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復活升天二三十年後,一個叫馬太的猶太裔門徒被聖靈感動,寫下了一卷書。這卷書就是我們今天所知的馬太福音。
四部福音書裡我們找不到任何的馬太語錄,然而在他寫的這卷福音中,他記下了耶穌基督的話語和工作,耶穌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太一1)。他寫這卷書並不是告訴我們他自己的事。但是,為了更好瞭解作者想要人們認識的耶穌基督,我們不妨先來認識一下馬太和他所寫的福音。
聖靈使用馬太,在他的福音書裡完成了三個重要任務。
一搭建橋樑:引出一部新書
這部新書名叫新約。如果直接從瑪拉基書跳到馬可福音、使徒行傳或羅馬書,我們一定會感到困惑不解。馬太福音是帶我們從舊約走進新約的橋樑。
創世記五章1節指出了舊約的主題:“亞當的後代記在下面”。舊約記載的是“亞當一家”的歷史,而那真是一段悲哀的歷史。神按自己的形象創造人,人卻犯罪墮落,玷污敗壞了那形象。人生育後代,“形像樣式和自己相似”(創五3)。他們跟他們的祖先一樣,也是罪人。無論讀舊約的哪一部分,你都會遇見罪和罪人。
然而,新約是“耶穌基督的家譜”(太一1)。耶穌是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他來到世上是為了拯救“亞當的後代”(包括你我)。我們生而為亞當的後代,儘管並非出於自願,但那卻使我們成為罪人。然而,憑著信心的抉擇,我們可以重生成為耶穌基督的後裔,成為神的兒女!
創世記五章的家譜中不斷重複的“就死了”,就像是不絕於耳的喪鐘聲。舊約表明“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但新約的第一份家譜強調的是生,不是死!新約的信息是“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乃是永生”(羅六23)。
舊約是應許之書,新約是應驗之書(的確,新約中也有許多寶貴的應許,在此我只是針對兩部書的不同側重而言)。從創世記三章15節起,神就應許賜給我們一位救贖者,而耶穌基督成全了那應許。“應驗”(fulfilled)是馬太福音的關鍵詞之一,前後共出現了近15次。
這卷福音的目的之一,是表明耶穌基督應驗了舊約有關彌賽亞的應許。他出生在伯利恒,這應驗了以賽亞書七章14節的預言(太一22–23);為了躲避希律王的屠殺,他被帶往埃及,這應驗了何西阿書十一章1節的預言(太二14–15);約瑟一家從埃及返回猶大並定居拿撒勒,這應驗了舊約的若干預言(太二22–23)。馬太在書中至少有129次引用或引喻舊約。他主要是寫給猶太讀者,為要向他們表明耶穌基督就是神所應許的彌賽亞。
二一部傳記:介紹一位新王
四部福音書沒有一部算得上是現代意義的傳記。其實,使徒約翰認為根本就不可能為耶穌寫出一本完整的傳記(約二十一25)。耶穌在世生活的許多細節,四福音書裡根本沒有記載。
四部福音書各有側重:馬太福音被稱作“王的福音”,主要針對猶太人;馬可福音被稱作“僕人的福音”,是為羅馬人而寫;路加福音針對的是希臘人,指出基督是那位完美的“人子”;約翰福音則是普世性的,它傳遞的信息是“這是神的兒子”。沒有一卷福音書能整全講述神想要人知道的,但若是把四卷書放在一起,我們就能看到主耶穌位格和工作的整幅畫卷。
馬太善於系統性記錄,他用精心組織的敘事結構講述了主耶穌的生平和侍奉。我們可以把馬太福音分為十個部分,在每一部分,“踐行”和“教導”交替出現。每個教導部分都以“耶穌講完了這些話”或類似的過渡性陳述結束。全書可以這樣劃分:
| 敘述 | 教導 | 過渡 |
|---|---|---|
| 1–4 | 5–7 | 7:28 |
| 8:1–9:34 | 9:35–10:42 | 11:1 |
| 11:2–12:50 | 13:1–52 | 13:53 |
| 13:53–17:27 | 18:1–35 | 19:1 |
| 19:1–23:39 | 24:1–25:46 | 26:1 |
馬太筆下的耶穌既是“教師”,也是“行動者”。他記錄了耶穌所行的至少20個特別的神跡,以及他所傳講的六大主題信息:登山寶訓(太五–七)、差遣十二使徒(太十)、天國的比喻(太十三)、論饒恕(太十八)、譴責法利賽人(太二十三),以及橄欖山上的末日預言(太二十四–二十五)。在馬太福音中至少有百分之六十的內容都集中在耶穌的教導上。
要記住,馬太福音的重點是“國度”。在舊約時代,猶太民族是神在地上的國度:“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在耶穌的時代,很多人仍在等待神所派來的拯救者,他將帶領猶太人掙脫羅馬帝國的鎖鏈,重建榮耀的以色列國。
最早傳揚天國信息的是施洗約翰(太三1–2)。主耶穌在服侍初期也傳揚這個信息(太四23)。他也差遣十二使徒去宣告同樣的信息(太十1–7)。
然而,天國的好消息不只是接受一位統治者那麼簡單,它要求人們在道德和靈性上做出回應。施洗約翰召人悔改。同樣,耶穌明說他來不是為了推翻羅馬,而是為了改變那些信他之人的心靈和生命。在進入天國的榮耀前,耶穌忍受了十字架的痛苦。
值得注意的是,馬太是按照主題,而非時間順序來組織材料的。他把十個神跡一併放在八章至九章,而不是按照它們的先後順序分開記載。同時,有一些事件被徹底省略。四部福音書交相輝映,馬太在與其他三卷福音書作者保持一致的同時,也具備自己獨有的風格。
三信徒:引入一個新的族群
這個新的族群當然是指教會。四部福音書中,只有馬太福音使用了“教會”一詞(太十六18,十八17)。被翻譯為“教會”的希臘詞含義是“一群被呼召出來的人”。在新約中,這個詞主要指當地信徒的集會。在舊約中,從亞伯拉罕被神呼召開始,以色列就是被神呼召出來的民族(創十二1及以下;申七6–8)。實際上,司提反把以色列人稱作“曠野會”(徒七38),因為他們是神所呼召出來的民族。
但新約的教會指的是一個不同的群體,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教會裡沒有種族差別(加三28)。儘管馬太福音主要是針對猶太人而寫,他書中也有包含外邦人的“普世性”因素。例如:外邦領袖來朝拜嬰孩耶穌(太二1–12);耶穌為外邦人行神跡,甚至稱讚他們的信心(太八5–13,十五21–28);耶穌讚揚示巴女王,因她樂意長途跋涉來聽神的智慧(太十二42);在傳道生涯的危機時刻,耶穌轉向一則有關外邦人的預言(太十二14–21);他也在比喻中指出,以色列所拒絕的祝福要分給外邦人(太二十二8–10,二十一40–46);橄欖山講道表明福音要傳遍“天下”(太二十四14);耶穌頒佈的大使命包括萬民(太二十八19–20)。
最初,教會裡只有猶太信徒和改信猶太教的人(徒二–七)。福音傳到撒瑪利亞時(徒八),外邦人開始進入教會。彼得去哥尼流家講道的時候(徒十),外邦人已經完全被教會所接納。耶路撒冷會議(徒十五)作出決議,外邦人成為基督徒之前不需要成為猶太人。
馬太預料到了這一切。他寫的福音書被初代教會成員,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閱讀,這就有助於解決他們之間的分歧,建立合一。馬太明確指出,這個新的族群——教會,絕不能有種族和社會排他性。對耶穌基督的信仰讓信徒在基督的身體——教會裡“都成為一”。
馬太自己蒙召的經歷記載在馬太福音九章9至17節,它是神恩典的美好見證。馬太原名利未,是亞勒腓的兒子(可二14)。“馬太”意為“神的禮物”。顯然,主給他這個名字是為了紀念他的歸信和蒙召成為門徒。
要記住,稅吏是當時猶太社會中最為人憎惡的群體之一。首先,他們背叛了自己的民族,“出賣自己”,為羅馬政府效力。稅吏從羅馬購買到徵稅權,徵稅越多,自己所得就越多。因此,他們不僅被視為叛徒,也被視為盜賊。其次,他們頻頻與外邦人接觸,這使他們在宗教上成為不潔,即便不是也難逃嫌疑。耶穌談到這一群體時將他們與妓女和其他罪人同列,這可以反映當時社會對稅吏的看法(太五46–47,十八17)。不過,耶穌顯然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太十一19,二十一31–32)。
馬太向耶穌敞開心扉,成為新造的人,這對他來說並非一個簡單的決定。他是迦百農人,而迦百農棄絕了主(太十一23)。馬太是該城人盡皆知的商人,他極可能遭遇了朋友的逼迫。可以肯定的是,馬太放下一切跟隨耶穌時,失去了一筆可觀的收入。
馬太不僅敞開心扉,也開放自己的家庭。他知道如果跟隨耶穌,他的朋友若非全部,至少也有大半會撇棄他。於是他抓住機會,邀請他們來見耶穌。他擺設筵席,邀請所有稅吏(有些可能是外邦人)和不守律法的猶太人(“罪人”)前來赴宴。
果然,法利賽人譴責耶穌居然敢和這樣一群污穢的人一同坐席。他們甚至圖謀讓施洗約翰的門徒去挑起事端(路五33)。主耶穌解釋他為何與“稅吏和罪人”為伍:因為他們靈裡有病,需要醫生。他來不是召義人,因為沒有一個義人。他來乃是為了召罪人,包括法利賽人。當然,批評他的法利賽人不會認為自己“靈裡有病”,但實際上他們都是一樣的。
馬太不僅敞開心扉、開放家庭,他也獻出手來為主做工。愛丁堡的亞歷山大•懷特(Alexander Whyte)曾說:“當馬太離開稅關跟隨耶穌時,他帶上了一支筆!”這位前稅吏萬萬沒有想到,有一天聖靈會使用他,寫下新約中的第一卷福音書。
根據傳統說法,主耶穌復活升天後,馬太在巴勒斯坦服侍了數年。之後,他開始踏上宣教之旅,服侍分散在外邦人中間的猶太人。他的事工遍佈波斯、埃塞俄比亞和敘利亞;也有傳統說法是在希臘。新約沒有論及他的生平,但我們確實知道:聖經不斷流傳,馬太所寫的福音書一直在各處牧養人的心靈。
研習題第1章 大好消息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降生
如果有個人忽然出現並聲稱自己是王,公眾的第一反應會怎樣呢?毋庸置疑,他們一定會叫他拿出憑據來。他是什麼背景?誰對他效忠?他能拿出哪些憑證?馬太預先想到了這些問題,他在書的開頭就仔細記載了耶穌基督的出生,以及隨之而來的事件。他陳述了有關王的四個事實。
一王的血統(太一1–25)
既然王位繼承取決於血統,那耶穌就必須證明自己有權繼承大衛的寶座。馬太給出了耶穌肉身的血統(太一1–17),也給出了他神性的血統(太一18–25)。
肉身的血統(太一1–17)。猶太人非常重視家譜,沒有家譜就不能證實自己屬哪一支派,也無法證明自己擁有產業繼承權。任何宣稱是“大衛子孫”的人都必須拿出充分的證據。一般認為,馬太記載的是耶穌的養父約瑟的家譜,而路加記載的是馬利亞的家譜(路三23及以下)。
很多讀者直接跳過了這一串古老(有些甚至難以正確發音)的名字,但這份“名單”在福音書裡至關重要。它表明耶穌是歷史的一部分,而以往的猶太歷史都在為他的出生預備道路。神在他的護理中掌控全域,以成就他偉大的旨意,將他的兒子帶到世上。
這份家譜也彰顯了神的奇妙恩典。由於名字和產業都是從父系傳承的,所以女性的名字極少出現在猶太家譜裡。但耶穌的家譜卻提到了四位舊約時代的女性:他瑪(太一3)、喇合、路得(太一5),以及“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太一6)。
顯然,這份家譜並未逐一記載所有的世代。馬太這樣做,或許是想系統性地總結以色列歷史的三個時期,每個時期各有14代。David(大衛)一詞的希伯來字母對應的數值是14。可能馬太是想用這種方法,幫助讀者記住這份難記的名單。
然而,很多猶太男子都可以將自己的家譜追溯至大衛王。單是肉體的遺傳,並不足以證明耶穌基督是“大衛的子孫”及大衛王位的繼承人。因此,神性的血統就變得非常重要了。
神性的血統(太一18–25)。馬太福音一章16節和18節清楚說明,耶穌基督的出生不同於家譜中記載的任何一個猶太男子。馬太指出,約瑟並沒有“生”耶穌,他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耶穌借由一位地上的母親而生,卻不是因地上的父親受孕。這就是童貞女生子的教義。
每個嬰孩生到世上都是一個全新的受造。但耶穌基督是永生的神(約一1、14),在馬利亞、約瑟和他地上的所有祖先以前早已存在。如果耶穌基督和其他嬰孩一樣是受孕而生,他就不可能是神。他借由肉身的母親來到世界,卻不必由肉身的父親而生。靠著聖靈所行的神跡,耶穌被懷在童女馬利亞的子宮裡(路一26–38)。
有人爭論說馬利亞可能不是童貞女,他們稱馬太福音一章23節中的“童女”應當翻譯為“年輕婦女”。但那裡翻譯成“童女”的詞一向是指童貞女,不能被翻譯成“年輕婦女”。
馬利亞和約瑟都屬大衛的譜系。舊約預言彌賽亞將由女人所生(創三15),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創二十二18),屬猶大支派(創四十九10),生於大衛之家(撒下七12–13)。馬太福音的家譜追溯的是所羅門一脈,而路加福音追溯的是大衛的另一個兒子拿單一脈。值得一提的是,所有在世的猶太人中,只有耶穌可以證明他有權繼承大衛的王位!因為其他所有人的家譜,在主前70年羅馬攻佔耶路撒冷時都被毀掉了。
在當時的猶太社會,訂婚等於結婚,只是雙方仍未同居。他們被叫作“丈夫和妻子”,等到訂婚期結束,婚姻便圓滿告成。倘若訂婚的女子懷孕,她就被視作犯了姦淫(見申二十二13–21)。但約瑟發現馬利亞懷孕後,並沒有懲罰她或和她離婚。為什麼?因為神已將真相告訴了約瑟。這一切都應驗了以賽亞書七章14節的預言。
在結束這段重要內容之前,我們必須好好思想神兒子的三個稱呼。“耶穌”的意思是“拯救者”,源自希伯來文名字“約書亞”(意為“耶和華拯救”)。很多猶太男孩都叫約書亞(希臘文叫法就是耶穌),但馬利亞的兒子被稱為“耶穌基督”。“基督”的意思是“受膏者”,等同于希伯來文中的彌賽亞。他是“彌賽亞耶穌”。耶穌是他肉身的名字;基督是他的正式頭銜;而以馬內利描述了他是誰——“神與我們同在”。以賽亞書七章14節和八章8節中出現了以馬內利這個名字。耶穌基督就是神!
這位王是猶太男子,他也是神聖的神子。可有人承認他是王嗎?有。看啊,東方的博士來朝拜他了。
二對王的朝拜(太二1–12)
我們必須坦承,對這些東方博士我們知之甚少。被翻譯為“智者”(博士)的這個詞指的是一群研究星象的學者。這稱呼乍一聽好像和魔術有關,實際上,占星家這個詞會更貼切。儘管如此,他們出現在聖經中並不表明神認可占星術。
神給了他們一個特別的記號:一顆神奇的星,它宣告了君王的誕生。這顆星把他們帶到耶路撒冷,在那裡神的先知告訴他們,王將出生在伯利恒。他們去到伯利恒,在那兒找到了聖嬰耶穌,就俯伏拜他。
我們不知道博士的確切數目。根據馬太福音二章11節的三件禮物,有人推測共有三位東方的王。我們不能確定究竟有多少人,但可以確定的是,當他們的帳篷車隊到達耶路撒冷時,其陣勢足以攪動整座城市。
要牢記,這些人是外邦人!從一開始,耶穌就是作為“救世主”(約四42)而來。這些人富有,學識淵博——他們是各自領域內的專家。沒有一個追隨神所賜亮光的博學之士,不會來到耶穌的腳前敬拜他。“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耶穌基督裡面(西二3)。“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他裡面(西二9)。
博士尋找王,但希律害怕這位王,想要除掉他。這位希律就是因馬可•安東尼的影響,被羅馬元老院稱作王的大希律。希律王極其殘忍狡詐,他不准許任何人,甚至自己的家人干涉他的統治,或阻礙他滿足自己邪惡的欲望。他殘酷無情,甚至殺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她的兩個兄弟,僅僅因為懷疑他們背叛自己。為滿足自己的肉欲、鞏固政治紐帶,他至少結了九次婚。
希律不能容忍任何人奪去他“猶太人之王”的頭銜,因此,他不遺餘力地想要殺死耶穌也就不足為奇了。此外還有一個原因:希律沒有純正的猶太血統,他其實是以東人,以掃的後代。這簡直就是以掃和雅各自母腹就開始的戰爭的重演(創二十五19–34)。這是靈與肉、聖潔與世俗的戰爭。
博士尋找王,希律迫害王,猶太的祭司忽視王。這些祭司熟稔聖經,他們指引博士去找救主,自己卻不拜他!他們引用彌迦書五章2節,卻不去遵從。他們離神的兒子不過五英里,卻拒絕去拜見他!外邦人尋找就找著了,猶太人卻無動於衷。
馬太福音二章9節暗示,那顆神奇的星不總是出現在博士前方。但當他們朝伯利恒出發,就又看見了那星,那星領他們來到了耶穌所在的房子。那時,約瑟已將馬利亞和孩子帶離了耶穌降生時的臨時住處(路二7)。博士是在耶穌出生很久後才到達的,牧羊人和博士圍在馬槽邊的傳統場景並不符合聖經記載。
馬太引用了第二個被應驗的預言,來證明耶穌的君王身份(太二5)。他怎樣出生應驗了預言,他出生在哪裡同樣應驗了預言。伯利恒意為“糧食之家”,在這裡“生命之糧”來到世間(約六48及以下)。伯利恒在舊約中與大衛相關,而大衛預表了受難並得榮耀的耶穌基督。
三對王的敵視(太二13–18)
一個人的身份不僅可以從他的朋友那裡看出,也能從他的敵人身上看出。希律謊稱要去崇拜新生王(太二8),實際上卻想消滅他。神吩咐約瑟帶著孩子和馬利亞逃往埃及。埃及離得不遠,那裡有很多猶太人,博士送來的禮物也足夠他們路上和日後生活的開銷。這看似不順的事件又應驗了何西阿書十一章1節的預言,“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
希律的憤怒顯明了他的驕傲,他不能容忍任何人勝過他,更何況區區幾個外邦學者!氣急敗壞之下,他下令殺死伯利恒兩歲及以內的所有男嬰。我們切不可誇張地勾勒出一幅幾百個孩子慘死于屠刀之下的畫面,伯利恒當時只是個小村莊,根本沒有那麼多孩子。即便今日,伯利恒也只有約兩萬居民。被殺的孩子不大可能超過二十個。但是,當然,一個孩子都已經太多!
馬太在此引入了敵意這個主題,這也是貫穿全書的重點。撒但是說謊的、殺人的(約八44),希律王也是如此。他對博士撒謊,又殺害了伯利恒的嬰孩。但即便是他那令人髮指的罪行,也同樣應驗了耶利米書三十一章5節的預言。為了更好理解這個預言,我們有必要回顧一下猶太歷史。
舊約首次提到伯利恒,是關於雅各最愛的妻子拉結之死(創三十五16–20)。拉結生孩子時難產而死,她給這個兒子起名叫便俄尼(意為“我哀傷之子”),雅各卻給孩子重新起名叫便雅憫(意為“我右手之子”)。這兩個名字都與耶穌基督有關,他“多受痛苦,常經憂患”(賽五十三3);而今,他是坐在神右邊的神子(徒五31;來一3)。雅各在拉結的墳前立了墓碑,就在伯利恒附近。
耶利米的預言在耶穌出生前600年就已發出。當時耶路撒冷淪陷,一些俘虜被帶到便雅憫地的拉瑪,靠近耶路撒冷,這讓耶利米想起拉結死時雅各的哀傷。不過,現在卻是拉結在哭泣。她代表以色列的母親們哀哭,因為她們眼見自己的兒子淪為俘虜。就好像拉結說,“我為生子而死,而今他們的後人都不在了。”
雅各將伯利恒視為死亡之地,而耶穌的出生卻讓它成為生命之地!因著耶穌的到來,以色列人將在屬靈上得到拯救,將來還要建立大衛的寶座和王國。以色列,這個“哀傷之子”有一天將成為“右手之子”。耶利米應許以色列人他們將重回故土(耶三十一16–17),這個預言應驗了。然而他還有一個更大的預言,就是將來以色列民要重聚,王國將被重新建立(耶三十一27及以下)。這個預言也將應驗。
今天,很少再有人把伯利恒看作墳地。提到伯利恒,人們想到的是耶穌基督的出生地。因為耶穌為我們死且復活,擺在我們前面的是一個光明的未來。我們將永遠與他同住在榮耀的城裡,那裡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眼淚。
四王的謙卑(太二19–23)
希律死於主前4年,這意味著耶穌的出生日期實際上是在主前6到主前5年間。我們不難留意到,馬太福音二章20節和出埃及記四章19節神呼召摩西有類似之處。神的兒子耶穌在埃及,神呼召他出埃及;摩西為逃命離開埃及,神呼召他回到埃及。這兩個呼召看似相反,實際上都是神救贖計劃的一部分。摩西返回埃及需要勇氣,約瑟帶著家人離開埃及同樣需要勇氣。
亞基老是希律的兒子,希律本想把王位傳給他。但是猶太人很快就發現,儘管亞基老承諾友善,但他和父親一樣邪惡殘暴。於是他們派出一個使團到羅馬,抗議給他加冕。奧古斯都•凱撒同意了猶太人,讓亞基老做了分封王,管理他父親遺留的半個王國。(耶穌講路加福音十九章11至27節的比喻時,或許想起了這段猶太歷史。)
這段插曲是個很好的例子,表明神如何帶領他的孩子。約瑟很清楚,在亞基老的統治下,他和家人不會比在希律統治下更安全。很可能他們是在回伯利恒的路上,聽說亞基老登上了王位。約瑟和馬利亞肯定也禱告、等候,尋求神的旨意。常理叫他們謹慎;信心讓他們等候。在適當的時候,神在夢中指示約瑟,於是他帶著妻兒回到他們先前的家鄉拿撒勒(太二19–20)。
這又一次應驗了預言!馬太再次指出,耶穌生命中的每個細節聖經都已經預言了。要留意的是,在馬太福音二章23節,馬太不是說應驗了某個先知的預言,而是說“這是要應驗先知(複數)所說”。
我們找不到任何特殊的預言,稱耶穌為“拿撒勒人”。“拿撒勒人”一詞帶有貶義色彩:“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約一46)很多舊約預言都提到彌賽亞被人拒絕的卑微一生,馬太當時可能想到了這點(見詩二十二;賽五十三2–3、8)。“拿撒勒人”這個詞被人用來指耶穌,他常被稱為“拿撒勒人耶穌”(太二十一11;可十四67;約十八5、7)。與此同時,人也用這個詞來稱呼他的跟隨者(徒二十四5)。
也或許馬太被聖靈帶領,看到了“拿撒勒人”(Nazarene)這個詞和希伯來詞netzer(“枝”或“芽”)之間的屬靈聯繫。好些先知曾這樣稱呼耶穌(見賽四2,十一1;耶二十三5,三十三15;亞三8,六12–13)。
我們的主在拿撒勒長大,被貼上那座城的標簽。事實上,他的仇敵還以為他就出生在那裡,因為他們說耶穌是出於加利利(約七50–52)。假若他們仔細查考過殿裡的資料,就會發現耶穌其實出生在伯利恒。
誰聽說過君王出生在一個卑微的村莊,又在一個被人厭棄的城中長大?這位王的謙卑真是值得我們欽佩和效法(腓二1–13)。
研習題第2章 王的降生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憑證
馬太福音二章和三章記載的事相距大約30年。這段時間裡,耶穌在拿撒勒生活,以木工為業(太十三55;可六3)。很快,他公開服侍的時候到了,這條服侍之路在十字架上達到頂峰。他有資格做王嗎?有沒有發生什麼事,使他失去了這個資格?在三章和四章中,馬太收集了五位證人的見證,證實耶穌基督的位格:他是神的兒子,他是王。
一施洗約翰(太三1–15)
已經四百多年了,猶太民族中沒有先知的聲音。接著,約翰出現了,他帶來了一次巨大的復興。讓我們來看看有關約翰的四個事實:
(1)約翰的信息(太三1–2、7–10)。約翰講道的中心是悔改和天國。悔改的意思是“改變心志,並在行為上有所轉變。”約翰並不滿足於人們的懊悔或自責,他要的是“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8)。空有後悔不行,必須有心志和生命悔改的證據。
形形色色的人都來聽約翰講道,觀看他施行悔改的洗禮。在人群當中,有很多稅吏和罪人帶著誠懇謙卑的心到他那裡(太二十一31、31–32),但宗教領袖卻拒絕服從約翰。他們自認為足夠好,可以討神喜悅,然而約翰卻把他們叫作“毒蛇的種類”。面對這群自義之人,耶穌使用了同樣的字眼(太十二34,二十三33;約八44)。
法利賽人是當時的保守派,撒都該人則要開放一些(見徒二十三6–9)。富有的撒都該人控制了“聖殿生意”,後來被耶穌清除。這兩個群體為了操控猶太民族,總是你爭我鬥、水火不容,但在逼迫耶穌基督的事情上,他們達成了一致。
約翰傳講的是審判的信息。以色列犯了罪,必須要悔改,宗教領袖本該是開路先鋒。斧頭已經放到樹根上了,如果樹(以色列)再不結出好果子來,就要被砍掉(見路十三6–10)。但以色列若悔改,就可以為彌賽亞的來臨預備道路。
(2)約翰的權柄(太三3–4)。約翰應驗了以賽亞書四十章3節的預言。從屬靈意義上說,約翰就是“將到來的”以利亞,因為他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路一16–17)。甚至他的穿著都和以利亞一樣,也傳講同樣的審判信息(王下一8)。約翰是舊約時代的最後一個先知(路十六16),也是先知中最大的(太十一7–15,見太十七9–13)。
(3)約翰的洗禮(太三5–6、11–12)。猶太人為歸信猶太教的外邦人施洗,約翰卻為猶太人施洗!他施洗的權柄是從天上來的(太二十一23–27),並不是自己的發明或借用。約翰所施的是悔改的洗,期盼彌賽亞的來臨(徒十九1–7)。他的施洗完成了兩個目的:預備以色列迎接基督的到來,同時也把基督介紹給以色列人(約一31)。
約翰還提到另外兩個洗禮:聖靈與火的洗禮(太三11)。聖靈的洗禮發生在五旬節(徒一5,請注意耶穌沒有提過火的洗禮)。今天,從罪人信靠基督的那一刻起,他就重生了,並立刻受聖靈的洗,歸入基督的身體即教會(林前十二12–13)。與此相反,火的洗禮是指將來的審判,正如馬太解釋的那樣(太三12)。
(4)約翰的順服(太三13–15)。耶穌受洗,並非因為他是需要悔改的罪人。連約翰也曾試圖阻止他,但主知道這是父的旨意。耶穌為什麼要受洗呢?首先,他的受洗是對約翰服侍的認可。其次,他與稅吏、罪人認同,他來正是為了拯救這些人。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的受洗預表了將來他在十字架上的洗禮(太二十22;路十二50),那時神審判的洪水將淹沒他的身體(詩四十二7;拿二3)。
這樣,施洗約翰見證了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也是神的羔羊(約一29)。因著約翰的見證,很多罪人信靠了基督(約十39–42)。
二聖靈(太三16)
聖靈仿佛鴿子降下,落在耶穌身上,這向約翰確認了耶穌的身份(約一31–34),也讓耶穌確信,在他的整個服侍期間聖靈將始終與他同在(約三34)。鴿子象徵聖靈的聖潔及其帶來的平安。創世記八章6至11節首次提到鴿子。挪亞放出一隻烏鴉和一隻鴿子,只有鴿子回來了。烏鴉代表肉體,方舟以外烏鴉有吃不完的東西!但鴿子不願食腐肉而污穢自己,因此回到方舟上。鴿子第二次放出後,回來時銜著一片橄欖葉子,那是和平的象徵。第三次放出鴿子,它沒有再回來。
或許這裡有另一層意義。約拿這個名字的含義是“鴿子”,他也經歷過一次洗禮!耶穌用約拿的經歷預表他自己的受死、埋葬和復活(太十二38–40)。約拿被派到外邦人那裡去,耶穌則要服侍外邦人。
三天父(太三17)
在三個特別的場景中,父從天上說話:耶穌受洗時,耶穌變像時(太十七3),還有耶穌將被釘十字架時(約十二27–30)。過去,神對他的兒子說話;如今,神借著他的兒子說話(來一1–2)。
父從上天說的話就像詩篇二篇7節的回聲——“主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使徒行傳十三章33節告訴我們,這裡的“生”是指耶穌從死裡復活,而不是他在伯利恒的出生。這句話將主的受死、埋葬和復活完美聯結在他洗禮的經歷中。這句話也將耶穌與以賽亞書四十章至五十三章預言的“受苦的僕人”聯繫在一起。在馬太福音十二章18節,馬太引用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至3節,那裡“彌賽亞僕人”被稱為“(我)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以賽亞書描述的這位僕人謙卑、被人拒絕、受苦受死,但也要在得勝中再來。在這些“僕人之歌”裡,我們很難看見以色列民族的身影,但彌賽亞耶穌基督卻被清楚地顯明出來。再次,我們看到這些預言與基督的受死、埋葬和復活的聯繫。
最後,父的話認可耶穌之前所做的一切。他“在拿撒勒隱藏的那些年日”是蒙父悅納的。當然,父的讚賞對剛開始服侍的子來說是極大的激勵。
四撒但(太四1–11)
經歷了約旦河邊至高神聖的祝福後,耶穌就被引到曠野受試探。耶穌受試探,不是為了讓天父瞭解他的兒子,因為耶穌已經得到父的認可。耶穌受試探,乃是為了讓天上人間及地底下一切的受造物都見證,耶穌基督是得勝者。耶穌識破了撒但和他的詭計,打敗了撒但。因著耶穌的勝利,我們可以勝過試探我們的惡者。
如同首先的亞當遇見撒但,末後的亞當遇見了仇敵(林前十五45)。亞當在美麗的伊甸園中遇到撒但,而耶穌卻在可怕的曠野遇到撒但。亞當一無所缺,但耶穌禁食四十天后就餓了。亞當輸掉了戰爭,使人類陷入罪與死亡中。但耶穌贏了這場戰爭,並且在更多戰爭中持續打敗撒但,直至在十字架上成就最終的勝利(約十二31;西二15)。
主所受的試探預備他成為我們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來二16–18,四15–16)。有一點我們必須明白,耶穌是以人而非神子的身份面對仇敵的。他說的第一句話是:“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我們絕不要以為,耶穌是用他的神聖能力勝過仇敵的,撒但正巴不得他那樣做!耶穌所用的屬靈資源乃是:聖靈的能力(太四1)和神話語的大能(“經上記著說”),這些資源我們今天也可以支取。耶穌的本性裡沒有留給撒但可乘之機(約十四30),但他所受的試探是真實的。試探關乎意志,而耶穌來是要遵行父的旨意(來十1–9)。
第一個試探(太四1–4)。第一個試探是有關神的愛和神的旨意。“既然你是神的愛子,為什麼他不供養你呢?為什麼把你拋棄在這可怕的曠野呢?”這個試探聽起來很像撒但對夏娃說的話(創三)!它微妙地挑唆說,天父並不愛我們。
接著撒但提出它的建議:“既然如此,何不用你神聖的能力來滿足自己的需要呢?”當我們把肉體的需要淩駕於屬靈需要之上時,我們就犯罪了;當我們被環境牽著鼻子走,不再遵循神的旨意時,我們就犯罪了。耶穌本可以撇開天父,運用自己的權能,命令石頭變成食物,但他來是要順服父(約五30,六38)。
主引用申命記八章3節的話來還擊撒但。依靠和順服神的話語比進食更重要。實際上,神的話語就是我們的糧食(約四32–34)。
第二個試探(太四5–7)。第二個試探更詭異。這次,撒但搬出了神的話。“看來你是定意要按經上所講的生活了,”它心想著,“那我就引用經上的話,看你遵不遵行!”於是撒但把耶穌帶到了聖殿的頂端,這裡距汲淪溪大概五百英尺高,然後搬出詩篇九十一篇11至12節,在那兩節經文裡神應許要看顧自己的子民。“如果你真相信經上的話,就從這裡跳下去,看看父是不是真的看顧你!”
仔細留意主是如何回答他的,“經上又記著說”(太四7)。我們絕不能斷章取義地理解聖經,總要“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林前二13)。如果把經文從上下文中脫離出來,把它變成我們的藉口,那我們幾乎可以用聖經來證明任何事。撒但從詩篇九十一篇引用這句經文時,巧妙地省略了“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當神的孩子行在他的旨意中時,父必保護他。神保護看顧那些“行在他道中”的人。
耶穌用申命記六章16節來回應撒但:“不可試探主你的神。”當我們把自己放在一個處境,逼神為我們的好處行神跡時,我們就是在試探神。舉個例子,當一個糖尿病人拒絕服用胰島素,聲稱“耶穌會照管我”的時候,他可能就是在試探神。當我們試圖強迫神違背自己的話語時,就是在試探神。作為信徒,我們要閱讀整本聖經,學習神全備的話語,這對我們的日常生活至關重要(提後三16–17)。
第三個試探(太四8–11)。在這個試探中,魔鬼給耶穌提供了實現神國的捷徑。耶穌知道,在進入榮耀以先,他必須得受苦、受死(路二十四26;彼前一11,五1)。撒但提出只要耶穌向它俯伏下拜一次(原文強調“只需一次”,和合本此處沒譯出這個意思),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地得到所有的榮耀。撒但總想被敬拜,因為它想成為神(賽十四12–14)。敬拜受造之物而不敬拜造物之主,這是轄制當今世界的謊言(羅一24–25)。
遵行神的旨意沒有捷徑可走。我們若想有份于主的榮耀,也必須有份於他的受苦(彼前五10)。作為這個世界的王,撒但可以將列國送給基督(約十二31,十四30),但耶穌不需要撒但的賜予,因為父早已承諾將國賜給他!“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詩二8)詩篇二十二篇22至31節中出現了同樣的應許,這就是十字架詩篇。
我們的主用申命記六章13節回答撒但:“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侍奉他。”撒但絕口不提侍奉,但耶穌十分清楚,我們敬拜誰就侍奉誰。敬拜和侍奉是連在一起的。
撒但被打敗,灰溜溜地走了,但它沒有停止對耶穌的試探。路加福音四章13節可以翻譯成:“魔鬼用盡了各種試探,就離開他,等待時機。”後來,撒但借著彼得再次試探耶穌,勸他放棄十字架(太十六21–23);又借著被喂飽的人群,勸耶穌做這個“唾手可得之國”的王(約六15)。一次得勝並不能保證從此逃脫試探。相反,我們每一次的得勝,都催逼撒但更猛烈地攻擊。
請留意,路加福音中第二個試探和第三個試探的順序與馬太福音相反。馬太福音四章5節的“就”(then)似乎表明了時間順序。路加只用了一個簡單的連接詞“又”,並沒有說他是遵循時間順序。主在第三個試探結束時的命令(“撒但退去吧”),說明馬太是按時間順序記載的。這並不與路加福音衝突,因為路加本就沒有說自己是按時間順序記載的。
耶穌打敗了撒但,就預備好開始他的服侍了。沒有誰有權叫別人遵守自己都守不住的命令。耶穌證明自己就是那位完全的王,他的主權值得我們崇敬和順服。但馬太沒有停留在此,他還有一個見證人,來證明耶穌的君王身份。
五基督滿有權能的服侍(太四12–25)
馬太已向我們表明,主耶穌生命中的每個細節都被神的話所掌管。記住,在耶穌受試探結束和馬太福音四章12節之間,應當插入約翰福音一章19節至三章36節描述的事件。約翰並不是在主受試探結束後,立刻被抓進監獄的。馬太是按主題而非時間順序寫的。要研究事情發生的先後順序,必須對四部福音書進行通盤的分析。
馬太福音四章16節引用了以賽亞書(見賽九1–2)。先知以賽亞描述了在黑暗中“行走”的人,但是當馬太引用這段話的時候,情況更加糟糕,人們不是“行走”而是“坐”在黑暗中。耶穌把光帶給他們。他將傳道的大本營設在迦百農,迦百農坐落在“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它又一次表明福音的信息要普傳天下。加利利人口混雜,那是為“純種的”猶太公民所鄙視的。
耶穌怎樣把光帶到加利利呢?馬太福音四章23節給出了答案:通過他的教導、講道和醫治。這是馬太福音常常提及的重點,在馬太福音九章35節、十一章4至5節、十二章15節、十四章34至36節、十五章30節和十九章2節都可以看到。馬太清楚地告訴我們,耶穌醫治了百姓“各樣的病症”(太四23)。沒有什麼疑難雜症是他無法醫治的。
這些偉大的神跡給耶穌帶來了巨大的聲譽,人們從四面八方前來跟隨他。“敘利亞”是指加利利北部的一個地區。“低加坡裡”在加利利的東北方,意思是“十城”,指的是一個由十座城組成的片區,這些城最初是由亞歷山大大帝的追隨者建立起來的。“約旦河外”指的是比利亞,在約旦河的東邊。消息傳播得非常迅速。很快,人們帶著患病的朋友和家人來找耶穌醫治。
馬太福音四章24節列出了一些病症。“各樣疾病、各樣病痛”幾乎涵蓋了所有的疾病。除此之外,主耶穌也常常拯救被鬼附的人。“癲狂的”並不是指精神病患者,而是指患癲癇的人(見太十七15)。癱瘓指的是中風患者。
醫治的神跡只是耶穌在加利利的事工的一部分,在神跡之外,他也教導和傳講神的話語。以賽亞所應許的“光”是指神話語的亮光,還有耶穌完美的生命和憐憫事工所發出的光。馬太福音四章17節和23節中的“傳道”意思是“傳令官的宣告”。耶穌大有權柄地宣告“天國近了”的好消息。
在馬太福音中,天國一詞共出現了32次,“神的國”只出現了5次(見太六33,十二28,十九24,二十一31、43)。出於對主聖名的敬畏,猶太人一般不會直接用“神”這個詞,而是用天(heaven)來替代。路加福音中的浪子認罪,說他“得罪了天”,意思就是他得罪了神。馬太福音多處用到的天國一詞,在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的對應章節中使用的是“神的國”。
新約中,國這個詞意思是“統治、治理、主權”,而不是指一個地方或特定的疆域。“神的國”這個短語指的是神的統治。猶太首領想要的是一個政治領袖,可以帶領他們脫離羅馬的轄制,而耶穌來是要給人心帶來屬靈的統治。這並沒有否定未來國度的真實性,前面已經指出這點。
耶穌不僅宣講福音,教導人神的真理,他還呼召了一群門徒,訓練他們做天國的工作。馬太福音四章17至22節記載了彼得、安德烈、雅各和約翰被神呼召、成為門徒的經過。他們已經見過並信了耶穌(約一29–42)。後來他們又回去捕魚,但此時耶穌呼召他們放棄捕魚,跟隨他。呼召的有關細節,可以參看馬可福音一章16至20節、路加福音五章1至11節。
“得人的漁夫”不是什麼新鮮的詞匯。數世紀以來,希臘和羅馬的哲學家就用它來形容那些通過教導和說服來“抓住”別人的人。“得人如得魚”只是聖經用來描繪傳福音的一個比喻,但我們不能局限於此。耶穌還用過其他比喻,比如牧人尋找失喪的羊(路十五1–7)、收穫莊稼的工人(約四34–38)。因為這四個人都是漁夫,所以耶穌用了這一比喻。
在門徒當中,有四個甚至七個是漁夫(見約二十一1–3)。耶穌為什麼選擇這麼多漁夫到他身邊呢?其一,漁夫是閒不住的人。職業漁夫通常不會坐著無所事事。他們要不是將捕獲的魚分類,預備下一次捕魚,要不就是在修補捕魚器具。主需要不怕工作的忙人。
捕魚需要勇氣和耐心,這正是為基督得人所需要的品質。漁夫也需要技巧,他們得向人學習在哪裡找魚,以及如何捕魚。贏得靈魂同樣需要技巧。漁夫要彼此協作,做主工同樣需要合作。但最重要的是,捕魚需要信心。漁夫看不到水中的魚,也不確定撒出的網能否捕到魚。贏得靈魂同樣需要信心和機敏,否則我們就會失敗。
馬太向我們指出了這位王的位格。每個見證人都確認:“這是神的兒子,這是王!”
研習題第3章 王的憑證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原則:真正的義
登山寶訓是耶穌最常被人誤解的教導之一。有些人說它是神的拯救計劃,如果我們希望進天堂,就得遵守這些原則。另一些人稱它為“世界和平憲章”,呼籲地上各國遵守。還有一些人認為,登山寶訓並不適用於當下,而是針對將來的某個時期,可能是大災難或千禧國度期間。
在我看來,馬太福音五章20節是這篇重要講道的關鍵:“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能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登山寶訓的主題是真正的義。宗教領袖的義是虛偽的、外在的義,它基於律法。但耶穌描述的義是真正的、有活力的義,它始於裡面,由心生髮。法利賽人關注行為的細枝末節,卻忽略了品格的問題。行為出自品格。
無論登山寶訓對當下的世界問題或將來的事件有什麼應用,可以肯定的是,它絕對適用於今天的我們。耶穌是針對信徒個人,而不是未得救的普羅大眾講這篇信息的。新約書信重申了登山寶訓的信息,今日的教會仍然可以從中受益。耶穌開始只是對門徒說這些話(太五1),門徒又將這些信息分享給我們。
在這章中,耶穌對真正的、屬靈的義給出了三層解釋。
一什麼是真正的義(太五1–16)
主耶穌是一個無與倫比的教師,他沒有以批評文士和法利賽人來開始這篇重要的講道。相反,他積極地強調了義的品格,及其帶給信徒生命的祝福。法利賽人教導說義是外在的事,是關乎遵守規條誡命。透過禱告、施捨、禁食等,可以衡量一個人的義。而在八福和對信徒的刻畫中,耶穌描述的卻是從裡面流露出來的基督徒品格。
想像一下,當他說出第一個詞“有福了”(拉丁文中“被祝福”一詞是beatus, beatitude[祝福]即由此而來),人們的注意力怎樣在一瞬間就被他抓住。這個詞對那天聽道的人而言是十分有力的,它意味著“神聖的歡樂和完美的幸福”。這個詞不是針對人的,而是用來形容神明或死者才能體驗到的歡樂。“有福”指的是深層次的滿足和充實,而非倚賴外在環境。這就是主給予那些信他之人的!
八福道出了今日的我們當持有的四種態度。
(1)對自己的態度(太五3)。虛心是指謙卑,有正確的自我認知(羅十二3)。它絕不等同於懦弱膽小、毫無骨氣!“靈裡貧窮”與這個世界自吹自擂、自作主張的態度相對。它不是虛情假意的謙虛,“我一文不值,什麼事也成不了!”而是對自己誠實:瞭解自己,接納自己,竭力成為榮耀神的樣式。
(2)對自己罪的態度(太五4–6)。我們應當為罪憂傷,棄絕罪,從神的眼光來看待罪,並追求按神對待罪的方式來對付它。掩飾罪或為罪辯護當然是錯誤的態度。我們不僅應該為罪憂傷,更要謙卑順服神(見路十八9–14;腓三1–14)。
溫柔不等於柔弱。摩西和主耶穌都是溫柔的人(民十二3;太十一29)。被翻譯為“溫柔”的這個詞常被用來形容受傷的馬,指的是受掌控的力量。
(3)對主的態度(太五7–9)。我們信基督的時候就經歷到神的憐憫(弗二4–7),他賜給我們清潔的心(徒十五9)和內心的平安(羅五1)。既然領受了他的憐憫,我們就要與人分享。我們要竭力保持心靈的純潔,好在生命中見到神。在這個紛紛擾擾的世界,我們應當成為和平的締造者,成為神憐憫、聖潔與和平的管道。
(4)對世界的態度(太五10–16)。想成為委身的基督徒並不容易。這個世界對神和他的子民並不友好。不管我們願意與否,我們與世界之間總會產生衝突。為什麼?因為我們不同於世界,我們有不同的態度。
我們讀八福的時候,會發現它們所代表的觀點與這世界截然不同。世界讚賞驕傲,貶低謙卑;贊同罪孽,尤其是當你“僥倖逃脫懲罰”。世界對抗神,神卻致力於讓敵人與他和好,成為他的孩子。若要按照神的心意生活,遭遇逼迫就在所難免。只是要謹記的是,我們受苦並非是出於自己的愚昧和不順服。
二怎樣獲得真正的義(太五17–20)
聽到主耶穌宣佈神祝福什麼樣的人時,人們一定在心裡嘀咕:“可我永遠不可能達到這個標準。我怎樣才能有這樣的義呢?這樣的義從何而來?”他們開始思考耶穌的教導和他們平生所受的教導有什麼關係,又和摩西與律法有什麼關係。
神在摩西律法中陳明瞭聖潔生活的標準。法利賽人為律法辯護,竭力遵守律法。但耶穌說,真正蒙神悅納的義必須超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在這些普通百姓看來,文士和法利賽人是當時社會上最聖潔的人!如果連他們都不能獲得真正的義,其他人還有什麼指望呢?
耶穌描述了人與律法的三種關係,來解釋自己對律法的態度。
(1)致力於廢除律法(太五17a)。法利賽人認為,耶穌是在廢除律法。首先,耶穌的權柄不是來自於任何公認的領袖或學派。與文士和法利賽人不同,耶穌的教導不是“從權柄來的”,他是帶著權柄來教導。
其次,耶穌的行為也像是藐視律法。他故意在安息日治病,對法利賽人的傳統視而不見。還有,他的社交生活看起來也與律法相違背,因他與稅吏、罪人為友。
可究竟是誰在廢除律法?是法利賽人!透過傳統,他們從人那裡奪走神的話語;而他們偽善的生活本身就違背了他們聲稱要保護的律法。法利賽人自以為是在保存神的道,事實上卻在窖藏神的道:給這道塗上防腐劑,使之失去生命力!當基督來到世上時,他們拒絕基督,這就證明律法內在的真理並沒有進入他們心裡。
耶穌清楚指出,他來是為了尊崇律法,幫助神的百姓熱愛、學習並活出律法。他不接受宗教領袖虛假的義;他們的義只是一個外在的面具。他們的信仰是一種僵死的儀式,而不是真實的關係。它是虛假的,無法在別人生命中帶出活潑的信仰。它讓人漸漸失掉謙卑,變得驕傲;帶人離開自由,走向捆綁。
(2)致力於成全律法(太五17b)。耶穌在生命的各個層面成全了神的律法。他的出生成全了律法,因為他“生在律法以下”(加四4)。他的父母為他履行了律法所規定猶太男孩當受的一切儀式。他的生命確實成全了律法,因為沒有任何人可以指控他犯了罪。他沒有屈從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傳統,從始至終踐行神在律法中的命令。他是天父“所喜悅”的兒子(太三17,十七5)。
耶穌的教導也成全了律法。正因如此,他被捲入與宗教領袖的衝突之中。當耶穌開始傳道時,他發現神活潑的道被包裹在人的傳統和解釋之中。他打破了“宗教”這層堅硬的外殼,將人帶回神的話語。繼而,他以全新而生動的方式向他們開啟這道——這些人熟稔律法的“字句”,卻不瞭解其內在精髓。
在耶穌的死和復活中,他更是成全了律法。他承受了律法的咒詛(加三13)。他成全了舊約的預表和禮儀,因此神的子民如今無需按舊約儀式而行(見來九–十)。他將舊約放置一旁,引入了新約。
耶穌並未與律法抗爭以廢除律法,與此相反,他通過成全律法來廢除律法!或許舉個例子會幫助你理解。假如我有一顆橡子,那我有兩種方法把它弄破。我可以把它放在石頭上,用鐵錘把它砸碎;我也可以把它種進土裡,等它破殼發芽,長成一棵橡樹,讓它自我成全。
耶穌死的時候,聖殿的幔子裂為兩半,由此開啟了進入至聖所的路(來十19)。他推倒了分隔猶太人和外邦人的高牆(弗二11–13)。因為律法在基督裡得到了成全,因此我們不再需要人手所造的殿(徒七48及以下),也不再需要宗教儀式(西二10–13)。
我們怎麼可以成全律法呢?就是順服聖靈,讓他在我們的生命裡動工(羅八1–3)。聖靈使我們能在日常生活中經歷到“律法的義”。這並不是說我們活出了無罪、完全的生命,而是說靠著聖靈的大能,基督透過我們活出他的生命(加二20)。
在八福中,我們看到了耶穌基督完美的品格。他從不需要為自己的罪憂傷,因為他是無罪的,但他仍“多受痛苦,常經憂患”(賽五十三3)。他也從不需要饑渴慕義,因為他是神的聖子,但他卻喜愛父的旨意,並以遵行父的旨意為滿足(約四34)。要經歷八福所說的義,唯一的途徑就是依靠基督的能力。
(3)致力於踐行並教導律法(太五19)。這不是說我們應當專攻舊約而忽略新約!哥林多後書第三章清楚指出,我們是新約的執事。但律法也有它合宜的服侍(提前一9及以下),那並沒有違背神恩典的榮耀信息。耶穌希望我們更多認識神的義,順服並向他人分享神的義。神的道德律法並沒有改變。新約書信重申了十誡中的九條誡命,並要求信徒遵守。(沒有提到的那條誡命是關於安息日的誡命,因為安息日是給以色列人的記號,見尼九14。)
我們不是出於懼怕而遵行外在的律法。今天信徒是出於愛而遵行內在的律法,並且活出它來。聖靈指教我們神的道,使我們有能力遵行。罪仍舊是罪,神也對罪施行懲罰。事實上,我們如今領受了更多的教導,得到了更多,理當擔負起更多的責任。
三義怎樣在日常生活中表現出來(太五21–48)
在他所要賜下的新生命的亮光下,耶穌選出了六條重要的舊約律法,向他的子民解釋了它們的含義。耶穌帶來了根本的改變,卻沒有改變神的標準:他看重的是人心的態度和意圖,而不單單是外在的行為。法利賽人宣稱義建立在特定的行為之上,但耶穌指出義的焦點是內心的態度。
同樣,在關於罪的問題上,法利賽人列出了哪些行為是有罪的,但耶穌解釋說罪是來自內心的態度。心生憤怒就算為殺人;心生色欲就算為姦淫。那些聲稱“遵行登山寶訓”的人可能沒有意識到,登山寶訓比十誡更難遵行。
論殺人(太五21–26;出二十13)。聽說芝加哥每35起死亡中就有一個是謀殺,而大多數謀殺者都是“衝動犯罪”,他們對朋友或親戚心懷忿怒而實施了謀殺。耶穌不是說生氣導致殺人,而是說生氣就是殺人。
的確有對罪而發的義怒(弗四26),但耶穌批評的是不聖潔的憤怒。他在馬太福音五章22節所用的詞含義是“持續的憤怒,內心所懷的怨恨。”馬太描述這種罪性的經歷有如下幾個過程:首先是無緣無故的憤怒,這憤怒繼而爆發變成咒駡:“拉加——白癡!”咒駡又火上澆油,以致人說出“魔利——叛徒!”
憤怒是如此愚蠢的事。它把我們變成破壞者,而不是建造別人的人。它奪去我們的自由,讓我們淪為囚犯。凡恨人的,就是在心裡殺人(約壹三15)。
這不是說既然我們恨人,在心裡犯了罪,不如乾脆把所恨的人殺了。顯然,罪惡的感受不能成為罪行的藉口。有罪的憤怒使得我們不能與神、與弟兄相交,但它沒有把我們送進監牢,成為殺人犯。可不止一個人因為不能控制自己有罪的憤怒而殺人,淪為階下囚。
我們必須誠實面對憤怒,向神承認自己的罪。和弟兄鬧矛盾的,總要迅速找到他,把問題解決掉。拖得越久,越被捆綁!拒絕與人和好,就是將自己打入可怕的監牢(馬太福音十八章15至20節給出了更多建議)。俗話說得好,拒絕原諒弟兄就是拆毀自己必過的橋樑。
論姦淫(太五27–30;出二十14)。耶穌肯定了神律法的聖潔,並解釋說這條誡命的目的,是要顯出性的聖潔和人心的罪惡。神創造了性,也保守性。他有完全的主權制定其準則,也有完全的主權懲罰違背他律法的人。他制定性的準則不是要剝奪我們享受性的權利,相反,他是要祝福我們。在他的每一個“不准”背後,都有一個“應當”。
性的污穢始于人心的欲望。與論殺人一樣,耶穌並不是說色欲等同於姦淫,所以色欲填胸的人不如真去犯姦淫。欲望不等於行為,然而,從屬靈的角度看,它們又是一樣的。耶穌所說的“看”不是指偶然一瞥,而是懷著淫念持續注視。男人可能對漂亮女子匆匆一瞥,知道這女子的美麗,卻沒有起貪欲。但耶穌描述的那人看女子是帶著滿足其內在肉欲的目的,以此代替姦淫的行為。那不是偶然的,而是蓄意的。
我們怎樣才能得勝呢?只有潔淨內心的欲望(欲望導致行動),約束肉體的行為。顯然,我們的主不是從字面上談論“手術”,因為那並不能解決心裡的問題。論到性犯罪,眼睛和手通常是罪魁禍首,因此必須約束它們。耶穌要求我們“毅然決然地和罪決裂!不要藕斷絲連——要立刻切除!”屬靈的手術比肉體的手術更重要,因為肉體的罪行可能會帶來永恆的審判。我們當思想歌羅西書三章5節和羅馬書六章13節、十二章1至2節和十三章14節這樣的經文。
論離婚(太五31–32)。主在馬太福音十九章1至12節中更詳細地討論了這個話題。後面講到這部分的時候,我們再來看這個問題。
論起誓(太五33–37;利十九12;申二十三23)。這裡的罪不是“咒詛”,而是用誓言來確認所說的是真的。法利賽人使出各種招數回避真理,誓言即是其中之一。他們避免直呼神的聖名,而是用耶路撒冷城、天、地或身體的某個部位來指代。
耶穌教導我們要言語誠實不虛,品格真實無偽,這樣就不需要任何附加籌碼來讓人相信我們。言語根植於品格,誓言絲毫不能美化品格。“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十19)越是話多想說服人的,越是可疑。
論報復(太五38–42;利二十四19–22)。關於報復,起先的律法是公正的,它可以防止人強迫冒犯者付更大的代價,超過他本當承受的懲罰。它也可以防止人暗報私仇。耶穌改變了這一律法,他要我們有這樣的態度:寧可自己吃虧,也不虧負別人。當然,他把這一態度應用在個人的羞辱上,而不是群體和民族。採取報復只會把自己和別人弄得更糟,結果就是干戈相向,永無寧日。
怎樣才能做到“連另一邊的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呢?我們必須原地不動,不要逃跑。這需要信心和愛。這意味著我們會受傷害,但是,與其靈裡受損,不如受點“皮外傷”。這更是意味著我們應當幫助罪人。我們可能會再次受到他的攻擊,看似處於不利的境地;但同時我們又是得勝者,因為耶穌站在我們這邊,幫助我們,建造我們的品格。心理學家說暴力是源於軟弱,而不是力量。強者才能去愛並承受傷害,弱者只想著自己,他傷人之後就逃之夭夭,以圖自保。
論愛仇敵(太五43–48;利十九17–18)。律法裡沒有任何一處教導人恨自己的仇敵。出埃及記二十三章4至5節之類的章節表達的意思正好相反!耶穌定義的仇敵是指咒詛、仇恨和為私利剝削我們的人。既然基督的愛沒有簡單停留在情感層面,更是基於意志的行動,所以他有權要求我們愛仇敵。畢竟,在我們還作他仇敵的時候,他就愛了我們(羅五10)。當我們祝福那咒詛我們的人,善待他們,為他們禱告時,我們就展現了基督那樣的愛。當我們為仇敵禱告,就會發現愛他們不再那麼困難。這樣,就會除掉我們態度中的“毒素”。
耶穌給出了遵行這條誡命的幾條理由:(1)這樣的愛是成熟的標誌,證明我們是父的兒子,而不只是小孩子。(2)這樣做是效法神。父將美好的東西賜給那些敵對他的人。馬太福音五章45節暗示,我們的愛能“營造一種祝福的氛圍”,幫助我們贏得仇敵的心,使他們成為我們的朋友。愛就如同天父仁慈賜予的陽光和雨水。(3)這是在人前的見證。“(你)比人有什麼長處呢?”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神期待我們活在更高的層次上,而非像這世上失喪之人一樣以善報善、以惡報惡。作為基督徒,我們要以善報惡,以此作為愛的投資。馬太福音五章48節中的“完全”並非指完全無罪的完美,那在今生是不可能實現的(儘管值得追求)。它指的是完備、成熟,就如神的兒子當有的樣式。天父愛他的仇敵,力求讓他們成為他的孩子,我們應當和他站在同一陣營!
研習題第4章 王的原則:真正的義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真正的、天國的義必須應用在日常生活的每一個方面,這是登山寶訓接下來這部分所強調的。耶穌將這一原則應用到幾種關係中:我們在敬拜中與神的關係(太六1–18),與物質財富的關係(太六19–34),以及與他人的關係(太七1–20)。
耶穌對偽善提出了警告,指出了它的危害(太六2、5、16)。偽善是用宗教來掩飾罪惡的罪。耶穌口中假冒為善的人,不是指達不到他完美的標準或偶爾犯罪的人,因為每個人都會遭遇這樣的失敗。假冒為善的人指的是那些故意利用宗教來掩飾自己的罪,為自己賺取利益的人。被譯為“假冒為善的人”的希臘原文意思是“戴著面具的演員”。
法利賽人的義是不真誠、不誠實的。他們實踐宗教是為了博得人的讚美,而不是為了得到神的獎賞。但真正的義必須來自裡面。我們應當察驗自己,看看自己在信仰的委身中是否真實誠懇。在這一章裡,基督將這樣的檢驗應用在生活中四個不同的方面。
一奉獻(太六1–4)
周濟窮人、禱告和禁食是法利賽人信仰中重要的操練。耶穌並不是譴責這些做法,而是提醒人要帶著正確的心去做這些事。法利賽人想憑藉施捨來換取神的喜悅和人的注意,這些動機是錯誤的。再多的施捨都不能買到救恩,因為救恩是神的恩賜(弗二8–9)。為人的讚揚而活同樣是愚蠢的,因為人的榮耀不能長存(彼前一24)。只有神給的榮耀和讚美才是真正重要的!
周濟窮人本是一樁好事,只是人的罪性實在太微妙,以致這樣的事也能被它所玷污。如果施捨是為了博得人的讚賞,我們難免會像法利賽人那般招搖,故意引人注目。但如果是為了在愛中服侍神並討他的喜悅,我們就會奉獻我們的禮物,而不求惹人注目。結果,我們的靈命不斷成長,神會得著榮耀,他人也會得著幫助。如果動機不對,即便捐出去的錢能幫助到有需要的人,也會使人失掉神的祝福和獎賞,並奪去神當得的榮耀。
這是不是說公開施捨是錯誤的呢?人必須要匿名捐贈嗎?不一定這樣。初代教會時期,每個人都知道巴拿巴奉獻了賣地的收入(徒四34–37)。教會成員將捐款放在使徒的腳前,也不是在暗地裡做的。區別就在於奉獻的動機和方式。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就是反面教材(徒五1–11),這兩個人以為捐了錢,其他人就會認為他們很屬靈。
二禱告(太六5–15)
耶穌給出了四個指示,來指引我們當如何禱告。
- 在人前公開禱告以之先,我們要暗中禱告(太六6)。在聚會中(提前二1及以下)、,謝飯時(約六11),或尋求神的幫助時(約十一41–42;徒二十七35),公開禱告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沒有私下禱告的習慣,公開禱告就有問題了。旁觀者可能會以為我們是在操練禱告,事實並非如此,而這就是假冒為善。被翻譯為“內屋”的這個詞含義是“私密的房間”。它可能是指房子裡的儲藏室。我們的主常常私下禱告(可一35),以利沙(王下四32及以下)和但以理(但六10及以下)也是如此。
(2)禱告必須誠懇(太六7–8)。重複提出懇求本身,並不會使懇求變成“無用的重複”,耶穌和保羅都會在禱告中重複自己的請求(太二十六36–46;林後十二7–8)。當人只是絮絮叨叨,並非真心實意地尋求並遵從神的旨意時,他的請求就變成了無用的重複。單單誦讀記住的禱告詞也會如此。外邦人在他們的異教儀式上就常常這樣做(見王上十八26)。
我的朋友庫克博士(Dr. Robert A. Cook)常說:“每個人的體系中都有一個例行禱告,只有把它拋開時,我們才能真正開始禱告!”我留意到,不只在我個人的禱告中,甚至帶禱告會時我也常犯這樣的錯誤。對一些人來說,禱告就像把唱針放到唱片上,然後忘得一乾二淨。但是,神並不回應這些不誠懇的禱告。
(3)我們必須按照神的心意禱告(太六9–13)。這個禱告就是大家熟知的“主禱文”,但我想“門徒禱告文”這個名字會更準確。耶穌教我們這個禱告,不是叫我們照搬它來反復記憶和背誦,而是幫助我們遠離無用的重複。他沒有說“用這些話來禱告”,而是說“照這樣禱告”;即是說,“用這個禱告作範例,而不是用它來替代禱告”。
禱告的目的是榮耀神的名,求神幫助我們在地上成就他的旨意。這個禱告不是始於我們的益處,而是始於神的關注:神的名、神的國、神的旨意。羅伯特•羅(Robert Law)說過:“禱告是強大的工具,它的目的是讓神的旨意在地上得以成就,而不是讓人的心願在天上得以實現。”我們沒有權利向神索要任何有辱他的聖名、延遲他的國度或是阻撓他旨意的東西。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禱告裡沒有單數人稱;它們都是複數。主禱文以“我們在天上的父”開始。我們禱告的時候,要記得自己是神普世信徒家庭中的一員。我們無權為自己要求任何有損于其他家庭成員的東西。當我們按照神的心意禱告時,神的回答將會成為所有神子民的祝福,不是以這種方式,就是以那種方式。
我們應當把神的關注放在第一位,再把自己的需要帶到他面前。神關心且早已知道我們的需要,甚至在我們禱告以先,神就已經知道了(太六8)。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要禱告呢?答案是:禱告是神所指定的方式,好使我們的需要得著滿足(見雅四1–3)。禱告預備我們合宜地面對神的回復。如果我們明白自己所要的是什麼,向神禱告,且相信他的供應,那我們會更好地面對神對我們禱告的回應;反之,若是人沒有祈求,神卻強塞一些東西,他就不會珍惜。
禱告求每天的物質供應,求饒恕,求神指引並保守我們遠離試探,這都是理所應當的。“不叫我們遇見試探”不是暗示神試探他的孩子(雅一13–17),而是求神指引我們,保守我們不偏離他的旨意,被捲入試探的處境當中(約壹五18),或是陷入試探神的處境中,逼他行神跡來救我們(太四5–7)。
(4)我們必須禱告有饒恕人的心(太六14–15)。在主禱文的“附加部分”,耶穌補充說明了六章12節下半句“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久以後,他會對門徒重複了這一功課(太十一19–26)。他不是教導信徒,對他人的饒恕可以換得神的饒恕,因為神的饒恕完全是出自白白的恩典和憐憫。然而,如果人在生命中真正經歷到神的饒恕,就一定會有饒恕人的心(弗四32;西三13)。主耶穌在“不饒恕人的惡僕”這個比喻裡闡釋了這個原則(太十八21–35)。
我們看到,真正的禱告屬“家事”(“我們的父”)。如果家庭成員彼此都難以共處,他們又怎能說自己與天父有正確的關係呢?約翰一書四章的重點是,借著愛弟兄,我們就表明了自己對神的愛。當我們饒恕彼此時,這並不是在賺取禱告的權利,因為禱告的特權來自我們的“兒子身份”(羅八15–16)。饒恕關乎相交的關係:我若不與神相交,就不能有效地禱告。但與弟兄的相交又會影響我們與神的相交;因此,饒恕對禱告來說是必不可少的。
禱告關係到榮耀神的名、加快天國的降臨(彼後三12)、有助於在地上成就神的旨意,因此,禱告的人心中不可帶著罪。信徒心裡若不饒恕人,神還應允他的禱告,那就是羞辱自己的名。神怎會借著這樣的人作工,來成就他在地上的旨意呢?神若答應他們的請求,就是鼓勵犯罪!人禱告不應只是求神應允,更是要求神讓我們成為承受得起他回應的人。
三禁食(太六16–18)
其實神只要求以色列人在每年的贖罪日禁食(利二十三27)。但法利賽人卻在每週一和週四禁食(路十八12),且唯恐他人不知。當然,他們的目的是為了贏得人的讚美,但結果卻失掉了神的祝福。
只要我們動機正確、方式恰當,禁食並沒有什麼不可。耶穌也曾禁食(太四2),初代教會的成員同樣也禁食(徒十三2)。禁食能幫助我們約束肉體的欲望(路二十一34),保持正確的屬靈優先次序。但是,禁食絕不可為試探留下可乘之機(林前七5)。僅僅拒絕滿足生理需求(如吃飯或睡覺)本身並不是禁食。我們必須將自己獻給神、敬拜神。如果沒有內心的委身(見亞七),就不會得到持久的屬靈益處。
和施捨、禱告一樣,真正的禁食也應當是行在暗中的,它是信徒和神之間的事。故意把臉弄得難看(看起來一副愁苦不堪、需要同情和讚美的模樣),違背了禁食真正的目的。主耶穌在此指出屬靈生活的一條基本原則:真正的屬靈不會違背神賜給我們的天性。神不會摧毀一樣好東西,來建立另一樣東西。如果要靠可憐巴巴的模樣讓人認為我們屬靈,那我們對屬靈的看法就出了問題。
記住,偽善使我們失去基督徒生命中的真實。一旦被偽善抓住,我們就會用名聲替代品格,用無意義的詞語替代真正的禱告,用金錢替代內心的委身。難怪耶穌將法利賽人比作粉飾的墳墓:外面乾淨,裡面一團污穢(太二十三27–28)!
偽善不僅使我們失去品格,還使我們失去屬靈的獎賞。我們不再追求神永恆的贊同,而是滿足於人淺薄的表揚。我們禱告,沒有回應;雖然禁食,內在的人卻毫無長進。漸漸地,靈命就變得空虛、死氣沉沉。我們失去了神在此時此刻的祝福,也失去了基督再來時的獎賞。
偽善還會使我們失去屬靈的影響。法利賽人就是一個典型的反面教材;他們碰觸什麼,什麼就被他們污穢和破壞。崇拜他們、聽從他們話的人自以為得到了幫助,實際上卻被他們深深傷害。
怎樣才能戰勝偽善呢?首先就是在私人生活中對神坦誠。永遠不要心口不一地祈求,否則,禱告就只是一堆空話。我們的動機應當是單單討神的喜悅,不管別人說什麼做什麼。我們應當在隱秘處培養我們的心。就如人常說的:“基督徒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只有神才能看見的那部分。”當我們把名譽看得比品格還重時,我們就成了偽善的人。
四對財富的使用(太六19–34)
人們習慣把生活劃分成“屬靈的”“物質的”,耶穌卻不這樣劃分。他在很多比喻中明確指出,對財富有正確的態度是真屬靈的一個標誌(見路十二13及以下,十六1–31)。法利賽人貪愛錢財(路十六14),利用宗教牟取私利。倘若我們生命中有真正的基督的義,就能合宜地對待物質財富。
耶穌從沒有歌頌貧窮,也沒有譴責用正當途徑獲取財富。神創造一切,包括食物、衣服和金銀等貴重之物。而神宣稱他所造的一切都甚好(創一31)。神知道我們生活所需用的(太六32)。事實上,他“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提前六17)。擁有物質不是錯,被物質擁有才有問題。拜偶像的罪和偽善的罪一樣危險!聖經有許多地方對貪戀的罪提出了警告(出二十17;詩一一九36;可七22;路十二15及以下;弗五5;西三5)。
耶穌警告為今世之物而活的罪。他指出了貪心和拜偶像的可悲結局。
奴役(太六19–24)。物質會奴役心靈(太六19–21)、頭腦(太六22–23)和意志(太六24)。我們也可能有被物質捆綁的時候,但我們理當是自由的,受聖靈掌管。
倘若心靈貪愛物質,把世俗得失看得比在天上的投資還重,那只會帶來可悲的損失。地上的財富也可以為神所用。但若是為自己積存財富,我們不僅會失去這些財富,最終連我們的心也會隨之失去。我們不僅不會經歷屬靈的富足,反倒會成為貧窮。
積攢財寶在天上是什麼意思?就是用我們所有的一切去榮耀神;對物質生活放開一些,不斤斤計較。它也意味著用天國真正的富足,而不是用這世界虛空的財富來衡量生活。
財富不僅奴役人的心靈,還奴役人的頭腦(太六22–23)。聖經常用眼目來象徵內心的意念。眼睛若能準確地聚焦于光源,身體就能行動自如。眼睛若不能聚焦,身體就不能平穩地行動。看著兩個方向前進是不可能的。
我們生活的目標若是為了賺取物質的財富,我們裡面必定是黑暗的。但我們的人生觀若是侍奉和榮耀神,我們裡面就有光。裡面的光若變成黑暗,我們就被黑暗所控制了。眼見決定結局。
最後,物質主義能奴役人的意志(太六24)。一個人不能同時侍奉兩個主;在基督和金錢之間,我們只能選擇其中一位。這是關乎意志的事情。“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裡”(提前六9)。神可以讓人擁有財富,當財富被用來榮耀神時,它就成為祝福。反之,如果想變得富有,用那樣的人生觀來生活,它會讓人付出極慘重的代價。
貶值(太六25–30)。貪心不僅使我們的財富貶值,也使我們貶值!我們開始變得焦慮不安,而這種焦慮是不正常、不屬靈的。追求錢財的人以為財富能解決他的問題,但事實卻是,財富會帶來更多的麻煩!物質財富給人一種危險、虛假的安全感,而那到最後往往是以悲劇告終。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百合花並不為生活憂慮,它們擁有神所賜予的富足,這是人所沒有的。整個自然界都仰賴神的供應,神也從不讓它們落空。只有人倚靠錢財,而錢財卻常讓人落空。
耶穌指出憂慮是有罪的。人或許會找些其他詞語來美化憂慮,比如:關切、負擔、背十字架——但憂慮就是憂慮,這些詞語並不能改變事實。憂慮不能使我們活得更久,反倒使我們的壽數減少(太六27)。被翻譯成“不要憂慮”的這個希臘詞,字面意思是“被拉往各個方向”。焦慮把人弄得四分五裂。若非人的干涉,自然界的萬物都處於和諧共處的狀態,因為自然界的一切都仰賴神。可是人呢?因為想要依靠物質財富而活,反倒被物質所撕裂。
神既然餵養飛鳥,又為百合花做衣裳,他豈不供應我們的生活所需嗎?是我們的“小信”阻礙了他按著自己的心意做工。只要我們能降服於神,為存到永恆的財富而活,神必定會給我們極大的祝福。
失去見證(太六31–33)。憂慮物質的人活著與外邦人無異!人若將神的旨意和他的義放在生命中的首要位置,神自會照管其餘一切。一個敢於遵行馬太福音六章33節的基督徒,對世界將是何等大的見證!可悲的是,許多人都做不到這點。
失去當下的喜樂(太六34)。為明天憂慮既不能幫到明天,對今天也沒什麼好處。它唯一的作用就是奪走我們今天的效率,這意味著明天我們會更沒有效率。有人曾說,一般人都在兩個盜賊之間釘死自己:一個是對昨天的悔恨,另一個是對明天的憂慮。為將來打算、未雨綢繆沒有什麼不對(林後十二14;提前五8),但若憂慮未來,讓明天奪走今天的祝福,那就是罪了。
這裡有三個詞指出了如何戰勝憂慮:(1)信心(太六30),也就是相信神會滿足我們的需要;(2)天父(太六32),知道天父看顧他的兒女;(3)先(太六33),將神的旨意放在我們生命的首位,好使他能得著榮耀。如果我們對天父有信心,將他擺在第一位,他必會滿足我們的需要。
偽善和憂慮都是罪。要操練天國真正的義,我們就要避免這些罪,為神的榮耀而活。
研習題第5章 王的原則:真正的敬拜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文士和法利賽人罪惡昭彰,他們抬高自己,又錯誤地論斷他人,甚至論斷主。他們虛假的義火上澆油,令他們做出了錯誤的評判。這解釋了為何主耶穌會以評判為題來結束這篇重要的講道。其中,他談到了三種評判。
一對自己的評判(太七1–5)
評判的首要原則是從自我評判開始。耶穌並沒有禁止我們評判人,對基督徒而言,謹慎分辨是必要的。基督徒的愛不是盲目的(腓一9–10)。不加分辨地相信耳朵聽到的一切,毫無條件地信任自稱是屬靈的人,只會讓人遭遇困惑和極大的損失。然而,在評判別人以先,自我評判是必不可少的。有以下幾個理由。
我們將要受審判(太七1)。論斷(judged)一詞的時態表明,它是指最後的審判。我們若先自我評判,就是在預備自己迎接在神面前最後的審判。法利賽人“充當神”譴責他人,卻從未想到有一天神也要審判他們。
我們正在接受評判(太七2)。路加福音六章37至38節的平行章節有助於我們理解這裡的信息。我們不只在末後受神審判,此時此刻就在被人評判;我們從人那裡領受的,正是我們給別人的。我們怎樣論斷人,就怎樣被人論斷;用什麼樣的量器量給人,就有什麼樣的量器量給我們。人種什麼,就收什麼。
我們必須看清自己才能幫助別人(太七3–5)。評判自我是為了預備自己服侍別人。基督徒有義務幫助彼此在恩典中成長。不自我評判的人,不僅會傷害自己,也會傷害他本可以服侍的那些人。法利賽人批評、論斷他人,是為了使自己看起來更好(路十八9–14)。但基督徒應當自我評判,好幫助別人變得更好。兩者之間有本質的不同。
讓我們看看主耶穌是如何闡釋這點的。他選擇了全身最敏感的部位——眼睛作比喻。一個眼中有梁木的人,竟試圖擦去另一個人眼中的灰塵,這真是荒唐!人若不誠實面對自己的罪,就是自我蒙蔽,以致無法看得清楚,從而幫到他人。法利賽人能目光敏銳地洞察到別人的罪,但是對自己的罪卻熟視無睹。
在馬太福音六章22至23節,耶穌用眼睛的比喻教導我們,如何從屬靈的觀點來看待生命。我們切不可評判他人的動機。我們可以審視人的行為和態度,卻不可論斷他人的動機,因為惟有神鑒察人心。一個人可能帶著不好的動機做好事。同樣,人可能把事情辦砸了,但他的動機卻非常真誠。當我們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他要審察人心的秘密,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羅二16;西三22–25)。
眼睛的意象還教導我們:當我們尋求幫助他人時,必須帶著愛心和溫柔(弗四15)。我曾多次接受眼部檢查,還有一次為除去掉進眼裡的鐵屑動過手術,所以對醫生的溫柔印象深刻,充滿感激。在服侍我們想要幫助的那些人時,我們要像眼科醫生一樣帶著溫柔的關愛。如果我們接觸他人時缺乏耐心和敏銳,那我們將比眼中的沙塵造成更嚴重的損害。
屬靈的自省要避免兩個極端。第一個極端是膚淺自省的欺騙。有時我們對自己信心滿滿,以致不能徹底、誠實地省察內心。在神話語的鏡子前匆匆一瞥,並不能顯露我們真實的光景(雅一22–25)。
第二個極端我把它叫作“無休止的屍檢”。有時我們又會陷入自省的泥潭不能自拔,失去平衡。單單注目于自己必定會遭遇挫敗和沮喪。我們應當憑信心仰望耶穌基督,懇求他的饒恕和更新。撒但是那位控告人的(啟十二10),他非常喜歡人自我控訴和自我譴責。
在神面前誠實評判自己,拿掉那些蒙蔽自己的東西後,我們才能幫助別人,恰當地評判他們的工作。如果明知自己生命中有罪,還試圖幫助別人,那就是偽君子。事實上,服侍可能會淪為人掩飾自己罪行的手段!法利賽人就在這點上犯了罪,遭到耶穌的嚴厲譴責。
二對他人的評判(太七6–20)
基督徒必須運用屬靈的分辨力,因為並非每個人都是羊。有些人是豬、是狗,甚至是披著羊皮的狼!我們是主的羊,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任人拉過眼前的羊毛,遮住我們的眼睛!
評判的理由(太七6)。作為神的子民,我們有處理主“聖物”的特權。他將神話語中的寶貴真理交托給我們(林後四7),我們絕不可輕忽。沒有哪個敬虔的祭司會將祭壇上的肉丟給污穢的狗,也不會有人傻到把珍珠扔給豬。我們要傳福音給“萬民”(可十六15)斷乎沒錯,但傳道若缺乏分辨就是輕賤福音了!連主耶穌也拒絕同希律講話(路二十三9),保羅也拒絕與抵擋真道的人辯論(徒十三44–49)。
評判不是為了譴責他人,相反,是為了能服侍他們。要留意的是,主耶穌總是根據個人的需要和屬靈狀況給人不同的幫助。他從沒有不分三七二十一,用一篇背好的萬能講稿來應付人。他對尼哥底母談重生,對撒瑪利亞婦人講活水。祭司長和長老給他設圈套,他就拒絕回答他們的問題(太二十一23–27)。在分享寶貴的珍珠以前,先評估對方內心的狀況,這才是一個基督徒當有的明智之舉。
神所賜的資源(太七7–11)。主耶穌為什麼在這裡談論禱告?這些經文看起來像是中斷,其實不是。你我是人,難免會犯錯;而我們的確會犯錯。只有神能完美地施行審判。因此,我們必須禱告,懇求他賜下智慧和指引。“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雅一5)
年輕的所羅門王知道自己缺乏治理以色列人的智慧,於是向神祈求,神就滿有恩典地應允了他(王上三3及以下)。我們若要擁有屬靈的分辨力,就當恒切禱告神,不斷尋求他的旨意,切切地敲那扇通往更大服侍的門。神必滿足兒女的需要。
指導原則(太七12)。這就是所謂的“黃金法則”,是聖經中被人誤解最深的經句之一。這句經文既不是基督教信仰的主旨,也不是神的救贖計劃。將神學建立在這一法則上,無異于將天文學建立在“一閃一閃亮晶晶,滿天都是小星星”這首兒歌之上。
這個偉大的真理應當成為我們待人接物的準則。它針對的只是信徒群體,必須要在信徒生活的每一個層面得到操練。人若真正遵行這條原則,就不會故意說出或做出傷害自己和別人的事。若不按這條原則評判人,我們就可能會變得驕傲挑剔,屬靈品格也會受到影響。
操練這條法則可以彰顯出神在我們生命中的愛,使我們能以幫助他人,甚至是那些想要傷害我們的人。
但要記住,踐行這條法則是要付出代價的。我們都希望自己和別人從神那裡得到最好的,但總有人抵擋神的心意,這些人會起來攻擊我們。我們是鹽,鹽會刺痛裂開的傷口;我們是光,光能暴露污穢。
評判的基礎(太七13–20)。世上有假先知,因此,我們不得不謹慎,以免上當受騙。然而,最大的危險是自我欺騙。文士和法利賽人自欺欺人地認為自己是正義的,他人是有罪的。人或許知道正確的言語,理智上相信正確的教義,也遵行正確的規條,卻仍可能沒有得救。耶穌用兩個比喻來教導我們,怎樣正確地評判自己和他人。
兩條道路(太七13–14)。有兩條道路:一條通往天堂,另一條通向地獄。寬廣的路好走,走的人也多。但我們絕不可憑數據來判斷屬靈狀況;多數人不一定總是對的。“每個人都這麼做”不代表他們做的是對的。
事實恰恰相反:神的子民總是餘民,是世上的極少數。原因不難發現:生命的道路是狹窄、孤單的,需要付出很大代價。我們可以走在大路上,帶著罪惡與世俗的“行李”。但如果要走窄路,就不得不丟下這些東西。
這裡,第一個檢驗來了:你是否為你的信仰告白付上了代價?如果沒有,它就算不得真正的告白。許多“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從未離開過那條滿是欲望和交際的大路。他們的信仰輕鬆自在,對他們沒有任何要求。然而,主耶穌指出,那條窄路卻是艱難的。一個人不能同時朝著兩個方向,行走在兩條路上。
兩種樹(太七15–20)。這個比喻表明,在基督裡的真信心會改變人的生命,並結出果子榮耀神。一切事物的本性都是由它的類別決定的,在屬靈領域同樣如此。好樹結好果子,壞樹結壞果子。不結好果子的樹就被砍下來,扔進火裡。“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七20)
第二個檢驗是:跟隨基督的決定是否改變了你的生命?假先知教導錯謬的教義,結不出真正的義來(見徒二十29)。他們的果子(服侍的結果)是虛假的,不能持久。假先知自己就是虛偽的,離他們越近,越能看清他們生命和教義的虛假。他們高舉自己,而不是耶穌基督;他們利用人,而不是教導人。那些相信錯謬教義或追隨假先知的人,絕不會經歷生命的改變。不幸的是,等有些人意識到這一點時,已經晚了。
三神對我們的審判(太七21–29)
在兩條道路和兩種樹的比喻之後,主耶穌以兩種建造者及他們的房子結束了講道。兩條道路比喻的是信仰生命的起點;兩種樹比喻的是信仰生命此時此刻的成長和結果;而兩種房子比喻的是信仰生命的結局,那時神將審判萬事。假先知在引向大路的門口,使人們容易進去。但在這條路的盡頭,等著他們的是滅亡。最終的檢驗不是我們怎樣看自己,或別人怎樣看我們,而是神會說什麼。
我們應當怎樣為這一審判作準備呢?答案就是:遵行神的旨意。是否遵行神的旨意檢驗我們是否對基督有真信心。這個檢驗不是關於言語;人不能一面呼喊“主啊,主啊”,一面卻不遵守神的命令。我們很容易學習宗教詞匯,記住聖經經句和讚美詩,卻不去遵行神的旨意。一個人若真正重生,聖靈就會住在他裡面(羅八9),使他能以明白並遵行神的旨意。神放在他心裡的愛(羅五5)激勵他順服神、服侍人。
言語,甚至是宗教領域的侍奉都無法取代順服。傳道、趕鬼、行神跡可能源於神的感動,但這些不是得救的保證。猶大就是一個例子,他很可能參與了某些甚至所有這些活動,但他並不是真信徒。在末後的日子裡,撒但會用這些“虛假的奇事神跡”來欺哄人(帖後二7–12)。
我們不僅要聽道,還要行道(雅一22–25)。切不可只停留在聽道(學習神話語)的層面。我們聽道,就必須行道,這就是將房子蓋在磐石上的意思。注意不要將這裡的“磐石”與哥林多前書三章9節及後面部分提到的磐石混淆。保羅在哥林多傳福音,領人歸主,將當地的教會建立在耶穌基督的根基上。耶穌就是教會唯一的根基和磐石。
這裡提到的磐石指的是順服神的話,順服是真信心的證據(雅二14及以下)。故事中的兩個人有很多共同之處:他們都想建造房屋,他們建的房子看起來都很好、很堅固。但是,當審判(暴雨)來臨,其中一所房子倒塌了。它們的不同之處在哪裡呢?顯然不在外表,而在於他們的根基:成功的建造者“深深地挖地”(路六48),把房子安在堅固的根基上。
審判來到的時候,虛假的信仰立刻原形畢露。有時候,這樣的審判就是生活中的試煉。如同神道的種子落在土淺石頭上的那種人(太十三4–9),一旦試煉來到,他們就會放棄委身。許多人宣稱相信基督,然而,一旦屬靈生活變得艱難、需要付上代價,他們又馬上否定自己的信仰。
這裡的審判很可能是指在神面前的末日審判。我們不可將新約書信教導的所有教義讀進這個比喻中,因為主耶穌在此是要闡明一個要點:每個人的信仰告白最終要在神面前受檢驗。那些信靠基督並用順服證明自己信仰的人,將一無所懼。他們的房屋建立在磐石上,能夠站立得住。反之,那些宣稱信靠基督卻從不遵行神旨意的人,將要被定罪。
怎樣檢驗自己的信仰告白呢?是看名聲嗎?不是。行在大路上、走向滅亡的人比比皆是。還有很多人想依靠自己的言語,說“主啊,主啊”,但這不是得救的保證。甚至在教會組織的宗教活動也不能給人以任何保證。那我們應該怎樣評判自己和那些宣稱耶穌為救主的人呢?
兩條道路的比喻告訴我們:要檢驗人為信仰所付出的代價。他是否為公開認信付出了代價?兩種樹的比喻告訴我們:要檢驗人的生命是否有真正的改變。他生命中是否結出了敬虔的果子?兩種房子的比喻提醒我們:基督裡的真信心是會持久的,不只在生命風暴中,也在最後的審判中持續下去。
聽到這篇講道,眾人十分震驚。為什麼?因為耶穌講話帶著神的權柄。文士和法利賽人講話是“引用權威”,他們經常引用拉比和律法專家的話。但耶穌不需要人間的教師來加添他話語的權柄,他是以神子的身份講話。基督徒絕不能輕忽這篇講道,因為它是神賜給我們的!我們應當俯伏在他面前,服從他的權柄,否則必被定罪。
研習題第6章 王的原則:正確的評判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在前面的章節中,馬太向我們介紹了王的位格(太一–四)和他的原則(太五–七),是時候讓我們看看他的權能了。畢竟,一個王若沒有成就事情的能力,他的憑證和原則又有何益呢?在八章和九章,馬太記錄了耶穌所行的十個神跡。除開最後四個神跡是按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來記載,其他神跡都是馬太按自己的方式分組記載的。
不過,在研究這些神跡之前,我們先要問的一個問題是:我們的主為什麼要行神跡?可以肯定的一點是,他希望借此滿足人的需要。神不僅關心受造物永恆的福祉,也關心他們現世的幸福。將肉體的服侍與靈魂的服侍分開是錯誤的,我們必須服侍到全人(見太四23–25)。
此外,主耶穌所行的神跡也是額外的憑證,證明他自己所宣稱的:他就是以色列人的彌賽亞。“猶太人是要神跡”(林前一22)。儘管神跡本身不能證明一個人是神所差派的(撒但也能行神跡[帖後二9]),但它的確會讓這人的宣稱更有說服力,倘若這人的品行敬虔就更是如此。就耶穌基督而言,他的神跡同時應驗了舊約預言(見賽二十九18–19,三十五4–6)。馬太福音八章17節提到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節,而耶穌又在馬太福音十一章1至5節將約翰指向舊約中的應許。同樣的“神跡奇事”也會成為追隨耶穌的人服侍中的憑據(太十8;來二1–4)。
除了憐憫和提供憑據,耶穌行神跡還有另外一個原因:他切切希望向人揭示救恩的真理。這些神跡實際上是“行為佈道”。就連尼哥底母也被這些神跡所打動(約三1–2)。值得留意的是,這些神跡中有五個發生在迦百農,但這座城卻仍舊拒絕耶穌(太十一21–23)。甚至以色列民都拒絕耶穌,這都應驗了舊約預言(見約十二37–41)。正如神在摩西時代對埃及的審判,主所行的神跡也是對以色列的審判,以色列人必須得面對事實,做出決定。宗教領袖卻得出結論,說耶穌是在為撒但做工(太九31–34,十二24)。
可以肯定的一點是,主耶穌行神跡絕非為了得到群眾的擁護。實際上,他常常避開人群,也屢次吩咐被他醫治的人不要講太多(太八4、18,九30;路八56)。他不希望人們只是基於所見的神跡奇事而信他(見約四46–54)。信心必須基於神的話語(羅十17)。
這段聖經中的神跡被分為三組來記載,每組中間都插入與訓練門徒有關的事。馬太並沒有向讀者解釋他這樣安排的用意,我們就按他所寫的來看吧。為了幫助大家掌握神跡背後的屬靈功課,我給每組神跡歸納出了一個特定的主題。
一對被棄之人的恩典(太八1–22)
在猶太社會中,麻風病患者、外邦人和婦女都是邊緣群體,在法利賽人眼中更是這樣。很多法利賽人每早晨會禱告:“感謝神,我是男人,而不是女人;是猶太人,而不是外邦人;是自由人,而不是奴隸。”
潔淨麻風病患者(太八1–4)。聖經所說的麻風病包括好幾種病症。麻風病十分可怕,一旦患上這種病,患者不得不遠離人群,獨自居住。當別人靠近時,他還必須高喊“不潔淨!不潔淨!”,以免玷污別人。這個麻風病患者違背社會準則,跑到耶穌腳前求助,說明他有極大的信心,相信耶穌能醫治他。
麻風病象徵罪(賽一5–6)。利未記十三章對祭司的指示,可以幫助我們明白罪的本質:罪深入皮肉以下(利十三3);會傳播(利十三8);會玷污人並導致隔離(利十三45–46);只能用火將其焚燒(利十三52、57)。
當耶穌碰觸這個麻風病患者時,他接觸到了他的污穢,但同時也傳遞了他的健康!這不正是他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做的嗎?他替我成為罪(林後五21)。這個麻風病患者沒有質疑他醫治的能力,只是不確定他是否肯醫治。當然,神樂意施行拯救!他是“神我們救主”,“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3–4),“不願有一人沉淪”(彼後三9)。
耶穌吩咐這個人,不要將他所做的告訴別人,只要讓祭司察看他的身體,宣告他康復了,可以重回社群生活。這個儀式記載在利未記十四章,它是另一幅象徵耶穌為罪人所做之工的美妙圖畫。一隻鳥被宰象徵耶穌的死,一隻鳥被釋放象徵他的復活。鳥放在瓦器裡象徵道成肉身,基督取了人的身體,為我們而死。將血塗抹於人的耳朵、拇指和腳趾,表明每個人都需要相信他的死。血上的油使我們想起神的靈,當人信靠救主時,他就進入這人裡面。
這個被醫治的麻風病人沒有聽基督的話,他逢人便講主為他所做的事!(基督吩咐我們對萬人作見證,我們卻保持沉默!)馬可福音一章45節記載,因著這個人的見證,耶穌不得不避開城市,然而還是有一大群人來找他。
百夫長的僕人得醫治(太八5–13)。百夫長是羅馬軍隊中的一個軍官,手下有一百個士兵。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提到的百夫長都是紳士,品格高尚,富有責任心,這人也不例外。他為一個卑微的奴隸擔憂掛念,便證實了這一點。
這個百夫長似乎沒有任何理由去找耶穌。他是職業軍人,而耶穌是和平之君;他是外邦人,耶穌是猶太人。只有一樣東西能說服他去找耶穌,就是他是個很有信心的人。百夫長明白,耶穌像他一樣,也在權柄之下。只要他一聲吩咐,疾病會立即服從,離開他的僕人,就像士兵聽令于官長一樣。值得注意的是,只有那些在權柄之下的人才有權行使權柄。
福音書記載了耶穌兩次感到驚奇:第一次就是這裡,對於外邦百夫長的極大信心;另一次是馬可福音六章6節,對於猶太人的頑梗不信。馬太福音記載了主對外邦人所行的兩個神跡:這一個神跡,還有醫治迦南婦人的女兒(太十五21–28)。在這兩個事件中,主對他們的巨大信心印象深刻。這提前暗示了猶太人不會信,而外邦人會相信。其次,在這兩個神跡中,我們的主都是遠距離醫治。這讓人想起外邦人“遠離神”的屬靈光景(弗二12–13)。
彼得的岳母得醫治(太八14–17)。彼得的岳母發燒躺在床上,彼得和安德烈告訴耶穌她的需要,那時他們剛結束會堂的服侍回到家中(可一21)。婦女在以色列社會中沒什麼地位,法利賽人不大可能注意到彼得家裡的需要。耶穌伸手一摸,彼得的岳母就痊癒了,於是下床起來服侍耶穌和眾人。
這看似不起眼的“小神跡”反響卻很大。日落後(安息日結束時),全城的人都聚集到彼得家門前,希望主滿足他們的需要(可一32–34)。一家得到的祝福應當帶出整個社區的祝福。一個婦人生命的改變,帶來許多人生命神跡般的翻轉。
馬太把這看成是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節的應驗。請注意,耶穌是在他的生活中,而不是在十字架上應驗了這個預言。他在地上傳道期間,擔當了人的疾病和軟弱。說“在贖罪裡面含有醫治”,且每個信徒都有“權”支取,這是對聖經的誤解。彼得前書二章24節用同樣的真理解釋了罪得赦免,人的罪之所以被饒恕,是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疾病是亞當犯罪的後果,是罪的一種表現,罪和疾病往往相伴相隨(見詩一〇三3)。但神沒有義務醫治所有的疾病。他只負責拯救所有求告他的罪人。
第一段“門徒訓練”插曲(太八18–22)。此時已有一大群人跟隨耶穌,世界對他的敵視也還沒有開始,因此,好些人想要成為他的門徒。可他們不願意付出代價。這裡,馬太第一次使用“人子”來稱呼耶穌。“人子”一詞出自但以理書七章13節,那顯然是彌賽亞頭銜和君王身份的宣稱。馬太福音八章22節可以翻譯成:“讓靈裡死亡的人去埋葬肉體死去的人。”耶穌不是叫人對父親不敬(這門徒還沒去世),而是教導人在生活中應該有正確的優先次序。傳揚福音,給靈裡死亡的人帶去生命,勝過等著父親去世埋葬他。
二賜平安給受攪擾的人(太八23–九17)
這三個神跡中的人都需要平安,耶穌就將平安賜給他們。
風暴中的平安(太八23–27)。加利利海長約13英里,寬約8英里。風暴突至,橫掃海面,那並不罕見。耶穌無疑知道暴風雨將要來臨,但他允許這場風暴發生,好教導門徒一些功課。
約拿曾因不順服神引發風暴,但這場風暴卻是因門徒順服神而起的。耶穌睡著了,他滿有信心地安息在父的旨意中,門徒本該像他那樣。遺憾的是,他們驚慌失措,甚至責備主不關心他們!馬太希望讀者自己來對比門徒的“小信”和外邦百夫長的“大信心”。
社群的平安(太八28–34)。這個戲劇性的事件相當能說明問題。它揭露了撒但對人的惡行:使人失去理智和自控力,讓他被恐懼占滿,失去家人和朋友的歡樂,(可能的話)還要他落入永恆的審判中。它也揭露了社會如何回應一個有需要的人:限制他,隔離他,威脅他,卻無法改變他。最後,它讓我們看到耶穌基督怎樣幫助了這個內外飽受攻擊和捆綁的人。耶穌為這兩個被鬼附之人所做的事,同樣也會做在每個需要他的人身上。
基督甚至來到他們中間!這是神的恩典!他用話語的能力解救他們,使他們恢復過來,重獲理智,重回社群,重拾服侍。馬可福音五章1至20節記載,這兩個人中有一人想要做主的門徒。但耶穌沒有同意他的請求,而是差他回家作見證。基督徒的服侍必須從家裡開始。
這個事件中有三個祈求:(1)鬼央求耶穌打發他們進入豬群;(2)城中的居民求耶穌離開;(3)被救的一個人祈求跟隨耶穌(見可五18–20)。耶穌應允了鬼和城裡人的祈求,卻沒有應允被他醫治之人的祈求!
從鬼所說的話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份“信仰告白”。(鬼魔也有信心,見雅二19。)它們相信神的存在,相信基督的神性,也知道將來的審判是真實不虛的。它們還相信禱告,知道耶穌有權柄將它們趕進豬群。
相較於耶穌從撒但權下拯救出兩個人,鬼摧毀兩千頭豬簡直不值一提。神擁有萬物(詩五十10–11),且隨己意處置萬物。在耶穌眼中,人比豬和羊更加寶貴(太十二12)。對這兩個人和被他們長期攪擾的社群,耶穌給他們帶來了平安。
良心的平安(太九1–8)。在疾病和風暴面前,主已經展示了他的權能,那他如何對付罪呢?癱瘓是一種逐漸麻痹無力的疾病。這個人無法自理,幸運的是,他有四個充滿愛心、信心和盼望的朋友。這四個朋友把他帶到耶穌面前,不允許任何事物擋路。這人得病是他犯罪導致的嗎?我們不知道。我們知道的乃是,耶穌先處理了罪的問題,因為赦罪往往是人最為需要的。
我們絕不能從這個神跡推論說,所有疾病都是由罪導致的,或者罪被赦免自然而然意味著身體得醫治。我的一個牧師常說:“神可以醫治所有疾病,除了最後一個。”對這個癱子而言,心靈得潔淨比身體得醫治更重要。他回了家,不僅身體健全,心靈也有了與神和好的平安。“我的神說:‘惡人必不得平安。’ ”(賽五十七21)
第二段“門徒訓練”插曲(太九9–17)。本書第一章已經提到馬太蒙召的故事,這裡我們只需談論耶穌在這部分聖經中描繪的四個傳道事工。作為醫生,他是要給有病的罪人帶來屬靈的健康。作為新郎,他是要帶來屬靈的歡樂。基督徒的生活不是一場葬禮,而是一場盛宴。衣服的比喻告訴我們,耶穌帶來的是屬靈的完全;他不是來“縫縫補補”,然後又讓我們分崩離析。酒袋的比喻教導我們,他賜下屬靈的豐盛。猶太宗教就像一個舊酒袋,裝進福音的新酒就會破裂。耶穌來不是為革新摩西律法,或者混合律法和恩典。他來,是為了賜下新生命!
三修復破碎的心靈(太九18–38)
在這一部分,馬太記載了四個神跡,其中涉及五個人。
破碎的家(太九18–19、23–26)。找耶穌求助對睚魯而言,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是敬虔的猶太教徒,也是會堂的主管。但是對垂死的女兒的愛,讓睚魯別無他路,即便宗教領袖都反對他這麼做。睚魯來找耶穌的時候,他的女兒已經瀕臨死亡。而醫治血漏婦人導致的耽擱,給“最後的仇敵”可乘之機。回到家之前,他的朋友們就帶來他女兒已死的噩耗。
耶穌立即安慰睚魯,讓他放心,並和他一起回到他家。事實上,剛才的耽擱本應讓睚魯更有信心,因為他親眼見到那女人微小的信心在她生命中成就了何等大的事。我們必須學習信靠基督和他的應許,無論我們感覺如何,無論他人說些什麼,也無論環境看似如何。家中的場面一定嚇壞了睚魯,然而耶穌卻仍舊掌權,他一聲吩咐,就讓他的女兒從死裡活了過來。
破滅的希望(太九20–22)。馬可福音五章26節告訴我們,這個婦人找過很多醫生,但都不能幫到她。可以想像,她該有多麼絕望失落。她的希望破滅了。因著所患的血漏,她在禮儀上是不潔的(利十五25及以下),這一切無疑使她更加絕望。“繸子”指的是一種特別的流蘇,以色列人把它縫在外袍上,好提醒自己是神的子民(民十五37–41;申二十二12)。
有趣的是,睚魯和這個婦人——兩個截然相反的人——都來到了耶穌的腳前。睚魯是猶太首領;婦人籍籍無名,沒有名望和錢財。睚魯是管會堂的,婦人的病讓她不得進入會堂敬拜。睚魯為自己的女兒祈求,婦人為自己的需要而來。睚魯12歲的女兒開始是健康的,然後死了;婦人病了12年,現在痊癒了。睚魯的需要是公開的,眾所周知;但婦人的需要是私下的,只有耶穌知道。然而,他們都信靠基督,基督也滿足了他們的需要。
或許睚魯怨恨過患血漏的婦人,若不是她的耽誤,耶穌就能在他女兒死之前趕到那裡。但睚魯真正的問題不在那女人,而在於自己:他需要相信基督。耶穌吩咐這個婦人作見證(見馬可的記載),不只是為她的緣故,也是為睚魯的緣故。神對他人的幫助應當鼓勵我們更加信靠他。既然知道主從不誤時,我們就不該自私地禱告祈求,要主立即給出回答。
這個婦人的信心幾乎是迷信,但耶穌嘉許她的信心,治好了她。若有機會,人都應當“觸摸耶穌”,即便是從摸他衣服上的繸子開始。法利賽人故意將繸子做長,讓自己看起來很敬虔,只是繸子再長,他們也沒有醫治的能力(太二十三5)。還有其他人觸摸基督的衣服繸子,他們都得了醫治(太十四34–36)。
氯仿的發明者詹姆斯•辛普森(Sir James Simpson)臨終時,一個朋友對他說:“很快你就將安息主懷了。”這位科學家回答道:“我不敢指望這個,而只敢說我已經抓住了他的衣服繸子。”拯救我們的,不是我們信心的力量,而是對大能救主的信靠。
殘缺的視力(太九27–34)。我們無從得知這些人瞎眼的原因。在當時的東方,瞎眼是很嚴重的殘疾。記載表明,耶穌至少醫治了六個瞎子,每個人的情況各不相同。這裡的兩個瞎子高聲宣稱耶穌是大衛的子孫(見太一1),堅持跟耶穌進了屋子。(無疑有人為他們帶路。)正是他們的信心受到了耶穌的嘉許。他們那句“主啊,我們信!”釋放出了醫治的大能,讓他們重見光明。
瞎眼象徵屬靈的無知和不信(賽六10;太十五14;羅十一25)。罪人若不重生,就無法看見屬神的事(約三3)。信徒都當謹慎地在靈裡長進,否則他的屬靈眼界就會受到損害(彼後一5–9)。
憂傷的靈(太九32–34)。這一系列神跡的最後一個與鬼有關。儘管我們不能將疾病和魔鬼的工作等同(太十8),但魔鬼的確有能力造成人肉體的痛苦。在這個故事中,鬼使這個被附的人成了啞巴。試想這個殘疾有多令人痛苦!耶穌解救了這個人,人們大大驚歎,承認這在以色列中是一件新事。
但宗教領袖不承認耶穌就是彌賽亞。那麼,他們如何解釋耶穌所行的神跡呢?為自圓其說,他們只得一口咬定,耶穌是靠著惡者施行異能的。不久,他們會再次搬出這個指控,但耶穌駁倒了他們(太十二22及以下)。因著他們的不信,法利賽人正中了撒但下懷。
第三段“門徒訓練”插曲(太九35–38)。耶穌不僅治病,也教導、傳道。但他不能獨自工作,他需要別人幫助。耶穌吩咐門徒禱告,求神預備合用的工人。不久,門徒親自參與到傳道、教導和醫治的侍奉當中(見太十)。今天的我們也一樣,當我們按照他的吩咐禱告,便能見他所見、感他所感、做他所做。莊稼已經熟了,若我們參與到大收成之中,神必會使我們的生命倍增(約四34–38)。
研習題第7章 王的權能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救贖的工作只有耶穌能成就,他獨自擔當這部分的工作。但救恩的見證卻只能由他的子民來完成,就是那些信靠他並因此得救的人。王需要使者傳達信息,現今仍舊需要。“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賽六8)僅僅禱告求工人是不夠的(太九36–38),我們也必須預備自己去服侍他。
在派遣使者出去服侍之前,耶穌給他們講了一篇“任命佈道”,以此來鼓勵、預備他們。在這篇講道中,王有話對他所有的僕人——過去、現在和將來的僕人們講。認識不到這點,我們就會誤解這一章的信息。
一對當日使徒的指示(太十1–15)
“門徒”是學習者,他跟隨老師,學習老師的智慧。耶穌有許多門徒,有一些只是“掛名的”,還有一些是真正歸信的(約六66)。從這一大群跟隨者中間,耶穌挑選了12個人,他把這一小群人稱為“使徒”。“使徒”一詞來源於希臘詞apostello,意思是“帶著使命被差遣”。希臘人用這個詞來指王的個人代表,就是被賦予王權處理事務的使者。輕視王的特使就有被視為抗旨的危險。
要成為耶穌基督的使徒,必須具備特定的條件。他必須親眼見過復活的基督(林前九1),與基督作伴(徒一21–22),且是主親自揀選的(弗四11)。使徒奠定了教會的根基(弗二20),接著退到幕後。儘管所有信徒都被差遣作王的代表(約十七18,二十21),今天卻沒有誰可以宣稱自己是使徒,因為沒有人見過復活的基督(彼前一8)。
耶穌賦予這些使徒特別的權柄和能力去行神跡。這些神跡是他們“正式憑證”的一部分(徒二43,五12;林後十二12;來二1–4)。他們醫治疾病(注意包括各樣的疾病),潔淨大麻風,趕鬼,甚至讓死人復活。這四項事工與馬太福音八章和九章裡耶穌所行的神跡一樣。使徒用這種方式代表王,拓展他的工作。
基督當日對十二使徒的託付,與對我們今日的託付不一樣。他差遣使徒只去到以色列人之中。“先是猶太人”是歷史模式,“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這十二個使徒宣告天國的降臨,正如施洗約翰(太三2)和耶穌自己(太四17)所做的那樣。可悲的是,猶太民族不僅拒絕耶穌,也拒絕了他的使者,因此神的國就從他們那裡被奪去(太二十一43)。
使徒依靠人的熱情接待,一個城接一個城地傳道。在當時,拒絕來客是不合禮儀的。不過,使徒只可以住進那些“配得”的家庭,就是那些相信基督並領受他平安與赦罪之信息的家庭。他們不能妥協。如果那城不聽他們的話,他們可以發出警告,然後離開那裡。剁掉腳上的塵土是審判的舉動(徒十三51)。
我們不知道這次“佈道之旅”持續了多久。耶穌也親自出去傳道(見太十一1),之後門徒回到他那裡,向他報告所發生的事(路九10)。馬可福音六章7節告訴我們,耶穌差派他們兩人一組出去,這解釋了為何馬太福音十章2至4節列出的使徒名字是一組一組的。啟示錄二十一章14節指出,使徒的名字將要寫在天上城牆的根基上。當然,猶大的名字要被馬提亞所取代(徒一26)。
我們可以從這段內容中學習屬靈原則,卻不能簡單機械地應用這些指示。主給我們的大使命包括萬民(太二十八19–20),不只是以色列民族。我們傳揚神恩典的福音(徒二十24)。我們的信息是“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不是“天國近了”。王已經來臨,他已經受難、受死,又從死裡復活。現在,他將救恩賜給所有願意相信的人。
二對將來門徒的指示(太十16–23)
這部分的“氣氛”陡然一變。在此主提到迫害,但沒有記載表明十二使徒在傳道途中曾受到迫害。耶穌也提到向外邦人傳道(太十18)。聖靈還沒有被賜下,然而耶穌卻說聖靈會在他們裡面說話(太十20)。馬太福音十章22節似乎是暗示全球性的逼迫,但那時使徒只是在自己的土地上傳道。最後,馬太福音十章23節談的是主的再來,這顯然是指著將來的事說的。因此,我們不難得出結論,這些指示針對的是將來某個時候的見證人。
到底是什麼時候呢?在某種程度上,其中的一些事件在使徒行傳中已經發生,但耶穌基督那時還沒有再臨。而使徒行傳裡的事工並不限於“以色列的城邑”(太十23)。這部分內容描述的時期似乎與災難期非常相似,就是耶穌在“橄欖山講道”裡描述的災難期(太二十四–二十五)。事實上,“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十22)無疑是主發出的預言(太二十四13;可十三13)。它的意思不是叫人保持得救的狀態,而是叫人忍受迫害、持守忠貞。
如果這些教導針對的是將來的災難期,我們就好理解耶穌為什麼談了這麼多仇視和逼迫。災難期將是遭遇敵對的時期。神的僕人就像羊在狼群中間。他們要“意志堅強、內心柔和”。迫害將來自於有組織的宗教團體(太十17)、政府(太十18),甚至家庭內部(太十21)。
雖然今天散佈世界各地的基督徒正在遭受其中的某些逼迫,這裡卻暗示說敵對是全球性的。“宗教”常常迫害真正的信徒。當使徒保羅還是未歸信的大數人掃羅的時候,他不就在迫害教會嗎?教會歷史顯示,那些沒有福音的“有組織的宗教團體”常逼迫勇於見證基督的男男女女。
馬太福音十章18節指出,政府也會參與這個逼迫計劃。先知書教導,在末後的日子,政府和宗教將聯手控制世界。啟示錄十三章描述了災難期間的一個時段,那時世界的王(敵基督者)將強迫世人崇拜他和他的像。他將控制世界的宗教、經濟和政府,並利用它們來逼迫那些忠於基督的人。
隨之而來的是,家庭的愛和忠誠也會衰微。“沒有親情”是末世的標誌之一(提後三3)。耶穌引用彌迦書七章6節來證實這一點(太十21)。神在世上設立的三大體制是:家庭、政府和教會。在末後的日子,這三大體制會聯手敵對真理,而不是促進真理。
然而,災難期也將是充滿機遇的時期。基督徒將有能力對總督和君王作見證(太十18)。敵人會試圖絆倒他們,但神的靈會教導見證人當講的話語。當然,這些經文描述的是一種緊急情況,並不是神設定的現今服侍的常規模式。今天的基督徒切不可以馬太福音十章19至20節為藉口,不去研讀神的話,不預備自己去作見證、教導和傳道。在使徒時期,當使徒面對敵人時,聖靈曾賜給他們當講的話(徒四8)。在災難期期間,聖靈這項非同尋常的服侍將再次變得明顯。
災難期不僅是充滿敵對和機遇的時期,也是肩負責任的時期。王的使者必須“忍耐到底”(太十22),忠心地履行他們的服侍,即便付上生命的代價也在所不惜。儘管會遭遇鞭打、家人的反對,遭受從一個城到另一個城的逼迫,且在首領面前被審問,僕人必須自始至終對主忠心。神將使用他們的見證去贏得靈魂。啟示錄七章1至8節指出,在災難期期間,會有十四萬四千名猶太見證人將神的道傳遍世界,贏得許多的人歸向基督(啟七9及以下)。
毫無疑問,馬太福音十章的話對那時的見證人來說尤其寶貴、有意義。儘管它針對的是神未來的僕人,今天的我們仍能從中獲益。無論處境多麼艱難,我們都可以把人的反對變為作見證的機會。我們可以信靠聖靈,他能幫助我們記住主的教導(約十四26)。既然知道神會幫助我們,引領我們前進,我們就可以“忍耐到底”,而不是逃到舒適的地方躲起來。
三對現今門徒的指示(太十24–42)
這部分的真理適用於聖經歷史任何時段神的僕人,但它對今日的教會有特別的意義。這部分的重點是“不要懼怕!”(太十26、28、31)馬太福音十章32至33節解釋了耶穌所說的那種特殊的懼怕,就是懼怕在人面前公開承認基督。在神那裡沒有“隱秘的服侍”。公開認信基督是真正得救的一個證據(羅十9–10)。有幾點理由表明為何我們無需害怕公開承認基督。讓我們查看一下馬太福音十章給出的這些理由。
受苦在所難免(太十24–25)。耶穌在地上傳道的歲月中受盡了人的迫害,我們為什麼還期待不同的待遇呢?我們是他的門徒,門徒不能“高過”老師。既然人污蔑耶穌與撒但同夥(別西蔔,指糞便之王、家主),人也將這樣污蔑他的跟隨者。然而我們應當把這看成一種榮幸,去為主受苦,與主一同受苦(徒五41;腓三10)。
神將顯明一切的事(太十26–27)。基督的敵人用隱秘和欺騙的手段抵擋福音,但真信徒的生命和見證卻光明磊落。耶穌說,“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約十八20)。人在耶穌受審時作假見證害他,但神必會顯明真相。我們沒有什麼可畏懼的,因為有一天,神要顯明人心裡的隱秘(羅二16)。我們的任務是傳神的信息,而不是討人的歡喜。當下人的審判不該叫我們懼怕,因為我們活在神將來審判的亮光中。
單單敬畏神(太十28)。人能做的,無非是殺身體;即便身體被殺,信徒的靈魂也會回天家與主同在。唯有神能將身體和靈魂都毀滅在地獄裡!當然,神絕不會定他自己兒女的罪(約五24;羅八1)。馬丁•路德抓住了這一真理,他寫道:
單單敬畏神的人永遠無需害怕任何人、任何群體。敬畏神能除去一切的恐懼。
神看顧自己的兒女(太十29–31)。在市場裡買幾隻麻雀花不了多少錢。把這幾節經文與路加福音十二章6節對照來看,會發現麻雀根本不值錢,賣麻雀的甚至會額外贈送一隻!然而,天父知道麻雀何時掉在地上,他就在場。倘若神用這樣一種不可思議的方式來看顧麻雀,他豈不看顧那些服侍他的兒女嗎?對他來說,我們比許多麻雀貴重得多。
神關心我們生命的每一個細節,甚至連我們的頭髮都被數過——不是整個“數算”,而是一一細數!神知道麻雀落地,也清楚他的兒女有一根頭發落在地上。他保護他的兒女,細緻到他們的每一根髮絲(路二十一18)。有神如此奇妙的照看,我們還有什麼好懼怕的呢?
基督嘉許那些承認他的人(太十32–33)。承認基督遠不是在口頭上宣稱那麼簡單,它也意味著人要用生命來支撐這個宣稱。說“耶穌基督是主”是一碼事,順服他、遵行他的旨意是另一碼事。言行必須一致。
在天上,耶穌有兩個特別的職分:作為我們的大祭司,他賜給我們恩典,使我們不去犯罪;作為我們的中保,當我們犯罪時,他寬恕、挽回我們(約壹二1–2)。他在天上代求工作的功效不是基於我們的忠心,而是因為他是信實的,即便我們失信於他(提後二12–13)。然而,他在天上侍奉帶來的益處卻歸給那些忠於他的人。基督若在父面前承認我們,就是確保我們得著他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所帶來的益處。反之,他若在父面前不承認我們,我們就無法分享這些恩惠。錯的是我們,不是他。
這裡還有另一層含義。有一天,我們將要站在主的審判台前,按各人所行的得賞賜(林後五10;羅十四10)。我們若不認他,就會失掉賞賜,失掉聽他評價“做得好”的喜樂。當然,在地上否認他的人,無論是誰,仍有可能被饒恕。彼得三次不認主,卻被饒恕和挽回。
我們無法逃避衝突(太十34–39)。一旦與耶穌基督認同,承認他,我們就捲入了一場戰爭。發起這場戰爭的不是我們,而是神,是他向撒但宣戰(創三15)。主耶穌降生那夜,天使宣告了“地上的平安”(路二14)。但主似乎否認了這個宣告:“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太十34)。假如以色列接受了耶穌,他就會賜給他們和平。但以色列人拒絕耶穌,結果就有“刀兵”臨到。不是“在地上有和平”,而是“在天上有和平”(路十九38)。他借著自己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西一20),這樣人得以與神和好,也彼此和好。
對基督徒而言,逃離衝突的唯一方法是否認基督,妥協他的見證,而這就是罪。這樁罪必然會使他陷入與神、與己的爭戰中。我們會遭受誤解和逼迫,甚至是來自那些最親近的人,但我們絕不要容許這些影響到我們的見證。為主、為義的緣故受苦,而不是因自己難以相處而受苦,這是非常重要的。“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加五11)和令人討厭的基督徒是兩個概念。
每個基督徒都要做出那個決定性的抉擇,就是愛耶穌勝過一切,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他。馬太福音十章37節的愛是十章38節背起十字架的動機。“背起十字架”不是說在衣服上佩戴十架別針,或者在車上貼上十架貼紙。“背起十字架”意味著即使遭遇羞辱和苦難,也不放棄承認和順服基督;意味著每天向自己死。主若為我們走向十字架,我們至少可以為他背負十字架。
馬太福音十章39節只給出了兩個選擇:得著生命或失喪生命;沒有中間立場。我們若保護自我利益,就會淪為失敗者;而我們若向自己死,為神的利益而活,就會成為贏家。既然屬靈衝突在今世不可避免,為何不向自己死,讓基督為我們並在我們裡面贏得爭戰呢?畢竟,真正的爭戰是裡面的——自私和舍己的爭戰。
我們可以成為他人的祝福(太十40–42)。並非每個人都會拒絕我們的見證,總有人歡迎我們,並因此領受祝福。畢竟,我們是王的使者!王會負責,保證各人按他們所行的得獎賞。人接待我們,就是接待王,因為我們是王的代表。撒母耳記下十章記載了一個例子,表明虐待王的使者會有怎樣的後果。
不過,祝福不是必然的,它取決於主人的態度。如果主人把使者視為先知來接待(神的代言人),他就會得到獎賞;如果他只把使者視為一個義人來接待,就會得到另一種獎賞。哪怕只是給出一杯涼水,只要心態正確,就會得到獎賞。
務要牢記,最後這部分的主題是門徒身份,而非兒子身份。我們成為神的兒女是因著相信基督;而當我們忠心跟隨他、順服他的旨意,我們就是耶穌的門徒。兒子身份是不變的,門徒身份卻會隨著我們與基督同行發生改變。今日世界亟需忠心的門徒,就是效法基督並為他而活的信徒。
至此,我們來到了馬太福音第一部分“王的啟示”的末尾。我們已經探討了他的位格(太一–四)、他的原則(太五–七)和他的權能(太八–十)。以色列民族將怎樣回應這一啟示呢?
研習題第8章 王的使者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遇衝突
馬太已經陳明瞭有關耶穌身份的所有證據。施洗約翰向以色列介紹了王;耶穌也顯明了他的位格、原則和權能。現在輪到這個民族的首領來做決定了。遺憾的是,他們不僅不接待王,反倒開始反抗他。在這兩章裡,馬太敘述了他們在四個方面對王的反抗。
一反抗王的先知(太十一1–30)
解釋(太十一1–15)。施洗約翰因責備希律安提帕和希羅底淫亂的婚姻而被捕,關在馬卡魯斯(Machaerus)城堡的監獄裡(路三19–20)。按常理來說,猶太領袖應該反抗希律,救出約翰,但事實上他們什麼也沒做。既然是約翰指出了耶穌的身份並尊榮耶穌,那麼從猶太領袖對約翰的態度,就可以窺見他們對耶穌的態度。
不難想像約翰身陷牢獄的痛苦。他本來住在曠野,而今卻被拘禁在囚室內。他本是閒不住的人,肩負著神聖的傳道使命,而今卻不得不沉默。他宣告了審判,但審判卻遲遲不來(太三7–12)。他只能聽到耶穌侍奉的零星事蹟,卻不能看到整個畫面。
主耶穌對約翰的回答既得體又溫柔。他提醒約翰舊約中有關彌賽亞工作的預言(賽二十九18–19,三十五4–6)。約翰的門徒已把耶穌所行的事告訴了約翰(路七18),但耶穌叫他們“再告訴約翰”。約翰“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路一17),甚至以利亞也有遭遇挫敗的日子!耶穌讓約翰確信,他正在成就父的旨意。
回答了約翰的問題,耶穌接著稱讚起約翰來。約翰不是一個迎合大眾、受人歡迎的傳道人,不像隨風搖擺的蘆葦。他堅定勇敢,是先知中最大的。約翰有特權宣告彌賽亞的來臨,這一侍奉賦予他崇高的地位。他的侍奉也標誌著律法和先知的頂峰。
為什麼說約翰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呢(太十一14)?他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路一17),甚至穿著、侍奉都和以利亞一樣(王下一7–8;太三4)。如同以利亞一樣,他向悖逆的以色列人宣告了審判的信息。舊約早已預言了他的服侍(賽四十3),他也應驗了這些預言。瑪拉基書四章5節預言說以利亞會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到來。“耶和華的日子”指的是遍及全球的大災難時期(見太二十四15)。但審判卻沒有緊隨施洗約翰的侍奉而來。這是為什麼呢?
約翰的侍奉是為了預備以色列人迎接耶穌的到來,並將耶穌介紹給這個民族(路一15–17;約一29–34)。假如以色列人領受了約翰的見證,接受了他們的彌賽亞,那麼有關約翰的預言就將在字面意義上得到應驗。然而,這些預言並不是在字面意義上被應驗,而是從屬靈意義上,在那些信靠基督之人的生命中得到了應驗。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七章10至13節明確指出了這一點。很多聖經學者相信,當以利亞作為啟示錄十一章所講的“兩個見證人”之一出現時,瑪拉基書四章5節就會從字面意義上被應驗。
普通百姓十分敬重約翰(太二十一26),他們中許多人悔改,接受了約翰的洗禮。但領袖們卻拒絕承認約翰,這就是他們不信和內心剛硬的證據。他們不是像孩子一樣,謙卑自己,他們是孩子氣的,頑固剛硬,就像孩子沒能如願時撅著嘴巴。馬太福音十一章16至19節的比喻揭露了這些領袖的屬靈境況,遺憾的是,它同樣是當今不信之人內心的寫照。
譴責(太十一16–24)。我們極少從耶穌口中聽到“有禍了”,那是多麼不同尋常!這個詞意味著審判,但也包含了憐憫和悲傷。這些城市如此輕賤這樣的機會,就是眼見耳聞神的基督並因此得救的機會,這真是極大的悲劇!若是能見到耶穌和門徒所行的神跡,就連外邦人的城市推羅和西頓,還有邪惡的所多瑪和蛾摩拉都會悔改。迦百農有基督住過那裡,這樣大的特權讓它“升到天上”。但特權越大,責任越重,所受的審判也就越重。馬太福音八章至九章所記載的十個神跡中,有五個發生在迦百農。
邀請(太十一25–30)。宗教領袖為什麼要反抗約翰和耶穌?因為他們在理智和靈性上傲慢自大,不肯像小孩子一樣謙卑誠實。比喻中被寵壞的孩子(太十一16–19)和這句讚美的話中順服的孩子有著天壤之別。父向子啟示自己,子也向那些願意憑信心來到他面前的人啟示自己和父。這些經文既表明了父的主權,也指出了罪人的責任。耶穌的邀請裡包含三個命令。
“來。”法利賽人滿口都是“做!”他們拼命讓人追隨摩西和傳統。但真正的救贖只能在一個人那裡找到,就是耶穌基督。來到耶穌那裡意味著信靠他。這個邀請是向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發出的。在法利賽人律法主義的重軛之下,這正是人們的感受(太二十三4;徒十五10)。
“負。”這是更深的經歷。當我們憑信心來到耶穌面前,他就賜給我們安息。當我們背負他的軛,學習他的樣式,我們便找到了安息,就是那種因順服帶來的更深的安息。首先是“與神和好”(羅五1);然後得到“神的平安”(腓四6–8)。在當時,“負軛”就是指成為門徒。順服基督,就是負他的軛。輕省一詞的意思是“合身的”,主給我們的軛是根據我們的生命和需要量身定做的。遵行他旨意的擔子是不難擔的(約壹五3)。
“學。”前兩個命令代表的是我們來到基督那裡並順服他的時刻,但這個命令卻是一個過程。我們越學像基督,就越信靠他,因此就得到越深的平安。因著基督,生命將變得單純統一。他的這個邀請是向所有人發出的,不只是以色列人(太十5–6)。
二反對他的原則(太十二1–21)
有好幾次,耶穌故意違背安息日傳統。他要教導人們,僅僅是外面的律法絕不能拯救他們或使其變得聖潔,真正的義是來自內心。希伯來詞sabat的含義是“歇息或休息”,這解釋了馬太為何在此引入這些安息日的衝突。耶穌賜給所有願意到他面前的人安息,人是不可能靠遵從宗教規條得到安息的。
從鄰舍地裡摘取食物充饑,這是律法許可的(申二十三24–25)。但是在安息日這樣做,根據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傳統,就違背了律法,因為他們認為那算是做工。針對他們的指控,耶穌給出了三方面的回答。
(1)他訴諸君王(太十二3–4)。聖殿的陳設餅只有祭司才可以吃,大衛和他的隨從卻吃了這種餅。作為大衛的子孫,他當然有權吃祖先地裡的麥子!既然大衛違背律法卻沒被定罪,耶穌自然可以打破人的傳統,而不算為有罪(見撒上二十一1及以下)。
(2)他訴諸祭司(太十二5–6)。在安息日祭司要按著規定的數目獻祭(民二十八9–10),而這不會被定罪。事實上,祭司在安息日供職正是順服神的律法。這表明人有關安息日的傳統都是錯誤的,因為這些傳統違背了神自己的律法。
(3)他訴諸先知(太十二7)。這次他引用的是何西阿書六章6節,這節經文耶穌之前也引用過(太九13)。安息日的律法是神賜給以色列的,作為她與神關係的一個記號(出二十9–11,三十一13–17;尼九12–15)。同時,它也是神對人和牲畜的憐憫,好給予他們每週所需的休息。任何有悖憐憫和本性的宗教律法都值得懷疑。神要的是憐憫,而非宗教祭物。他要的是愛,而不是死守律法條文。法利賽人獻祭,遵循他們所定的安息日規條,還自以為是在侍奉神。他們指控耶穌和他的門徒,還認為是在為神而戰,這和今天宗教的律法主義者多麼相似!
注意,耶穌之所以訴諸先知、祭司和君王,因為他就是那位先知、祭司和君王。也注意他說的三個“更大”:作為那位祭司,他“比殿更大”(太十二6);作為那位先知,他“比約拿更大”(太十二41);作為那位君王,他“比所羅門更大”(太十二42)。
他宣告自己是“安息日的主”,這實際上就是宣告自己與神同等,因為設立安息日的是神(創二1–3)。接下來,他醫治了一隻手枯乾的人,借此證明了他的宣告。可悲的是,宗教領袖卻用這個人和他的殘疾作為武器,來反抗耶穌。但主並不害怕他們的威脅。不在安息日(或其他天)行善就等於作惡。耶穌辯稱道,農夫尚且在安息日看顧自己的牲畜,難道我們不該關心按神形象所造的人嗎?
對耶穌這次故意的挑戰,法利賽人的回應就是圖謀除滅他。耶穌醫治癱子的時候,他們指控他褻瀆神(太九1–8);耶穌與馬太的朋友一起吃飯時,這些人又責備他缺少分別(太九11–13)。然而這次更加嚴重。他故意違背神的律法!他居然在安息日做工,掐麥穗、醫治人。
面對他們的仇視,主的回應是隱退。他沒有公然反抗他的敵人,這應驗了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至4節的預言。他們不過是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注意這裡兩次提到外邦人,馬太再次暗示以色列將棄絕她的王,神的國將要臨到外邦人。
主在此時的撤離預示了馬太福音十四章至二十章描述的“隱退”。在這期間,他避免和敵人起正面衝突,以確保他可以按照“神的時間表”如期被釘十字架。這段時間裡,他也教導門徒,預備他們接受他被釘十字架。
三反抗他的權能(太十二22–37)
指控(太十二22–24)。被帶到耶穌那裡的那個人光景實在可憐,他又瞎又啞,還被鬼附著。耶穌做了法利賽人做不到的事,他拯救了這個人。法利賽人指控耶穌趕鬼是靠著撒但的能力,而不是神的能力。對於耶穌所行的神跡,他們不能同意尼哥底母的看法(約三2)。
回答(太十二25–30)。耶穌回答說他們的指控既不合乎邏輯,也不符合實際。撒但為什麼要攻擊自己呢?耶穌肯定撒但有它的國,它是這世代的王(太四8–9;約十二31)。他也說撒但有“屋”,似乎就是被鬼所附之人的身體(太十二43–44)。如果撒但趕出自己的幫兇,豈不是在反抗自己,分裂自己的國,拆毀自己的屋?
儘管法利賽人認識不到這點,他們的指控從自己的角度來看也是站不住腳的。在猶太,還有其他看似成功的趕鬼人(見徒十九13–16)。他們是靠著誰的能力趕鬼呢?如果是靠撒但的能力,他們就是魔鬼的同夥!當然,法利賽人不會得出這樣的結論。
耶穌之所以能趕鬼,是因為他首先打敗了撒但,這個鬼魔的王。耶穌進到撒但的國中,制伏了它的權勢,奪回了戰利品。他是靠著神的靈(“神的能力”,路十一20)得勝,而不是靠著惡者的能力。這意味著神勝過了撒但。每個人都必須選擇站在哪一邊,沒有妥協的立場。
警告(太十二31–37)。耶穌警告法利賽人,他們口中的話證明了他們心中的惡。褻瀆聖靈的罪不是言語的事情,口中的言語只是有罪的內心結出的“果子”。如果內心充滿了善,那善就會從嘴裡流露出來,造就他人。但如果心裡充滿了惡,那惡也會從口裡湧泄出來,對自己和聽者造成傷害。
“褻瀆聖靈”的可怕罪行究竟指什麼?今天還有人犯這樣的罪嗎?如果有,是怎麼犯的呢?我們的主說冒犯聖子的言語,神會赦免,但干犯聖靈的言語,神絕不會赦免。這意味著聖靈比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更重要嗎?當然不是。我們常聽到神的名和耶穌基督的名被褻瀆,可極少聽到聖靈的名被褻瀆。神怎會饒恕冒犯他兒子的話語,卻不饒恕冒犯聖靈的話語呢?
看似這種情況只存在於耶穌在地上服侍期間。耶穌在外表上與任何其他猶太男子無異(賽五十三3)。當他在地上的時候,說話冒犯基督的可得赦免。但聖靈在五旬節降臨,這就證明耶穌是基督,並且他復活了,這時拒絕聖靈的見證就是最終的拒絕。唯一的結局就是受審判。
領袖拒絕施洗約翰,就是拒絕派他來的父;他們拒絕耶穌,就是拒絕子;他們拒絕使徒的事工,就是拒絕聖靈——而這是最後的拒絕。此後再沒有見證人。因此,這種拒絕是不能被赦免的。
馬太福音十二章36節的“閒話”一詞是指“不能成就任何事的空談”。如果神連“閒談”都要審判,那他將怎樣更嚴厲地審判我們故意說的話呢?不設防時說出的話往往顯露出我們真正的品格。
今天還有“不得赦免的罪”嗎?有的。最終拒絕耶穌基督的罪就不得赦免。耶穌明確指出,所有的罪都可得赦免(太十二31)。姦淫、殺人、褻瀆和其他罪都可得赦免;這些不是不可饒恕的罪。但神不會赦免拒絕他兒子的罪。聖靈為基督作了見證(約十五26),他也給失喪的罪人定罪(約十六7–11)。
四反對他的位格(太十二38–50)
“猶太人求神跡”(林前一22),這就是他們不信的證據。他們想要耶穌證明自己是彌賽亞。我們不禁質疑,他們還需要什麼進一步的證據!如果這些人查考過聖經,真誠地檢視過自己的生命,他們必定會得出結論:“這是神的兒子!”再給他們一個神跡是錯誤的。那樣只會縱容他們的不信,容讓他們來設定信仰的標準。不管耶穌行什麼樣的神跡,都不可能取悅這些人。
面對他們的挑戰,耶穌給出了三個回應。
(1)他回顧了猶太歷史(太十二39–42)。約拿是被派到外邦人那裡去的猶太先知;示巴女王則是一個外邦人,她不遠千里來拜訪猶太人所羅門王(代下九1–12)。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水火不容,提起這些外邦人必定會惹惱法利賽人。但我們注意到,耶穌或馬太也在其他場合提到過外邦人。
對尼尼微人來說,約拿是一個神跡,因為他(在大魚的肚腹裡)經歷了“死亡”、埋葬和復活。耶穌給以色列人唯一的神跡也是死亡、埋葬和復活。使徒行傳前七章信息的中心就是基督的復活,而不是他在十字架上的死。那時猶太人相信耶穌死了,這是他們談論的主題(路二十四18)。但他們不信他已復活(太二十八11–15)。在使徒行傳二章至七章,聖靈給以色列人許多見證,證明耶穌復活了。這是他們唯一需要的神跡。
耶穌在許多方面都比約拿更大。他在位格上更偉大,因為約拿不過是人。他在順服上更偉大,因為約拿悖逆神,遭到神的管教。耶穌確實死了,而約拿的“墳墓”只是大魚的肚腹;耶穌靠自己的大能從死裡復活。約拿只是到一個城傳道,耶穌卻為全世界獻出了生命。當然,耶穌的愛也更偉大,因為約拿並不愛尼尼微人——他希望他們滅亡。約拿的信息拯救了尼尼微人脫離審判,他是神的忿怒的使者。但耶穌傳講的卻是恩典和拯救的信息。我們信了基督,不僅被拯救脫離審判,還領受了永遠、豐盛的生命。
耶穌的智慧、財富和工作也比所羅門更偉大。示巴女王見到所羅門國中的一切,驚歎不已;但我們借著基督在神國中所擁有的,遠遠超過所羅門的榮耀。坐在基督的桌旁,聽他的話語,分享他的祝福,遠比拜訪和羡慕最壯觀的國,甚至是所羅門的國更令人滿足。
這堂歷史課背後的主要功課就是:尼尼微人將見證以色列領袖的不是,因為他們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以色列卻拒絕耶穌。示巴女王也將見證他們的不是,為了聽所羅門的智慧話,她不惜長途跋涉,而今基督就在他們中間,猶太領袖卻拒絕他的智慧!所得的機會越多,所受的審判也就越重。以色列歷史的一個悲劇特徵就是,他們總是先拒絕、然後才接受解救他們的人。對約瑟、摩西、大衛和眾先知是這樣(太二十三29),對耶穌基督同樣如此。
(2)他揭露了他們的內心(太十二43–45)。我們要將這些經文與馬太福音十二章24至29節聯繫起來看。撒但的“屋”就是被鬼附之人的身體。鬼看起來十分不安,四處尋找住處(太八28–31)。鬼離開後,這個人的生命改善了,但他的生命仍是空的。鬼回來時,又帶了其他的鬼來,這個人的生命最後以悲劇告終。
這段話主要針對的是以色列民族,尤其是耶穌在地上服侍時那世代的人。他們已經被潔淨,脫離了舊約裡折磨他們的偶像崇拜的惡魔。但革新是不夠的。革新可以清除,卻無法填滿。這個民族本該接受救主,讓自己被屬靈的生命充滿。然而他們卻拒絕了耶穌,走向毀滅。
這裡還有一個個人生命層面的應用。把房子打掃乾淨是不夠的,還得把對的房客請進來。法利賽人對他們“乾淨的屋子”很自豪,殊不知他們裡面是空的!僅僅是宗教或革新都不能拯救人。必須要有重生,把基督接進心裡(啟三20)。沒有人能對耶穌基督保持中立。
(3)他拒絕了他們的榮耀(太十二46–50)。即便是主在地上的家人,也沒有完全瞭解耶穌和他的事工(約七1–5)。一些朋友甚至認為他癲狂了(可三21)。但耶穌不求人的榮耀。他不是輕視肉身的家,只是強調神的家。
請注意他用的這個詞:“凡⋯⋯的人”(太十二50)。這呼應了他在馬太福音十一章28至30節中的美好邀請,那裡他鼓勵所有人來信他。如果這個民族不接受他,至少其中的個人——還有外邦人中的個人——會信他。但是,那個應許的國度又會發生什麼呢?
研習題第9章 王遇衝突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這章記載了耶穌侍奉出現危機時的一天所發生的事。耶穌知道宗教領袖對他的敵對日漸加深,最終還會把他送上十字架。他需要向門徒說明這一事實,而他們自然會問:“那我們傳講的天國會發生什麼呢?”答案就在這一系列的比喻中。耶穌先解釋了有關天國的真理,然後向他們解釋有關十字架的事實。
主用比喻講道的方式令門徒困惑不解。儘管此前他也用過比喻,可這次卻一連說了七個比喻,又加上了第八個。比喻一詞的含義是“放置在旁邊”,也就是一個故事或喻體,它被放在某一事物的旁邊,以幫助人更好地理解其中的含義。耶穌這裡講的並不是一般的比喻,他把它們稱作“天國的奧秘”(太十三11)。在新約中,“奧秘”是只有借著神的啟示,才能明白的屬靈真理。它是“神聖的秘密”,只有在內心學習主、順服主的人才能明白。
在這一系列的比喻中,耶穌解釋了福音在世上的進程。如果以色列接受耶穌為王,神的祝福就將從耶路撒冷流淌出去,直至地極。但這個民族拒絕了耶穌,因此神必須在地上施行一個新的計劃。在現今的世代,“神的國”就是真偽好壞的混合物,如同這些比喻所描繪的那樣。它是“基督王國”,宣稱對王效忠,實際上卻包含許多與王的原則相悖的事物。耶穌為什麼要用比喻講道呢?有兩個原因:一是百姓的遲鈍(太十三10–17),二是因為它是詩篇七十八篇2節的預言(太十三34–35)。他用比喻教導,並不是為了迷惑或譴責人。相反,他竭力激發他們的興趣,喚起他們的好奇心。這些比喻會給那些相信並尋求的心靈帶來亮光,但對於漠不關心和拒絕悔改的人,它只會帶來黑暗。
這七個比喻向我們描述了天國在這個世代的屬靈進程,從中我們看到屬靈發展的三個階段。
一天國的開始(太十三1–9、18–23)
撒種的比喻並不是從“天國好像”開頭的,它描述了天國如何開始。這個比喻是從傳道開始的,傳道就是在人心中撒播種子。我們說,“讓我把這個想法植入你的思想中”,就是在表達這個比喻的主旨。種子是神的道,各樣的地土代表各種人心,而不同的結果表明對神的道的不同回應。耶穌解釋了這個比喻,因此它的含義非常清楚。
為什麼將神的道比作種子?因為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來四12)。神的道不同於人的話,它裡面有生命,這生命能被賦予給那些願意相信的人。神的真理必須在人心裡紮根,得到滋養,並且結出果實。令人震驚的是,四分之三的種子不結果子。耶穌並不是描述大豐收的世代,而是講神的道被拒絕的世代。對於跟隨他的“許多人”,耶穌不以為意,因為他知道大多數人心裡不會領受他的道,結出果子來。
果子是真正得救的檢驗(太七16)。它包括聖潔(羅六22)、基督徒品格(加五22–23)、善行(西一10)、贏得他人歸向基督(羅一13)、分享我們擁有的(羅十五25–28),以及讚美神(來十三15)。植物如果要結出果子,就得紮根於土壤,接受陽光。
在比喻中,太陽代表因聖道而來的逼迫。逼迫幫助信徒成長。但另一方面,太陽也會殺死無根的植物。這就解釋了為何有些“信徒”不能持久:他們信心軟弱,理解力貧乏,決心也不誠懇。人可能“相信”卻沒有得救(約二23–25)。除非生命中有果子,否則心裡就沒有得救的信心。
馬太福音十三章一共出現了19次“聽”這個詞。前三卷福音書都有撒種的比喻,每卷結尾的勸勉都不一樣。重要的是我們要聽神的道,因為“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耶穌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十三9);“你們所聽的要留心”(可四24);“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路八18)。
二天國遇敵擋(太十三24–43)
撒但試圖從人心中奪去神的道,以此來敵擋天國(太十三4、19)。若是這招失敗了,他就用其他辦法來破壞神的工作。這三個比喻揭露出撒但不過是一個模仿者:他種植假基督徒,鼓勵虛假的成長,又引進錯誤的教義。
稗子——假基督徒(太十三24–30、36–43)。撒但不能拔出麥子(真基督徒),就在他們中間種植假基督徒。在這個比喻中,好種子不是指神的道,而是代表借著相信神的道而歸信的人。田地指的不是人心,而是世界。基督在各處撒播真信徒,讓他們結果(約十二23–26)。但是,基督在哪裡種下一個真基督徒,撒但就隨之在那裡種下一個假信徒。
我們必須警惕撒但的仿冒品。撒但有假基督徒(林後十一15),他們信奉假福音(加一6–9)。他推崇虛假的義(羅十1–3),甚至還有假教會(啟二9)。在世代的末了,它還要製造出一個假基督(帖後二1–12)。
我們也必須保持警醒,以防撒但的僕役進到真正的團契中搞破壞(彼後二;約壹四1–6)。神百姓睡著的時候,就是撒但開工的時候。我們的任務不是拔除假的,而是播種真的。(這不是指地方教會內部的懲戒。)我們不是偵探,而是傳福音的!我們必須抵擋撒但,揭露它的謊言。同時,我們也要播種神的道,在神栽種我們的地方結出果子來。
稗子的結局會怎樣呢?神要將它們捆起來一把火燒掉。有趣的是,“捆”的工作已經開始了,看看各種宗教團體正在合併、尋求聯合便知道了。真基督徒之間的屬靈合一是一回事,掛名基督徒之間的宗教統一是另一回事。今天很難分辨真假,但在世代的末了,天使將要將他們區分開來。
芥菜種子——虛假的成長(太十三31–32)。在東方,芥菜種子象徵微小且無關緊要的事物。它能長成大型的植物,但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樹”。不過,這個比喻中的植物卻大得連飛鳥都能棲息枝頭。
耶穌沒有解釋這個比喻,我們只能從他對其他比喻的解釋來揣摩它的含義。撒種比喻中的飛鳥代表撒但(太十三19)。但以理書四章12節和以西結書十七章23節等經文表明,樹是世界權勢的象徵。這表明這個比喻談的是天國不正常的成長,這讓撒但得著機會在其中做工。當然,“基督王國”已經成為世界性的力量,包含了許多不同分支的複雜組織。而起初的謙卑如今變成了對物質財富和政治影響力的誇耀。有人認為,這個比喻講的是福音在世界範圍內的成功,但這與耶穌在第一個比喻中的教導相悖。無論如何,新約教導的是隨著世代末了的臨近,福音的事工將日益衰微。
面酵——假教義(太十三33)。芥菜種的比喻說的是天國向外擴張的假像,而面酵的比喻說的是假教義和虛偽生活向內的發展。貫穿整本聖經,酵都是惡的象徵。在逾越節,以色列每個家庭都要除去家中的酵(出十二15–19,十三7)。祭物中也不得有酵(出三十四25),除了五旬節筵席中所用的餅(利二十三15–21)。而那裡的餅象徵教會中包含了猶太人和外邦人,酵就象徵著教會中有罪存在。
耶穌用酵比喻偽善(路十二1)、錯誤的教導(太十六6–12),以及向世俗妥協(太二十二16–21)。保羅用酵來描繪教會中的淫亂(林前五6–8)和假教義(加五9)。罪就如同酵,它悄然成長,造成敗壞,不斷膨脹(林前四18–19,五2,八1)。看來,用面酵的膨脹來比喻福音在全世界的傳播,並不符合面酵的象徵意義,也與其他比喻衝突。
撒但煞費苦心地將假教義和虛偽的生活引進神話語的侍奉中。從教會創立之初,真信徒就一直在同假教義和偽善作鬥爭。十分遺憾的是,有些原本持守真道的教會和學校從真理轉向了虛妄。“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是對每個信徒的忠告(帖前五21)。
天國始於在人心裡播種神的道。許多種子不會結果,有些則會碩果累累。撒但播種假基督徒,鼓勵虛假的成長,又引進假教義,想以此敵擋神的工作。看來它好像占了上風!但真正的檢驗不在世代期間,而在世代的末了。
三天國的結局(太十三44–50)
在這世代的末了,神將收聚三類人:猶太人(埋藏的寶貝)、教會(珠子),以及得救進入天國的外邦人(漁網)。
埋藏的寶貝(太十三44)。對這一比喻的常見解釋是:罪人尋見基督後放棄他所擁有的一切去追求耶穌,得著拯救。但這個解釋存在幾個問題。首先,耶穌基督不是埋藏的寶貝,相反,他可能是歷史中最知名的人。其次,罪人無法“尋見基督“,因為他是瞎眼頑固的(羅三10及以下)。是救主親自找到了失喪的罪人(路十九10)。此外,也沒有哪個罪人能買下救恩!請注意,比喻中的這個人買的不是寶貝,而是整塊地。“田地就是世界”(太十三38)。難道失喪的罪人必須買下世界才能得著基督嗎?他會不會買了地又把基督藏起來呢?
再一次,我們得借助舊約中的象徵來幫助我們理解這個比喻。這裡的寶貝指的是以色列民族(出十九5;詩一三五4)。以色列人被放置在世間,是為了榮耀神,但她失敗了。她成了埋藏起來的民族,成了不再被投資為神賺取紅利的寶貝。耶穌基督獻出了所有的一切買贖整個世界,為要拯救這個民族(約十一51)。在十字架上,他為整個世界而死,但從某個角度說,他是為以色列而死(賽五十三8)。這個民族遭受審判,看似就要滅亡,但在神眼中她只是暫時被隱藏,有一天她將在榮耀中再次顯露出來。
也就是說,以色列是有未來的。從政治意義上講,以色列已經在1948年5月14日重新建國。但在屬靈上,這個民族卻遠沒有成為她該有的樣式。神將以色列視為自己的寶貝,有一天,他將在榮耀的國度中重建以色列。
重價的珠子(太十三45–46)。有解釋說這顆珠子是指耶穌基督和他的救贖,一首著名的福音詩歌就沿用了這種解釋。但我無法贊同這個觀點,理由和前面一樣。不是罪人找到基督,而是基督找到了罪人。即便傾家蕩產,也沒有哪個罪人付得起救恩的代價。
珠子代表教會。聖經對猶太人、外邦人和教會是有分別的(林前十32)。在今天,教會即基督的身體是由信主的猶太人和外邦人組成的(弗二11及以下)。不同于大多數其他寶石,珠子是完整的,人不能像切割鑽石或綠寶石那樣切割它。同樣,教會也是一個整體(弗四4–6),儘管地上公開宣信的教會分散各處。如同珍珠一樣,教會也是苦難的產物。基督為教會而死(弗五25),他在十字架上的受苦讓教會得以誕生。
珍珠是逐漸長大的,同樣,當聖靈使罪人知罪並歸信基督,教會也逐漸成長。珍珠藏在水下牡蠣的殼中,沒有人見過它怎樣成形。同樣,無人看見基督的教會怎樣在世上成長。今天,教會分散在列國之中(水在聖經中象徵萬國,但七1–3;啟十三1,十七15),有一天,它要在光彩中顯現。
因此,儘管撒但從沒停止過作祟,基督仍在建造他的教會。他變賣了一切所有去買他的教會,無論撒但如何詭計多端都無法令他失敗。儘管地方教會有很多,但教會卻只有一個,就像一顆昂貴的珍珠。並非每個地方教會都屬那一個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只有借著悔改和在基督裡的信心,我們才能成為基督教會的一部分。當然,每個真信徒都應當委身於當地教會,在那裡敬拜服侍。
漁網(太十三47–50)。傳福音本身並不能改變這個世界。就如一張巨大的漁網,網住各類的魚,網上來的總是有好有壞。今天公開宣信的教會裡,既有真信徒也有假信徒(記住稗子的比喻),既有好的也有壞的。在世界的末了,神將把真假好壞分別出來。當耶穌基督再次回到地上,發動最後的哈米吉多頓之戰(啟十九11及以下),他會把地上的信徒和不信者分別開來。這些活著的人不是教會(她已在天上)或以色列的一部分。神將按公義對待這些外邦人:得救的將進入天國,未得救的要被丟進火爐拋入火中。“綿羊和山羊”的比喻也體現了同樣的主旨(太二十五32及以下)。
在這一系列的比喻中,耶穌兩次提到“世界的末了”(太十三39、49)。他指的不是“教會時代”的末了,因為那時他尚未告訴門徒有關教會的真理(太十六18)。這裡的“世代”指的是猶太人的世代,就是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至31節和啟示錄六章至十九章所描寫的大災難的末了。我們務要當心,不能將神在後面借著保羅和其他使徒賜下的真理,“讀進”馬太福音的這些段落中。
講完這些比喻後,主耶穌問門徒是否明白,他們自信滿滿地答道:“我們明白了。”明白意味著責任。為解釋這一點,主又講了最後一個比喻(太十三51–52),來提醒他們當負的責任。
他們必須成為發現真理的文士。最初,文士是在以斯拉領導下的崇高群體。他們的目的是保存律法、研究律法,並將律法的真理應用在日常生活之中。隨著時間的流逝,這個高尚的事業逐步淪為常規任務,只是保存傳統和人為的解釋,給百姓的生活加添了重擔(路十一46–52)。文士將自己嚴嚴實實地包裹在過去中,以致忽略了當下!他們不與人分享神話語中活潑的真理,反倒推銷僵死的教義和“防腐處理過的”的傳統,那些東西絲毫不能幫助別人。
作為信徒,我們不需要尋求真理,因為在神的兒子(約十四6)和神的道(約十七17)中我們已尋得真理。我們被真理的靈(約十六13)所教導,他就是真理(約壹五6)。我們探求真理,好發現更多真理。我們是文士,是學生,坐在耶穌腳前聽他的話語。基督徒生命中的一大喜樂,就是有幸從神的話語中學習神的真理。但我們不能停在此。
他們必須成為踐行真理的門徒。馬太福音十三章52節更準確的翻譯是,“因此每個成為天國門徒的文士”。文士強調的是學習,門徒強調的是生活。門徒是神話語的踐行者(雅一22及以下),他們在行動中學習。
基督徒要保持生活平衡並不容易。我們常常太過強調學習,以致忽略了生活;又或者我們太忙於服侍神,而抽不出時間來聆聽他的話語。每個文士必須成為門徒,每個門徒也要成為文士。
他們必須成為分發真理的管家。文士致力於保存律法,卻不將律法投資在他人的生命中。律法的珍寶被包上了人造傳統的外殼。種子沒被種下,因此不能結果。“屬靈的金銀”沒被放出去,因此不能盈利。基督徒理當是保守的,卻不能像防腐劑。
管家保衛財寶,也把財寶分給需要的人,新的舊的都拿出來。新的原則和洞見是基於古舊的真理。新的不與舊的相抵觸,因為前者來源於後者(利二十六10)。沒有舊的,新的只是不能持久的新奇。但舊的若不在生活中被賦予新的應用,也會失去價值。兩者都是我們需要的。
耶穌講完這些比喻後,冒著風暴渡過海,解救加大拉被鬼附的人。馬太福音八章28至34節記載了這件事。然後,他回到自己的家鄉拿撒勒,這事記載在馬太福音十三章53至58節。
有兩件事讓拿撒勒的人感到震驚:主的話和他的工作。可他們不信他,這限制了耶穌的服侍。是什麼讓這些人懷疑他呢?從人的角度看,他們對耶穌再熟悉不過了,因為他就在他們中間長大。這就是憑著外貌認耶穌了(見林後五16),他們沒有神所賜的屬靈分辨力,就是神賜給那些順服之人的(太十一25–30)。這些人行事憑眼見,不憑信心。
但是,如果連他自己的朋友和家人都不信他,還能指望這個民族信他嗎?在耶穌服侍的早期,他在拿撒勒傳道(路四16–31)卻遭到拒絕,而這次又被拒絕。這是他最後一次到拿撒勒,那些村莊的人沒有機會了。耶穌被稱為“拿撒勒人耶穌”,他的跟隨者被稱作“拿撒勒教黨”,但拿撒勒卻不接待他。馬太以這件事作為這章的結尾,正切合本章“王遇反抗”的主題。
研習題第10章 王的奧秘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我把馬太福音十四章至二十章稱為“王的隱退”。根據馬太的記載,這段時間裡,耶穌常常避開人群,花時間單獨與門徒相處(見太十四13,十五21、29,十六13,十七1–8)。他這樣做是出於以下幾個理由:仇敵對他的敵意日漸加增,他的身體需要休息,同時他也需要預備門徒面對他在十字架上的死。遺憾的是,門徒卻常常被人群所產生的興奮抓住,這些群眾想要耶穌做他們的王(見約六15)。
然而,這些避開人群的隱退時光絕不是“怠工的時刻”。通常,總有一大群人跟著耶穌,他極少有一個人獨處的時候。儘管耶穌需要休息和獨處,他仍無私地服侍著那些有需要的人。在馬太福音十四章至二十章,我們可以看見三群人:基督的敵人、需要幫助的群眾,還有門徒。隨著故事走向高潮,敵人看似是得勝了,可事實並非如此。在最後一章,馬太記載了復活的王差遣門徒去到世界各地,向眾人傳福音。
在這一章裡,我們看到了這三群人及主對他們的回應。
一仇敵:警惕(太十四1–13)
四部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多處提到希律家族,讀者很容易混淆其中記載的不同統治者。
建國的是大希律,他於主前37年至主後4年在位。大希律並非猶太人出身,他是以東人,以掃的後裔。“他在行為上是一個異教徒,在品格上是怪物。”(《昂格爾聖經詞典》[Unger’s Bible Dictionary])。他前後共有九個妻子(有人說是十個)。若有人膽敢阻礙他的計劃,即便是自己的妻兒,他也殺之如草芥。屠殺伯利恒嬰孩的就是這個希律(太二13–18)。
本章提到的希律安提帕是大希律的兒子。他的頭銜是“分封王”,意思是“王國四分之一版圖的統治者”。他於主前4年至主後39年在位,其人狡詐自私、愛慕奢華。他野心勃勃地想成為一個偉大的統治者。
希律亞基帕是囚禁彼得、殺害雅各的那位(徒十二)。他是大希律的孫子。
希律亞基帕二世是審判保羅的希律(徒二十五13及以下)。他是希律亞基帕的兒子。
所有希律王都流著以東人的血,像他們的先祖以掃一樣,他們對猶太人充滿了敵意(創二十五19及以下)。只有當猶太教有助於他們獵取更多權力和財富時,他們才會推行猶太教。
希律安提帕罪惡昭彰:他和希羅底有染,而希羅底是他同父異母兄弟腓力一世的妻子。為此,希律安提帕休掉自己的妻子,把她送回到她父親佩特拉王那裡(利十八16,二十21)。希律禁不住“誘惑之音”,陷入可怕的罪中。
其實,神多次差遣人對他發出“警告之音”。
先知的聲音(太十四3–5)。施洗約翰大膽對希律提出警告,呼召他悔改。約翰明白,統治者的罪將玷污整片土地,致使他人更容易犯罪,而神必審判罪人(瑪三5)。約翰敢於揭露、譴責罪惡的勇氣令人折服。以色列是神立約的民族,統治者(即便他們不相信神)犯罪必然招致神的管教。
希律沒有聽從神僕人的勸告,也沒有遵守神的話語,他將約翰抓起來關進了監獄。約翰被關在馬卡魯斯城堡,位於死海以東約四英里。它坐落在海拔三千五百英尺的山脊上,只能從一面進入。
希律的妻子希羅底對約翰懷恨在心,不斷挑唆希律報復(見可六19,新美國標準版聖經)。她設計讓自己10來歲的女兒,在希律生日宴席上向他獻豔舞。希羅底知道丈夫必定會被其美色所誘惑,然後不假思索地對其言聽計從。她也知道希律想在朋友和臣屬面前“保全面子”。果然,她的陰謀得逞,希律下令將約翰斬首。
良心的聲音(太十四1–2)。當希律聽到耶穌所行的奇事,他肯定約翰從死裡復活了。他被自己的良心所折磨,妻子和朋友卻不能安慰他。良心的聲音非常有力,對於那些願意聽從的人來說,它可能正是神的聲音。
然而,希律沒有選擇聽從自己的良心,他決定除滅耶穌,如同殺掉約翰那樣。有法利賽人(可能就在這時候)提醒耶穌,希律想要殺他(路十三31–32),但耶穌沒有因此受到攪擾。路加福音十三章32中的狐狸一詞是雌性的。耶穌說,“去告訴那個狐狸”。或許他指的是希羅底,希律背後真正的勢力?
耶穌的聲音(路二十三6–11)。希律最終見到了耶穌,但他發現神的兒子對他一言不發!希律讓神對自己沉默了!“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來三7–8)。
歷史的聲音。希律應該知道他難逃其罪。據史料記載,希律最終失去了威望和權力。他的軍隊被阿拉伯人打敗,他請求作分封王(受他妻子的慫恿),但遭到了卡利古拉大帝(Emperor Caligula)的拒絕。後來他被流放到高盧(法國)和西班牙,最後死在西班牙。
希律給後世留下的只是懦弱的臭名,他唯一在意的是自己的享樂和地位。他只服侍自己,不服侍百姓。希律殺害了被派來傳揚神話語的那位最大的先知,因而遺臭萬年。
聽到約翰被害的消息,主耶穌是什麼反應呢?警惕。他暗暗離開那地區,退到“荒野之地”。他完全按神的時間表生活(見約二4,七6、30,八20,十二23、27,十三1,十七1),不想故意和希律王挑起爭端。四處都是希律的爪牙,主不得不機智、謹慎地應對。
當然,約翰被害的消息一定讓耶穌深受觸動。猶太人沒有採取任何營救措施,就這樣容讓希律殺死了約翰。也是這些領袖高喊著: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耶穌絕不允許猶太統治者忘記約翰的見證(太二十一23及以下)。因為他們拒絕約翰的見證,就等於拒絕他們的彌賽亞和君王。
二群眾:憐憫(太十四14–21)
耶穌和門徒極其需要休息(可六31),但群眾的需要觸動著他的心。被翻譯為“憐憫”的這個詞字面意思是“使某人的裡面(內臟)受到擾動”。它是一種比同情更強烈的感情。這個詞在福音書裡用了12次,其中8次是指著耶穌基督說的。
耶穌看見許多有需要的群眾,就“憐憫他們”(太九36)。他們像是遭遇了殘暴對待的羊群,被撕裂,精疲力竭,四處流離。有兩次,耶穌看見饑餓的群眾沒有食物,就憐憫他們(太十四14,十五32)。兩個瞎子(太二十34)、長大麻風的人(可一41),還有拿因城裡寡婦的哀傷(路七13)都觸動了他的憐憫之心。
耶穌在三個比喻裡用了憐憫這個詞。王憐憫破產的僕人,赦免了他的債。因此,我們也應當彼此饒恕(太十八21–35)。撒瑪利亞人憐憫遭搶劫的猶太人,用愛心來照顧他(路十25–37)。父親憐憫任性的兒子,當兒子回家時,跑過去迎接他(路十五20)。既然天父如此憐憫我們,難道我們不該對他人存憐憫之心嗎?
四部福音書都記載了耶穌喂飽五千人的神跡(太十四13–21;可六35–44;路九12–17;約六4–13)。這確實是一個神跡。但有些人卻說,耶穌只是鼓勵眾人將藏著的午餐拿了出來,這些人完全忽略了神清楚無誤的宣告。約翰福音六章14節確實稱這件事為“神跡”。如果耶穌只是使用小伎倆哄眾人拿出食物來分享,為什麼眾人還要強逼他做王呢(約六14–15)?這樣的反應顯然不合常理!
不難想像門徒當時的窘迫。面前有五千多個饑餓的人,他們卻沒有什麼來喂飽這些人!門徒當然知道耶穌有能力滿足這點需要,但他們沒有向耶穌求助。相反,他們檢查自己的儲糧(一個孩子有五個大麥餅和兩條魚)和有限的錢財。後來,他們考慮到時間(天將晚)和地點(野地裡),不得不承認根本沒辦法解決問題。於是,他們對主建議說:“請叫眾人散開”。
這跟今天許多神的子民何等相似!人總能找出各種原因,騰不出時間和地方來讓神做工。耶穌看著沮喪的門徒四處尋找解決辦法,但“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約六6)。耶穌想要教導他們信靠和順服的功課。留意以下的步驟,我們在解決生命中的各樣問題時務要遵循這些步驟。
從你所有的開始。安德烈發現有個孩子帶了一點午餐,於是把他帶到耶穌面前。這個孩子願意拿出自己的食物嗎?是的,他願意!神從我們所在的地方,使用我們所有的開始做工。
將你所有的獻給耶穌。耶穌接過這份簡單的午餐,祝謝了,然後與眾人分享。倍增的神跡就在他手中發生了!“神若在其中,少也會變多”。耶穌擘開餅,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群眾。
遵行他的吩咐。門徒按照耶穌的吩咐讓眾人坐下。他們拿起耶穌擘開的餅分給眾人,結果卻發現有足夠的餅給每個人吃。作為他的僕人,我們是“分配者”,而非“生產者”。我們若將所有的獻給他,他必祝福我們的奉獻,又把它交還給我們,用它來喂飽眾人。
留意結果。眾人都吃飽了,剩下的零碎還裝滿了十二個籃子。這些零碎被小心翼翼地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可六43;約六12)。我在想這個孩子帶了多少零碎回家呢?想像一下,當他把剛剛發生的一切告訴母親時,她該有多吃驚!
使徒約翰記錄了“生命之糧”的講道,那是耶穌第二天在迦百農會堂講的(約六22及以下)。可惜人們願意接受肉身的糧食,卻拒絕接受生命之糧——從天降下的神的兒子。喂飽五千人的神跡其實是“行為佈道”。耶穌是生命的糧,只有他才能滿足人靈性的饑餓。可悲的是,人卻在“那不足為食物”的事上浪費時間和金錢(賽五十五1–7)。今天的人仍在犯同樣的錯誤。
今天,耶穌依舊憐憫饑餓的眾人,他也仍吩咐他的教會:“你們給他們吃吧!”我們多麼容易把他們打發走,或找藉口辯稱說資源不夠。耶穌叫我們獻上我們所有的一切,讓他按他看為合適的方式使用。這個饑餓的世界以虛空的替代品充饑,可我們剝奪了他們生命的糧。當我們把所有的獻給基督,我們就永不會失去。相反,最後總是得到比開始時更多的祝福。
三門徒:關心和擔憂(太十四22–36)
根據約翰的記載,眾人強逼耶穌作王(約六14–15),因此他匆忙解散了人群,把門徒送回船上。主知道這些人的動機並不屬靈,他們的目的不合乎神的心意。門徒當時不完全明白基督的計劃,若是留在那裡,必定會附和群眾的計劃。對這些常常爭論“誰最大”的人而言,一場隨大流的起義最合他們的意了。
門徒在風暴中的經歷對今日的我們何嘗不是一個鼓勵呢?尤其是在我們也身處生命中的風暴時。這些時候,若能抓住以下的確據,我們就能得享安息。
“是他帶我到了這裡。”約拿遭遇風暴是因為違背神的旨意,門徒的情況卻相反,他們是因為行在神的旨意中而遇到風暴的。耶穌是否知道會有一場風暴來臨呢?當然知道!那麼,是他有意把門徒帶進風暴的嗎?是的!行在神的旨意中,即便是在狂風暴雨裡,也比不在神旨意中的人群站在陸地上安全。我們絕不能單憑環境來判斷我們是否安全。
我們讀聖經的時候,會發現有兩種風暴:一是“糾正的風暴”,神用它來管教我們;二是“成全的風暴”,神用它來幫助我們成長。約拿遇到風暴是因為他不順服神,需要被糾正。門徒遇見風暴是因為遵行神的旨意,他們需要得以完全。此前耶穌曾用一場風暴試煉他們,那時他自己也在船上(太八23–27)。但這次他卻在船外,借機試煉他們。
很多基督徒錯誤地以為順服神就會“一帆風順”,但事實並非如此。“在世上你們有苦難”(約十六33),耶穌應許說。當我們發現自己是因順服主被捲入風暴中時,一定要謹記,是他帶我們到了這裡,他必看顧我們。
“他正為我禱告。”整個場景正是對今日教會和主的戲劇性寫照。神的百姓在海上,在風暴之中,然而主耶穌在天上“為我們代求”(羅八34)。他看見門徒,知道他們的困境(可六48),正如他看見我們,知道我們的需要一樣。他能感受我們的重擔,知道我們正在經歷的一切(來四14–16)。耶穌正為門徒禱告,讓他們不至失去信心。
如果你知道耶穌基督此刻就在隔壁的房間裡,為你禱告,這會不會賦予你新的勇氣去忍受風暴、遵行他的旨意呢?我想肯定會的。雖然他不在隔壁的房間,此時卻在天上為你代求。他知道你的需要,明白你的恐懼,也在你各樣的處境中掌權。
“他會向我們走來。”我們經歷艱難的時候,常常覺得耶穌離棄了我們。在詩篇中,大衛抱怨說神看起來遙不可及,對他漠不關心,然而他知道神最終會拯救他。連偉大的使徒保羅也曾經歷困境,極其艱難,以至他覺得“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林後一8)。
在生命的風暴裡,耶穌總會走向我們。“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賽四十三2)。或許他不會在我們所想的時刻來到,因為他知道何時我們最需要他。他直等到船離岸盡可能地遠,所有對人的希望都絕了。他要試煉門徒的信心,這就意味著挪去人一切的支柱。
耶穌為什麼在水面上行走呢?為要向門徒表明,他們所害怕的事物(海)只是耶穌走向他們的階梯。我們常常懼怕生命中的艱難經歷(比如手術、親人離世),殊不知正是這些經歷讓我們和耶穌基督更親近。
為什麼門徒沒有認出耶穌來?因為他們並沒有尋找他。他們若是在信心中等候他,必定能馬上認出他來。但是相反,他們匆匆得出錯誤的結論,認為出現的是個鬼怪。恐懼和信心不可能同時住在一顆心裡,因為恐懼總是蒙蔽人的眼睛,使他無法看見神的同在。
“他會幫助我們成長。”幫助門徒在信心中長進,是這場風暴的全部目的。畢竟,耶穌有一天會離開他們,而他們在服侍中也會面對許多風暴。他們得學習信靠耶穌,即便耶穌不和他們在一起,甚至從表面上看耶穌不關心他們。
現在讓我們把注意力轉到彼得身上。在批評他因膽怯而掉進水裡之前,讓我們先讚美他表現出來的非凡信心。他敢於特立獨行。坐在船上觀望,人人都做得到;但是要踏出船外,在水面上行走,卻需要真正的信心。
是什麼讓彼得下沉的呢?當他的眼目離開主,開始看周圍的環境時,他的信心就開始動搖。耶穌問他,“為什麼疑惑呢?”(太十四31)被翻譯為“疑惑”的這個詞,有“在兩條路之間猶豫不定”的意思。彼得帶著極大的信心走出來,後來卻變得小信,因為他看到兩條路,而不是一條。
我們應當肯定彼得,他知道自己在下沉,於是向主發出呼求。他是在“開始下沉”,而不是將被淹死時呼喊主。多年後,當彼得寫第一卷書信時,這件事或許在他腦海中浮現,於是他寫道:“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彼前三12)。
這段經歷對彼得而言是艱難的,但它幫助彼得在對主和自己的認識上長進。生命中的風暴不是舒適的,卻是必要的。它教導人要單單信靠耶穌基督,順服他的話,無論環境如何。有句話說得好:“信心不是不管證據如何仍然相信,而是無論結果怎樣仍舊順服。”
“他會領我度過。”如果耶穌說“來吧”,那麼這話必要完成它預定的目的。既然耶穌是“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來十二2),那麼他開始的,他必成全。無論他以什麼開始,必會成就他的計劃。我們可能會中途跌倒,但最終神一定會得勝。最後,彼得和耶穌一同走在水面上,往船走去。
彼得的經歷成為其他門徒和自己的祝福。當他們看到耶穌基督征服風暴、平靜風浪的大能後,他們只能俯伏拜他。耶穌第一次平靜風浪時(太八23–27),門徒問,“這是什麼人?”但此時,他們清楚明白地見證,“你真是神的兒子了!”
門徒協助耶穌喂飽了五千人,然後神允許他們經歷風暴。根據使徒行傳的記載,五旬節那天他們贏得了五千人(徒四4),之後逼迫的風暴就來臨了。難怪彼得和門徒們回想起他們在風暴中與主的經歷,因而重拾了勇氣。
這個神跡彰顯了耶穌的君王身份。事實上,馬太記下了彼得對耶穌的請求:“請叫我⋯⋯去”時,他用的希臘詞原意是“王的命令”。彼得知道耶穌是統管自然萬物的主,是風浪的主。他說的話就是律法,一切受造之物都要遵從。
船在革尼撒勒靠岸,那地靠近迦百農和伯賽大,耶穌在那裡醫治了許多人。這些人是否知道,耶穌是冒著風暴前來幫助他們的呢?我們是否記得,為救我們的靈魂,耶穌忍受了審判的風暴(詩四十二7)?他為我們忍受了風暴,讓我們不必再面對神的審判。我們應當效法門徒,俯伏在他的腳前,承認他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研習題第11章 王的隱退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就像前一章一樣,在馬太福音十五章,我們會見到主與敵人的衝突(太十五1–11)、主對門徒的教導(太十五12–20),還有主服侍那些貧乏的群眾(太十五21–31)。這構成了他隱退期間的生活模式。
我們的主最關注的是真理和愛。他教導猶太領袖真理,揭露他們的虛偽;他也向外邦人表達愛,滿足他們的需要。我們學習王的這兩個關注,就能理解這一章的信息。
一真理:他拒絕猶太人的傳統(太十五1–20)
這個戲劇性的事件包含三問三答。
(1)文士和法利賽人(太十五1–11)。文士和法利賽人聯手發起了這場進攻,他們專程從耶路撒冷趕來,就是為和耶穌講話。這次他們是鐵了心要動真格了。這群人很可能是耶路撒冷公會領袖的代表。
他們關於“洗手”的指控其實和潔淨無關。他們指的是傳統猶太教嚴格遵守的洗手禮儀(見可七1–4)。在他們看來,耶穌與門徒和罪人們攪在一起已經夠糟糕的了,非但如此,他們居然不求被潔淨!當然,這些宗教領袖是利用這項指控逼耶穌處理他們宗教信仰的根基。如果耶穌拒絕以色列的神聖傳統,那麼他就是異端!
這些傳統是來自哪裡?它們是教師們代代傳承下來的。據拉比們稱,這些傳統原來是由摩西傳給長老的“口傳律法”,長老又傳給以色列民族。後來,這些口傳律法被寫下來,成為米示拿(Mishnah)。可悲的是,米示拿逐漸超越了摩西律法的權威,變得比摩西律法還重要。
面對敵人的指控,我們的主以一個譴責開始了他的回應(太十五3)。是他們遵從自己的傳統,因而違背了神的律法!接著耶穌舉了一個例證(太十五4–6),就是“各耳板”(見可七11)。希伯來詞各耳板的意思是“禮物”。為了逃避某些經濟責任,猶太人宣稱自己的物品已經作了“各耳板——獻給神的禮物”。這樣,他們就可以免於履行某些義務,比如孝敬父母。但是人這樣做,就會喪失神的話語在他生命中的能力,從而損害自己的品格,失去神的祝福。
然後,他引用以賽亞書二十九章13節,用一個應用總結了他的回答(太十五7–11)。耶穌明確指出,遵循傳統使人悖逆神的話語,這就證實傳統是錯誤的。出埃及記二十章12節教導人要孝順父母,但“各耳板”的規定卻使人不孝,同時也違背了神。
傳統是外面的東西,神的真理卻是裡面的,在人心裡的。人們遵循傳統以取悅於人,獲得地位(加一14);但我們順服神的話是為了討神的喜悅。傳統針對的是儀式,但神的真理針對的是現實。傳統帶出的是嘴上的空談,但真理能刺透人心,改變生命。事實上,傳統使人失去了從神話語而得的能力。
遺憾的是,今日教會裡也有許多“福音派傳統”。人的教導往往被視為和神的話語具有同等的權威,即便這些教導與神的話語相悖。倘若遵行這些傳統,基督徒必然會失掉從神話語而來的能力。
神要的不只是嘴上的服侍,他希望我們把心全然擺上。我們心裡相信(羅十9–10),從心裡愛(太二十二37),從心裡歌頌(西三16),從心裡順服(羅六17;弗六6),並且從心裡奉獻(林後九7)。難怪大衛禱告說,“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詩五十一10)。
耶穌公然向眾人宣告,罪是來自人心裡,而不是來自食物。從口裡出來的才污穢人,吃進口裡的不污穢人。
(2)門徒(太十五12–14)。耶穌關於食物的教導,讓門徒感到震驚。畢竟,他們自小就是虔誠的猶太人(見徒十14彼得的見證)。他們知道哪些食物是“潔淨”的,哪些是“不潔淨”的(利十一)。
門徒還有一個擔憂:耶穌的教導觸怒了法利賽人,必然會招來嚴重的後果。但耶穌對此毫不擔心。法利賽人和他們的教導都不是從神而來的,必不會持久。儘管現在仍有個別群體致力於維護傳統,但法利賽主義大勢已去。不過,法利賽主義的精神(傳統、律法主義、偽善、外在形式)仍然存在,耶穌把這些稱作“法利賽人的酵”(太十六6)。
耶穌同時指出,法利賽人是瞎眼的,只會把他們的信徒領進坑裡。在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6節,他稱法利賽人是“瞎眼領路的”,這個描繪非常形象。為何要懼怕這些無根的、即將枯萎的植物,懼怕這些不知道自己走向何處的瞎眼領路人?
(3)彼得(太十五15–20)。得不到關於食物那段話的解釋,彼得是不會甘心滿意的。於是,主重新耐心地解釋了這個功課的含義。在我們看來他的意思非常清楚,但對正統的猶太人而言,那的確是令人震驚的新觀點。凡進到口裡的,最終都吞到肚裡,最後變成廢物排出;食物不會觸及內心。但從口裡出來的,都是從心裡發出,這些東西才污穢人。當然,行為也包括言語;而行為往往比言語更響亮。
數年後,當主呼召彼得向外邦人傳福音時,他不得不再次重複這個關於食物的功課(徒十)。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四章3至6節也重複了耶穌的教訓。在羅馬書十四章至十五章,他也處理了這個問題。
二愛:他回應外邦人的需要(太十五21–39)
耶穌不僅教導人凡物沒有不潔淨的,他也親自到外邦地區踐行自己的教導。他離開以色列,再次隱退,這次來到了推羅和西頓境內。在猶太人看來,外邦人是“不潔淨的”,他們甚至把外邦人稱作“狗”。耶穌向外邦人傳道不足為奇(太十二17–21),儘管那時的重點是傳福音給以色列人(太十5–6)。
被鬼附的人(太十五21–28)。耶穌想隱藏起來(可七24),但這個迦南婦人不知從哪裡打聽到了他的住處,就帶著她的需要來找耶穌。我們要牢記,主之所以這樣回答她,並不是要摧毀她的信心,而是要幫助她更加堅定。從婦人的回答中我們可以看出她的信心越發加增,得不到耶穌的回答絕不會離開。虔誠的塞繆爾·盧瑟福(Samuel Rutherford)完美地闡釋了這個原則:“從神最嚴厲的擊打中索要慈愛,這是信心的工作。”
她接近耶穌,稱他為“大衛的子孫”,這就明確將自己置於猶太背景當中了,而她作為外邦人是不能這樣做的。當然,“大衛的子孫”這個頭銜,確實表明她相信耶穌就是神賜下的彌賽亞,因為“大衛的子孫”指的就是彌賽亞(太二十二42)。這婦人以猶太人的傳統來接近他,而耶穌沉默不語。當然,耶穌知道她的心,甚至他的沉默也鼓勵她繼續尋求下去。
門徒對她的窮追不捨和大聲喊叫感到厭煩,於是對耶穌說:“請打發她走吧!”我們不確定他們的意思究竟是“把她所求的給她,好讓她走”,還是“甩掉她!”無論哪一種,門徒對婦人和她被鬼附的女兒都沒有多少憐憫。主在馬太福音十五章24節的回答暗示,門徒很可能是希望耶穌答應她的請求。
我們不得不佩服這位外邦母親的耐心和堅持。她再次請求,“主啊,幫助我!”這次她沒有用彌賽亞身份的稱呼。她是一個需要幫助的罪人,對此她沒有辯解。耶穌的回答中稱她為“狗”,但不是照法利賽人稱呼外邦人的方式。這個希臘詞的意思是“小寵物狗”,不是指遍街找垃圾吃的肮髒野狗。“兒女”無疑是指以色列人。
耶穌並不是在戲弄這個婦人,也不是要把情況變得更複雜,而是從她那裡引出更大的信心。婦人立即抓住耶穌所講的兒女的餅的例子,而這正是耶穌希望她做的事。我們可以把她的回答轉述為:“我們外邦人的確不像兒女那樣,能坐在桌邊吃餅,但即便是桌子下的寵物狗,也能吃到掉下來的碎渣兒!”這是多麼大的信心見證!
正是她的信心得到了耶穌的認可,他立即治好她的女兒。值得注意的是,馬太福音記載的兩個有“極大信心”的人都是外邦人:一個是這個迦南婦人,另一個是羅馬百夫長(太八5–13)。在這兩個故事中,耶穌都是遠距離醫治病人。從屬靈上講,外邦人是“遠處的”,直到耶穌受難,為猶太人和外邦人而死,使人得以與神和好(弗二11及以下)。
這個婦人信心很大,即便一切看似都對她不利,她仍不放棄祈求和信靠。她的種族是不利因素:她是外邦人。她的性別也對她不利,因為大多數猶太拉比對婦人都不屑一顧。門徒也不站在她這邊,而基督的話也可能讓她以為,他不顧自己。然而,所有這一切的阻礙只讓她更加堅定地祈求。
患病的和有殘疾的人(太十五29–31)。耶穌離開推羅和西頓,來到低加波利地區。低加波利有十座結盟的城市,經羅馬政府授權,他們可以鑄造自己的錢幣,開設自己的法庭,並擁有自己的軍隊。這裡主要屬外邦區域。
耶穌在那裡醫治了一個聾啞人(可七31–37)。儘管主吩咐這個人保持沉默,他和朋友們還是把這件神跡傳開了。結果,一大群人聚集到耶穌面前,有瘸腿的、瞎眼的、啞的,還有殘疾的(失去勞動力的)。耶穌一一醫治了他們,這些外邦人就“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
這些外邦人和熟稔舊約聖經的猶太領袖之間的巨大反差,令人感到驚訝。外邦人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而猶太領袖卻污蔑耶穌是撒但的同夥(太十二22–24)。主所行的神跡並沒有使猶太的城邑悔改(太十一20及以下),然而外邦人卻相信他。他所行的這些神跡,本該使猶太人相信他就是彌賽亞(賽二十九18–19,三十五4–6;太十一1–6)。耶穌對外邦軍官和外邦母親的信心感到稀奇,他也詫異自己的百姓不信(可六6)。
饑餓的人(太十五32–39)。有批評家指控福音書作者偽造記錄,誇大耶穌行過更多神跡。他們宣稱,喂飽四千人神跡不過是先前喂飽五千人神跡的改編。但是,只需仔細查考福音書記載,就會發現這項指控根本站不住腳。下表顯示了兩個神跡的不同之處:
| 喂飽五千人 | 喂飽四千人 |
|---|---|
| 主要是猶太人 | 主要是外邦人 |
| 加利利,伯賽大附近 | 低加波利 |
| 五餅二魚 | 七個餅,幾條魚 |
| 剩下12籃 | 剩下7筐 |
| 與群眾在一起一天 | 與群眾在一起三天 |
| 春天(草地) | 夏天 |
| 強逼他作王 | 沒有群體回應 |
四千人與耶穌在一起已經三天,他們吃光了所有食物。我們的主憐憫他們,不忍心打發他們餓著肚子回去,以免在路上暈倒。這個神跡的首要目的只是滿足他們身體的需要。這些人已目睹過他的神跡,歸榮耀給神,因此行這個神跡不是為了傳道或證實他自己的侍奉。
然而,這個神跡對門徒確實有特別的意義。他們這麼快就忘了主喂飽五千人的神跡(請仔細讀太十六6–12),真是令人驚訝。他們本該相信“耶穌能使魚和餅倍增,所以我們不必擔心”,但他們卻不知所措。當然,可能他們認為耶穌不會在外邦地區行那種神跡;也可能他們認為,之前人們逼耶穌作王,因此耶穌不想再行同樣的神跡。
和喂飽五千人的神跡一樣,這個神跡發生在耶穌手中。當他把餅擘開,遞給門徒,餅就倍增了。最後每個人都吃飽了。又一次,耶穌吩咐人把掉在地上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糟蹋。行神跡的能力並沒有賦予人浪費神禮物的權利。
馬太福音十五章37節中被翻譯為筐子的詞,是指“大籃子”,它和人將保羅從大馬色城牆縋下時(徒九25)使用的籃子是一類的。馬太福音十四章20節中的籃子是指“柳條編的籃子”,那是用來盛放食物或其他東西的器具。這兩處所用的不同詞語進一步證明這是兩個不同的神跡。
在迦百農喂飽五千人後,耶穌對猶太人作了一篇“生命之糧”的講道(約六22及以下)。但這裡他沒有這樣做。舊約中的嗎哪和“神的糧”對這些外邦人很陌生。耶穌總是根據服侍對象的需要和理解力來因材施教。
在離開馬太福音十五章之前,讓我們回顧一下它所教導的幾個屬靈功課。
研習題第12章 王的關注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詫異
馬太福音十六章記載的事件,是主耶穌事工中戲劇性的轉折點。第一次,他提到教會(太十六18),並公開說到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太十六21)。他開始預備門徒面對他的被捕、被釘十字架和復活。可是,就如我們將要看到的,門徒學習這些功課非常緩慢。
信心這個主題貫穿了這一章記載的事件。在這些事件中,我們看到信心的四個不同的層次,及其與基督的關聯。
一沒有信心——試探基督(太十六1–4)
為了讓耶穌閉口,兩個本來相互為敵的宗教派別結成了同盟。他們在加利利等著耶穌回來。法利賽人當然是那時的保守派,撒都該人要開放一些(見徒二十三6–10)。這兩派聯手挑戰耶穌,“從天上顯個神跡給我們看,我們就信你是基督。”
被翻譯為神跡的這個詞,不單是指不可思議的事或權能的展示。它的意思是“一個奇跡,人可以因此辨認或確定他的身份”。
這是宗教領袖第四次要求耶穌行神跡(太十二38及以下;約二18,六30)。不久,他們又會提出這個要求(路十一14及以下)。但是神跡並不能使人知罪,也無法帶出人對得救的渴望(路十六27–31;約十二10–11;徒十四8–20)。神跡會讓有信心的人得到確據;對於故意不信的人,再多的神跡也無濟於事。
主為什麼談到天氣?他是為了揭露敵人的不誠實和頑梗盲目。他們可以察看神所造的世界裡的證據,得出正確的結論,卻不願察驗耶穌展示的證據。這些人“不願”相信,所以“不能”相信(約十二37及以下)。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缺的不是證據,而是誠實和謙卑。
索要神跡的舉動揭露了他們內心的可悲境況:他們是邪惡淫亂的。主並不是指控他們肉體犯了姦淫,而是譴責他們犯了屬靈的姦淫(賽五十七;雅四4)。這些人崇拜自己手所造的假神,那就是屬靈的姦淫。倘若他們敬拜的是真神,神的兒子來的時候,他們必定能認出他來。
耶穌此前提過約拿的神跡(見太十二38–45),這預示著主的死亡、埋葬和復活。我們的主被釘十字架、埋葬和復活,其實就是給以色列的神跡,證明他是彌賽亞。彼得在五旬節傳講的也是這個神跡(徒二22及以下)。
馬太福音十六章4節記載主第三次離開加利利。前兩次離開是為了避開希律(太十四13)和法利賽人(太十五21),這次離開當然是審判的舉動。
二小信——誤解基督(太十六5–12)
門徒忘了帶餅,在船上只找出一個餅來(可八14)。不久前主喂飽四千人時剩下的許多籃零碎不知道去了哪裡,聖經沒有記載,也許是給人了吧。耶穌使用這件令人尷尬的事,借機教導一個重要的屬靈真理:警惕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錯謬教導。
門徒誤解了耶穌的意思,以為他說的是能吃的餅。在耶穌服侍期間,人們常常誤解他的話,人總是從字面上,而不是從屬靈的角度去理解他的意思。尼哥底母以為耶穌是在談肉體的重生(約三4);撒瑪利亞婦人以為他是說井裡的水(約四11);會堂裡的猶太人以為他是說吃真正的肉,喝真正的血(約六52及以下)。但他全是指著屬靈經驗說的(約六63)。
學習馬太福音十三章時,我們注意到,對猶太人而言酵象徵著罪。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用假教義玷污了以色列的宗教信仰。法利賽人是律法主義者,他們教導說,只有遵行律法和傳統才能討神的喜悅,進入神為以色列預備的國。與之相反,撒都該人的思想更“開放”,他們否認神會在地上建立這樣的國。他們甚至否認復活,也否認天使的存在。
主提到酵,為什麼會導致門徒議論說沒帶餅?或許他們正計劃到海那邊去買餅,於是理解為耶穌在提醒他們,不要買猶太人不能吃的不潔淨的餅。如果他們記得耶穌怎樣兩次從幾個餅變出了夠幾千人吃的餅,他們必定不會擔憂了。他們的“小信”使其不能明白耶穌的教導,也難以倚靠他的能力來滿足自己的需要。
主常用“小信的人”來稱呼門徒(太六30,八26,十四31)。當然,“小信”總比“沒有信心”好。在進入“大有信心”的階段之前,門徒還有很多功課要學。
三得救的信心——承認基督(太十六13–20)
耶穌帶著門徒到了外邦地區,在凱撒利亞腓立比境內。那裡距離耶路撒冷城約120英里,在巴勒斯坦北部。這個地區以宗教多元著稱:它曾是巴力崇拜的中心;有希臘潘神的神殿;大希律也在那裡建殿尊崇奧古斯都•凱撒。正是在這些異教迷信的中間,彼得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或許就在凱撒神殿的視線範圍之內,耶穌做出了一個令人意外的宣告:他不會建立他的王國,但他要建立自己的教會。
如果其他人問“人說我是誰?”我們會認為這個人不是傲慢自大,就是瘋了。但就耶穌而言,正確認信他的身份卻是得救的基礎(羅十9–10;約壹二18–23,四1–3)。他的位格和工作是緊密相連的,兩者絕不可分割。看到眾人對耶穌身份的混亂,真是令人吃驚(約十19–21)。或許,像希律一樣,百姓也認為他是從死裡復活的施洗約翰。
舊約預言以利亞會再來(彌四5),有人認為基督應驗了這個預言。但是,耶穌並不像以利亞那樣服侍,“帶著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路一13–17)而來的是施洗約翰。耶利米是流淚的先知,眼見以色列民族的衰敗肝腸寸斷、落淚不止。在耶穌這個“常經憂患”的人身上,我們看到了同樣的悲傷。有件事是清楚無疑的:我們絕不能通過民意調查來做出關於耶穌基督身份的正確判斷。(但有人確實是用這個方法來獲取“屬靈知識”的!)重要的不是別人怎麼說,而是你我自己怎麼看。大眾的觀點(無論對錯),都無法取代個人的看法。
彼得給出了正確的回答:“你是基督(彌賽亞),是永生神的兒子!”這認信是彼得對天父所給啟示的回應。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一章25至27節解釋了這個經歷。這個啟示不是彼得個人調查的結果,而是神恩典的作為。神將這些事向傲慢的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隱藏,卻向“嬰孩”,就是那些謙卑的門徒啟示出來。
要留意的是,在這個信仰告白之前,其實也有其他信仰告白。拿但業承認基督是神的兒子(約一49)。耶穌平靜風浪後,門徒曾宣告他是神的兒子(太十四33)。耶穌講完“生命之糧”的道,好些人離開耶穌的時候,彼得也做出了信仰告白(約六68–69)。實際上,安德烈也是基於這一信仰,把他的弟兄西門帶到耶穌面前的(約一41)。
那麼,彼得這次的告白跟以往的告白有何不同呢?首先,這次告白是耶穌明確要求的。它不是人看到神跡後的情緒反應,而是一個被神所教導的人,經過深思熟慮後給出的誠實回答。
同時,耶穌接受了這一告白,並以此為基礎來教導門徒新的真理。當他聽到彼得的回答時,心中一定十分欣慰。主知道現在可以領彼得進入更深層次的真理和服侍中了。他對門徒的所有服侍都在為這一經歷預備道路。讓我們挨個來看主教導的一些重要詞匯和概念。
磐石。這些猶太人從小就浸染在舊約聖經中,他們知道磐石象徵神。“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申三十二4)。“耶和華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詩十八2)。“除了耶和華,誰是神呢?除了我們的神,誰是磐石呢?”(詩十八31)
讓我們仔細琢磨聖靈引導馬太使用的希臘詞語。“你是彼得(petros,石頭),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petra,大石頭)。”耶穌給了西門一個新的名字——彼得(約一42),意思是石頭。它在亞蘭文中是磯法(Cephas),也是石頭的意思。每個相信耶穌基督,承認他是子、是神、是救主的人,就是“活石”(彼前二5)。
耶穌基督是房角石,教會建立在他上面。舊約早已這樣預言(詩一一八22;賽二十八16)。耶穌自己也如此宣告(太二十一42),彼得和其他使徒也這樣宣稱(徒四10–12)。保羅同樣說明教會的根基是耶穌基督(林前三11)。使徒和先知在這根基上建造,向失喪的人傳講基督(林前二1–2,三11;弗二20)。
換言之,查考證據,我們就會發現聖經整體的教導是:教會即神的殿(弗二19–22),是建立在耶穌基督而非彼得之上的。神怎會將自己的教會建立在像彼得那樣會犯錯的人身上呢?不久,這個承認基督的彼得就會成為主的敵人,心存撒但的思想意念(太十六22及以下)。“可那是在彼得領受聖靈之前。”有人辯稱說。那麼我們不妨讀讀加拉太書二章,彼得在教義上犯了嚴重的錯誤,以致保羅不得不出面糾正。這難道不是發生在彼得領受聖靈之後嗎?
教會。這是新約中首次出現這個重要的詞匯。希臘詞ekklesia(ek-klay-SEE-uh)衍生出了英文單詞ecclesiastical,它是指與教會有關的事物。教會的字面意思是“被呼召聚集的人”,新約中共出現了114次,其中有90次是指地方教會。不過,耶穌這裡首次提到ekklesia,可能是指整個教會。他不只要建立地方教會,也要建立普世教會,就是由所有與彼得有同樣認信的人組成的教會。
教會(ekklesia)這個詞對門徒並不陌生。它曾用來指希臘市民的大眾集會,人們在這樣的集會上商議城市治理或街區的相關議題(徒十九32、39、41)。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也用ekklesia來描述以色列人的集會,他們在其中進行宗教活動(申三十一30;士二十2)。不過,舊約時代以色列人的集會並不是新約意義上的“教會”。耶穌要門徒介紹的是一件新事物。
耶穌稱它為“我的教會”,以此來區別其他聚會。它是全新的、不同以往的事物,因為在耶穌基督的教會裡,他將使相信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合一,建造一個新的聖殿、新的身體(弗二11–三12)。在他的教會裡,種族或性別的差異將無關緊要(加三28)。耶穌基督將成為這個教會的建造者、教會的元首(弗一22;西一18)。
教會裡的每個信徒都是“活石”(彼前二5)。信徒要在本地教會中聚集,崇拜基督、服侍基督,但他們同時也歸屬於普世教會,就是基督所建造的殿。神的百姓合而為一(弗四1–6),借著相愛與聯合向世人作見證(約十七20–26)。
地獄之門。對此更好的翻譯應當是“陰間的門”。“地獄”是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之後,未得救之人的最終歸屬(啟二十11–15)。陰間是“死人的領域”,那裡暫時關押著未得救的死者的靈魂。在復活的時候,陰間將交出這些死人(啟二十13)。耶穌曾說陰間在下面(太十一23),他拿著這個監牢的鑰匙(啟一18)。
基於路加福音十六章19至31節,有人認為在基督死而復活之先,所有死去的人都到了陰間,信徒在其中的樂園部分,不信的則在其中受刑的部分。可以確信的是,今日的信徒在死亡那一刻起,立即進入基督的同在之中(林後五6–8;腓一23)。
在聖經中,“門”象徵著權柄和能力。猶太人的城門有如西方人的市政廳。他們在城門口辦理重要的事務(申十六18,十七8;路四11)。這樣看來,“陰間之門”應當是象徵死亡和撒但的權勢。耶穌基督死而復活,戰勝了死亡,因此死亡不能再拘禁他的百姓。基督將“衝破陰間的門”,釋放其中被擄的人!這一宣告無疑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0節及以下、希伯來書二章14至15節和其他經文中得到了證實。
天國的鑰匙。鑰匙是權柄的象徵(賽二十二15、22;路十一52)。“天國”不是天堂,因為地上沒有人持有天堂的鑰匙!(那些關於“聖彼得站在天堂門口”的笑話都源於這個曲解,既惡俗又不合乎聖經。)鑰匙是用來開門的。彼得被賦予特權在五旬節為猶太人(徒二),也為撒瑪利亞人(徒八14及以下)和外邦人(徒十)打開“信道的門”。然而,其他使徒同樣享有這個權柄(太十八18)。保羅就有特權為巴勒斯坦以外的外邦人開信道的門(徒十四27)。
這段聖經和新約其他地方沒有說,彼得或他的接班人在教會中享有特殊的地位或特權。彼得在他的兩封書信中也稱自己不過是使徒(彼前一1)、長老(彼前五1)和耶穌基督的僕人(彼後一1)。
捆綁和釋放。猶太拉比經常講“捆綁和釋放”,就是禁止和准許的意思,猶太人對這個短語再熟悉不過了。主在馬太福音十六章19節的話是指著彼得說的。但之後十八章18節的話包括所有使徒在內。作為主的代表,使徒要根據主的話語來行使權柄。
馬太福音十六章19節所用的希臘動詞非常重要。韋斯特博士(Dr. Kenneth S. Wuest)在《擴充版譯本》(The Expanded Translation)中寫道:“凡你在地上捆綁的(禁止做的),也將會是天上已被捆綁的;凡你在地上釋放的(允許做的),也將會是天上已被釋放的。”耶穌不是說神會遵從門徒在地上所做的,而是說門徒應當在地上遵行神已定的全部旨意。教會不是使人的意願在天上實現,而是在地上遵行神的旨意。
直到耶穌復活升天以後,使徒才告訴人耶穌是神的兒子。那時,“約拿的神跡”已經成就,聖靈已經降臨,這個信息可以公佈了。以色列大眾,尤其是宗教領袖,尚未預備好接受這個信息。請閱讀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看他怎樣宣告耶穌就是基督(徒二)。
四服侍的信心——跟隨基督(太十六21–28)
宣告了自己的位格後,耶穌現在要宣告他的工作,因為這兩者緊密相連。他將要去耶路撒冷,受苦、受死,然後從死裡復活。這是他第一次清楚地談論自己的死亡,儘管此前他也曾暗示過這點(太十二39–40,十六4;約二19,三14,六51)。“耶穌明明地說這話”(可八32)。
聽到這個令人震驚的宣告,彼得的回應肯定代表了其他門徒的感受,“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身去,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剛剛蒙受祝福的“磐石”彼得(太十六18),轉身就變成了絆腳石彼得,不能成為主的祝福!
彼得錯在哪裡呢?錯在體貼人的心意,因為大多數人都想逃避苦難和死亡。在這件事情上,他沒有體貼神的心意。我們從哪裡得知神的心意呢?就是在他的話語中。在被聖靈充滿以前,彼得傾向於和神的話爭辯。他有足夠的信心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卻沒有信心相信耶穌應當受苦受死。當然,撒但是贊同彼得這話的,它在曠野就是用同樣的手段試探耶穌的(太四8–10)。
今天,十字架已經成為愛與犧牲的象徵。但在當時,十字架卻是殘酷的死刑刑具。羅馬上流社會絕口不提十字架。實際上,羅馬公民也不會被處以這種死刑;十字架的酷刑是專為敵人而設的。這時耶穌還沒有明確說他要被釘十字架(在馬太福音二十章17至19節才指出來),但他接下來的話強調了十字架。
| 他向門徒呈現了兩種生活方式: | |
|---|---|
| 舍己 | 為己而活 |
| 背起十字架 | 忽略十字架 |
| 跟隨基督 | 跟從世界 |
| 為基督失去生命 | 為自己保留生命 |
| 捨棄世界 | 賺得世界 |
| 得著靈魂 | 失去靈魂 |
| 有份於他的獎賞和榮耀 | 失去他的獎賞和榮耀 |
舍己並不是意味著捨棄物質,而是將自己全然交給耶穌,有份於他的羞辱和死亡。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1至2節、腓立比書三章7至10節和加拉太書二章20節說明了這層含義。背起十字架不是指背負重擔或遇到困難。(我遇到過一個婦人,她說哮喘是她要背的十字架!)背起十字架意味著在基督遭受棄絕、羞辱、受苦和死亡的事上與他認同。
但苦難往往通向榮耀。這就是為什麼耶穌提到他榮耀的國度,以此來結束這篇簡短的講道(太十六28)。在接下來的一周裡,耶穌的話在變像山上得到了應驗,馬太福音十七章記載了這一事件。
研習題第13章 王的詫異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這一章以山頂的榮耀景象開始,以彼得釣魚付稅結尾,反差非常之大!但耶穌基督是王這個主題貫穿了整章。這一章記載了三件事,它們勾畫出有關王的三幅圖畫。
一榮耀的王(太十七1–13)
馬太和馬可都記載“過了六天”變像發生,路加則說“約有八天”(路九28)。然而,這些記載之間並沒有衝突,因為路加使用的是猶太人的計時方法,“八天”等於“約一周後”。在那一周裡,門徒一定在討論琢磨耶穌所說的死和復活究竟是什麼意思。無疑,他們肯定也在思想舊約有關國度的應許。如果耶穌要建立的是教會,那麼神應許的國度將會如何呢?
聖經沒有記錄這個神跡發生的地點,很可能是在黑門山,那裡靠近該撒利亞腓立比。
登山變像從四個方面展示了耶穌基督這位王的榮耀。
- 他位格的榮耀。整本聖經中,這是耶穌在世唯一一次用這種方式彰顯他的榮耀。翻譯為變像的這個詞衍生出了英文單詞metamorphosis(“蛻變”),它是指由內而外的改變。毛毛蟲作繭,然後破繭成蝶,這就是蛻變的過程。我們主的榮耀不是反射出來的,而是從裡面放射出來的。當他容讓他本質的榮耀發出光輝時(來一3),這內在的榮耀就改變了他外在的容貌。
這件事無疑增強了門徒的信心,尤其是彼得,他剛剛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如果彼得是在耶穌變像後認他為基督,這個告白就不會那麼有意義了。彼得相信,宣告他的信仰,接著又領受了確據(見約十一40;來十一6)。
許多年後,約翰回想起這件事,聖靈引導他寫下這句話:“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在他所寫的福音書中,約翰強調了基督的神性和他位格的榮耀(約二11,七39,十一4,十二23,十三31–32,二十31)。
耶穌基督放下了天上的榮耀,來到地上(約十七5)。因著他在十字架上成就的工作,他重新得回他的榮耀,並與我們分享他的榮耀(約十七22、24)。然而,我們不必等到在天上才能有份於這“變像的榮耀”。當我們降服於神,他就“改變”我們的心思意念(羅十二1–2)。隨著我們順服神的靈,他就不斷改變我們,使我們“榮上加榮”(林後三18)。我們察看神的話語,就會從中看到神的兒子,並且被神的靈改變,進入神的榮耀中。
- 他國度的榮耀。在“背負十字架”那篇講道的結尾,耶穌應許有些門徒未死以先會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太十六28)。他揀選了彼得、雅各和約翰來見證這件事。這三個朋友和捕魚夥伴(路五10)曾與耶穌一同在睚魯家裡(路八51)。不久後,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前,他們也將與耶穌一起進入客西馬尼園(見太二十六37)。
摩根博士(Dr. G. Campbell Morgan)指出,這三個場景都與死亡有關。耶穌在教導這三個人,他勝過了死亡(使睚魯的女兒復活),且順服以至於死(在客西馬尼園裡)。登山變像教導他們,耶穌在死亡中得著榮耀。摩西和以利亞的同在意味深長。摩西代表律法,以利亞代表先知。所有的律法和先知都指向基督,並在基督裡得到成全(路二十四27;來一1)。舊約聖經沒有一個字不會被應驗。神所應許的國度將會被建立(路一32–33、68–79)。正如三個門徒看見耶穌在地上所得的榮耀,同樣,神的百姓也會見到基督在他榮耀的國裡(啟十九11–二十6)。
彼得抓住了這個信息,再沒有忘記。我們“親眼見過他的威榮⋯⋯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見彼後一12及以下)。彼得在山上的經歷使他更加確信舊約的預言。重要的不是看見奇妙的景象,而是聆聽神的話語。“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太十七5)
所有重生的人都屬神的國(約三3–5)。這是屬靈的國,有別於這世上的物質之物(羅十四17)。但有一天,耶穌會再回來,在地上建立一個榮耀的國度,他在那裡掌權作王一千年(啟二十1–7)。凡信靠他的人,將與他一同執掌王權(啟五10)。
- 他十字架的榮耀。門徒認識到,受苦和榮耀是緊密相連的。彼得反對耶穌前往耶路撒冷受死,所以耶穌不得不教導他:自己若不受苦、受死,就不會得著榮耀。彼得在他的第一卷書信中多次強調“受苦和榮耀”(彼前一6–8、11,四12–五11),可見他的確學會了這個功課。
摩西和以利亞與耶穌談論他的“去世”,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將要成就的事(路九31)。耶穌的受苦受死並不是意外,而是對預言的成就。彼得也用“去世”一詞描述他自己即將面對的死亡(彼後一15)。對信徒而言,死亡不是通向寂滅的不歸路,而是一種出埃及——一種釋放,讓人脫離今生的捆綁,進入屬天生命的榮耀自由之中。
因為耶穌死了,他償付了代價,因此我們被救贖出來,就是被買贖回來、獲得自由。前往以馬忤斯的那兩個門徒,希望耶穌將以色列從羅馬的鎖鏈下釋放出來(路二十四21)。但耶穌的死所成就的不是政治上的自由,而是屬靈上的自由,就是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加一4)、脫離虛妄的人生(彼前一18),以及脫離罪惡(提二14)。我們在基督裡得到的救贖是終極的、永恆的。
- 他順服的榮耀。彼得無法理解神的兒子為何會屈服惡人,甘心受苦。神借著變像教導彼得,當我們舍己、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時,耶穌就得著榮耀。世界的哲學是“救自己!”但基督教推崇的是“降服神!”當耶穌站立在榮耀中時,他向三個門徒證明,順服總是通向榮耀。先是受苦,後是榮耀;先是十字架,後是冠冕。
彼得、約翰、雅各都需要學習這個重要的真理。雅各將是門徒中第一個殉道的(徒十二1–2)。約翰最後一個去世,但他在拔摩海島上將遭受嚴厲的逼迫(啟一9)。彼得也要遭遇各樣的逼迫患難,最終為基督獻出生命(約二十一15–19;彼後一12)。
耶穌第一次提到他的死時,彼得反對十字架(太十六22及以下)。在客西馬尼園,他又抽出刀來保護耶穌(約十八10)。事實上,甚至是在變像山上,彼得也曾試圖指揮耶穌。他想為耶穌、摩西和以利亞各搭一座棚,讓他們一直留在山頂,享受榮耀!但父打斷了彼得的話,發出命令,“要聽他!”父絕不允許人將他的愛子放在與摩西、以利亞同等的位置上。“只見耶穌”(太十七8)是神的模式。
耶穌和三個門徒從山上下來時,耶穌囑咐他們不要將所見的告訴人,甚至對其他九個門徒也不行。但這三人仍然很困惑。他們曾被教導說,以利亞會先來,為神國的建立做準備。以利亞在山上的顯現是否應驗了這個預言呢(瑪四5–6)?
對於他們的疑問,耶穌給出的回答有兩層含義。是的,正如瑪拉基書四章5至6節的應許,以利亞會來。但從屬靈意義上講,以利亞已經來了,施洗約翰就是應當來的以利亞(見太十一10–15;路一17)。以色列民族容讓約翰被害,他們也要高喊著殺死耶穌。然而,宗教領袖的惡行並不能阻礙神實現他的計劃。
以利亞何時會來復興萬物?一些人相信,以利亞是“兩個見證人”之一,啟示錄十一章描述了他們的侍奉。另一些人則相信,這個預言在施洗約翰的服侍上已經得到應驗,所以沒有將要來的以利亞。
二掌權的王(太十七14–21)
現在讓我們從榮耀的“山頂”來到需求的“低谷”。耶穌和三個門徒的突然出現,令眾人十分稀奇(可九15)。心煩意亂的父親帶著被鬼附的兒子來找九個門徒,求門徒解救他的兒子,他們卻無能為力。文士看到他們的失敗,便借機大做文章。一邊是文士在控告門徒,一邊是門徒在為自己辯護,這個無助的孩子幾乎命喪魔鬼之手。
對照三部福音書對這起戲劇化事件的敘述,我們發現這個獨生子真是處在極深的痛苦和危險中。馬太記載這個孩子患有癲癇,病得很重,不斷自殘,屢次跌在水裡火裡。馬可記載他是個啞巴,常常跌倒在地,口吐白沫,咬牙切齒。這些症狀過去後,他會陷入身體僵硬的狀態。路加醫生說這個孩子是家中的獨生子,每當發病時就會歇斯底里地吼叫。儘管他的某些症狀有自然的病因,但他無疑是在魔鬼的操控之下。門徒對此無能為力,難怪他的父親會奔到耶穌腳前求助。
主對此的第一個反應是悲傷。他看著窘迫的門徒、爭吵的文士和這對需要幫助的父子,歎息說,“我在你們這裡,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路九41)門徒的不信和靈裡剛愎對耶穌來說是一個負擔。看著今天那些毫無能力的信徒,主的感受又是如何呢?
耶穌解救了這個孩子,命令那鬼再不得回到他裡面(可九25)。魔鬼企圖“最後一擊”(如司布真所說),眾人都以為這孩子死了(可九26)。但耶穌把這孩子扶起來,交給他父親。看到這一幕,眾人都詫異,歸榮耀與神(路九43)。
九個門徒本可以趕出這鬼,因為主已經給了他們這種能力和權柄(太十1、8)。但不知怎麼回事,他們竟然失去了能力!門徒問耶穌為什麼他們會失敗。主的回答是:因為他們缺乏信心(太十七20)、禱告(可九29)和操練(太十七21,儘管很多抄本中沒有這節經文)。
這九個人或許心存嫉妒,因為耶穌沒有召他們同去山頂。主不在期間,他們開始放縱自己,忽略禱告,以致信心變得軟弱。所以,當危機突然出現時,他們當然毫無準備。像參孫一樣,他們出去爭戰卻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失去了能力(士十六20)。從他們的例子中,我們看到保持靈裡的健康有多重要。
“一粒芥菜種的信心”不只是指信心的大小(即便是一點點信心,神也看重),它也意味著生命和成長。如芥菜種般的信心是活潑的信心,這樣的信心只要好好培育就會逐漸成長。信心必須栽培,才能逐漸成長,更多為神立功(帖前三10;帖後一3)。倘若這九個門徒不住地禱告、操練自己、默想神的話語,他們必能趕出惡鬼,拯救那個孩子。
整個趕鬼的場景說明了,當耶穌離開天上的榮耀來到地上時,他將要做的事。他要打敗撒但,捆綁他一千年(啟二十1–6)。
三謙卑的王(太十七22–27)
這裡,耶穌第二次提到自己的死與復活。門徒十分悲傷,也不敢多問他什麼。不久之後,當別人告訴他們耶穌已經復活時,他們根本不相信,因為早已忘了耶穌的應許(可十六14)。但主的仇敵記得他說過的話(約二19),並採取了相應的對策(太二十七62–66)。
這是多麼的矛盾:一個王竟然如此貧窮,連每年一次半舍客勒銀子的殿稅都付不起!這個神跡的獨特之處值得注意。
只有馬太記載了這個神跡。馬太以前是收稅的,他寫下了這卷王的福音書,而他記載的這個神跡證明了耶穌的君王身份。世上的君王不會向自己的兒子收稅。耶穌確認自己無需交稅,因為他是王的兒子,是神子。然而,神的兒子竟然這麼窮,甚至交不起半舍客勒銀錢,而門徒也跟他一樣窮。耶穌運用了他統治自然界的王權,交付了所需的稅銀。
神將治理全地的權柄交給亞當和夏娃,這權柄包括管理海裡的魚(創一26;詩八6–8)。人犯罪後就失去了這個權柄,因此彼得無法再對魚發號施令,找到魚嘴裡的錢。耶穌基督不僅施行他對魚的主權,也有對其他牲畜(太二十一1–7)和鳥(太二十六34、74–75)的主權。亞當因悖逆失去的權柄,耶穌因順服而重新得回(羅五9)。
今天的信徒對自然不再擁有完全的主權,但有一天我們將和基督一同做王,和他一同行使治理權。同時,神看顧自己的百姓,確保自然界的一切都為信靠順服他的人效力。
這是耶穌為滿足自己需要所行的唯一一個神跡。撒但曾試探基督,為自己使用他的神聖能力(太四3–4),卻遭到了耶穌的拒絕。然而,在這個神跡中,主並不是為一己之私而使用他的權能,因為這件事還涉及其他人。主對這個神跡的解釋是“恐怕絆倒他們”。他不希望因為自己,作為一個猶太人沒有支持聖殿的事工而冒犯別人。雖然耶穌毫不猶豫地打破法利賽人那些人為的傳統,卻謹慎遵行神的律法。
作為基督徒,我們絕不能運用基督裡的自由去做有損他人的事。從律法上來講,耶穌並不需要交稅,但是出於對現實因素的考慮,他還是付了稅。他把彼得的稅錢也計算在內,免得他們的見證讓人跌倒。
這是唯一一個與錢有關的神跡。馬太先前是稅吏,因此不難理解他對這個神跡會感興趣。這項殿稅的起源是在摩西時代(出三十11及以下)。最初的殿稅被用來鑄造豎立會幕柱子的銀底座(出三十八25–27)。後來,稅錢被用來支持會幕的事工,然後是聖殿的事工。這筆稅錢是一個標誌,以提醒猶太人,神怎樣將他們從埃及為奴的境地中救贖出來。今天,我們得贖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彼前一18–19)。
這是唯一一個用到一條魚的神跡。耶穌為了彼得的緣故曾用幾條魚喂飽了五千人(路五1–11),之後他又行了同樣的神跡(約二十一1及以下)。這次,他只用了一條魚。這個神跡的複雜程度不禁讓人驚訝。首先,得有人掉了一塊硬幣在水裡;然後,魚要把硬幣吞進嘴裡,且一直銜著它;之後,這條銜有硬幣的魚得咬住彼得的魚鉤——嘴裡還有東西阻礙著——再被他釣起來。我們無法用自然的方法來解釋這一切;它太複雜了,不可能出於偶然;也太困難,超出了人的掌控能力。
這是為彼得所行的神跡。聖經沒有記載其他門徒是怎樣交稅的。這是耶穌為彼得所行的眾多神跡之一。他醫治彼得的岳母(可一29–34),幫助彼得捕魚(路五1–11),讓他在水面上行走(太十四22–23),讓馬勒古的耳朵復原(太二十六47–56),又將彼得從監牢中救了出來(徒十二1及以下)。難怪彼得寫道,“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彼前五7)
耶穌知道彼得的需要,也有能力滿足他的需要。彼得進屋時以為已經找到了解決辦法,在他指揮耶穌之前,耶穌就吩咐了他要去做的事!父神在山上打斷了彼得的講話(太十七5),現在子神又在屋裡打斷了彼得的話。我們若能放手讓耶穌指明方向,他必會為了他的榮耀滿足我們的需要。
這是唯一沒有記載結果的神跡。或許我們會期待讀到這樣的下文:“彼得來到海邊,拋出魚鉤,拉上來一條魚。當他打開魚嘴後,發現裡面果真有一枚硬幣。然後,他就用這枚硬幣支付了他和耶穌的殿稅。”但馬太福音十七章沒有27節。那麼,我們怎麼知道這個神跡真的發生了?因為耶穌說它會發生!“凡⋯⋯應許賜福的話,一句都沒有落空”(王上八56)。
我們不得不稱讚彼得的信心。岸邊的人習慣見到彼得手拿漁網,沒有魚鉤也沒有線。但彼得相信神的話,而神也嘉許他的信心。我們若信任王、遵行他的話,他必定會供應我們的需要。
研習題第14章 王的榮耀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為什麼神的兒女常常難以和睦相處?我聽過一首詩,它很好地說明了這個問題:
今天,在認信的基督徒群體中充滿了如此多的分裂與紛爭,因此我們亟需馬太福音十八章的教導。耶穌責備門徒驕傲,愛慕屬世的地位。為著神子民中間的合一與和睦,耶穌教導了他們三個要點。
一謙卑(太十八1–14)
有人對謙卑下了準確的定義:“謙卑是一種恩典,當你自認為擁有的時候就已經失去它了!”有句話說得好:“真正的謙卑不是看不起自己,而是根本不看自己。”
要謙卑(太十八1)。門徒們常常爭論,“我們當中誰最大?”福音書多次記載了這一爭論。那段時間發生的事,尤其是和彼得有關的事,很可能加劇了這個爭論。畢竟,彼得曾在水面上行走,也與主一同去到山頂,甚至他的殿稅主也用神跡替他支付了。
耶穌一直在告訴門徒,他即將受苦受死,但這並沒有影響到門徒。他們只想著自己,想著他們在天國居於什麼位置。門徒滿心想的都是這些,竟為此而爭吵起來(路九46)!
神百姓的自私與不和是基督教信仰的恥辱。為什麼會出現這個問題?元兇就是驕傲,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最開始,就是驕傲使人犯罪(創三5)。當基督徒只為自己而活、不顧他人時,就必然產生衝突和分裂(腓二1及以下)。
謙卑的範例(太十八2–6、10–14)。門徒屏住呼吸,等耶穌公佈他們中誰是最大的。不料,耶穌完全不理會他們,卻叫了一個小孩子來到他們當中。這個小孩子才是真正偉大的榜樣。
真正的謙卑是指認識自己、接納自己,成為自己——最好的自己,去榮耀神。真正的謙卑意味著避免兩個極端:輕看自己(如神呼召摩西時他的表現,出三11及以下),或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羅十二3)。真正謙卑的人不會否認神給他的恩賜,反倒使用它們來榮耀神。
未被寵壞的孩子就有謙卑的特質:信任(太十八6)、依賴、願意他人快樂、不自誇、不求比別人更大。就本性來講,每個人都是悖逆的,都想當名人而不願做僕人。為讓我們學會謙卑的功課,主在這裡用了許多的教導。
門徒想知道他們當中誰在天國最大,耶穌卻告誡他們,若沒有謙卑,他們連天國都不能進去!門徒必須回轉,改變原有的想法,否則絕不能進天國。
在這幾節經文裡,耶穌似乎融合了兩個概念:作為謙卑之人榜樣的孩子,和神的兒女(無論他的年齡多大)。作為基督徒,我們不僅要為主的緣故接納小孩子,同時也要接納所有神的兒女,努力服侍他們(羅十四1及以下)。使弟兄犯罪或把他帶偏是一件嚴肅的事。因自己的壞榜樣而使別的信徒跌倒,同樣如此(羅十四13及以下;林前八9及以下)。真正的謙卑是為他人考慮,而不是只顧自己。
耶穌指出,我們對孩子有四種不同的態度,而這四種態度也反映出我們對真謙卑的態度。在真正的謙卑中,我們可以尋求“變成小孩子的樣式”(太十八3–4),如同對著主;我們也可能只是接待小孩子(太十八5),因為這是耶穌的吩咐;若不謹慎,我們也可能會使他們跌倒(太十八6),甚至輕看他們(太十八10)。
輕視小孩子是危險的,因為神看他們極其寶貴。凡接待小孩子(或基督徒)的,就是接待基督(太十八5)。父顧念他們,天使看顧他們(太十八10)。就像好牧人一樣,神尋找失喪的人,拯救他們,我們切不可使他們走向滅亡。如果成羊走失,牧人都要去尋找,那他該有多珍視他的小羊羔呢!
在這個忽略、虐待孩童的世代,我們要認真看待基督的警告。與其虐待孩童,將來面對神的審判,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他頸上,沉進深海裡(太十八6)。
謙卑的代價(太十八7–9)。真正謙卑的人建造人,而不是拆毀人。他不是絆腳石,而是踏腳石。因此,我們應當除去生命中任何讓自己跌倒的東西,若不如此,就要因此絆倒人。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講過類似的話(太五29–30)。保羅用眼睛、手和腳來比喻基督的身體各部分相互依存的關係(林前十二14–17)。
謙卑從自省開始,繼而是舍己。耶穌不是叫我們傷害身體,因為肉體的自殘並不能改善我們心靈的屬靈狀況。相反,耶穌教導我們要不斷地給自己動“屬靈的手術”,清除那些絆倒自己和別人的東西。謙卑的人先為耶穌而活,再為他人而活——把自己放在最後。若能讓他人幸福,即便舍掉自己的利益也是甘心樂意的。腓立比書二章1至18節是對謙卑最好的注解。
二誠實(太十八15–20)
我們很難做到一直謙卑。有意無意得罪、傷害他人的時候在所難免。舊約律法承認有“誤行”的罪(民十五22–24);大衛也禱告求神赦免他“隱而未現”的過錯(詩十九12),就是“連自己都沒有察覺到的過錯”。當其他基督徒得罪我們或是讓我們跌倒時,我們應當怎麼做呢?主給出了幾點指示。
私下處理。私下去找得罪我們的人,單獨與他談。可能他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做了什麼。即或他是故意為之,我們順服的態度和愛心會幫助他悔改認錯。最重要的是,我們要帶著贏回弟兄、而不是贏得爭論的心去找他。人可能贏了爭論,卻失去了弟兄。
當我們尋求挽回弟兄或姐妹時,要有溫柔的心(加六1)。切不可定他的罪,或是散佈流言,卻要用愛心去幫助他,就如同情況反過來,是我們犯罪跌倒,我們希望人怎樣待我們一樣地去待他們。加拉太書六章1節的“挽回”一詞在希臘文中是一個醫學術語,意思是“使折斷的骨頭復原”。想想那需要怎樣的耐心和溫柔!
尋求他人的幫助。如果得罪我們的人拒絕改正,那我們可以與一兩個可靠的信徒來分擔這個擔子。我們應當如實地分享對這件事的看法,尋求他們帶著禱告的心所給出的建議。畢竟,錯的也可能是我們自己。如果找來的弟兄也認為我們是正確的,幾個人可以一起去找那人,再次嘗試贏得他。這些人不僅可以借著禱告、勸解幫助我們,也可以向教會見證雙方的談話(申十九15;林後十三1)。
倘若人沒有誠實地對付罪,罪往往會擴散開去。兩個人的事可能會變成四五個人的事。難怪耶穌和彼得把罪比作酵,因為它會擴散。
尋求教會的幫助。要記住,我們的目標不是打贏“官司”,而是贏得弟兄。馬太福音十八章15節中“得了”這個詞也出現在哥林多前書九章19至22節,被用來指贏得失喪的人。然而,贏得已得救的人也很重要。這裡主第二次提到教會(見太十六18),這次他是指信徒所在的地方教會。主的門徒們在猶太會堂裡成長,十分熟悉會堂的規矩。
起初只是兩個人之間的私人問題,現在要向整個教會公開。在當今的世代,教會紀律常被忽略。但是,這裡的經文和使徒書信都對此作出了教導(見林前五2;帖後三6–16;提後二23–26;多三10)。孩子們在家裡需要紀律,同樣,神的兒女在教會中也需要紀律。如果事件已經涉及整個教會的層面,而得罪人的仍不悔改,那麼,他必須受到懲戒。他不能再被當作屬靈的弟兄來對待,因他已失去了那個地位。他只能被視作教會以外的人,雖然不至於被恨惡,卻不再被接納進入親密的團契。
保持地方教會屬靈(太十八18–20)。地方教會在懲戒其成員之前,本身也必須處在最佳的屬靈狀態。教會懲戒其成員,其實就是檢視和懲戒自己。這就是為什麼主耶穌又加上了關於權柄、禱告和團契的話。如果我們自己不能自律,就不能懲戒他人。凡教會釋放(允許)的,必須先得到神的許可(見本書對馬太福音十六章19節的注釋)。
教會必須服在神話語的權柄之下。教會紀律不是指一群基督徒警察仗勢欺人。相反,它意味著神在當地教會且借著教會行使權柄,為要挽回他犯錯的兒女。
除了神話語的權柄,禱告也是不可或缺的(太十八19)。希臘文中的“同心合意”(agree)這個詞給了我們symphony(“和聲”)這個英文單詞。教會在懲戒犯錯的成員以先,必須在禱告中達成共識。正是借著禱告和神的話語,我們才能明確父在這件事上的旨意。
最後,團契不可或缺(太十八20)。地方教會必須是一個敬拜的群體,知道主就在他們中間。聖靈能使得罪人的人和教會知罪,在他們中間審判罪惡(徒五)。
今日的教會極其需要誠實。“用愛心說誠實話”是神的標準(弗四15)。如果我們實踐愛卻沒有真理,那就是偽善;但如果我們只講真理而沒有愛,那可能是暴行。耶穌總是在愛中教導真理。真理若讓人受傷,那也是因為“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箴二十七6)。
然而,我們要牢記“謙卑”必須在“誠實”以先。一個驕傲的基督徒不可能在愛中講真理,他會把弟兄的錯失當作攻擊他的武器,而不是建造人的工具。結果只會導致更深的分歧和分裂。
新約教會遇到的第一個內部問題就是不誠實(徒五)。亞拿尼亞和撒非喇試圖讓教會成員認為他們是敬虔的。他們欺騙自己,還以為可以戴著面具全身而退。他們欺騙弟兄姐妹和教會領袖,也欺哄聖靈。而他們的結局就是審判和死亡。神或許不會擊殺今天教會中的每個偽善者,但這些偽善者卻正在殺死教會。
第二個內部問題是有人被忽略(徒六)。教會領袖用真理和愛來面對這一問題,就會帶來祝福。它需要愛和真理,同時也需要謙卑。
三饒恕(太十八21–35)
當我們開始在謙卑誠實的氛圍中生活時,就必須預料到有危險。除非謙卑和誠實帶出饒恕,否則關係就不可能得到修復和鞏固。彼得意識到了其中的風險,於是問耶穌他以後該如何處理。
但彼得犯了一些嚴重的錯誤。首先,他缺乏謙卑。他確信弟兄會得罪他,卻沒有意識到自己也會得罪弟兄!他的第二個錯誤是問饒恕的次數和上限。愛是沒有界限和維度的(弗三17–19)。彼得以為饒恕一個人七次,已經足夠表明他有極大的信心和愛了。畢竟,拉比說三次就夠了。
主的回答是,“直到七十個七次”(490次)。這肯定讓彼得大吃一驚。誰能記下那麼多次冒犯呢?而那正是主要表達的意思:“不計算人的惡”(林前十三5)。若能饒恕弟兄那麼多次,我們就已經養成了饒恕的習慣。
然而,耶穌教導的不是隨意、膚淺的饒恕。基督徒的愛不是盲目的愛(腓一9–10)。基督要求的饒恕是基於他在馬太福音十八章15至20節給出的指示。對於一個不斷重複同一罪行的人而言,來自其他肢體的愛和寬恕無疑會鼓勵他,給他力量去勝過罪。如果我們給弟兄定罪,那只能帶出他最糟糕的一面。但如果我們創造出愛和寬恕的氛圍,我們就能與神同工,帶出他最好的那一面。
這個比喻體現了饒恕的力量。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比喻不是在講得救,因為得救完全是出自神的恩典,是無條件賜下的。把神的饒恕當作暫時的事,恰恰違背了聖經的真理(羅五8;弗二8–9;多三3–7)。這個比喻針對的是弟兄之間的饒恕,而不是神對失喪罪人的饒恕。這章的重點是弟兄饒恕弟兄(太十八15、21)。
這個比喻中的主角在饒恕的過程中經歷了三個階段。
(1)他是欠債的人(太十八23–27)。這個人從王那裡偷錢,查帳的時候,他的罪行被揭露出來。當時巴勒斯坦一年的稅收約800他連得,可見這個人是多麼不誠實。按照當今的購買力來算,這個人偷的錢價值超過一千萬美元(和合本譯作“一千萬銀子”)。
可他竟然還以為自己有本事還清債務。他求王說,只要給他足夠的時間,他一定可以把錢還清。他犯了兩樣罪:一是驕傲,二是沒有真誠的悔改。這人並不因偷錢而感到羞恥,他感到羞恥的是被抓。而他還大言不慚地以為,自己能夠賺到足夠的錢還清王的債務。按照當時的經濟水平,一個人工作20年才能賺到一他連得。
他的處境是無望的,但王是憐憫人的。王承擔了損失,饒恕了這個僕人。這意味著他自由了,他和家人不會因欠債而被關進監牢。是這個僕人配得饒恕嗎?絕對不是。這完全是出於主人的愛和憐憫。
(2)他是債主(太十八28–30)。這個僕人離開王之後,遇到一個同伴,這人欠他一百得拿利(和合本譯作“十兩銀子”)。當時工人每天能掙一得拿利,比起他欠王的債,這一百得拿利只是九牛一毛。然而,這個人卻不願與他的朋友分享他自己獲釋的快樂。他虐待他的朋友,逼他還債。欠他錢的人像他求王那樣哀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但這個不義的僕人只想別人饒恕他,卻拒絕饒恕別人。
或許從法律上說他有權將這個人投進監獄,但在道義上他完全站不住腳。他自己已經獲得了饒恕,難道他不該饒恕他的同伴嗎?他和家人被免去了牢獄的羞辱和折磨,難道他不應該寬恕自己的朋友嗎?
(3)他淪為階下囚(太十八31–34)。王本來免去了他的牢獄之災,但他又把自己投入監牢。他要“秉公行事”,將他的朋友投入監牢。“這麼說你是想按公義生活了?”王問他,“那麼隨了你的意,給你公義吧!把這個惡僕關進監牢,折磨他!他怎樣待別人,我也怎樣對待他。”(這裡沒有暗示他全家都被判刑。畢竟,只是這個父親惡待別的僕人,忽視了王的良善。)
世界上最可怕的監獄,是不肯饒恕的心靈監牢。不饒恕別人其實是在禁錮自己、折磨自己。在我服侍的這些年裡,我遇到的最悲慘的人就是那些不願饒恕人的人。他們整天都想著怎樣懲罰那些得罪他們的人,但其實他們是在懲罰自己。
這個僕人錯在哪裡呢?和許多認信的基督徒一樣,他們領受饒恕,卻沒有在內心深處真正經歷饒恕。因此,他們無法與那些得罪他們的人分享饒恕。如果只按公義生活,總是計較著要得到屬我們的東西,那就會把自己投進監牢。但如果我們按饒恕生活,與人分享神賜給我們的一切,就會享受自由和喜樂。彼得想要公正的量尺,耶穌卻教導他踐行饒恕,而不是用量尺。
主的告誡是嚴肅的。他不是說神只拯救饒恕別人的人。這個比喻的主題是弟兄之間的饒恕,而非神對失喪之人的拯救。耶穌警告我們,我們若沒有謙卑悔改的心,神不會饒恕我們。我們對待人的方式,就顯明我們內心的真實光景。我們心裡若謙卑悔改,就會樂於饒恕自己的弟兄。但如果我們心存驕傲和報復的欲望,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悔改,神也不會饒恕我們。
換句話說,單單領受神的饒恕甚或別人的寬恕,都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在心裡經歷饒恕,讓它使我們謙卑下來,以溫柔、饒恕對待他人。這個比喻中的僕人並沒有深刻地經歷饒恕和謙卑。他只是慶倖自己“擺脫困境”,卻從未真正悔改。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弗四32)“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三13)
研習題第15章 王的責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指示
王避開眾人的“隱退期”就要結束了。仇敵對他的攻擊日益猛烈,到耶穌被捕並被釘十字架時將達到高潮。宗教領袖曾試圖用有關安息日和神跡的問題來陷害耶穌,但都失敗了。然而他們還不善罷甘休,這次又挑了一個最具爭議性的話題——離婚。
即便在今天,離婚仍是一個充滿爭議的重要話題。離婚率持續攀升(在寫作本書時,美國每18對夫妻中就有10對離婚),離婚甚至侵入基督徒領袖的家庭。有人評論說兩人“結婚不是同享福,就是共患難,但都不會長久”。我們需要再次查考耶穌在這個問題上的教導。耶穌解釋了有關婚姻和離婚的四條法則。
一起初創造的法則(太十九3–6)
耶穌沒有追溯申命記,而是回到創世記。神在他設立的第一樁婚姻裡,明確教導了他對男女婚姻的心意。人若按照神理想的模式來建立婚姻,就沒必要操心離婚的律法。
結婚的原因。創造中唯一“不好”的東西,就是男人獨居(創二18)。女人被造就是為了滿足這個需要。亞當在動物中找不到夥伴。他需要一個與他同等的伴侶,使他可以找到滿足。神滿足了這個需要,創造了夏娃。
婚姻使種族得以延續。“生養眾多”是神給第一對夫妻的命令(創一28)。從一開始,神就命令必須在婚姻的承諾之下才可有性關係。在婚姻之外,性變成一種破壞性力量,但是在婚姻與愛的承諾裡面,性是有創造性和建設性的。
婚姻是避免淫亂的方式之一(林前七1–6)。當然,這絕不是說人結婚只是為了使欲望合法化!如果一個人在婚姻之外充滿淫欲,他結婚以後仍會是好色之徒。他不應當以為結婚就能解決他所有的性欲問題。然而,婚姻的確是神指定的方式,讓夫妻雙方享受性的歡愉。
保羅用婚姻來比喻基督與教會之間的親密關係(弗五22–23)。正如夏娃是從亞當的肋骨裡取出來的(創二21),教會也來自於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苦、受死。基督愛他的教會,用他的話語餵養教會,潔淨她、看顧她。基督對教會的愛應當成為所有丈夫效法的榜樣。
婚姻的特徵。借著追溯最初的伊甸園法則,耶穌向聽眾解釋了婚姻的真正特徵。記住這些特徵,將幫助我們建立幸福持久的婚姻。
婚姻是神所命定的結合。神設立婚姻,因此只有神有權規定婚姻的性質和法則。神所設定的,沒有哪個法庭可以改變。
婚姻是身體的連合。男女在婚姻中“成為一體”。夫妻同心合意固然重要,但婚姻裡基礎的結合是肉體的結合。如果夫妻在婚姻中成為“一靈”,那麼死亡也無法打破婚姻關係,因為靈魂永遠不滅。即便夫妻心意不合,甚至是“水火不容”,無法共處,他們仍舊是夫妻,因為婚姻是肉體的結合。
婚姻是永久的結合。神最初的設計是: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神起初的律法中沒有“試婚”一說。神的律法要求丈夫和妻子必須毫無保留地進入婚姻。
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神沒有設定兩男一女、兩女一男、兩男或兩女的婚姻。無論心理學家和法律專家怎麼看待,“群婚”、“同性婚姻”及其他婚姻形式都是與神的旨意相悖的。
二第七條誡命(太五27–30)
耶穌在這段討論中沒有提到第七條誡命,但他在登山寶訓中的確引用過這一誡命(太五27–32)。讓我們仔細看看他說了什麼。
耶穌和新約作者明確肯定了“不可姦淫”(出二十14)這條誡命。淫亂(fornication)一詞包含了各種性犯罪(見可七21;羅一29;林前六13),姦淫(adultery)則只針對已婚人士。一個已婚人士和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性關係,就是犯姦淫。神宣稱這是錯誤的,是罪。新約中有很多針對性犯罪包括姦淫的警告(徒十五20;林前六15–18;加五19及以下;弗四17及以下,五3–12;西三5;帖前四3–7;來十三4)。
這條誡命肯定性是聖潔的。神創造性、保護性,違背他律法的必將受到懲罰。新約重申了舊約中的九條誡命,我們要留心(安息日的誡命只是給以色列人的,不適用於今天的教會)。千萬不要以為我們“在恩典之下”,就可以藐視神的律法,逃脫審判。“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十三4)。
然而,耶穌更深地探討了姦淫。他指出姦淫不單是身體的犯罪,也可能是內心的犯罪。單單約束身體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管制內心的想法和欲望。“帶著淫欲”看婦人就是在心裡犯姦淫。這不是說我們不能欣賞漂亮的人或畫,這樣做不一定是犯罪。只有當我們帶著滿足淫欲的意圖去看時,才是在心裡犯姦淫。聖潔的性生活始於內心的欲望。耶穌提到除掉眼和手,因為眼見和手摸通常是邁向性犯罪的第一步。當然,他不是叫我們給“身體”動手術,顯然他針對的是“內心”的欲望。他命令我們要嚴厲地對付罪,從生命中除掉一切縱容我們的錯誤欲望的東西。我們應當“饑渴慕義”。
耶穌沒有改變最初伊甸園的婚姻法則,也沒有廢除第七條誡命。相反,他的教導牢固地建基於神的創造和神的道德律法。
三摩西律法關於離婚的教導(太十九7–8)
像許多“辯論宗教”的人一樣,這些法利賽人並不是真心想知道真理。他們唯一感興趣的是為自己及所信的辯護。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問到申命記二十四章1至4節猶太人的離婚條例。
我建議你閱讀這幾節經文時參考新美國標準版聖經,留意其中的動詞時態。這個譯本清楚顯示,摩西只頒佈了一條誡命:被第二任丈夫休掉的妻子,不可再回到前夫那裡去。摩西不是“命令”人離婚,而是“准許”離婚。他命令丈夫給妻子一份正式的休書。如果這個前妻再婚後又離婚,她不可以再回到前夫那裡。
這條律法多麼的智慧!首先,丈夫休妻前一定會深思熟慮,因為再也無法娶她回來。其次,要找到文士(不是每個人都會寫文書)需要一定的時間,在此期間,鬧矛盾的兩人或許已經和好了。法利賽人把摩西的這條律法看成命令。但耶穌明確指出,摩西只是允許離婚而已。
摩西說“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是指什麼?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指“赤身露體的事”,但這不一定是指性犯罪。這個短語的意思等同於“羞恥的事”(見創二25,三7、10)。對這個短語的不同解釋產生了希列拉比(Rabbi Hillel)和沙買拉比(Rabbi Shammai)兩個學派,兩者都是主後1世紀著名的猶太學派。希列的觀點比較寬鬆,認為丈夫可以隨意休妻。沙買的觀點相對嚴謹,認為摩西只是在講性犯罪。無論耶穌站在哪一邊,他都免不了得罪人。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個問題,我們先看看猶太人關於婚姻的幾條律例。舉例說,如果一個人娶妻後發現她不是處女,他可以揭露她的罪行,然後用石頭將她打死(申二十二13–21)。當然,他得拿出證據,如果拿不出來,他就要遭到罰款,並終身以這女子為妻。這條律法不只是對男子,也是對女子的保護。
如果一個人懷疑自己的妻子不忠,他必須按民數記五章11節及後面經文列出的程序來處理。今天,我們無法再按這個程序來處理(它涉及神的審判),因為今天不再有祭司和會幕。
請記住,摩西律法規定犯姦淫者當被判處死刑(利二十10;申二十二22)。主耶穌的敵人正是想利用這條律法陷害他(約八1及以下)。雖然舊約中沒有犯姦淫者被石頭打死的記載,但這是神的律法。約瑟的經歷(太一18–25)表明,若妻子犯姦淫,猶太人更多是與她離婚,而不是選擇用石頭將她打死。
為什麼神會命令將姦夫淫婦用石頭打死呢?毋庸置疑,這是為了警告以色列人,因為姦淫破壞了社會和家庭的基本結構。各人必須堅守婚姻的承諾,忠於彼此、忠於神,只有這樣,社會和教會中才會穩定。神要保存以色列民族,因為所應許的救主就是出自這個民族。神反對以色列人離婚,因為離婚削弱了這個民族,威脅到彌賽亞的出生(見瑪二10–16)。
此外,還有一個判死刑的原因:這讓另一方可以自由再去嫁娶。既然婚姻是肉體的結合,死亡就打破了婚姻的結合(羅七1–3)。在以色列,家族得以延續非常重要,因為這關係到產業繼承(民三十六)。
在結束這部分的討論之前,我們必須留意最後一個事實:摩西在申命記二十四章中容許人離婚,實則切斷了人之前的婚姻關係。神准許女人再婚,她的第二次婚姻不會被視作犯姦淫。她第二次嫁的人被稱作她的“丈夫”,而不是“姦夫”。這解釋了為什麼撒瑪利亞婦人有五個丈夫,現在同居的卻不是她的丈夫(約四16–18)。很明顯,她的五次婚姻都是合法的,合乎聖經原則。
這就是說,合乎聖經原則的離婚可以切斷婚姻關係。人不能借人為的律法來中止這種關係,但神可以。賜律法使人結合的神,同樣可以賜律法讓人分離。神可以這樣做,人卻不能。
最後,耶穌明確指出,摩西律法容許人離婚是神作出的讓步。神最初設定的婚姻法則沒有離婚二字,但那條法則是人犯罪前制定的。與其讓兩個人同床異夢、爭鬥不休,其中一方甚至雙方都在別處尋找滿足以致犯罪,還不如讓他們分開,因此神准許離婚。這樣的離婚保證了再婚的權利。法利賽人問的不是再婚的問題,對他們來說那不是問題。他們接受雙方可以再找伴侶的事實,因為這是摩西允許的。
四主耶穌的婚姻律法(太十九9–12,五31–32)
耶穌說“我告訴你們”,實際上他是在宣告自己就是神,因為唯有神可以制定或更改婚姻的律法。他指出婚姻是永久的結合,只有性犯罪才能打破這種結合。新約中的“淫亂”這個詞涵蓋了各種性犯罪。把淫亂定義成“兩個未婚人士之間的性犯罪”,並不適用於此處,因為耶穌是在談論已婚人士。難道我們相信在巴力誘惑下行淫的兩萬四千人,都是未婚之人嗎(民二十五)?使徒行傳十五章20節、29節的勸告,只是給教會的單身肢體嗎?
婚姻是一種永久的身體連合,只有身體的原因才可以打破:死亡或性犯罪(我認為同性戀和獸交也屬性犯罪)。人不能打破婚姻的結合,但神可以。在舊約律法下,犯罪之人會被石頭打死。但教會今天並沒有“佩劍”(羅十三1–4)。在律法之下犯姦淫和淫亂,比在今天犯這些罪更嚴重嗎?當然不是!相反,這些罪在今天更重了,因為如今我們已在耶穌基督裡得到了神恩典和聖潔的整全啟示。結論似乎是,新約中的離婚等同於舊約中的死亡:離婚給了無辜一方再婚的自由。
要留意的是,主就結婚和離婚的新律法是基於此前三條律法的。他從伊甸園法則所取的原則是:婚姻是肉體的結合,只能因肉體原因被打破,而只有神能准許這種結合的破裂。他從第七條誡命所取的原則是:性犯罪實際上已經打破了婚姻的連合。從摩西律法他獲得的原則是:神有權准許離婚,打破婚姻的結合,被釋放的一方有自由再嫁娶,而不被視為犯姦淫。
主的教導是,離婚的聖經根據只有一個,就是性犯罪(淫亂)。兩人若因其他任何理由離婚再嫁娶,都是犯姦淫。
耶穌不是教導遭遇背叛的一方必須得離婚。當然,他(她)也可以選擇饒恕對方,耐心接受醫治,讓破碎的關係漸漸修復。這也應當是基督徒解決問題的方式。令人惋惜的是,因為人心的剛硬,傷口常常難以癒合,以致婚姻無法被挽回。離婚理當是最後的選擇,而不是第一選擇。
幸福的婚姻不是偶然的,它是委身、相愛、相互理解、犧牲和辛勤維護的結果。夫妻二人若能堅守婚約,關係就會不斷加深,雙方都能得到滿足,忠於彼此。除非有突然而來的試探,否則,只要他們的家庭關係不斷加深且彼此滿足,丈夫或妻子是不會想著和第三者發展婚外關係的。即或面對突然的引誘,丈夫或妻子的真愛也會成為婚姻的堅固保障。
從門徒的反應來看,他們並不贊同基督的教導。“如果沒辦法避免糟糕的婚姻,還不如一直單身的好!”這就是他們的觀點。耶穌不願他們將離婚當作“出路”,那樣的話,他們就不會對婚姻持當有的嚴肅態度。
在馬太福音十九章12節,耶穌明確指出,每個人(無論男女)在結婚的事上都必須認真尋求神的心意。有些人因為天生的身體或情感問題,不適合結婚;另一些人因為所承擔的社會責任,不適合結婚,他們好似“被人閹”的。比如一個獨生子女,為要照顧年邁的父母而選擇獨身,就是這類的一個例子。另一些人像使徒保羅,是為了更好服侍主而選擇了獨身(林前七7)。
講完了有關婚姻的教訓,主接著為孩子祝福,這是恰當的,因為孩子是已婚人士幸福的產業。耶穌並不把孩子視作詛咒或負擔。“二人成為一體”在孩子出生時得到了實現。也因為與家中其他人分享愛,父母之間的愛會不斷地加深、成熟。
父母帶孩子來見耶穌,要他給孩子們祝福。這裡關乎的不是受洗或得救。孩子還沒到負責任的年紀(賽七16),當然會被基督的死所遮蓋(羅五17–21)。孩子生來就是罪人(詩五十一5),但若在能擔負責任以前就死了,他們將會重生,被接到天國(撒下十二23;詩二十三6)。
孩子有特權讓耶穌抱在懷中,為他們禱告。我們今天的嬰兒奉獻禮就是要效法這個榜樣。父母在神的旨意中結合、尋求順服神,又把孩子帶到耶穌面前為要得祝福的,他們的孩子何等有福!
研習題第16章 王的指示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要求
跟隨王必然是要付出代價的。畢竟,王為我們走向了十字架!我們有什麼權利逃避犧牲和受苦呢?在這部分,我們的主對那些願意信靠他、做他門徒的人提出了合理的要求。
一我們必須愛基督勝過一切(太十九16–26)
前三卷福音書都記載了這一事件。整合三卷書的信息,我們會發現這個人富有、年輕,還是一個首領——很可能是會堂的首領。這個少年人公開來找基督,求問關於永生的問題,這是值得稱讚的。他看來並非別有用心,而是真心願意聆聽受教。遺憾的是,他做出了錯誤的決定。
這一事件圍繞著幾個重要問題展開。
“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太十九16–17)這個人顯然是誠懇的,儘管他以為得救之道主要在於行為,而不是信心。當時,這種觀點在猶太人中是很常見的。但是,不管他的社會地位、品行和信仰狀況如何,他顯然有著更深的渴求。
然而,主的回答沒有聚焦在救恩上,而是迫使這個少年人認真思考他稱呼耶穌時所用的良善一詞。“只有神是良善的,”耶穌說,“我是良善的,所以我是神,你信嗎?”如果耶穌只是歷史上眾多宗教教師中的一位,那他的話語也不會比其他宗教教師更有分量。但如果耶穌是良善的,那他就是神,我們就該留意他的話。
耶穌為什麼提到誡命?難道他是教導青年財主,靠著遵行神的律法就可以得永生嗎?任何人若能守住神的誡命,就必會進入永生。問題是,沒有人可以完美地守住神的律法。“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耶穌提到律法,並不是告訴這個少年人怎樣得救,而是顯明他需要救恩。律法如同一面鏡子,照出我們的本來面目(雅一22及以下)。
“什麼誡命?”(太十九18–19)他是在回避問題嗎?我認為不是。但他犯了一個錯誤,因為神的律法是不可分割的。若把律法劃分為“不那麼重要的”和“更重要的”,就失去了律法的整全目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律法代表神的主權,即便是違背所謂的“次要的律法”,也仍舊是對神主權的干犯。
當然,這個少年人只想到外在的順服,卻忽略了內心的態度。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指出,仇恨等同謀殺,色欲等同姦淫。這個少年人的好行為和品行是值得稱道的,遺憾的是他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罪,悔改並信靠基督。
有一條誡命特別適合這個年輕人,但耶穌沒有引用:“不可貪戀”(出二十17)。他本該仔細思考所有誡命,而不是只限於耶穌提出來的那幾條。他是想輕輕鬆松地做門徒嗎?他對自己不誠實嗎?我相信他的見證是真誠的,就他所知道的而言。可惜,他沒有容許神話語的光刺透自己到足夠的深度。耶穌對這個少年人動了慈心(可十21),他繼續嘗試著去幫助他。
“還缺少什麼呢?”(太十九20–22)聖經中沒有哪一處教導,罪人是靠變賣所有資助窮人而得救的。耶穌也從來沒有叫尼哥底母或其他人這樣做,福音書沒有這樣的記載。耶穌知道這個人是貪心的,他貪愛物質財富。主叫他變賣所有,是為了迫使他檢視自己的內心,確定生命中的優先次序。儘管他有很多值得稱讚的品質,卻沒有全心全意去愛神。財產是他的“神”,以致他不能遵行主的命令:“去變賣⋯⋯來跟從”。
這個少年人本可以平安喜樂地離開,現在卻憂憂愁愁地走了。一個人無法同時愛並侍奉兩個主(太六24及以下)。可以肯定的是,若是沒有基督,再多的物質財富也無法帶給我們持久的歡樂和滿足。擁有錢能買到的東西固然很好,但前提是我們同時擁有錢所買不到的東西。除非這個富有的領袖最終轉向基督,否則他至死也無法得救,而只能成為墓地裡“最富有”的人。
“這樣誰能得救呢?”(太十九23–26)當時的猶太人相信,財富是神祝福的證據。他們這樣認為,是基於神在以色列建立之初給這個民族的應許。神確實應許過,若他們順服,就會得到物質上的祝福;若不順服,就將失去這樣的祝福(見申二十六–二十八)。但那是在以色列的嬰孩期,神只有通過賞罰的方式來教導他們。我們不也用這樣的方式來教導孩童嗎?
然而,最高層面的順服並不是基於對獎賞的渴望或對懲罰的懼怕,而是出於愛。在耶穌的生命和教導中,他努力向人表明,內在屬靈的祝福遠比物質所得更重要。神看的是內心,他希望建造人的品格。救恩是神的禮物,是賜給有信心之人的。物質的富有並不能保證神喜悅一個人。
作為好猶太人,門徒聽到主對財富的評論感到吃驚。他們的問題反映出他們的神學:“如果富人都不能得救,那像我們這樣的人有什麼指望呢?”當然,耶穌並不是說擁有財富會阻礙人進天國。某些手抄本的馬可福音十章24節是這樣說的:“依靠財富的人要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這正是主教導的意思。亞伯拉罕非常富有,可他也是一個大有信心的人。只要不為財富所駕馭,擁有財富是好的。
我們不能一邊跟隨王,一邊為屬世的財富而活。人不能同時侍奉神和金錢。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6–10)。耶穌基督要求所有願意跟從他的人要愛他勝過一切。
二我們必須毫無保留地順服他(太十九27–二十16)
彼得很快就看出富有首領和貧窮門徒之間的差別,於是他問耶穌,“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耶穌賜給他們一個不可思議的應許,就是今生和來生的獎賞。當主建立自己的國度時,他們要與他一同坐在寶座上。他們為主的緣故捨棄的任何好東西,主將會百倍地回報給他們。換句話說,實際上他們並不是在犧牲,而是在投資,只是並非所有的報酬今生就能收到。
然而,耶穌察覺到彼得的問題裡可能帶著錯誤的服侍動機。因此,他接著發出一個警告:那些自以為在前的,在審判中將要在後,而那些在後的最終將要在前。葡萄園工人的比喻詳細闡釋了這個真理。
這個比喻和救恩無關。一錢銀子(當時一天的工價)代表的不是救恩,因為沒有人可以賺得救恩;它講的也不是獎賞,因為每個人的獎賞都不一樣。“各人要照自己的功夫得自己的賞賜”(林前三8)。
它強調的是正確的服侍態度。要注意的是,這個比喻中其實有兩類被雇傭的工人:一類是先前訂好合約,講定每天得一錢銀子的工人;另一類是沒有合約,園主願意給多少就拿多少的工人。第一類工人堅持按照合約得工價。
這就解釋了園主為什麼這樣支付工人:他想要先雇傭的工人(堅持合約的)看看他如何支付後雇傭的工人。借著這樣的方式,園主向工人們展示了他實在是何等慷慨。
現在,想像一下你是先被雇傭卻最後得工價的人。他們期待的是得到一錢銀子,這是事先講定的。當看到那些後來被雇的人也領到一錢銀子,他們該有多吃驚!這意味著他們每個人的工價本該是十二錢銀子!
下午三點才被雇傭的工人雖然只工作了三個小時,仍舊得到了一錢銀子。仍在排隊等候的工人馬上計算出他們該得的工錢:一天的工作該有四錢銀子吧?中午被雇傭的人也只領到一錢銀子,這大大削減了合約工人的工價,現在他們只能賺到兩錢銀子了。
但是,家主只給了他們每人一錢銀子。於是,他們就開始抱怨了!然而,他們沒有理由爭辯,因為事先就講定了一天一錢銀子。他們得到了所要求的工錢。倘若之前他們相信園主的良善,必定會得到更多的工錢。但他們堅持照合約辦事。
這堂課對門徒的教訓是很清楚的。我們不該抱著得到預料獎賞的心態去服侍主,也不該一直惦記著自己要得到什麼。神是極其慷慨又滿有恩典的,他給我們的總是超過我們所配得的。
現在,我們就可以理解彼得的問題(太十九27)背後隱藏的危險了。其一,我們切不可“以為”(太二十10)自己會得到比配得的更多的東西。人可能做父的工作,卻沒有從心裡遵行他的旨意(弗六6)。如果只是為利益(無論是短暫還是永恆的)去服侍神,我們就會失掉他要給我們最好的祝福。我們必須毫無保留地順服他,相信他給我們的總會是最好的。
彼得問,“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他可能處於驕傲的危險中。這個比喻警告他,“你怎麼知道自己會得到什麼?”談到神的獎賞時,我們一定要警惕過度自信,因為那些自以為(也在別人眼中)在前的,最終可能在後!同樣,也不要灰心喪志,因為有些人自認為是“沒用的僕人”,最後可能會在前。
我們也要警惕以其他工人為標準來評判自己的危險。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四章5節中警告說,“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我們看的是人和他的工作,但神看的是他的內心。
最後,我們還要警防責備神,認為自己遭了冷落。如果早上那批工人相信園主,不求先達成協議,園主必定會給他們更多工錢。園主十分慷慨,但這些工人不信他。他們沒有因為別人得到更多而欣喜,相反,他們滿心嫉妒抱怨。園主的良善沒有令他們悔改(羅二4)。這暴露出了他們內心真正的品格:自私自利!每當我們發現一個抱怨的僕人,我們就知道他並沒有完全順服主人的旨意。
三我們必須完全榮耀他(太二十17–34)
這裡,耶穌第三次宣佈他的被捕、受難和復活(見太十六21,十七22)。在此前的宣告中,他並未明說自己將如何死去,這次他卻明確地提到十字架。他也明確地提到復活。可惜,這一信息仍未深入門徒心裡。
與這個受苦受難的宣告形成鮮明對照的,是雅各、約翰和他們的母親撒羅米的請求。耶穌在談十字架,他們關心的卻是冠冕。他們想要在主特殊的寶座旁預留座位!我們的印象是撒羅米這位母親在背後挑唆,她滿心想抬舉自己的兒子。
在批評他們之前,讓我們先看看他們在這件事中值得嘉許的地方。首先,他們確實相信禱告,也敢於相信耶穌所給出的應許,就是坐在寶座上的應許(太十九28)。那節經文中的“復興”一詞意思是“新生”,指的是新世界,就是耶穌再來時他和跟隨者將要一同統管的新世界。相信主會設立寶座是需要信心的,畢竟,他剛剛才告訴門徒他將要死去。
但他們的請求也有幾個錯誤。首先,這乃是出自無知。“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耶穌回答他們。撒羅米並沒有意識到通向寶座的道路是艱難的。雅各是門徒中第一個殉道的,約翰也要忍受拔摩海島上的艱難時日。這三個信徒想達成自己的心願,而非成就神的旨意,並且他們想按自己的方式來達成所願。
其次,他們缺乏屬天的目標。他們所想的和世人一樣:雅各和約翰想要“作主治理”其他門徒,就像未得救的外邦君王統治他們的臣民。他們的請求是屬肉體的(世俗的),因為他們自私地求自己的榮耀,而非榮耀主。在彼得之前先想到這點並來求主,他們一定覺得很放心!
最後,這請求非但是屬世和屬肉體的,它也是屬撒但的。這乃是出於驕傲。撒但也曾尋求寶座(賽十四12–15),後來從天墜落。它也曾以寶座引誘耶穌,卻遭到了拒絕(太四8–11)。撒但誇大結果(寶座),而不是實現結果的過程。耶穌警告撒羅米和她的兒子,那些特殊的寶座是留給那些配得之人的。神的國裡沒有捷徑。
這個請求導致其他門徒的“惱怒”,很可能因為他們自己沒有第一個想到!從上頭來的智慧總是帶來和睦,但今世的智慧卻往往導致紛爭(雅三13–四3)。自私只會帶來爭吵和分裂。
這次的爭吵給耶穌機會來教導門徒關於為首的功課。在他的國度裡,我們絕不能效法世界的榜樣。我們的榜樣是耶穌,不是公司總裁或有錢的名人。耶穌來是作僕人,因此我們也當彼此服侍。他來是為我們捨命,因此,我們也當竭盡生命去服侍他和別人。
馬太福音二十章26節中“用人”這個詞的意思是“僕人”。英文單詞deacon(執事)就來源於這個詞。27節中的“僕人”一詞意思是“奴隸”。並非所有的僕人都是奴隸,但每個奴隸都是僕人。可悲的是,在今天的教會中,名人太多,僕人太少。想要“操權管束”(太二十25)的人多,願意拿起毛巾端起水盆為人洗腳的人少。
“為大”的關鍵不在於地位或權力,而在於品格。我們得到寶座是靠付出生命,而不是靠用嘴唇禱告。我們必須在耶穌基督的服侍和受苦上與他認同,即便是他,若不走這條十字架的道路,也不能到達寶座。腓立比書二章1至18節對此給出了最好的解釋。
只有不斷地改進服侍,才能提升我們的禱告。如果我們是在服侍主、服侍人,就不會自私地祈求自己的益處。我們若能誠實地說:“主啊,請說,僕人敬聽”,那麼主就會對我們說,“僕人,說吧,你的主聽著”。我們的禱告若不能讓我們成為更好的僕人,那麼,禱告肯定出了問題。
我們的禱告使我們更易與人相處嗎?雅各和約翰為一己之私禱告,卻將整個信徒群體捲入爭執的騷亂中!我們的禱告使我們更像耶穌基督嗎?我們的禱告讓我們“付出代價”了嗎?合神心意的禱告不是意味著逃避,而是參與其中。我們的禱告若不能讓我們更靠近十字架,那這些禱告就不在神的心意中。
撒羅米學會了她的功課。當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她站在十字架旁(約十九25,“他母親的妹妹”),分擔他的憂傷和痛苦。在主的兩旁,她沒有看到寶座,只看到了十字架上的兩個強盜。她聽見耶穌將她的兒子約翰交給他的母親馬利亞。撒羅米曾因自私而受責備,她溫順地接受了。
馬太福音二十章是以巴底買和他朋友這兩個瞎子得醫治結束的(見可十46–52)。耶穌在此實踐了剛才他對門徒教導的功課。他成了僕人,來服侍兩個被人厭棄的瞎眼乞丐。周圍的群眾試圖讓兩個瞎子閉嘴。在他們看來,這兩個人有什麼權利去求這位偉大的教師?但耶穌對他們動了慈心,治好了他們。他甚至作了乞丐的僕人。
這一章包含一些我們很難接受和實踐的教導。我們若愛世界上的事,就無法以神為至愛。我們若不是完全降服他的旨意,就無法毫無保留地順服他。我們若尋求自己的榮耀,或是與其他基督徒比較,就無法榮耀他。
除非我們愛耶穌勝過一切,毫無保留地順服他,完全榮耀他,否則我們就不能宣稱他是我們的王。若能做到這些,我們就有份於他的生命和喜樂,有一天與他一同作王!
研習題第17章 王的要求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審判
現在我們將要進入馬太福音的第四部分:“王被棄絕”。在這部分裡(太二十一1–二十二14),主耶穌揭露了以色列的罪惡,解釋了宗教領袖為什麼拒絕他和他所傳的信息。
一靈裡的盲目(太二十一1–11)
逾越節將至,大約有兩百萬人聚集在耶路撒冷城內外。這是耶穌傳道生涯中唯一一次有計劃部署的公開遊行。在此之前,他總是吩咐人不要傳他是誰,也刻意避開公共場合。
耶穌為什麼要安排這次遊行呢?其一,他要遵行神的話,應驗撒迦利亞書九章9節的預言。這個預言只可能是針對耶穌基督的,因為他是唯一可以證明自己是以色列王的那位。我們通常不會把低賤的驢與君王身份聯繫在一起,但驢確實是猶太君王御用的動物(王上二32及以下)。其實這次涉及兩頭動物:母驢和驢駒。耶穌騎著驢駒,母驢走在旁邊。
對照撒迦利亞書九章9節的預言,我們會發現馬太的引用有幾個特別之處。撒迦利亞的預言以“應當大大喜樂”開頭,馬太省略了這個短語。當耶穌接近耶路撒冷時,他哭了!審判即將來臨,他(或百姓)怎能喜樂呢?
馬太也省略了“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這句話。主來到耶路撒冷是悲憫和恩典的舉動,不是為了施行公義或審判。他賜救恩給以色列人,只是他們拒絕接待他(約一11)。等以色列再次見到這位王的時候,他將騎著白馬在大能和榮耀中出現(啟十九11及以下)。
耶穌所騎的這頭驢駒從來沒被騎過(可十一2),但它溫順地負起了擔子。母親的陪伴當然有幫助。但我們要牢記,騎在它身上的是王,他“管理⋯⋯一切的羊牛、田野的獸”(詩八6–7)。耶穌騎著它,讓它服服帖帖地效命,這又一次證實了他的君王身份。
這次公開遊行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促使猶太領袖採取行動。當他們看到百姓自發地擁戴耶穌,便定意要除滅他(見約十二19)。舊約預言,神的羔羊將在逾越節被釘十字架。這次基督廣受歡迎的遊行,激起了這些領袖採取行動。
百姓不僅用言語也用行動來宣稱耶穌是他們的王。他們引用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5至26節,大聲喊著“和散那”,意思是“求你拯救!”這首詩篇明顯帶著彌賽亞詩篇的特質。之後幾天,耶穌也會引用這首詩,把它用到自己身上(詩一一八22–23;太二十一42)。
要記住,來過逾越節的百姓至少由三個群體組成: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從加利利來的人,以及見過耶穌使拉撒路復活的人(約十二17–18)。這個神跡的流傳無疑促使了這麼多群眾的聚集。人們都想親眼見見這個行神跡的人。
然而,猶太人仍不認耶穌是他們的王。是什麼導致他們靈性的盲目呢?首先,宗教領袖從他們那裡奪走了神話語的真理,用人所設定的傳統取而代之(路十一52)。這些領袖並不關心真理,只關心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約十一47–53)。他們執意宣稱:“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即便主所行的神跡都無法讓他們信服。抵抗真理越久,他們就越發盲目(約十二35及以下)。
二偽善(太二十一12–22)
耶穌作出兩個審判的舉動:潔淨聖殿,詛咒無花果樹。這和他平時的侍奉方式背道而馳,因為他來到世上不是為了定罪,乃是要拯救人(約三17)。這兩起事件都揭露出以色列的偽善:聖殿變成了賊窩,這個民族(無花果樹所象徵的)也不結果子。內在的敗壞、外在的不結果子,這就是他們偽善的明證。
潔淨聖殿(太二十一12–16)。耶穌曾以類似的舉動開始了他的侍奉(約二13–25)。現在,三年之後,聖殿再次被領袖們的“宗教生意”玷污。他們將外邦人院變成了交易場所,讓外地的猶太人在那裡兌換銀錢、購買祭物。此前為方便外地人提供的服務,很快變成了賺錢的生意。殿裡的生意人收取高額的費用,沒有人敢反對或與之競爭。歷史學家指出,前任大祭司亞那就是這樁生意的管理者,他的兒子們是他的幫手。
在聖殿中設立外邦人院,本是為了給“邊緣群體”一個機會進入聖殿,借著以色列得以認識真神。但這個“宗教市場”的存在,讓許多敏感的外邦人厭棄以色列人的見證。外邦人院淪為商業交易,而非宣教事工的場所。
耶穌將聖殿稱為“我的殿”,實際上就是在宣告他就是神。他引用以賽亞書五十六章7節,稱之為“禱告的殿”。以賽亞書五十六章整章都在譴責以色列領袖的不忠。“賊窩”一詞出自耶利米書七章11節,是耶利米在聖殿門前發表的一篇很長的講道中所用的詞匯。他在這篇講道中譴責以色列人,他們把聖殿變成賊窩,那也是當時耶穌看見並審判的罪行。
為什麼耶穌稱聖殿為“賊窩”呢?盜賊隱藏之處就是賊窩。宗教領袖和另一些百姓正利用聖殿和猶太人的宗教,掩蓋他們的罪行。
神希望他的殿是什麼樣的呢?他希望他的子民在那裡禱告(提前二1及以下)。真正的禱告證明我們倚靠神,信靠他的話語。他也希望人們在那裡得到幫助(太二十一14)。貧乏的人應當受到接待,在那裡得到所需的幫助。此外,應當有神的能力運行在殿中,能改變人的生命。讚美是神殿的另一個特徵(太二十一15–16)。這裡耶穌引用了詩篇八篇2節。
詛咒無花果樹(太二十一17–22)。耶穌居然會詛咒一棵樹,這聽起來多少有些叫人吃驚。令這棵樹枯萎的能力,也能賦予它新的生命,令它結果。當然,耶穌不會讓一棵樹因不結果子而擔負道德上的責任。
思想這件事發生的時間和地點,我們就能更好地理解其中的含義。那時耶穌在耶路撒冷附近,時間已經到了他公開服侍百姓的最後一周。無花果樹象徵以色列民族(耶八13;何九10、16;路十三6–9)。就像這棵樹只有葉子沒有果實,以色列也徒有宗教的外表,缺乏信心的實踐經歷以及由此帶出的敬虔生活。耶穌不是對樹發怒,相反,他用樹來教導門徒幾個功課。
神期望他的百姓在生命中能結出果子。果子是生命的產物。葉子的存在通常暗示果子的存在,但這棵樹的情況卻不一樣。在無花果樹的比喻中(路十三6–9),主人給了園丁更多的時間照看這棵樹,但現在時候到了。這棵樹除了白占地土外,沒有任何用處。
我們可以將這個比喻應用到個人的生命,但它主要是針對以色列民族的。審判的時候到了,法官已經宣告了判決,只是要到大約四十年後才會執行。那時羅馬軍隊將攻陷並毀滅耶路撒冷和聖殿,驅散百姓。
耶穌用這個比喻教導門徒關於信心和禱告的實際功課。聖殿本該成為“禱告的殿”,以色列民族本該是忠信的民族,但這兩個要素都喪失了。我們也要警惕不結果子的危險。
三不服從神的話(太二十一23–二十二14)
祭司長和長老要耶穌解釋,他潔淨聖殿的權柄從哪裡來,耶穌用一個問題和兩個比喻來回答他們。作為以色列屬靈生活的監護人,他們有權提出這個問題。然而,他們的無知令人震驚。耶穌侍奉他們已有三年之久,他們卻仍然拒絕面對事實。他們只想要更多的證據。
耶穌令他們回想約翰的侍奉,並不是回避問題。約翰曾為耶穌預備道路。首領們若是接受約翰的服侍,必定也會接受耶穌。可悲的是,這些人容許希律逮捕約翰並殺害他。他們若不接受約翰的權柄,同樣也不會接受耶穌的權柄,因為他們兩人都是神所差來的。
基督徒生活有一個基本原則:我們若不遵行神已經告訴我們的,就不可能學習新的真理。“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約七17)。宗教領袖拒絕了約翰所傳的真理,因此耶穌無法再傳給他們新的真理,因為他和約翰都服在同一個權柄之下。
他們拒絕了父神(太二十一23–32)。葡萄園自然是指以色列民族(詩八十8–16;賽五)。兩個兒子代表以色列民族中的兩類人:自以為義的宗教人士,以及稅吏和罪人。當約翰來傳道時,宗教人士對他的工作表現出極大的興趣,但他們不願悔改,謙卑接受洗禮(太三7–12;約一19–28)。反倒是那些沒有宗教的群眾,承認了他們的罪,順服約翰的話並受了洗。
這些領袖犯了兩宗罪:他們不相信約翰所傳的信息,也拒絕悔改離棄他們的罪惡。當然,領袖們覺得自己沒有可悔改的(路十八9–14)。悔改帶給稅吏和罪人的改變,本該使他們相信約翰的信息,相信救恩是真實的。但宗教首領一次又一次地拒絕了神給他們的明確證據。
他們拒絕約翰,實際上是拒絕差遣約翰的父。但神是恩慈的,沒有降下審判,反倒差來自己的兒子。這帶出了下一個比喻。
他們拒絕了子(太二十一33–46)。現在我們仍在葡萄園中。這個比喻是依據以賽亞書五章1至7節,耶穌借此提醒猶太人,神對他們這個民族是何等良善。神拯救他們脫離埃及,將他們栽種在流奶與蜜的富饒之地。他賜予他們物質和屬靈的雙重祝福,只要求他們結出果子來榮耀神。神不時差派他的僕人(先知)到他們中間收果子。他們卻惡待這些僕人,甚至殺害了其中一些人。
家主該怎麼辦?他本可以派遣軍隊來剿滅這些惡徒。但他沒有這樣做,而是差派自己的兒子去他們那裡。兒子無疑是指耶穌基督,神的兒子。他是“承受產業的”(來一2)。然而,這些人非但沒有接待家主的兒子,給他當有的尊重,反倒把他拉出葡萄園殺害了。耶穌被他自己的百姓棄絕,“在城門外”(來十三12)被釘在十字架上。
人們聽著這些比喻,被其中的戲劇化場景所抓住,卻沒有意識到這是對他們的審判。耶穌引用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2至23節,解釋說他就是那個兒子,宗教領袖就是園戶(太二十一45)。群眾在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城時,曾用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6節來歡迎他,所以首領們對這段經文仍然記憶猶新。
舊約常常用磐石或石頭指代神(申三十二4、18、30–31;詩十八2、31、46)。石頭也是彌賽亞性質的稱呼。對以色列來說,耶穌是一塊絆腳石(賽八14–15;羅九32–33;林前一23)。以色列拒絕了這位彌賽亞。但是耶穌死而復活,建立了教會。對教會而言,他是根基,是房角的頭塊石頭(弗二20–22;彼前二4–5)。在世代的末了,耶穌將再來,如同一塊砸碎一切的石頭(但二34),摧毀外邦人的國,建立他自己的榮耀國度。
這些猶太首領自然明白耶穌引用的經文中包含的彌賽亞意義。他們就是棄絕石頭的匠人(徒四11)。後果怎樣呢?首先,神的國要從以色列奪去,賜給一個新的群體,就是教會(彼前二9,請注意6至10節的上下文)。那些攻擊這塊石頭的人將被“粉碎”,被基督審判的人將被壓成碎片。
他們拒絕了聖靈(太二十二1–14)。儘管這個比喻和大筵席的比喻(路十四16–24)有好些相同的元素,但我們切不可將兩者混淆。這裡我們再次遇見父親和兒子,兒子是活著的(不管園戶此前對他做了什麼),將要娶親。這使人想到主耶穌和他的教會(弗五22–33)。比喻描述的時間必定是在耶穌復活升天、聖靈降臨之後。
儘管以色列人殺害了他的兒子,神仍舊對他們發出邀請。仔細查考使徒行傳的前七章,我們會發現使徒只是在猶太人中傳講福音(徒二5、10、14、22、36,三25,六7)。“先是猶太人”是神的計劃(徒三26;羅一16)。然而,這個民族的領袖是怎樣回應聖靈借著使徒所做的事工呢?他們棄絕神的道,逼迫教會。就是這些領袖,容許約翰被殺,喊著殺死耶穌,又親自殺害司提反!後來,希律又殺死雅各(徒十二1及以下)。
在這個比喻中,王怎樣回應那些惡待他僕人的人?王大大發怒,發兵除滅他們,燒毀他們的城,然後轉去邀請其他人來赴宴。這描述了神將如何對待以色列。當他們拒絕服從施洗約翰所傳的道時,就是拒絕了父;當他們逮捕耶穌並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時,他們拒絕了聖子。神在恩典和忍耐中又差來其他的見證人。聖靈降臨在早期信徒身上,他們以大能見證耶穌仍舊活著,以色列仍有得救的盼望(徒二32–36,三19–26)。他們所行的神跡,就是神在他們裡面、借著他們做工的證據。
但以色列同樣拒絕了聖靈!司提反控訴以色列民族說,“你們⋯⋯時常抗拒聖靈”(徒七51)。儘管神已經延遲對以色列的審判近四十年,但是當司提反被石頭打死時,神對以色列的忍耐逐漸走到終點。在使徒行傳第八章,我們看到福音傳給撒瑪利亞人;在第十章,福音被傳給外邦人。
在我看來,這最終的拒絕就是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二章22至32節所講的“褻瀆聖靈”。這是整個以色列民族犯下的罪行。他們拒絕約翰,就是拒絕差遣他來的父,然而還有子的服侍。當他們拒絕子,還可以因為無知而被赦免(路二十三34;徒三17)。今天,再沒有罪人拒絕基督仍可以被赦免,因為這拒絕就定了人的罪(約三16–21)。
然而,還有聖靈的服侍。聖靈在五旬節降臨教會,使徒們得著能力,行了許多神跡奇事(徒二43;來二1–4)。首領們拒絕了聖靈的見證,這帶來了最終的審判。他們拒絕父、子和聖靈,再沒有其他機會了。
以色列人所犯的“干犯聖靈的罪”,今天的人不可能以同樣的方式再犯,因為情況不一樣。神的靈借著神的道見證耶穌基督的位格和工作。是聖靈讓世人知罪(約十六7–11)。聖靈可能會遭到不信之人的抗拒(徒七51),但沒有人知道聖靈何時(如果真有這一時刻)停止感動一個失喪的罪人悔改。
馬太福音二十二章11至14節看似是比喻的附加內容,卻是至關重要的。主人為每個賓客準備了禮服,讓每個人都可以裝扮得體,窮人也不至覺得自己礙眼。救恩是個人的事。我們必須接受神賜予我們的——基督的義,而不是靠自己的努力。既然這幾個比喻都帶著明顯的民族性特徵,因此末尾這個個體性的強調就顯得尤為重要。
以色列民族的領袖罪惡昭彰,他們靈裡盲目、偽善,故意不順服神的話。他們沒有接受耶穌的指控而悔改,反倒定意攻擊他,與他爭論。等待他們的結局就是審判。我們一定要謹慎,不可效仿他們不順服的榜樣。
研習題第18章 王的審判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答辯
逾越節那周的星期二,主的敵人用一系列“不懷好意”的問題來陷害他。主之前所講的比喻仍刺痛著他們。他揭露了他們的邪惡動機,警告他們是在自尋審判。這些宗教領袖不甘當眾受羞辱。他們一心想著要除滅耶穌,企圖設圈套讓他說出不敬的話來,藉故捉拿耶穌。
耶穌之所以要面對他們的問題,還有一個原因,是他的敵人所不明白的。耶穌作為“神的羔羊”即將受死,而羔羊在逾越節之前必須接受檢驗(出十二3–6)。如果發現羔羊身上有任何瑕疵,就不能拿它作祭物。耶穌被敵人公開審訊,但他們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錯失。
當然,主耶穌與宗教領袖之間的個人交流,也給了他們一個相信並得救的機會。事實上,有個法利賽人就離神的國不遠(可十二32–34)。即使是最後一刻,失喪的罪人仍有希望,只要他願意接受真理、悔改相信。
這次公開討論涉及四個問題,其中三個是敵人提出來的,有一個是耶穌基督提出來的。
一關於納稅的政治問題(太二十二15–22)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一直水火不容,然而對耶穌的仇恨使他們聯合起來。法利賽人反對向羅馬政府納人頭稅,有以下幾個原因:(1)他們不願臣服於外邦人的政權;(2)凱撒被羅馬人尊為神;(3)與其拱手把錢給羅馬,他們有更好的打算。相反,希律黨人擁護希律,贊同收稅。畢竟,希律的權力來自凱撒,若沒有羅馬的支持,希律很難坐穩他的王位。
巴勒斯坦已經被佔領,猶太人對他們的征服者沒什麼好感。窮人支付的每一筆稅都在提醒他們,自己不是自由人。奮銳黨,一個由猶太狂熱分子組成的“地下”組織,常常對羅馬發起抗擊。他們反對羅馬徵收任何稅收。
不難明白,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為什麼選擇人頭稅這個話題作陷阱。不管耶穌站在哪一方,他都會給自己和他的侍奉招來麻煩。他若反對賦稅,就是與羅馬為敵;他若同意賦稅,又會得罪猶太人。
耶穌馬上識破了他們的詭計。他知道他們真正的目的,並不是想知道問題的答案,而是想要陷害他。他們只是裝模作樣,這就暴露了他們的偽善。單憑這點,耶穌就可以拒絕回答。然而,他知道周圍的群眾不會理解。對耶穌來說,這是一個堵住敵人嘴巴的機會,同時又可以教導眾人一個重要的屬靈真理。
每個統治者都會鑄造自己的錢幣,將自己的像刻在上面。既然便士(denarius,古羅馬貨幣)上刻著凱撒的像,這錢就是屬凱撒的。“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耶穌這樣回答。在這個簡單而深奧的回答中,耶穌教導了幾個重要的真理。
基督徒必須尊重、順服統治者。這在新約其他地方也有教導(羅十三;彼前二13–17;提前二1及以下)。基督徒有雙重公民身份,既是天上的國民(腓三20),也是地上的公民。我們必須尊重地上的統治者(或選舉出來的領袖),遵紀守法,繳納賦稅,並為所有的當權者禱告。
基督徒必須尊榮、順服神。凱撒不是神。政府既不能強制推行宗教(徒五29),也不能限制崇拜的自由。最好的公民尊榮他的國家,因為他敬拜神。
人有神的形象,他所有的一切都來自神。凱撒的像刻在錢幣上,但人身上有神的形象(創一26–27)。罪損壞了那個形象,但是靠著耶穌基督,它可以得到恢復(弗四24;西三10)。
信仰和政府的關係是個人層面的。神的百姓在政府工作沒什麼不可(但以理和約瑟就是例子)。但政府想要控制教會,或者教會想要控制政府,這都是錯誤的。
二關於復活的教義問題(太二十二23–33)
儘管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已被打敗,撒都該人仍不死心,他們向耶穌發起了進攻。請記住,這群人只接受摩西五經的權威。他們不相信靈性世界的存在,也不相信復活的教義(徒二十三8)。他們常常挑戰法利賽人,要他們用摩西五經來證明復活的教義,但法利賽人的論據常常不能讓他們信服。
撒都該人假設的這個例子,是基於申命記二十五章5至10節“叔娶寡嫂”這條猶太律法(levirate一詞來源於拉丁文levir,意思是“丈夫的兄弟”,它與利未支派無關)。這個習俗的目的,是為死時無男性繼承者的人留名。在以色列民族中,家族繼承是頭等大事,有男性繼承者對每個家庭而言都十分重要。拒絕為亡兄延續家室,會被人視為一種恥辱。
撒都該人不相信復活乃是基於這樣的事實:沒有哪個女人可以在來生同時做七個人的妻子。和今天很多人一樣,他們以為來生就是今生的延續,只不過比今生更好。
耶穌指出他們的無知。他們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這暗示他們根本不認識神。來生不再有死亡,因此不需要嫁娶。所以,也不需要生孩子,來填補死去之人的空缺。
耶穌沒有說當我們在天堂得榮耀時,就會變成天使。他說我們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是指我們不再有性別之分,也不再有嫁娶。那些人死後變成天使的愚蠢故事和動畫片,都不合乎聖經。
主並不滿足於駁倒撒都該人關於來生的可笑觀點,他也想回應他們沒有復活的宣稱,而且是用摩西五經來回答他們!耶穌知道他們只認摩西這一個權威。他叫他們回想出埃及記三章6節中神對摩西說的話,“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並不是說,“我曾是亞伯拉罕的神”,因為那意味著亞伯拉罕已經不在了。借著“我是”這個短語,主明確指出這三個大有信心的人此時仍然活著。主不斷重複“⋯⋯的神”,說明主認識他們,也愛他們每個人。
猜想來生是危險的事。我們必須安息在神話語的權柄之上,因為只有在那裡我們才有解開來生問題的真理。聖經沒有告訴我們有關來生的一切,但它給了我們很多鼓勵和啟發。耶穌完滿地回答了這些愚昧無知的撒都該人,以致他們無言以對(太二十二34)。甚至在場的眾人也都稀奇他的教訓。
三關於律法的倫理問題(太二十二34–40)
法利賽人大概很樂意看到老對頭撒都該人困窘難堪。他們的一個成員對主和他的回答表示尊重(可十二28),於是問了一個問題,“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太二十二36)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問這個問題是出自真誠和謙卑。
這不是什麼新問題,就這個問題文士已經爭論了好幾個世紀。他們從律法中整理出613條誡命,其中248條是積極去行的,另外365條是禁戒人行的。沒人敢指望能明白並完全遵行所有誡命。因此,為了省事兒,專家們乾脆將誡命分為“重的”(重要的)和“輕的”(不重要的)兩類。在他們看來,人應該特別留心“重的誡命”,至於那些瑣碎的誡命,大可不必掛在心上。
這個方法背後的謬誤是顯而易見的:只要違背一條律法,無論輕重,在神面前就算為有罪。“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
耶穌引用“示瑪”(Shema,申六4)來回答他,這是每個正統猶太人每天都要念誦的信仰宣言。(Shema一詞來自希伯來語,意思是“聽”。信仰宣言開頭就是:“以色列啊,你要聽!”)最大的誡命是愛神,就是用我們所有的一切——心思、靈魂、意志、能力、財產和服侍來愛神。愛神不是“對他產生好感”,因為真愛不僅關乎心思,還關乎意志。哪裡有愛,那裡就有侍奉和順服。
然而,愛神與愛鄰舍是不可分割的,因此耶穌接著引用利未記十九章18節,把它與示瑪放在同等位置。所有的律法和先知都以這兩條誡命為總綱。我們可以補充說,新約書信的教導也認同這一觀點。一個人若真正愛神,他必定也愛他的弟兄和鄰舍(約壹三10–18,四7–21)。
我們若與神有正確的關係,遵守他的命令就不成問題。愛是順服的基礎。事實上,全律法都包在愛裡了(羅十三8–10)。我們若愛神,就會愛鄰舍;我們若愛鄰舍,就不願做任何傷害他的事。
但是,耶穌這個精妙的回答中還包含了更深的意思。猶太人懼怕偶像崇拜。當耶穌宣告自己是神時,他們之所以反對耶穌,是因為不敢崇拜受造之物。耶穌接受人的崇拜,並不責備那些尊榮他的人。這是偶像崇拜嗎?絕對不是,因為他就是神!如果律法要求我們愛神、愛鄰舍,那猶太人愛耶穌就不會有什麼差錯。但是相反,他們卻圖謀殺害他。耶穌曾對他們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約八42)。他們接受律法的權柄,卻拒絕在生活中遵行律法。
最初發問的那個文士看起來是誠實真誠的人。並非所有法利賽人都是假冒為善的。他公開贊同耶穌(可十二32–33),這肯定讓他的同伴大吃一驚。耶穌看出這人的心是真誠的,稱讚他有智慧和誠實。這個人已經如此接近天國,後來他是否走完了這條通往天國的路呢?我們相信他會。
此時,耶穌已經回答了三個難題。他處理了宗教和政府的關係、今生和來生的關係,以及神和鄰舍的關係。這些都是基本的關係,我們絕不能忽略主的教導。但還有一個更基本的問題,這次是耶穌向敵人發問。
四關於彌賽亞的個人問題(太二十二41–46)
耶穌曾問門徒,“你們說我是誰?”(太十六15)這次他沒有用之前的方式提問。與他爭辯的這些人並不同情他的事業,也沒有誠實地評估他給出的憑據。於是,耶穌不得不對敵人採用間接的方式。聽起來他拋出了另一個神學問題,但實際上,這是他們所面對的最重要的個人問題。
耶穌問他們,“彌賽亞是誰的子孫呢?”這些訓練有素的律法專家當然知道答案:“是大衛的子孫。”如果問起理由,他們一定會參考若干舊約經文,包括撒母耳記下七章12至13節、詩篇七十八篇68至72節和彌迦書五章2節。他們一給出答案,耶穌就問了第二個問題,這次他引用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主[Jehovah]對我主[希伯來文Adonai]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 ”
每個正統的猶太學者都認同這節經文是指著彌賽亞說的。只有彌賽亞可以坐在耶和華神的右邊。耶穌相信舊約經文是神所啟示的,是準確的,因為他說大衛是“被聖靈感動”而說出這些話的(太二十二43)。沒有誰敢質疑經文的準確性和權威。
“如果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耶穌問,“他怎會是大衛的主呢?”這個問題只有一個答案。作為神,彌賽亞是大衛的主;作為人,他是大衛的子孫。他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啟二十二16)。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指出彌賽亞同時具有神性和人性。他是大衛的主,也是大衛的子孫。
耶穌在地上傳道期間,常常接受彌賽亞性質的稱呼:“大衛的子孫”(見太九27,十二23,十五22,二十30–31,二十一9、15)。當他騎著驢進入耶路撒冷時,猶太首領聽到百姓稱呼他為“大衛的子孫”。他接受這一稱呼,表明他知道自己就是彌賽亞、神的兒子。作為神,他是大衛的主;作為人,他生在大衛的家中(太一1、20),是大衛的子孫。
當時的學者對彌賽亞感到十分困惑。他們在舊約裡看到兩幅彌賽亞的圖畫,卻無法將這兩幅圖統一起來。其中一幅描繪的是一個受苦的僕人,另一幅描繪的是一位得勝和掌權的君王。是有兩個彌賽亞嗎?神的僕人怎麼會受苦受死呢?(見彼前一10–12)
他們如果聽了耶穌的話,就會明白彌賽亞只有一位,他既是人又是神。他將作為贖罪祭受苦、受死,然後在得勝中復活,將來有一天會再來並擊敗仇敵。然而,這些宗教領袖自有主張,他們拒絕改變。如果他們能接受他的教導,肯定也會承認他是彌賽亞,只是他們不願意。
這一天對話的結果,是仇敵那方啞口無言。他們不敢再多問耶穌什麼問題,不是因為信了真理,而是因為不敢面對真理。“以後他們不敢再問他什麼。”(路二十40)他們沒有勇氣面對真理並照真理行事。
對“耶穌基督是誰”做出抉擇,是一件生死攸關的事情。證據就擺在眼前,每個人都可以去查考。我們可以帶著防衛的心察看,以致錯失真理;也可以誠實謙卑地察看,發現真理,從而相信並得救。宗教領袖被傳統、地位和出自私欲的驕傲所蒙蔽,以致他們不能、也不願看到並接受真理。我們今天可不敢再犯這樣的錯誤。
研習題第19章 王的答辯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譴責
這是主公開傳講的最後一篇信息。他嚴厲譴責那些虛假的宗教,它們打著真理的幌子招搖過市。一些聽眾聽到他的話肯定很震驚,因為在他們眼中,法利賽人是義人。
或許我們有必要提醒自己,並非所有的法利賽人都是偽君子。當時約有六千個法利賽人,這還沒算為數更多的“追隨者”,他們並不是這個群體的正式成員。大多數法利賽人是中產階級商人,他們追求真理和聖潔的心志是誠懇的,這點毋庸置疑。“法利賽人”這個名字來自於一個詞,意思是“分別出來”。法利賽人將自己與外邦人、不遵行律法的“不潔淨的”猶太人(“稅吏和罪人”,路十五1–2),以及任何反對在生活中遵循傳統的人分別開來。
在法利賽人中,有一些人尋求真正屬靈的宗教。尼哥底母(約三,七50–53)、亞利馬太人約瑟(約十九38及以下),還有馬可福音十二章32至34節提及的無名文士,都屬這類人。甚至迦瑪列也對新成立的教會表現出極大的寬容(徒五34及以下)。但是,他們當中的大多數卻是利用宗教來抬高自己,牟取利益。難怪耶穌譴責他們。他的信息分為三個部分。
一對眾人的解釋(太二十三1–12)
在這部分,耶穌指出了法利賽教派的本質錯誤。
他們對義的觀念是錯誤的(太二十三2–3)。首先,他們的權柄不是自己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自己坐在摩西的位上”是直接的字面翻譯。聖經沒有記載神賜給這個群體任何的權柄。他們唯一的權柄就是神的話語。因此,凡法利賽人出自神話語的教導,人都應當聽從,然而,人不能遵守他們所定的傳統和規條。
在法利賽人看來,義意味著在外表行為上合乎神的律法。但他們卻忽略了裡面心靈的光景。他們的宗教是由遵行一系列的規條組成,這些規條支配著他們生活中的每個細節,甚至包括怎樣處理碗櫃裡的香料(太二十三23–24)。法利賽人說話謹慎,也注重宗教儀式,但他們沒有從心裡遵行律法。神喜愛的是“內裡誠實”(詩五十一6)。教一套做一套就是假冒為善。
他們對服侍的觀念是錯誤的(太二十三4)。對他們而言,服侍就意味著把律法傳給眾人,加重他們的擔子。換句話說,他們對人嚴苛,卻寬以待己。耶穌來是為了減輕人的負擔(太十一28–30),但律法主義的宗教總是加添人的擔子。耶穌從不要求我們去做任何他自己沒有做過的事。法利賽人吩咐別人,自己卻不去行。他們不是屬靈的領袖,而是偽善的宗教獨裁者。
他們對偉大的觀念是錯誤的(太二十三5–12)。在他們看來,成功意味著人的認可和稱讚。至於神是否認同,他們並不關心。他們利用宗教來吸引人的注意,而不是榮耀神(太五16)。他們甚至用宗教飾物來顯示自己的虔誠,“經文匣子”就是其中的一種。這是一種小型的皮盒子,法利賽人把一些經文放在裡面。他們照字面遵守申命記六章8節和十一章18節的教導,將這些匣子戴在額頭和手臂上。他們也故意加寬衣裳上的“繸子”(民十五38;見太九20)。
他們還認為地位是偉大的標誌,因此尋求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其實,一個人坐在哪裡與他是誰沒有任何關聯。愛因斯坦寫道:“不要追求成為成功的人,而要追求成為有價值的人。”
在他們看來,尊稱也是偉大的標誌。“拉比”的意思是“偉大的人”,宗教領袖對這個稱呼垂涎三尺。(今天的宗教領袖則貪求榮譽博士學位。)耶穌禁止他的門徒受拉比的稱呼,他們都是弟兄,只有耶穌是他們的教師(“夫子”,太二十三8)。在耶穌基督的主權之下,神的兒女在屬靈上都是平等的。
耶穌也禁止他們用“父”這個稱呼提及屬靈的事情。這當然不是說不可以稱自己的身生父親為父,而是不能以此稱呼屬靈領袖。保羅自稱為“屬靈的父”,是因為他用福音生了眾人(林前四15),可他並沒有叫人這樣稱呼他。
耶穌禁止的第三個稱呼是“師尊”(太二十三10)。師尊的意思是“嚮導、指導、領導”。它和欽定本聖經馬太福音二十三章8節翻譯為“夫子”的不是同一個詞。夫子的意思是“老師”,而師尊的意思是“走在前面領路的”。或許現今的同義詞就是“權威”。神把屬靈領袖放在教會中,但他們絕不能取代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位置。一個真正的屬靈領袖帶人走向自由,走向與基督更親密的團契,而不是用自己的思想和信仰來束縛人。
真正的偉大在於服侍他人,而不是強迫別人服侍自己(約三30,十三12–17)。真正的偉大不是製造出來的,它只能來自於神,就是我們順服神的時候。我們若高抬自己,神必使我們降卑;我們若降卑自己,到了時候,神必叫我們升高(彼前五6)。
二對法利賽人的譴責(太二十三13–36)
我們絕不要以為耶穌是大發脾氣、極其憤怒,才說出了這些譴責的話。對法利賽人的罪及其帶給人的影響,耶穌當然感到生氣。但他的態度卻是十分痛苦悲傷的,因為法利賽人被蒙蔽,看不到神的真理和自己的罪。
或許閱讀這“八禍”的最好方法,就是比照馬太福音五章1至12節的“八福”。在登山寶訓中,主描述了真正的義;而在這裡,他描述了虛假的義。
關上天國的門——進入天國(太二十三13,五3)。靈裡貧窮的人進入天國,居心驕傲的卻把自己關在門外,甚至不讓別人進去。這個希臘動詞表明,有人一直想進去,卻無法進去。自己不能進天國已經夠糟了,堵在路上不讓他人進去更加糟糕。法利賽人用人制定的傳統取代神的真理,他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關上了救恩的大門(路十一52)。
破壞的人受刑罰——哀痛的人得安慰(太二十三14,五4)。有些馬太福音的抄本沒有這節經文,但這句話在馬可福音十二章40節和路加福音二十章47節可以找到。法利賽人不為自己的罪哀慟,也不與貧乏的寡婦同哭,反倒占人便宜,奪人財物。他們利用宗教來“藏著貪心”(帖前二5)。
驕傲使靈魂走向地獄——溫柔的人承受地土(太二十三15,五5)。入教就是因故改變宗教信仰。法利賽人走遍洋海陸地,帶人歸入他們律法主義的體系,卻不能把人帶到永生神的面前。他們沒有拯救靈魂,反叫他們被定罪!
“地獄之子”等同于“魔鬼之子”,耶穌這樣稱呼法利賽人(太十二34,二十三33;約八44)。“魔鬼之子”指的是拒絕神救贖之道(因信耶穌而稱義)的人。無論屬哪個宗教體系,這樣的人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標榜自己的義。歸信他們的人往往比他們的領袖還熱心,然而這“加倍的委身”帶來的只是加倍的刑罰。這些人以為自己在走向天堂,實際上卻在向地獄邁進,這是何等悲慘!
貪圖利益——渴慕成聖(太二十三16–22,五6)。“瞎眼領路的”是對法利賽人十分貼切的描述,一定會讓聽眾會心一笑。耶穌之前也這樣形容他們(太十五14)。法利賽人看不到生命真正的價值,顛倒了優先次序。他們喜愛起誓,用聖物——比如聖殿中的金子或祭壇上的禮物,來給誓言添加籌碼,卻不會指著聖殿或祭壇本身起誓。但正是聖殿讓金子成聖,是祭壇讓禮物成聖。他們將神排除在他們的優先等級之外。
耶穌知道這些人貪愛壇上的金子和禮物,這就是他們實行“各耳板”的緣由。按照這個規定,獻給神的任何東西,人不可再用(太十五1–9;可七10–13)。這些人不是在尋求神的義;他們貪圖利益。他們製造出的“宗教體系”使其在搶奪神和人的同時,仍能維持聲譽。
拒絕憐憫——得到憐憫(太二十三23–24,五7)。法利賽人對細枝末節的事斤斤計較。他們為生活的每個瑣碎層面設定了規矩,卻將重要的事拋在腦後。律法主義者通常都是這樣,他們固守細節,卻無視大的原則。法利賽人給無辜的百姓定罪,將這樣的事視為平常,但他們卻不敢進彼拉多的衙門,恐怕染了污穢(約十八28)。
舊約律法明明地規定了十一奉獻(利二十七30;申十四22及以下)。早在律法被賜下以先,亞伯拉罕就開始十一奉獻(創十四20),後來雅各也效法他祖父的榜樣(創二十八20–22)。哥林多後書八章至九章給出了基督徒在恩典之下奉獻的原則。我們不應單單滿足於獻出所得的十分之一,更要出於愛而將奉獻帶到主的面前。
神喜悅的是公義、憐憫和信實,這些重要的品質不是遵守規條可以替代的。注重細節沒有錯,但是在屬靈的事上,我們絕不能失掉優先次序的意識。耶穌譴責的不是十一奉獻本身,而是人用律法的條條框框阻礙自己發展出真正的基督徒品格。
內心污穢——清心(太二十三25–28,五8)。耶穌講了杯盤和墳墓兩個比喻,它們說的都是一個意思:外表乾淨,裡面污穢。試想想用肮髒的杯盤盛裝食物會怎樣!凡你放進杯盤裡的東西,都會被弄髒。法利賽人謹慎地把外面弄得乾乾淨淨,因為那是人能看見的部分,他們追求的正是人的稱讚。但神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神往裡看,看到的卻是“勒索和放蕩”(太二十三25)。
猶太人非常謹慎,不去觸碰死屍以及任何與死者有關的東西,因為那會令他們在禮儀上不潔淨(民十九11及以下)。他們粉飾墳墓,令其醒目,以免有人不慎被玷污。逾越節期間,這一風俗尤其盛行。外表潔白,裡面卻充滿死亡和污穢,這真是對假冒為善者的形象寫照!
主應許說,“清心的人有福了”。“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慕迪說過,“我若注重自己的品格,名聲就不致受損。”法利賽人卻是為名聲,而不是為品格而活。
逼迫人的是魔鬼之子——製造和平的人和為義受逼迫的人,是神的兒女(太二十三29–33,五9–12)。耶穌稱法利賽人為“蛇類、毒蛇之種”,就是把他們列為撒但的同類,因為撒但就是蛇(創三1及以下)。在稗子的比喻中,耶穌明確指出撒但有它的家族(太十三38)。它是殺人的,是說謊的(約八44),它的子民也跟從它的榜樣。法利賽人一樣是說謊的(太二十三30)、殺人的(太二十三34)。
為殉道的人建造、修繕並裝飾墳墓,是法利賽人的傳統。但是殺害這些人的正是“他們的祖宗”!這不是指血緣意義上的祖宗,而是指他們“屬靈的祖宗”,就是過去世代裡和他們一樣的偽君子。
世上總有假冒的信徒,該隱是第一個(創四1–15;約壹三10–15)。法利賽人和他們的同類以“宗教”的名義流義人的血,他們有罪了。舊約中第一個被殺的義人是亞伯(創四),最後一個是先知撒迦利亞(代下二十四20–22。作者注:希伯來聖經最後一卷書是歷代志下,而不是瑪拉基書)。
這漫長的殺戮歷史會有怎樣的結局?結局就是可怕的審判!當罪惡之杯滿盈時,“這個世代”(“毒蛇之種”,太二十三33)將要嘗到神的忿怒(創十五16;太二十三32)。耶路撒冷被毀時,這個審判已經部分臨到,餘下的將要在永恆裡被追討。
回顧主口中的這些可悲的禍患,我們就會明白為什麼法利賽人是他的敵人。主強調人的內心,法利賽人卻關注外在的表現。他教導人按原則來過屬靈生活,法利賽人在意的卻是清規戒律。他用品格來衡量人的靈命,他們卻用宗教活動以及外表遵守律法為標準來衡量人。他教導謙卑和舍己服侍,他們卻驕傲自大,利用別人來成就自己的私欲。耶穌的聖潔生命暴露了法利賽人的假敬虔和膚淺的信仰。他們不願走出黑暗,反而一心想著撲滅真光,只是他們失敗了。
三為耶路撒冷哀哭(太二十三37–39)
耶穌的哀歎真切地表達出他對耶路撒冷的愛,以及對她錯失許多得救機會的哀傷。“耶路撒冷”指的是整個以色列民族。這個民族的領袖多次犯同樣的罪,一再拒絕神的使者,甚至殺害其中一些人。但因著他的恩典,耶穌來招聚這些人,拯救他們。
“我多次願意⋯⋯只是你們不願意”總結了他們最終拒絕真理的悲劇。這裡談的不是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之間的關係,因為兩者都不可或缺。神無法將他的救恩強加於人,也無法改變他們頑固拒絕的後果。“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五40)
母鳥聚攏並庇護小鳥的意象,是人所熟悉的。摩西在他的臨終訓言中使用了這個意象(申三十二11)。這是一幅愛、溫柔照料和願意為保護他人而捨命的圖畫。耶穌為世人的罪而死,包括以色列民族,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一11)。
“你們的家”可能是指聖殿和耶路撒冷城,兩者都在主後70年被羅馬軍隊攻陷後遭到毀壞。在馬太福音二十一章13節,耶穌說聖殿是“我的殿”,但此時它卻被拋棄,成為荒場。耶穌離開聖殿和耶路撒冷城,向橄欖山走去(太二十四1–3)。
但耶穌留給以色列一個應許:有一天他會再來,以色列要看見他,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這句話引自詩篇一百一十八篇26節,主在世最後一周裡,這首偉大的彌賽亞詩篇被引用多次。百姓在棕枝主日也曾這樣呼喊(太二十一9)。
這一應許何時會實現呢?在末後的日子,當耶穌再來到地上時,他要拯救以色列,打敗她的仇敵(亞十二;羅十一25–27)。以色列拒絕王這個事實並不能攔阻神偉大的救贖計劃。耶穌沒有在地上建立他的榮耀國度,而是建立了他的教會(太十六18;弗二11–22)。當這一工作完成時,他會再來,把教會提到天上(帖前四13–18)。然後,地上就進入審判期(“主的日子”、“雅各遭難的時候”),審判結束後他會回來解救以色列。
我們讀到這個嚴厲的譴責時,不由得驚歎主的忍耐和良善。沒有哪個民族像以色列那樣蒙福,也沒有哪個民族像她那樣犯罪,悖逆神的良善。他們是神祝福世界的管道,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然而,他們在世上遭受了深重的苦難。
耶穌生為猶太人,他熱愛他的民族。我們外邦人應當為猶太民族而感謝神,因為他們向我們見證了獨一的真神,他們給了我們聖經,也給了我們救主耶穌基督。我們應當像耶穌一樣愛猶太人,努力贏回他們,為耶路撒冷求平安,盡我們所能的來支持他們。
研習題第20章 王的譴責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再來——第一部分
耶穌告訴門徒,有一天聖殿將要被毀,門徒便提出一些問題,於是有了這篇“橄欖山講道”。首先,他們想知道這將發生在什麼時候。馬太福音沒有記載主的回答,但路加福音二十一章20至24節給出了答案。其次,他們想知道基督再臨的預兆,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9至44節回答了這個問題。最後,他們問及世界末了的預兆,基督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至8節回答了這個問題。
我們要牢記,這篇講道的“氛圍”是猶太化的。耶穌談論猶太(太二十四16)、安息日(太二十四20)和但以理對猶太民族的預言(太二十四15)。教會被提的全部真理(林前十五51及以下;帖前四13–18)還沒有被啟示出來,因為那是奧秘(弗三1–12)。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至44節暗示,主講的是災難期地上將發生的事(見太二十四8,“生產之難”象徵大災難,也見太二十四21、29)。教會突然被提離開世界之後,會有一段“平安穩妥”的時期(帖前五1–4),隨後就是可怕的災難期。很多聖經學者認為,這個時期將持續七年(但九24–27)。耶穌在橄欖山講道中描述的就是這個“災難期”。在災難期的末尾,耶穌將再次降臨地上,打敗他的敵人,建立應許的國度。
在這一部分,耶穌解釋了災難期的三個不同階段。
一大災難的起頭(太二十四4–14)
這部分描述的事件是“災難的起頭”(太二十四8)。女人產難的意象是災難期的寫照(賽十三6–11;帖前五3)。讓我們來思考這個階段會發生的一些重大事件。
宗教迷惑(太二十四4–5)。猶太人常被假先知和假基督帶偏。啟示錄六章1至2節中騎白馬的人就是“敵基督”,他是世上最後一個獨裁者,將使萬國誤入歧途。他佯裝和平締造者開始他的事業,與以色列簽訂合約,保護她免受敵人攻擊(但九27)。以色列會把他當作大恩人歡迎他(約五43)。
戰爭(太二十四6)。注意,戰爭並不是世界末了的預兆。世上從來不乏戰爭,直到世界末了都不會停止。戰爭本身並不預示著世界末日或主的再來。
饑荒(太二十四7a)。戰爭和饑荒總是如影隨形。啟示錄六章6節暗示,在末後的日子,主要食物的價格會變得出奇的昂貴,因為一天的工價只有“一錢銀子”。
死亡(太二十四7b–8)。地震加重饑荒,兩者將使瘟疫盛行,奪去許多性命。
殉道(太二十四9)。基督徒從來都是被世人所憎惡,但這時期他們所受的逼迫和殺害會更加嚴重。萬國都將參與進來。這顯然不是針對早期教會說的。
全球性的混亂(太二十四10–13)。曾經真心相待的人將要彼此背叛。這表明因為忠誠不再,婚姻、家庭和國家都將四分五裂。不法的事增多(太二十四12),即便是執法機構也沒有能力維持和平。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3節談論的並不是在當前恩典時代中個人得救的問題。“到底”指的不是今生的終結,而是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四14)。在那個可怕的時期,基督徒若能在信心中堅忍,就會在主再來時得到拯救和釋放。
福音傳遍天下(太二十四14)。啟示錄七章1至8節告訴我們,神將揀選十四萬四千名猶太人,印他們的額,差派他們把天國的信息傳到地極。這節經文的意思不是說只有將福音傳遍萬邦,主耶穌才能再來帶走教會。它描繪的是主在末期再來時的狀況。
二大災難中期(太二十四15–22)
大災難中期是最重要的時期。那時,但以理在數世紀前預言的事件將要發生(但九24–27)。請注意,這個預言只關乎猶太人和耶路撒冷城(“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但九24)。將它適用於教會、任何人或任何地方,都是誤解神的話語。
這個預言涉及七十個七。希伯來詞“七”(week)的意思是“一周之年”,也就是七年。七十個七等於490年。這490年又分為三部分:
- 在七個七(49年)期間,耶路撒冷城會被重建,敬拜也將恢復。
- 六十二個七(434年)後,彌賽亞將來到耶路撒冷,為世人的罪而死。
- 有一王將與猶太簽訂一七(7年)盟約,承諾保護他們免受敵人侵犯。
居魯士王在主前445年下令重建耶路撒冷(代下三十六22–23;拉一)。這座城是在困難時期重建的。羅伯特•安德森爵士(Sir Robert Anderson)在他的經典著作《將來的王》(The Coming Prince, Kregel出版社,1975年)中證明,從頒佈重建耶路撒冷的法令,到耶穌以君王身份騎驢進入耶路撒冷,正好是482個預言年(每年按照360天計算)。
但是怎麼解釋餘下的七年?它被放入哪裡?請注意,重建的耶路撒冷城也要被“一王的民”毀滅(但九26),就是羅馬軍隊所毀滅。(“將來的一王”是指敵基督。)這件事發生在主後70年。但是猶太民族將會存留,耶路撒冷城也將再次重建。因為在將來的某一天,有“一王”(敵基督)會和他們立約七年。這就發生在那餘下的“七”。敵基督承諾保護以色列脫離敵人,允許他們重建聖殿。(但以理書九章27節談到獻祭的恢復,而這需要聖殿。)
從邏輯上看,這七年之期應當是在教會被提之後。“雅各遭難的日子”即災難期會持續七年之久。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至12節指出,只有“那阻擋他的”被除去的時候,敵基督才會顯露出來。阻攔他的就是教會裡的聖靈。一旦教會被提離開世界,撒但的傑作——敵基督就會粉墨登場。
他將與以色列簽訂七年盟約,但是三年半(“一七之半”)後,他就會打破盟約。之後,他會住進猶太人的聖殿,自稱為神(帖後二3–4;啟十三)。
敵基督命人把他的像放進聖殿中,他的同黨們(假先知,啟二十10)要讓全世界的人都拜它。撒但一直想得到世人的崇拜,而在大災難的中期,它將如願以償(太四8–11)。耶穌把這個像稱為“那行毀壞可憎的”(但九27;太二十四15)。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15節有一句很有意思的插入語:“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這句話表明,耶穌當時的教導對後來讀馬太福音的人有更重大的意義。透過先知但以理和耶穌的話,這些人會明白將要發生的事,知道該怎麼做。這是另一個證據,證明“橄欖山講道”是指著大災難時期的人說的。
至於敵基督為何會在三年半之後打破他與猶太人的盟約,研究預言的學者已有過推測。在一些人看來,以西結書三十八章至三十九章俄羅斯入侵以色列的預言將發生在此時。那時以色列必安然居住,因為得到了敵基督的保護(結三十八11)。那時,他將是十國聯盟即“歐洲聯邦”(啟十七12–13)的首領。俄國無疑會被徹底打敗。打敗它的不是以色列,而是全能的神。當敵基督看到他的大敵俄羅斯被擊敗,他將趁機進駐以色列,打破盟約,佔領聖殿。
將來讀到這一預言的讀者會知道該怎麼做:離開猶太!這與路加福音二十一章20節及後面經文的指示非常相似,但它們指的是不同的時期。路加福音裡的指示適用於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佔領之時,軍隊聚集兵臨城下就是“預兆”。馬太福音中的指示適用於大災難中期的猶太信徒,“預兆”是敵基督的像玷污聖殿。那些混淆這兩個“標誌性事件”的人,還以為耶穌基督會在主後70年再來!
這整段經文只和猶太人有關,因為基督徒不用擔心違反安息日律法。這件事將引入“大災難”,即但以理預言第七十周的後半部分,那時神的審判將要傾倒在地上。在大災難的前三年半,神用自然災難來審判:戰爭、饑荒、地震等。但在後面的三年半裡,將會是超自然的、毀滅性的審判。
在那段時期,神會看顧他的選民(太二十四22),就是猶太和外邦人中悔改歸信的人。此處的“選民”指的不是教會,因為教會至少在三年半之前已經被提。
三大災難的末期(太二十四23–44)
那時,世界的光景極其可怕,人們懷疑是否還有任何安舒來到。這就給假基督提供了迷惑眾人的機會。撒但能行“虛假的奇事”(帖後二9–12;啟十三13–14)。宗教領袖能行神跡,這並不能確保他們來自於神。很多猶太人會上當受騙,因為“猶太人是要神跡”(林前一22)。耶穌奉父的名行真正的神跡,這個民族卻拒絕他(約十二37及以下);撒但行假神跡,他們卻相信。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7節指出,耶穌再來時會像閃電一樣突然。在此之前,外邦列國將聚集在哈米吉多頓(啟十六13–16,十九11及以下)。鷹盤旋在屍體上空的畫面,揭示了這場大戰導致的可怕殺戮(啟十九17–19)。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9節提到的宇宙性變化,發生在耶穌基督再來之前。
聖經沒有說“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是指什麼,但那時地上的人會認出它來。當耶穌為教會再來時,他將從空中降臨,百姓都被提到空中與他相遇(帖前四17)。大災難結束時主第二次降臨是一件公開的盛大事件,“眾目”都要看見他(啟一7)。
這一事件對以色列有特別的意義。主再來的時候,正是以色列即將被外邦軍隊打敗的時候(亞十二)。主要拯救他的百姓,他們將看見他,認出他就是他們的彌賽亞(亞十二9–14)。在彌賽亞恩慈的帶領下,整個民族將悔改,被潔淨,得著復興。
我們不可將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1節中的號筒聲,與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節提到的“神的號”混淆。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1節中“他的選民”是指地上所有相信基督並得救的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用吹角為號,來宣佈各項行動(民十;珥二1及以下)。數世紀以來,以色列人分散在世界各地。將來,天使將要吹號召聚以色列人,如同舊約時代的祭司吹號召聚他們(利二十三23–25)。
研究預言的學者並沒有對將來事件的全部細節達成共識,但就事件發生的順序而言,以下的總結代表了很多研究預言的學者們的觀點:
1.教會被提(林前十五51–58;帖前四13–18)。這隨時可能發生。
- 歐洲十個國家的領袖與以色列簽訂七年之約(但九26–27)。
- 三年半之後,盟約被打破(但九27)。
- 敵基督進駐耶路撒冷,在聖殿豎立自己的像(帖後二3–4;啟十三)。
- 敵基督開始控制整個世界,並強迫所有人崇拜順服他。那時,神讓大災難臨到地上(太二十四21)。
- 列國聚集在哈米吉多頓,攻打敵基督和以色列。但是,見到基督再來的徵兆後,他們開始聯手攻擊基督(亞十二;啟十三13–14,十九11及以下)。
- 耶穌回到地上,打敗他的仇敵,被猶太人所接受,在地上建立起他的國度(啟十九11及以下;亞十二7–十三1)。他要在地上作王一千年(啟二十1–5)。
預言的目的不是滿足好奇之人,而是鼓勵聖徒。在“橄欖山講道”的末尾,耶穌以三個例子為基礎:無花果樹、挪亞和晚上的賊,給門徒三個實際的勸勉。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6節明確指出,沒人知道主再來的日子或時辰。但是人可以留意事態的發展,以免到時手足無措。
(1)無花果樹(太二十四32–35)。路加福音二十一章29節寫道,“你們看無花果樹和各樣的樹”。在聖經中,無花果樹常被用來象徵以色列(何九10;路十三6–10),“各樣的樹“象徵世上的各個民族。或許主是在暗示,越來越強的民族主義是末世的預兆之一。將來的事都會在它們前面投下影子。“一有這些事”(路二十一28)暗示,一個預兆不需要完全展現,它就已經成為神子民重要的提醒。
樹木發芽標誌著夏天的臨近,同樣,這些兆頭的出現就表明主的再來臨近了。那個世代的人要看見這些事發生。我們這個世代見到的是這些事的前奏。然而,我們不要等候這些預兆,只要“等候救主”(腓三20)。耶穌隨時都可能為他的教會再來。
(2)挪亞的日子(太二十四36–42)。這裡強調的是人不知道審判來臨的日子。挪亞一家在方舟中,那象徵在可怕的大災難期間,神奇妙地存留以色列人。(以諾象徵教會,在大災難開始前就已被提。見創五21–24;來十一5;帖前一10,五1–10)。
是什麼攔阻人聆聽並順從挪亞的信息呢?是生活中的各種享樂——吃喝嫁娶。他們為好的事物而活,卻失去了最好的事物。沉迷於追求各樣事物,卻忘記耶穌即將來臨,這是危險的。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9至41節動詞“取去”的意思是“在審判中被取去”。不要將這些經文應用於教會被提,那時信徒要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大災難期間分別就會出現:一些人將在審判中被取去,另一些人則留下進入耶穌的國度。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9節“把他們全都沖去”說得很清楚。
(3)夜間的賊(太二十四42–44)。耶穌用挪亞的例子來警告人,沒有人知道那日子,接著他用賊來警告人,沒有誰知道那時辰。教會被提之後,地上會有一段平安穩妥的時候(帖前五1及以下)。接著,神的審判會突然臨到(彼後三10及以下)。
大災難時期的人可以從聖經中得知事件的發展進程,但他們無法算出基督降臨的確切日期和時辰。除此之外,“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太二十四22)。這意味著災難期的日子或時辰會減少,地上的人因此可以少受些苦(啟八12)。
把這三幅圖畫包含的勸勉結合起來,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須知主已近了!你們應當警醒!做好準備!”那段歷史時期活著的信徒,必定能從神話語的應許中得到極大的安慰。
儘管這部分內容談的是大災難時期的以色列,我們仍可以把神的話應用在自己心裡。我們不知道主何時為他的教會再來。因此,我們應該警醒、警覺、忠心。耶穌在“橄欖山講道”的後一部分對此有詳細的討論(太二十四45–二十五30)。
神沒有命定我們承受他的忿怒,而是預定基督再來時拯救我們,我們當何等感恩!他救我們脫離將來的忿怒(帖前一10,五9–10)。作為神的子民,我們肯定會經歷苦難(約十六33;徒十四22),卻不必經歷大災難。
研習題第21章 王的再來——第一部分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再來——第二部分
我們留意到,“橄欖山講道”第一部分帶著明顯的猶太特徵。但仔細讀這一部分,你會發現“氣氛”變了。在上一部分,耶穌描述了災難期的預兆性事件,列舉了一個又一個審判,最後的高潮就是他的再來。但是在這一部分,重點是主延遲他的再來(太二十四48,二十五5、19)。
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5節至二十五章30節指向我們當前教會所處的時代,這樣劃分是合理的。在這個時期,主似乎在延遲他的到來(彼後三)。結尾部分(太二十五31–46)描述了主再來時將要施行的審判。大體上看,橄欖山講道中的教導是關乎猶太人(太二十四4–44)、認信的教會(太二十四45–二十五30)和外邦萬民的(太二十五31–46)。這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章32節提到的三個群體是一致的。我們已經研究過主再來與以色列的關係,下面讓我們看看它與其他兩個群體的關係。
一基督再來與認信的教會(太二十四45–二十五30)
主從談論他再來與以色列的關係,突然轉到他再來與教會的關係,我們不必感到驚訝。在聖經中,講話的人或寫作的人話說到一半,突然改換重點,這並不少見。舉例說,整個教會時代就出現在以賽亞書九章6節“賜給”和“政權”這兩個詞描寫的時段之間。以賽亞書六十一章2節也有類似的“跳躍”,在“耶和華的恩年”和“報仇的日子”之間是教會時代。
在談論以色列的那一部分,耶穌主要描述的是那段時期的外在事件;在這一部分,他描述的是內在態度。儘管每個信靠耶穌基督是救主的人都會去天堂(約三16–18,十七24),但並非每個信徒都預備好見主的面。
當耶穌基督再來、把教會提到天上時,他將坐在審判台前,審判自己的百姓(羅十四10–12;林後五8–11)。他不是要審判我們的罪,因為我們的罪已在十字架上受了審判(羅八1–4)。他要審判的是我們的工作,要按各人的工夫賞賜各人(林前三9–15)。這些比喻指出,耶穌將要審判三個公開認信的群體。
(1)順服和不順服的僕人(太二十四45–51)。神在地上的百姓被稱為“家”(加六10;弗二19)。神把他的僕人放在每個家裡,好餵養家中的成員。這是指地方教會家庭,以及教會裡的屬靈領袖。設立屬靈領袖的目的是為了餵養眾人,而不是讓眾人餵養領袖!使徒彼得抓住了這個真理,他在第一封書信中強調了這一點(彼前五1–4)。
在地方教會中擔任牧師或其他職位,是嚴肅的事。我們必須警惕自己的動機是否純正,是否用愛心來服侍基督和他的百姓。不論在言語還是行為上,都要帶領這個家庭走在正道上(來十三7–8)。同時,家中成員應當服從屬靈的領導,因為有一天成員和領袖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來十三17)。
僕人的任務不是討人歡喜,而是順服主人。他必須用家人所需的食物,在需要的時候餵養他們。他應當從自己的“屬靈櫥櫃”裡拿出新舊的東西來(太十三52)。有些聖經教師一味尋找新奇刺激的東西,卻忘記從神話語的古舊真理中汲取營養。另一方面,一些牧者又過於將自己包裹在舊事物中,以致無法從古舊真理中獲取新的領受和應用。新的來源於舊的,又賦予舊的更豐富的意義。
當主再來時,順服做工的屬靈領袖必得到他的獎賞。他們若不盡本分,必定遭到嚴懲。我更喜歡這樣翻譯馬太福音二十四章51節:“重重地處治他,使他和假冒為善的人有同樣下場”。(即便當時暴政盛行,也很難想像主人會把自己的僕人腰斬。)這是痛苦和損失的畫面。這不是說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有刑罰,因為那時我們將得到榮耀的身體。然而這的確意味著失去獎賞和機會。
耶穌在此沒有詳細闡述這個真理,但是從其他經文可以得知,忠心服侍會得到的其中一個獎賞,就是有份在耶穌在地上建立的國度中侍奉(路十九11及以下)。忠心侍奉的獎賞,就是有能力承擔更大的侍奉。對我而言,在主的國度中無處侍奉是極大的損失。
是什麼導致這個僕人敗落呢?他心裡出了問題:他不再盼望主的再來(太二十四48)。他像世人一樣生活,欺壓他的同伴。每當神的僕人不能彼此同工,常常是因為有人忘了主會再來。盼望主的顯現、愛慕他的顯現,會激勵我們成為忠心有愛的人(帖前二19–20;約壹二28)。
(2)聰明和愚昧的見證人(太二十五1–13)。在當時,婚禮包括兩部分。首先,新郎和他的朋友會從新郎家出發,到新娘父母那裡迎娶她。然後,雙方會到新郎家舉辦婚宴。這裡暗示新郎已接到了新娘,他們正在回家的路上。我們切不可把教會是新娘的意象讀入這段經文,因為相關的大部分真理直到保羅服侍時才被啟示出來(弗五22及以下)。
教會兩千多年前就知道主會再來,然而很多信徒已經開始昏昏欲睡。他們不再對主快要降臨的事實興奮不已,結果,再活不出主將再來的有力見證。
點燈的油讓我們想起在會幕中使用的特別的油(出二十七20–21)。油常常象徵聖靈。我想,這種特別的油同樣象徵神的話。在這黑暗邪惡的世代,教會應當“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2–16)。我們要遵守神忍耐的道(啟三10),持續見證耶穌基督的再來。
新郎和新娘出現時,有一半的童女沒法點亮燈,因為她們的燈沒有油了。她們大喊著:“我們的燈要滅了!”有油的童女點燃了燈,讓燈保持明亮。她們得以進去參加婚宴,沒有油的愚昧童女則被關在了門外。這表明並非每個宣稱是基督徒的人都會進入天堂,因為有些人從未真正信靠過基督。沒有聖靈和神的道,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救恩。
耶穌用之前用過的警告結束了這個比喻:“你們要警醒”(太二十四42,二十五13)。這不是叫我們站到山頂,定睛望天(徒一9–11),而是“警醒⋯⋯免得入了迷惑”(太二十六38–41)。
(3)有用和無用的僕人(太二十五14–30)。這個比喻和十錠銀子的比喻(路十九11–27)有很多相似之處,但我們不能將兩者混淆。請注意,這個比喻中,主人按照每個僕人的才能給了他們錢(一他連得大約相當於二十年的工錢)。才能多的僕人得到五他連得,才能一般的得到了兩他連得,才能最少的人得到了一他連得(和合本分別譯作“五千銀子”“二千銀子”“一千銀子”)。
他連得代表的是使用才能的機會。如果把五他連得給才能最少的人,他會被這種沉重的責任所摧毀。如果把一他連得給才能出眾的人,他又會被羞辱和貶低。神按照人的才能分配工作和機會。我們活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8節和19節描述的時間段之間。神按照他給我們的恩賜和才能,為我們分配了不同的服侍。能服侍主,使他的財物加增,這是我們的榮幸。
這三個僕人可以分為兩類:忠心的和不忠心的。忠心的僕人利用主人給他們的錢為主人做工;不忠心的僕人則把錢埋進地裡,白白浪費掉給他的機會!他並不是故意作惡,但他的不作為就是犯罪,它使主無法得到服侍和收益。
兩個用錢做工的僕人得到了同樣的稱讚(太二十五21、23)。關鍵不在分量,而是比例。他們起初是僕人,但主提拔他們作管理者。他們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主就派他們管理許多事。他們勞苦做工,此時得以進入榮耀。他們的忠心賜給他們能力,能承擔更大的服侍和更重的責任。
第三個僕人不忠心,所以沒有得到賞賜。因為害怕失敗,他從沒有努力追求過成功。他害怕生活,懼怕責任。憂慮使他陷入癱瘓,於是為了保住主人給他的一他連得,他乾脆把它埋藏起來。其實,至少他可以把錢放進銀行掙點利息,那樣做並沒有什麼風險。
我們沒有為主所用的東西,都有失去的危險。主人斥責那個不忠無用的僕人,拿走他的一他連得。那個擁有銀子最多的僕人,得到了這些額外的銀子。
一些人認為,這個無用的僕人不是真信徒,我並不這麼看。他雖然沒有用處,但似乎是個真僕人。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0節的“外面黑暗”不一定是指地獄,雖然它在福音書裡通常是這個意思(太八12,二十二13)。把神學建立在比喻之上是很危險的,因為比喻是用形象的方式來闡明真理。這個僕人被主懲治,失去了服侍的機會,也得不到稱讚或賞賜。在我看來,這就是“外面黑暗”。
或許得到一他連得的僕人認為他的錢並不重要。他沒有五他連得,甚至連兩個都沒有。既然如此,為何要為一他連得費心呢?但既然他是“主所委任的管家”,就不應當這樣。世上若沒有這些只有一他連得的人,很多的事都成不了。一他連得可以變成兩個,給主人帶來榮耀。
這三個比喻鼓勵我們愛慕並等候主的顯現,忠心做工直到他來。我們應當警醒、見證、做工。或許在人眼中我們不算成功,也不受歡迎,但我們若是忠心有用的僕人,一定會得到主的賞賜。
二基督再來與外邦萬民(太二十五31–46)
這部分內容講述了耶穌基督將如何審判外邦萬民。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2節中“萬民”這個詞意思是“外邦人”,在希臘文中是中性的。同一節經文中,“他們”一詞是陽性的。這意味著萬民都要聚在耶穌基督面前,但主要審判他們每個人。也就是說,他不會按照族群審判(比如德國、意大利、日本等等),而是要審判這些民族中的每個人。
我們不能將這個審判和啟示錄二十章11至15節描繪的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混淆。有些學者將這兩段混合,統稱為“大審判”。但聖經沒有什麼“大審判”。哈米吉多頓戰爭一結束,這個審判就要在地上進行。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發生在其他的空間(“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啟二十11)。馬太福音二十五章這裡的審判發生在神國在地上建立之前,因為主對得救的人說,“來承受⋯⋯國”(太二十五34)。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發生在基督做王一千年之後(啟二十7及以下)。
我們還得避免另一個錯誤,就是強解這段聖經,認為它教導人靠善行得救。從表面看,這段經文給人的印象是,幫助鄰舍就足以賺得救恩,進入天堂。但這絕不是這段經文的意思。有史以來,沒有任何一個人靠好行為得救。
舊約中的聖徒是憑信心得救(來十一);新約中的信徒是憑信耶穌基督而得救(弗二8–10)。今天的人也是因信基督而得救。“行善”得救的“福音”不合乎聖經的原則。信徒理當行善(加六10;來十三16),但非信徒絕不可能靠善行得救。
牢記這段話裡的三個群體,將有助於我們理解這個問題:有綿羊、山羊和弟兄。被王稱為“我的弟兄”的,究竟是什麼人呢?答案似乎是災難期的猶太信徒,就是聽了那十四萬四千使者的話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這些猶太人沒有受“獸的印記”(啟十三16–17),所以他們不得作買賣。那他們如何存活下來呢?就是靠外邦信徒的愛心照料,這些外邦人已經相信基督,並且照料主的弟兄。
這個審判的有趣之處在於,“綿羊”個體對他們聽到的都感到很吃驚。他們不記得自己見過主耶穌基督,供應過他的需要。事實是當他們以愛心照顧猶太信徒時,就是做在基督身上了。他們做這些不是為了得獎賞,而是出於舍己的愛。實際上,他們接待和照顧無家可歸的猶太信徒,也是冒著生命危險。耶穌曾對門徒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太十40),這句話無疑也適用于主的弟兄。
被劃分為“山羊”的每個個體要受到審判,因為他們不信靠耶穌基督,也沒有照顧他的弟兄,以此來證明他們對基督的信心。他們明顯受了獸的印記,只顧自己,無暇理會在地上受苦的猶太餘民(啟十二17)。除了故意犯下的罪,也有疏忽的罪(雅四17)。在道德上,不行善就等同於行惡。
對比兩句判語(太二十五34、41),我們會發現一些有趣的事實。首先,綿羊是“蒙我父賜福的”,卻沒有說山羊是“遭我父詛咒的”。綿羊承受國度,是自出生以來就為他們預備的。他們都因信得到重生,所以可以承受國度。
這國是為那些得救的人預備的,但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1節並沒有說永火是為山羊預備的。實際上,永火是為魔鬼和它的使者預備的(啟二十10)。神從沒有為人預備地獄。聖經中也沒有證據說神預定一些人下地獄。如果罪人聽信撒但,跟隨它的道路,肯定和它的結局一樣,就是受地獄的折磨。只有兩種永恆的結局:拒絕基督的人受永刑,信靠基督的人得永生。
綿羊將被領進國度,與基督同享榮耀。教會將與基督一同作王,以色列也要歡喜,因為先知的預言均已實現。一切受造之物都要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19–21)。耶穌基督將在耶路撒冷大衛的寶座上作王(路一30–33),和平要充滿這個國度一千年(賽十一)。
回顧橄欖山講道,我們會發現以下幾個事實。首先,神沒有放棄以色列民。耶穌在這篇講道中明確指出,他要潔淨以色列,使他們相信彌賽亞。神沒有棄絕他的百姓(羅十一1)。
其次,舊約有關國度的應許將要成就。對地上的人而言,災難期會非常艱難,但它也是預備國度誕生的“陣痛”。苦難將引向榮耀。
第三,神將要審判世界。今天他不再降下洪水的審判,因為這是恩典時代,他的信息是“要與神和好”(林後五14及以下)。天上不會發出審判的話,因為人的罪已經在十字架上受了審判。神已借著他的兒子一次而永遠地說話,直到在災難期降下審判,他不會再對這地說話。
第四,作為基督徒和教會的成員,我們不要求預兆。“猶太人是要神跡”(林前一22)。基督為教會突然再來、出現在空中之前,不會有預兆。當然,看到大災難起頭的一些預兆(“一有這些事”,路二十一28),我們就知道末期不遠了。那時全球性的緊張和問題與日俱增,發展到了一個地步,以至世界呼求一個獨裁者,而撒但早就準備好了它的人選。
最後,無論我們對預言持何種觀點,我們都知道耶穌將要再來。作為基督徒,我們必須保持警醒,預備這一刻的到來。我們絕不能浪費神所給的機會。或許我們沒有很多才能和恩賜,但我們仍然可以忠於主對我們的呼召。
研習題第22章 王的再來——第二部分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預備
故事現在正走向高潮,王在預備他的受苦和受死。他的預備分為三個階段,發生在三個不同的地點。察看這三個階段,我們會看到基督和敵人之間的衝突日益加劇。
一在伯大尼:崇拜vs.浪費(太二十六1–16)
馬太沒有按照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來記錄主耶穌在世最後一周所發生的事。這裡他插入了一段倒敘,描述了伯大尼的筵席和馬利亞膏抹耶穌的美好舉動。宗教領袖正聚在一起,密謀捉拿耶穌,而耶穌的朋友也聚在一起,表達對他的愛和委身。馬太把這兩段敘述連在一起,表明了馬利亞的崇拜和猶太的背叛兩者之間的聯繫。就在伯大尼的筵席之後,猶大去找祭司長,答應把耶穌交給他們(可十四10–11)。主耶穌的責備觸發了猶大出賣的舉動。
伯大尼的筵席是在“逾越節前六日”(約十二1),在長大麻風的西門家裡。很明顯,西門那時已經被主耶穌醫治。這次晚餐至少有17個人參加:西門、馬利亞、馬大、拉撒路、耶穌,還有十二使徒。馬大伺候眾人,她向來是家裡的“行動者”,這正合她的性格(路十38–42)。這件事中的三個關鍵人物是馬利亞、猶大和耶穌。
馬利亞(太二十六7)。只有約翰福音指出了用香膏膏耶穌的人是馬利亞,就是馬大和拉撒路的妹妹。在福音書裡馬利亞只出現了三次,每次都在耶穌的腳前。她坐在耶穌腳前聽他講道(路十38–42);拉撒路死後,她悲傷地俯伏在耶穌腳前(約十一28–32);她跪拜在耶穌的腳前,用香膏膏抹他(約十二1及以下)。馬利亞是一個很屬靈的女人。她在耶穌的腳前蒙受祝福,把她的擔子帶到耶穌腳前,也把她最好的獻在耶穌腳前。
通讀各福音書的記載,我們會發現馬利亞不僅膏了耶穌的頭,也膏了他的腳,並且用自己的頭髮去擦他的腳。女人的頭髮是她的榮耀(林前十一15)。她把自己的榮耀交給主,用她所帶的珍貴禮物去崇拜他。這是愛與委身的舉動,它給整個屋子帶來了芳香。
她曾聽過耶穌的話,知道耶穌不久將要受死、埋葬。她也知道耶穌的身體不需用傳統的方式來處理,因為他的身體不會見朽壞(詩十六10;徒二22–28)。她沒有在主死後膏抹他的身體,而是在主死前做了這事。這是一個信心和愛心的舉動。
猶大(太二十六8–9)。門徒並不瞭解猶大的真正為人。他對馬利亞的批判聽上去很“屬靈”,別的門徒也加入這個行列,紛紛攻擊馬利亞。我們知道猶大想賣香膏的真正原因:賣香膏的錢會歸到公有的錢囊,這樣他就可以挪用這筆錢了(約十二6)。
猶大是個悲劇人物。他被召成為基督的門徒,也與其他人一同被稱為使徒(可三13–19)。他領受了醫治的能力(太十1–4),很可能他還使用過這權能。但是,行神跡的能力並不是得救的證據(太七21–29),順服神的話語才是。
儘管他與其他門徒往來,與基督相交,他卻不是真信徒。耶穌為門徒洗腳的時候,明說其中有個人(猶大)不是乾淨的(約十三10–11)。就像今天認信的基督徒一樣,猶大在信徒群體中,卻不屬這個群體。
留意看,每次馬利亞想為主做什麼的時候,都會遭到人的誤解。她坐在耶穌腳前聽他講道時,姐姐馬大誤解她;她膏抹耶穌的時候,猶大和其他門徒誤解她;拉撒路埋葬後,她從家裡出來迎接耶穌,朋友和鄰舍誤解她(約十一28–31)。當我們把耶穌基督放在生命的首位時,不可避免會遭到人的誤解和批評,包括那些聲稱跟隨耶穌的人。
猶大跟隨了耶穌三年,聽他講道,與他同工,為什麼會背叛耶穌呢?可以肯定的是:猶大絕不是環境的犧牲者,也不是實現神旨意的棋子。有預言說,彌賽亞的一個親信會出賣他(詩四十一9,五十五12–14),但這個事實不能免除猶大的責任。我們絕不能因為他成就了這個預言,就把他當作殉道者。
我們永遠無法完全弄清楚猶大的心思,唯一知道的是,他有太多的機會可以得救。在樓上的房間裡,猶大常被耶穌警告;耶穌甚至給他洗腳。很可能,猶大指望耶穌給以色列人帶來政治自由。如果耶穌建立他的國,自己作為管錢的自然能身居高位了。但耶穌一再拒絕成為政治上的彌賽亞,因此猶大便倒戈相向。撒但發現猶大是可利用的工具。它把賣耶穌的意思放在猶大心裡(約十三2),然後入了他的心,利用他將耶穌賣給仇敵(約十三27)。
對於那些假裝侍奉基督、內心卻與神遠離的人,猶大就是一個警告。對那些浪費生命和機會的人,也同樣如此。猶大看到馬利亞把昂貴的香膏倒在耶穌頭上,就問,“何用這樣的枉費呢!”然而猶大卻浪費了自己的機會、生命和靈魂!耶穌稱他為“滅亡之子”(約十七12),字面意思就是“浪費之子”。
耶穌(太二十七10–16)。耶穌立刻為馬利亞辯護,他總是這樣保護屬他的人。他責備猶大和其他門徒,稱讚馬利亞出於委身的、愛的行為。凡在愛中獻給耶穌的,沒有一樣是浪費的。馬利亞的崇拜之舉不僅使主心裡喜悅,使整個屋子充滿了芳香,也給全世界帶來了祝福。她的委身激勵我們用自己最好的去愛和服侍基督。這樣的服侍將給他人帶來祝福,在見到主面之前,或許我們自己對此還一無所知。
耶穌不是因為門徒關心窮人而責備他們。他也關心窮人,我們也理當如此。他是在警告門徒,不要錯失崇拜他的機會。門徒常常有機會幫助窮人,卻不常有機會在他腳前敬拜他,為他的埋葬做準備。
二在樓上房間:忠心vs.背叛(太二十六17–30)
預備逾越節(太二十六17–19)。他們必須購買、預備逾越節筵席所需的物品。此外,還要在擁擠的耶路撒冷城裡找個地方來辦筵席。耶穌打發彼得和約翰去做這些重要的準備工作(路二十二8)。他們要去找一個提著水罐子的人,跟著他到一個寬敞的二樓房間。在當時,男人提水是極其少見的,這些事通常都是女人做。
彼得和約翰要弄到餅、苦菜和酒,這些是筵席需用的。他們還得找一隻沒有殘缺的羔羊,牽到聖殿的院子裡宰了,把血灑在祭壇上,然後烤好這整只羊,這樣筵席才算準備好了。
宣佈有叛徒(太二十六20–25)。直到最後,門徒們才知道他們當中的一員——猶大是叛徒。他們絲毫沒有察覺到耶穌對猶大有什麼不同,這見證了主非同尋常的忍耐和愛。直到一起吃逾越節筵席時,耶穌才宣佈他們當中有一個叛徒。門徒面面相覷,不知道他指的是誰。接著他們問耶穌:“不會是我吧?”這個問題的結構表明,他們期待答案是“不是”。
猶大斜倚在主的左邊,這是筵席的上座(或許這可以解釋門徒為什麼又開始爭論誰最大的問題。見路二十二24–30)。約翰斜倚在主的右邊,因此可以靠著耶穌的胸膛(約十三23)。一起吃餅是友愛的舉動,尤其是蘸過苦菜的餅。能得到主人分的餅也是一種榮幸。耶穌把餅遞給猶大(詩四十一9),猶大接過來,明知自己就要背叛他的主。對耶穌而言,分餅是恩慈的款待;對猶大而言,接受餅卻是惡毒的背叛。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4節指出這件事屬人和屬神的兩個方面。從神的角度看,舊約早已預言了猶大的背叛,這是神計劃的一部分。但從人的角度看,猶大犯了卑鄙的罪行,對此負有完全的責任。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並不衝突,即便我們不明白兩者怎樣協作來成全神的旨意。猶大吃了餅,撒但就入了他的心(約十三27)。然後他找到祭司長,兌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的承諾。甚至到那個時候,其他門徒都不知道他在做什麼。“猶大⋯⋯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約十三30)對猶大來說,此時仍是漫漫黑夜。
設立聖餐(太二十六26–30)。猶大離開房間後,主設立了一件新事:聖餐(林前十一23–34)。他從逾越節筵席上取了兩樣元素:無酵餅和杯,用它們來預表自己的死。擘開的餅,象徵他的身體為世人的罪而舍;“葡萄汁”(太二十六29)象徵他的血為赦罪而流。聖經沒有說餅和杯起了什麼特別或神秘的變化,它們仍舊是餅和葡萄汁,只是現在有了一層更深的含義:耶穌基督的身體和血。
聖餐提醒我們要盼望等候基督的再來。我們應當守聖餐,直等到主再來(林前十一26)。逾越節指向神的羔羊,就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而聖餐宣告這一偉大的工作已經完成。
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9節,耶穌暗示了將來國度的榮耀。耶穌復活之後的確吃過餅、魚和蜂蜜(路二十四41–43;約二十一9–15),但沒有記載說他喝了葡萄汁。甚至耶穌在面對以色列的拒絕和十字架的苦難時,他仍在盼望神的國,而因著他的犧牲,神的國將得著建立。傳統的逾越節筵席上有四個杯子,分別代表出埃及記六章6至7節神的四個應許。耶穌設立的聖餐介於第三和第四個杯之間。
離開房間前,耶穌和門徒唱的讚美詩是傳統“哈利”詩篇(Hallel)的一部分,即詩篇一百一十六篇至一百一十八篇。
請從基督的死與復活的角度來讀這些詩篇,看看它們能有什麼新的意義。想像一下,在遭人拒絕、面對痛苦和死亡的時候,耶穌仍能唱詩讚美神!
三客西馬尼園:順服vs.抗拒(太二十六31–56)
橄欖山上有一個隱秘的園子,耶穌常在那裡退修(約十八2)。客西馬尼的意思是“榨油機”。聯繫到我們的主在那個園中經歷的痛苦,這個名字真是意味深長。
宣告門徒的失敗(太二十六31–35)。主可能是在他們去客西馬尼園的路上宣佈這個消息的。人們往往把矛頭指向彼得,認為是他辜負了主,其實所有的門徒都一同有份。主用撒迦利亞書十三章7節警告門徒,但也加上一個應許:他會復活,並在加利利與他們相見。不幸的是,這些人很少注意他復活的應許。復活日那天,是天使提醒他們去加利利見主的(太二十八7、10)。
彼得不認同主,這是他“否認主”的開始。他不願意這些話都應驗在自己身上。然而這次主沒有安慰他,反倒給了他一個警告:他要三次否認基督!彼得自認為比別人更好,但主告訴他,他將比其他門徒更懦弱。
彼得更強烈地否認主的話,其他門徒也加入抗議的行列。假如彼得聽從了主的話,也不至於三次否認主。
基督順服的成全(太二十六36–46)。耶穌把八個門徒留在園子入口處,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進到園子裡。這是他第三次帶著這三個人和他一起。第一次是登山變像的時候(太十七1及以下);另一次是在睚魯家,耶穌使他的女兒從死裡復活(路八49及以下)。耶穌希望他們警醒禱告。在這個艱難的時刻,門徒的陪伴對他將是很大的鼓勵。
我們絕不能以為,是對死亡的恐懼讓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那般痛苦。他並不怕死,反倒以勇氣與平安來面對死亡。他就要喝“那杯”,就是父為他預備的,這意味著他將親身擔當世人的罪(約十八11;彼前二24)。許多敬虔的信徒因信仰的緣故被逮捕、鞭打、殺害,但只有耶穌為人的緣故成為罪、受咒詛(林後五21;加三13)。父從未離棄過任何一個屬他的人,卻唯獨離棄了他自己的兒子(太二十七46)。這就是耶穌甘願為我們喝的那杯。
耶穌沒有與神的旨意較力,或抗拒他的旨意;他降服於神的旨意。作為完全的人,他感到罪的可怕重擔,他聖潔的靈魂厭惡罪。但是作為神的兒子,他明白這是他到世上來的使命。這一幕生動地體現了他神人二性的奧秘。
彼得和其他門徒剛剛承諾要至死忠心,這時候卻睡著了!危險近在咫尺,他們需要為自己禱告。那個時刻,他們若能警醒並與主一同禱告,對主而言該是多麼大的安慰。他們失敗了,但他們的主得勝了。
耶穌最終的被捕(太二十六47–56)。耶穌知道猶大和來抓他的官長已經近了,於是叫醒門徒,預備他們迎接即將發生的事。士兵和守殿官帶著武器和燈籠,這表明猶大並不真正瞭解耶穌。猶大以為他們得滿園子到處找他,還得和門徒大戰一翻才能逮捕他。不料,耶穌走到他們面前,平靜地投降。猶大甚至沒有必要親嘴賣主,因為耶穌自己告訴了士兵他是誰。
猶大貶低了他手觸碰的一切,這真是可悲。他的名字意思是“讚美”(創二十九35),但今天還有人給兒子取名叫“猶大”嗎?他用親嘴作武器,而不是愛的記號。在當時,門徒與老師親嘴是習俗。但在這裡,猶大的親嘴卻不是順服和尊敬的標記。希臘文動詞表明猶大再三與耶穌親嘴。
這時,一些門徒開始問,“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在樓上房間時,耶穌和他們談到了刀(路二十二31–38)。主在預備他們過一種不同的生活。此後,他們將不得不使用主為著他們的需用和安全而給予的一切供給。他們將身處一個充滿敵意的世界,而主不能常常行神跡來幫助他們。
問題是,門徒誤解了耶穌的教導。他們像往常一樣,只是從字面上理解他的話。“主啊,請看!這裡有兩把刀。”耶穌回答說,“夠了。”(路二十二38)彼得與耶穌爭辯,否認他的話,並不遵行(他睡著了)。現在,他又沖到耶穌的前面。出於保護耶穌的衝動,彼得砍掉了馬勒古的耳朵。他不等主告訴他該做什麼(如同摩西在埃及的時候,出二11–15),卻沖到前面,相信血肉的胳膊能成事。若不是耶穌使馬勒古的耳朵復原,各各他可能就要出現四具十字架了!
守殿官沒有在聖殿逮捕耶穌,這說明耶穌的生命是被神的時間表所掌管。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都是神命定的,不是出於偶然。這是神計劃的一部分,但惡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二23)
他們當然沒有權利逮捕耶穌。耶穌沒有違背任何律法,沒有犯任何罪。他們把他當作普通的賊來對待,可猶大才是賊!曾經承諾要跟從他的門徒,都離棄了他。“看哪,時候將到,且是已經到了,你們要分散,各歸自己的地方去,留下我獨自一人;其實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約十六32)之後,連父也離開了他!
我們每個人都要做出決定:是要“刀”,還是要“杯”?是抗拒神的旨意,還是順服他的旨意?杯常常包含著苦難,但苦難最終通向榮耀。我們不必懼怕杯,因為它是父特意為我們預備的。他知道我們能承擔多少,他用愛和智慧來調和杯中之物。
研習題第23章 王的預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受審
耶穌被捕後,先被帶到前任大祭司亞那家中,他是現任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約十八13及以下)。亞那是個精明的政治家,有點像聖殿組織的“教父”。接著,耶穌被帶往該亞法那裡;到了早上,又被交到公會。之後,他們把耶穌交給彼拉多,彼拉多又想把這事推給希律(路二十三6–12)。但希律又把耶穌送回彼拉多那裡。
馬太把焦點放在四個人身上,他們捲入了主的受審和受苦事件。
一該亞法(太二十六57–68)
依照舊約律法,大祭司是終身制,要一直供職直到離世。羅馬佔領以色列後,大祭司的職任開始由政府指定。這樣,羅馬就能保證選出與之合作的宗教領袖。亞那任大祭司的時間是主後6到15年,他的五個兒子和女婿該亞法繼承了他的職任。該亞法從主後18至36年擔任大祭司,但亞那仍是幕後的“太上皇”(見路三2)。
亞那和該亞法都屬撒都該教派。他們不相信復活;不相信靈界的存在;除摩西五經外,也不承認舊約其他書卷的權威。主耶穌服侍時,曾兩次推翻的“聖殿貿易”就是由這個家族控制的。當然,能報復仇敵耶穌,這些人是再高興不過了。該亞法此前就明說,他有意要犧牲耶穌來保全整個民族(約十一47–54)。
大祭司心急火燎地召聚公會,其中有祭司長、長老和文士(可十四53)。眾人聚集的時候,該亞法和他的助手忙著尋找見證人來指證耶穌。他們已經判定耶穌有罪,現在不過是按照律法走個過場。
既然找不到誠實的見證人(這本身證明主是無罪的),他們就找了假見證人來作證。摩西律法規定不可作假見證(申十九15–21),但這些宗教領袖為了達成自己的私欲,不惜扭曲神的律法。兩個人作見證符合了律法的條文,但故意撒謊卻違背了律法的條文和精神。作假見證的人搬出耶穌服侍早期的宣稱,“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二19)說話冒犯聖殿是嚴肅的事;後來,正是這項控告導致了司提反的死(徒六12–14,七45–50)。
面對這一指控,耶穌選擇了沉默。這應驗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7節的預言。他不能否認自己這樣講過,但他也不會向這些屬世的頭腦解釋他話語中的屬靈含義。主面對敵人的態度,值得我們每個人效法(彼前二18–23)。
看到這招對耶穌不管用,該亞法使出了另一招。他要耶穌起誓證實自己的身份。在今天這個作偽證成為家常便飯、對真理無動於衷的時代,我們很難明白當時猶太人對誓言所持的莊重態度。這自然是出於律法的教導(出二十7;利十九12;民三十2)。該亞法知道,耶穌曾宣稱自己是神的兒子(約十30–33),於是逼他發誓承認。這個狡猾的大祭司知道這次耶穌無法拒絕回答了。
耶穌確實承認,他就是神的兒子。他把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和但以理書七章13節(兩者都是有關彌賽亞的段落)應用在自己身上,預言他的復活、升天和榮耀的再來。對於信靠他的人而言,這意味著拯救;但對該亞法而言,卻意味著定罪。
該亞法甚至都沒有考慮證據,便下了判決。耶穌被判決後所遭受的欺辱既是非法的,也是極其不人道的。這一切都揭露了這個大祭司內心的邪惡,同時,也應驗了關於彌賽亞的預言(賽五十6)。
二彼得(太二十六69–75)
人們批評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太二十六58),但那不是他的錯;他錯在竟然跟了去,他應該逃走!耶穌警告過彼得會不認他。他也引用撒迦利亞書十三章7節說“羊就分散”。最後,他還清楚地吩咐門徒不要跟著他,“就讓這些人去吧”(約十八8–9)。彼得若聽從了主的話,也不至於三次否認主,如此地羞辱辜負他。
使徒約翰也令主失望,他跟著彼得進了大祭司的家(約十八15–16)。耶穌曾告誡他們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太二十六41),但他們竟睡著了。結果,他們陷入試探,彼得跌倒了。
否認基督是彼得一系列失敗的頂峰。耶穌第一次告誡彼得,他要被撒但試探時,彼得肯定了自己的信心和忠誠到底的能力。驕傲的彼得竟與神的道爭論!他甚至把其他門徒比在腳下,肯定說即便他們跌倒,他仍會對主忠心。
彼得站在仇敵的火旁取暖,這表明他有多失敗。前兩個質問他的人不過是女僕,他竟矢口否認主,這讓他的否認更加恥辱。第三個挑戰來自一個旁觀的男人,他是馬勒古的親戚,彼得曾拔刀傷了馬勒古(約十八26)。這次彼得還是失敗了。儘管耶穌已經復原了馬勒古的耳朵,彼得的魯莽行為還是讓他嘗了惡果。
根據馬可福音的記載,雞先後叫了兩次(可十四30)。彼得第三次否認主時,雞叫了第二次(可十四72)。也就是說,雞第一次啼叫是提醒彼得,他本該迅速離開現場。彼得第三次否認和雞第二次鳴叫將試探推向了高潮,彼得最終失敗了。
雞叫讓彼得想起耶穌的話。如果彼得記住並聽從耶穌的話,就不至於否認他的主了。就在那時候,耶穌回過頭看著彼得(路二十二61),那個充滿愛的凝視讓這個使徒的心碎了。彼得走到外面,放聲痛哭。
耶穌復活以後私下見了彼得,恢復了他的門徒身份(可十六7;林前十五5);耶穌也當著眾門徒的面挽回了他(約二十一15–19)。在這個艱難的經歷中,彼得學會了幾個重要的功課。他學會了留心聽神的話,警醒禱告,不靠自己的能力。
三猶大(太二十七1–10)
猶太公會在早上再次聚集,宣佈了對耶穌的官方判決。這樣,百姓就不會說他們夜間倉促開會是不合法的。現在所有人都能參加。很可能,尼哥底母和亞利馬太人約瑟要麼沒有參會,要麼就是投了棄權票(約十九38–42)。然而,猶太人沒有殺人的權柄(約十八31),於是他們把囚犯送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那裡。只有彼拉多才能判犯人死刑。
這時候,猶大回到了現場。他目睹了這場官方審訊,聽到了對耶穌的判決,意識到耶穌已被判處死刑,不安和悔恨抓住了他的心。馬太福音二十七章3節被翻譯為“後悔”的這個詞,指的不是為罪憂傷,因此帶出心志和行為的改變,而是指導致絕望的懊悔。彼得真正悔改了,耶穌就挽回他;但猶大沒有悔改,這致使他走上自殺之路。
猶大用奴隸的價錢賣了耶穌(出二十一32)。在絕望中,猶大將錢扔到聖殿的地板上,就出去了。律法規定,不准把這種被玷污的錢用在聖殿上(申二十三18)。這些領袖在犯罪違背律法的同時,也沒有忘記謹慎遵循其中的條款。他們用這筆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用來埋葬外來的猶太人。
使徒行傳一章18至19節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這件事。猶大是獨自一人出去的,他心裡滿了對所犯的可怕罪行的憂傷,最終上吊自殺了。很明顯,他的屍體好多天都沒有被人發現,因為人們發現時它已經發腫,腸子也流了出來。或許他上吊的那根樹枝斷了,促成了這個結局。
使徒行傳一章18節沒有說猶大是吊死在祭司長買的那塊田裡。若是那樣,這塊田就被玷污了,他們絕不會買這塊田。馬太福音二十七章7節說祭司長買了一塊田;使徒行傳一章18節說,這塊田是用猶大出賣耶穌的錢買的。猶大不可能用那筆錢買地,因為他把錢丟給了祭司長。祭司長把這片墓地叫“血田”,因為它是用“血錢”買來的。猶大自殺又給這名字沾上了更多的“血”,因為買田的錢是他出的。
但是,馬太為什麼將這件事與耶利米的預言聯繫起來,而實際上這段話出自撒迦利亞書十一章12至13節?一個可能的解釋是,這個預言是耶利米發出的(注意太二十七9),成為猶太口述傳統的一部分。後來,這個口述傳統又被撒迦利亞書寫了下來。耶利米的確購買過一塊田(耶三十二6及以下),也到過窯匠的家(耶十八1及以下)和埋葬之地(耶十九1–12)。馬太可能是引用這些基本事實,來作為撒迦利亞所寫預言的背景。
四彼拉多(太二十七11–26)
本丟彼拉多是猶太第六任羅馬巡撫。他故意違背猶太人的律法,惹怒他們,所以不受猶太人歡迎。他不惜殺人來達成自己的私欲(路十三1)。彼拉多的地位一直岌岌可危,一來因為他和猶太人的關係惡劣,二來因為羅馬對猶太的政策一直變來變去。
猶太領袖給耶穌列出了三項罪名:誤導以色列民、禁止人納稅給凱撒,還有宣稱自己是王(路二十三2)。這些都是政治指控,羅馬官員有權處理。彼拉多關心的是第三項指控——耶穌宣稱自己是王,這個宣稱絕對是對羅馬的威脅。處理好這個“革命分子”,他既能取悅猶太人,又能討凱撒的歡心。
他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給了他一個清楚的回答,“你說的是。”然後,耶穌就彼拉多的問題反問他(約十八34–37)。彼拉多腦中的“王”是羅馬意義上的王嗎?如果是,那麼耶穌不是這類王。耶穌向彼拉多解釋,他的國不屬這世界,他沒有士兵,他的跟隨者也不發起戰爭,他的國是真理的統治。
這段對話讓彼拉多確信,耶穌並不是一個危險的革命分子,於是他做出了裁決,“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但猶太領袖卻堅持要彼拉多給耶穌定罪。他們重複、放大對他的指控,提到耶穌來自加利利。這下彼拉多找到了一個擺脫困境的辦法。加利利在希律的管轄權下,之前彼拉多殺掉了希律轄區的幾個人(路十三1),很可能和希律產生了嫌隙。現在,他逮著了一個與希律和好的機會。
馬太沒有記載希律安提帕對耶穌的審判(路二十三6–12)。這個希律就是殺害施洗約翰,又揚言要殺掉耶穌的希律(路十三31–32)。耶穌在希律面前沉默無言,因為希律止息了神的聲音。這個王唯一能做的就是嘲弄耶穌,然後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裡。如果彼拉多曾指望借此擺脫這個麻煩,那麼他該失望了。但是,這一招的確修復了兩個統治者之間的不和。
彼拉多既想解決問題,又不想對耶穌作出明確的裁決。作為羅馬巡撫,他的職責是依法辦事。但作為一個政治家,彼拉多知道他不得不順應民意。他作出的每個決定,都逼著他作出另一個決定,直到他被自己的逃避所捆綁。他向耶穌提出更多的問題,但耶穌不再作答。
彼拉多還有另一個方案:他可以照著猶太人過逾越節的傳統,釋放一個囚犯。他沒有選擇某個不出名的囚犯,而是故意選了當中最臭名昭著的巴拉巴。這人是個強盜(約十八40),又是殺人的(可十五7)。照他的邏輯,眾人一定會反對釋放巴拉巴,求他釋放耶穌。畢竟,誰會釋放一個被定罪的殺人犯和強盜重返社會呢?
可是,彼拉多錯了。儘管耶穌曾服侍眾人,醫治患病的人,甚至讓死人復活,但人們拒絕他,寧願選擇釋放殺人犯。彼拉多意識到一場暴亂正在醞釀之中,他無法容許它的發生。猶太領袖最擔心的就是——逾越節期間發生暴亂(太二十六5),他們逼著彼拉多採取行動。這位巡撫果真行動了,但純粹是權宜之計,而不是本于誠實。他釋放了罪人巴拉巴,把一個無辜的人釘上十字架,而這個人是神的兒子。
彼拉多採取了三個步驟,企圖為自己開脫罪責。首先,他洗手,聲明自己在這件事上是無罪的。其次,他明確宣佈耶穌是個義人,其罪不至於死。第三,他提出鞭打耶穌,然後釋放他。但領袖們不接受任何讓步。最後,他們搬出一件致命武器,是彼拉多無法招架的,“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凱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凱撒了。”(約十九12)這下,彼拉多無話可說了,他命人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去釘十字架。
猶太人沒有權柄處死犯人,他們不得不尋求羅馬官員的幫助;彼拉多便發佈了死刑令。這一切都應驗了預言。猶太人不用十字架,而是用石頭將罪犯處死。但詩篇二十二篇出自猶太人之手,它形象地描繪了釘十字架的場景。“他們紮了我的手、我的腳”(詩二十二16)。耶穌為了我們成了咒詛,因為“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3;申二十一23)。但神仍在借此做工,要成就他神聖的旨意。
彼拉多知道什麼是對的,卻不去做對的事,他寧可“叫眾人喜悅”(可十五15)。猶大降服於撒但,犯下了滔天罪行(約十三2、27);彼得順服了肉體,以致三次否認主;彼拉多是屈從於世界,聽從群眾。彼拉多選擇了容易的路,卻不是正確的路。結果,他處決耶穌的臭名將永遠留在歷史中。
研習題第24章 王的受審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受苦與受死
馬太福音和其他三部福音書都記載了耶穌受苦受死的歷史事實。至於這一事件的神學意義,則留給新約書信的作者去解釋。歷史陳述是“耶穌死了”,神學解釋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十五3)。讓我們來思想主耶穌在那天所遭受的各種痛苦。
一被兵丁戲弄(太二十七27–30)
羅馬官方對耶穌的控告是,他宣稱自己是猶太人的王(太二十七37)。士兵抓住這一控告,向王表示“敬意”。對一個被鞭打過的無辜囚犯來說,這是一種很殘酷的方式。但彼拉多卻對此不聞不問,他很慶倖終於擺脫了這個犯人。
首先,士兵們脫掉了耶穌的衣服,給他穿上一件士兵穿的舊袍子。試想一下,和平之君(賽九6)竟被迫穿上廢舊的軍裝!馬太描述這件袍子是朱紅色的,但馬可說這件袍子是紫色的。其實兩者並不衝突;用“紫紅色”來形容一件褪色的袍子是恰當的。想像一下,當這件袍子被扔在主血淋淋的身體上時,他是怎樣的感受!
王都有冠冕,於是士兵用荊棘編了一個冠冕,戴到耶穌頭上。他們又把一根葦子塞到他手裡,跪在他面前,喊著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重複著這虛假的敬禮,卻不知道他們所嘲諷的這一位真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接著,他們又做了一件事,這是臣民絕不會對王做的:他們吐唾沫在他的臉上,又用葦子打他的頭。一些士兵跪在他面前,另一些士兵向他吐唾沫或打他的頭(賽五十6)。耶穌默不作聲地忍受了這一切的羞辱和疼痛,不發一言,也不還擊(彼前二18及以下)。他的順服絕不是懦弱的表現,而是剛強的彰顯。
二被釘十字架(太二十七31–38)
十字架是最羞辱、最痛苦的死刑方式。耶穌不只為我們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羅馬公民通常不會被處以十字架的刑罰。實際上,這種死刑方式太丟臉,上流社會從不提及。
耶穌被帶出城外,帶到死刑執行地(來十三12–13)。按照要求,犯人要背負自己的十字架(至少背十字架的橫樑),還要把標明自己罪名的牌子掛在脖子上。被釘十字架上的時候,這個牌子要掛在他的頭上,讓眾人看見。
馬太的記載說得並不是特別清楚,似乎耶穌背不動他的十字架,因此拖慢了整個隊伍的前行速度。想想他前一晚整夜沒有合眼,被鞭打,又被士兵戲弄,想必一定是精疲力竭。開始,耶穌是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的(約十九17)。馬可福音十五章22節說,“他們把他帶到各各他”(直譯)。“帶”的意思是“運送、背起”,這暗示在行進過程中,士兵不得不協助耶穌前行。
這次的處決不能耽延。逾越節的慶祝活動就要開始,猶太領袖不想他們的聖日被罪犯的死屍褻瀆(約十九31)。為了加快行進速度,士兵把古利奈人西門抓了過來。他本來是到耶路撒冷慶祝逾越節,不料卻被逮住來背他不認識的罪犯的十字架,這對他來說實在是一樁恥辱!但羅馬士兵有權徵用平民(太五41)。
馬可提到西門時給人的感覺是,似乎讀這卷福音書的人都認識他,“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可十五21)。顯然,他這兩個兒子是人所熟知的教會成員。這段羞辱的經歷似乎令西門和他的家人歸信了耶穌。他本是到耶路撒冷來獻逾越節的羔羊,卻遇到為他而死的神的羔羊。
按照慣例,人們會在犯人釘十字架前給他喝麻醉性的東西,以幫助緩解痛苦。但是耶穌拒絕了,他徹底控制身體的機能來遵行神的旨意。這一舉動也應驗了詩篇六十九篇21節的預言。
按照兵丁的慣例,他們會在刑場瓜分犯人的物品。這應驗了詩篇二十二篇18節的預言。兵丁抓鬮分完耶穌的衣服之後(約十九23–24),就坐下來,“看守他”(太二十七36)。畢竟,大家都知道這個耶穌會變神跡。沒有人知道他有多少追隨者,說不定當中有些人正密謀營救他。他的門徒中有一個就是奮銳黨人(太十4,奮銳黨的西門)。在反對羅馬政權的事上,這個狂熱的群體從來都是不遺餘力的。
結合福音書的記載,我們就會看到人們對耶穌完整的指控,那塊牌子掛在他頭上,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不同意彼拉多這麼寫,但這次他態度堅決(約十九21–22)。從某種意義上講,這個頭銜就是第一份成文的“福音單張”。它向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一個強盜宣告耶穌就是救主,是君王。強盜勇敢接受了這個信息,開口求耶穌救他!
三被猶太人譏誚(太二十七39–44)
耶穌不是在遠離耶路撒冷城喧囂的某個僻靜之處被處決的,相反,是在一條大路旁,那天或許有數百人經過。他頭頂的牌子是用希臘文、希伯來文和拉丁文三種語言寫成,這暗示有不同民族的人路過各各他,“髑髏地”。這本身就是奇恥大辱,因為路人們會盯著罪犯,高喊著尖酸譏誚的話語。再一次,聖經早已預言了眾人的譏誚(詩二十二6–8)。
被不辨是非的烏合之眾譏誚已經夠糟了,連以色列的首領們也加入了攻擊者的行列。他們提醒耶穌,他曾應許三天之內重建聖殿(太二十六61;約二19)。“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其實,正是他留在十字架上才證明了他的聖子身份。
猶太首領譏誚他自稱是救主。“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太二十七42)他的確救過別人。可如果他救了自己,就沒有人可以得救!他來不是為救自己,乃是捨命作罪人的贖價。
四被天父棄絕(太二十七45–56)
耶穌是早上九點被釘上十字架的;從九點到中午,他被懸掛在日光之下。但到了中午,突然有不可思議的黑暗籠罩了大地。這並不是沙塵暴或日食,像某些自由派作家所解釋的那樣,而是天降的黑暗,持續了三個小時,仿佛一切受造之物都在為造物主默哀。逾越節前,埃及有三天黑暗(出十21–23),而此時,當神的羔羊為世人的罪而死時,地上有三個小時的黑暗。
在黑暗降臨之前,耶穌至少說了三次話。兵丁釘他十字架的時候,他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二十三34)他同悔改的強盜講話,肯定他會進入樂園(路二十三39–43)。他也把自己的母親交給所愛的門徒約翰照顧(約十九18–27)。但黑暗來臨後,耶穌沉默了三個小時。
三小時後,黑暗離開了。耶穌大聲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這句話直接引自詩篇二十二篇1節。就是在那黑暗的時刻,耶穌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他被父神棄絕!這段黑暗象徵了他所承受的審判,那時他為我們“受了咒詛”(加三13)。詩篇二十二篇2節提到白日和夜間,接著第3節讚美了神的聖潔。一個聖潔的神怎會喜悅那個成為罪的兒子呢?
耶穌是用希伯來文說這些話的。旁觀者不明白他講的是什麼,還以為他在呼求以利亞的幫助。如果他們認真聆聽並全面查考過詩篇二十二篇,就會明白真理。
主又接連講了三次話。他說,“我渴了”(約十九28),這應驗了詩篇六十九篇21節。有人同情他,用醋沾他的嘴唇,其他人則等著看以利亞會不會來救他。
然後,他大聲喊著說,“成了!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在那一時刻他仍能高聲喊叫,表明他能徹底地控制身體的機能。然後,他心甘情願地交出他的靈魂,斷了氣。
儘管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林後十三4),死時卻展現出了非凡的能力。三個奇跡同時發生: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震使很多墳墓開了,有聖徒從死裡復活。幔子裂開象徵著通往神的道路已經開啟(來十14–26)。再也不需要聖殿、祭司、祭壇或祭物,因為耶穌已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恩。
地震讓我們想起神將律法頒佈給摩西時,西奈山上發生的情景(出十九16及以下)。各各他的地震表明律法的要求已經得到滿足,律法的詛咒被永遠廢除了(來十二18–24)。裂開的幔子象徵耶穌戰勝了罪;地震象徵他勝過並成全了律法;而聖徒的復活證明他擊敗了死亡。
聖經沒有說這些聖徒是誰;或許只是已死的普通信徒。欽定本聖經指出,耶穌復活之後他們才離開墳墓;新美國標準版聖經贊同這一觀點。很難相信他們週五下午就獲得新生,卻一直待在墳墓裡直到周日。新國際版聖經指出,這些聖徒是耶穌死時立即復活並走出墳墓的,但是直到耶穌復活之後,他們才進了耶路撒冷城。逾越節那天猶太人不大可能去墓地,因為他們擔心會被死者玷污。這些聖徒在那時復活,可能沒有人察覺。
這一切帶出了百夫長和看守耶穌之人的見證,“這真是神的兒子了!”這表明他們有得救的信心嗎?不一定。但它的確表明他們的心向真理敞開了。
耶穌死時,門徒中只有約翰在十字架旁(約十九35)。但是,有很多婦女遠距離觀看,無疑是耶穌服侍時協助過他的那些人(路八2)。馬太記錄了三個女人的名字: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被趕出來(路八2–3);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復活日那天她也在墳墓前(太二十八1;可十六1);還有雅各和約翰的母親撒羅米,她曾祈求耶穌讓她的兒子坐在他左右邊。看到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時,她心裡是什麼感受呢?
五被看守的墳墓(太二十七57–66)
要不是亞利馬太的約瑟和尼哥底母的介入(約十九38),耶穌的身體可能得不到妥善的安葬。儘管他們沒有公開認信,但約瑟和尼哥底母此時已經信了耶穌。神把他們隱藏起來,讓他們能夠照看耶穌的身體。約瑟是個有錢人,他預備了新墳墓,這就應驗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9節的預言:“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那座墳墓不大可能是約瑟為自己預備的。他很富有,當然不想被埋在刑場附近。他是為耶穌預備的那座墳墓,地址就選在各各他附近,這樣他和尼哥底母就可以迅速埋葬基督的身體。他們很可能待在園子裡等著耶穌死亡。當他們把耶穌的身體從十字架上取下來的時候,自己就被污穢了,沒法再吃逾越節的筵席。但是這又有何妨呢?他們找到了神的羔羊!
與耶穌的朋友充滿愛的照料相對應的,是猶太領袖的陰謀詭計。門徒忘了主會在第三天從死裡復活的應許,但敵人們記得清清楚楚。彼拉多同意了領袖們的提議,派士兵嚴密看守耶穌的墳墓。士兵們在墓石上貼上羅馬官方的封條。所有這一切都是出於神,因為這下再沒有人——無論是敵是友,可以偷走耶穌的身體。但猶太首領和羅馬政府沒有意識到的是,他們竟聯手證明了耶穌基督的復活。
研習題第25章 王的受苦與受死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王的得勝
若有什麼能夠證實耶穌的君王身份,那就是他從死裡復活。馬太福音最後一章是得勝的篇章。信徒今天有份于基督的得勝,實在是令人興奮的事。
對於耶穌的復活,當時的信徒經歷了幾個不同的階段。
一他們以為他死了(太二十八1)
守在基督十字架旁的婦人們,一大早就帶著香料來到墳前,好膏抹耶穌的身體。她們以為耶穌死了。事實上,她們也不知道怎樣才能搬開堵住墓門的大石頭(可十六3)。說起來真有些不可思議,儘管主反復教導他會復活(太十六21,十七23,二十19,二十六32),他們還是不信。
我們絕不能低估耶穌基督復活的重要性。世人信他死了,卻不信他從死裡活了過來。彼得五旬節講道強調了耶穌的復活。事實上,整本使徒行傳都在強調這一事實。那耶穌的復活究竟意味著什麼?
它證明耶穌是神的兒子。耶穌曾說他有權柄把命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十17–18)。
它證實了聖經的真實性。舊約和耶穌都明確教導過他的復活(見詩十六10,一一〇1)。耶穌若沒有從墳墓中走出來,這些經文就不是真的。
它確保我們將來的復活。因為耶穌死而復活,有一天我們也要復活像他(帖前四13–18)。事實上,基督教信仰的整個架構就建立在復活的基礎上。去掉基督的復活,我們就沒有了盼望。
它證明將來有審判。“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十七31)
這是基督在天上做祭司的基礎。因為他靠無窮之生命的大能活著,他能拯救我們“到底”(來七23–28)。他永遠活著,為我們代求。
它賜給基督徒生活的力量。我們不能靠自己的力量為神而活。唯有基督復活的大能在我們裡面做工,也透過我們做工,我們才能遵行他的旨意,榮耀他的名(見羅六4)。
它確保我們將來的基業。因為有活潑的盼望,我們可以滿有盼望地生活。無生命的盼望會變得越來越微弱,最終破滅。但因為耶穌基督活著,我們有榮耀的將來(見彼前一3–5)。
每次神的百姓在主日聚會時,他們都在見證耶穌活著,見證教會得到了屬靈的祝福。但在第一個主日,主的跟隨者聚在一起時卻是沮喪挫敗的。
二他們聽說他復活了(太二十八2–8)
“忽然,地大震動”(太二十八2)。有兩個天使出現(路二十四4),其中一個將堵住墳墓的石頭滾開了。看守墳墓的士兵肯定被這突如其來的超自然現象嚇得渾身亂戰。那石頭滾開,不是為了讓耶穌走出來,因為他已經離開了墳墓,而是讓在場的人親眼看到墳墓是空的。
其中一個天使對婦女說話,平息了她們的驚恐。“他不在這裡!你們來看!”我們要牢記,這些婦女和門徒一樣,並沒有指望耶穌仍舊活著。
她們在墳墓中看到了什麼?裹屍布放在石板上,仍舊保持著軀體的形狀(約二十5–7)。耶穌已經穿過裹屍布,把它們留下作為他復活的證據。它們就像空空的繭那樣放在那裡,沒有掙扎的跡象,仍舊整整齊齊。甚至裹頭巾(用來包裹他臉的那塊布)也是整齊地疊好了放在一旁。
我們不能像第一個復活節主日的信徒那樣,去查看這個證據,但我們有神話語的確據。耶穌原不能被死所拘禁(徒二24)。他曾應許從死裡復活,他的話從不落空。
早期信徒的顯著改變也是他復活的證據。前一天他們還躲起來,沮喪挫敗。第二天他們就宣告基督的復活,在喜樂的得勝中行走。事實上,他們甘願為復活的真理而死。如果這一切只是虛構的傳聞,就絕不能改變他們的生命,使他們能放下自己的生命,為真理殉道。
有五百多位見證人同時看見耶穌復活了(林前十五3–8)。復活後的基督多次的顯現是如此自然,這無法被解釋成幻覺或自欺。看見他的人都極其吃驚。不可能五百個人同時出現一樣的幻覺。甚至使徒保羅,他曾是教會的敵人,也看見了復活的基督;也正是這個經歷,翻轉了他的生命(徒九)。
教會的存在、新約和主日進一步證明耶穌活著。猶太人是神揀選的民族,數世紀以來,他們尊榮第七日即安息日為聖日。然後,變化出現了:猶太人和外邦人在教會中合而為一,成為神的子民,他們在一周的第一天即主日聚會。如果耶穌沒有復活,新約就是一個天大的謊言,因為它每一處都指向一位復活的基督。
同樣,基督徒在各自的生命中也經歷到了耶穌復活的大能。儘管單單內在、主觀的感受不能證實主的復活,但與其他證據結合起來,就極大地增強了這一事實的說服力。不過,人仍有可能自我矇騙。各種異端教派的“信徒”都宣稱他們的方式是真的,因為他們經歷過。但基督徒有教會歷史、聖經和可靠的見證人來支持他們個人的信仰經歷。
“你們來看!”之後是“快去告訴!”我們不能將復活的信息私藏起來。天使打發婦女們去告訴(所有人)基督的門徒。他們本該正期待著這個消息,但與此相反,他們聽到的時候仍在懷疑。
三他們親自見到復活的基督(太二十八9–15)
當我們遵行神話語的時候,神會就近我們。主在園子裡已經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二十11–18;可十六9)。請注意,主復活後頭兩次都是向信主的婦女顯現。這些婦女不僅最後離開各各他,也最早來到墳墓前。她們對主的忠誠得到了獎賞。
“願你們平安!”可以翻譯為“恩典”。復活那日的這個問候是多麼的美妙!婦女們抱住他的腳,拜他。她們心中肯定感到害怕,因為主立刻用他典型的話語鼓勵她們:“不要害怕!”
不僅天使叫她們去傳揚基督復活的消息,主也親自差派她們。“弟兄”這個稱呼表明主與跟隨者之間的親密關係。耶穌那天早上對抹大拉的馬利亞說了類似的話(約二十17)。他重申了天使的指示,吩咐門徒去加利利見他(見太二十八7)。在客西馬尼園的時候,耶穌曾告訴門徒他將會從死裡復活,並要在加利利見他們,可門徒們卻忘記了(太二十六31–32)。
信徒們在敬拜復活的基督,不信的人卻在想方設法毀滅他復活的證據。那時,一些兵丁開始意識到他們已經處於絕境:羅馬的封印沒有了,墓前的石頭滾開了,耶穌的身體也不在墳墓中。對羅馬士兵來講,失職要面對的懲罰就是被處死(徒十二19,十六27–28)。但這些士兵非常狡猾,他們沒有向彼拉多或是上級彙報,而是告訴了猶太的祭司長。他們深知這些人和他們一樣,急於掩蓋真相!後來,祭司長、長老和兵丁就聯手編了一個故事來解釋空墳墓:屍體被盜了。
仔細查考這個故事,我們會發現其實它證明了耶穌基督的復活。倘若耶穌的身體真是被盜了,盜墓者不是他的朋友,就是他的敵人。他的朋友不會這麼做,因為他們已經離開現場,相信他死了。另一方面,他的敵人也不可能這麼做,因為他們想要竭力阻止的正是基督復活的信仰。如果他們把屍體搬走了,不是自打耳光嗎?而且,倘若屍體是他們拿走了,為什麼他們不把它拿出來,堵住初代教會見證人的口?
況且,任何偷盜屍體的,必定會連裹屍布一併拿走。然而,這些布卻整齊地留在墳墓裡。這絕不可能是盜墓的現場。
宗教領袖給猶大錢讓他出賣耶穌。現在,他們用錢收買兵丁,教唆他們說耶穌的身體是被人偷走的。這些羅馬兵丁可能索要了很多錢,因為他們是把性命搭上了。如果上級知道了他們的失職,這些人就要被處決。即便這故事傳到彼拉多那裡,他也不大可能會管。他確定耶穌死了(可十五43–45),這是他唯一關心的。至於他的身體不見了,這對彼拉多來說完全無所謂。
馬克•吐溫曾寫道:“當真理還在穿鞋的時候,謊言已經滿世界遊走了。”人性中有一種東西,讓人很容易相信謊言。直到聖靈在五旬節降臨、使徒們給出了有力的見證後,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才發現真相:耶穌基督仍舊活著!任何一個真誠的人,只要帶著開放的心來查考這個證據,都會得出這樣的結論: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不可辯駁的歷史事實。
那天,主也向前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路二十四13–32),還有在耶路撒冷樓上房間裡的十個門徒顯現(約二十19–25)。一周之後,他向十一個門徒顯現,解除了多馬的疑惑(約二十19–25)。在第一個復活節主日,耶穌也特別向彼得顯現(路二十四33–35;林前十五5)。
那一天開始的時候,門徒和婦女們以為耶穌死了。接著他們被告知,耶穌還活著。這一宣告之後,他們親眼見到了他。不過,他們還要經歷另一個階段。
四他們與人分享這個好消息(太二十八16–20)
一些聖經學者將加利利的這次“山上會晤”等同於主“一次向五百多弟兄”顯現(林前十五6)。在場的一些人懷疑他的復活,這一事實暗示當時在場的不止十一個使徒,因為這十一個人此時對耶穌深信不疑。主不是在這時升天的,而是在耶路撒冷服侍門徒之後(路二十四44–53)。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至20節通常被稱為“大使命”,儘管這幾節經文並不比其他福音書中的命令更偉大,它也不是主升天前頒佈的最後一道命令。可是,這個宣告適用於我們每一個信徒,因此,明白其中的內容十分重要。
權柄(太二十八18)。這一節中的“權柄”意思是“使用能力的權利”。整本馬太福音都在強調耶穌基督的權柄。它講了耶穌教導的權柄(太七29)、醫治的權柄(太八1–13),甚至赦罪的權柄(太九6)。他有支配撒但的權柄,也把這權柄賜給了使徒(太十1)。而在福音書的結尾,馬太明確指出耶穌擁有所有的權柄。
既然耶穌基督今天仍有這一切的權柄,我們就應當毫無懼怕地順服他。無論他帶我們去到哪裡,無論我們面臨怎樣的環境,他都在掌權。借著他的死與復活,耶穌擊敗了所有仇敵,為自己贏得了所有的權柄。
基督教信仰是有使命的信仰。神的本性要求如此,因為神就是愛,他不願有一人沉淪(彼後三9)。主在十字架上是為整個世界而死。我們若真是神的子女,有份於他的性情,就當樂意與失喪的世人分享福音。
閱讀使徒行傳,我們會看到早期教會運作的基礎是主至高的主權。他們奉他的名傳道,倚靠他的權柄和帶領。他們面對失喪的世人不是基於自己的權柄,而是耶穌基督的權柄。
行動(太二十八19–20a)。被翻譯為“去”的希臘動詞其實不是一個命令,而是一個現在分詞(going)。這個大使命中唯一的命令是“作門徒”(“教訓他們”)。耶穌其實在說,“你們去的時候,要使萬民作我的門徒。”無論身在何處,我們都應當為耶穌基督作見證,贏得人心歸向他(徒十一19–21)。
“門徒”是早期信徒最普遍的一個稱呼。作門徒不只意味著歸信基督或成為教會成員,它的意義等同于“學徒”。門徒跟隨老師,與他認同,向他學習,與他一同生活。他不只借著聆聽,也借著踐行來學習。主呼召十二使徒,教導他們,讓他們也能教導別人(可三13及以下)。
那麼,門徒就是信靠耶穌基督,並接受洗禮來表明信仰的人。他留在信徒的團契中,好被教導信仰的真理(徒二41–47)。然後,他可以出去,贏得靈魂,教導他人。這就是新約教會的模式(提後二1–2)。
在很多方面,我們已經遠離了這個模式。在很多教會,會眾付薪水給牧師,讓他們講道、贏得失喪之人、建造得救的人,而教會成員的作用就像是啦啦隊(如果他們熱心)或旁觀者。“歸信者”被贏回,然後受洗,領受團契相交之禮,之後就加入觀禮者的行列。倘若教會每個成員都能訓練其他信徒,我們的教會該成長得多快,教會成員也該多剛強和喜樂啊!地方教會唯一能“生養眾多”(不是“量”的增長)的方式,是建立系統性的門徒訓練。這是每個信徒的責任,不只是“被呼召去”的一小群人的責任。
耶穌開了門徒的心竅,使他們能以明白聖經(路二十四44–45)。他們知道耶穌盼望他們去教導自己贏回來的人。單是為主得人是不夠的,我們也必須教導他們遵行神的道。這也是大使命的一部分。
能力(太二十八20b)。耶穌不只是在他的百姓聚會時“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當他們分散到世界各地作見證時,耶穌也與他們同在。他若仍在地上,就沒法成就這個應許。聖靈降臨後,無論他的子民去到哪裡,耶穌都與他們同在。
摩根博士分享了他對這一應許的親身經歷。信主初期,他每週都要去拜訪幾位婦女,為他們讀經。有一天,他讀到馬太福音的結尾:“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他補充說,“這真是一個美妙的應許!”一個婦女馬上回答,“年輕人,這不是一個應許——這是事實!”
無論我們聚會還是信靠基督,這應許都是無條件的,因為耶穌基督與我們同在。在哥林多建立教會是很困難的,但當保羅竭力去做的時候,他真實經歷到了主的同在。保羅遵照大使命,來到哥林多(徒十八1),在那裡為主得人,並為他們施洗(徒十八8),然後將神的道教訓他們(徒十八11)。當保羅處境艱難時,主在異象中對他說,“不要怕⋯⋯我與你同在”(徒十八9–10)。
“世界的末了”這個短語表明主有他的計劃;他是歷史的主。當教會跟隨他的帶領、遵行他的道時,就是在世上成就神的旨意。有一天,一切都會走到頂峰;在此之前,我們必須忠貞不渝。
研習題第26章 王的得勝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