝末節。

警醒和上天堂沒有關係。警醒純粹是為了討主喜悅,得到主的讚揚和獎賞(太二十五14–30)。這裡的經文不是暗示主耶穌再來的時候,只把那些忠心的門徒提到天上去,讓其他人留在地上忍受災難期的煎熬。不,基督的家是一體,他現在正為所有基督徒預備地方,包括那些最不配的基督徒(約十四1–6)。我們能到天上去是因為基督恩待我們,不是因為我們忠心,也不是因為我們有好行為(弗二8–10)。

馬可福音的讀者終將面對來自羅馬的殘酷逼迫(彼前四12及以下),主耶穌的這些話肯定給他們帶來了安慰和力量。畢竟,神可以幫助百姓在災難期這樣殘酷的逼迫中為他作見證,當然也可以堅固羅馬帝國的聖徒面對烈火的考驗。

雖然今天的基督徒不會遭遇這章所描寫的可怕災難,但是,在主耶穌再來之前,我們在世上也會經歷逼迫和患難(約十六33徒十四22)。因此,馬可福音十三章的這些警告也適用於我們的生活: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可十三5、23);要謹慎免得你們灰心放棄(可十三9);要警醒、守望、禱告(可十三33)。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也是對眾人說:要警醒!”(可十三37

研習題第10章 僕人揭示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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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節臨近了,許多人在預備喜樂的宴席,而耶穌卻在預備承受極大的苦難:他即將接受審判,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定意向耶路撒冷去(路九51),也定意遵行父的旨意。這位僕人“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

讓我們跟隨他的腳步,和他一起走完最後一周,看看各式人等如何對待主耶穌基督。

1在伯大尼——尊崇(可十四1–11

耶穌受膏這件事發生在逾越節之前六天,也就是榮入聖城之前的週五(約十二1)。馬可把這件事放在祭司和文士謀害耶穌的敘述之間,馬利亞的愛心和忠心,與猶大賣主的可恨以及宗教領袖的陰險形成鮮明對比。他們的邪惡更加顯出馬利亞奉獻的美好。

馬可和馬太都沒提這個女人的名字,但約翰告訴我們,這個女人就是伯大尼的馬利亞,馬大和拉撒路的姊妹(約十一1–2)。馬利亞在福音故事裡出現了三次,每次都在基督腳前(路十38–42約十一31–32十二1–8)。馬利亞與主耶穌有很好的關係,她坐在基督腳前聽他講道,真是我們的好榜樣。

馬利亞膏主耶穌這件事,不能混同于路加福音七章36至50節所記載的那件事。法利賽人西門家的那個無名女子是一個信主的妓女,她向基督表明自己的愛,是因為耶穌恩待她,赦免她許多的罪。而在大麻風(痊癒的)西門家,馬利亞向基督表達她的愛,是因為基督即將為她上十字架。她把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可十四3)、腳上(約十二3),是預備安葬他。她要趁耶穌還活著的時候表明她的愛。

她獻給主耶穌的禮物很貴重。真哪噠香膏產於印度,一大瓶香膏的價格相當於一個普通人一年的收入。馬利亞的奉獻既慷慨又有愛心。她不羞於公開表達自己對基督的愛。

馬利亞的崇拜行為導致三個結果。第一,屋裡滿了膏的香氣(約十二3;注意林後二15–16)。凡是愛耶穌基督、崇拜耶穌基督的地方,就有“屬靈的馨香”。

第二,門徒們,以猶大為首,反倒批評馬利亞枉費錢財!猶太說這瓶香膏可以周濟窮人,聽上去很虔誠,但其實是想自己用(約十二4–6)!甚至六天之後,在馬可樓裡,門徒還以為猶大關心窮人(約十三21–30)。有趣的是,馬可福音十四章4節的“枉費”,在約翰福音十七章12節被譯作“滅亡”,正好用於猶大!猶大批評馬利亞“枉費錢”,但他卻枉費自己的命!

第三,耶穌表揚馬利亞,接受她慷慨的禮物。耶穌知道猶大心裡在想什麼,他知道其他門徒為什麼學猶大的壞榜樣。耶穌也瞭解馬利亞的心,立刻為她辯護(羅八33–39)。不論別人如何評論我們的敬拜和服侍,最要緊的是討主耶穌的歡心。其他人對我們的誤解和批評,不應當阻止我們愛基督。我們所關心的只有一樣,就是討主喜悅。

馬利亞把最好的擺在耶穌腳前,她啟動了一波“祝福的浪潮”,這股浪潮奔湧不息,直到如今。馬利亞的分享使耶穌蒙福,也讓自己的家香氣滿屋。若不是馬利亞,伯大尼這個村子可能早就被歷史遺忘。馬利亞的奉獻也是早期教會的祝福,人們傳誦這件事,並把它記在三卷福音書裡,馬利亞成了全世界的祝福——直到今日!當然,主耶穌這個預言已經實現了。

馬利亞憑信心和愛心獻上自己最寶貴的東西,猶大因不信和仇恨做了最惡毒的事。猶太人的領袖正在發愁,不知道如何逮捕耶穌而不在逾越節期間引起騷亂,猶大幫他們解決了困難。猶大用一個奴僕的價錢賣了他的主(見出二十一32),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卑鄙的行為。

2在馬可樓——出賣(可十四12–26

逾越節羔羊要在尼散月(相當於我們的三月至四月)第十日選出來,檢查有無斑點,然後在當月第十四日屠宰(出十二3–6)。羔羊必須在聖殿宰殺,然後在耶路撒冷城內吃晚餐。對猶太人而言,逾越節的宴席是紀念過去的勝利,但耶穌要設立一個新的晚餐,記念他的死。

彼得和約翰起身預備晚餐(路二十二8)。找一個拿水瓶的男人並不難,因為通常是女人打水。這個男人是不是約翰馬可的父親?耶穌是不是在約翰馬可家裡的樓上吃逾越節晚餐呢?這些都是有趣的推測,但我們沒有證據證實。然而,我們確實知道一點:約翰馬可的家是耶路撒冷基督徒團契的中心(徒十二12)。

最初的逾越節晚餐吃烤羊肉、無酵餅和苦菜(出十二8–20)。羔羊是提醒猶太人記得埃及門框和門楣上的血,免得滅命天使殺死頭生的。無酵餅叫猶太人別忘了當初逃離埃及的匆忙(出十二39),苦菜是紀念當初做法老奴僕的苦情。後來,猶太人又形成了一些新的傳統,在逾越節喝四杯稀釋的葡萄酒。

猶太人的一天始於日落,所以耶穌和門徒聚集在馬可樓的時候正值週五。這是耶穌在地上過的最後一個逾越節,就在這個逾越節,他要死在十字架上,做無斑點無瑕疵的神羔羊,成全逾越節的預表(約一29林前五7彼前二21–24)。

馬可福音十四章17節和18節之間,基督給門徒洗腳,教訓門徒謙卑的功課(約十三1–20)。教訓門徒之後,耶穌心裡大大憂愁,宣佈他們當中有一個要賣他。聽了這話,門徒都震驚了,除了猶大,因為他知道耶穌說的是他。直到最後,耶穌都沒有告訴別的門徒是誰出賣了他,因為想給猶大機會轉離罪惡。耶穌甚至也給猶大洗腳!假如彼得知道猶大的事,他可能會跳起來把猶大殺了。

有些人為猶大辯護,說他出賣耶穌是為了迫使耶穌顯出自己的能力,建立猶太人的國。還有人說,他不過是忠實地成全聖經的預言。不,猶大既不是烈士,也不是機器人。他是人,他自己做決定,也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但是,當他做出這個決定的時候,無意中成全了神的話語。我們千萬別把猶大塑造成英雄(“畢竟,總得有人來出賣耶穌!”),也不能把他想像成神無情預定的可憐受害者。猶大和今天千萬人一樣,因為不悔改、不信耶穌基督而失喪(約六64–71十三10–11)。如果你沒有重生,總有一天會後悔自己生而為人。

別的門徒都不覺得自己是叛徒,因為他們的問題隱含了一個消極的回答:“不是我吧?”這些人剛才還在爭論誰最大,轉眼間又爭論誰最壞。更可怕的是,耶穌說,賣他的人甚至就在這裡和他同桌吃飯!東方文化認為,一起擘餅就意味著一種相互信任的友好關係。一起擘餅然後賣主,這是最卑鄙的背叛。然而,連這件事也成就了神的話語(詩四十一9)。

猶大坐在主耶穌的左邊,這是一個尊位,約翰則靠著主耶穌右邊的胸口(約十三23)。耶穌用餅蘸了一點苦菜遞給猶大,這是主人招待貴客的表示。連這個行為也沒有感動猶大的心,猶大吃了一口,撒但就入了他的心。猶大離開馬可樓,出去完成抓捕耶穌的最後安排。但是,直到這時,門徒還不知道猶大的本來面目(約十三27–30),他們要等在客西馬尼園再見猶大的時候,才會明白真相。

猶大離場之後,耶穌設立了基督徒常說的“主的晚餐”,又叫“聖餐禮”。(“聖餐禮”一詞來自于希臘文,意思是“感謝”。)飲杯之前,耶穌拿起無酵餅,祝謝了,就擘開,對門徒說,“這是我的身體。”然後,又舉起逾越節的杯來,祝謝了,遞給門徒,說,“這是我的血”(見林前十一23–26)。

餅和酒都是尋常之物,但耶穌賦予它們不尋常的新意。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和“這是我的血”,他不是把餅和酒變成別的東西。門徒吃餅,餅仍舊是餅;門徒喝酒,酒仍舊是酒。但是,主耶穌為餅和酒賦予新的意義。於是,從此以後,餅和酒可以用來記念主耶穌的死。

那麼,耶穌的死成就了什麼呢?在十字架上,耶穌成全了舊約,另立新約(來九–十)。舊約是用祭祀動物的血所立的,但新約乃是用神兒子的血所立的。基督的血所立的新約,可以成就舊約的祭祀所不能成就的事——除去罪,潔淨信徒的情感和良心。我們得救脫離罪惡,不是憑參加宗教儀式,而是憑信心,憑我們信靠耶穌基督是救主。主耶穌命令我們,“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十一24–25)。“記念”一詞不僅僅是“想念”這麼簡單,因為我們可以紀念死人,但耶穌如今還活著!“記念”還包含“參與昔日之事”的意思。耶穌還活著,所以,當我們吃主耶穌的晚餐時,我們就憑信心與他相交(林前十16–17)。這不是用餅和杯“變魔術”,而是一種屬靈的體驗,它來自於我們對基督的真實認識,以及對聖餐意義的正確理解(林前十一27–34)。

耶穌和門徒在馬可樓所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唱傳統的逾越節詩歌,這些讚美詩出自詩篇一百一十五篇至一百一十八篇。設想一下,此時離十字架僅有數小時,而主耶穌卻在唱讚美詩!

3在客西馬尼園——離棄(可十四27–52

在去客西馬尼園(“榨油器”)的路上,耶穌警告門徒,他們都要不認他;他又說自己要復活,然後在加利利見他們。耶穌還引用撒迦利亞書十三章7節:“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他用這句經文警告他們。門徒心裡不能領受這些話,因為三天之後,他們還不相信耶穌復活的消息!天使還得專門提醒他們去加利利見耶穌(可十六6–7)。假如他們聽見耶穌的話就信了,就不用那麼憂愁,彼得也不會不認主耶穌。

撒迦利亞書的經文告訴門徒,猶太人抓了耶穌之後,門徒應當怎麼做:分散!實際上,就在耶穌被捕的時刻,他說,“就讓這些人[門徒]去吧”(約十八8)。換句話講,“快走!”我聽很多人講道,責備彼得只敢“遠遠地跟隨”,但他們全錯了。彼得根本不應該跟隨!假如彼得聽了主耶穌的話,就不會用刀砍人,也不會三次不認主。

彼得似乎很難把主耶穌的命令用在自己身上。其他人或許會不認耶穌,但彼得會忠心到底,而且如果需要的話,他會陪主下監赴死。當然,其他門徒也紛紛附和,所以自信的人不只是彼得一個。但是最後,他們都跌倒了。

當人要受大苦的時候,總想有人陪著,幫他們分擔痛苦。我當牧師的時候,曾陪同很多人坐在醫院裡,等待外科醫生出來報告手術的情況。作為完全的人,耶穌希望有人陪他面對十字架,他選了彼得、雅各和約翰,就是陪他去睚魯家(可五37)又見證登山變像(可九2)的三個門徒。這三人的經歷呼應腓立比書三章10節:“使我認識基督[登山變像],曉得他復活的大能[睚魯家],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客西馬尼園]”。

我們必須結合十字架,才能理解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掙扎:在十字架上,他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承受律法的咒詛(加三13)。讓他感到“難過憂傷”的不是身體受苦,而是想到自己被父離棄(可十五34)。這就是他要喝的“杯”(約十八11)。根據希伯來書五章7至9節,他懇求神救他,不是“免死”,而是“出死”——也就是死裡復活,而父應允了他的懇求。

“阿爸”是亞蘭文,意思就是“爸爸”。這個稱呼表明主耶穌和父有親密的關係。雖然今天的信徒不會在公共場合用這個詞,但我們可以這樣禱告,因為我們是屬基督的(羅八15加四6)。注意,耶穌沒有告訴父應當做什麼,他相信父的旨意總是好的。他三次為此禱告,每次都因愛父而順服父的旨意。

這三個門徒在幹嘛呢?睡覺!而且,彼得剛發誓自己要和主同死——但他甚至不能同主警醒!耶穌溫柔地責備門徒,警告他們。“警醒禱告”是聖經中常出現的勸誡(尼四9可十三33弗六18西四2)。“警醒禱告”的意思就是“禱告的時候要警醒!別閉上屬靈的眼睛,因為仇敵近了!”

主耶穌第三次回來,看到他們又睡了,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夠了,時候到了。”(可十四41)這是他犧牲的時候,他要為世人的罪而死。此時,猶大和聖殿的守衛已經到了,他們是來抓耶穌的。猶大與耶穌親嘴,這就是賣主的記號,表明這就是他們應當抓的人。多麼虛偽!

猶大帶了這麼一大群手拿刀槍棍棒的人來抓耶穌,這表明他和那些宗教領袖都不真正瞭解耶穌。他們以為耶穌會逃,以為門徒會反抗,以為耶穌會行神跡。但是,馬可福音十四章49節主耶穌的話表明,一切都在他掌握中,因為他們本來早就可以抓他,但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彼得用刀砍馬勒古,這是莽撞(約十八10),因為我們不用看得見的兵器打屬靈的仗(林後十3–5)。彼得這個做法,時間錯了,武器錯了,目的錯了,動機也錯了。假如耶穌不醫治馬勒古,彼得也會被捕,那各各他山上就會豎立四個十字架。

這時候,門徒離開耶穌,逃走了,一個少年人也逃了,他在客西馬尼園看見耶穌被捕的事。這個少年人是約翰馬可嗎?不知道。但是,因為四福音裡只有馬可福音記載這件事,所以作者很可能是在描寫自己。假如馬可樓是約翰馬可的家,那麼,猶大可能先帶人到馬可樓去抓耶穌,於是約翰馬可匆匆披上衣服,跟著這群暴徒走到客西馬尼園。這些士兵想抓他,他就逃了。

門徒分散了,留下僕人獨自一人,“其實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約十六32)。可是,不久之後,連父都要離棄他!

4在大祭司處——反對(可十四53–72

猶太人和羅馬人的審判都分為三個階段。先是猶太人的審判,審判的人是亞那,前任大祭司(約十八13–24)。接著是全公會的人一起聽證言(可十四53–65),然後是早晨開會商議,最終定耶穌的罪(可十五1)。之後,耶穌被交給彼拉多(可十五1–5約十八28–38),彼拉多又把耶穌交給希律(路二十三6–12),希律又交給彼拉多(可十五6–15約十八39–十九6)。彼拉多屈從於群眾的叫嚷,把耶穌交給人釘十字架。

士兵把耶穌押到大祭司那裡,彼得和約翰不聽主耶穌一再警告,遠遠地跟著這群暴民,甚至進入院子。耶穌當夜“汗珠如大血點”(路二十二44),但彼得卻覺得冷,坐在仇敵當中,和他們一起烤火!雖然兩個門徒不能進去見證審判過程,但至少可以靠近一些看見審判的結果,然而他們只是躲得遠遠的(太二十六58約十八15)。

亞那詢問並羞辱耶穌,然後把他綁了,押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該亞法是亞那的女婿。公會的人已經齊了,證人也預備好了。要定被告的人死罪,至少需要兩個證人(申十七6)。很多證人告耶穌,但他們的證詞各不相和,所以不成立。宗教領袖竟然鼓勵信徒在這特別神聖的節期撒謊,多麼可悲!

當這些人作假見證控告耶穌的時候,主耶穌一言不發(賽五十三7彼前二23)。但是,當大祭司逼耶穌說自己是誰的時候,耶穌必須回答這個問題,他清楚地見證說自己真是神的兒子。“人子”這個頭銜屬彌賽亞(但七13),而公會的人知道耶穌在說什麼:耶穌在說他就是神成為人的樣式!當然,對猶太人來說,這種宣告就是褻瀆神,於是他們宣佈耶穌有罪,應當處死。由於公會一般不在晚上判決死刑,所以他們第二天早晨又開會,正式判處耶穌死刑(可十五1)。

主耶穌被人嘲笑,被人打,這時候,彼得正在下邊院子裡百般抵賴,怕別人看出他和耶穌是一夥的。假如彼得聽主耶穌的警告,就不會陷入試探,三次不認主。彼得是對我們眾人的警告,因為,倘若連一個與主同行的使徒都會不認主,何況我們呢?閱讀馬可福音的羅馬信徒肯定會從中汲取教訓,因為他們馬上也要進入逼迫的火爐。

先是大祭司的一個使女對彼得講話,彼得不承認自己認識耶穌,然後雞就叫了。另一個使女對旁邊站著的人說,彼得是他們一黨的,彼得又不承認認識耶穌。最後,一個人說彼得是他的門徒,旁邊站著的人也說,但彼得激烈地否認耶穌,甚至不惜發咒起誓。然後雞又叫了,主的預言成真了(見可十四30)。

然而,讓彼得揪心的不是雞叫,而是他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能夠紮心、使人真正悔改的,總是神的話語。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想起自己所做的事。然後,耶穌在去彼拉多大堂的路上,轉過身來看了彼得一眼。這一眼當然是愛,卻是受傷的愛(路二十二61)。彼得的心碎了,就出去痛哭。

我們不應該苛責彼得,卻應該首先反省自己的生活。我們有多少次不認主耶穌,錯失傳福音的機會?我們是否像彼得一樣,該聽的時候說,該服從的時候爭辯,該禱告的時候睡覺,該順服的時候爭戰?彼得至少為罪憂傷,為罪痛哭,並且主耶穌確實饒恕了他。耶穌復活之後,專門去見彼得(路二十四34);後來,當耶穌在加利利與門徒會面的時候,他還幫助彼得公開宣信(約二十一)。

5在彼拉多大堂——定罪(可十五1–20

早會結束,判決正式記錄之後,猶太領袖把耶穌交給羅馬巡撫本丟彼拉多。彼拉多平日住在凱撒利亞,但他每年要在耶路撒冷過節。有些猶太人願意見他來耶路撒冷,因為上萬人湧入耶路撒冷容易出事,有羅馬巡撫在的話,有事就可以找他。羅馬巡撫一大早就審案子,所以當猶太人把犯人押過來的時候,彼拉多早已準備好開庭了。

猶太公會得說服彼拉多相信耶穌犯了死罪,應當判死刑(約十八31–32)。雖然羅馬政治腐敗,但很多羅馬官員重視社會正義,儘量公平對待犯人。而且,彼拉多對猶太人本無特殊好感,不想偏袒任何人。他知道這些猶太領袖不關心社會正義,只想實施報復(可十五10)。

約翰對羅馬人的審判進行了最詳細的描述。我們結合各個福音的記載,會發現彼拉多反復聲明他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約十八38路二十三14約十九4路二十三22太二十七24)。彼拉多的問題在於他缺乏勇氣堅持自己的看法。他想避免暴亂(太二十七24),“要叫眾人喜悅”(可十五15)。彼拉多不問“這樣做對嗎?”,而問“這樣做安全嗎?這樣做大家高興嗎?”

公會只有一個死罪的案子呈給彼拉多:耶穌說自己是王,激動群眾鬧事。他們想把耶穌貶低為一個危險的革命者,威脅羅馬的權柄。彼拉多問耶穌,主耶穌一言不發,但大祭司不斷地指控耶穌,想磨掉巡撫的反抗。

彼拉多以為把耶穌交給加利利的統治者希律,自己就不用做決定了(路二十三6–12),但希律嘲笑了耶穌又把他交給彼拉多。然後,羅馬巡撫讓百姓選擇——釋放拿撒勒人耶穌,還是釋放殺人作亂的巴拉巴。彼拉多以為理智會占上風,民眾會求他釋放耶穌,但大祭司挑唆群眾(可十五11),他們寧可釋放巴拉巴,把耶穌釘十字架。

於是,羅馬巡撫做了第三次努力:他叫人鞭打耶穌,希望猶太人看見耶穌受苦多少會有點憐憫心(可十五15約十九1及以下)。但這個計劃失敗了。羅馬巡撫屈服了,把耶穌交去釘十字架。

然後,羅馬士兵羞辱嘲笑耶穌,鞭打他,朝他吐口水,裝作拜他。羅馬士兵當然要嘲笑一個自稱是王的猶太人!“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約十九12–15)主耶穌默默承受,毫不反抗;這是馬可福音的讀者在面對當局逼迫的時候需要明白的教訓(彼前二21–24)。

然而,這還不是人對神兒子所做的最邪惡的事。現在,他們要領他到城外,把他釘在十字架上。神的僕人要為這些釘他的人犧牲,為他們贖罪。

研習題第11章 僕人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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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西爾·羅茲(Cecil Rhodes)一生致力於在南非拓展不列顛帝國的疆界,締造了一個龐大的鑽石帝國。他死的時候還不到五十歲,其遺言是:“已成之事太少,未成之事太多。”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主耶穌對父說,“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十七4)當我們走到人生之旅的盡頭時,如果能說這樣的話,那該多好。若我們知道自己已經完成他的工作並榮耀他的名,就會懷著感恩的心回顧過去,又帶著歡喜和盼望的心展望未來。

馬可福音最後這部分講了四件事,這四件事是福音故事的高潮,也是福音信息的歷史依據(林前十五1–8)。

1僕人之死(可十五21–41

馬可福音這部分提到三個具體的時辰:巳初(可十五25)、午正(可十五33)和申初(可十五33–34)。猶太人計時是從上午六點到下午六點,巳初是上午九點,午正是中午十二點,申初是下午三點。馬可按照猶太傳統計時,但使徒約翰在約翰福音裡使用的是羅馬曆法,所以約翰福音十九章14節的午正是指下午六點。

巳初(可十五21–32)。根據羅馬法律,死刑犯得自己背著十字架(至少背著十字架的梁木)去受刑。耶穌也不例外。他背著自己的十字架,離開彼拉多的審判堂(約十九16–17),但他已經沒有力氣再走了,於是羅馬士兵“徵用”古利奈人西門,讓他替耶穌背十字架。羅馬軍官有權讓猶太人服役,而猶太人對此深惡痛絕(太五41)。

我們只要想想主耶穌被捕之後所忍受的痛苦,就明白為什麼他沒有力氣背十字架。“他本可召來一萬天軍”,但他甘願替我們受苦。西門背十字架這個行為背後還另有深意:死刑犯應當背十字架,因為他有罪,但主耶穌是無罪的,所以他不背十字架。我們才是罪犯,西門是替我們背十字架。西門彼得誇口說,他甘願與耶穌一同坐牢,甚至一同赴死(路二十二33),但最後幫助主的人是古利奈人西門,不是西門彼得。

杜魯門在給母親的信裡自嘲說,“我去白宮看總統,結果發現我就是總統。”西門來耶路撒冷過逾越節(徒二10六9),結果在這裡遇到逾越節的羔羊!我們有理由相信西門後來信靠救主耶穌,回家之後又帶領兩個兒子信主。馬可的很多羅馬讀者肯定認識亞歷山大和魯孚(羅十六13),說不定還認識西門本人。

各各他是希伯來文,意思是“髑髏”,但聖經沒有解釋為什麼這個地方取這個名字。今天,到耶路撒冷的訪客都要參觀“哥頓的髑髏地”,那裡的地形確實有點像顱骨,但導遊說各各他還有一個可能的地址,就是聖墓教會所在地。我們不知道主耶穌被釘死的確切地點,這也不是什麼要緊的知識。重要的是,耶穌確實被釘死了,就在耶路撒冷城門外,那是被棄絕之地(來十三12–13),並且他是為世人的罪而死。

古時候要給死刑犯喝一種藥,可以止痛(箴三十一6),但主耶穌不喝。一方面,他要完全靠自己的能力來遵行父的旨意,完成救贖大工。耶穌要替我們承受全部痛苦,絕不走捷徑。他不喝同情的杯,好盡飲不義的杯(太二十六36–43)。主耶穌是我們最好的榜樣,我們應當像他一樣不折不扣地遵行神的旨意,“和他一同受苦”(腓三10)。

福音書的作者沒有一個描述釘十字架的細節,也沒必要描述。寫福音書的目的不是博得我們的憐憫,而是堅固我們的信心。當時的很多讀者親眼見過主耶穌被釘死的場景,所以描述細節是多餘的。十字架的酷刑駭人聽聞,體面人根本不會提起,就像我們今天不會大談毒氣室或電椅。毫無疑問,釘十字架是人類所發明的一種最恐怖的死刑。詩篇二十二篇描寫了主耶穌掛在十字架上的極大痛苦。

死刑犯要頂一塊牌子,上面寫著罪狀。耶穌頂的那塊牌子是彼拉多寫的,後來釘在十字架耶穌的頭頂上:“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的王”。猶太領袖提出抗議,但彼拉多這次堅持了立場(約十九19–22)。或許正是這個牌子上的信息喚起了強盜的希望,就是耶穌身邊那個悔改的強盜(路二十三39–43)。強盜或許心想,“如果他名叫耶穌,那他就是救主;如果他是拿撒勒人,那他會同情我這個被厭棄的人(約一46);如果他有一個國,那裡或許容得下我!”

行刑的士兵不僅是在執行公務,他們為主耶穌的裡衣抓鬮,這應驗了聖經的預言(詩二十二18)。無罪的神子被立在兩個罪人中間,這也應驗了聖經的預言(賽五十三12;見路二十二37)。約翰十八章40節用“強盜”這個詞來指巴拉巴,所以這兩個人可能是巴拉巴一黨的。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這些宗教領袖仇恨耶穌到這種地步,甚至一路跟到各各他來嘲笑他。卡萊爾(Thomas Carlyle)稱譏諷為“魔鬼的語言”,這個定義用在這裡顯然很合適。從那裡經過的群眾忙不迭地跟著宗教領袖一起戲弄主耶穌,不停地加增主耶穌的痛苦。他們戲弄耶穌是先知(可十五29)、是救主(可十五31)、是君王(可十五32)。他們挖苦主耶穌說,“他救了別人!”這句話或許鼓勵了那個強盜的信心。強盜或許心想,“他能救別人,就能救我!”於是,連人的忿怒也可以成全神的榮美(詩七十六10)。

午正(可十五33)。中午的時候,黑暗籠罩大地;造物主受苦,被造的世界也不忍目睹。這確實是一個神跡,不是風暴或日蝕之類的自然現象。逾越節正午不可能有日蝕。神用遍地的黑暗對人講話。

首先,猶太人肯定會聯想到第一個逾越節。埃及的第九災是三日的黑暗,接著是最後一災,頭生的被殺(出十22–十一9)。各各他的黑暗宣告神頭生的、獨生的愛子,神的羔羊,為世人的罪舍了自己的命;也宣告審判即將到來,人類將面臨嚴厲的審判。

申初(可十五34–41)。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講了七句話,其中三句在黑暗來臨之前:“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十三34);“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十三43);“婦人,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約十九26–27)。黑暗降臨的時候,十字架上靜默無聲,他正在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

申初的時候,他靈裡極其痛苦,在十字架上大聲喊道:“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見詩二十二1)黑暗象徵耶穌被父棄絕,他是替我們接受審判。和從前一樣,在場的人聽不懂他的話,以為他在喊先知以利亞。可見,遍滿這地的不僅是光線的黑暗,還有人心思的愚昧(林後四3–6約三16–21十二35–41)。

然後,耶穌說,“我渴了”(約十九28),有士兵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給他嘗(見詩六十九21),他說了最後兩句話:“成了”(約十九30),“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二十三46;見詩三十一5)。耶穌不是被人殺死的,他主動為我們擺上自己,把命舍去(約十11、15、17–18);耶穌不是殉道者,他是甘心樂意地獻上,成為世人的贖罪祭。

耶穌死的時候發生了兩件大事:地震(太二十七51),聖殿幔子裂成兩半。幔子使人和神隔絕,但是現在,耶穌的死給全世界的人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十12–22;見約十四6)。神賜下律法的時候,西奈山上有地震(出十九16–18),如今,律法在耶穌基督裡已經成全了,律法的咒詛已經塗抹了(羅十4加三10–14)。借著他的犧牲,耶穌不僅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捆綁,而且讓我們不再受整個祭祀制度的轄制,得了自由。

羅馬百夫長的見證震撼人心,要知道這句話會讓他付出代價:猶太人和羅馬人都會鄙視他。耶穌基督真是神的兒子,這是馬可福音的一個重要主題(可一1、11三11五7九7十四61–62)。耶穌的神性讓他的僕人身份顯得更加奇妙、更加高貴(腓二1–11)。

這些婦女站在十字架前觀看基督受難,直到最後的時刻,這幅場景令人感動。當時約翰也在場,他得把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帶回自己家照顧(約十九25–27)。這些忠心的婦女是週五受難日在十字架前的最後一批人,也是主日去墳墓的第一批人。與這些婦女相比,那些誇口要為主捨命的門徒顯得多麼懦弱!這些忠心的婦女是犧牲和敬虔的榜樣,耶穌基督的教會虧欠她們許多。

2僕人下葬(可十五42–47

猶太人認為一天有兩個晚上:三點到六點是“前晚”;六點之後是“後晚”,是一天的開始。這就是為什麼馬太(太二十七57)和馬可都稱星期五的下午為“晚上”。行刑的地方必須趕快清理,因為猶太人的安息日馬上開始,而這個安息日是個“大日”,因為正逢逾越節(約十九31)。

神預備了一個人來安葬耶穌的身體,他是個財主,又是議會的成員,名叫約瑟,從亞利馬太來的(太二十七57)。又有尼哥底母,也是公會的人(約十九38–42)。我們不要以為這兩人是心血來潮要安葬耶穌,因為他們所做的事,需要花許多功夫預備。

首先,約瑟得預備一座墳,這座墳就在耶穌死的地方附近一個園子裡。這座墳應該不是約瑟為自己預備的,因為像他這樣的財主不太可能會選在刑場附近下葬。他還得預備大量香料(約十九39),而逾越節的時候,商店都關了,買這麼多香料也不容易。還有,這些事都得瞞著公會的人。

顯然,是神預備了這兩個人並引導他們做這些事。尼哥底母曾私下找過耶穌(約三),還在公會為耶穌辯護(約七45–53)。我相信,約瑟和尼哥底母一起查閱過聖經,並且,在聖靈的光照下,他們發現羔羊要在逾越節犧牲。或許,耶穌死的時候,他們就藏在那座墳裡。於是,約瑟可以去求彼拉多取回耶穌的身體;尼哥底母可以守著耶穌的身體,等候上面傳達正式通知。要不是他們兩人的勇敢保護,耶穌的身體可能會被糟踐。

我們要注意,他們按照下葬的習俗預備耶穌的身體,所以裹屍布後來才能留在墳裡(約二十1–10)。同樣,耶穌下葬的方式也應驗了聖經的預言(賽五十三9)。耶穌下葬證明他確實死在十字架上,因為羅馬官員必須確認耶穌死亡之後,才會移交身體。

3僕人復活(可十六1–18

耶穌基督“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死的救主不能救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是福音的一部分,他從死裡復活也是福音的一部分(林前十五1–8)。實際上,在使徒行傳裡,教會主要是見證耶穌的復活(徒一22四2、33)。

耶穌基督的復活證明他真是自己所宣稱的那位:神的兒子(羅一4)。他早就告訴門徒他要從死裡復活,但他們不明白那是什麼意思(可九9–10、31十34)。連當日早晨到墳墓去的婦女也沒指望看見復活的主。實際上,她們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因為約瑟和尼哥底母將耶穌匆匆下葬,沒來得及處理妥當。

我們把四部福音書的記載結合起來,可以得出下面這個第一日復活後顯現的順序:(1)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二十11–18和可十六9–11);(2)向其他婦女顯現(太二十八9–10);(3)向彼得顯現(路二十四34和林前十五5);(4)向去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可十六12和路二十四13–32);(5)向馬可樓裡的十個門徒顯現(可十六14和約二十19–25)。

天還未亮,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和約亞拿(路二十四10)朝耶穌墳墓那裡走(約二十1),她們趕到的時候,天剛亮(路二十四1)。她們第一個意外是發現石頭從墳墓滾開了(太二十八2–4),她們可以直接進去。第二個意外是在墳墓裡遇見兩位天使(路二十四4;馬可只著重講一位天使)。第三個意外是聽見他們所傳的信息。難怪這些婦女又害怕,又驚奇!

她們聽見的信息就是:耶穌不在這裡,他已經復活了;並且他要在她們前面先往加利利去,要在那裡見她們。這些婦女是最早傳耶穌復活這一榮耀信息的宣教士!注意,這裡專門提到鼓勵彼得的話(可十六7),別忘了是彼得幫助馬可寫了這卷福音書。

抹大拉的馬利亞跑來見彼得和約翰,報告她的發現(約二十2–10)。等他們走了以後,馬利亞繼續呆在那裡,這時候,耶穌向她顯現(約二十11–18)。從她與耶穌的對話看,馬利亞顯然還不太明白天使所說的話,但她是第一個見到復活的基督的人。馬可福音十六章8節讓我們感覺婦女似乎都跑光了,但馬可福音十六章9節說馬利亞親眼見到耶穌。

耶穌向馬利亞顯現之後,又遇見那些跑去報告門徒的婦女(太二十八9–10)。開始的時候,她們又歡喜,又害怕,但她們遇見復活的基督之後,找到門徒,告訴他們這個大好的消息(太二十八8)。“聽見福音”與“親眼見到復活的主”是兩碼事。如果你親眼見過,肯定有話對別人講。

馬可福音十六章9至14節的重點是門徒不信,他們聽見福音並不歡喜,而是哀慟哭泣。他們不相信婦女的見證嗎?或許,因為猶太人的法庭不接受婦女的證詞。但是,兩位去往以馬忤斯的門徒講了見證之後,仍然有人不信。(比較可十六13與路二十四33–35。)顯然,馬可樓上眾口紛紜,直到耶穌親自顯現為止。

但是,當耶穌真的顯現的時候,他責備門徒心裡剛硬,以至不信(見可六52;八17)。他表明復活的見證是可信的,也是當信的。馬可福音十六章14節的“十一個”(英文聖經無“門徒”二字)就表示“門徒”,因為當時只有十個人在場,多馬不在(約二十19–25)。

四十天之後,基督升天,在此之前,主耶穌給了門徒幾個使命(太二十八18–20路二十四47–49約二十21二十一15–17徒一4–8)。馬可福音這裡講的使命,可能是耶穌在加利利山上頒佈的大使命的一部分(太二十八16–20)。

在這個使命裡,耶穌指出我們要傳什麼信息,我們的侍奉是什麼;然後,耶穌說信的人必有神跡跟隨,這是耶穌本人才能給的憑據。這個信息就是福音,就是因信耶穌基督而得救的大好消息。我們的侍奉就是與全世界分享這個好消息。

有些人對馬可福音十六章15至16節的理解很膚淺,他們說罪人必須受洗才能得救,但這句話的重點是信,而非受洗,所以那種解讀是錯的。如果人不信,就會被定罪,不管是否受洗(見約三16–18、36)。早期教會認為信徒都要受洗(徒二41十44–48)。

神差遣摩西去埃及挑戰法老的時候,賜給摩西特別的能力,讓他可以行各樣神跡,這些神跡是一種憑據,印證摩西真是神所差來的(出四1–9)。先知也是如此(王上十八王下二14–25)。主耶穌給使徒這些特別的“記號”,是為了強化他們的信息(徒十九11–12林後十二12來二3–4)。神跡本身並不能證明一個人是神差來的,他的信息必須首先忠於神的話語(見帖後二;啟十三)。

這裡所列舉的神跡,使徒時代確實發生了,並且記在使徒行傳裡。拿蛇的最好例子就是保羅在馬耳他島上的經歷(徒二十八3–6),但聖經沒有記載喝毒物不受害的具體事例。神肯定還行了許多奇事,是我們所不知道的,但我們到天上就全都知道了。

悲哀的是,一些人擅作主張,以為自己也可以表演神跡,結果卻死於蛇咬或中毒。他們顯然誤解了聖經。當然,有些人會說,他們死是因為信心不夠!但是,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十四23);所以,他們本來就不該搞這種表演。

拿蛇來證明自己信心的人,其實陷入了魔鬼的試探,就是魔鬼在聖殿頂上給耶穌的試探(太四5–7):“跳下來吧,試試神會不會保護你”,這就是撒但的言外之意。撒但想讓我們在人面前“炫耀”信仰,逼神行神跡,而這種神跡本是沒有必要的,這就是試探神。耶穌不試探神,我們也應當效法他的榜樣。是的,神保護他的兒女,就是按照神的旨意,在他們遇到危險的時候出手保護。但是,神沒有義務在我們愚妄地違背他旨意的時候保護我們。神呼召我們憑信心而活,不是憑運氣;神呼召我們信靠他,不是試探他。

4僕人升天(可十六19–20

馬可福音的“僕人之歌”完美地呼應腓立比書二章的經文:

保羅和馬可都強調,神的百姓要把福音的信息傳到萬邦(可十六15–16腓二10–11),並應許說神必在他們裡面做工,且借著他們做成這工(可十六19–20腓二12–13)。

主耶穌升天標誌著他完成地上的侍奉,開始新的侍奉:他在天上作大祭司,為他的百姓代求(來七—十約壹二1–3)。“神的右邊”是大有尊貴和權柄之位(詩一一〇1;彼前三22)。主耶穌和麥基洗德一樣,既是仁義王,又是平安王(創十四17–19來七2)。

主耶穌在天上的一個侍奉就是堅固百姓,讓他們能夠在地上遵行他的旨意(來十三20–21)。講僕人的馬可福音以“工作”結束,這是合宜的安排,正如講君王的馬太福音以“君王的權柄”結束。主耶穌透過聖靈,繼續在我們裡面工作(腓二12–13),也與我們一同工作(可十六20),並且叫我們受益(羅八28)。

使徒和先知為教會奠定了根基(弗二20),他們工作已經完成了,使徒的神跡已經停止了。但是,主耶穌的工作沒有停息,他還在百姓裡面做工,也借著他們做工,要救世人脫離罪惡。神的僕人和兒子耶穌回到天上,但神的百姓還在地上,繼續效法耶穌謙卑的樣式,做忠心的僕人。

我們有主耶穌和我們一同做工,何等榮幸!

我們可以把福音傳遍世界,這是多好的機會,多大的責任!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

你服侍別人,還是指望別人服侍你?

研習題第12章 僕人完成了他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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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注釋交叉引用最多的聖經書卷

約翰福音
122
馬太福音
110
路加福音
72
使徒行傳
45
羅馬書
29
以賽亞書
27
利未記
21
哥林多前書
19
哥林多後書
19
耶利米書
18
申命記
18
啟示錄
18
舊約 新約 (依注釋中可辨識的經文引用次數)

不含馬可福音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